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編精選了8篇律師論文范例,供您參考,期待您的閱讀。
法學專業應用型人才管理培訓
本著服務于本地區的法治建設和經濟發展的目的,邵陽學院政法系順應時代進步和社會發展的要求,于2007年創建了法學專業,現有來自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的在校學生300多人。4年來,我們不斷探索地方性院校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以尋求在現有條件下的生存和發展之道。 一從實際出發確立人才培養目標 2007年,我國法學已經有40多種專業,2000多個教學點,110000多本科學生。隨著公檢法單位人員的飽和、法學畢業生人數暴增等,似乎法學就業的寒冰期已到來。 但是就個人律師的擁有量而言,根據2002年的統計資料,全國現有律師12萬人,平均每萬人擁有律師的數量僅0.8個,這個比例不但低于發達國家(美國30人,英國15人),而且還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如巴西和阿根廷就分別達到了20人和12人。就企業方面講,我國現有企業5000萬家,僅有4萬家聘請了律師當法律顧問*①。而基層應用型法學人才就更為缺乏。邵陽市轄8縣1市3區,人口750多萬,面積2.1萬平方公里。2007年只有律師不到400人,法律工作者100人左右。因此,面向廣闊的就業市場,法學人才市場并沒有飽和。我們對目前出現的法學人才就業困難情況做調查,發現主要是人才的培養與市場脫節,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缺乏相應的就業能力所致。如司法考試通過率低,考研率低,公務員考試通過率低,專業適應能力差等。 2007年我系法學專業教師隊伍有1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律師2人,全國大學生思想道德修養骨干教師1人,湖南省優秀教師1人,湖南省優秀青年骨干教師1人。教學經驗豐富,年富力強。本著與市場接軌,又與我們的實際培養能力相結合的出發點,我們確定專業培養目標是能夠滿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掌握法學專業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良好訓練,初步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專業技能,較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并具有較強的外語讀寫能力的,國家司法考試通過率較高的地方性應用性人才。 二課程設置突出實用性目前法學本科專業學生就業的主要方向有這么幾個,一是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后掛律師事務所,走律師助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之路。律師是公認的高收入階層,有身份有地位,是很多法學學生的職業理想。其就業關鍵點是司法考試加實踐工作經驗。中國加入WTO之后,懂外語和國際法的律師職業前景被看好。二是通過公務員考試。 包括一般公務員和法檢系統的公務員考試。在當今中國,公務員不僅意味著穩定和受人尊敬,同時也意味著很好的經濟待遇。其就業關鍵是通過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三是企業法務職員。走助理-主管-高級法律顧問之路。但是一般只有大公司才有這樣的職位設置,不僅要求法學專業能力還要有良好的外語溝通能力。因此競爭相當激烈。四是中介所中介人員。要求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外語水平,有良好的口才、熟練的文字表達和處理能力②。在中國大多數人大學主要目的是為了將來很好的就業,專業課程設置必須充分考慮學生的就業是無疑的。我們在課程開設方面主要體現這么幾個層次: (1)整體專業素養的培養。主要指法學專業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課程,按照法學本科專業要求,與全國其他院校一樣開設了14門核心課程。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刑事訴訟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商法學、經濟法學、知識產權法學、國際法、國際私法、中國法制史、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等。有些院校開設了16門核心課程,我們暫時保持不變,根據實際情況,考慮以后做調整。 (2)法學思維習慣和法律實務能力的培養。開設了證據學、律師與公證制度、民商法案例分析等課程。我們培養的主要是將來直接從事法律事務的一線法律工作人員,實際工作經驗的積累在我國現有的教育體制下不太可能依賴本科階段的學習來獲得,但是基本的法學思維習慣和法律實務能力必須在這一階段形成。 (3)復合型應用能力培養。開設專業英語文字處理技術,(含速記技術)、文獻檢索與應用、邏輯學、企業管理學、行政管理學、申論、行政職業能力。考慮復雜的就業形勢,無論是考研、考公務員、或者從事其他相關行業,這些都是很實用的就業技能。 (4)注重第二課堂的建設。作為文科學生。說讀寫是三項最基本的要求。與其他院校不同,我們也注重最基本技能的培養。為培養學生良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我們又開設演講課、寫作課和書法課、,每個學期或學年度組織學生開展演講比賽、辯論賽、知識搶答賽和征文賽事和書畫展。 三實踐環節落到實處 與其他院校相同的是,我們的實踐教學也由初級到高級的三個階段組成,第一階段由法律見習、法庭觀摩、實況錄像構成感性實踐教學;這一階段主要在大一階段結合基礎課、專業課老師的教學情況進行。第二階段由法律咨詢與法制宣傳、模擬法庭、構成演練實踐教學,主要在大二進行;第三階段由司法實習、律師事務實習、畢業實習和構成職業化實踐教學,在大三和大四進行。作為邵陽地區唯一一個法學本科專業,每屆學生不到100人,人少成為我們落實實踐課程的優勢。 我們實踐課程的落實,一是,實習單位落到實處。很多院校的實習都是由學生自己聯系單位,到時候交一份實習報告了事。實習成了走過場。學生學不到東西,學校也缺乏有效的監督。我們把實習環節作為本科學習重要的一環,學院領導在經濟上給與支持,系里領導親自落實。 2010年9月,我校與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簽署了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協議。同時,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邵陽市大祥區人民法院、雙清區人民法院、北塔區人民法院也成為我校司法實務實習合作單位。2011年又增加新邵縣人民法院、隆回縣人民法院、邵東縣等人民法院作為合作單位。 律師實務實習2007級安排在邵陽市楚信、大行、富強三所律師事務所,2008級增加了天戟律師事務所。二是實習方式落到實處。學生全部在合作單位實習。司法實務實習全程是50天,分7個小組。我們采用的是一名專職法官指導一名實習學生的“一一對應指導”模式,保證指導老師有較多的精力實實在在的指導學生,而不是重形式、走過場,以使學生能在實習期間真正能學有所獲。這種實習模式,在我省高校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中,尚屬首次。律師事務實習,我們與三家律師事務所合作,分三個實習小組,全程是20天。采用的是導師制,一名律師帶3-5名學生。三是實結落到實處。一些院校的實結停留在書面報告。我們把它做到實處。實習完畢后,系里召開實習報告會,對整個實習進行總結,有帶隊教師與法院帶實習的法官的意見交流反饋,有各個實習小組的實結,還有學生代表的實結,對實習期間表現優異的同學提出表揚,評選優秀實習生。#p#分頁標題#e# 庭審觀摩、模擬法庭、法制宣傳、法律咨詢等環節,我們根據實際條件,在市司法局、法制辦、各級法院、市政局等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下,都圓滿完成了各項教學任務,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四教學管理注重關鍵 大學法學本科教育到底是素質教育還是職業教育,一直是個爭議的話題。我們的定位是有職業傾向的基礎性法律人才,而且是應用類的法律人才,即實踐性法律人才和復合型法律人才。那么在教學中這幾個關系的處理就很關鍵。 1.與司法考試的關系處理 幾乎所有的法學專業的學生都面臨一個全國司法考試的問題,如果以后要從事法律方面的工作,那是一個很重要的門檻。當律師、法官、檢察官都需要過司考。考研和進入其他單位從事相關工作,通過了司考是一個很大的優勢。在這個關系的處理上,一些院校走極端,把本科教學當成司法考試培訓,這樣雖然在考試中,學生的通過率高一些,但是,司法考試的重點和科目是有限的,而學生和教師一切圍著司考轉的話,學生的全面系統的法學素養培養就成問題,尤其是法學理論上的探索習慣就無法養成。而另一些院校則注重法學知識的系統性和理論性,不考慮司法考試的問題,只當作是學生的一個自愿的選擇。我們認為作為法學專業人才,一定要具有法學專業的基本素養,養成法學思維習慣,培養法學道德,具有法學實務能力,同時能適應社會多層次的需求。因此首先是按照法學本科專業人才的培養要求來運作培養計劃,但是在教學過程中,也適當參照司法考試的要求,對司考的重點做一個著重點的講述,并且適當選用一些司考的例題,供學生練習用。大三暑假前,班主任開始做司考動員,系里根據學生的要求,組織學生集中準備司考,在后勤方面盡量與學校協調,保證給學生提供安全、安靜的學習環境。也有司考培訓班,但是學生自愿參加。整個教學活動的安排,司考主要在課外。 2.關于英語四級 雖然關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的必要性,目前在網上有一些非議。但是無論是學士學位要求還是法學碩士入學考試要求,大學期間過英語四級是大學生重要的一個學習門檻。而隨著中國與世界的交往的越來越頻繁,學好一門外語已經成為一項必要的生活技能。法學類本科生作為文科生本書具有學科優勢,我們把學業要求和職業要求相結合。一方面很注重學習風氣的培養,要求大一大二的學生早晚自習,且七點半前進教室晨讀,一方面在外語教師中特聘教學經驗豐富有責任心的優秀教師主講,另一方面,班主任和系教務人員配合外語教師的工作,進行一系列的模擬考試訓練。又鼓勵學生參加各類大學生英語演講比賽。 3.畢業論文與考研、考法檢公務員的關系處理 大四是學生最繁忙的一年,忙著實習、各種各樣的考試和找工作。在這個同時,還要做畢業論文。充分考慮到學生的實際情況,為了協調與學生考研和其他考試的時間沖突,我們在大三開設論文寫作和論文檢索課程,專門訓練學生檢索資料和練習論文寫作,并且有一個畢業論文的預寫作練習,從選題到開題申請到開題報告到正文的寫作都有一個預熱過程。大四畢業論文選題一般盡量早安排,最好在9月份司法考試之后馬上進行,因為學生10月份司法實務實習期間有很多空閑時間來準備論文。而實習之后是11月份了,是考研復習的關鍵階段,這個時候來開題,寫開題報告對考研的同學的精力是一個很大的分散和干擾。在選題會上,指導老師與學生有關于如何開題的當面詳談,到開題會上,指導老師與學生錯開,A組的老師審B組的學生的題,以便學生能聽取更多的老師的意見。之后指導老師根據每個學生的不同情況,靈活安排進度。為了讓老師有充分的精力有效地進行指導,我們規定了每位指導老師帶學生最多不超過8個,并且帶優秀論文的老師的工作量多算。定稿一般安排在學生3-4月份法檢考試后,以免學生顧此失彼,從而有效避開沖突。 五培養效果 目前,07級已經順利畢業,08級也進入大四,總結來看,培養效果有如下特點: (1)學習成績優秀。07法學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90%,位居全院第一;08法學英語四級一次性通過率70%,位居全院第一;07級司法考試一次性通過率達52%,全省名列前茅,08法1司法考試一次性通過率達54%,全省名列前茅。 (2)就業能力強。2010年,07法學班在法檢考試中,筆試通過為32人次,最后錄取為16人;12人考取了研究生,1人考取了其他公務員,其他人進律師事務所,或者其他行業從事法律顧問工作等,就業率為90%。
