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稅法基礎知識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應用型本科稅法課程教學改革
摘要:應用技術大學人才培養工作以職業崗位為導向,以增強學生崗位能力為培養目標,基于工作過程進行教學設計,培養出滿足企業和各行業崗位需求的應用技術人才。從應用技術大學課程改革的實際出發,闡述稅法課程教學設計理念,組織和完善稅法課堂教學內容,最后探析稅法課程改革實施計劃。通過對應用型本科稅法課程的改革,達到提升學生崗位能力的教學目標。
關鍵詞:稅法課程;實踐教學;課程改革
稅法作為本科高校會計學專業的必修課,具有規范性和實踐性強的特點,在會計人才培養過程中,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別是隨著近幾年財稅制度改革的深化,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面對稅收新形勢和職業崗位需求的新趨勢,如何提高稅法課堂教學效果,學生在學習稅法理論知識基礎上,具備進行財務工作中涉稅業務核算、各類納稅申報及涉稅賬務處理能力,是目前稅法課程教學中應該思考和解決的迫切問題。
1稅法課程教學設計理念與構思
稅法課程教學設計以理論知識的應用和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突出稅法課程的應用性。主要體現在:(1)“以實踐為導向”的課程開發。通過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有機結合,來實現稅法課程的教學目標。實踐教學使學生全面、系統地掌握稅法的教學內容,培養學生分析和解決納稅各種問題的技能,使學生初步具備獨立從事納稅計算申報的工作能力。通過實踐教學,結合典型案例,將稅法理論研究、課堂教學和實踐應用有機結合起來,不僅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還能培養學生的應用能力。(2)“基于工作過程”的課程安排。本課程把培養學生的職業能力作為總體目標。課程中的案例列示的稅務登記──稅務核算──申報表填制──網上報稅與實際業務接軌,通過學習能辦理企業稅務登記,進行納稅申報,并掌握和學會報稅流程,使學生畢業即能從事企業報稅員工作崗位的工作。幫助學生樹立終身學習理念,提高學習能力,學會交流溝通和團隊協作,提高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為達到教學目標,教學設計既要重視理論知識的學習,又要通過練習和實訓提升學生的應用能力,增強學生對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的系統理解,提高學生稅務處理的實際操作能力。(3)“理論實踐一體化”的教學方法。在教學方法上,以稅法基本理論為基點,通過現場教學法、情景教學法和案例教學法,堅持“理論-方法-案例-實踐”并行,理論基礎知識通過課堂講述、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課堂教學,實踐實訓部分通過展示、演示和實踐操作增強學生的動手能力,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發揮他們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以便使學生能循序漸進,促使學生將所學的稅法理論知識轉化為稅務處理的職業能力,從而實現學以致用的目的。
2教學內容的組織
2.1基于工作過程組織稅法課程建設
中職數學教學如何為專業打造基礎
一、中職數學與財會專業教學的有機整合
在教學實踐中不斷探索中職數學服務專業的有效途徑,特別是數學與財會專業課程整合的問題,其根本目的是充分發揮數學應用的工具性與數學思維的深刻性,使得學生更容易理解財會專業的相關理論與知識,同時深化對于數學專業學習的認識。
1.中職數學與《稅收基礎》的整合【案例1】數學知識———分段函數,財會專業知識———個人所得稅的稅率2.1。
(1)引導學生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的相關知識點,并且探討個人收入所得稅的具體計算方法。例如:關于個人所得稅稅率的規定:“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5%-45%。
(2)引導學生將財會專業中的實際問題轉化為自己擅長的數學問題,并且結合相關數據構建數學模型。將納稅人月工資超過2000元的部分假設為X元,其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則為F(X)。X≤500時,F(X)=0.05X;500<X≤2000時,F(X)=25+0.1X;2000<X≤5000時,F(X)=175+0.15X;……
(3)將解析法轉變為財會專業較為常用的列表法,以形成《稅收基礎》中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4)教師給出具體的案例,指導學生進行計算,以培養學生數學與財會知識相結合的專業技能。
創業教育中學生財務管理能力培養探析
摘要:
本文旨在從加強中高職院校學生財務管理能力培養的必要性、學生創業中財務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創業財務管理能力培養的主要內容進行闡述,目的通過課程頂層設計和合理安排,提升學生創業財務管理能力,確保學生創業的成功率。
