《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創辦于1954年,主要欄目有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豐富的內容使您能夠自由地遨游在知識的海洋里,了解最新趨勢。該公報上刊登的行政法規、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該報上刊登的各類公文及時向國內外廣泛發布,促使各項法律、法規得到及時、準確的貫徹執行,有利于加大政策、法規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干部依法行政、人民群眾依法辦事的意識,維護法制的尊嚴和統一。該報集中準確地刊登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政府及各職能部門有關文件以及國務院領導同志批準登載的重要文章,選登部分部門和地方性法規,使社會各界能夠及時了解掌握國家的政策與法律法規。
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
1、文章標題要簡短,能概括中心思想,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
2、正文應層次清楚,行文規范,方便閱讀,字數一般以2500-8000字為宜,重要稿件可不受此限制
3、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單位名稱、所在城市、郵編,多位作者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4、來稿必須附有100-300字的內容摘要和3-5個關鍵詞
5、如文章獲得基金項目資助,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并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
6、正文中圖表主要是文字難以表達清楚的內容,圖表應設計合理,先后分別給出圖表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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