法學本科視野下法律教育論文
一、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改革的必要性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筆者不贊成廢除法學本科畢業論文。因為法學是一門應用型學科,其目的在于培養具有法律實踐能力的法律專業人才,而不僅僅是培養具有法律意識的守法公民。這就要求法學本科生在畢業之后能夠熟練運用法律通過制作各種法律文書的方式來解決現實爭議問題。不掌握基本的法律適用方法和文書制作技能就不可能成為合格的法科畢業生和法律人才。畢業論文恰恰能夠達到檢驗學生法律適用方法和文書制作技能的目的。在不廢除畢業論文的大前提下,筆者認為,很多高校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選題指導思路和評價機制偏離國家對本科生或學士學位申請者的要求,需要改革。根據我國《學位條例》和《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的規定,本科生獲得學士學位的條件是:“(一)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二)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①不要求本科生達到碩士或博士的學術水平,即“對所研究地課題應當有新的見解”②或“做出創造性的成果”③。換言之,本科畢業論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學生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技能,而不是學術科研能力。因此,我們不能用見解獨到或創新性來衡量一篇本科畢業論文的質量,也不能要求學生去解決一個學術或理論問題。對此,可能有人要問,不具有獨到的見解或創新性,不解決學術問題,還能稱之為論文嗎?當然能,論文包括學術論文和非學術論文。本科畢業論文就是非學術論文,碩士論文或博士論文就應該是學術論文。就法學論文而言,有法律適用方面的論文,也有立法完善方面的論文。前者主要研究現行法律規范的理解和適用,屬于解釋論范疇;后者主要研究現行法律規范的弊端和修正,屬于立法論范疇。在畢業論文選題時,大多數學生喜歡選擇后者,老師也樂見其成。這在以前很正常,因為以前我國的立法空白和漏洞太多,已有立法也往往存在諸多弊端,著文獻策實屬學者分內之事。但目前,我國各項法律已基本建立,法律體系已基本形成。在此前提下,如果還一味指導學生選擇立法論方面的題目,就難免失之于法律規則的理解和適用。更為嚴重的是,此類選題側重于學術研究,偏離本科生的培養目標,還是更多地選擇解釋論方面的題目為宜,這才是法律學習的基礎。在筆者參與的答辯中,經常遇到這樣的問題,某論文提出的立法建議早已成為生效法律或者對剛剛出臺的法律提出修改建議。這都是非常滑稽可笑的事情。在評價機制方面,從畢業論文的寫作到答辯,一共有三個環節:指導教師意見、評閱教師意見以及答辯委員會意見。無論任何環節,一般高校都要求對論文的學術性或創新性進行評價。這種評價標準實際上是學術論文的評價標準。用此標準評價本科畢業論文是不適當的,因為本科畢業論文不是學術論文,我國《學位條例》也不要求本科畢業論文具有學術性。筆者在參加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指導、評閱和答辯時,盡量回避對其進行學術性評價,但大多數老師仍然習慣與此,而沒有認識到國家本科畢業論文的根本要求在于解決現實問題而非學術問題。總之,只要準確理解國家對本科畢業生或學士學位獲得者的要求,我們就可以得出本科畢業論文不必具有學術性而應側重實踐性或應用性的結論。因此,必須改變我國目前針對本科畢業論文的錯誤做法,恢復其應然功能。
二、將法律診所課程作業作為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重要形式
為了矯正本科畢業論文對學術性的盲目追求以恢復應然功能,本科畢業論文改革勢在必行。就法學專業而言,筆者主張實行本科畢業論文形式的多樣化,將選修法律診所課程作為法學本科畢業實踐的重要環節,將法律診所課程的結課作業作為本科畢業論文的重要形式之一。凡是選修法律診所課程并順利通過考察的本科學生,即視為通過了本科畢業論文答辯。之所以如此主張,其原因在于法律診所課程完全具備本科畢業論文的功能和形式。法律診所,又稱診所式法律教育或臨床法律教育,是對醫學院學生在醫療診所臨床實習之做法的借鑒,于二十世紀中葉發端于美國法學院,后風靡兩大法系,而成為其法學院的主要課程之一。2000年之后,被引入中國法律教育體系,并被全國各大主要法學院所接受,面向高年級本科生或研究生開設。法律診所課程包括課堂講授和案件處理兩大部分,④其突出特色在于無論是課堂講授還是案件處理都立足于真實的案例,并且都是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親自處理或的為弱勢群體服務的案例。因此,法律診所課程與傳統法律課程有著根本的區別,它以學生為中心,以案例為中心,以實踐為中心,一改傳統課程的以教師和教材為中心的灌輸式授課模式。法律診所的實踐性特征決定了該課程的功能不是要求學生學習和掌握法律基礎知識,而是運用其已經掌握的法律基礎知識去解決真實世界中的真實案例。在對真實案件的處理中,不僅能夠反映出學生對法律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更為重要的是可以鍛煉和考察其運用法律基礎知識解決現實爭議的實踐能力。從這個意義上講,順利通過法律診所課程學習的學生,就達到了本科畢業生或學士學位獲得者的水平,滿足我國《學位條例》規定的相關要求,依法可以獲得本科畢業證和學士學位。因此,該課程在功能上和本科畢業論文是一致的。選修法律診所課程以后,不再另行完成本科畢業論文,是可以的。從課程指導和考察的角度看,法律診所課程與本科畢業論文的指導、評閱和答辯也存在相同之處。在法律診所課程的講授和指導過程中,我國的法學院一般都配備多名具有律師執業資格和執業經驗的專職教師以及從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等實務部門選聘的富有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士充任兼職指導教師。我所在的內蒙古大學法學院的法律診所課程即是如此,我們有專職教師三名,都有律師執業資格和經驗,在很多課程的講授中也經常邀請法官、檢察官或律師現身說法,隨堂指導。在結課環節,我們要求每一位同學提交一份辦案報告,然后三位老師集中會診,結合日常案件處理或情況,給每一位同學一個合適的分數。這與本科畢業論文的答辯委員會模式是類似的。最后,除法律診所課程的實踐性比較契合國家對本科畢業論文的要求之外,法律診所的另一個鮮明特點是公益性。這種公益性主要體現在法律診所主要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所以,每一個法律診所都是一個法律援助中心。在開設法律診所課程之前的2008年,內蒙古大學法學院就與內蒙古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聯合建立了大學生法律援助中心,對外開放。開設法律診所課程之后,法律診所與援助中心合二為一。因此,法律診所課程既是一門法學課程,又是一項公益活動,不僅能夠鍛煉和檢驗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更能培養和考察其法律職業道德。
三、完善法律診所課程以適應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改革
法律診所課程的實踐性特征和評價機制決定了其與法學本科畢業論文的同質性,也就決定了選修法律診所課程可以作為完成本科畢業論文的重要形式。因此,建議教育部和開設法律診所課程的高等院校允許選修法律診所課程的本科生以法律診所結課作業作為本科畢業論文。為了適應法學本科畢業論文這一改革,法律診所課程本身也要進行相應的完善。首先,提高認識,重視法律診所課程。法律診所課程自開設以來,一直都受到廣大學生的熱烈歡迎。在這里,他們可以接觸到真實的案例,可以認識鮮活的人物,可以了解復雜的社會,可以體會到法律的價值,可以感知勝訴的成就。就內蒙古大學法學院而言,每年要求選修法律診所課程的學生都遠遠大于該課程的容量(30人)。之所以如此,一個重要的原因在于,很多老師還沒有認識到法律診所課程的重要性,不愿意參與診所課程,從而限制了該課程的容量。因此,為了滿足學生的需求,也為了適應法學本科畢業論文改革,廣大法學教師應當首先提高認識,積極參與法律診所課程。其次,推動法律診所課程的規范化建設。每一個法律診所就是一個法律援助中心。因此,實現法律診所的規范化,就應當以法律援助中心的標準建設法律診所。比如,實行案件登記制度,記錄每一個來電、來訪的當事人和案件基本情況;完善案件處理機制,為每一個案件配備一個主辦學生和指導教師;建立檔案管理制度,為每一個結案的案件及時建立檔案,載明處理結果;等等。同時,作為一個課程,還應要求主辦學生在結案之后及時完成結案報告,梳理案件事實,整理爭議焦點,明確法律適用,闡述裁決結果。最后,落實辦案經費,為法律診所的良性運作提供物質保障。法律診所為當事人提供的是免費的法律服務。但任何法律服務都是需要經費支持的,比如打印復印費、差旅費、辦公經費,等等。這就需要國家、社會和學校的多方支持。據筆者了解,有些高校的法律診所課程都有福特基金會的專項資金支持,比如中國人民大學。但更多的院校是從本院的辦公經費中擠出來的,大多不足以支持法律診所的正常運行。因此,建議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教育部、司法部和財政部)聯合制定相關政策,為法律診所課程提供專項教育經費。