關鍵詞:
創業教育;財務管理;能力培養
0引言
當前,在國家鼓勵大力推動“雙創、四眾”的大環境下,全國各地掀起了創業熱潮,推動我國經濟轉型發展,出現了各類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經濟。在各類創業大潮中,學生成為了創業的生力軍,但由于學生創業群體缺乏實際的企業運營管理經驗,特別是財務管理經驗,致使學生創業項目因為財務運營管理不當而失敗。因此,在中高職院校加強在校學生創業財務管理指導,提升學生創業群體財務管理能力十分必要,這既是中高職院校適應新經濟發展的教學需要,也是廣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客觀需求。
1培養學生財務管理能力的必要性
納稅籌劃課程教學方法改革
摘要:我國從2016年開始全面實施“營改增”,直至現在,稅法也進行了很大的變動以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在此形勢下,企業納稅籌劃必然發生重大變化,原先一些舊體制下的納稅籌劃策略已經不再適應。應用型本科院校的主要目標是培養適合企業實際需求的創新型人才,所以,納稅籌劃課程也要與時俱進,更新教學內容,并針對現有的問題進行教學方法的改革和創新,這對于應用型本科院校培養創新性的納稅籌劃人才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納稅籌劃;教學方法;改革
一、納稅籌劃課程的特點
《納稅籌劃》是目前高校中會計學、財務管理等專業里一門綜合實踐性、操作性很強的課程。同時,近幾年稅法內容的大范圍變動也決定了稅收籌劃課程要保持前瞻性和時效性,也給企業的稅務管理帶來了許多不確定因素。納稅籌劃是增值性的經濟行為,同時依法納稅也是企業應盡的義務,所以在現市場經濟下企業開展納稅籌劃也是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一種手段。因此如何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納稅籌劃,實現利益最大化,已成為財務決策人員面臨的緊迫問題。然而在高校納稅籌劃教學中,師生實踐的缺失,理論與實踐的脫節卻導致學生不能適應企業實際情況進行納稅籌劃。
二、納稅籌劃教學的現狀
(一)重稅法輕籌劃
稅法課程是會計學等專業考取初級會計資格證書的重要內容,所以在大多數高校的課程設置中,都是重視稅法課程的,也在學習期間引起學生的重視;而在課時和考核方式等各方面納稅籌劃課程都沒有得到同樣的重視。同時由于課程的順序,在學到納稅籌劃時,學生對稅法的內容有所遺忘,所以在籌劃的接受和理解上會有些吃力。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稅收法律、法規、制度在不斷的變革,如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等。這就要求在傳授的思路方法上要及時的做出調整。但是大部分院校的人才培養方案缺乏了對稅務籌劃課程的開展和重視,教師沒有及時對教學內容做相對應的調整,教學方法單一、不能及時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導致教學效果欠佳。
新會計準則下企業會計稅收籌劃對策
摘要:新會計準則的頒布,使企業相關稅收籌劃工作調整迫在眉睫。企業應積極加強對會計稅收籌劃工作的系統性了解和認知,以新會計準則為基礎,推動企業會計稅收籌劃思路轉變,從而降低成本,推動企業經濟格局優化,提升企業管理質量。深入分析新會計準則的應用價值,了解企業會計稅收籌劃原則,切實根據企業發展需要助推企業會計稅收籌劃多元化發展,有利于提升企業綜合實力,優化我國經濟結構。
關鍵詞:新會計準則;企業會計;稅收籌劃
新會計準則的頒布實施,有力促進提升了我國企業綜合實力及國際競爭力。結合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調整完善,在推動我國企業會計管理質量及效率提升的同時,確保了企業在公平、公正、公開的稅收環境下健康規范運行。2006年,財政部頒布了新《企業會計準則》,其后實施范圍逐年擴大,期間于2014年、2017年、2019年、2020年對基本準則、長期股權投資、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職工薪酬、債務重組、收入、政府補助、保險合同、套期會計、金融工具列報、合并財務報表等企業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不斷進行了相應的修訂。新會計準則是我國發展過程中制定的重要會計行業改革措施,符合進一步向著IFRS國際準則趨同的發展要求以及國際金融市場發展特點,也符合財務信息共享要求。多元化企業根據自身發展要求,制定不同的發展理念和稅收籌劃策略,有利于提升會計數據可靠性,也有利于構建繁榮市場,在全球經濟一體化背景下推動我國社會經濟積極向前發展。
一、新會計準則的應用價值
(一)為企業提供多元化機遇
新會計準則是我國結合全球經濟形勢而制定,通過深入剖析經濟發展特點及市場需求,為企業制定的新會計準則,可為企業提供多元化發展機遇,助力其核心競爭力提升。新會計準則的應用促進企業相關信息更加透明化,提升了相關財務數據的真實性。例如:企業投資、財產使用等方面數據具備較高的可靠性,相應業務合理規范的核算處理有利于企業積極發展。與此同時,新會計準則對財務工作進行具體規范,確保其操作的系統性和科學性,也有效提升了企業的財務管理質量和效率,為企業的國際化發展和轉型奠定堅實基礎。目前,經濟全球化使我國企業面臨諸多競爭,而新會計準則的應用可促進企業規范化運轉,提升其核心競爭力,并為企業管理轉型奠定良機,促進其蓬勃發展。
