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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傳統禮治思想的內涵
在儒家思想被確立為封建社會的主導思想之后,禮治思想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普遍的社會意識,這樣從個人到國家、由點到面、家庭和順、國家有序,達到天下和諧的狀態。人們對“禮”的學習來自儒家經典,其中以《禮記》最為核心。《禮記》作為一部儒學雜著,有西漢學者戴德所作的八十五篇本和戴德侄子戴圣所編的四十九篇本,即所謂的大戴《禮》和小戴《禮》。雖然內容略有不同,但通觀全書,給人印象最深的就是把人從出生到埋葬的整個過程,以及在這一過程中應有什么禮儀動作詳細的規定。如講男女之別的有《內則》,講長大成人開始擔當社會責任的有《冠義》,講人生信念、節操的有《儒行》,講順天應命不違農時的有《月令》,講娛樂的有《投壺》,甚至連與人交談時眼神該如何都講到了,大大小小、方方面面,可以說把人生的全部文化都與日常言行舉止結合起來,單看這些繁瑣的規定似乎不能理解禮為何會受到統治者的重視,甚至成為封建社會的主導文化,實際上深意就蘊含在這些繁瑣的規定中:禮的精髓就是從日常人倫出發,擴大至朝廷、國家大事,自然而然地衍生出一整套有利于文化社會統治秩序的行為規范,進而成為維護君主統治的精神工具。“禮”在儒家思想中是個非常寬泛的概念,諸如仁、義、誠等均包含其中,所謂“禮儀三千”就是言其內容豐富。在儒家思想的不斷發展演變中,“禮”的內容也被不斷擴充,如荀子將“禮”稱為可以調天時,在宋明理學家的眼里,“禮”幾乎可以同“天理”視為一體。也正是由于不斷擴充“禮”的本來內涵,加入不少等級貴賤思想和“滅人欲、存天理”的內容,使得近代以來禮治思想飽受批判。從上述“禮”的歷史淵源和本來內涵來看,禮治思想本身是有不少可取之處的。
二、禮治與法治的區別聯系
法治是現代社會的重要標志之一,我們也提倡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但細想起來,法治是源于西方的概念,從清末民初的引進西方法律制度到今天的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基本上都是一種外來文化的“西學東漸”,因而要漸進地進行這一過程,還要了解自身文化的特點,將法治與自身文化特點相結合,以找到最優路徑。我國歷史上有秦采用法家思想來治國,最終掃滅群雄統一六國的范例,但其統治時間極短,讓后世統治者對法家思想頗有戒備,原來在列強紛爭的春秋戰國時期并不吃香的禮治思想一致成為治國的指導思想,這其中的原因不能不令人深思。
1.禮治是內生的,法令是外在的。
禮治從每一個人的細小行為甚至心理活動來進行規范,深入到男女老幼的日常活動中,人人都離不開它,從而人人以遵從它作為正常倫理道德。而法令是強制人們遵守的,有了它動輒得咎,沒有它,過的更好,老百姓對其沒有內在需求。
2.禮治是益人的,對提升個人的內在修養大有裨益。
禮治思想以誠心正意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作為修養次第,鼓勵人們遵之而行,使自己的品行層次逐步提升,進而在人際社會上獲得美譽,因而禮治是益己的。法治是以刑罰為核心的,人們必然敬之畏之,不愿與之發生關系。
3.禮治的價值取向更切實。
禮治設計的行為規范切實周密,正所謂“君子以細行律身,不子以細行取人”,將個人修養結合人倫日用,在人民中能取得長久支持。而法家學說中的嚴刑峻法,是從統治者利益出發的、是為富國強兵服務的,在小農經濟時代,人們會覺得“帝力于我何有哉?”把法律看做是離自己很遙遠的事。
4.禮治是著眼長遠的,法治則有急功近利之嫌。
古代秦孝公對商鞅說“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百年以成帝王乎”,而禮治著力點在日用生活方面,在慢節奏中演繹、提升人生境界,其出發點是在如何做人方面,看似與國家治亂興衰并無多大關系,可以說是在長期的育人之后自然形成的國家大治,能取得長遠的效果。
5.禮治的運行是靠傳統來維系的
在一代代人的教育中形成共同的文化心理,與人為善、取人為善,在每個人的成長經歷中都會或多或少接觸到禮治,因而從禮治出發會更容易切入,相比而言,法治則缺少這種先天優勢,人們對國家權力始終存在些許隔膜。在進行法治建設的今天,禮治有著一種無可取代的優勢,似乎可以說,在老百姓方面,信守禮的成分多,他們習慣于運用禮治思想對社會成員尤其是官員作出道德評判和要求,希望獲得人性化的寬松的生存環境,而法治要求自己遵守的,卻遠不如禮治深入人心,因而一味的批判甚至想拋棄禮治是武斷的。
