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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確認和計量無形資產不夠準確
無形資產的形成的一個重要的來源是無形資產的開發,這個也是無形資產形成的主要內容,自行開發中的無形資產也體現了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和企業的創新能力水平。但我國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形成具有一定的規定,中小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很多無形資產都不能得到準則的認可。并不能在企業的會計報表中體現,這樣就導致了中小企業的大量為無形資產所導致的費用不能進行資本化,能夠進行資本化的內容僅僅是企業無形資產申請費用和注冊費用,這個在無形資產形成中所占的比率較小,不能客觀的反映企業的研發資金的投入,和資產的計量相關性原則是背離的,由于不能形成資產,導致企業投入越大當期的費用就越大,而利潤就越小,使得企業無形資產的開發成為的重要費用負擔,在企業追求短期業績的情況,對無形資產投入不足。
(二)自行開發無形資產價值計量不夠真實
我國會計準則規定,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只能按照企業為了無形資產的形成發生的注冊費、律師費等費用。中小企業只將符合條件的開發費用進行資本化,而數量較大的研究費用不予資本化。在這樣的制度規定情況下,企業的無形資產相關投入難以形成企業資產,導致企業無形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中屬于弱化地位,降低了企業總資產水平,從而難以對企業進行資產狀況進行客觀的評價。從本質上來看,無形資產的開發是為了企業未來經濟利益的需要,形成的無形資產在未來的會計期間可以為企業帶來經濟的增長。因此,對研究開發費用在謹慎性和真實性之間做出一種權衡非常重要。
(三)無形資產信息“披露不足”或“披露過量”
會計信息披露充分性要求,就是需要企業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客觀和真實的反映,進而反映出企業的真實會計信息。但中小企業無形資產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的問題。從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情況來看,中小企業信息披露較為模糊,多屬于企業簡單的經濟信息進行披露,導致了中小企業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中小企業在進行無形資產的信息披露中,往往只是將對企業有利的信息進行披露,而對企業不利的信息往往進行了回避,甚至對企業的信息進行了炒作,導致企業的信息披露不充分。
二、知識經濟下中小企業無形資產會計核算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會計準則規定核算范圍不夠廣泛
在實際狀況中,由于中小企業無形資產的特殊性的客觀存在,導致財務報表無法真實反映出其財務信息的狀況,這種情況下,中小企業無形資產的有些收益并不完全被企業所控制。但在會計制度的規定中,無形資產被入賬的基本條件是能夠給企業帶來了未來的收益,但很多無形資產無法滿足這種規定性的要求,也就是使得無法通過財務報表來真實全面的反映出無形資產的真實狀況問題。無形資產給中小企業所能帶來的收益具有不確定性,而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不同,無法通過外部市場的有效性來對其價值進行真實的衡量,這樣我們也就無法真實的反映出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水平,很難對無形資產未來的收益狀況進行客觀真實的計量。很多無形資產往往無法客觀的計入企業的財務會計系統。
(二)外部監督機制不完善
按照相關規定,中小企業在對外披露信息之前,要經過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審計。然而,會計師事務所是一種競爭的市場,他們的競爭主要是依賴企業進行聘任,而且審計的費用多取決于公司的管理層的決定。這種利益的捆綁機制的客觀存在,也就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無法客觀的對公司進行有效的外部審計,更無法進行客觀的監督和控制。在沒有進行必要的審計程序和獲取必要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就出具了審計結論,這種也使得中小企業違法行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
(三)信息披露不完善
中小企業無形資產的多少,和中小企業的獲得利潤的能力是密切相關的。中小企業要全面遵守無形資產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加強對無形資產的會計信息披露管理。但在競爭環境下,中小企業無形資產往往反映了企業的商業機密,企業對無形資產的披露往往存在顧慮。
三、知識經濟下中小企業無形資產會計核算的對策建議
(一)拓展會計核算中的無形資產核算范圍
要拓展中小企業無形資產的計量范圍,將研發費用等計量入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內。統一設置“研發成本”會計科目,反映無形資產在研發過程中所進行的價值轉化。如果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最終形成了無形資產,那么就直接計入無形資產的價值,如果中小企業自行研發的無形資產不能形成無形資產,但在開發過程中投入較多,可以先計入到“其他遞延支出”,并按期進行攤銷。通過拓展了無形資產的核算范圍,可以解決企業無形資產的費用化導致企業當期費用負擔過大的問題,鼓勵企業加大對無形資產的投入。要進一步完善我國資產價格市場機制,對無形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進行客觀合理的反映,進而對無形資產的減值或無形資產的轉回具有客觀的依據性。要根據無形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和無形資產賬面價值采取合適的計算方法計算出現值作為確認無形資產當前價值的基礎,并適時調整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
(二)強化外部監督管理
企業的外部監督主要是包括了政府部門的監督、社會公眾的監督以及相關中介機構的監督。對企業會計核算進行監督活動中,從政府的角度來看,目前我國政府監督還比較虛化,對政府監督中的不作為行為并沒有進行明確的要求,應從政府監督責任角度出發,來提高政府監督的主動性,確保政府監督能夠達到應有的效果。同時,政府監督中由于部門較為重疊,監督活動中容易出現推諉或者責任不清問題。所以,應協調好各個部門之間的利益管理,確保各個部門之間能夠通力合作,減少監督活動中的資源浪費問題。對于中小企業會計核算質量的政府監管,應確立相關政府部門的主導地位,建立以相關政府部門為核心的政府監管和審查體系,并且應確保監查的效率和專業性。相關政府部門還應加強對中小企業會計會計核算質量相關法規的制定,以保證中小企業在會計核算質量過程中有據可依。其次,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應強化審計責任,不斷完善自身的內部管理,提高審計的執業質量。
(三)加強無形資產會計信息披露
要從會計準則角度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要求。只有“有法可依”才能談的上“有法必依”。首先,要擴大無形資產會計信息披露面,增加對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如品牌,客戶滿意度等情況。其次,要利用中小企業執行新《會計準則》的契機,在制定實施細則時,全面提高中小企業無形資產信息披露的要求,重點對容易出現信息舞弊的領域制定完善的披露規則,提高中小企業無形資產信息披露質量。
作者:于潤嘉 單位:湖南農業大學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