(二)保障資本市場的穩定性
商貿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思考
摘要:
貴州商學院是2015年經教育部批準,在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建立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由貴州省人民政府舉辦。學校以管理學為主體,經濟學、工學、人文學科互相支撐、互為依托,重點打造了面向商務服務業、商貿流通業、生活服務業、商業信息化和大數據應用的核心專業群,形成了結構布局合理、行業特色鮮明、品牌優勢明顯、全面覆蓋商貿流通業、現代服務業的專業體系。
關鍵詞:
商貿類專業;經濟法課程;思考
經濟法基礎是商貿類專業的一門必修課,貴州商學院也非常重視經濟法在市場營銷、工商管理、會計等專業中的地位,但由于貴州商學院的前身是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一所高職高專院校),在經濟法這門課程使用的教材體系、教學內容以及教學方法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為此,本文以貴州商學院為例,對該校商貿類專業經濟法課程進行了探討。貴州商學院(原名“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組建于1952年,前身為創建于1947年的“貴陽市尚信高級會計職業學校”,1987年升建為貴州省商業專科學校,1993年更名為貴州商業高等專科學校,2015年1月通過高等學校設置委員會投票,升格為全日制本科學校,并更名為貴州商學院。截止目前學校設有財政金融系、工商管理系、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系、會計系、旅游系、貿易經濟系、設計藝術系、藝術教育系、傳媒系以及社科部、基礎部、體育部、職教部、繼續教育部等13個系部。現有4個本科專業,41個專科專業,其中國家級精品專業建設項目市場營銷(1個),國家級教學改革試點專業市場營銷、酒店管理(2個),省級示范專業市場營銷、會計、酒店管理(3個),省級特色專業電子商務(1個),首批本科專業物流管理、國際商務、會展經濟與管理、市場營銷(4個)。學校目前正處于由專科職業技術學校轉變為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的特殊階段,基于此,筆者認為學校對商貿類專業學生開設的經濟法課程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貴州商學院商貿類專業目
前使用的經濟法教材體系不合理。現大多數經濟法教材均是以法學專業經濟法課程的教材體系為模板的,難免有將與經濟有關的法律法規簡單羅列的嫌疑。當前,學校只有4個本科專業,其余41個專業仍屬于專科專業,在學生的知識背景、學習能力以及對學生的培養目標、教學計劃等方面都是不同的,如使用相同的經濟法教材來構建所有商貿類專業學生的體系,勢必缺乏經濟法在商貿專業培養目標、教學對象、職業素養等方面差異性的深入研究。與此同時,這樣欠缺邏輯性的教材體系,也將增加商貿類學生在理解上的難度,無法滿足該類專業學生的特殊需求。
談經濟法教學模式挑戰與建設
一、經濟法教學必須緊密聯系高職會計專業特點
會計專業具有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實用性強的特點,經濟法教學應緊密結合這一特點。經濟法是高職會計專業學歷教育課程,也是助理會計師職稱考試課程,雖然名稱相同但內容差異巨大,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側重會計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等;而高職會計學歷課程則側重公司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票據法等,共有的交集僅有經濟法基礎、勞動法律制度、稅收法律制度等幾部分。會計專業強調實踐中財會專業技能和法律思維的的綜合運用,要求畢業生能運用會計和法律知識、技能解決實際生活中的交叉問題。體現在經濟法上就是會計專業與法學技能經驗的交叉、融合與滲透,體現應用型、復合型、技能型人才培養特點。
二、當前高職會計專業經濟法教學模式的挑戰
(一)缺乏適合高職會計專業的經濟法特色教材
高等職業教育是以就業為導向的應用型、技能型職業教育,目的是培養面向生產第一線的實用型高級人才。人才培養突出實用性,降低理論性,教材選擇至關重要。在安徽首屆法學本科經濟法教學研討會綜述中,王仁富副教授認為,教材建設是經濟法教學的基本工具與手段,現存教材結構體系不一,差異很大,無法適應教學實際需要。本科經濟法教學如此,高職會計專業經濟法教材問題更突出:使用的教材是本科壓縮版本;趣味性不足,操作性不強;缺乏具體實踐經驗。可以說,具有高職會計專業特色既能滿足考證需要又兼具實踐性、操作性的應用教材幾乎沒有。
(二)考證應試效應給教學帶來巨大壓力