四、結語
法學專業教學模式探析
隨著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確立,我國對法學人才的需求量愈來愈大,尤其是對有一定實踐能力的應用型法學人才有著更大的需求。國內高等院校大都設有法學專業,其教學大綱中的培養目標都非常明確且趨于一致,即將法學本科學生培養成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具體到法學專業,應用型人才是指能把法學理論應用到實際并解決實際問題的技能型人才。但傳統的法學教育重視法學理論知識的傳授,忽視實踐應用能力的培養,因此在實現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目標上顯得力不從心。基于此,設計一套科學的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就迫在眉睫了。 一、我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現狀 (一)能夠指導法學實踐教學的教師有限 教師是教學任務的直接實施者,教師教學能力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教學質量的高低,進而影響著所培養學生質量的高低。理想的法學教師應該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和一定的司法實踐經驗,而目前我國從事法學教學的教師多數是從學校到學校,雖然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基礎,但沒有從事過具體的司法實務工作,缺乏司法實踐經驗,因此實踐教學往往是紙上談兵,難以實現理論聯系實際,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目標。 (二)現有的法學實踐教學流于形式 目前我國高等院校多數以專業實習和畢業實習作為實踐教學的主要方式,方式單一且流于形式。拿法學專業來說,不論專業實習還是畢業實習,實習的方式都是分為集中實習和分散實習,多數學生會選擇分散實習,即自行聯系實習單位實習,由于專業實習和畢業實習分別處于第七和第八兩個學期,而這個時間段學生面臨著就業、考研、考公等壓力,于是學生對實習幾乎都是敷衍了事,騰出精力解決就業、考研、考公等問題,而畢業生就業率又是衡量一個學校層次的重要指標,因而學校對這種情況也沒有采取具體的措施來控制,法學實踐教學只能流于形式。 (三)實踐教學的重要性未被認可 目前,幾乎所有高校的法學專業均采用理論性較強的教材,這類教材的特點是強調學科知識體系的系統性、完整性,理論內容介紹多且深,通常需要較多的課時才能完成該門課程的講授,較多的課時意味著較多的學分,另外教育部規定大學期間必修的公共外語、公共體育、公共政治理論課也占了相當多的學分,從而導致在總學分既定的情況下留給實踐教學的學分就很少了。由此看出,我們不僅缺乏理論實踐相結合的法學教科書,而且沒有給予實踐教學應有的重視。 (四)學生的實踐機會有限,缺少法律實務的真實感 由于法律工作的特點,案件本身可能涉及到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等,司法單位往往從安全性角度出發,不讓學生接觸實質性工作,代替的是打字、復印、跑腿等一些沒有技術含量的工作;此外由于學生對理論知識只是停留在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程度,導致學生在接觸實際案件時不知從何下手,難以給實習單位提供幫助,反而是實習單位怕學生到來會干擾正常工作進程,增加管理、運營成本,降低工作效率,因此實習單位也不愿意給學生提供實踐上的指導。 二、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 法學專業實踐性教學體系是培養應用型法學人才的平臺,同時也為青年教師實踐能力的提高提供了一個歷練條件,可以說,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是一個師生共同受益的質量工程,因而需要有明確的目標、內容和配套的管理、評價制度。 (一)要明確構建法學專業實踐體系的目標法學本科教學的根本目標是為了培養一大批掌握基本的法律專業理論知識,具有熟練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較強的適應社會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1] 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目標應該緊緊圍繞著法學本科教學的根本目標,同時要遵循實踐教學的基本規律。因此筆者認為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目標應當是: 在堅持法學本科教學目標和遵循實踐教學基本規律的前提下,加大實踐教學的比重,為學生創造運用法學理論知識解決真實案例的條件,把法律條文的學習及運用放在真實環境下進行,讓學生掌握如何把法律規定和社會實際結合起來,從而培養出既有廣泛法學理論知識又具有法律實際運用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 (二)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構成 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通常由基本能力模塊、核心能力模塊和創新能力模塊組成。 1.基本能力模塊。基本能力是指學生基本的自學能力、應變能力、交流能力和創新意識等,通常包括口才溝通能力、社會調研、疑難案例編寫等。 (1)口才溝通能力。培養該能力的目的是使學生掌握溝通和辯論技巧。可通過課前十分鐘的演講、辯論賽等,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和思辨的敏捷性和嚴密性。 (2)社會調研能力。培養該能力的目的是使學生初步了解調研技能、認識社會,從多角度看待、分析社會現象。學生可到工廠、農村、政府機關了解與法律有關的社會現象,認識法律制度與社會現實之間的差距。[2] 學生在社會 調研之前要事先準備好調研提綱,在調研過程中要根據進行情況做相應的調整,調研完成后寫出調研報告。 (3)疑難案例編寫能力。培養該能力的目的提高學生書面表達和綜合思考能力。學生可先自行收集現實發生的真實疑難案例,一人一案,運用所學基本理論知識分析解決案例,然后通過小組討論深化認識,最后以論文格式形成書面分析,老師進行必要的指導,從而提高學生解決疑難問題的能力。 #p#分頁標題#e# 2.核心能力模塊。核心能力是學生運用法學的專業知識解決法律實務的能力,一般包括法律咨詢、審判觀摩旁聽、模擬審判、專業實習。 (1)法律咨詢。可組織學生通過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12.4法制宣傳日、周末法律義務咨詢等平臺運用所學理論知識為弱勢群體提供無償法律咨詢,通過生活中鮮活的案例促使學生把抽象的法律條文運用到社會現實,這不僅可提高學生對理論知識的理解,也為其將來走上工作崗位進行了預演。 (2)審判觀摩旁聽。學生通過真實開庭的旁聽觀摩,熟悉訴訟程序,體察法官、當事人、律師、證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 (3)模擬審判。學生自己選擇案例按照庭審的程序開庭審理,通過模擬審判提高學生對訴訟程序的認識及各類訴訟文書的寫作能力。實踐指導老師應給予模擬審判以必要的指導。 (4)專業實習。專業實習是指實習單位采取一帶一或一帶二的傳授方式,在不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紀律的前提下,讓學生參與辦理案件的各個階段,學習整個辦案流程。實習單位一般應是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或企業法務部門。 3.創新能力模塊。創新能力模塊是在基本能力模塊和核心能力模塊基礎上的升華。該模塊包括:診所式法律教育、畢業實習、畢業論文。 (1)診所式法律教育。這是興起于上世紀60年代美國法學院一種新式法學教育方法,其優點是學習醫學院利用診所培養實習醫生的方法,通過診所教師指導學生參與法律的實際運用。該方法改變了老師教學生學這種傳統單向灌輸式的教育方法,使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之下,直接參與到具體的案例中去,寓學于行,最終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2)畢業實習。畢業實習的目的是使學生將自己所學的知識初步運用到社會生活,讓他們熟悉社會、了解社會,并通過理論聯系實際的方式發現問題,彌補不足。重點是訴訟事務實習,要點是學習和掌握辦案的方法和技巧,一般都要進行一些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的實習,[3]部分學生甚至可以直接定崗實習。但遺憾的是目前的畢業實習因為多種因素的影響而流于形式,缺少相應的管理措施,效果不甚理想。 (3)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是學生大學階段綜合運用四年所學法學知識和技能,理論聯系實際,分析、解決一兩個實際問題的學術思維過程。由于學校對畢業論文的字數、理論創新都有較高的要求,因此對于培養學生初步的科研能力是一次重要的鍛煉。 上述三大模塊構成了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 三、構建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路徑 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是一個龐大的工程,在構建過程中應重視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與理論教學銜接科學的實踐教學大綱 實踐教學和理論教學一樣也需要相應的教學大綱。實踐教學大綱應根據三大模塊的要求,科學安排實踐課程的學時,明確該門課程的教學目的及任務,從而確定老師的工作職責,使實踐教學的每一個環節都能與理論教學銜接起來,真正形成理論與實踐并行的教學模式。實踐教學大綱形成以后,還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使該大綱最終能落到實處。 (二)加強法學實踐教材的建設 法學實踐教材是對法學理論教材的重要補充,法學院校可組織本校教師及校外資深律師根據法律實務的特點編寫實踐教材,該教材在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原則的指導下,根據三大模塊的要求,遵循實踐教學大綱對實踐學時的安排,側重培養學生利用法學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教材內容應當包括從具體的訴訟、仲裁、調解程序到法律實務技巧等,同時實踐教材內容應適度地涉及相關學科知識,應融應用型和綜合性于一體,既提高了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也提高了學生的綜合運用能力。 (三)構建一支“雙師型”的教師隊伍 法學專業的“雙師型”教師是指具備教師與律師這兩種身份的教師。“雙師型”教師的內涵從能力與素質的角度主要體現在兩方面:首先是“雙師型”教師應當具備教師的基本能力和素質,其次是“雙師型”教師應當具有一定的職業能力和素養。法學實踐教學的開展不僅要求教師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和課堂教學經驗,更需要豐富的法律實務能力和經驗。因此,“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是構建法學實踐教學體系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為此,學校應積極鼓勵法學教師參加全國司法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從業資格,然后鼓勵教師到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兼職鍛煉,強化專職教師的實務經驗和實務技能。除法學院校的專職教師外,還可以通過引進外聘教師的辦法,聘用那行既具有豐富理論知識又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律師充實到教師隊伍中。 (四)建立配套完善的實習實訓基地 實習實訓基地是實踐教學過程實施的實踐訓練場所,包括校內實訓基地和校外實訓基地。專業的實踐環節無論是課外的實習還是課內的實訓,要想真正達到效果,很大程度上需要實習實訓基地作為保障。學校一方面要投資建設模擬法庭、法律援助協會、案例實訓室和圖書資料室,同時還應與律師事務所、法院、檢察院、企業法務部門等單位積極聯系,簽訂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協議,以保證實踐教學的順利開展。 (五)在校建立律師事務所 法學院系通過爭取學校經費或自籌經費的方式建立律師事務所,對外開展法律服務。有了校內所屬的律師事務所,更多的教師不用到校外就可以參與法律實務活動,增強實踐能力。校內律師事務所應為教師教學提供真實的教學案例,安排學生實習,這樣不僅可以解決學生實習難的問題,也提高了學生和教師的實踐能力,可謂一舉兩得。 #p#分頁標題#e# (六)建立一套科學的評價體系 我國法學教育之所以一直重理論輕實踐,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教學評價還停留在原來的評價方法上。科學的評價體系應包括:實踐課程的設置是否合理,實踐大綱是否完善,指導教師是否盡責,學生的任務是否明確,實施的方法與步驟是否可行,學生的能力是否提高,經費的使用是否有所保障,管理監督的措施是否到位,考核的內容是否全面和合理,教學效果是否有明顯提高等。[4]綜上,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的構建是一個綜合性工程,它既需要優秀的師資、完善的基地,還需要配套的教學大綱、實踐教學教材,也需要科學的實踐教學評價體系,只有本著求真實務的精神改革現有的法學實踐教學,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才會越來越完善。
法學專業教學完善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但有律師直言:“我們的法學教育的不成功正在于學生到律師所后不能很快承擔律師所交辦的業務,對律師行業和操作規程不甚了解,因為老師并沒有教他們,從一個學生到一個律師的轉變需要律師所的重新教育和培訓,使本來應該由法學院完成的任務落在了律師所的頭上,不僅加重了律師所的負擔,也使培養出來的律師五花八門,進了什么樣的律師所就會成為什么樣的律師,選個什么樣的師傅就會產生什么樣的徒弟,從而使中國律師界形成不了學院經典派的合格律師主流。”[1]目前我國法學實踐教學的確不盡如人意,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反思,以期引發對我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更深入的探討。 一、我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現狀 1.畢業實習被消解。畢業實習一般被安排在大三暑期或大四上學期,但遺憾的是多數學生并未真正到有關單位實習,而是托親友或其他途徑到公安局、法院、檢察院或律師事務所蓋一個章,回學校后應付老師對畢業實習的要求,換取畢業實習學分,這種現象近年來日趨嚴重。主要原因是就業壓力大,一部分學生希冀通過考研延緩就業或者為增強自己的競爭力,將大部分時間用于復習考研,根本無暇畢業實習;另外一部分學生在大三后到處投簡歷、參加招聘會以及各地公務員招考的筆試、面試等;還有一部分學生為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在大三暑期多數備戰司考,由于畢業實習機制固有的問題,學生為考研、司考、尋覓就業單位所累,畢業實習美其名曰實習,實則淪為“放羊式”的自選活動。更有甚者,極個別學生既不找工作、又不備考、也不去實習,隨意找個單位寫個畢業實習鑒定編造一個畢業實習報告、拿著一些積攢的發票來報銷完事。畢業實習流于形式,未能很好地體現畢業實習的價值。 2.課程實習被虛化。 由于大學急劇擴招,造成實習基地、實習單位嚴重不足,目前已經難以找到能同時容納整個班級或者小組集中實習的單位,自行聯系課程實習的人數占學生總人數的比例變得較高。 一方面,有的學生也許能找到實習單位,但對絕大多數的同學來說,聯系一個實習單位是難上加難;另一方面,以學生聯系為主的實習模式,增加了實習管理和監督的難度。集中實習有困難、分散實習存弊端,不少法學院鼓勵小團隊集中實習,對5人以上組團實習的學生學院給予一定的優惠政策。實踐中,學生只不過將課程實習鑒定等有關材料找實習單位蓋章了事,應付學院對課程實習的要求。 3.模擬法庭不到位。模擬的案件大多選擇簡單案件,只是走完步驟,把在法庭上看到的程序演練一遍。對法庭開庭的內容、目標認識不足,使得模擬法庭并沒有真實地反映出現實法庭中的對抗和辯護,以至于模擬法庭在一些學校已經蛻化為“讓外行人看稀奇”的戲劇化表演。而在英美等普通法系國家,模擬法庭一般是法學院低年級學生的必修課,所有學生都要參加模擬法庭的訓練,其課程是以較為復雜的案件為素材,組織學生在一定范圍內通過比賽,獲取像律師那樣處理、分析實際案件以及出庭辯論等經驗和技巧,并且法官和律師往往親臨現場指導。 4.社會調查顯形式。在寒假和暑假期間的社會調查,法學學生自行安排調查的選題,學院很少組織安排集體的項目。指導老師一般會就社會調查的方法給予一些提示,對調查的內容劃出一個大致的范圍;但在缺少基本的理論知識儲備的情況下,學生單槍匹馬地進行社會調查,即使很認真的學生做出實際的調查工作,撰寫的調查報告也差強人意。學生回到學院上交調查報告、指導老師給出成績,就成了一種心照不宣、真假不辨的官樣文章,也成為一種送學分的課目。 5.實習單位顧慮多。多數實習單位對管理系統數據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有一定考慮,有的實習單位不愿意分出精力為實習生安排指導老師;還有的實習單位將實習生視為廉價勞動力,讓法律實習生做強度較大、且沒有什么技術含量的工作,如要求每天訂幾本、十幾本案卷。 此外,有的實習學生對自己要求不嚴,紀律散漫,說來就來,說走就走,不僅不能為用人單位創造效益,還經常給單位添麻煩;還有的實習生工作態度不端正,對工作漫不經心,利用便利條件上網聊天、打游戲等,有的甚至用單位的電話“煲粥”等。相當多的單位不愿意接納實習學生,即使愿意也顧慮重重。 二、完善我國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的具體措施 1.合理安排實踐時間。 除課程實習在教學計劃中配備合理時間外,畢業實習是否將其納入正常的教學周期是有待思考的問題,實踐證明,大四學生的專業基礎課和骨干課均已學完,是安排法學畢業實習的較佳時期;同時為更充分地利用假期社會實踐和在校課程學習時間,我們將畢業實習時間調整在第7學期司法考試后(通常為每年11~12月)進行。 2.提供實踐資金保障。法學教育的實踐化,首先需要的是教師的認真態度、精力投入和奉獻精神,但更需要法學教育主管部門和法學教育單位的資金支持,法學專業學生實習需要資金保障和教學時間方面的安排。在這方面,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應當考慮聚集資源,引領法學教育實踐化的潮流,在學生實踐觀摩、教師實踐進修等方面提供方便;啟動全國性的模擬法庭,使之成為法學實踐教育的標志。 3.細化實踐教學流程。 (1)實習前的準備。第一,引導學生處理人際關系。學生的專業實習不僅是培養他們對法學理論知識的運用,還應磨煉他們如何融入團隊、與周圍的同事相處。因此赴實習單位前應叮囑學生:做事多一點,嘴巴甜一點,行動快一點,說話輕一點,微笑露一點,腦筋活一點。要求學生每天都提前到辦公室搞衛生、端茶、倒水,與同事和領導和睦相處,虛心請教,與他們坦誠交流,虛心學習,誠實做人。第二,指導學生了解單位情況。提醒學生通過網絡了解實習單位概況,熟悉實習單位的專業領域和業務,溫習和激活可能用到的專業知識,為實習做專業知識的準備。第三,督促學生遵守單位紀律。在校學習期間學生自由支配的時間較多,客觀上使得一些同學比較散漫,而在實習單位往往實行較為嚴格的工作作息時間,因此在實習前要求同學在實習期間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完成實習單位交給的各項任務。第四,指導學生著裝準備,雖然實習單位一般不對實習生的著裝加以要求,但應引導學生著裝得體,避免與實習單位的氣氛格格不入。#p#分頁標題#e# (2)實習中的指導。第一,引導學生端正態度。許多同學在實習之初都被安排做最簡單最外圍的工作,如裝訂案卷、記筆錄之類的看似簡單卻繁瑣的工作。這時要指導同學們端正態度,耐心細致地去完成看似沒有技術含量,卻能通過完成工作總結經驗,為下一步的實習打下基礎。一位同學在實習日志中記載:“在每次整理案卷的時候,我都去看各種法律文件是怎么寫作的,為什么要這樣寫,這個案件應該適用什么法律的哪個條款,當事人各方的利益怎么去平衡,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有什么值得學習的地方等。