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音樂美學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
作者:趙仲明 單位:中國音樂學院
學術精神是學術研究工作中的一種誠篤精神,一種批判精神,一種超越精神。它鮮明地體現在學者執著的理論信仰、敏銳的問題意識、強烈的批判意識,以及整體的學術思想之中。在中國音樂學術史上,我們或許并不缺乏具備上述特征的學問家,然而,關注世界、關注時代、關注當下,并始終以開放的學術胸襟博采眾家之長,兼容并蓄,同時在其學術研究中保持著高度學術責任感與學術使命感的學者,恐并不多見。本文通過對于潤洋先生20世紀70年代末至2000年以后的主要學術著述的分析研究,探討于先生學術思想發展的基本脈絡及其重要學說在當代中國的西方音樂史學、音樂美學研究領域中的理論價值與學術意義,以表達筆者對于潤洋先生80華誕暨50年學術生涯的誠摯敬意。
一、反思探索期(70年代末至80年代)
20世紀70年代末至整個80年代是中國現當代史上意識形態的“撥亂反正”期,同時也是于先生學術生涯中非常重要的“反思探索期”。“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既是始終貫穿在于先生學術思想中予以強調的兩個研究范疇,同時也是于先生構建理論學說的“兩大基石”。然而,對于這一學術思想的探究,我們卻可以追溯到他70年代末的學術著述之中。《器樂創作中的藝術規律》是于先生70年代末發表的一篇論文。當時,雖然“”已經被粉碎,但在我國音樂創作領域內的極左思潮并未完全消失,器樂創作中的標簽化、圖解化、概念化現象仍然較為普遍。比如,歌頌偉大領袖時采用《東方紅》的曲調;寄托對革命者的哀思時采用《國際歌》的動機;表現人民軍隊時則采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對此,于先生運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和辯證法的基本理論,從音樂學的角度對當時的現象提出了批評:器樂的認識作用和社會功能,不在于它是否能為人們提供抽象的理性認識,揭示具體的哲理或觀念,而在于從感情上豐富人們的精神世界,從感情的積累和深化加深對社會生活的感受能力和認識能力,進而影響對社會現實的感情態度。這是音樂、特別是器樂所具有的獨特作用。忽視了這個特點,勢必造成對器樂的政治內容、器樂為政治服務的狹隘理解。所謂“必須緊密配合政治運動”、“寫中心”就是這種狹隘理解的產物……要求器樂直接表現抽象的政治概念,要求器樂必須直接為政治運動服務,這難免要導致器樂創作的概念化,喪失器樂所特有的藝術表現力量,同時也就喪失了器樂真正應該具有的政治內容。①值得注意的是,于先生在這篇文章的結尾處,以音樂學家特有的理論敏感和遠見卓識特別提到了音樂學學科中的“歷史研究”與“美學評論”。并且,他充滿理論自信地指出:思想禁錮已經打開,思想的解放必將為藝術的真正繁榮開辟道路。在器樂創作領域中,我們應該在一系列的實踐和理論問題上撥亂反正,努力探索其中規律性的東西,為未來器樂創作的繁榮創造條件。我們相信,這樣的探索也必將對整個音樂創作、表演、歷史研究、美學評論產生有益的、深遠的影響。②經過了十年動亂后的中國,一方面出版界在引進與出版外版人文社會科學學術著作方面空前繁榮;另一方面,我國的人文科學研究以及人文社會思潮也十分活躍。隨著一大批對我國人文學術影響至深的“漢譯世界學術名著”以及其中關于哲學、美學的譯著出版(如黑格爾《美學》《/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格羅塞《藝術的起源》、克羅齊《作為表現的科學和一般語言學的美學的歷史》、鮑??睹缹W史》、科林伍德《藝術原理》、蘇珊•朗格《藝術問題》《/情感與形式》、胡塞爾《現象學的觀念》、卡爾•波普爾《猜想與反駁———科學知識的增長》、李普曼《當代美學》),以及我國哲學界、美學界一批著作的陸續問世,我國的音樂美學著作出版與學術研究也開始復蘇。
1978年,奧地利音樂學家愛德華•漢斯立克的音樂美學名著《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第一版)中譯本出版;1981年,英國音樂學家戴里克•柯克的《音樂語言》中譯本問世。之后,中央音樂學院和上海音樂學院率先在音樂學系里成立了音樂美學小組,并著手對一些外文音樂美學文論與著作進行編譯,并以此作為我國音樂學院的音樂美學選修課參考教材。③然而,從這一時期開始,作為音樂學的學科任務———“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就再也沒有離開過于先生的研究范疇。雖然,我們可以說于先生強調“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的學術思想與我國當時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人文社會思潮,以及音樂學界以往的研究狀況不無關系。但更重要的是,我們還應看到這一學術思想與于先生一貫堅持的理論信仰———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與辯證法,以及作為音樂學家特有的理論自覺———問題意識與批判意識直接相關。他博覽群書,從不排斥任何不同己見的理論學說,且博采眾家之長;他關注世界、關注時代、關注當下,但絕不是關注時髦,而是關注在時髦的當下被拋棄的和被遺忘的學術思想和隱蔽不彰的某些理論淵源。
