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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來我國農業境外直接投資發展迅速,但企業在進行投資時也遇到了一些問題,本文主要從金融支持的角度談如何幫助農業“走出去”。
關鍵詞:境外直接投資;農業“走出去”;金融支持
1.1我國農業境外直接投資的基本情況
我國是農產品進口大國,相對有限的自然資源決定了我國農業需要“走出去”。在國家政策上,2017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外交部等四部委聯合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在鼓勵開展的境外投資項目中,明確指出“著力擴大農業對外合作,開展農林牧漁等領域互利共贏的投資合作。”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指出:“積極支持農業走出去,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糧商和農業企業集團。”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走出國門,進行農業境外直接投資活動。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中國對外投資報告》,2016年,我國農、林、牧、漁業境外投資金額為32.9億元,占比1.7%;歷史存量投資金額為148.9億美元,占比1.1%。農業境外投資占整個境外投資的比例偏低。開展農業境外投資的企業當中,民營企業占絕大多數,但民營企業的平均投資金額較小,且大部分為中小型企業。亞洲和歐洲是主要境外投資目的地。
1.2我國境外直接投資管理體制
當前,我國境外直接投資管理主要由發展改革部門、商務主管部門、外匯管理部門等三個部門負責。發展改革部門和商務主管部門是進行境外投資外匯登記的前置部門。發展改革部門主要負責境外投資項目的備案和核準,商務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境外投資企業設立的備案和核準。除涉及敏感國家和敏感行業需要進行核準外,其余絕大部分境外投資只需進行備案即可。在外匯管理方面,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不斷簡政放權。從2015年6月1日起,境內機構境外直接投資無需到外匯管理部門進行行政審批,目前除金融機構進行境外直接投資需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相應的批準文件或者無異議函外,其余企業可憑發改部門的備案通知書或者核準文件、商務部門的企業境外投資證書等材料直接去外匯指定銀行進行外匯登記,外匯指定銀行在進行合規性等審查后為企業完成外匯登記和資金匯兌。外匯管理部門則把工作重點放在對業務登記和資金匯兌等環節的事后核查。境外直接投資業務管理部門的簡政放權,極大促進了境外直接投資的便利化,減輕了企業的負擔。
2我國農業境外投資存在的問題
2.1民營企業進行農業境外投資時,缺乏足夠的信貸資金支持
由于農業投資周期較長、收益不穩定,容易受氣候等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民營企業很難直接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用來進行農業境外直接投資,如果企業只依靠自籌資金進行境外投資,會導致企業財務壓力較大,影響企業投資的積極性。
2.2我國海外投資保險發展相對滯后,難以滿足企業農業境外投資的需求
目前我國企業進行境外投資時,只有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一家可以提供海外投資保險。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是一家國有獨資的政策性保險公司。雖然對于農業境外投資項目也有承保,但對于開展農業境外投資的中小型民營企業,受自身企業規模小等原因限制,很難獲得政策性保險公司的承保。
2.3民營農業境外投資企業缺乏有效的金融衍生品來進行風險對沖
除天氣、供需、地緣政治等傳統因素外,一些非傳統因素也影響國際農產品的價格走勢。近年來部分農產品價格曾出現暴漲暴跌的情況。2008年,受美聯儲量化寬松政策影響,一度產生了大量“熱錢”,投機資本紛紛涌入國際農產品期貨市場進行純粹的投機期貨交易,并導致國際糧食作物等農產品價格異常波動,直接對農業境外投資企業的收益產生較大影響。根據現行有關外匯管理規定和期貨管理規定,非國有企業無法在境外期貨交易市場進行套期保值交易,民營企業進行農業境外投資很難對沖農產品價格劇烈變動所帶來的風險。
2.4部分境外投資目的國相關政策變化較快,政策延續性較差,可能給開展農業境外投資的企業造成較大損失
近年來,個別國家保護主義傾向有所抬頭,可能以國家安全、環境因素等為借口對我國的農業境外投資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并設置壁壘,影響我國企業正常的農業境外直接投資活動。部分國家通過提高關稅等手段,禁止或限制農業產品出口,這將給相關農業境外投資企業造成較大的損失。
3政策建議
3.1加大對農業境外投資企業的資金支持力度
建議設立國家級的政策性農業境外直接投資產業基金。對于開展農業境外投資的中小型企業,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于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用來農業境外投資進行適當貼息,同時鼓勵企業投保海外投資保險,并對保費給予適當的補貼。對于境外投資金額較大且有發展前景的農業境外投資項目,可與相關企業合資成立公司,以股權、債權等方式參與農業境外直接投資。
3.2完善海外投資保險的承保項目
根據境外投資的實際開展情況,增加海外投資保險具體承保的項目;根據境外投資企業的實際需求,完善現有海外投資保險的承保項目。適當降低開展農業境外投資企業投保的門檻并降低相關的保費費率,使更多的農業境外投資企業可以投保海外投資保險,降低企業進行農業境外直接投資的財務風險。
3.3完善現行外匯管理等制度
建議對于以農產品生產為主要投資領域,中方投資金額較大的民營境外投資企業,在資金大部分匯出并且境外投資企業已經進行實際生產的情況下,可向證監部門和外匯管理部門申請,允許其在境外期貨交易所開通農業境外投資所生產的農產品對應的商品期貨套期保值業務,外匯管理部門會同證監部門,在宏觀審慎框架下,綜合考慮企業自身財務情況、企業在境外的實際生產能力、企業風險管控能力等,由證監部門對企業申請進行備案登記,外匯管理部門進行相應外匯登記,具體管理辦法可以參照國有企業從事境外期貨套期保值的相關辦法執行。企業可以憑證監部門的備案通知書和外匯登記憑證在境內銀行開立境內專用賬戶,在其批準額度內使用自有資金向境外匯出資金,在特定境外商品期貨所開展指定品種的農產品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由于期貨交易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和杠桿性,外匯管理部門應做好事后核查工作,確保企業匯往境外的資金只能用于特定品種農產品的期貨套期保值交易,禁止進行投機交易,有效防范金融風險。這樣可使從事農業境外投資的民營企業及時有效降低國際農產品價格波動帶來的投資收益損失。
3.4充分發揮國家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在境外直接投資上的信息優勢,降低農業境外直接投資的風險
建議由農業、發展改革、商務、外交、外匯管理等多個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協調機制,聯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根據其海外投資保險實際理賠的案例,定期向社會公布近期農業境外投資可能遇到的政治風險、匯兌風險等,幫助農業境外投資企業有效防范投資風險。
參考文獻
[1]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對外投資報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楊光,張晨,張蕓.農業“走出去”金融政策現狀問題及對策[J].世界農業,2013(09):11-18.
[3]吳嵐.論我國海外投資保險制度的完善途徑[J].山東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18(01):25-31.
作者:么貽聰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