最后整理完這些案件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學到了學校里學不到的東西:那就是實踐經驗。”第二,引導學生享受過程。實習的工作可能是繁瑣、枯燥的,整理裝訂卷宗又看似沒有什么技術含量,實習的收獲往往也不會立竿見影,卻是學生將所學專業知識應用于實踐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需要引導同學們帶著收獲過程的心態完成任務,在收獲過程中享受過程,從而忙碌的實習活動變成對專業知識運用的享受,另一位同學在實習日志中記載:“不管是整理卷宗還是閱讀案例,都妙趣橫生。在制作法律文書時的仔細認真,在完成分配任務時的耐心負責,以及無時無刻應接不暇的新鮮感與壓迫感,有時候當人為了完成一件使命時所付出的努力在獲得的成果面前就都不算什么了,這種忙碌的感覺真好!” (3)實習后的總結。學生實習結束,專業老師的實習指導并沒有結束,不僅要批閱實習日志、實習報告、實習論文,給出實習成績,更重要的是應幫助學生梳理實習收獲。通過實習,同學們找出自己的不足,哪些課程知識不夠扎實,如何彌補自己的不足,對自己的知識點查缺補漏,提高自己的能力。 4.鼓勵學生自主實踐。國外法學院對法學專業學生實習采取的是一種學生自主選擇的模式,一味地強調集中實習并不利于實現實習目的,賦予學生更大的選擇權,可以克服強行安排的弊端。如果實習單位的安排與學生的主觀意向有差異,會挫傷學生主動投入實踐的積極性,同時也妨礙了學生個體優勢的發揮。同時,在招生規模的擴張速度遠遠超出了實習基地容納能力的擴張速度的情形下,采取以學生自主選擇為主的實習模式也符合高等教育大眾化的發展趨勢。在專業實習中法學院扮演的是機會提供者的角色。 5.強化指導老師監管。指導老師應制定較為規范的指導流程,可借鑒國外法學院對學生實習的監管,通過加強學生的實習申請和實習效果評定等舉措,要求學生提出計劃詳盡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進行。在對學生申請的審核方面,著重于實習單位的選擇和實習計劃安排。建立指導日志、實習效果評定記載,將實習指導納人教學過程質量管理體系中。 6.擴大法律援助范圍。目前法律援助人員缺乏,可以考慮在合理的時間內要求法學專業學生到相應地區進行法律援助活動。學生通過援助,不僅可以更好地實踐專業知識,還能學習到許多為人處事的方法與道理,學生得到了鍛煉。在援助中收集大量的一手資料,了解實踐中存在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寫出調研報告,形成階段性成果,與指導老師共同署名,取得雙贏的結果。在此基礎上,畢業論文、學位論文也成雛形,不僅有理論研究,還有大量實證的數據加以支持,更有與律師的探討成果。從我國法學實踐教學的長遠考慮,賦予法律援助學生“準律師”身份,對培養法律職業道德無疑具有重要的導向意義。 認真反思我國法學實踐教學近十多年來的發展,應當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加以總結,完善法學實踐教學途徑,對開創我國法學教育的未來有所裨益。
律師事務所文案信息管理系統設計探討
摘要:為解決律師事務所文案管理,實現文案規范模板,提高文檔編輯效率,提出了基于PageOffice插件的文案信息管理系統設計方案。該系統將各個案件相關信息實現模板套用,避免了手工輸入過程容易出錯、紙質存檔易丟失等問題。基于B/S模式的設計結構與電子簽章的使用,便于用戶隨時處理文案,從而提高工作效率。
關鍵詞:文案;電子簽章;PageOffice插件
1概述
隨著經濟水平的提升,人與人、人與單位、單位與單位之間的利益糾紛越來越頻繁。如何最大限度保證自己的利益,這是雙方共同尋求的一個問題。無論是民事、刑事或者其他糾紛最終都會訴諸法律以尋求保障。律師事務所自然成為該環節成為不可或缺的中間力量。隨著案件的增多,傳統的基于紙質的文案材料越來越顯示其弊端,如:文案堆積如山且難以查找,若貿然銷毀也可能遺失重要資料;若工作人員跨區域辦案,則難以實時調度最新材料;律師事務所負責人可能難以第一時間響應案件的審批工作;面對上級部門的檢查難以高效率形成匯總材料等。為解決以上問題,某律師事務所提出了基于PageOffice插件的文案信息管理系統設計,該系統不僅將工作人員從不便查找且繁瑣的紙質材料中解放出來,同時也有利于實現跨區域實時辦案,從而提高了工作效率[1]。
2PageOffice插件技術
PageOffice是一款幫助Web應用系統或Web網站實現用戶在線編輯Word、Excel、PowerPoint文檔,Word/Excel模板動態填充,Word/Excel在線輸入提交,系統數據導入導出Word、Excel文檔的Office快速開發組件庫[2]。PageOffice技術帶來的在線編輯技術避免了報表技術排版的固定性與不靈活性,讓用戶能夠在不固定填充字段長度的情況下隨機排版,最終實現文字信息全面有效的呈現;同時,PageOffice技術與數據庫技的聯合使用,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數據庫設計的冗余性;Pa-geOffice技術嵌入在線文檔里的書簽能夠構建新型的可視化界面編程,從而減低了用戶界面設計的復雜性;PageOffice技術的電子簽章技術能保證文檔的完整性、安全性以及不可非法修改特性[3]。
3設計要求
法學研究對法學教育的影響
對法學研究的研究,不能局限于純粹的主題話語,還需要延展至相關領域,從而有助于研究的深人,并充分體現研究價值。法學教育與法學研究在根本目的上的一致性,決定了二者之間有著相輔相成的密切關系。 首先,法學研究類型與法學教育類型之間存在一定的對應性。 法律作為調整社會關系的規范,法治作為社會有序運行的機制,決定了以法律和法治為研究對象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極強的學科,決定了法學研究的根本目的是服務于法律和法治實踐。由此引出兩種法學研究類型:其一,直接服務于法律和法治實踐的法學研究類型,即實務研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用法學理論指導法律的制定和法治系統的形成;二是用法學理論指導法律的實施和法治狀態的推進。其二,間接服務于法律和法治實踐的法學研究類型,即原理研究。這是指法學理論本身的建構,是要揭示法律和法治的建立及運行的根據和規律。兩種類型的關系好比“砍柴”與“磨刀”,缺一不可。 需要指出,法律實務工作者從事法律實務本身就屬于實務研究。因為法律實務既是客觀外在的工作流程,也是主觀內在的研究過程。換言之,法律實務乃客觀外顯的“實務工作”與主觀內存的“實務研究”相結合的過程。所謂研究,不過就是運用理論去發現、分析、演繹、歸納和回答問題的思維活動。其中的問題是原理,就是原理研究;其中的問題是實務,就是實務研究。法律實務工作者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務問題的思維活動,當然就是法律實務研究。法律實務事關重大且專業性極強,實務者必須有嚴格的科學精神,不能盲目和隨意,這就需要以法學理論為指導對實務問題開展細致的科學研究。法律實務有著比其他實際工作更為突出的研究特質。對此,換個角度更加清楚:法學理論工作者對法律實務進行探討,與法律實務工作者對自己從事的法律實務進行探討,其主觀過程和規律沒有什么不同,承認前者是法學研究便不能否認后者。不能認為法學研究只是理論工作者的事情,而實務工作者不需要研究,因為完全不需探討的法律實務很少。 再看法學教育的類型。法學教育的任務是培養法科人才,其目的與法學研究一致,即通過培養專門人才來服務于法律和法治的實踐。既然“砍柴”和“磨刀”都為法律和法治的實踐所必須,法科人才的培養就要圍繞兩個方面展開:著力培養專門的實務人才和理論人才,由此形成兩種法學教育類型。實務型人才培養著眼于實務工作崗位,主要是律師、法官、檢察官、警察等司法和執法崗位(我國“大法學”概念包括公安學科,但中外對警務執法人員的培養都是法學院之外的另一個系統)。理論型人才培養著眼于理論工作崗位,主要是法學教師和研究員等教研崗位。 然而,要把法科學生分別培養成兩種類型的崗位人才,必須清楚:究竟要著重培養學生的何種素質和能力?兩種教育類型對此有何種定位?這個法學教育基本問題的答案便是法學研究。一方面,要從事法學理論研究工作的學生,必須在系統的法科學習中獲取法學理論研究能力。另一方面,法律實務工作崗位固有的研究性要求實務人才具備實務研究能力,培養實務人才的法學教育類型要讓學生具備這種研究能力。法科學生獲取兩種研究能力的共同前提是掌握理論知識,包括法學理論和相關理論知識,這是法科人才必備的基本素養。從法學教育的過程和結果來看,兩種法學研究涉及三種主體:法學理論工作者,法律實務工作者,在校法科學生。其中,在校法科學生與法學理論工作者中的法學教師反映法學教育的過程;法律實務工作者與包括法學教師在內的法學理論工作者體現法學教育的結果。幾種主體都可對法學原理和法律實務展開研究,但是,畢竟法學教育類型與法學研究類型之間具有一定的對應性,即法律實務人才主要進行法律實務研究,法學教育重在培養此類法科學生的實務研究能力;法學原理的研究任務主要由法學理論人才承擔,法學教育重在培養此類學生的理論研究能力。任何主體都應首先具備與崗位湘適應的研究能力。當然,區分培養類型不意味著兩種人才只能有單一的研究能力。兩種培養類型都要讓培養對象掌握法學原理和相關理論,教學中都要聯系法律實務中的現實問題,教學內容本身就有重合和交叉。不同法學教育類型只是在法學研究的取向上有所側重。 其次,法學研究類型是構筑法學教育體系的基本坐標。 法學教育的核心任務是培養有研究能力的法科專業人才。法學研究的兩種類型自然成為各國構筑法學教育體系的基本坐標。外國法學教育大致有兩種模式:歐洲模式與美國模式。兩種模式各有不同,卻都以兩種法學研究為內在依據。 第一,從兩種研究能力出發,對法科學生分類培養。各國法學教育品種的設置體現實務研究與原理研究的橫向區分。歐洲模式中的法學本科與美國模式中的J.D.學位,都屬實務教育品種,前者旨在一體化地培養法官、檢察官、律師,其培養過程兼顧幾種法律實務角色的理論素養和研究能力,后者直接培養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則從優秀律師中選任,其學校培養環節集中在律師的理論素養和研究能力。兩種模式中的法學博士都屬理論品種,著力培養法學理論方面的研究能力;法學碩士主要作為外國學生攻讀法學博士的跳板。不同法學教育類型培養不同研究能力,相應的學歷學位類型只作為相應崗位的資格。例如,美國的法學博士(5.J.D.)和法學碩士(LLM,)學位通常不能作為參加律師考試的資格,此類學生就不能進人法律實務崗位。 第二,從兩種研究能力出發,設定不同的培養層次。各國法學教育都在學歷學位的層次上體現實務研究與原理研究的縱向區分。各國法學教育設置了本科、碩士、博士等不同層次,但不同法科人才培養品種所需要的學歷學位層次不同。各國法學教育的實務人才培養類型都以第一法學學歷學位(所謂第一法學學歷學位,是指未來要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或者法學理論工作的人員第一次接受的系統的法學專業高等教育)為必要和充足。