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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事業單位作為我國相關部門為了實現公共利益而開展各項公益性活動的組織機構,在現代化經濟發展中占據重要位置。而財務收支審計是事業單位經濟活動中的重要內容,對事業單位事業發展有著直接影響。本文就結合新財務制度下的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內容,重點分析新財務制度下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并以此為依據,提出新財務制度下加強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的相關措施。
關鍵詞:新財務制度;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
在社會經濟發展中,事業單位在促進我國社會經濟增長中發揮重要作用,財務收支審計也取得一定成果。但是,當前事業單位在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時,因為受到各種因素影響,導致審計問題頻繁出現,不利于事業單位更好發展。為了改變這種狀況,相關部門應加強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問題探究,結合探究結果采取有效對策,提高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水平,促進我國事業單位健康發展。
一、新財務制度下的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內容
(一)資金管理。在資金管理中,審計內容包含檢查事業單位資金使用審批流程是否合理、銀行賬戶開戶和管理是否專業、是否存在多頭開戶狀況、事業單位票據管理是否滿足內部控制管理要求、出納等崗位是否做到不兼容崗位的分離。在進行資金管理過程中,應該對每個現金及銀行賬戶存款進行核算和對賬,檢查是否出現白條現象,對銀行沒有到賬內容進行重點觀察,結合沒有到賬性質和時間,查看是否有異常狀況。檢查是否含有利用大額現金支出套現的現象,檢查事業單位內部是否存在“小金庫”。
(二)資產管理。在資產管理中,檢查物資采購、應用、管理、財務等部門職責分工是否明確,是否可以保證每個資產都能準確記錄。檢查資產采購是否嚴格按照政府相關要求進行招投標,各項資產是否履行驗收、應用等流程,是否根據要求做好資產清查、核算等工作,資產處置報廢是否真實、規范。審計工作人員應結合實際情況對各項資產進行檢查,了解資產使用情況。
(三)支出管理。首先,通過審查其預算審批和預算執行實際狀況,檢查經費是否滿足相關要求和收支標準,是否存在私自挪用、占用的狀況,避免經費隨意消耗。其次,核查經費開支是否真實有效,是否存在虛假開支現象,或者通過費用報銷套取資金,產生“小金庫”。結合審計實際情況,事業單位通過會議費用、招待費用、培訓費用等虛列開支,或者通過對對方單位協調出具發票虛列開支套取資金。在審計過程中,格外注意事業單位在經費管理上的要求,需要對方提供對應費用明細,如會議費用可以通過要求其提供會議通知等資料進行核對,必要的情況下要求對方單位配合外調。
(四)往來賬款管理審計。事業單位往來賬款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歷史遺留問題,是否清理完畢。審計事業單位是否存在收支長期掛賬現象,部分單位是否把房租收入、捐贈收入等費用掛賬處理,導致事業單位收支不真實。
二、新財務制度下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財務收入混亂。因為事業單位自身具有特殊性質,部分職工沒有端正工作態度。針對收入種類多、管理混亂的單位而言,缺少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無法順利進行。大部分在事業單位就職的人員,存在投機取巧的心理,想不勞而獲。受到這種環境的影響,使得事業單位財務狀況比較混亂,財務收支記錄不真實,不利于后續審計工作的開展。
(二)財務收支審計體系不完善。結合當前情況,即便我國相關部門已經加大會計管理力度,并且頒布一系列相關法律體系,但是沒有構建一套完善的審計體系,在審計管理上依然會出現各種問題。對于已經頒布的法律制度,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體系,銜接不充分,給我國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開展帶來一定影響。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部分單位財務審計人員思想意識薄弱,單位內部缺少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財務收支比較混亂,影響工作效果。此外,盡管部分事業單位領導意識到財務收支審計的意義,并且也構建相應的工作制度,但是在實施上比較隨意,無法獲得良好的工作效果。
(三)財務收支審計不獨立。財務收支審計作為一項系統性工作,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沒有對單位財務收支進行全面審計,因此要求單位內部成立專業的工作機構,負責此項工作,該部門應對最高領導層負責,因此要保證該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效果。但是在實際中,部分單位財務收支審計與預期之間相差甚遠,財務收支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缺少獨立性,導致財務收支審計優勢沒能全面發揮,影響事業單位更好發展。
(四)財務收支審計過于局限。針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來說,除了事后審計,也包含事前審計和事中審計,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專業性和規范性。但是,當前部分事業單位沒有從事前、事中等方面入手開展審計活動,使得審計工作效率下降。并且,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隨著社會經濟環境變化而產生諸多新問題,需要積極探索新的處理方式,以更好迎合社會發展要求。然而,部分事業單位在財務收支審計管理中,采取的方法比較落后,使得財務收支審計比較局限,不能保證審計工作效果。
三、新財務制度下加強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的相關措施
