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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些地方政府建設工程采用epc模式,與傳統的施工承包方式相比,EPC模式有它的優缺點。本文通過對EPC模式下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分析了跟蹤審計的難點和通過對EPC工程前期、招投標、設計方案、施工過程、工程結算等階段,分析跟蹤審計要點。
[關鍵詞]EPC模式;跟蹤審計;審計要點
1EPC總承包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簡介
跟蹤審計,是審計部門對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全過程審計監督,與其他傳統工程事后審計相比,跟蹤審計是事中審計方式,可以及時糾正執行過程中的偏差[1-3]。國家審計部門按照審計相關法律法規,對EPC工程各個階段進行跟蹤審計,對規范EPC工程管理,節約財政資金具有重大意義。就EPC總承包工程項目而言,相較于傳統的承包項目,EPC具有以下幾大特點。其一,EPC總承包模式下,其發包人不應過于嚴格地控制,總承包人應根據實際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深度了解,對工程進度實現全過程控制,以確保工程進度是否達到相關要求建設結果,能否滿足相關合同規定的工程建設質量。發包人對EPC總承包項目,一般可采用兩種形式,即“過程控制模式”以及“事后控制模式”[4-6]。其二,工程控制模式可以指發包人聘請相關的監理工程師,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等相關環節,以保證發包人可以完成各環節的有效監控,實現全面管理。而事后監控,可以指發包人在竣工驗收環節較為嚴格,通過有效的測評,以保證項目實施有效。其三,總承包項目的總承包人可以對整體設計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負責,完成全面地運行。因此,總承包人是EPC總承包項目的第一責任人。EPC總承包模式在實踐當中,包含了不同的合同結構模式,總承包商對整個建筑項目負責。因此,對于后續建筑而言,承包商必須親自完成建設工程項目。在實踐中,總承包商會根據其自身的建筑經驗,根據工程的相關業主要求,實現有效的分包,在EPC總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結構主要包含了3大類型[7-9]。其一,為交鑰匙總承包。交鑰匙總承包泛指其經過設計、采購或施工總承包,向業主提交一個具有使用功能的項目。作為典型的EPC總承包模式,其在建筑項目當中最為常見。其二,設計——采購總承包。與采購——施工總承包一樣,二者均可以按照工程內承包合同。完成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造價的模式、建設工程等,其涉及的建筑材料,均需要由發包人完成。其三,在設計施工總承包當中,可以指有投資能力的總承包商,受相關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固定項目進行勘察、設計、采購、施工等。同時,施工當中,總承包商承擔全部投資,在工程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業主向總承包商支付承包價格。
2EPC總承包模式優點
一方面地方政府采用EPC總承包模式,有效解決了業主方工程專業高素質管理人員緊張的問題,降低了業主方的風險,提高了管理效率;另一方面設計和施工是總承包方的主要工作,克服了設計與施工相互脫節的問題,提高了整個建設項目的整體效益。此外,其也涵蓋了三大領域的優勢。其一,可以強調以及發揮整個項目建設過程當中的主導作用,以確保整體工程建設的發揮有利于工程建設項目方案的有效優化。其二,可以克服設計、采購、相互制約,相互脫節的矛盾問題,幫助設計采購階段完成合理銜接,實現建設項目,完成工程承包約定,以獲得良好的投資效益。其三,建設工程質量主體明確,可以全面完成工程質量以及確保工程質量的責任人。
3EPC總承包項目跟蹤審計過程中存在較多難點
(1)施工階段跟蹤審計難度大。EPC總承包模式建設過程中,不是業主方與施工方簽訂合同,而是由總承包方和施工方簽訂合同,并對施工方進行監督管理。施工方在面對審計方審計時,施工單位不夠配合,許多事情都要總承包方協調,大大增加了項目實施階段跟蹤審計難度。(2)跟蹤審計風險大。跟蹤審計對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較高,需要對設計、工程造價、工程管理、財務各方面了解,甚至精通,而現階段,審計部門缺乏復合型人才[10]。由于EPC工程總承包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不夠完善,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各階段過程中,可能存在程序不合規、依據不充分、結論不準確的風險。如前幾年,EPC工程前期是否需要完成初步設計和概算階段,業主方再進行發包存在較大爭議。(3)跟蹤審計管理越位難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規定,審計人員不得參加影響審計獨立性的活動,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活動。作為跟蹤審計對象的業主方,時常通知審計人員參加工作計劃安排會議、問題協調會議、質量檢查等管理活動,并征求審計人員意見,造成跟蹤審計過程中,各方職權和責任界定不清,可能出現管理越位問題。甚至有的業主方,任何會議都通知審計人員參與決策,事實上把風險都轉嫁到審計方上。