以1978年漢斯立克《論音樂的美———音樂美學的修改芻議》中譯本的出版為例。1981年,于先生在題為《對一種自律論音樂美學的剖析———評漢斯立克的〈論音樂的美〉》的一篇論文中,對漢斯立克及其“情感表現不是音樂的內容”④、“音樂美是一種獨特的只為音樂所特有的美”⑤、“音樂的內容就是樂音的運動形式”⑥等學說率先進行了批判。但所有的理論批判卻也是通過大量的史學舉證和美學剖析后才得出結論:漢斯立克的學說是唯心主義的錯誤命題,是與馬克思主義哲學認識論根本對立的立場。⑦并對這些表面看起來似乎僅只是音樂美學領域中關于他律論與自律論的學術之爭,但實際上卻是直接挑戰甚至動搖我們長期以來堅持的反映論情感美學及其更為深刻的一系列帶有原則性和根本性的理論問題展開論述。包括于先生在隨后幾年中發表的《符號、語義理論與現代音樂美學》(1985)和在《羅曼•茵加爾頓現象學音樂美學評述》(1988)等論文中,也同樣堅持了“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并重的學術思想與研究方法,并分別對蘇珊•朗格的“藝術符號理論”、阿達姆•沙夫的“語義學理論”,以及對茵加爾頓“純意向性對象”以及胡塞爾現象學等理論學說予以了公正客觀的史學評價和美學評價。#p#分頁標題#e#
如果說,以上所舉論文僅是于先生在這個時期對西方各種理論學說進行的剖析性研究的話,那么,1988年他發表的《關于音樂基礎理論研究的反思》一文,在筆者看來,則是于先生經過近十年的反思探索之后,從哲學理論層面上對音樂與音樂藝術的本質、屬性、形式、內容、存在方式,以及與之相關的史學、美學、技術理論等學科的一次深刻的學術總結與理論分析。在很大程度上,這篇重要論文基本完善了于先生“理論構建期”與“理論深化期”的學術思想,同時也為他在未來的兩個時期中取得更多的學術成就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若非如此,于先生斷不能在這篇論文中,在談到“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二者在音樂學研究中的相互關系時,更為明晰地指出:以我國的西方音樂史學研究為例,除了史學理論、方法論本身存在的問題之外,音樂美學研究的落后,種種似是而非的音樂美學觀念充斥史學工作者們的頭腦,這是阻礙音樂史學發展的重要原因。當我們的音樂哲學觀念還處在較低的層次,對音樂美學的一系列重要問題都不甚了了,甚至被許多錯誤的觀念所占據時,我們恐怕是很難去把握和揭示這門藝術的歷史發展規律的……在音樂技術理論領域中,關系相對間接一些,但它的深化無疑也有賴于研究者們基礎理論素質的提高,否則這門學科就只能永遠停留在經驗論的、工藝學的水平上面很難使自己站在更高層次的理論水平線上。⑧顯而易見,這一論斷既成為了于先生后來的“音樂學分析”理論學說(1993)以及《現代西方音樂哲學導論》(2000)與《悲情肖邦———肖邦音樂中的悲情內涵闡釋》(2008)專著的重要理論基礎,同時也構成了他所有學術著述中特有的一種理論品格。恰如1982年他在一篇紀念導師卓菲婭•麗薩的文章中所說的那樣:(除了體系音樂學外)“麗薩在音樂學上做出貢獻的另一個領域是歷史音樂學。她在體系音樂學領域獲得的(諸多)成就,是與她在歷史音樂學方面的淵博知識分不開的。對于她來說,這兩者之間很難劃出一條嚴格的界限。她的音樂美學論著總是給人以強烈的歷史感,而她的音樂史學論著中則總是包含著理論的內容。”⑨毋庸諱言,隨著時代的進步與學術的發展,作為卓菲婭•麗薩的學生,于先生強調和堅持“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并重的音樂學研究理論與方法不僅明顯比其師麗薩更為深闊,更重要的是,由他倡導的“歷史研究”與“美學評價”這一研究方法已在中國當下的西方音樂研究領域中產生了意義深遠的影響,并成為了一種建立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與辯證法理論與哲學基礎之上的、具有中國學術特色的音樂學研究。
音樂美學對聲樂表演藝術的啟示
摘要:我國現代音樂美學經過漫長的發展階段,當前已經取得了良好的發展效果,在各個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績,并逐漸的應用到其他的文化領域中。隨著音樂美學的發展,使得聲樂以及音樂演唱的藝術形式更加豐富,音樂作品與生活更加貼近,能夠更好的滿足大眾的審美情趣,使音樂作品能夠服務于生活。本文主要對現代音樂美學對聲樂表演藝術的啟示進行分析。
關鍵詞:現代音樂美學;聲樂表演藝術;啟示
音樂美學指的不僅是以音樂作品為載體的音樂內容進行展示,同時也是從音樂意義的表達方面以及作品的內涵方面對音樂作品藝術的再次創作,進而使音樂作品獲得新的活力。“現代音樂美學,是音樂美學體系的一個分支,并且是構成音樂美學完整性的不可缺少部分”[1]。進入21世紀后,我國在音樂美學方面的研究也更加深入和透徹,而且獲得豐富的收獲。當前隨著音樂美學藝術的發展,音樂美學對音樂的影響力也更大,特別是聲樂表演方面產生積極的促進作用,提升人們的審美能力,同時也促進音樂藝術在我國的發展。
一、音樂、音樂美學
隨著人們對精神層面追求的提升,審美水平也得到不斷的發展,同時對音樂表演和演繹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音樂的表演者在音樂演繹的過程中,要融入自身的想法以及靈魂。而這種表演方式用語言描述比較簡單,但是對于表演者具體的表演來說卻存在很大的難度。表演者必須要具有扎實的音樂基礎,良好的音樂素養和對音樂表演的獨特見解,因此表演者作為音樂表演的橋梁,需要將音樂和表演進行有效的結合。演唱者在音樂表達以及自身情感的抒發中可以通過唱歌以及演奏樂器的方式進行,音樂表演可以看作是音樂作品創造以及欣賞間的橋梁,而由于音樂表演者以及聽眾對音樂的理解和看法存在差異性,這也導致當前音樂界的精彩紛呈。總之,音樂表演中不同形式都可以劃分為音樂美學中的一部分,同時音樂表演是音樂效果傳達的形式和載體。
二、聲樂表演中美學應用的原則和特征
(一)音樂美學在聲樂表演中應用的原則
中西文化視野下的鋼琴演奏藝術