歐洲一般是4年本科,美國則是本科后的3年J.D.教育。所謂“必要”,是指沒有接受過本國第一法學學歷學位教育的人員,就沒有從事該國法律實務的文憑資格。從事法律實務,必須科班出身。所謂“充足”,是指完成本國第一法學學歷學位教育的人員,就有了從事該國法律實務的文憑資格。然而,各國法學理論人才培養類型需要多層次法學教育。事實上,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等高學歷學位人員都聚集在法學理論工作崗位上。#p#分頁標題#e# 第三,從兩種研究能力出發,合理安排培養內容。各國法學教育都以傳授法學理論和訓練法學研究能力為主干。盡管法科學生由于自身知識和能力的構成特點,難免存在兩個部分之外的學習需要,但其需要的各種學習項目或者由選修課解決,或者各自安排。即便是與學生就業有關的共性項目,如果喧賓奪主,也不能納人教學體系。例如,各國司法考試或律師考試是法科學生進人實務崗位的前提,但歐美的法學教育都不以考試為主線或參照,更不安排考試培訓。其考試與培養內在一致,都著眼于實務研究能力,課堂學習優秀者更容易通過考試。這種一致性促進了法科學生認真掌握法學理論和積極訓練研究能力,從而保證了教學計劃和質量。 歐美法學教育歷史悠久、發展穩定、成效顯著,與其說是教育模式的成功,不如說是遵循規律的結果,其培養模式可供借鑒,其科學精神更值得學習。 最后,法學研究類型為法學教育調整提供指引。 我國法學教育恢復初期只有本科,面對法律實務人才和法學理論人才的雙重短缺,法學本科將兩種人才培養一肩挑起。法學碩士的設立是我國法學教育類型區分的標志。解決法科人才奇缺的當務之急是培養能夠培養人才的師資。以法學二級學科為專業的法學碩士建立伊始,自然成為培養各門法學課程教師的理論人才品種。此后出現的法學博士是該品種的延續。法學本科逐漸轉向培養實務人才。此種格局基本符合兩種法學研究的規律,與歐洲模式接近。接下來十幾年,法學碩士和博士與理論人才需要相適應,穩定保持有限規模,但伴隨我國社會日益升溫的文憑熱,催生了提高法律實務人才學歷學位層次的需要。為解決這種矛盾,上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借鑒美國模式,招收非法學背景的法律碩士,從而在研究生層次把實務人才與理論人才的培養區別開來。但是,法學本科與法律碩士均作為實務品種,雙軌之間的關系并未厘清。本世紀初,法學師資經多年積累,需求數量減弱,門檻則向博士提升,又遇法學碩士急劇擴招,能當教師的法學碩士越來越少,其多數要從事實務。這對培養實務人才的法學本科和法律碩士形成擠壓,也使得不同崗位去向的研究生被理論色彩的培養一鍋煮。近年,各高校招聘法學教師非博士不取,而博士的擴招又使越來越多的法學博士也要走實務之路,法學碩士則在事實上完全變為繼法學本科和法律碩士之后的第三個實務人才品種。然而,就法學碩士的培養來看,盡管各培養單位向實務方面做了一些努力,但在課程體系、授課內容、論文要求等基本方面,仍未突破理論人才類型的總體框架。令人不解的是,教育主管部門此時反而強化法學碩士的理論型色彩,將其歸為“學術型”品種,與“應用型”的法律碩士相對,使兩個品種的關系變得十分糾結。應當看到,我國法學教育成績巨大,功不可沒,但當前發展進人瓶頸,結構不順,規模失控,盲目攀比,質量堪憂,就業困難等,都是不爭的事實。 我國法學教育呈現亂局的主要原因是沒有充分認識到兩種類型的法學研究能力在法科人才培養中的中心地位。第一,忽視兩種研究能力與人才培養需要的對應性,導致未能科學設計法科教育品種。品種繁多,關系不明。第二,忽視兩種研究能力對于人才培養的必要性和充足性,導致一方面未將科班培養作為上崗的硬性條件,另一方面層次累贅,本科足以從事實務,卻還要培養研究生,碩士能勝任實務,卻還要博士,4年或3年能完成的實務人才法學教育,偏偏要用7至10年。第三,忽視兩種研究能力所代表的人才素質內容,導致一方面未能真正形成分類培養,另一方面不把研究能力及其理論素養作為實務人才培養的重心,往往忙于給學生灌輸工作流程、操作技能、司考方法、實務經驗甚至“潛規則”,從而遮蔽了法科專業大學教育的深邃靈魂。 針對缺失,我國法學教育巫需科學定位和調整。第一,以兩種法學研究能力為基準,明確我國法學教育的品種和層次。可有四種方案:(1)保留法學本科作為實務型品種,法學碩士和博士作為理論型品種;取消法律碩士。(2)保留非法學背景的法律碩士作為實務型品種,法學碩士和博士作為理論型品種;取消法學背景的法律碩士和法學本科。(3)在理清關系的前提下保留法學本科與非法學背景的法律碩士兩個實務型品種,設置不同培養機制;保留法學碩士和博士作為理論型品種;取消法學背景的法律碩士。(4)保留法學本科與法律碩士作為實務型品種,由不同培養單位自行選擇其中之一;保留法學碩士和博士作為理論型品種;取消法學背景的法律碩士。第二,以兩種法學研究能力為根據,設置我國法學教育的內容和環節。兩種研究能力決定了兩種教育類型在課程設置、教學方法、論文選題、考核答辯、實習內容等培養方面都要有明顯區別。例如,實務型學生的畢業論文不應從原理開題,不要求理論創新和發表文章,而理論型學生必須進行系統的原理研究,必須推陳出新,力求發表學術成果,要做教師還應到課堂實習。兩種類型的人才培養都需要高度重視理論,讓校園回歸理論氛圍。此外,需要不同研究能力的人才的數量關系是實務遠遠多于理論,招生時應保持恰當比例,相應調配教學資源。第三,以兩種法學研究能力為門檻,明確兩種崗位人才的準人資格。未受過實務型法學教育的法學博士不能進人實務崗位。沒有理論型法學教育經歷者一般不能進人理論崗位。第四,以兩種研究能力為標準,建立法學教師的考評指標。法學教師是理論工作者,應當具備人才培養所需要的兩種研究能力。法學教師應當是接受過實務類型第一法學學歷學位教育和進行過理論型法學深造并將兩個方面交相融會的法學研究通才。應對兩種研究能力突出的教師給予更高的評價和待遇。此外,還應具備法學教育研究的能力。
法學專業教學評價思考
在教育行政部門干預以及市場的調節下,法學教育結構進行了調整。政法大學和重點大學法學院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主要是“研究型、復合型的法律人才”。在這個整合過程中,一般學校的法律院系的培養目標被調整為“應用型法律人才”。[1] 就全國的法學教育來講,各高校的培養目標應當有層次,這是整個法學教育的需求,也是法律服務市場的需要。一般院校法學專業的考核評價機制應該符合這個宗旨,即培養比較系統掌握法學理論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并能夠運用法學理論知識和法律法規來分析解決法律問題,可以在社會各個部門工作的“應用型法律人才”。 為了實現這個培養目標,法學專業實踐課的考核體系也應進行改革,本文將分析當前法學專業實踐課的現狀并設計一套包括對教師教學效果的評價,以及對學生學習成績考評的評價體系。 一、目前法學專業實踐課的情況梳理 法學教學既要重視課堂上的理論講授,也要對實踐教學足夠重視。國內法學院的法學專業實踐課主要分為課內實踐教學環節和課外實踐教學環節,它包括課堂討論、口試、專題辯論、模擬審判、觀摩庭審、法律義務咨詢、案例分析報告、專業論文撰寫、專業實習、社會調查等方式,對于不同的實踐方式,考核應當有所區別。 1.課內實踐教學環節 為了提高學生的法律實踐能力,應加強課內實踐教學環節。對課內實踐教學課程,安排一定比例的實踐教學時間,讓學生在導師的指導下實踐,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 課內實踐教學,主要是通過討論和模擬法庭等形式來實現。討論課是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運用所學的知識對法律問題發表自己的觀點,這是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能力、分析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的最佳途徑。特別是對疑難案例的討論,可以提高學生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課堂討論課形式活潑、氣氛活躍,師生互動充分。課堂討論早在1904年進入德國大學,而哈佛大學首先將課堂討論正式納入教學計劃之中。課堂討論教學對培養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很大的幫助。在實踐中,為了充分發揮課堂討論的作用,教師需要精心設計和認真組織,提前找到一個好的話題,設計討論程序,提煉核心問題,訓練學生的法律思維方式。對法學教育管理者來講,課堂討論課如何進行考核是其所關心的問題。 模擬法庭教學是模擬法院審判的方式,將學生安排成不同的角色參與活動,將課堂上已經學習過的法律知識、基本程序運用于模擬法庭教學,在整個模擬審判過程中,學生不僅要運用已掌握的實體法、程序法知識,還要運用法律去解決實際問題。通過模擬法庭,學生可以掌握他們沒有掌握的知識,促使他們課下繼續鉆研、探索。此外,模擬法庭可以鍛煉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表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當然,指導教師和學生必須認真準備才能達到訓練實際能力的目的。 2.課外實踐教學環節 (1)診所式法律教育。診所法律教育是指法學院的學生在有律師執業資格教師的指導下,處理真實的案件。在指導老師的指導下,學生為來到法律診所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診斷”當事人的法律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并提供免費的法律援助服務。通過實際案例的操作使學生在這個過程中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時,培養學生的職業責任心并使其了解律師的社會角色。 (2)畢業實習。學生到公檢法機關及律師事務所進行傳統的法學專業的實習活動。由于近幾年法學院的擴招,法學專業學生較多,有相當數量的學校對學生畢業實習不進行統一組織安排,使其流于形式,學生多是找熟人蓋個章而已。 二、目前法學教學實踐環節考評存在的問題 1.對學生實踐能力考核缺乏具體的操作標準,考核大多流于形式無論是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普遍認為:“法學教育的重點在于培養學生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以及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解決問題的能力。”[2] 因此,在考核學生成績時,實踐能力的考核是不可或缺的環節。在學生的成績評估體系中,“實踐教學”的測試項目,一般約占10%,所占分數過少,沒有體現實踐教學在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中的特殊作用。由于學生的表現評定標準模糊,教師通常憑主觀印象給學生評分,常常不能客觀反映學生實踐能力的真實水平。