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壽險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高績效團隊化壽險營銷管理論文
一、壽險營銷管理現狀和發展困境
1.在壽險公司中,內勤員工的比例較小,營銷員往往人數眾多
素質參差不齊,團隊流動性大,工作時間不固定,人員都比較有個性。
2.績效管理缺乏抓手,找不到產生高績效的方法,造成營銷員也無所適從。
同時,在緊張的營銷氛圍壓力下,營銷節奏變得紊亂而沒有章法,團隊被拖得很累,但又沒有績效。造成團隊士氣低下。
3.管理方式粗放,沒有重點。
缺少科學有效的方法,不知道該如何管理,有時管得過寬,管理者變成了“保姆”。有時又把握不好“嚴格”和“松散”的尺度。沒有真正地將管理理念運用到團隊中去。
壽險公司聲譽風險與客戶關系管理論文
一、分支機構聲譽風險管理的定位初探
1.壽險公司的聲譽風險集中體現為市場行為風險。
根據保監會《管理指引》第3條的闡述,聲譽風險“是指由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導致利益相關方對保險公司負面評價,從而造成損失的風險”,可見聲譽風險存在于壽險經營管理全過程。該指引第14條要求“保險公司應在公司治理、市場行為、信息披露等經營管理的各方面充分考慮聲譽風險,防范影響公司和行業聲譽的風險發生”。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風險管理帶有頂層設計特征,一般屬總部管控范疇,而市場行為風險主要是壽險公司在履行權利、義務和服務等市場行為過程中產生的風險,主要屬于分支機構管控范疇。縱觀多年來壽險分支機構業務實踐,其市場行為風險主要有三種:一是服務能力不足或服務水平不高,導致消費者基本權益受損;二是壽險產品在設計方面存在缺陷,不能很好地滿足客戶需求;三是公司償付能力不足,無法保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根本利益。產品設計風險和償付能力風險亦屬總部管控范疇,所以分支機構市場行為風險歸根結底是因服務不到位而影響聲譽的風險,地方監管機構常把“市場行為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相提并論,原因亦在此。
2.市場行為風險集中體現為“服務不到位”。
目前,公眾對保險業“三個不認同”現象(消費者不認同、從業人員不認同、社會不認同)依舊存在。有客戶從人手中購買了他們根本沒弄懂的產品;還有客戶自購買中長期險種后,除了被提示“續費”外,沒得過其它服務。2013年保監會處理各類保險消費投訴2.1萬件,“12378”熱線全國轉人工呼入總量近17萬個。客戶投訴原因五花八門,追根溯源,主要是因為“服務不到位”。
3.“服務不到位”折射出壽險公司現有客戶服務管理的局限性。
如今,每家壽險公司都單獨設立了客戶服務部門,在基礎服務、增值服務和創新服務等做了大量工作,但很多客戶對此感受不明顯。原因一是相對于數量龐大的客戶群體,客服人員數量捉襟見肘。比如某省級分公司2013年擁有有效個人客戶數1278.5萬人,而全省直接從事客服工作的員工不足2500人。二是公司能提供的“面對面服務”有限。隨著推行“零現金繳費和支付”,公司和客戶基本上“不再見面”,除非有實務規定,客戶一般不會主動去營業柜面,況且柜面數量也有限。三是公司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提供的“不見面服務”有局限性。不少客戶一次也沒去過營業柜面,僅僅是從相熟的人那里購得長險合同,久而久之,人演變成公司“替身”。據第三方公司針對某省級分公司客戶調查后形成的《2013年度客戶滿意度調查報告》,501個被訪客戶的總體滿意度平均8.52分(滿分10分),其中打10分的占52.1%,8分以下的占19.7%。客戶最不滿意的因素主要在“人”(占44.5%)。對人不滿意因素集中在“售后服務”(占36.2%)。客戶對人的總體評價為8.26分(滿分10分),其中“定期與客戶聯系或溝通”滿意度為7.95分,明顯低于總體評價。可見客戶“對保險公司不滿意”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對人不滿意”。
營改增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解析(6篇)
