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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少數民族文化是我國55個少數民族創造的傳統文化的總稱,具有鮮明特征,是中華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在跨文化交流過程中,少數民族文化面臨著文化生態解體、傳統文化日益消亡、發展步履維艱等沖擊和挑戰。但是,從文化長遠發展來看,跨文化交流趨勢不可避免,它為少數民族文化影響力的提升、借力發展、開放性增強等起到積極作用,同時,跨文化交流也將為少數民族現展提供了精神動力與智力支持。
關鍵詞:
少數民族文化;跨文化交流;影響
目前,全世界有2000多個民族,分布在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各民族之間的人口數相差懸殊,從十幾億人至幾十人不等。各民族由于地理環境、生產生活方式、精神信仰等諸多方面的不同,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創造了獨具特色的本民族的傳統文化,這些絢麗多彩的優秀民族文化是人類的共同精神遺產。從古至今,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的人們之間的交往交流從未停止過,特別是近代以來,伴隨著現代化在全世界的推進,人類社會的全球化進程勢不可擋,具有不同文化特質的人們之間的交流越來越普遍與頻繁,少數民族文化在跨文化交流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一、少數民族文化的內涵特點
中華民族是由56個民族組成的民族大家庭,各個民族所創造的優秀傳統文化共同構成了中華文化。學界普遍認為,文化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為此,少數民族文化的概念,可以從廣義和狹義來理解:廣義是指我國的55個少數民族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總和,這樣的民族文化當然會被本民族成員廣泛認同;狹義的內涵則指精神文化方面,內容包羅萬象,比如民族的哲學、史學、文學、教育、語言文字、法律、藝術、醫學、天文歷算、道德、自然科學、宗教、習俗等。從上述定義可見,少數民族文化內容廣博繁雜。徐萬邦、祁慶富在《中國少數民族文化通論》一書中,將少數民族文化分為六類:一為衣食住行方面的生活文化,包括服飾文化、飲食文化、住所和建筑、交通工具;二為婚姻家庭和人生禮儀文化,包括戀愛和婚姻、親族稱謂與姓名、人生禮儀、喪葬文化;三是民族傳承文化,包括文學藝術、音樂和舞蹈、戲劇和曲藝、美術、體育游戲;四是科技和工藝;五是信仰崇尚文化,包括原始宗教、巫術、道教和民族間宗教、佛教以及伊斯蘭教,吉祥崇尚、禁忌;六是節日文化。少數民族文化作為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漢文化具有共同性,如地域性、傳承性、互融性、相對穩定性與變遷性,等等。同時,少數民族文化也具備不同于漢文化的鮮明特征,主要表現在:
(一)形態多樣性
一個民族的生態環境、地緣分布,直接反映著民族文化的特征,制約著民族文化的形成,顯示著民族適應自然的能力[1]。生存的需要是文化產生的基礎,因此,在類似的地域特點之上,可能出現相似的文化。比如黑龍江流域的鄂倫春族和赫哲族雖然遠隔千里,但其文化上有許多地方相似,他們的語言大概60%~70%是相同的。我國的民族分布呈現大雜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從總體上看,少數民族主要生活在我國的山地、高原、邊疆等自然條件相對較差的地區,不同民族生活的地貌、氣候等自然條件千差萬別,因此造就了各民族之間的生產生活方式千差萬別,而不同的生產生活方式是各民族文化賴以形成與發展的根基所在。為此,徐亦亭指出:“中國古代四個文化區域,即:中原華夏農業文化區域、東南百越稻作文化區域、南方山地游耕文化區域,以及西部和北方游牧文化區域。中國歷史上,這四個文化區域之間的文化漂移,及其相互的影響和補充,反映了中國古代民族的交流和融合。”[2]到目前,伴隨著社會發展步伐的不斷推進,雖然各少數民族的生產生活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根源于地域差別的傳統文化仍然是各民族的文化形成基因所在。可以說,少數民族文化的類型是多種多樣的,不存在固定的模式。甚至同一民族內部文化的差異也是非常明顯的,民族內部成員間風俗習慣、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差異隨處可見,甚至在心理素質、價值觀上的差異也十分明顯。
(二)民族認同性
