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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于古代婚戀關系的發展變化,語文教材選編了很多這方面的文章,下面我們就結合具體的文學作品從古代婚戀關系中男女的擇偶觀、古代的婚戀制度,古代文學中反映出的古代男尊女卑的現象來分析一下古代的婚戀狀況。
關鍵詞:古代文學;婚戀狀況;男尊女卑
一、反應古代婚戀狀況的課文
在語文課文中,收錄了很多與古代婚戀狀況相關的文學作品,比如《詩經》就是最早反應我國古代婚戀狀況的文學作品,《詩經》中的作品最早可追溯到西周初年,而最晚的作品也是春秋中期。在西周初年,雖然對女性有了一些禮教方面的約束,但是由于周朝建立之初并沒有完全普及“禮”的制度,所以女性的婚戀并沒有完全受到禮教的約束,男女之間能夠實現自由戀愛,這一點可以從《靜女》中看出,“靜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躑躕。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有煒,說懌女美。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以為美,美人之貽”。雖然我們不可能穿越到周朝去看一下當時的社會風俗,但是從古代文學作品中能夠感受到當時的青年男女之間熱烈的情感。如果當時已經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思想,那么年輕人也就很難在城隅私下約會了吧。由此可以看出,周朝初期并不反對自由戀愛,比較完整的保留了原始社會的一些婚戀風俗,男女之間可以向愛慕的人互贈禮品,自由戀愛給這對男女所帶來的的愉悅也可以從詩中明確的感受出來。從《氓》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當時已經有了媒人的概念,“匪我愆期,子無良媒”,說明《氓》的寫作時間應該比《靜女》要晚,但是沒有媒人的牽線搭橋,兩個相愛的人還是可以在一起的,當女主人意識到男子對她始亂終棄之后,才下定決心與男子一刀兩端,“反是不思,亦已焉哉”。到了西周后期,媒人已經成為男女婚戀的重要因素,《周禮•地官》中的“男女非有行媒妁不相問名”、“男女無媒不交”等都反映出當時的風俗習慣已經發生了重大變化。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周禮對于人們的約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狀態,孔子的“仁”和“禮”思想也已基本形成,孟子又對孔子的理論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提出了“男女授受不親”的思想,對封建社會的婚姻自由產生了很大的束縛,儒家思想成為封建社會的正統思想導致封建社會對于女性婚戀自由的束縛更加嚴格,“三從四德”成為封建社會女子必備的品德。到了漢代,女子的命運已經完全不能夠由自己來掌握了,而是取決于父權與夫權,把男女之間的自由戀愛是為違反封建禮教的奸情進行打擊,造成了很多愛情悲劇的出現。比如南朝的樂府詩《孔雀東南飛》就是最好的證明,雖然劉蘭芝是一位美麗、賢惠的姑娘,但是由于焦母的不滿,焦仲卿不得不修了劉蘭芝,劉蘭芝也不敢違抗兄長的命令,所以造成了劉蘭芝“舉身赴清池”、焦仲卿“自掛東南枝”的悲劇。唐朝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朝代,國力強盛,思想開放,婚戀關系也比較自由。在唐代,人們的貞操意識比較淡薄,婚前性行為也比較常見,并且離婚改嫁也不受人們的歧視。但是封建社會長期以來受到幾千年文明的影響,當時的婚姻還是要受到一定的約束的,比如要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還要有聘禮,門當戶對等。在唐傳奇《崔鶯鶯傳》中,崔鶯鶯和張生一見鐘情,但是由于雙方門不當、戶不對,老婦人逼著張生進京趕考,但是張生對崔鶯鶯始亂終棄,崔鶯鶯果斷與張生一刀兩斷,再去尋找自己的幸福生活。宋朝時期的婚姻比唐代要嚴厲很多,女子沒有婚姻自由權,由于宋代商品經濟發達,所以婚姻不太注重門第觀念,但是比較注重財富,這也導致宋代出現很多的買賣婚姻現象,還出現了很多文人與妓女之間的情愛。比如柳永的《雨霖鈴》描寫的就是文人與妓女之間纏綿的愛情故事。明清時期對女性婚姻的約束更加嚴酷,女性完全喪失了婚姻自由權,婚姻完全要遵從“三從四德”,不能夠自由戀愛,也不能夠自由離婚。女子未出嫁時,婚姻完全由父母做主,出嫁之后,及時自己的的丈夫死了,也要由宗親做主,寡婦或是被強制守節,或者是強制轉嫁給同房的兄弟,女性對于自身的婚姻沒有一點選擇的權利。明清時期對于女性更加殘忍的是用三寸金蓮裹住女性的自由,女性的腳被裹住之后,自由活動都變得非常困難,更不要說婚姻自由了,這大概也就是《牡丹亭》中杜麗娘看到一幅畫像就愿意為他生為他死的原因了。
二、古代婚戀中男女的擇偶觀
在近現代的擇偶觀里,坊間流傳著這樣的一些說法“50年代選英雄,60年代找貧農,70年代奔軍營,80年代求高知。”表明了在不同的歷史時期,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的婚戀觀也在順應著時代的發展。那么在我國古代,男女的擇偶觀又是如何的呢?