第一篇:營改增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摘要: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有著不斷地提升,市場經濟體制也隨之不斷進行改革,同時我國的稅務部門也對稅務管理工作進行調整,使其更加符合市場經濟體制的提升,而“營改增”政策的出現就是稅務改革的產物。當營改增政策實施并走進企業后,給企業會計核算也帶來一定的影響。因此,本文將分析營改增對企業會計核算產生的影響并探討營改增背景下企業會計核算的優化策略,希望可以幫助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順利開展。
關鍵詞:營改增;會計核算;企業管理;影響
對于營改增政策來說就是將所需繳納的營業稅轉化為增值稅,其目的是為了避免納稅過程中重復納稅現象的發生。營改增政策的實施不但給各行各業的發展帶來一定的影響,也給企業的稅負問題帶來緩解,從而保證企業的成本利潤,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然而在營改增政策實施后,雖然給企業稅務管理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優勢,但是卻給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帶來影響,因此,在營改增背景下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分析勢在必行。
一、“營改增”對企業會計核算的影響
在稅收改革過程中營改增占據了重要的位置,在降低企業稅負的情況下避免企業稅款重復征收,推動企業的可持續發展,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我們經常發現,營改增對企業會計核算會有一定的影響,這也嚴重阻礙了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開展。通過對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調查,主要影響分為三個方面,企業的稅負、企業的報表以及企業的收入核算和現金流。首先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在企業會計核算工作中,營改增政策與企業的稅負有著密切的關系,第一是稅費的計算,在計算稅費的過程中無法將所得稅征收前的部分進行扣除,這樣就會使企業的所得稅納稅金額增長,第二企業在購進固定資產時會使企業的計稅基礎發生改變,這兩種情況都會使企業的稅額增加,同時,在發票方面也因為營改增政策會影響到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開展,因為在稅票的功能和內容上都有所改變,這樣就使核算過程中會經常出現疏漏等情況發生。其次營改增對企業報表的影響。在企業內實施營改增政策,務必會給企業的財務報表帶來影響,第一是在利潤表方面,因為營改增政策是將營業稅取消,改為增值稅,那么就會使企業與營業稅相關的項目金額發生改變,企業會計核算工作就要對其進行重新計算,第二是資產負債表方面,營改增政策實行后會給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初期余額帶來變化,并且在取消營業稅后會使企業繳納稅費的末期余額減少,第三是資金流量表方面,營改增政策實施后,企業在所有運行活動中需要支付的現金總量會下降,同時在營業稅取消后,一些進項稅額可以被抵扣,這樣的情況對企業的發展來說是有利的條件,但是對企業會計核算工作來說就要對其進行重新核算。另外營改增對企業收入核算和現金流的影響。就施工企業來說,在營改增實施前其營業稅是按照全部工程款的造價對其進行核算,但是在營改增實施后,施工企業則可以按照不包含增值稅的造價來對其進行核算,這樣就使整個施工企業在運行和發展方面有一定的提升。那么在企業的現金流方面來看,在營改增到來前企業的營業稅與企業的工程進度有著密切的關系,尤其是在企業中實施預繳制度后,使企業實際繳納的稅款會多于企業應該繳納的稅款,在營改增實施后,企業可以在收款后對其進行繳納稅款的核算,這樣就可以有效緩解企業的壓力,保證企業有足夠的現金在企業活動中進行周轉。
二、“營改增”背景下企業會計核算的優化策略
銀行保險的發展研討
作者:孫健 劉錚 單位: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
一、引言