摘要:近年來,隨著在中西方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我國傳統音樂文化與西方音樂得到有效的融合的發展趨勢,鋼琴演奏作為文化藝術重要組成部分,其在學習演奏過程中不僅需要表演者具備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同時必須熟練的掌握一定的演奏技巧,將鋼琴演奏的文化藝術和價值有機結合起來,對此本文首先從鋼琴演奏藝術概述出發,其次分析鋼琴演奏的藝術價值和美學原則,最后探究在中西方式文化藝術發展視野下,提高鋼琴演奏藝術的有效措施,從而為推動鋼琴演奏文化藝術在我國長遠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關鍵詞:鋼琴音樂;文化內涵;作品演繹;藝術探究
一、鋼琴演奏藝術概述
當前,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對對藝術文化的需求不斷提高,而鋼琴演奏藝術作為藝術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產生來源于人們的日常生活靈感,人們通過鋼琴藝術來傳遞內心豐富的情感,久而久之鋼琴演奏藝術逐漸成為一門綜合性音樂藝術。與此同時,在中西方音樂文化不斷互通交融的時代背景下,鋼琴表演藝術已經由之前的純粹演奏藝術轉化和發展為大眾欣賞和娛樂為一體的現代音樂藝術門類,其不論是演奏表演風格,還是表演形式也更加的多樣化。然而,不論何種形式的和風格的鋼琴演奏都離不開傳統的鋼琴文化,鋼琴文化主要研究的是人、社會和自然之間的一種特殊的文化關系,演奏者可以通過鋼琴演奏來宣泄自身的情感,傳遞和體現鋼琴文化價值,展現不同的藝術文化形態,進而達成推動鋼琴演奏藝術文化進一步發展。
二、鋼琴演奏的藝術價值和美學原則
(一)鋼琴演奏藝術的價值
1.與鋼琴演奏家的藝術素養的關聯性
大學人文通識教育課教學方法初探
一、人文通識教育課教法調研
大學通識課教育的建設到今天已走過了十多個年頭,在這十多年中,國人對通識課教育的相關問題進行了諸多研究。查詢中國期刊網、博士論文數據庫以及優秀碩士論文數據庫,有關大學通識教育課的文章和碩士、博士論文共達600多篇,這說明大學中的通識教育課的問題已經引起了國人的關注和重視,并多有研究和討論。綜觀這些論文,主要涉及五個方面:(1)介紹國外經驗或對比國內外做法;(2)對通識教育課的歷史、現狀的概述和總結或對未來的展望;(3)通識教育課的課程設計和評價研究;(4)某門通識教育課程的個案研究;(5)某校通識教育課程改革實踐經驗介紹和總結。
這些文章中還未見有一篇是研究通識教育課的教法的。可見,通識教育課的教法問題目前關注的人還比較少。誠然,每門課都應有符合本課實際的具體的教學方法,不必每門課程都統一用一種教法,這是不符合教學規律的。然而,通過對某校的人文通識課進行調研,對該校人文通識課的教學方法的特點或規律進行總結分析時,它們是否能給我們一些有益的啟示呢?尤其是在目前很少人對這個問題進行探討的情況下。本文即是通過實證調研的方式探討人文通識教育課的教法,以期獲得啟迪。
本文通過對華南理工大學2012—2013年度第二學期全校人文通識教育課的調研,目的在于探察:(1)在目前的實踐教學中,人文通識課有幾種教法;(2)這些教法各自的特點和效果如何?(3)目前的這些教法其缺點是什么,怎樣改進?為使調研全面、深入,本課題成立了6人調查組,其中5人是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2010級在校本科生,他們有些選修了人文通識課程,作為學生的他們在進行聽課和在調查咨詢時,其視角更為合理、感受更為真實,其調研結果更符合客觀實際。
調研組員們分工負責,分別在大學城校區和五山校區進行調研,采取聽課和詢問選課學生的調研方式。調研成員每人負責聽某一類課程,如中國文學、外國文學、中外文化、歷史或哲學、藝術、繪畫、音樂、影視、考古、收藏、集郵等,平均每人要聽十多門課和咨詢選課的學生,調研內容包括教學內容、目的、方法、教學效果、學生反應等。
二、人文通識教育課兩種教法的分析
華南理工大學2012—2013學年度第二學期(2013年2月~7月)共開設通識教育選修課106門220個班;本調研組調研了其中的69個班共42門人文通識教育課,其中,中外文學或文化課17門,影視、音樂、舞蹈藝術類17門,哲學、美學、歷史類課程8門。根據調研,發現人文通識課大致有兩種教法:(1)以教師在課堂展示的ppt為主要線索的口頭講述法;(2)以ppt為講述線索,輔以音頻或視頻,然后以此進行分析的綜合法,這類教法的課堂,學生注意力較為集中,在有視頻片段瀏覽的課堂里,師生互動較多。文學文化類課程以及哲學、美學、歷史類課程主要采取以ppt為講述線索的講課方式;影視、音樂、舞蹈藝術類課堂在ppt之外往往輔以音頻或視頻材料進行講授。
鋼琴藝術理論的回想及思索
作者:周為民 單位:中國音樂學院
中國鋼琴藝術理論研究涉及了古、今、中、外多種音樂關系,它是一個含有多種學科內容的復合性研究領域。然而,中國鋼琴藝術理論研究一直嚴重滯后于演奏與教學的實踐發展,從鋼琴藝術在中國的緣起直至“”結束,鋼琴藝術理論的研究基本處于空白狀態,在這半個多世紀里,雖然也曾出版了一些外國鋼琴藝術理論的翻譯文獻,而由中國人撰寫的鋼琴藝術理論專著卻為數甚少,直至新時期之初才開始出現了一些關于鋼琴演奏與教學方面的學術論文。在此以后,隨著社會各方面逐步走向正軌,中國鋼琴藝術理論研究才真正開展起來,并且不斷地推出了新的研究成果。特別是一些專業音樂刊物的創辦,為中國鋼琴藝術理論研究提供了一個學術交流的信息平臺,從而使中國鋼琴藝術理論研究逐漸走向了繁榮。本文擬對新時期以來中國鋼琴藝術理論研究中的相關文獻進行分析與思考,現闡述如下。
一、鋼琴教學理論研究的文獻
我國對于鋼琴教學理論的研究一直著眼不多,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鋼琴教學理論研究基本上是處于一種空白狀態,直至新時期之初,這種情況才有所改變。這時期曾出現了幾篇關于鋼琴教學方面的學術論文,盡管這些鋼琴教學論文在研究程度上還很有限,還沒有從深層次上闡述鋼琴教學活動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但是,這畢竟在我國已經開始拉開了鋼琴教學理論研究的序幕。隨著新時期以來鋼琴教育事業的不斷繁榮,使鋼琴教學理論研究逐漸走向了迅速發展時期,并且在某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我國關于鋼琴教學理論方面的學術文獻主要有以下三種類型:
(一)關于鋼琴教學基本理論的學術文獻。該時期鋼琴教學理論方面的學術文獻主要有:廖乃雄的《試論鋼琴教學的幾個基本環節》(《音樂論叢》1979年第2期)、應詩真的《鋼琴教學法》(人民音樂出版社1990年出版)、吳鐵映、孫明珠的《簡明鋼琴教學法》(華樂出版社1997年出版)、代白生的《鋼琴教學法》(湖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8年出版)、司徒壁春、陳朗秋的《鋼琴教學法》(西南師范大學出版社1999年出版)、樊禾心的《鋼琴教學論》(上海音樂出版社2007年出版)等。這些文獻中成熟可信的觀點和清晰嚴謹的文風,給中國鋼琴教育界帶來了許多啟發,極大地拓展了我們的學術研究視野,使我們不僅著眼于鋼琴教學中的細節思考,而且還可以站在心理學、生理學等跨學科的高度來探究鋼琴教學理論的深層意義。新時期以來最早一篇關于鋼琴教學理論研究的學術文章應該是廖乃雄的《試論鋼琴教學的幾個基本環節》,該文首次系統地闡述了鋼琴教學規律的相關問題,[1]這對于長期缺乏理論研究的鋼琴教育界來說,確實是一篇很有意義的學術論文。該文作者在文章中論及了教師與學生的師生關系問題,指出了在鋼琴教學中教師主觀施教和學生被動去學的各種弊病,他認為這種以“教師為中心”的教學模式不利于發展學生的鋼琴藝術水平。作者強調在現代鋼琴教學中應該以教師為主導,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這種教學理念與現代教育思潮相吻合,由此證明了作者所具有的先進教學思想。作者在文章中重點論述了如何培養學生的音樂理解力、演奏欲望、演奏技能,以及如何實施教材安排、教學進度、有效練琴等教學環節,較為全面地論述了鋼琴教學中的各類問題,作者在文章中的諸多理論觀點給了當時鋼琴教育界許多啟發,這也正是該文對于中國鋼琴教學理論研究的重要貢獻。
在廖乃雄的這篇論文影響下,使中國鋼琴教育界迅速興起了教學理論研究的高潮,一些鋼琴教育工作者紛紛對自己的教學感想進行了總結與思考,并且撰寫和發表了許多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據卞萌在《中國鋼琴文化之形成與發展》一書中的資料統計:自1979年至1990年期間,在全國各類學術刊物上共發表鋼琴教學理論文章83篇,這些論文主要是對各層次鋼琴教學中的技巧訓練、彈奏方法、作品詮釋等問題進行了論述與探討,每篇文章雖然篇幅不長,但是論題具體而實用,這些論文對于長期缺乏理論研究的鋼琴教育界來說,確實是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特別值得提到的是,還有幾篇論文運用了跨學科的研究方法來探討鋼琴演奏的心理學問題,這種研究方法也正順應了國際鋼琴教學研究從生理學到心理學的觀念轉變,因此,這種鋼琴教學理論具有前瞻性的研究視角。此外,中國文化部曾在1991年主辦了首屆全國鋼琴主科教學研討會,在此會議上共宣講了29篇關于鋼琴教學的研究論文,此次會議作為一個良好的開端,為鋼琴教學的學術研究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此時期還有一些鋼琴教育工作者開始關注教學方面的科研課題,撰寫了許多有關鋼琴教學研究的學術專著,這些論著對于中國鋼琴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有著深遠意義。新時期以來第一部系統研究鋼琴教學理論的學術著作可以說是應詩真的《鋼琴教學法》,該書主要論述了鋼琴教學所涉及的各方面問題。[2]這部著作的主要內容包括了鋼琴教師的職業素養、鋼琴樂器的歷史沿革、鋼琴初級階段的教學要點、鋼琴演奏的技術形態、多聲部音樂的演奏訓練、鋼琴踏板的使用方法、鋼琴作品的演奏風格、鋼琴教學大綱的制定與實施、鋼琴備課的樂譜研究、鋼琴演奏的心理訓練等專題。該書作者運用了教育學、心理學和美學等跨學科的理論觀點來探討鋼琴教學中的具體問題,科學地闡述了鋼琴教育領域中的教學思想和教學方法,從而使鋼琴教學體系更加科學與完善。
應詩真對于鋼琴教學方法的諸多研究與探討,為我國鋼琴教學法的研究奠定了理論基礎,從此以后,無論是對師范院校的鋼琴教學法研究,還是對音樂院校的鋼琴教學法研究,在主體理論框架上都基本沿用了這種學術體系。例如:吳鐵映、孫明珠的《簡明鋼琴教學法》、代白生的《鋼琴教學法》、司徒壁春、陳朗秋的《鋼琴教學法》等,這些專著都是新時期以來關于師范院校鋼琴教學理論研究的重要文獻。這些理論文獻不僅從鋼琴教學法的理論界定、鋼琴教師的職業素養、鋼琴教學的基本知識等原則方法問題進行了論述,而且還從音樂表現力的培養、裝飾音的彈奏方式、復調音樂的演奏方法、鋼琴演奏的技術訓練、鋼琴踏板的使用原則、鋼琴演奏的視奏方法、鋼琴演奏的記憶方法、鋼琴演奏的練習方法、鋼琴演奏的心理調控、鋼琴教材的選擇搭配等具體操作問題進行了闡述,這些理論文獻都是作者在長期的鋼琴教學實踐中,歸納總結了一整套鋼琴教學的方法規律,這些文獻對于師范院校鋼琴教學具有較強的實用價值。[3][4][5]此外,還有文獻在此基礎上又進行了更深入地研究,并且取得了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例如:樊禾心的《鋼琴教學論》是作者運用了教育學、心理學、運動醫學、音樂聲學等跨學科的理論知識,從多層次、多視角、全方位地揭示了鋼琴教學的相關規律,[6]使鋼琴教學研究從以往主要是對教學經驗總結的操作層面提高到方法認識論的思維層面,因此,該書應該是我國第一部從教學論的角度研究鋼琴教學理論的學術著作,這部專著對于音樂院校鋼琴教育學科的理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p#分頁標題#e#
舒曼音樂的風格思考