更有甚者,大部分課程都沒有實踐教學的考核環節。學生普遍反映在法律實踐教學中考核的形式過于單一,很難發揮法學實踐教學的實際作用。 2.對學生實踐能力的考核面過于狹窄 對實踐教學的考核,老師們通常的做法是在課堂上或實踐過程中,向同學們提幾個問題,沒有具體的考試范圍,在拿一個案例讓同學們討論時,沒有評分范圍和標準,僅僅據學生的課堂表現打出考核分數,這種做法即片面又主觀性較強。其實法學實踐能力的考核存在于課堂討論、口試、專題辯論、模擬審判、觀摩庭審、法律義務咨詢、案例分析報告、專業論文撰寫、專業實習、社會調查等各種形式中,考核的出發點及側重點均不同,對學生的要求也是不同的,應當事先進行全面的安排,設置不同的考核項目,分別考察學生的不同能力。 3.實踐能力的考核時間安排不夠科學 通常實踐能力的考核也像理論課一樣,在教學結束時進行,沒有體現過程的動態管理理念。因此,這些考核要分散到平時的課內或課外進行,不要集中在期末一次性進行,時間安排上要講究科學性及合理性。 4.診所式實踐課的工作量計算不合理 診所式教學的工作量受大多數實踐教學教師的關注。如果教學工作量計算不合理,將挫傷教師的積極性,影響診所教育的持久性。每間診所通常有兩個或更多的教師,診所課程一般為3學分至4學分。這與傳統的課堂教學不同,如何計算診所教師的工作量,是教學管理者應當考慮的問題。教師不僅在診所講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還要培訓學生對整個案件的把握,處理應急事務,還要考慮社會效應。教師要運用法律及社會知識,教授學生從起草和修改法律文件,案件證據收集整理,準備開庭材料,撰寫起訴書、詞、辯護詞等,教師都必須給予學生“一對一”、“手把手”的辦案指導,并跟蹤指導案件辦理的全過程。教學工作量僅按3學分至4學分來計算,顯然是太少了,不足以保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p#分頁標題#e# 三、改革法學實踐課的評價體系 改革學生成績考核評價機制是由法學專業的辦學定位和培養目標決定的。實踐教學評價形式的多樣化也決定了考核的多樣性,僅閱讀書面材料,以確定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是不公平的,書面材料對于許多學生來講不是件難事。因此,實踐教學的評價應該改革單一的考核方式,采用多種形式進行綜合考核。 1.改革傳統的學生成績考核評價機制 由于持續擴招,法學畢業生越來越多,在形勢日益嚴峻的就業市場上,學生自身的素質與能力成為用人單位選擇的重點。沒有受過實踐法律訓練的學生,缺少法律的邏輯思維,在求職過程中處于不利地位。激烈的就業市場,對法律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須有很強的動手能力和實踐技能。 2.注重學生法律職業道德的養成 我們不僅要教授給學生法學知識,同時還要培養學生法律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法律職業有其特殊性,例如律師在選擇解決方案時必然會面對傷害或不利于一方而有利于另一方的情況,律師可以為他明知有罪的人辯護,法官不得對當事人抱有同情心,法官對于犯罪嫌疑人的暴行不得疾惡如仇,而應當保持中立,等等。法律教育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職業道德教育,它向學生傳授法律知識,培養職業素質、樹立法律職業者的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將法律職業的最高理想傳播給學生,從而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3.培養學生的法律信仰 法學教育對法律人法律信仰的培植就是對法律人法治人格的塑造,應是法學教育的終極性或綜合性目標。然而在我國由于深受法律工具主義的影響,“法學教育被視為是實現某種社會目的的工具,因而強調培養學生為這種目的服務的專業素養。在階級斗爭主導的時代,培養掌握刀把子人才;在經濟建設成為社會主流的時代,培養為經濟建設服務的人才;在法律職業化的時代,人們將目光轉向法律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學生自身的主體地位和價值需要被無情地抹殺。因而法律信仰這一關乎法律人人格塑造的根本,成為法學教育的空白”[3]。這種教育體制導致的現狀是許多優秀法學本科學生很好地掌握了法律知識,但不知如何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權益,處理現實問題的能力較差。 4.學生參與法學實踐課的評價 法學實踐性教學應當是以學生為主體而展開的教學活動,實踐性課程必須結合學生的個體實際進行評價。在很多情況下,學生會比教師更真實地了解同學們在實踐活動中的表現,因此,在實踐性教學中,學生不僅是學習的主體,也是學習效果評價的主體,在實踐教學評價體系中應建立由教師和學生共同參與的考核機制。例如可在畢業實習考核中增加一項現場考核,對于法律咨詢等活動可采用口試與書面考核相結合的方式。[4] 四、完善法學實踐教學環節評價的具體措施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很強的學科,建立一個全方位的、開放性的、多元化的考核評價體系,有利于全面客觀地檢驗學生專業知識水平和實踐能力。 1.培養“雙師型”的教師法律是一項非常實用的學科,法學教育是培養高素質法律應用人才的教育,應該有一定數量“雙師型”人才,即一批理論基礎好、實踐經驗豐富的老師。走進教室,他是一名教師,去了社會,他可以成為一名律師或法官,可以直接處理法律實務。一般高校的法律專業教師重理論研究,其本身法律運用能力不足,要創造條件讓老師從事實踐活動,比如去當地的法院或檢察院掛職鍛煉,積累實踐經驗,以實現法學教育的目標。 2.考試方式多樣化 可以采用口試,其程序可以參照論文答辯的方式進行,讓考生抽取題目,學生當場回答評委提問,最后評委根據考生的綜合表現給出成績。口試能比較準確地考核學生掌握法學知識的廣度、深度和靈活性,并有助于培養鍛煉學生的思維,使其敏捷。也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模擬法庭的考核方式。模擬審判采取模擬開庭、制作法律文書與提交個人心得體會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查,其中模擬開庭占50分,制作法律文書占30分,個人心得體會占10分,小組內評分占10分,四項相加之和即為總評成績。 3.提高法律診所教師的待遇 我們認為,計算每一個法律診所教師的工作量應當獨立,這樣做是比較合適的選擇。此外,由于法律診所課程講授要求教師不僅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而且還要求教師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并且“手把手”地指導學生,這種師徒式的教授方式,增加了教師的工作量。因此,從長遠來看,適當增加教師在診所實踐教學的工作量,這樣有利于保護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另外,應打破現有的評價機制,建立獨立的針對診所教師的職稱晉升機制,并設立專職和專業的診所教師,除了診所課程之外,無需承擔其他的課程和科研任務。在課酬之外,通過補貼費、加班費等方式,對教師課堂教學之外的工作進行肯定,這樣無疑會提高診所教師的工作積極性,使之能夠把課堂教學之外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診所教育中去。[5] 4.完善實踐教學評價考核體系,健全管理和監督機制 實踐教學評價考核體系包括對教師和學生兩方面的考核。對教師教學的評價,是一個動態復雜的現實問題,關系到實踐教學的質量控制與質量保障。評價體系應當包括:課程的設置、大綱等問題。對學生的考核,要實行量化指標考核。1)要求學生四年大學期間至少參與辦理一個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使學生對案件的事實認定、證據分析、法律適用和訴訟程序有一定的把握。2)要確保學生參加實踐教學的時間,學生年終實習和畢業實習累加時間不得少于3個月,教學管理部門對學生的實踐活動要做出安排。3)要改變現有的應試教育考試制度,以學生法律思維、法律實際操作能力、合理交流能力等為內容,要從多角度多層次設計“多點式”考核評價制度,把著眼點放在學生學習過程中的掌握知識、發展能力、提高素質上,形成學生學業評價體系指標。#p#分頁標題#e#
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研究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和企業、接觸生產實踐的橋梁,也是高等學校實現人才培養目標的重要條件和保證。 法學作為一門應用性極強的學科,必然要求學生在實踐能力上有所突破與創新,以適應當前形勢下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法治社會的需求。因此,加強法學專業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是高校法學教育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它是法學實踐教學發展的需要,是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是學校與司法實踐互動的需要。 1建設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的意義 (1)是學校實現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需要。 教育部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中明確提出了法學專業的培養目標和培養要求,把法學教育的重點強調為兩個方面,即素質教育和能力培養。要實現這一目標和要求,高等學校法學教育必須重視法學實踐教學環節的開展,加強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獨立學院從建立之初就把培養目標定位為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因此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應當格外重視學生實務能力的培訓,而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的建設和規劃將為這一目標的實現提供可靠的保障。 (2)促進實踐教學模式的改革與完善。 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實現了理論教學與案例教學有機結合。