銀行保險(bancassurance)的起源在理論界并無統一說法。從銀行業及保險業相互聯合的發展歷史來看,自19世紀開始比利時的CGER、西班牙的LaCaixa以及法國的CNP等公司開始全面提供銀行與保險服務(Deniel,1995)。1973年,法國農業信貸和農業保險互助會成立的Soravie保險公司和法國投資銀行Pari-bas旗下的銀行保險公司是迄今為止最早的兩家銀行保險公司。20世紀80年代,法國等西方發達國家人口平均壽命顯著提高,人口增長率下降,政府為緩解壓力,著力刺激私人養老金計劃,銀行保險在法國等歐洲發達國家逐漸興起(聞岳春,2007)。歐洲在1989年通過的《銀行業合作第二指令》解除了對金融部門的管制,這激起了20世紀90年代銀行大舉進入保險業務的高潮。到本世紀初,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奧地利的銀行保險保費收入已占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的約60%,而比利時、意大利、挪威、荷蘭、德國、英國、瑞士、芬蘭和愛爾蘭等國也在20%至35%的比例之間(宋明岷,朱旭東,2000)。歐洲各國銀保發展迅速的原因在于其寬松的法律環境,一體化的合作模式,薪酬激勵機制,合理的產品設計和多樣的銷售渠道(袁成,裴平,2009)。1999年11月,美國頒布《金融現代化法案》,“允許銀行、保險公司及證券公司相互滲透,在彼此的市場上競爭”,至此,美國銀行保險業務發展擁有了法律上的依據。我國銀行保險業務在2002年異軍突起,成為了壽險公司重要的銷售渠道(陳麗,2003)。
銀行保險在全世界范圍內的快速發展可以從外部性的角度進行解釋。外部性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已逐漸得到了學者們的重視,這一概念是由新古典經濟學創始人阿爾弗雷德•馬歇爾(Marshell,1980)在《經濟學原理》中首次提出,后逐漸形成一種觀點,認為外部性主要來自同一產業內的企業之間,同一產業內的企業在某個區域內的大量集中有利于知識在企業之間的外溢和擴散,這種效應被稱為MAR外部性,用以解釋組織變化對于產能增加的影響,理論源于Marshall(1920)、Arrow(1962)、Romer(1990)的論述。上述觀點是一種正外部性的表述,由于外部性是指當一個消費者的福利或者一家企業的生產可能性直接受到經濟中的另一個當事人的行為影響時,稱經濟里出現了外部性。這種影響可能產生正的或者負的效用,如果存在正的外部性,作為理性經濟人的當事人會為爭取最大的利益而展開“競爭”,由于外部性無法通過價格機制得到解決,所以期間會產生諸多的成本使總剩余下降。負外部性同樣會使當事人為消除額外的成本不斷進行交涉,使市場機制達不到帕累托有效。羅納德•哈里•科斯(Coase,1960)在其論文《社會成本問題》最先將這種成本稱為交易成本,并與產權建立了聯系。按照科斯的觀點,交易成本主要由發現相對價格以及相應的談判和簽約的費用構成,但科斯并沒有給交易成本下定義。張五常把交易成本看作“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沒有產權、沒有交易、沒有任何一種經濟組織的魯濱遜•克魯茲經濟中的成本”。
銀行和保險公司在進行經營活動中,同樣存在著外部性,由于金融產業的大發展,金融產業的集聚現象開始顯現,由此形成的熟練的勞動力市場、專業的服務性中間產業和技術外溢產生了正的外部性,同時組織結構、產品結構、服務內容、資金來源的相似性也產生了負的外部性。哈爾•羅納德•范里安(Varian,1995)指出,有三種方法可有效的解決外部性的問題:第一種是庇古提出的管理者制定庇古稅以處理外部性的對策(Pigou,1912),這種解決方法的難度在于管理者如何準確的計算庇古稅的水平;第二種是阿羅研究的建立市場解決外部性的方法(Arrow,1969),這是一種產權交易的方式,是新制度經濟學解決外部性的主要方法,最為典型的是排污權的交易;第三種是科斯所研究的協商問題(Coase,1960)。前兩種方法如用于解決銀行與保險間的外部性,其難點在于外部性的量化,而科斯的“協商”方法可以不受限制。科斯指出如果交易成本為零且權利已準確定義,那么參與者可通過協商達到有效的狀態①。如參照科斯定理,則銀保合作便是銀行與保險公司為解決外部性而自由協商的結果。選擇何種銀保合作方式則主要考慮權利是否界定清楚,交易成本是否接近于零。科斯認為,庇古在設定庇古稅時忽略了政府行為的成本,同時指出交易成本的不可避免。但科斯并未否定庇古稅的作用,而是否定了政府規制的必要性。庇古稅在某些交易成本不為零的情況下,其效果優于科斯解決外部性的對策。
二、銀行保險的發展現狀和產生依據