羅伯特•舒曼是十九世紀上半葉德國早期浪漫主義藝術家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不僅在音樂創作而且在音樂評論領域都有著杰出而獨特的貢獻。舒曼于1834年至1844年間創辦了《新音樂報》,并親任主編,發表了一系列生動潑辣、尖銳犀利的音樂評論、音樂雜談,并于1854年將自己的文章匯編成《論音樂與音樂家》出版,給后人留下了一份重要的文化遺產,在十九世紀歐洲進步藝術思想斗爭史上成績卓著,獨樹一幟,影響深遠。下面,筆者將從舒曼音樂評論的動因、風格和價值等三個層面進行探析,以期進一步增進對舒曼音樂評論的認識,豐富對舒曼音樂評論的研究。 一、舒曼音樂評論之動因 從舒曼生活的時代背景考察,筆者認為,舒曼音樂評論的直接動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1)封建勢力的黑暗統治。十九世紀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初期是舒曼進行音樂評論的主要時段,其時德國正處在反動的封建復辟年代,統治德國的奧地利首相梅特涅在政治上推行反動的“梅特涅制度”,殘酷鎮壓民主運動的浪潮,極力壓制進步思想的發展,同時卻又肆意放縱享樂思想的流行,以迷醉普通百姓的正義和良知。 (2)文化領域的庸俗風氣。伴隨著政治上的黑暗和思想上的禁錮,當時的德國文化領域滋長著一種因循守舊、平庸低俗的風氣。表現在音樂創作上,往往只追求徒有其表的形式,而排擠了能夠真正體現音樂價值的音樂內容和內在思想;表現在音樂評論上,則往往是附和庸俗時弊,一味迎合上層統治階級的需要,對于社會上流行的無甚價值的音樂文化百般吹捧,而對于一些進步的浪漫主義音樂家的作品卻是橫加指責。 (3)進步藝術的日益崛起。在封建勢力黑暗統治和文化領域庸俗泛濫的同時,代表著進步力量的資產階級則在日益覺醒、抗爭,代表著進步藝術的浪漫主義也在日益崛起、成長。音樂領域最適于寄托藝術家的浪漫主義理想,因此,音樂家們的主體意識不斷增強,社會地位不斷提升,包括德國在內的當時歐洲文藝家們開始更多地把目光投向音樂藝術,對音樂藝術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和熱情,社會上重視音樂創作、談論音樂風格蔚然成風,各式各樣的音樂沙龍層出不窮。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舒曼和同時代的許多藝術家一樣,除了進行積極的音樂創作之外,便是選擇用文字來闡釋自己的藝術理想和主張,藉以反對封建勢力的黑暗統治,挑戰藝術領域的庸俗風氣,為當時的德國音樂帶來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二、舒曼音樂評論之風格 舒曼曾說:“最好的評論是本身能像原作一樣給人啟迪,給人留下印象的評論”。[1] 因此,舒曼的音樂評論不拘泥于傳統的固有模式,而是采用別開生面的文體,如有的采用書信體寫成,有的采用對話的形式,有的采用戲劇手法,有的是信手拈來的日記隨筆,有的則是小小的一個按語。 特別是舒曼從自身的二重性格特征出發,虛構了“只存在于它的創始人腦海中的組織——即‘大衛同盟’”,[2]通過其臆想中的盟員尤其是其中兩名主要盟員弗洛列斯坦和埃塞比烏斯風格迥異的言論來生動形象、深入淺出地闡述他的藝術思想,使他的音樂評論形式別具一格、獨具魅力。然而,舒曼音樂評論的風格不光體現在其表達的形式方面,更主要的還體現在其表達的思想方面,舒曼音樂評論蘊含的思想才是其真正的風格所在,筆者以為,可以歸結為以下三個方面: (1)捍衛傳統。十九世紀上半葉的德國,由于受到音樂界庸俗傾向的影響,優秀的古典音樂傳統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和弘揚。針對這一現象,舒曼在音樂評論中采取活潑的形式對貝多芬、巴赫和舒伯特等人的作品進行了有說服力的挖掘和引導,進行了深度的剖析和形象的推介,循循善誘地引導人們進一步認識古典德國和奧利地著名作曲家的思想和他們作品的價值,重新確立優秀古典傳統在音樂界的地位。 (2)針砭時弊。舒曼針對當時腐朽政治的統治和藝術良知的缺失,以及音樂界只重形式、不重內容,追求技巧、忽視內涵的庸俗傾向,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斗爭,提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觀點。如舒曼強調音樂是感情的表現,把感情表現提高到音樂藝術的首要位置,認為一部有價值的音樂作品必須是高尚的感情內容同獨創的藝術形式的完美結合。同時,他又認為音樂藝術除了表達思想感情外,還應該深入地反映外在的物質世界和社會生活,把豐富多彩的物質世界和社會生活作為音樂表現的重要內容。再如,舒曼認為,音樂藝術不應該千篇一律和粗制濫造,不應該一味追求技巧,只重外表不重內容,而是應該具有深刻的思想性。 (3)推優薦新。舒曼深知,要同音樂界的庸夫俗子作堅決的斗爭,一個有效的辦法就是要培養選樹音樂界的新人,用音樂新人的藝術理念和創作風格影響和帶動新的樂風的形成。因此,舒曼花了很多時間研究同時代浪漫主義作曲家的作品,并認真發掘和熱心傳播他們中的優秀創作,在當時的音樂界甚至對后來的年輕作曲家都產生了很大影響。舒曼的第—篇音樂評論文章就是1831年所寫的向世界介紹當時還不為人所知的肖邦的文章,舒曼的最后一篇音樂評論文章則是1853年所寫的介紹當時年僅20歲還鮮為人知的勃拉姆斯的文章,這期間他還對柏遼茲、李斯特等人的作品進行了評論和推廣。這些人最后都在音樂創作領域取得了巨大成功,成為浪漫主義音樂中的“駿馬”,這與舒曼在其間所發揮的“伯樂”作用是分不開的。 三、舒曼音樂評論之價值 舒曼的音樂評論作為真實的歷史存在,其理論價值和歷史貢獻不可抹殺: (1)創新了音樂評論的形式。19世紀上半葉,在舒曼之前,歐洲音樂評論領域只有學院派或理論家的聲音,他們習慣于以哲學原理評判音樂創作。雜志發表文章以出版者喜好為準,這就妨礙了評論自由。