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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文化重構是人類文化的重要實踐活動,是文化再生產的一種方式,文化重構與文化自我創造一樣,成為人類實踐的一種基本形式。少數民族文化認同是民族認同的前提,個體對民族文化的心理依附和精神歸屬是產生民族認同的基礎條件。當前少數民族文化認同存在著多種困境,只有通過文化重構,才能激發少數民族文化認同的內在動力。
關鍵詞:
少數民族;文化重構;民族認同
族群是同一社會中共享文化的一群人[1],20世紀中葉依據我國族群實際情況進行的民族識別重要依據為“表現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借助民族識別的政治屬性和民族文化認同的文化屬性[2],產生了我國現在的56個民族。換言之,文化是民族存在的基礎,文化的重構只有以不失本質為前提,才可維系一個民族的凝聚力。近年來,少數民族文化在經濟影響下重構頻發。文化重構是對文化的重新建設,從解構到重構,通過對文化現象的加工與創新,重新認識與接納文化。文化重構是人類文化的重要實踐活動,是文化再生產的一種方式,文化重構與文化自我創造一樣,是人類實踐的一種基本形式。少數民族文化重構是對本民族成員的社會認同、文化認同、民族認同的新挑戰,作為族群歸屬感和感情依附的民族認同的內涵也由此發生變化[3]。
一、少數民族文化重構中的民族認同系統
民族認同之于少數民族,是讓民族成員確認相異于其他民族之處,具體表現在民族文化的差異和多元。少數民族文化認同是民族認同、國家認同的重要基礎,個體對所屬文化產生歸屬感,便會將其價值體系內化,并通過行為表現出來。對變化與重構語境下“我文化”認同成為個體的情感歸屬和價值取向,穩定了少數民族內部社會結構。民族認同的文化系統由民族情感和心理認同、民族意識認同、民族精神認同三個部分構成。
(一)民族心理認同。各少數民族長期生活于
不同的自然環境中,有著特定的經濟政治背景、文化習俗、生活方式,由此形成的民族情感和民族心理是少數民族存在和發展的依據。民族心理學和社會心理學均認為:民族心理是民族社會生活的反映,屬于社會意識。民族心理認同可看作是一個民族長期的交往方式經過歷史積淀所留下的共同心理特征。由于民族生境、歷史文化、生產方式的差異,各民族的心理特征不盡相同,如藏族多生活在高海拔地區,在文化多次重構之下,形成了隱忍、善良的心理特征;生活在熱帶雨林的傣族,文化重構之下形成了熱情、奔放的民族心理特征。出于人類需求的共性,各民族在和平時期的心理特征也有和平、包容等許多相似之處,少數民族的文化重構讓不同民族的心理特征是民族認同行為發生的內部吸引。
(二)民族意識認同。迪爾凱姆的“集體意
識”是分析民族意識認同較好的理論依據,在一定程度上,民族意識就是民族集體意識,與客觀的民族生活相關,具有客觀性。各民族的文化重構是傳統文化與現實相互融合的過程,傳統的民族意識認同是通過民族特有方式教化而產生的民族共識,是民族群體對自我存在的無意識文化本能表達,是重構之后的民族意識在群體發展方向引導性的內部有機團結。在社會轉型時期,民族文化在集體意識之中的體現更與現代元素相關,在體現民族群體的社會特征之余,更說明生產力的決定性作用,民族融合成為民族文化重構的主要內容。民族意識在一定語境下即是我們所說的民族精神,是推動民族向前發展的動力。
(三)民族精神認同。少數民族的形成有特定
的血緣與地緣基礎,也有特定的信仰和精神認同。孟德斯鳩認為人類受氣候、宗教、法律、施政準則、先例、風俗習慣等的支配,民族精神涵蓋以上所指。后現代語境下民族精神時常與時代精神相關,時代精神一般是民族精神重構的結果。文化哲學觀點認為,民族成員對所屬文化和族群的心理依附和情感歸屬即是民族認同。民族精神被稱為民族文化之靈魂,是民族文化歷史記載的主要內容,被廣為傳頌。蒙古族民族英雄嘎達梅林所體現的民族精神被蒙古族同胞廣為傳頌,與嘎達梅林相關的文化現象體現了蒙古族的道德標準與理想信念。若將民族精神看做社會意識反映社會存在,不能簡單反映與直譯民族自我意識,應全面反映民族集體意識、民族品格、審美情趣等。民族精神的相對穩定性不排斥民族文化的重構,相反只有精神傳承與創新并重,才能推動民族文化的發展。
二、少數民族文化重構中的的民族認同困境
經濟全球化的沖擊讓民族文化從多元向一體轉變,文化重構過程中許多少數民族的自我認同變得模糊,當主流文化與母體文化有不同的價值標準之時,他文化的采借和我文化的模糊成為文化適應的必經過程。[4]
(一)少數民族文化身份相對化下的民族認同困境