三、當前文化建設面臨的社會現實
我國社會的主體部分在農村,而農村由于受幾千年傳統文化的熏染和積淀,形成了一套獨立于法治之外的單獨運行文化,起支配作用的乃是儒家的禮治思想,費孝通先生曾把中國農村社會稱為“禮治社會”,指的就是在這一社會里,禮是大家公認合式的行為規范,與法律無別。從中國的社會現實來看,費孝通先生的論述是非常深刻的,在“禮治”社會里,人們的思想觀念和行為規范,深刻保留著“孔夫子的那一套”,這一套一代代、一年年維系著一個個小社會的運轉,已經融入到了人們極深微級隱秘的潛意識中。盡管一百多年來,中國社會接受了多種西方文化的滲入,但在廣大中國農民的思想深處,在中國農村社會的底層對西方文化的接納并不深入,換句話說,傳統禮治思想在農村經歷代際傳承,靠長輩訓誨、親友指點和自己領悟已經澆筑成思想文化的一塊鐵板,全新的思想體系很難震蕩或敲擊到它。這是我們今天進行文化建設必須要逾越的一大障礙,面對這一社會現實,單純否定禮治或全盤照搬禮治都是不科學的,必須將禮治思想的精華同文化建設的需求結合起來,在老百姓原有思想的基礎上逐漸變革,最終來完成文化建設的目標。文化建設是黨全面執政的一個方面,就執政者來說,有的人往往感嘆老百姓的法律意識太差,若是老百姓自動守法、懾服于法律的威力,很多工作就好開展的多了。而就其自身來說,有的人希望只有執法的權力而淡漠了守法的義務,可見,官和民兩方面,都在以各取所需的不同態度來對文化建設加以定義。這種狀況的背后有著十分深厚的政治、經濟和制度原因,比如“統治工具思想”,其胎記從法律產生就被深深烙上,表現之一就是法律上要求被管理者如何做的條款多,要求管理者如何做的條款少;執行環節則是,老百姓違反了相關規定就要受追究,而管理者違反了則無人過問或處理從輕。著名行政法學家羅豪才先生曾經創立“平衡論”,以平衡官民間不對等的權力義務關系,如今30年過去了,在某些方面似乎起主導作用的仍是“管理論”,不平衡的事情——主要是官之權重、民之權輕,仍有發生。強化官員的義務和責任意識,在官民之間達到真正的平衡,需要在思想意識方面加強教育,這也是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面對這種不平衡,單單從法律規章制度上硬性的限制官員是可以的,但并非是官員發自內心的去平衡和承擔責任,要真正達到“治心”的目的,還要有賴于傳統的禮治思想。當前我們提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諧是崇尚科學的、發展的、進步的,30多年的改革開放,使我國經濟建設不斷提高,落后的面貌迅速改觀,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時期,但不可否認的是一些地區急于擺脫落后和貧窮,因而片面追求經濟現代化而忽視了文化現代化,經濟發展遇到了文化沙漠的瓶頸,產生了一系列社會矛盾,如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文化媚俗、犯罪增加、權力腐化和畸形消費等。這些不和諧影響了人與社會的全面發展。加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與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密切往來,社會主義文化的價值取向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甚至迷失。目前的文化被形容為“多元文化”,有形形色色的價值取向,諸如剝削、壓迫、貪污、腐化、奢侈、頹廢、自私、欺詐、封建、迷信等彌漫了整個中國的現世文化。這些迷失和多元化對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顯然是不利的,在多種思潮的影響下,文化建設也步履維艱。相對來說,禮治思想治理下的古代社會要簡單的多,盡管社會的大變化、大發展是我們無法阻擋的,但可以從禮治思想對社會的管理中借鑒經驗,這當中最大的經驗就是強化和簡化核心價值,從國人內心深處發掘出和傳統美德契合的價值觀。
四、禮治思想對文化建設的借鑒
(一)以“仁”為基石推廣核心價值觀