舒曼與這一現象格格不入,天才地創造了戲劇性的評論方式,通過書信、對話、日記、按語等形式發表音樂評論,闡釋音樂見解。#p#分頁標題#e# 從而,使原本規規矩矩、僵化刻板的音樂評論變成了詩意的交流或是一幕幕戲劇,將讀者引入虛幻的與藝術的親密接觸之中,引導讀者共同體會音樂、思考音樂??梢哉f,在當時許多評論家都走溫和路線,寫一些投觀眾所好的文章,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舒曼的音樂評論不愧為一股清新的春風,為當時的德國音樂帶來了一線曙光。 (2)提高了音樂評論的實效。舒曼是一位高尚藝術理想的捍衛者,與當時陳腐浮華的“庸夫俗子們”勢不兩立。因此,他大膽地鞭撻阻礙新藝術發展的陳腐論調,同保守陣營的墨守陳規和鄙陋庸俗展開了不懈的斗爭,對音樂界的空談、獻媚、偽學術等情況進行了尖銳批評,讓一些人無地自容。有說服力地向人們闡述許多古典作品的真正意義,極力啟迪人們認識貝多芬、舒伯特作品的價值;熱心地贊美那些音樂新人,為他們做周到的介紹,幫助這些音樂新人盡快獲得社會認可,因而舒曼的音樂評論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此外,由于舒曼音樂評論的讀者群中,既有專業音樂從業者,也有廣大業余音樂愛好者,他別具一格的評論方式,以敏感、細膩、對音樂富于想象的感悟力,結合深厚的哲學、美學、藝術理論修養,將理性分析融入感性體悟,使他的音樂評論適應了不同層次讀者的需要,被各個層面的讀者所接受,受到讀者的廣泛歡迎,有利于更好地推介他的美學觀,進而讓讀者接受其美學觀。 (3)促進了浪漫主義音樂的發展。舒曼曾說過:“評論家應該有力而審慎地參加新思潮的新活動,而不應當閑情逸致地對那些古老風流事件的遺跡進行研究。這種明顯的向后倒退,或者學究式的堅持固陋舊弊,或追憶著青春之戀的夢幻,都是毫無用處的,也是毫無益處的。時代在前進,人必須與時代同步前進。”[3]舒曼正是這樣,以空前未有的勇氣、不可抑制的熱忱和旺盛的精力從事音樂評論工作,在自己熱情洋溢的論文里,維護一切進步的、面向未來的東西。這些論文啟發了不少作曲家的靈感,在廣大的音樂家和音樂愛好者的圈子里引起了很大反響,影響和促進了當時樂壇的浪漫主義運動,因此也使得舒曼成為了當時德國音樂藝術中進步方向的領袖。可以說,舒曼的音樂評論代表了19世紀浪漫派音樂家的特征,19世紀下半葉歐洲音樂評論得以繁榮離不開舒曼的作用。不僅如此,舒曼的音樂評論甚至一直影響至今,正如于潤洋先生所說:“一個半世紀以來,社會向前發展了,人們對音樂藝術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化。但是舒曼對音樂藝術本質的理解中的合理內核,他對音樂的高度思想性和藝術性的要求,他對音樂生活音樂創作中庸俗傾向的批判,這一切對于我們今天開展音樂美學的研究和評論仍然是具有現實的珍貴價值的”。[4] 綜上所述,舒曼音樂評論受著當時政治、社會和文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舒曼正是運用音樂評論這一藝術形式,以其獨特的風格,與當時政治上的黑暗勢力和音樂界的庸夫俗子進行了針鋒相對的斗爭,有說服力地引導人們認識古典作曲家的藝術思想及其作品的真正價值,熱忱推薦有真才實學的音樂家及其優秀作品。從而,促進了浪漫主義音樂的進一步發展,將浪漫主義音樂帶入了一個新的高峰。同時,也因此成就了舒曼在音樂評論史上的價值,鑄就了舒曼在音樂評論史上的地位。
藝術學和藝術史
藝術自誕生之日起,就有一些知識領域對它進行研究。但是,專門研究藝術的科學———藝術學卻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才產生。而藝術學在我國取得獨立的學科地位則是近幾年的事。90年代中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在藝術學一級學科中增列了作為二級學科的藝術學(與美術學、音樂學、舞蹈學、戲劇學、電影電視學、藝術設計學等并列)。在此前后,東南大學、北京大學和浙江大學相繼建立了藝術學系。由于學科初創,我國的藝術學研究面臨著一系列最基本的問題:藝術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是怎樣形成的?它的研究對象是什么?它怎樣從事自己的研究?只有弄清這些問題,我們的藝術研究才能具有堅實的基礎,保持純正的品位,并從自發走向自覺。 我們欣喜地看到,如今依然困擾著藝術學研究者、或者在實際操作上令人含混不清的這些問題,在半個多世紀以前就由我國著名的老一輩美學家、現年94歲高齡的馬采先生作了確切而明晰的回答。我國最早關注藝術學獨立運動的學者是宗白華。1925年他從德國留學回國,任教于東南大學(旋即更名為中央大學),1926~1928年他作過藝術學系列講座,并寫有兩份相當完備的藝術學講稿。不過,這些講稿在他生前未能發表,90年代才收進《宗白華全集》第一卷(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馬采于40年代初期寫了6篇藝術學散論,其中帶有綱領性的第1篇于1941年發表于《新建設》第2卷第9期。這6篇論文都收入馬采的《藝術學與藝術史文集》,由中山大學出版社于1997年出版。這6篇論文迄今仍然具有鮮活的生命力和強烈的現實意義,它們表明馬采不愧為我國藝術學研究的先驅者。 一門學科的產生和形成的原因、過程直接制約著它在相關學科中的定位、它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方法。論及藝術學的產生,人們都會提到德國學者德蘇瓦爾于1906年出版的名著《美學與一般藝術學》。這本著作中譯本收入李澤厚主編的美學譯文叢書中,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于1987年出版。然而,令人遺憾的是,中譯本和它所依據的英譯本都很不妥當地把書名譯成《美學與藝術理論》。殊不知對于德蘇瓦爾來說,“美學與一般藝術學”不僅是一個書名,而且是他高高擎起的一面旗幟,在這面旗幟下,他開展了藝術學對美學的獨立運動。