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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眾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尚不健全。
地區基層群眾文化只有依靠豐富的基礎設施建設才能夠得以發展和繁榮,因而基礎設施建設是發展地方群眾文化的基礎性、關鍵性任務。就目前而言,由于受到地區經濟以及政府關注程度的影響,不少地區的群眾文化基礎設施都亟待進一步擴展和完善。此外,還有不少地區存在群眾文化基礎設施利用率低的問題,地區政府及文化部門僅僅建設一些文化中心,卻將其用作其他用途或作為僅供觀賞的“空架子”,不能使其真正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也不利于地區群眾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群眾文化建設政策支持不到位。
由于不少地區的群眾文化產業起步都較晚,其大都不具備較為健全的群眾文化建設法律法規,使得地區群眾文化建設活動缺乏相關政策的支持,也造成不少地區在群眾文化的約束和監督方面存在較大的漏洞,沒有辦法對群眾文化發展過程中產生的相關問題進行參考處理。另一方面,現行的群眾文化法律政策大都側重于對群眾文化的管理,并沒有對地區政府、社會組織等的職責進行規定,這就極易出現群眾文化活動主體模糊的現象,還使得不少文化活動無法可依。
(三)群眾文化工作市場監管缺失。
基層群眾文化工作,只有在相關部門的有效引導、合理監督下才能夠實現較快的發展,最大限度改善群眾的社會文化生活。一般情況下,地區基層群眾文化工作一般是由鄉鎮或縣級政府和文化產業部門負責管理的,當地的文化市場要承擔群眾文化工作的主要管理職責。然而,隨著政府部門不斷上移文化市場管理護法權,造成地區基層文化機構對群眾文化工作的監管呈現出力度不足、職責不明的特點,不利于群眾文化工作市場監管有效性的保障和提高,對地區群眾文化工作的發展也會產生極為不利的影響。
(四)群眾文化服務意識有待提高。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少地區都朝著工業縣的方向發展過渡,縣級政府及相關單位對工業園區建設、招商引資等工作給予很大重視,其大都將政府部門的管理重點置于保障經濟的穩步快速增長方面,卻不甚注重于地區文化產業建設發展,地區政府部門群眾文化服務意識的欠缺導致不少地區難以正常進行群眾文化工作的開展,也使得不少群眾文化設施被擠占、吞并,喪失了應有的功能。另外,群眾由于受到傳統觀念的制約和影響,其大都認為文化建設的主體應該是政府部門及相關主管單位,與群眾自身并無太大的關系,因而導致群眾自身對文化活動的參與激情和熱情有所降低,也不利于地區群眾文化工作產業的順利發展,對群眾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也起到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二、新時期縣級群眾文化工作創新發展思路
基于以上對現階段縣級地區群眾文化工作現狀的分析,筆者認為針對基層群眾文化工作現階段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地區政府以及縣級文化單位應采取相應的優化對策,同時結合地區特色及產業結構,發展適合本地區狀況的特色社會主義群眾文化產業。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背景下,縣級文化單位為進一步深入開展群眾文化工作,豐富城鎮居民文化生活,其應采取以下幾點創新發展思路:
(一)加大財政投入,健全群眾文化基礎設施建設。
依據中央部門對群眾文化產業發展的相關指示,地區文化主管單位應建立能夠提供平衡發展、優質服務、健全網絡和合理結構的群眾文化服務體系。建立較為完善的地區文化服務體系,縣政府及文化單位首先應加大財政投入,提高財政支出中文化產業投入所占比例,建立財政保障機制,還要獲取多種路徑的社會投入,在此基礎上更應該建立健全群眾文化基礎設施,完善地區文化設施規劃布局,形成功能豐富、蘊含較廣、層次分明的健康文化設施規劃,以滿足群眾的不同文化需求。其次,縣級文化單位有必要建立完備的公眾圖書服務體系,在地區民風民俗、地理概況、地方特色的基礎上構建具有特色的專題數據庫,組建能夠地區共享的數字信息服務體系,也能夠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地區文化服務體系的建設。最后,縣級政府及文化單位還要對文化室、站、館的建設工作加以完善,形成覆蓋當地縣、鄉鎮、村的立體文化服務機制,同時加強對文化產業的日常維護,提高群眾文化基礎設施的使用效率,進一步豐富群眾社會文化生活。