隨著將畢業實習納入本科教學計劃,作為本科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畢業實習也稱為專業實習,由過去畢業實習只是使學生了解司法程序和法律操作,到專業實習旨在促使學生理論聯系實際訓練法律能力,并強化專業思維和職業倫理修養,極大地強化了實踐教學在法學人才培養中的功能。同時根據法學教育規律提出并論證了實踐教學在法學人才培養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是將實習作為一個孤立的教學單元或環節,而是將其視為法學本科教學的有機部分和人才培養的有效手段。 (3)促進學生司法實踐能力的提高。 法學專業實習基地是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是學生了解社會、接觸司法實踐的橋梁。因此,建立一批比較穩定的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將為學生迅速將法學專業理論知識轉化為法學實踐能力提供了可靠的平臺,而且也有利于鍛煉和增強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實習同學們真正進入到實務工作中去,不僅可以鍛煉他們的實務工作能力,同時可以培養他們的團隊精神、組織能力、協調能力,對將來的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有一個實質性的了解。而且可以讓他們重新認識理論知識學習的必要性 (4)有利于緩解學生就業壓力 學生通過法學校外實習基地這一平臺可能對自己將來的就業獲得機會。學生在實習基地的優異表現,給實習基地單位如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如實習基地也有用人需求,那么實習基地單位和畢業生可以進行雙向選擇,最終把實習基地變為就業基地。 2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存在的問題 (1)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管理缺乏科學性。 目前大部分學校在實習基地的管理上缺乏規范性,很多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在建設過程中多半是流于形式,往往就是簽一份協議書,掛一塊牌子了事,至于雙方如何去規范建設、如何去規范管理、如何選派指導教師和帶隊教師等都沒有進行詳細的規劃,后續建設工作嚴重滯后。甚至出現學校與學院間管理脫節、管理人員頻繁更換、實習基地管理制度不健全等問題。在實習基地的管理上沒有相對科學、合理的方法,這導致實習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混亂,影響實習質量。 (2)師資力量不強,指導教師業務素質有待提高。 當前眾多高校并不缺少法學理論課教師,但較為缺乏具有豐富實踐教學經驗的指導教師,絕大數教師不太熟悉法律實務。法學實踐指導教師需要同時具備理論素養和實踐經驗,既能精通理論,又能熱練、規范地進行法律執業,但現階段符合上述要求的教師較為短缺。在實踐教學隊伍建設方面,為節約教學成本,高校較少設置專職的法學實踐教學崗位,多采取專業教師或輔導員兼任的方式,即使有部分高校設立了專職的法學實踐教學崗位,但相關人員的實務能力也不強,很難完成專業的指導。實踐教學教師在人員數量上和質量上都不足,加之未能科學地計算實踐教師工作量,容易打擊實踐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導致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缺乏有效指導,實踐教學效果不佳的后果。 (3)學校與實習基地單位間缺乏互動,合作單位參與積極性不高。 目前,學校與實習基地之間的合作僅限于學生單方面實習,內容比較單一,沒有互動。在法學校外實習基地共建過程中,雖然合作雙方關系較為友好,相關合作單位也能給予一定關心與支持,大多簽訂了合作共建協議,但有的協議過于簡短,雙方權利義務不夠清楚、明確,缺乏長效的互利共贏機制;有的則完全流于形式,合作單位參與建設積極性不高,沒有全面實施簽訂的合作協議。相較于重點大學,獨立學院在這方面比較薄弱,無論是資金優勢還是學術優勢都不具備。一些校外實習基地建設僅僅依靠領導、專業教師和合作單位相關人士的個人情宜來維系,一旦發生人員更換,實習基地便難以為繼同,從而嚴重影響實習教學基地的穩定性。 (4)法學專業實習基地建設經費得不到保障。 實習基地尤其是校外實習基地的建設是需要一定的財力支持,因為實習基地需要相關的辦公場所、設備、生活設施和管理費用等,特別是在離學校較遠的地區實習,學生的住宿、就餐等都是必須解決的問題,獨立學院學生實習經費和基地建設經費更是顯得捉襟見肘,而合作共建單位一般為財政拔款單位,缺乏專項建設資金,對實習基地建設在經費上支持也較為有限。由于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經費得不到保障,就無法保障學生正常的實習,其實習效果就大受影響。同時,經費投入不足也不利于學校與實習基地之間合作的穩定性。#p#分頁標題#e# (5)實習時間的安排不盡合理。 實習時間設置也有待改善,實習時間過度集中,接收單位不堪重負,因此不愿意多次接收實習生,而且大多數學校安排的實習周期較短,實習生往往剛進入角色,實習時間就已結束,而一個完整的法律程序的進行需要一定的時間。 另外,大部分法學院將畢業實習安排在第8學期,但這一時間正好同畢業生找工作、考研、司考時間相沖突。許多同學往往利用實習的時間找工作或是復習考研、司考,畢業實習敷衍了事,甚至存在“虛假實習”的現象,這樣根本無法保證實習教學質量。 3法學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的創新研究 (1)嚴格法學專業實習基地管理。 實習基地的管理在某種程度上直接影響了校外實習基地建設目的和效果的實現。首先,校外實習基地的管理是一個十分重要但又很具體、細致的工作,要做好這項工作,學校應該有相應的結構和崗位來承擔。一般來講,這項工作可以作為一個崗位來管理,必須有專人負責。其次,要制定一套健全、切時可行的實習基地規章制度,為實習工作和基地建設的科學化、正規化、規范化管理提供依據,并督促落實。最后,學校要加強和實習單位的溝通和交流,以保證學生實習時這些規章制度能得到實習單位的支持,保障實習每一環節的順暢。 (2)重視與校外實習基地關系的良性運行。 在校外實習教學基地的建設過程中,學校和合作單位應該努力探求雙方利益的共同點。法律院校教師的法學理論功底深厚的優勢和法律實務部門的法官、檢察官和律師實務經驗豐富的優勢應該互相彌補。對于大部分的獨立學院來說,不存在這樣的資源優勢,無法為合作單位提供很好的幫助和支持,相對于知名高校,一般處于比較弱勢的地位。但是獨立學院也存在一定的優勢,就是學生的動手能力較強,因此對于大量需要實習生的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單位,我們要利用自身的優勢更多的關注。針對獨立學院來說,可以采用一些新型方式,如請離校近的實習單位法院把一些簡單的案件放到學校模擬法庭開庭,讓學生感受真實的法庭審判,這和同學們自己所組織的模擬法庭有實質上的區別。通過真實庭審的觀摩,同學們對審判的程序、法律的權威性等都會有更加深刻地人體會,同時這也為法院進行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提供了機會;或者聘請合作單位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擔任兼職教授、客座教授,為學生作實務專題報告,參加學生畢業論文答辯;也可以讓實踐基地的工作人員承擔一部分實務性課程,由專任教師和實踐基地客座教授相結合,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3)重視實習指導教師隊伍建設,保證實踐性教學任務的完成。 法學實踐性教學工作要求指導教師即要具有豐富的理論知識同時又要有嫻熟的實踐操作技能。一般說來本校教師有較高的理論水平,但實踐經驗較缺乏,學校應創造條件,給他們提供鍛煉的機會。二是從合作共建單位聘請學歷層次較高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作為本校的兼職指導教師。這些人具有豐富的司法實踐經驗和高超的司法技巧,不僅能夠指導學生進行實習,而且還可以向本校教師傳授實踐經驗和對實習教學基地建設提供有力幫助。目前獨立學院普遍存在經費緊張的情況,對本校法學教師進行實踐環節的專門培養存在一定的難度,因此最可行的途徑是直接聘請校外實習基地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作為本校的兼職指導教師,但從學校的長遠利益來看,應當將培養自己的“雙師型”教師作為重要的工作計劃。 (4)將校內實踐與校外實踐相結合。 在強調基地實習的同時不能忽視校內實踐的重要性。 學生在進入檢察院、法學和律師事務所實習之初,因為校內實踐活動的效果沒有實現,一部分同學對基本的審理程序完全不了解,不能勝任法律文書的書寫,相應的實體法知識掌握的不夠熟練,這些同學大約得經過二個多月的時間才能進入實務狀況。反之,那些在學校積極參與模擬法庭、法律服務的同學不論是在審理程序、法律文書的書寫以及實體法的運用方面都有更好的表現,他們能主動順利地進入司法程序,實習結束時收獲往往比較大,也能得到實習單位老師的肯定,為將來的就業打下了一定的基礎。因此應當將校內實踐與校外實踐部分結合起來。 (5)合理安排實習教學時間。 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性教學環節一般包括:案例教學、社會調查、法律咨詢、模擬法庭、畢業實習、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等。應根據獨立學院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精心設計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合理安排實習時間。首先,為防止“虛假實習”現象,在安排學生實習時,應盡可能避開與學生司考、考研、找工作等相沖突,有些實踐性教學環節可安排在寒暑假進行。其次,因法學校外實習基地主要集中于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法律援助中心等,這些單位往往容量有限,一次安排的學生不宜太多,因此在在時間和人數安排應盡可能分散,否則接收單位會不堪重負。再者,應適當延長畢業實習時間,鑒于法務工作的特殊性,如果實習生要完整地參與一到兩個案件的全過程,一般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建議畢業實習的時間保證在三個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