對于銀行保險的發展,理論界通常是對現有銀行保險綜合經營形式進行總結,比較各種形式的特點,并做一定的改進,以尋求最佳的銀保合作形式進而推廣。銀行保險發展根據其不同的理解方式,學者給出了不同的分類方法。如根據聯系的緊密程度,可分為廣義與狹義的銀保形式,廣義即銀行與保險共用渠道,獲取范圍經濟,以股權關系形成資本紐帶;狹義即委托關系的合作(高洪民,朱軍勇,2005)。如將投資銀行業務考慮在內,根據業務涉及的范圍,全能銀行模式(銀保業務涵蓋其中)與銀行保險模式也是一種探討的選擇。全能銀行在美國1933年頒布《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之前最為典型。而銀行保險是歐洲特有的事業模式,也稱為“一體化金融服務”、“全金融”或“保險銀行”(徐為山,楊朝軍,汪有濤,2005)。通常市場機制可為資源的配置構建最優的方式,科斯指出企業的本質便在于此。環境的改變及利潤最大化的追求往往是解決市場中所存在問題的根本誘因,也在銀保合作形式的演進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本文以實踐中存在的銀行保險發展形式為分類的依據,眾多學者也稱之為一體化的程度變化,分別是:分銷協議、戰略聯盟、合資企業和金融集團。分銷協議是最簡單的銀保合作方式,銀行與保險公司以簽訂銷售協議的方式允許保險公司使用銀行的銷售渠道,銀行從中獲得傭金,而保險產品仍完全由保險公司負責。分銷協議在法國最為流行,法國的CNP保險公司完全沒有自己的人隊伍和銷售隊伍,其保險產品除團險產品外全部委托法國郵政、儲蓄銀行和法國財政部門銷售。我國銀行保險合作主要是“一對多”的協議,分銷的渠道主要是銀行柜臺。戰略聯盟是銀行與保險公司間通過達成戰略協議以開發特定客戶或特定市場。如英國保誠保險公司(Prudential),其利用銀行的現有柜臺和網絡銷售保單,同時要求柜臺員工將那些具有特殊需求的客戶向保險公司的理財顧問推薦,再由理財顧問用現場服務、電話服務和直銷的方式向這類客戶提供專門的保險服務。國內比如建行和新華、工行和聯泰大都會。#p#分頁標題#e#
金融保險就業率提升策略
本文作者:張凡雷 孔祥玲 單位:山東輕工業學院財政與金融學院副教授 山東輕工業學院財政與金融學院副教授
一、金融保險專業存在的問題
(一)市場調研不細,學生分配崗位不明
從保險技術角度講,由于多數院校沒有過硬的專業基礎,在畢業生面對所有的財產險公司和所有的壽險公司情況下,通過調查研究,了解到我國保險業在人力資源方面有下列特點:其一是人才數量相對不足,其二是人員素質總體偏低,其三是人員結構亟待優化。隨著外資金融保險機構的進入和民族保險機構的境外拓展,保險市場急需大量金融保險專業技能型專門人才。市場需求強烈的四類人才包括:保險高級經營管理人員、保險專業技術人員、保險銷售骨干和評估人。保險高級經營管理人員既要懂得理論又要了解具體的實務,作為專科層次的畢業生,剛參加工作不可能就能得到這個職位。如果想從事其它三類人員的工作,具體的崗位是什么,需要承擔哪些工作?具體來說,財產保險和人壽保險公司都要涉及展業、承保、核保、查勘定損、核賠、風險管理咨詢、職業培訓、客戶服務、保全服務等相關業務崗位,那么這些崗位的具體職責是什么,了解不細,致使專業課程設置不系統、不科學,教師引導學生的就業方向不明朗,教學過程中對學生的要求不具體,學生在離校時,對保險行業的認識就比較模糊。
(二)培養目標、學生考核缺乏專業特色
高職院校對學生的培養目標是既懂專業理論又能具體操作的實用型人才,具體到金融保險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應該是:培養素質全面,適應力強,具有團隊合作精神、創新精神,具備保險公司、保險中介公司實務經營能力與專業技能的高素質高技能人才。這就要求對學生在知識、技能、素質方面的培養,應與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一致。有的高職院校沒有把培養目標具體到金融保險專業上來,對學生在知識、技能、素質方面如何培養認識不到位,對金融保險專業缺乏細致的專業培養規劃,專業課難以與保險行業要求的從業人員的從業能力相對應,學生考核只注重保險行業的一般知識,忽視保險行業的專業技能,難以適應保險行業對學生的專業要求。
(三)專業教師團隊人數不夠,努力方向不明確
研究性財務管理課程教學應用
摘要:
研究性教學是對傳統教育理念、教育模式的變革,是采用探究的方式去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是培養創新型人才的路徑。本文從研究性教學的內涵著手,以“資金時間價值”的教學為例,分析了研究性教學的實施路徑,以及在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推行研究性教學的對策進行總結。
關鍵詞:
研究性學習;教學理念;學習理念;自主學習
1研究性教學的內涵
研究性教學是指教師以問題為載體,指導學生主動去對未知事物進行學習和研究,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的一種教學方式。研究性教學是一種新型的教學理念,目的在于讓學生學會學習,主動學習,實現教學質量和學習效果的顯著提高,造就創新性人才。
1.1以問題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