會計專業同學職業目標明確,一年級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其后參加會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考證驅動大多數同學關注考試內容,在當前兩種教材內容存在較大差異情況下,部分同學以考證為第一選擇,認為考試就是知識點的背誦和記憶,課堂教學對其沒有實用性,進而對課堂教學采取應付態度。除了學習態度,學生學習經濟法的時間也是有限的,除去入學軍訓、畢業實踐、再加上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等時間,真正用于經濟法學習時間很少,加之考證內容與教學內容差巨大,使部分學生干脆放棄課堂學習。學生的困惑是:考試內容不同該如何把握?教師的困惑是:兩種考試該如何兼顧?從而最終造成學生學習困惑,教師教學難以兼顧的尷尬境況。
CPA考試經濟法論文
1CPA考試與經濟法之間的辯證關系
會計知識更新速度之快,決定了會計師行業是一個典型的終生學習行業,會計師需要將學歷、證書、經驗、綜合運用能力整體有機結合,才能向更高層次發展,而CPA考試是職業提升的必不可少的手段。CPA考試直接體現了社會對高級會計專業人才的需求,作為會計學教育質量的重要評估要素之一,已逐步為社會所接受。經濟法的教學質量也必須接受CPA考試的統一檢驗,CPA考試也成為衡量教學質量的評估要素之一,兩者相互依存,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促進。尤其是改革后的CPA考試通過轉變考試理念、充實考試內容,建立起了符合終身學習理念和充分體現勝任能力評價要求的職業資格考試制度,這對高校會計專業課程的教學提供了新的發展契機和新的要求。但目前經濟法課程的教學內容與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師職稱考試以及CPA考試所要求掌握的法律知識相比存在較大的差距。這些資格考試要求考生對經濟法相關知識掌握的程度無論在深度還是廣度上都超過了一般的經濟法課程教學。這也是很多在學校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畢業后無法通過相關考試的原因之一。基于此,筆者認為,會計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應該以CPA考試為導向。大學教學以職業資格考試為導向絕不是一種應試教育,而是積極應對會計行業的發展趨勢和人才培養需要之策。在當前經濟法的教學體系中,教學手段單一,教學內容繁雜、理論性過強,并且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因此很有必要對其進行調整。經濟法教學與CPA考試融合并不等同于經濟法教學以通過CPA考試為目的,而是在大學教育中,貫徹以提高學生就業競爭力、培養社會需求的會計專業人才為目標,以CPA考試為風向標,注重拓寬學生的專業知識面,培養法律思維和法律意識,提高創新思維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學生參加CPA考試乃至將來的職業提升奠定寬厚的基礎。簡言之,CPA考試充分體現了社會對會計專業人才各方面能力和素質的要求,不管學生是否有志于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課程教學與CPA考試相融合,都有利于增強學生的就業競爭力,同時也為學生將來職業發展和職稱提升打下堅實的基礎。
2CPA考試經濟法科目分析
2.1內容廣泛涉及民商、經濟法律制度
經濟法內容龐雜,涉及面廣,要求考生有廣泛的知識面,能夠熟練掌握從事經濟管理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法律制度,并且能夠靈活應用。根據最近兩年的考試大綱,經濟法科目主要考法的一般知識、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物權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合伙企業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證券法律制度、破產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反壟斷法律制度、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等。縱觀2010年至2014年“經濟法大綱”,除了因法律的修訂而在細節上有所增刪與修改之外,在整體架構上沒有實質性變化。
2.2注重能力的考核
經濟法是一門典型的應用性科目,全面改革后的CPA考試從知識型測試向專業知識加能力型測試轉化,注重考核考生對經濟法律知識和法律制度系統的理解和實際應用能力,更加注重對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測驗。從最近幾年的考試真題來看,CPA考試越來越注重對知識的理解應用。2010年是全面實行CPA考試制度改革的第一年,在考試的題型與分值分布上較以往發生了巨大變化,主觀題題量與分值均大幅度增加,由原來的28分增加到50分,客觀題則相應減少,而隨后的2011年主觀題題量及分值進一步加大,2012年后,題型與分值分布趨向穩定。此外,近三年綜合案例分析題的比重越來越大。除了綜合題目之外,單選題與多選題也多以案例的方式出現。2013年24道單選題中有12道是案例題,需要考生在充分理解法律制度的基礎上應用相關法律知識進行深入分析,有的題目難度甚至不亞于綜合分析題,充分反映了CPA考試測試導向從知識到知識與能力并重的轉變,這一點2014年的經濟法考試大綱也已清晰地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