各個民族的文化均是在歷史過程中逐步形成的,少數民族文化是由各個少數民族社會所有成員共同創造的,為此,民族文化具有“與生俱來”的性質,民族成員會把民族文化界定為個人的私有的東西,并視為民族的標志。始祖、血緣是民族成員最為重視的,它是民族認同的核心依據,除此之外,文化是民族認同的極為關鍵的“佐證”,譬如語言、藝術、音樂、服飾、飲食等,都可以作為屬于同一民族的標志和依據。民族文化在民族成員的心目中是無比崇高的,在某種程度上,文化就等于自身,為保護和傳承本民族的文化,有的民族成員可以為其而獻身。一般而言,民族文化與民族認同的聯系是密不可分的、合二為一的,兩者不可能出現分離。民族成員認為,不尊重本民族的文化,就是不尊重本民族,對民族成員個體影響很大。很多民族沖突事件,就是因為文化認同差異或歧視引發的。民族傳統文化對成員有著強大的影響力,可以約束其行為,更重要的是影響其價值觀的形成。文化是民族認同和精神的靈魂,價值觀和審美標準受到傳統文化潛移默化的影響。在傳統、封閉的社會,少數民族成員必須遵從來自于傳統文化的規范、習慣和禁忌。
(三)相對弱勢性
從當今世界多民族國家的民族構成現狀看,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民族人口數量、經濟發展程度、教育水平等差別,這些差別,導致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的權利是不同的。對于文化而言,人口數量較多的民族必然在一國的共同文化的塑造、本民族文化傳承中具有絕對的天然優勢。以中國為例,我國有13億多人口,漢族人口占90%以上;55個少數民族人口為1.2億人,漢族在人數上占絕對優勢。同時,從發展程度上看,漢族在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方面居于領先地位,而55個少數民族相對落后,處于弱勢地位,這是不可否認的客觀事實。盡管維吾爾族、蒙古族、壯族、藏族、回族建立了自治區,許多少數民族建立了自治州、自治縣等民族自治地方,但這些民族文化也只能在本行政區范圍內產生重要影響。特別是對于赫哲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等有語言而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而言,他們的文化傳承主要靠口傳心授的方式,為此,其文化生態更為脆弱,在眾多強勢文化的影響下,要保持并發展本民族的傳統文化,其任務更為艱巨。
(四)宗教影響性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同時也是一個多宗教國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基督教、東正教等,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現有各種宗教信徒1億多人,其中,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回族、柯爾克孜族、塔塔爾族、烏孜別克族、塔吉克族、東鄉族、撒拉族、保安族等10個民族信仰或大部分信仰伊斯蘭教。對于大部分人口信仰宗教的民族而言,宗教對文化的影響非常強烈,已經深入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宗教文化已經成為中華文化和少數民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我國西北民族地區為例,該地區經過幾千年的歷史發展,已經成為多民族、多宗教的交匯地區。從宗教角度對該地區的少數民族傳統文化進行劃分,可以劃分為以藏傳佛教為核心的藏傳佛教文化圈和以伊斯蘭教為核心的伊斯蘭文化圈。由此可見,宗教已經影響到少數民族成員的行為規范,成為民族精神文化體系的重要支柱。
二、強勢文化對少數民族文化的沖擊
近代以來,伴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特別是人類的交通、通訊等手段日益飛速發展。這些領域的劃時代變革,一方面使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之間的人員跨地區流動變得越來越便捷;另一方面,隨著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日新月異的發展,現代社會已面臨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在這些因素的綜合作用下,處于相對弱勢地位的少數民族傳統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沖擊,體現在:
(一)少數民族文化生態面臨解體危機