(二)健全保障機制,完善群眾文化體系法律法規。
由于縣級群眾文化基礎產業要涉及多方面、極為廣泛的內容,其不僅需要得到地方群眾及社會組織的大力支持和積極參與,還需要政府部門制定完備的法律規定,健全群眾文化服務保障機制,以確保地區群眾文化工作能夠獲得健康正確的發展。縣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結合地區特色,制定一批適應當地實際狀況的規定章程,主要就縣級群眾文化工作的運作情況以及資金投入比例、縣級群眾文化活動管理工作、群眾文化活動承辦主體的確定、地區群眾文化服務部門資格審批、群眾文化服務從事資格審核、社會組織及團體參與群眾文化活動的優惠政策等方面的內容進行明確規定。通過這些具有針對性的地方群眾文化工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的群眾文化工作投入就會得到保障,也能夠對縣級文化單位的相關責任義務和法律地位進行明確,對現階段存在的不少縣級文化單位在群眾文化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方面具有的漠視、任意和人為干預狀況進行整改,對群眾文化活動的正常開展能夠提供極為有利的政策保障和法律支持。
(三)引入市場機制,提高群眾工作市場監管有效性。
市場機制的引入、群眾文化工作市場監管有效性的提高,對于群眾文化產業中民間資本的引入以及非群眾文化單位參與公共活動積極性的調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市場機制在群眾文化工作中的引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增進群眾文化產品供給能力,支持、鼓勵和引導獨立知識產權產品應用于群眾文化體系。2.建立激勵辦法和機制,由縣級政府或文化單位出面,對具有重要價值的民間藝術和原創藝術進行扶持和引入,同時重點抓好文藝出版物、歌曲、廣播以及電視、戲曲、文學等的創作生產。3.大力開展工藝群眾文化活動,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立足基層,結合地方特色,提升地方群眾文化品味。此外,地區還要不斷加強群眾文化工作市場的監督和管理,確保群眾文化生活能夠朝著更為繁榮的方向發展,更好促進社會主義文化產業的發展。
(四)規范服務理念,加強高素質群眾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對于地區文化部門來說,高素質的群眾文化工作人才是推動地區文化產業繁榮的巨大力量源泉,因而縣級文化部門首先應規范服務理念,提高對群眾文化工作的重視程度,在此基礎上還應對群眾文化工作隊伍的穩定性進行加強,不斷優化群眾文化工作隊伍結構。地區文化管理部門要對每位工作人員的職責加以關注,將文化工作落實到細處,加強文化管理干部的再教育工作,做到專職專用,此外還要通過科學的激勵手段促進各文化工作者不斷獲得提升、取得進步、完善自我。文化工作人員也應注重自身文化素質的不斷提高,要學習更多的科學知識,正確把握群眾文化工作的概念和技巧,構建素質較高的群眾文化工作隊伍,更好促進地區群眾文化產業的發展。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針對現階段存在于縣級基層群眾文化工作過程中的系列問題,地區政府以及縣級文化單位應從加大財政投入、健全保障機制、引入完善市場機制以及規范服務理念等幾方面著手,進一步完善相關群眾文化法律規定,健全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加強群眾文化高素質工作隊伍的建設,不斷致力于群眾文化工作市場監管有效性的提高,這樣才能最大限度促進基層群眾文化事業的發展,對地區社會文化的發展以及新農村建設成果的鞏固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
作者:朱文元 單位:祁陽縣文化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