(一)“門當戶對”是男女雙方共同的擇偶觀
“門當戶對”這個詞出自元朝•王實甫《西廂記》第二本第一折:“雖然不是門當戶對,也強如陷于賊中。”明•凌蒙初《二刻拍案驚奇》第11卷:“滿生與朱氏門當戶對,年貌相當,你敬我愛,如膠似漆。”所謂“門當戶對”就是指男女雙方在確定婚戀關系時,首先要對雙方家庭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文化程度等進行衡量,在確定雙方的社會地位、經濟情況、文化程度等都能夠很匹配時,雙方才適合結親。如果把婚姻比作一處宅院,那么“門當”、“戶對”就是古代居民家宅中大門的組成部分。并且這是一個雕刻著主人身份圖案的“門戶”。門當的大小、戶對的多少也彰顯著宅第主人家財勢的高低。古代的人在很多方面重視門第等級的高低,,在婚姻大事上更是如此。“門當戶對”是古代婚姻的基本條件,是在封建宗法等級制度下衍生出的婚姻等級觀念是封建社會男女婚配的標準。古人說的〝門當戶對〞有其合理性。兩個家庭如果對現實事物的看法相近,生活習慣相近,也就是我們現在所說的人生觀,價值觀相近,才更容易有共同語言,彼此欣賞,生活也會更快樂。古代文學作品關于“門當戶對”的擇偶觀的例子有很多,我們就拿曹雪芹的《紅樓夢》中關于薛寶釵、賈寶玉及林黛玉的三個人的戀愛關系來說,賈母雖然憐愛黛玉,但是心里卻從未動過把她許配給寶玉的意思。因為即使是“赤瑕宮神瑛侍者”的寶玉,一旦投胎落地成了凡夫俗子,他的婚姻便要符合。封建社會的婚姻的要求。古代的婚姻對于娶嫁雙方來說,是要以利益為前提的,而寶玉的婚姻更都可能牽扯到整個家族的氣運,所以,寶釵在賈母的心中成了更為合適的人選。
(二)男方多注重品性和容貌
我國古代的婚戀關系中,男方在選擇婚姻配偶時,更注重女子的品性、容貌及生育子嗣的能力。最有代表性的應該就是晉武帝司馬炎選太子妃的標準———“五可五不可”?!稌x書•后妃傳》中于晉武帝與皇后為太子選妃的一段描寫::“衛公女有五可,賈公女有五不可。衛家種賢而多子,美而長白;賈家種妒而少子,丑而短黑。開始,司馬炎要納元老衛瓘之女為太子妃,賈充妻郭槐賄賂皇后左右,使皇后勸說司馬炎納賈充之女。于是便有了上面所提到的司馬炎的“五可五不可”之說了。由此可見,古代男人在婚戀的擇偶觀上傾向于挑選品格賢良、容貌美麗,善于生養子嗣的女性?!度龂?bull;荀彧傳》注引《晉陽秋》中講述了三國時期的荀粲秉承著“娶婦才智不足論,應以色為主。”的原則,娶了一位美女,但是美女卻身患有疾,不久便辭世了,荀粲便感慨:“佳人難再得”,最后痛惜而死。
(三)文才、功名是女方擇偶的首要考量
我們都知道人生有四大美事:久旱逢甘露、他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婚姻是人生的大事,金榜題名可以與洞房花燭夜齊名,足見其在人們的意識中的重要性了。男子能否考取功名,什么樣的功名,在官本位的社會,決定了他的社會地位與財富,也成了擇婿的重要標準。但是大家知道,十年寒窗苦才得一次考取功名的機會,所以很多學子是在中年以后才功成名就,那么男方的面相、才智、品行、武藝等便成為女方在擇婿的少年時的標準了。例如《舊唐書•后妃傳》中,周貴戚竇毅就通過在屏風上畫兩只孔雀,讓求婚者每人射兩箭,射中孔雀眼睛便許婚的方式,為自己的女兒找到了乘龍快婿,他就是后來成為唐朝開國皇帝的李淵。再如漢呂雉的父親看中未發跡的劉邦是因為覺得劉邦面生貴相,以后定會有大出息,結果劉邦果然沒負眾望,成為了后來的漢高祖。蔣防在《霍小玉傳》中寫道:“小娘子愛才,鄙夫重色”。李白《代別情人》中也有“我悅子容艷,子傾我文章”的詩句,這說明古代女子惜才、男子好色的價值觀,是普遍流行的愛情、婚姻模式。這種才子配佳人的模式也反映在古代的文學作品中,古代的文學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大多都是貌美如花的妙齡女子,如意郎君一水的風流才子,最后金榜題名、奉旨完婚是大多古代文學作品鐘愛也是最普遍的結局。