文化生態學的觀點認為,“人類是一定環境中總生命網的一部分,與物種群的生成體構成一個生物層的亞社會層,它通常被稱作群落。在這個總生命網中引進文化的因素,在生物層上建立起一個文化層。兩個層次之間交互作用、交互影響,它們之間存在一種共生關系。這種共生關系不僅影響人類一般的生存和發展,而且也影響文化的產生和形成,并發展為不同的文化類型和文化模式。”[3]從上述論述可知,文化與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地理等生態環境息息相關,外在環境的差異性是當前人類文明多樣性的客觀基礎。在我國,少數民族大都世居于森林、草原、山川、河流等地貌環境復雜地區,這些自然環境的特殊性造成了少數民族文化生態的特殊性,但是,伴隨著現代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民族地區所具有的自然資源豐厚的先天優勢,越來越被市場經濟所“青睞”。資源越來越多地被過度開發利用,造成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根基的坍塌境地。
(二)少數民族傳統文化日益消亡
從人類與自然的關系來看,各少數民族的經濟形態均建立起了人類與自然的和諧關系,達到了人類與自然的完美結合。這種在生產力極端低的情況下形成的與自然和睦相處的精神,是今天人類所缺少的。在創造物質文明的同時,他們也創造了與眾不同的精神文明。獨具特色的文化是一個民族之所以為此民族而非他民族的重要標志,但在現代化的沖擊下,少數民族文化消亡的速度加快。從語言文字上看,據統計,人類歷史上曾經存在過7000~8000種語言,目前已有超過2000種絕跡,而剩下的語言中,95%以上的語言被不到4%的人口使用,60%蘊含著人類智慧、情感、歷史發展線索的數千種語言正在急速走向衰敗。目前,世界每15天就有一種語言消逝[4]。從生活方式上看,少數民族越來越主體民族化。根據相關學者對桂西南的扶綏縣進行調研,目前,壯族越來越被漢族所“同化”,經濟發展越好的地區,壯族與漢族之間的區別越小。表現在傳統服飾上,即壯服在日常生活中越來越沒有市場,取而代之的是襯衫、中山裝,壯族所特有的春社節、三月三歌圩節等代表性的風俗節日越來越被人們所淡忘。
(三)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發展步履維艱
以東北亞人口少民族為例,作為漁獵民族,他們世代相傳的口頭文學、說唱、音樂、舞蹈以及獨具特色的巖畫、服飾藝術、木雕、骨雕等工藝品,還有獨一無二的樺樹皮器皿等無不令人驚嘆。可是,在“外在”的現代化發展模式的沖擊下,伴隨著民族文化活載體的老人的漸漸逝去,年輕人已經與傳統的漁獵生活方式逐漸脫軌,他們大多對本民族的傳統文化藝術一無所知。這些民族文化難逃消亡的厄運。目前,黑龍江省少量能使用滿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等民族語言的均是七八十歲的老年人;從事民間藝術和技藝的傳承人平均年齡也在70歲以上。20世紀80年代,郭崇林教授見到了滿族薩滿神話的傳承人———87歲的傅英紅,老人家曾不無憂慮地說:“你們要是不記下來(薩滿神話),我可就都帶走了!”[5]
三、跨文化交流對重新構建少數民族文化的積極意義
文化是生存需要的產物,而生存的需要與生存的條件———地域和環境相關,為此,在外在的文化生存根基不可避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一個民族的文化只能在適應的基礎上求發展。盡管跨文化交流使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保護與發展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沖擊與挑戰,但是,從人類文明發展史來看,民族文化的形成是一個不斷吸取有利于自身發展的其他民族文化的過程,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要想永遠保持世界范圍內的相應地位,必須擯棄狹隘的視野,采取開放包容的心態,博采眾長,只有這樣,一個民族的文化才能不斷適應外在環境的變化,為本民族的發展提供更多的精神性力量。跨文化交流對少數民族文化的傳承、發展與創新具有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少數民族文化影響力的提升
文化影響力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在向外傳播過程中能夠被外界所了解、接受和認同的廣度與深度,以及該文化在改變人們思想和行為時所能達到的程度。文化影響力的強弱取決于文化傳統積淀、文化自身特質、文化創新的活力等內在的自身要素,同時,更依賴于文化的對外傳播,“文化更多地依賴于傳播,沒有傳播,它將隨著文化持有者的死亡而消失。沒有傳播就沒有繼承,也沒有文化的增值、同化和重構”[6]。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具有原生態特質,能夠給人以耳目一新的享受感,但是由于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等客觀條件制約,不利于少數民族文化的對外傳播。通過跨文化交流,無疑拓寬了少數民族文化對外傳播路徑,使更多的人了解少數民族文化。