在他的這部著作出版的同一年,他創辦了與他的著作同名的刊物《美學與一般藝術學雜志》,該刊現更名為《美學與一般藝術學年刊》。作為國際上權威的美學刊物,它反映了德國20世紀美學發展的歷程。1913年,他又在柏林主持召開了題為“美學與一般藝術學”的第一屆國際美學會議。翌年,出版了《美學與一般藝術學會議報告》。德蘇瓦爾認為,傳統美學研究兩組問題:審美價值和藝術活動。由于這兩者的區別,現有必要把藝術活動單獨歸入藝術學的門下。盡管對德蘇瓦爾的觀點有不同意見,盡管美學仍然繼續研究藝術活動,然而,一個不爭的事實是:藝術學是作為美學的一部分從美學中獨立出來的,而最初主張藝術學獨立并從事藝術學研究的,正是當時最有影響的一批美學家。馬采藝術學散論之一的標題《從美學到一般藝術學》就表明他洞察國際上這股學術潮流的發展,并極力主張藝術學從美學中獨立出來:“過去以為美學的研究領域,包括一切美的對象,并不限于藝術,即凡是能夠給予我們美的感受的自然物以至人類的行為,無一不在研究之列。”“因此,就是美學者自己,也不得不提出限制研究對象范圍的要求,主張以藝術為研究對象的藝術學,應該獲得獨立。”(馬采《藝術學與藝術史文集》,第1頁。下文凡引述該書的,只注頁碼)。在這方面,馬采的觀點和宗白華的觀點相吻合。宗白華在20年到:“藝術學本為美學之一,不過,其方法和內容,美學有時不能代表之,故近年乃有藝術學獨立之運動,代表之者為德之MaxDessoir(馬克斯•德蘇瓦爾———引者注),著有專書,名Aesthetikandallgemeinekunstinseeschaft(《美學與一般藝術學》———引者注),頗為著名。”(《宗白華全集》第1卷,第511頁)。 一門學科只有確定自己專門的研究對象,它才有獨立存在的價值,才不會被其他學科所代替。顧名思義,藝術學就是研究藝術的科學。那么,凡是對藝術的研究,是不是都可以稱作為藝術學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有必要理解德蘇瓦爾的一般藝術學的概念。 一般藝術學是相對于特殊藝術學而言的。“特殊藝術學就是研究關于藝術個別的本質、創作、欣賞、美的效果、起源、發展、作用和種類的原理和事實的科學”(第8頁)。它們是音樂學、戲劇學、詩學、美術學等,其中有些已具悠久的歷史。關于一般藝術學的對象,馬采作了一個相當精到的說明:“一般藝術學就是研究那些關于藝術一般的本質、創作、鑒賞、美的效果、起源、發展、創作和種類的原理和事實的科學。特殊藝術學的知識,即各種藝術史和各種藝術學所提供的資料,雖然不斷被參考被利用,但一般藝術學的研究決不是對戲劇、音樂等特殊現象的直接的探討,也不是對宋代繪畫或顧愷之等某一時代某一作家的具體作品的解剖分析,而是以藝術一般的抽象的概念作為對象作理論的考察”(第9頁)。我們現在所說的藝術學就是這里的一般藝術學。顯然,遠非對藝術的一切研究都可以稱作藝術學,只有對整個藝術現象的綜合研究才配的上藝術學這個名稱。馬采具體研究了藝術、藝術家、藝術活動(創作與觀照)、藝術美的類型、藝術源流(發生與發展)等問題,其中不乏真知灼見。例如,他提出“創作與鑒賞正是藝術理論不可分割的兩面。沒有不被創作的藝術,也沒有不被鑒賞的藝術。鑒賞便是創作,創作便是鑒賞”的見解(第695頁),曾得到馮友蘭、賀麟、金岳霖等人的贊賞。 藝術學和美學既有區別,又有密切的聯系。除藝術學外,美學對藝術最為關注。美學和藝術學都研究藝術,那么,它們的區別在哪里呢?區別在于它們的研究角度和方法不同。馬采緩引了格羅塞在《藝術學研究》中的有關論述:“藝術學為了最后認識藝術的特質,必須采取和舊的藝術哲學完全不同的方法。”“藝術的真正科學的認識,只是從對藝術的實際感情產生出來。因此不論是創作者或鑒賞者,只有能夠認識藝術的人,才能真正感受藝術”(第17頁)。藝術學研究既要反對“集滿堆龐雜的資料”,又要反對“設計其冒險的空中樓閣”(第7頁)。馬采強調指出“還有亞里斯多德的《詩學》———這在當時是美學,同時也是藝術學———之所以能永葆其不朽的青春,而布瓦洛之所以不堪萊辛之一擊,就是因為前者是以藝術的事實為基礎的歸納的理論,而后者卻只不過是演繹的空中樓閣而已”(第18頁)。這些使我們想起德蘇瓦爾的觀點,他在《美學與一般藝術學》中既不滿意哲學美學“自上而下的”方法,又不滿意心理學美學“自下而上的”方法。他主張把這兩者結合起來,形成所謂“自外向內的美學”,“即以相同的分量去藝術地感覺和科學地思考”(德蘇瓦爾《美學與藝術理論》第6頁),從分析具體藝術出發,走向藝術哲學的高度。例如,被日本竹內敏雄主編的《美學事典》稱為“藝術學之祖”的德國藝術學家費德勒在分析同時代藝術的基礎上,形成了自己的形式理論。他把自己的理論看作為一種實踐美學,他的理論首先面向藝術家,對20世紀初期西方的藝術實踐和藝術理論產生很大影響。我們認為,美學研究各種審美價值(包括藝術)的普通規律,藝術學研究作為審美價值的藝術價值的特殊規律。這是一般和個別的關系問題。美學從哲學的高度來研究藝術,其研究帶有哲學意味,美學研究比較思辨、抽象。#p#分頁標題#e# 而藝術學研究藝術時,只是在某一方面或某種程度上涉及美學范圍,具有不自覺的美學性質,藝術學研究比較實證、具體,它比美學更加關注藝術實踐。馬采為藝術學作了準確的定位:藝術學是“聯系美學和其他特殊藝術學的一門科學”(第2頁),“藝術學到了藝術哲學,便最后進入到本來的美學的領域了。藝術哲學在藝術學中是最接近美學的,即受美學影響最深的科學”(第18頁)。 半個多世紀以前,馬采就對藝術學的獨立堅信不移:“目下正在發展過程中的這門新興科學,難免不受一些眼光短淺、思想保守的人的非議和反對。但只就方法論方面說,這門科學獨立的必要性卻是毫無疑義的。”(第1頁)在大力倡導人文素質教育的今天,在兄弟院校已經建立了藝術學的教學和研究機構的逼人形勢下,在藝術學研究中曾著先鞭的中山大學是否有新的舉措和動作,我們且拭目以待。
我國小提琴藝術理論探索
作者:武慧 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裝甲兵工程學院
