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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前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情況
其一,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設計存在不同之處,存在重視城市,忽視農村的傾向。比如城市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內容越來越豐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僅僅涉及到農保和土保兩個方面;其二,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存在不同之處,前者以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的形式來進行;而后者主要以個人繳納,集體補助的方式來進行,這無疑加大了農民的負擔;其三,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參加保險的方式不一樣,城保屬于強制性保險,有法律法規去保證其執行;而農保采取的是農民自愿和政府組織的方式來進行。
2建立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必要性
之所以倡導建立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是存在其深刻的原因的:其一,實現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是建設和諧社會的必要之舉。尤其在進入老齡化社會的過程中,貧困現象越發明顯,養老保險的必要性不斷展現出來;其二,城鄉頭籌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實現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無論是從農村工業化和城市化發展的角度來看,還是從促進城市經濟發展的角度來看,都是很有必要的;其三,在國家經濟實力不斷增長的背景下,建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經濟基礎已經具備,國家政策也開始導向于這樣的領域,也就是說當前建立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了。
3建立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策略
從整體來講,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制度設計、籌資模式、參保方式、社會化程度、保障水平和互濟功能等方面的二元分割,使得農村基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穩定性和持續性遠遠落后于城鎮,而且城鄉保險關系轉移存在嚴重的制度壁壘。因此,我們應該積極從上述的幾個方面入手去進行改善和調整:
(一)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保險制度
統一化的保險制度,是建立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首要問題。明確規定,無論是城市居民,還是鄉村居民,只要年齡達到要求,都可以參加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去。改變以往城市和農村的二元障礙,保證只要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都能夠依照統一的養老保障制度要求,參與到社會保障中去。建立健全的城鄉統一保險制度,為各項城鄉保險工作的開展打下了信息基礎。
(二)明確城鄉統一的繳費標準規范
明確城鄉統一的繳費標準和規范,不是以同樣的保險價格來進行,而是依照以下的方式去進行改善和調整:其一,依照實際的城鄉養老保險的要求,可以以年為時間單位去進行繳納,規定最低繳費標準為農民居民上年收入的八個百分點,最高繳費標準為城市上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十個百分點。其二,對于集體補助部分,應該充分考慮區域的具體情況,將區域財政實力,城市發展水平來考慮進去,以保證其繳費標準和規范的合理性。
(三)保證城鄉統一的銜接方式方法
保證城鄉統一的銜接方式方法,也是建立城鄉統籌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環節。對此,應該明確以下內容:其一,對于已經參加其他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該根據個人的意愿,參與到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去,并且將原本已經繳納的保險費用進行同等折算,將其納入到統一的城鄉養老保險體系中去;其二,對于享受到集體補助或者財政補助的,應該按照新的標準規范來進行,查缺補漏,以保證養老待遇的平等性。
(四)注重城鄉養老保險繳納的管控
首先,應該以發展的觀念去審視養老保險標準,如果經濟發展水平,價格指數發生變化,應該以年度為單位去實現城鄉養老保險繳納標準的調整和改善;其次,制定更加嚴格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運營方案,保證能夠做到專款專用;最后,建立健全養老基金的監督體系,對于在此過程中不依照規范做事的行為進行懲罰,以保證城鄉養老保險工作的切實開展。
4結束語
我們應該正視當前城鄉兩元機制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本著改革的理念,積極采取對應的措施對其進行改善和調整。相信隨著各方面資源的夯實,各方面措施的采取,城鄉統籌的養老保險制度將更加完善,將成為推動我國社會公平化發展的重要動力。
作者:曾海雪 單位:開封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