中國古代的禮治有個很好的傳統,就是從娃娃抓起、從細節抓起、從基礎抓起,而且是一種民間的自發行為。這種行為以“仁”為基礎而展開,仁是個道德概念,孔子說“唯仁人為能愛人”,禮治相對于仁來說是外在的,中國封建社會之所以延續很長時間,原因之一是統治者能持久地自上而下在全社會倡導仁,并在此基礎上外在地施以禮治。大歷史學家湯因比就很欣賞中國長久保持國家統一穩定和文化的關系,他認為全世界找不到第二個像中國這樣的大一統國家。今天推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本質依然是用內在的道德來維護社會的長治久安,在這方面禮治思想毫無疑問是最好的典范,禮治是以“仁”為基礎的,因而今天的核心價值觀應當重視“仁”的思想,將其融入到今天的時代觀中,使這一傳統的思想重新煥發魅力。
(二)以“和”為中心營造和諧文化氛圍
“禮之用,和為貴”,這六個字是儒家“禮治”思想的精華,也是在人類社會的一條真理。因為只有在“和”的狀態下,人們才能從事具有創造性的事業,社會才能進步。“和”是“禮治思想”追求的最高境界。在人們慨嘆社會風氣越來越壞的今天,各種稀奇古怪、傷風敗俗及喪盡天良的行為都出現了,真所謂“滔滔者,天下皆是也”,可以說維護社會秩序這道藩籬已成為無法逃避的問題。“和為貴”給解決這一問題提供了思路,中國人不喜歡了了分明,而喜歡朦朦朧朧,萬事留余地,日后好見面,矛盾解決了,大家又能和和氣氣,開始新的合作。其實“和”與“中庸”意思相近,并不是“和稀泥”也不是“不講原則”,而是一種難以企及的為人處世的境界,其要義是做人處事尤其是處理矛盾能恰到好處,從而達到各方都滿意的程度,這比非此即彼、非對即錯的思維方式要高明的多。“和”作為一種處世技巧更符合中國人的特性,應貫穿在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從而在全社會營造出和諧的氛圍,使這種和諧氛圍成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有益保障。
(三)以“禮”為規則觸動基層民眾
列寧說過,千百萬人的習慣勢力是最可怕的。千百年來,人們尤其是廣大農村的人們習慣按照“禮”的規則去生活和交往,在開展法治建設的今天,雖然也宣傳法制規則,但基層民眾、農村群眾對法制依然知之甚少,習慣已經成為法治建設的最大阻力。清末民初,梁啟超曾寫《新民說》,試圖對普通百姓進行權利和義務、國家意識、公民意識方面的啟蒙教育,文章頗有魅力但也只是停留在紙上,因為這樣飄忽的說教遠不如禮治思想在基層民眾中有根基。今天的文化建設亦應當從《新民說》中汲取教訓,文化因其自身的特性不可能是疾風暴雨式的,有必要在城鄉基層進行深入的而不是淺表的、持久的而不是短暫的、細致的而不是走過場的公民權利義務和責任意識教育,這樣的教育以傳統的“禮”規則,結合現代意識對禮治思想加以發展,唯有此,才能更好地深入民心,文化建設亦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以“吏”為關鍵垂范普通百姓
韓非說“明主治吏而不治民”,這句話告訴我們兩層意思:首先,最高統治者的主要任務不是管老百姓,而是管好執政者。其次,不是管官不管吏,而是官吏一起管,思想深刻而實在,說明韓非看到了官吏們在社會行為導向和風氣引領方面的作用,這一點與儒家的“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思想迥然不同。在“官本位”濃厚的社會傳統中,官吏的影響力依舊不可低估。因而,以官吏為榜樣來宣揚現代的“禮治”——愛人、和諧、德治等,官員以身作則,會大大增強民眾對執政黨和執政理念的認可,他們為民愛民、為政以德的做法除了是對傳統“禮治”思想的繼承和弘揚之外,還可以糾正長期以來“禮治”被批判的人格不平等,公民缺乏主體意識等弊端,因為我們今天對官吏的定位是“公仆”而非“老爺”,從官吏做起慢慢糾正“禮治”思想的弊端,這是個取精華去糟粕的過程,同時也是傳統文化現代化的過程,也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今天的文化建設。英國學者哈特在《法律的概念》中強調:“如果一個規則體系要用暴力強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須有足夠的成員自愿接受它;沒有他們的自愿合作,這種創制的權威、法律和政府的強制權力就不能建立起來。”可見,社會成員的自愿接受和合作對于新建一個規則體系來說至關重要,也是這個體系能否成功創建的前提,在進行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的今天,傳統“禮治”思想可以幫我們創制這個前提,發揮其優勢避開其劣勢,古今結合讓其更好的為今天的文化建設服務才是關鍵。
作者:韓艷萍 單位:湖南省懷化市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