回首1980年,當胡坤首次突破了中國人在世界重大小提琴比賽中“零”的記錄———獲得第四屆西貝柳斯國際小提琴比賽第五名時,人們在驚喜之余,還以為這是個別、偶然的現象。然而自那以后,中國優秀小提琴選手陸續幾十次贏得了各種國際比賽大獎,讓世界樂壇刮目相看:王曉東在1983年和1985年兩次獲得英國梅紐因國際青少年小提琴比賽第一名,呂思清和黃濱分別于1987年、1994年摘得意大利帕格尼尼國際小提琴比賽桂冠等等[1](第202-206頁)。如今,當我們再聽到中國選手“國際比賽獲獎”時,高興之余,已不會再感到特別意外和驚奇了。誠然,我們不能自吹自擂,夸贊中國的小提琴藝術有多么輝煌;但是,也不能妄自菲薄。正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來蓬勃興旺的整體社會環境,使物質和精神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活躍、開放的國際交流和學琴熱潮造就了小提琴藝術在中國的騰飛,涌現出薛偉、錢舟、陳曦等多位中國小提琴演奏家。
經過幾代中國音樂工作者的努力探索,優秀的中國小提琴教育家對西方小提琴藝術已經有了相當深度的理解,并掌握了科學的技術訓練方法,被國際著名小提琴教授迪蕾盛贊“超過歐洲所有的學校,包括歷史最悠久的巴黎音樂學院”[2]。在學習、借鑒西方優秀音樂文化成果的同時,中國自己的小提琴藝術已經以其頑強的生命力在東方這片古老土地上生根發芽,并逐漸顯示出可貴的特色。中國小提琴藝術由中、西兩大音樂支柱所支撐,涵蓋了小提琴的教學、表演、創作、制作及理論研究等各個方面。中國小提琴藝術理論研究涉及古今中外多種音樂關系,屬于內含多種學科的復合性研究領域。近年來,隨著中國整體音樂水準的提高,小提琴藝術理論研究也達到了最活躍的時期。研究形式既有集中論述某一問題的專著、文集,如錢仁平撰寫的《中國小提琴音樂》、洛秦主編的《小提琴藝術全覽》等著作,也有在各種刊物上發表的論文,還有一些研究生以小提琴藝術方面的課題作為畢業論文的選題[1](第191頁)。與專著和學位論文相比,音樂期刊上的文章不僅具備一定的學術性,還具有時效性、廣泛性特點。其中,《音樂研究》《中國音樂學》《中央音樂學院學報》《中國音樂》(《中國音樂學院學報》)《人民音樂》《音樂藝術》(《上海音樂學院學報》)《黃鐘》(《武漢音樂學院學報》)這七種核心音樂期刊上刊載的論文更有專業性、權威性和代表性,對于考察中國小提琴藝術理論研究的發展狀況具有典型意義。本文欲以1978—2008年在以上七種核心音樂期刊上發表的有關小提琴的論文為藍本,通過對這些文章的數量、內容、研究趨勢以及作者構成等方面的統計,嘗試分析與總結三十年來中國小提琴藝術理論研究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1978—2008年核心音樂期刊小提琴論文概況及進展
據統計,1978—2008年在七種核心音樂期刊上發表的有關小提琴的文章共計358篇(包括部分短訊和信息)。其中,《音樂研究》刊載18篇,《中國音樂學》9篇,《中央音樂學院學報》75篇,《中國音樂》18篇,《人民音樂》148篇,《音樂藝術》59篇,《黃鐘》31篇。關于音樂家演奏會、藝術成就、紀念及研討會等內容的論文共140篇。其中約有近三分之一(共44篇論文)是關于著名音樂家馬思聰的,文章多角度探討了馬思聰在中國近現代音樂發展中對小提琴演奏、音樂教育和音樂創作等方面的巨大貢獻,由此可見馬思聰在我國小提琴藝術史上所占有的獨特地位。有關其他中國小提琴家,如劉育熙、胡坤、呂思清等人的文章為46篇。在介紹外國音樂家的50篇文章中,對世界著名小提琴家梅紐因的關注最多,有9篇文章以他為題。另外還有關于奧伊斯特拉赫、斯特恩、穆特、西琦崇子等杰出小提琴家的文章,主要涉及來訪演出、講學、回憶和懷念等內容。
研究小提琴教學和演奏理論的論文共78篇。在探討教學方法的42篇文章中,有6篇介紹了被譽為“冠軍教授”的著名小提琴教育家林耀基的教學方法,將富有特色的林氏教學法從理論上進行了較系統、簡明的總結。其他教學文章還談到基本功訓練、中外專家的講學、選擇教材和教學法等內容。研究小提琴演奏的36篇論文,討論的方向集中在演奏姿勢、動作、音準、發音和技術訓練等具體問題上。分析小提琴音樂作品的論文共有62篇。研究中國樂曲的為40篇,其中又以對馬思聰的音樂創作研究為主,占17篇。另外,還有6篇論文對備受贊譽的中國小提琴協奏曲《梁山伯與祝英臺》的創作技法和中西結合風格進行了探討,對杜鳴心、王強、夏良等作曲家的小提琴協奏曲也有專文介紹。在僅有的研究外國作品的22篇文章中,既包括演奏解析的譯文,又有從主題因素、和聲調性、曲式結構等創作角度對作品進行音樂學分析的論文。
在有關小提琴比賽的34篇文章(包括簡訊)中,記錄歷屆全國青少年小提琴比賽和中國作品演奏比賽的文章為15篇,另外19篇是對國際比賽及獲得國際比賽大獎的中國音樂家的介紹與采訪。關于小提琴藝術史、小提琴學派的文章共18篇,涉及世界小提琴文化及其對中國小提琴藝術的影響、中國樂派如何形成等內容。此外,還有10篇文章主要介紹小提琴基本常識;6篇文章專門研究提琴制作;書評、聲學問題等其他內容為10篇。與改革開放前僅有《音樂研究》和《人民音樂》上刊載的四十余篇小提琴文章相比,以上統計的358篇文章,不僅是數量上的增加,更有質量上的突破,體現在對小提琴藝術研究范圍和深度的極大拓展:學術視野的不斷拓寬,使小提琴藝術理論的研究目光從基本演奏知識和有限幾首小提琴樂曲的普及性介紹,擴大到表演教學、作品分析、國際交流以及提琴制作等各個方面。關于演奏方法的文章,除了研究左手揉弦、右手運弓等一般問題和介紹大量中外小提琴家的音樂會及演奏經驗外,出現了《演奏好中國小提琴曲所需的補充技術訓練》[3]《小提琴中國作品的演奏與初步研究》[4]等文,對演奏西洋樂器與中國風格的實踐結合進行了初步而有益的探索。教學方面,從左右手訓練、發音音色等常見普遍性問題的探討,到多位具體小提琴教育家,如馬思聰、張世祥、林耀基等以及外國大師教學方法的記述和總結(參見[5][6][7]),為小提琴教育水平的提高提供了較為詳實、可行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