全球化的經濟發展趨勢在民族社會最直接的體現是人們生活在一個共同的大場域,民族身份不再是最重要、也不是唯一的識別標準,而是一個相對的、多中之一的判斷標準。自19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的經濟發展促成了文化的無邊界性,文化的表達出現了多渠道。借用社會學的角色扮演理論,所有社會成員都是多重角色的集合,不再可能以簡單的姓名、民族等標識來對一個人進行界定,也不再可能以職業、社會階層來對社會成員進行區分。[5]吉登斯認為社會制度的多維度現代性導致了全球化,現代性忽略了空間,更重視社會體系和知識體系。少數民族的身份相對性可以解釋為只有在特定的社會情境和約定下民族身份才有特定意義。經濟發展和文化重構所致的民族身份相對化導致民族身份認同的場域更加復雜,各少數民族的自我認同也在傳統方法基礎上進行反思。
(二)少數民族文化交流加強下的民族認同困境
少數民族認同保留了文化對族群的原始表征,但是其可操作性必須存在于正在進行的對比之中———不是對自我文化的自說自話,是在與其他族群交往之中喚起自我覺察的民族自豪感。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引發社會文化交流加強的最重要原因是人們對于主流物質文化的依賴。少數民族文化與他族文化交流不斷加強的過程是少數民族文化適應的過程。社會學研究發現文化適應與民族認同呈現正關聯,文化適應初期的民族認同模糊概率高于文化適應中后期。少數民族早期文化適應導致彌散民族認同困境———少數民族成員慢慢淡忘自己民族身份,對自己民族的事情不感興趣。彌散民族認同導致少數民族群體被動接受主流文化,過度認可他族文化,造成對文化交流刻板印象的全盤接受和民族認同困境的無意識狀態。民族學理論認為,少數民族的民族認同模糊與自我認同模糊是同一時間進行,所以通過民族認同的研究可以對民族群體的社會適應進行預測與調整,制定較好的民族發展政策與制度。傳統鄉土模式的民族認同基本依據地緣、血緣、族群等外在空間結構。隨著經濟的發展,族際流動也伴隨社會流動不斷加強,民族認同作為一個封閉和排他的情感過程被解構,因性別、民族、宗教所劃分的社會階層之間因為社會流動不再有明顯的界限。為了體現個體的競爭力,少數民族社會成員在社會流動中渴望從擺脫鄉土性的束縛,以國民性的標準自我要求,少數民族認同感在強烈的經濟和政治權威約束下出現界限模糊、歸屬感散失。
(三)少數民族文化危機中的民族認同困境
文化危機是從文化功能角度提出的,少數民族文化危機是指主導性的文化由于轉型或重構所導致的功能失效。多樣化是少數民族文化重構的特點,文化因子、文化元素在短時間內是不可能被完整替代,這些要素通過民族的生活方式、社會習俗、宗教信仰等方式慢慢發生變化。換言之,少數民族文化危機的發生是內源與外源合力作用之下導致各文化各元素之間的沖突,是保持文化本質的同時對文化功能失效的擔憂,在一定程度上可稱為文化失范。面對當下主流文化的穩定性,少數民族文化危機還體現為對自身文化存在合理性的懷疑與民族自卑感。在我國許多少數民族地區,刀耕火種是傳統的生產方式沿用了許久,但是由于其生態破壞性與對現代法規違背,已經退出了歷史的舞臺,縱觀各民族生產方式改變的過程,是傳統文化在危機背景下的轉型。生活在云南大理山地的彝族以種植土豆、玉米為主,刀耕火種耕作方式的退出經歷了反對、偷偷進行、完全接受的過程。彝族將具有民族自在性的耕作方式作為文化元素進行轉變是文化危機的表現之一,這一危機的解決是民族群體對主流耕作方式跨越性的接受。總之,文化危機背景下,少數民族文化認同的困境是少數民族群體對生存的深層精神維度的認同困惑,對長久以來穩定的文化模式變化的不安,對主流經濟制度、政治制度、民族制度的沖擊所產生的群體緊張。
三、少數民族文化重構中的民族認同路徑
少數民族文化重構是對其內在規定性和外在表現方式的“我文化”及“他文化”的雙重鑒定。歷史上,少數民族因為文化結構的封閉性、滯后性制約其發展,于是適時的文化重構成為需求。隨著我國現代化進程的推進,各種現代性因素融入少數民族文化發展成為民族認同的前提。只有通過民族文化的重構,發展民族經濟,激發民族自豪感,才能讓民族認同成為各少數民族發展的內在動力。
(一)以文化重構促進經濟發展,支持民族認同
自覺與自在的少數民族文化認同不是被抽象出來的,而是發生在特大的經濟環境之中,因此也適用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的客觀規律。傳統的少數民族文化結構限于其經濟發展程度,其功能單一與老化,傳統的文化模式無法真正讓民族成員產生強烈的民族認同。[6]經濟發展對文化重構最大的貢獻是讓其文化結構具有了更多的新方向和意義導向,更多從發展經濟、改善少數民族生活現狀為出發點。生活在云南元陽的哈尼人,以稻作文化為物質基礎,世代努力才創造出隨山勢地形變化,因地制宜,大田小田相間,無與倫比的文化遺產。僅僅從耕作與收獲的原功能來說,稻作文化之于元陽梯田不外乎是哈尼族居民基本解決溫飽。但經過文化重構的元陽梯田文化從旅游文化、農耕文化、農業文化等多方面進行推介,讓“梯田”成為元陽哈尼族民族識別的載體,通過當地的旅游業發展,作為旅游目的地的當地哈尼族居民經濟條件不斷改善,文化內核不再是不可觸摸,集體認同變得有血有肉。總之,以安身立命為前提,文化重構所產生的技術和經濟推動力的普遍性讓民族認同變得更具說服力。
