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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認為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著金融支持規模小、債權融資比重低、股權融資發展慢以及金融支付渠道窄等方面的問題。建議湖北省相關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相互配合,創新擔保類貸款產品、強化金融支持文化產業債權融資的深度、加大金融支持文化產業股權融資的力度、拓寬金融支持文化消費的支付渠道。
關鍵詞: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金融困境
一、金融支持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的成效
1、湖北省文化產業融資規模不斷擴大
湖北省文化產業與金融融合發展起步晚,但發展速度快。2014年,湖北省文化廳、湖北省財政廳聯合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發表意見,決定充分發揮金融業在文化產業發展進程中的作用,為文化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做好政策“孵化”工作,從政策層面開始協調好財政、金融、文化市場三方的發展關系[1],湖北省隨即啟動了一批規模大、帶動性強的文化產業項目(如中央文化區、歡樂谷、武漢創意天地等),并與金融機構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優先籌集接近100億元的信貸資金來確保相關文化產業項目的順利實施,為首批大型文化產業示范園區的落成奠定了扎實基礎。2016年,湖北省政府為更進一步刺激文化產業的迅猛發展,從財政方面對70余個極具潛力的文化產業項目予以了資金獎勵和補助,另外還有5個文化產業項目獲得了中央財政資金的專項資助,并累計下放動漫扶持資金共計4688萬元,從金融方面先后面向海內外多個發達經濟帶舉辦了5輪文化產業招商活動,并在全省范圍內共計簽約96個重大項目,吸引資金高達867億元,有了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雙管齊下的大力助推,全省文化創意產業當年的營業收入增長31%,利稅總額增長34.5%,全省動漫產業一躍躋身為當年的全國行業先列,成為拉動我省文化產業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在各大文化行業中異軍突起[2]。
2、湖北省文化產業融資模式呈多元化
近年來,湖北省文化產業融資模式多元化趨勢明顯。2014年,湖北省開始探索文化產業與金融資本融合發展的新道路,成立了首支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并于首期募得資金5億元;2015年,湖北省進一步擴充文化金融項目庫,新增項目涵蓋近20個文化創意行業及相關領域,正式為湖北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提供項目貸款、貿易融資以及文化消費貸款等多種貸款服務;2016年,湖北省政府實施了一系列財政金融支持政策,通過建立文化專項基金來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流向文化創意行業,從而打開了包括股權融資、P2P金融、眾籌等在內的多種文化企業融資渠道,并由此初步形成了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促進了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開辟了一條社會資本通過PPP等模式參與文化建設的新道路。此外,湖北省持續推進文化、金融、科技三方的融合進程,加快文化創意產業示范園區的建設步伐,一大批以互聯網金融企業為代表的新勢力正在悄然崛起。
3、湖北省文化產業融資效率穩步增長
湖北省針對文化產業的發展特點,集中資金著力優先培育了一批市場主體,通過主體的示范作用帶動文化市場的整體發展,從而降低了文化產業的融資成本、提升了文化行業的資金運用率、減少了文化市場的融資約束、增強了文化企業的清償率。民營資本方面,以萬達集團和華僑城集團為代表的民營企業開始入駐湖北省文化市場,分別于2015年投資500億元和45億元建設武漢中央文化區、東湖歡樂谷等一批文化園區項目,在這些項目的強大積聚效應和孵化作用下,大量的項目、資金、信息、技術、人才等文化生產要素開始紛紛涌入湖北省文化市場。金融資本方面,湖北省政府于2015年施行“政銀聯手”政策,嘗試與地方性商業銀行合作組建“文化企業風險池基金”,解決了一大批中小型文化企業的融資問題,為湖北省文化市場注入了新的活力,湖北省政府2016年進一步與多家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合作,積極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優質的文化產業項目,據湖北華中產權交易所的數據顯示,當年湖北省版權交易發展迅速,文化市場主體的示范效應和引導作用不斷加強,文化行業內各個領域都有了長足發展,多家文創企業在新三板上市,融資效率穩步增長。