三、古代文學中反應的婚姻制度
說到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我相信大家腦子里都會想到:“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句話,中國古代婚姻的嫁娶是非常講究的,男女雙方必須要遵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父母之命
在我國幾千年的婚戀觀念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直都是比較注重的思想,這個制度是從周公制定禮樂方面的制度就一直流傳下來的,在森嚴的封建禮教和等級制度的影響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包含兩層意思,一個是“父母之命”,一個是“媒妁之言”,我們先來談談“父母之命”:1.古代大戶人家的千金小姐,在出閣前不允許私自外出走動,必須在家里學習織補刺繡或者琴棋書畫之類的技藝。貧苦家庭的女兒則有很大的不同,雖然不能夠織補刺繡或者琴棋書畫之類的技藝,但是也得在家幫父母做些活計,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拋頭露面的機會是很少的。而父母的人生閱歷相對較多,大多數又都懷著讓女兒將來幸福的初衷,所以都會挑選一些像上面我們所提到的“門當戶對”的婚事。2.古代女子受到“三綱五常”儒家思想的教化,形成了“以夫為綱”的觀念,舊詩里就有“未諳公婆性,先遣小姑嘗。”的詩句,表明古代的女子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到夫家之后,基本上對男方及男方的家人言聽計從。所以更利于婚姻的經營。
(二)媒妁之言
《詩•齊風•南山》中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娶妻如之何,非媒不得。"反應了西周春秋時期的婚姻禮儀的一道程序,就是說"男女雙方非媒不知名",媒人是溝通男女雙方的唯一媒介。媒人在古代的婚戀中是必不可少的角色,古代的男女,即便是私下定情,也得請個形式上的媒人來說親,叫“采媒”。如《詩經•南山》的《氓》中有一句:“匪我愆期,子無良媒”,說明先秦時期就已經是非媒人不可嫁了。當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帶來了很多的悲劇,在古代的文學作品中,梁山伯與祝英臺就是封建禮教思想下,包辦婚姻的受害者。還有唐朝洛陽城才貌雙全的女子步非煙,聽從父母之命嫁給了性情耿直,粗獷躁烈的河南府功曹參武公業為妻,步非煙的才情對于一個只曉得武刀弄斧的人來說完全是對牛彈琴。沒有共同語言,使得步非煙紅杏出墻,最后釀成了被武公業活活鞭打致死的悲劇。
(三)古代文學中反映出婚戀觀的男尊女卑現象
“唯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是孔子的名言,孔子作為儒家思想創始人,他的思想對中國古代封建政權影響頗深。在古代中國,男人可以隨時提出“休妻”,而女人如若提出離婚,簡直比登天還要難。
1.用思婦的形象烘托男尊女卑