(二)有利于少數民族文化的借力發展
目前,從社會經濟發展程度來看,絕大多數少數民族處于發展相對滯后的狀態,經濟與文化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影響的關系,經濟發展為文化發展奠定了物質基礎,文化的傳承、保護與發展沒有一定的物質投入是不可想象的。但在民族地區和少數民族自身經濟條件相對薄弱的情況下,難以對提升文化的發展提供有力的物質保障。在少數民族文化跨文化交流中,外界在對文化的欣賞過程中,會逐漸引發對這個民族文化的弱小命運的關注,進而會有更多遠見者、社會組織及政府,通過資金投入、政策幫扶、學術研究、人才培養等方式,關心、推動少數民族文化的保護與傳承。
(三)有利于少數民族文化開放性的增強
一個民族想要獲得發展的機遇,其文化一定要處于有限的開放狀態。把任何改變文化狀態的現象都視為洪水猛獸,唯恐沖垮保護民族神圣性的大堤的思想與做法,無疑對民族文化的長遠發展是不利的。都永浩研究員認為,在中國的城市,有很多文化元素來自西方,譬如英語、西服、西餐等等,這些東西不知不覺地成了我們文化的組成部分,對其并沒有排斥感。世界上的民族文化表面看起來豐富多彩,然而事實是,文化元素是有限的,各個民族只是把這些有限的文化元素根據自己的需要編織起來而已。美國人類學家鮑亞士說過:“人類的歷史證明,一個社會集團,其文化的進步往往取決于它是否有機會吸取鄰近社會集團的經驗。”[7]為此,通過廣泛的跨文化交流,少數民族文化就能夠從其他民族文化中汲取有益的養分,為己所用,也能夠使少數民族群眾在與他民族文化的交流中,深刻認識到本民族文化傳承中的缺點與不足,通過揚棄式的文化建構,使民族文化日臻美善。
四、跨文化交流對少數民族現展的積極作用
文化是人類社會未來發展的決定性力量,“文化是整個社會的精神基礎,文化結構是否完整,關系一個人的精神心理健康,其重要性直接影響人類的生存質量,甚至影響一個國家的政治、經濟和人文質量。”[8]通過跨文化交流,少數民族文化獲得了持續健康的發展,必將對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一)為少數民族現展提供精神動力與智力支持
文化是意識形態的一部分,它是民族社會政治、經濟及其地域因素的反映,對民族社會的政治、經濟產生重要的影響和反作用。一定社會的文化傳統,通過該社會“文化人”的文化活動得到繼承和發展,并通過該社會“文化人”的各種實踐活動影響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影響社會的經濟和政治[9]。作為少數民族傳統文化重要組成部分的道德規范、風俗習慣、意識形態等優秀價值觀,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現代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重要的教育與價值引領作用;通過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傳承與保護,少數民族群眾自身的科學技術、文化知識等素質技能能夠得到很大的提升,進而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資本。
(二)為少數民族現展提供經濟資源與產業支撐
對于現代經濟發展而言,文化是資源、是資本,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地區、一個企業的靈魂和軟實力,也是推進創新的凝聚力和激勵力。文化一方面可以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時,作為一種充滿活力、吸引力和影響力的經濟資源,是一種“軟實力”,逐漸成為一國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各個國家均充分認識到文化的重要性,將發展文化產業提高到戰略高度。我國55個少數民族文化以其樸實神秘、熱情奔放、博大精深、和諧和睦等特點,逐漸受到人們的關注與青睞,從尊重少數民族文化的原始味道的角度,對優秀民族文化進行民俗文化旅游業、演藝娛樂業、影視劇制作業、工藝美術業等商業性開發與運營,一定能對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少數民族群眾收入水平的提高起到積極的拉動作用。
作者:馬冬 單位:齊齊哈爾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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