二、金融支持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金融支持規模小
盡管湖北省對文化產業的資金支持在逐年增長,但是其資金的主要來源仍然受政府財政支持。2015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單位總收入為46.56億元(同比增長21.70%),其中財政補助收入為33.81億元(同比增長39.82%),占總收入的72.60%;2016年,湖北省文化文物單位總收入為58.92億元(同比增長26.52%),其中財政補助收入為41.79億元,占總收入的70.93%,盡管較上年占比有所下降,但與2013年相比,占比仍然增加了4.63%[3]。湖北省文化產業投融資體系還有待完善,行業融資梯次結構不合理;文化企業融資渠道有限,中小型文創企業融資困難;文化商業票據再貼現業務受阻,文化企業未能及時融到所需資金;文化企業信貸資產證券化程度偏低,文化企業的資產價值被嚴重低估。
2、債權融資比重低
目前,湖北省文化企業融資渠道較為單一且渠道不通暢,融資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普遍偏高,在典型的以銀行業為主導的金融組織結構體系下,債權融資的整體規模卻仍然偏低,所占比重更是嚴重不足。2014年,湖北省文化市場經營機構資產總計約為76億元,而負債總計約為5億元,資產負債率只有7%;2015年,湖北省文化市場經營機構資產總計約為80億元,負債總計僅為7億元,資產負債率不足10%;2016年,湖北省文化市場經營機構資產總計約為84億元,負債總計僅為10億元,資產負債率仍不足12%。由此可見,湖北省文化企業發行的企業債、公司債總體規模仍然有限,中小型文化企業發行的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和集合票據數量更是屈指可數,致使湖北省大多數文化企業在資金運作方面處于被動狀態,文化產業發展強烈依賴政府部門的財政支持,抑制了文化產業的自主創新活力,嚴重阻礙了文化產業的多元化發展。
3、股權融資發展慢
近年來,湖北省文化產業股權融資發展速度比較緩慢。2011年湖北省文化市場經營機構所有者權益約為64.5億元,其中只有22.4億元為實收資本,占比不到35%;到了2012年,湖北省文化市場經營機構所有者權益約為74.2億元,其中實收資本為42.7億元,占比雖有大幅上漲但仍不足60%。除此之外,文化企業股權融資的途徑并沒有完全打開,還有一大批極具創新活力的小微文創企業還爭取不到股權融資的資格,文化產權作為這些企業的核心價值未能在股權融資過程中得以量化,嚴重制約了文化產業的創新活力。
4、金融支付渠道窄
新常態下,我國居民消費能力迅速提升,群眾文化消費需求增長明顯,以藝術、娛樂、體育類消費為代表的文化消費日益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然而與其它中部省市相比,湖北省文化產業優勢尚未充分發掘,文化產業發展規模相對較小、速度較慢,群眾文化消費意愿并未得到充分釋放[4]。2015年湖北省居民消費總支出約為10168億元,其中非現金消費支出約為1729億元,占比約為17%,而文化娛樂消費支出約為1578億元,幾乎全部為現金支出;2016年湖北省居民消費總支出約為11379億元,其中非現金消費支出約為2048億元,占比約為18%,而文化消費支出約為552億元,其中非現金消費支出不足6億元。同年,湖北省非現金支付金額高達74.23萬億元(同比增長31.03%),交易量為46.53億筆(同比增長28.67%),其中移動支付交易量就占到了全部非現金支付交易量的22.11%,金額高達3.4萬億元(同比增長86.99%)。由此可見,在網絡移動端支付結算平臺日益盛行的今天,如何通過電子金融支付平臺進一步挖掘湖北省文化消費潛力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三、金融支持湖北省文化產業發展的路徑
1、創新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服務的種類
針對文化產業“輕資產、重創意”的發展模式,為文化企業“量身定制”能夠適當降低企業融資門檻的金融服務、創新研發適合文化產業發展規律的金融產品,是釋放文化產業發展潛力、實現文化產業快速發展的關鍵一步。建議湖北省相關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通力合作,為制定能夠滿足不同規模文化企業融資需求的金融產品做好前期的鋪墊工程:第一階段,建立針對文化產業融資的信用評級制度,借助第三方評級機構合理制定利率、管理風險、確定貸款期限及還貸方式,完善文化企業或文化項目貸款的信用評級機制、提升信用評級效率,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投放對現金流穩定的成熟型文化企業的信用貸款;第二階段,建立文化企業信貸擔保機制,推出能夠滿足不同規模文化企業融資需求的貸款擔保方式,進一步降低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的風險,加大對文化企業融資擔保的力度,鼓勵商業銀行創新聯保機制為中小型文化企業提供金融支持。