在古代文學作品中,思婦形象被運用的最多的是《詩經》。春秋時期,由于社會動蕩,戰爭頻發,使得因夫遠征、行役而空守家室、獨宿思夫的女性形象在《詩經》占有特別大的比重,如《王風•君子于役》。“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君子于役,茍無饑渴?”《王風•君子于役》描寫了因丈夫去服徭役已久未歸,妻子在家十分思念丈夫的故事,塑造了一位懷念長期遠出服役不歸的女性形象?!对娊洝分械乃紜D形象內心是十分復雜矛盾的,他們既擔心丈夫的安危,又希望丈夫可以出人頭地,但是又怕丈夫出人頭地之后,就會厭棄他們的人老珠黃而另覓新歡,這也是思婦們的悲哀。通過這些哀怨無奈的思婦詩表現婦女們對于現實戰爭的不滿,對于自己丈夫的殷切思念,也深刻的揭示了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
2.用棄婦的形象體現男尊女卑
唐代詩人劉駕創作了一首《棄婦》:回車在門前,欲上心更悲。路旁見花發,似妾初嫁時。養蠶已成繭,織素猶在機。新人應笑此,何如畫蛾眉!昨夜惜紅顏,今日畏老遲。良媒去不遠,此恨今告誰?這首詩主要描寫的是一位婦女被人遺棄,在被人趕出家門時自己內心的一系列心理活動,充分表達除了棄婦內心的哀怨和痛苦。“回車在門前,欲上心更悲”起到總攝全詩的作用,表現了棄婦在將要離別夫家時內心的悲痛欲絕。為了更加深刻的揭示自己內心的苦痛,棄婦有描繪了自己不應該被驅趕的一些理由,第一,“路旁見花發,似妾初嫁時”是說她自己正值芳齡之時,也曾有過如花的容貌。意思是自己也曾是如花美眷,如今竟無端遭到拋棄,實在令人傷嘆。第二,“養蠶已成繭,織素猶在機”是說她自己既能“養蠶”,又能“織素,”是個擅長操持家務的人。下面的“新人應笑此,何如畫蛾眉!”這兩句詩揭示了棄婦遭到夫家遺棄的原因,“畫蛾眉”,主要是指古代女子應該保持美好的妝容,也就是說:女人作為男人的妻子,光顧著勤儉持家是沒有用的,關鍵在于自己的絨毛是否出眾,只有保持了自身的美貌,才能夠得到夫家的賞識,才能夠得到丈夫的喜愛。這也表明詩中所描繪的這位女子她具有一種純樸勤勞的品質,在各個方面都是無可挑剔的,但是只是因為她在平日里并未更多注意打扮而遭到了丈夫的嫌棄,所以被趕出家門。從這首詩就可以反映出中國的古代女子,她們雖然也曾和自己的丈夫恩恩愛愛、同甘共苦,但當生計無憂,女人的美麗容顏不再時,女人便會遭到男人的嫌棄,很多男人便開始喜新厭舊,拋棄糟糠之妻,另尋新歡。但是遭到拋棄的妻子在社會上很難再有立足之地,在那個男權為中心的社會,孤立無援,讓我們對古代社會婚戀中男尊女卑的現象理解的更加透徹。中國古代婚戀中的男尊女卑思想由來已久,程朱理學提出“男女授受不親”,丈夫有休妻的權利,而且可以隨時休妻,并不需要任何理由。而程頤則說:“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中國古代有:《女誡》、《女論語》(唐朝女學士宋若莘撰著)、《內訓》(明成祖徐皇后著),《女范捷錄》(明末儒學者王相之母劉氏所作),在明末被統稱為《女四書》,后來,幾乎所有讀書的女孩子都把《女四書》作為她們的的啟蒙讀物。主要宣揚男尊女卑的封建禮教與道德觀念,歧視和壓迫婦女,它們被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對婦女進行教育所用的教材范本,主流毒很深,對一定時期的女性同胞們的迫害尤為至深。
四、結語
中國古代文學中所呈現的中國古代的婚戀狀況,實際上是對當時社會主流風尚和人的價值觀的體現。當今社會越來越重視女性在社會人際關系中的價值,中國古代的婚戀關系中反映出的男尊女卑的思想也隨著時代的進步得到了有效的改善,這對于我們新時代的女性來說,在追求愛情和婚姻的道路上更加的平坦了,也離我們追求的幸福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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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賈安民 單位:太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