(二)以文化重構激發民族自豪感,推動民族認同
文化重構之后的少數民族文化認同,不是簡單的對文化原始性的標本式的保存和傳承,而是在文化互動過程之中,結構發生解構與重構,文化的內容和意義有了新的詮釋。少數民族文化記載社會事實,同樣也是民族的歷史,以本民族的歷史文化為榮的情感過程稱為民族自豪感,與民族自卑感而相對存在。少數民族的民族自豪感是一種集體的共同心理,是民族認同的重要因素。少數民族文化重構將本民族的文化接受范圍不再局限于本民族精英與傳統,而用更加普世的方法讓所有民族成員便于接受。少數民族文化的重構讓一些集體性記憶不斷再現[7],不斷增強了本民族文化的親近性。
(三)以文化重構增加理論支持,引導民族認同
少數民族文化重構過程常常遇到根基性與工具性的沖突,那些植根于少數民族原生生活之中的文化與現代性的工具之間的博弈體現在主流外部文化與族群傳統的沖突。以少數民族作為主要研究對象的民族學、人類學及多個交叉學科理論為我國少數民族理論的發展提供了理論來源。民族認同的社會支持來自民族本身,也來自外部社會的經濟、政治、理論等。民族理論的適用從馬克思主義和西方經典民族理論到中國特色的本土民族理論,我國民族理論體系已初步形成并日趨完善。如今56個民族和諧是中國特色民族理論體系的最新表達,是中國特色民族理論體系在新世紀新階段的標志性成果。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民族識別,民族區域制度確立、少數民族生存狀況、語言、音樂、體育、藝術研究,對我國少數民族民族地區發展提供了很高的理論與實踐指導。[8]多元民族文化的共存,不免有許多不一致的觀點存在,小可影響小群體行為,大則破壞團結,解決的辦法是利用理論指導,明辨是非,而不是粗暴干涉與阻斷,理論引導是解決民族偏見、民族歧視、民族刻板印象,指導民族工作的不二選擇,理論指導從文化、心理層面使得民族認同成為民族成員的內在需求。
四、結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少數民族文化重構最大的特點是開放性與反思性,少數民族文化重構不是一蹴而就,是一個連續動態過程;不是單槍匹馬能完成,是眾多社會力量共同作用的結果,是在全球化語境下對民族意識的啟蒙,通過啟蒙使民族成員正確理解當下的位置,不再盲目抱守本民族傳統文化,也不盲目崇拜外來文化。少數民族文化重構可結合時代精神,運用現代性的表達來振奮民族精神,讓本民族文化在多元一體的訴求機制下發展。少數民族文化的重構是民族認同的載體,通過新文化形式對本民族文化的論證使民族成員產生認同感。我國是一個多民族國家,多元一體的民族共存模式較好地解決了民族共生問題,其核心在于以公民認同為前提的各民族認同體系在中華民族語境下承認和支持各少數民族的自我民族認同。我國各民族認同是將超民族主義的“單一場域”和民族主義的“多場域”有機結合,以文化重構為基礎的互補、共進的認同模式。
作者:孫麗莉 單位:西安交通大學人文學院 塔里木大學學報編輯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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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明珂.過去、集體記憶與族群認同:臺灣的族群經驗[A].中研院近代所.認同與國家:近代中西歷史的比較[C],1994,24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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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熊坤新.當前中國民族理論研究應堅持的路徑和方向[J].中央民族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6):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