在創新金融產品方面,建議湖北省金融機構針對文化產業發展特點,制定全方位、個性化的金融產品:首先,應該增強文化企業的“硬融資能力”,使其能通過傳統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和設備抵押貸款業務融到更多的啟動資金來支持未來發展;其次,還要增強文化企業的“軟融資能力”,通過完善無形資產價值評估體系及其評估標準,讓文化企業能夠通過質押版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等權利進行貸款融資;最后,通過探索發展新型融資業務來進一步助推湖北省文化金融的規模,其中融資租賃就是一個值得借鑒的方向,由于融資租賃屬于表內融資,租賃資產不體現在企業的財務報表中,因而不會影響企業的資信狀況,可以滿足中小型企業在購置設備過程中的多渠道融資需求。
2、強化金融支持文化產業債權融資的深度
債權融資作為企業直接融資方式的一種,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企業控制權,更有利于文化創意型企業貫徹創業初衷和堅持創作理念,建議湖北省強化金融支持文化產業債券融資的深度:政府部門方面,應該積極發揮其擔保機構的作用,首先做好風險評估工作,審慎管理金融風險,堅決防范系統性風險的發生,然后鼓勵正規金融機構設立專門的文化金融服務部門,加大對湖北省文化產業的人力資源投入和財務資源投入,并在此基礎上適當放寬金融準入門檻,允許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為文化企業提供個性化金融服務,同時還要督促相關金融機構做好債務融資工具的推介和承銷工作;金融機構方面,應該在合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推動文化企業的物權、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等文化類無形資產的評估與交易服務,商業銀行可以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為文化企業的資產證券化過程提供信用擔保,支持符合條件的成熟型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和公司債,支持資產配比低的小微型文化企業發行中短期商業票據。
3、加大金融支持文化產業股權融資的力度
股權融資作為企業的另一種直接融資方式,可以在短時間內為企業募集大量資金,其募集渠道主要分為私募和公募(公開市場發售)兩種,建議湖北省加大金融支持文化產業股權融資的力度:在私募發售方面,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充分發揮風險偏好型投資機構(例如風險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的積極作用,支持中小型文化企業完成天使輪、Pre-A輪、A輪、B輪、C輪融資過程;在公開市場發售方面,建議相關政府部門積極鼓勵滿足上市要求的文化企業通過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市場以及海外資本市場上市進行直接融資,將更多的金融資本留給大批中小型文化企業,最大限度地滿足各類型文化企業的資金需求。除此之外,還應該讓文化企業能夠真正利用“創意”融資,建議湖北相關金融機構全面評估文化企業的融資能力,充分挖掘文化產權交易在文化產業融資中的作用,將文化專利版權、項目受益權、企業股權等無形的資產證券化,用文化企業未來的收益流為企業當下創造更好的營運環境。
4、拓寬金融支持文化消費的支付渠道
近些年,微信、支付寶等網絡移動端支付結算平臺的應用已得到了大面積推廣,日益深入到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每個角落,人們的支付場景和支付習慣正在潛移默化中發生著巨變。文化、體育和娛樂類消費作為文化產業的需求端,是文化產品的最終服務對象,更是拉動文化產業發展的根本動力。為了進一步釋放湖北省居民文化消費的潛力,充分發揮第三方支付機構發揮貼近市場、支付便利的優勢,完善湖北省文化服務行業的銀行卡刷卡消費環境以及電子金融支付環境,建議拓寬金融支持文化消費的支付渠道,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電子金融交易支付結算平臺,積極探索“文化+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模式,不斷推出新的文化消費信貸產品來進一步刺激文化消費。
參考文獻
[1]關于深入推進湖北省文化金融合作的實施意見[G].湖北省文化廳,2014.
[2]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G].中國統計出版社,2016.
[3]湖北省2016年文化產業發展概況[G].湖北省文化廳,2017.
[4]李堅:中部六省文化產業發展優勢比較及湖北對策建議[J].湖北行政學院學報,2010(2).
作者:王鸞鳳 劉熹 單位:湖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