(一)強化各級人員思想意識。要想強化事業單位各級人員思想意識,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首先,提高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的關注力度,其次,讓事業單位財務人員樹立正確的工作思想。事業單位領導應結合單位經營發展需求,對現有財務收支審計方法進行創新,真正做到與時俱進,讓財務收支審計價值全面發揮。并且,科學構建一套完善的考核獎罰制度,調動單位職工工作積極性。事業單位財務人員定期參與培訓活動,提高自身專業水平和綜合素養,讓其不斷迎合時展變化,具有較強的職責意識和道德素養,做好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提高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水平。
(二)保證財務收支審計獨立性。評估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是否獨立,通常需要查看在落實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時是否受到各種因素影響,能夠真實展現出財務收支審計結果。要想保證財務收支審計的獨立性,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一個是保證財務收支審計人員工作獨立性,另一個是提高財務收支審計部門獨立性。財務收支審計部門獨立性也就是指,在組織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過程中,不會受到單位上級領導的干預,可以自主決定財務收支審計結果。財務收支審計人員獨立性也就是指在進行審計活動時,不會受到外界因素影響,審計工作人員能夠持續進行審計控制。此外,財務收支審計部門應與其他部門充分交流,在各部門支持引導下,保證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有序進行。
(三)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首先,優化各部門工作職責,梳理事業單位和下屬機構、經濟主體之間的關系。部分事業單位下屬機構和經濟主體與其在財務上沒有做到充分分離,由于日常經營活動中存在對權利比較依賴的現象,這些經濟主體也愿意和事業單位保持良好關系。所以,事業單位需要和所屬經濟主體在職責、財務等方面做到充分分離,部門之間應優化工作職責,整合各項資源,消除不必要的組織機構。其次,提高事業單位財務人員綜合水平和專業素養。財務人員應定期參與專業培訓活動,掌握更多專業知識和技能,真正做到持證上崗,防止發生無證上崗的現象。嚴格執行國家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規范賬務處理。通過加強財務人員職業道德培訓,提高財務人員職責意識和道德素養,對單位和國家負責。最后,加強公用經費管理。在實際管理過程中,科學控制三公經費。在公務招待方面,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和標準進行,避免資源大量消耗;對于公務用車、招待等控制難度大的費用,可以采取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限額包干,超出自理。其他公務經費支出,應該細化類型,明確標準,真正做到科學管理,防止經費浪費。
(四)創新審計技術方法。審計質量將決定審計工作發展,事業單位在開展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過程中,需要秉持創新原則,利用系統化理論引導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有序進行。在轉變思想理念時,應該將審計工作提升到社會經濟建設中,通過審計方法改革創新,由之前粗放式審計朝著集約式審計方向變化,及時找出財務收支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并積極探索,改善財務收支審計質量,提高財務收支審計效率。隨著科技快速發展,計算機等現代化技術廣泛應用到審計活動中。通過使用計算機技術,不僅能提高審計工作水平,也能讓審計工作開展更加規范和有序,減少審計問題的出現。
(五)完善財務收支審計制度。構建一套完善的財務收支審計制度,對促進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工作開展有著重要意義,并且可以明確財務人員工作職責。只有構建完善的財務收支審計制度,才能讓財務收支審計更加專業和規范。在實際工作中,財務收支審計人員應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要求,保證審計制度的科學性和嚴謹性。事業單位應定期對財務收支人員專業培訓,加深財務審計人員對制度內容的理解,降低財務收支審計制度執行難度。要想調動財務收支審計人員工作積極性,事業單位應加強財務收支審計執行過程監管,規范財務人員工作行為,保證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質量。
四、結束語
總而言之,財務收支審計作為事業單位經營管理中重要內容,加強財務收支審計工作,對促進事業單位事業發展有著重要意義。盡管隨著時展,相關部門已經構建完善的財務收支審計機制,嚴格管理,已經做出一定工作成果,但是依然會面臨一些審計問題。對于這些審計問題,只有從實踐中不斷摸索和分析,找出相應處理方法,才能從根源上降低審計問題給事業單位帶來的影響,完善相應工作制度,將財務收支審計工作落實到位,發揮應有價值,給我國事業單位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1]王秀珍.關于加強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探討[J].產業創新研究,2019(12):151+296.
[2]胡菊.提升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服務能力的幾點思考[J].現代經濟信息,2019(21):166+169.
[3]王芳.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內控制度建設探尋[J].行政事業資產與財務,2019(20):77-78.
[4]滿倩倩.試析財務收支審計如何向管理審計延伸[J].價值工程,2019,38(27):34-35.
作者:周巖 單位:太原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