4EPC總承包項目跟蹤審計重點
(1)EPC工程前期階段的審計。EPC工程的初步設計及概算階段,是控制整個工程關鍵,反映了整個工程的最高投資額度,EPC工程的總承包方投標報價更是不能超過概算總額,因此,概算不能隨意變更。部分業主急于求成,在可研批復后進行招投標程序,這不利于從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工程造價、建筑功能等方面進行控制。審計人員在前期跟蹤審計時,需重點審核初步設計及概算是否批復。(2)EPC工程招投標階段的審計。一方面,在工程總承包中,某些土方工程、設備、材料暫時難以確定,招標文件以暫估價形式進行發包。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時,當發現暫估價超過公開招標金額后,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二十九條要求進行公開招投標,以控制工程成本。如政府投資“某幼兒園遷建項目”土石方平整工程暫估價300萬元,總承包方本已做好施工方案,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過程中及時發現暫估價超過必須公開招標金額200萬元,要求對土方工程進行公開招標,后中標價220萬元,節約80萬元。另一方面,EPC工程的施工單位由總承包單位依法選擇,而部分業主單位按照普通工程對EPC項目進行管理,存在直接組織招投標選擇施工單位現象。(3)EPC工程設計階段的審計。設計階段是跟蹤審計的重要階段,設計階段可能對整個工程項目投資影響達到70%。在EPC總承包方式下,審計人員應當將設計階段作為跟蹤審計重點之一,通過設計方案、設計圖紙的審核,可以整體把控EPC項目的工程造價。如政府投資“某幼兒園遷建項目”,項目概算投資額超過可研批復的投資總額較多,審計人員通過對設計方案的研究,發現教學樓外形采用玻璃幕墻,審計人員與業主方、總承包方溝通后,共同確定外窗在安全性、適用性、經濟性方面尋求平衡點,確保設計方案最大限度滿足節約投資的前提下,外窗的設計方案更改為普通鋁合金外窗,此項設計方案變更就節約造價高達一百多萬元。(4)EPC工程施工階段和結算階段的審計一是對業主方、監理方和總承包方履行職責進行監督。EPC總承包模式下,審計人員不應直接參與工程項目的質量檢查或參與工程分項分部方面的驗收,否則可能會產生管理越位的問題。審計人員應當按照監理合同、總承包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特別是對監理方在工程質量、進度監管中是否履職到位進行監督。二是對工程設備型號、材料品牌進行跟蹤審計。設備、材料造價一般占建安工程總價50%以上,而往往不同型號設備、不同品牌材料價格相差較大。一般工程結算審計是事后審計,在工程已經完工的前提下,難以對隱蔽工程材料方面進行檢查。在工程施工階段跟蹤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應當關注設備型號、材料品牌是否按設計要求進行采購,材料品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另一方面,在某些工程設備、材料采購方面,業主方往往想主導這方面的采購,插手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承當的管理工作。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時,應重點關注是否有此類現象。三是對工程簽證審計。工程簽證是工程索賠的依據,直接影響工程的造價。審計人員應當熟悉EPC總承包合同條款,相關建設工程法律法規、規章文件等,對工程簽證合理性進行審核。如果是EPC承包商自身對工程的優化變更,如施工順序、施工方法的改變,無業主指令的前提下,應不予認可。如政府投資“某幼兒園遷建項目”,梅雨季基坑積水抽水臺班簽證,造價高達十幾萬元。審計人員依據合同和省造價站相關文件,判斷每年梅雨季是可預測事件,并非不可預測暴雨,抽水臺班已包含在總價中。因此,此抽水臺班簽證不合理。
5結束語
EPC總承包項目跟蹤審計涉及范圍廣、涉及專業多,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有利于降低審計風險。審計人員在跟蹤審計各階段過程,利用審計程序獲取充足審計證據,提出合理化建議規避項目風險,完成全過程跟蹤審計目標。
作者:朱國平 單位:邵武市審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