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家庭農場金融論文,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一、家庭農場產業結構特點
1.糧食種植類家庭農場數量少
糧食種植類家庭農場共193個,占總數的10%。其數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比較效益低,所獲收入只有園藝種植類家庭農場的5%~10%,農民積極性不高;二是有相當一部分家庭農場主是外地農民,不符合登記條件;三是傳統農業抗自然災害能力弱,農民不愿承擔種糧風險。
2.園藝種植類家庭農場數量較多
園藝種植類家庭農場共315個,占總數的16.3%,主要產品涉及蔬菜、果樹、花卉苗木等。此類家庭農場經濟效益高,但用工量大,目前勞動力多數集中在60歲左右。再過5~10年,原有勞動力喪失,新的勞動力又難以跟上,此類家庭農場將會面臨勞力緊張的局面。
3.養殖類家庭農場數量占絕對優勢
養殖類家庭農場共1292個,占總數的67%,生產經營主要涉及山羊、生豬、禽類、水產等產業。但在這類家庭農場中,80%以上存在證照不全的現象。并且在認定標準上,只對養殖類農場的規模作了限定,而沒有把取得動物防疫合格證和環評作為前置性條件,這些小規模的養殖場衛生狀況令人堪憂。
二、家庭農場金融需求
家庭農場是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其金融服務需求不同于普通農戶,由傳統農戶的小額信貸需求向規模化、綜合化、特色化金融需求轉變。下文將利用調查數據,從金融需求數量、金融需求期限、金融需求用途、金融需求內容這四方面分析南通市家庭農場金融需求的特點。
(一)金融需求數量
與一般的小規模經營農戶不同,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較大,在經營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較集中,在生產過程中也比較重視先進技術設備、高質量生產要素的投入,因此,其資本投入量較大。一般來講,家庭農場日常經營中維持簡單再生產所需的資金基本能夠自求平衡,但如果想擴大再生產則需要借助外源融資。家庭農場隨著規模化經營不斷擴大,對資金需求量也會逐漸增加。調查顯示,92%的家庭農場都認為發展中最需要的是資金。本文所調查的86家家庭農場在如下生產經營方面需要大量資金投入:農田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農業機械的購買、農產品深加工技術設施購買以及農產品銷售過程中的品牌形象塑造。南通市金融需求數量存在以下兩個特征:一方面,不同規模的家庭農場金融需求數量存在明顯差異。86家家庭農場合計融資需求8797.8萬元,戶均102.3萬元。44.19%的家庭農場貸款需求額度在200萬元以上,30.23%的家庭農場貸款需求額度在100萬~200萬元之間,19.77%的家庭農場貸款需求額度在50萬~100萬元之間。10萬元以下的資金需求,通過民間借貸等方式能夠輕易實現供給,所以并未顯示在家庭農場對正規金融的需求中。另一方面,不同類型的家庭農場對金融需求額度也不相同。調查顯示,糧食種植類家庭農場的平均金融需求為101.7萬元,園藝種植類家庭農場的平均金融需求為154.3萬元,種養結合類家庭農場的平均金融需求為201.43萬元,養殖類家庭農場的平均金融需求為323.6萬元。以某養殖專業合作社為例,年出欄生豬1600余頭,每次購進豬飼料都在2萬斤,以單價2元計,每月就需資金4萬元,再加上擴大生產規模、維持正常資金周轉,該戶今年貸款需求額在250萬元。再以某種植類家庭農場為例,在家庭農場的發展初期,每年大概需要支付土地流轉費用20萬元,購買農業生產的機械設備費用大概需要30萬元,購買生產過程中投入要素的支出大概為30萬元,如果考慮到發展后期還需要增加設備投入、購買先進技術等來擴大生產規模,該種植類家庭農場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存在較為嚴重的資金短缺,該農場今年貸款需求額度約為120萬元。
(二)金融需求期限
相比于一般農戶“短、小、頻、急”的臨時性金融服務需求而言,家庭農場對金融需求期限的主要特征表現為長期金融需求和短期金融需求并存,并且以長期金融需求為主。如通州區五甲鎮老地方家庭農場需要購置大型農機具,因此其希望貸款期限最好為1~3年。南通市海安縣養殖專業合作社,目前存欄生豬800頭、占地100畝,農場準備擴建購置生豬200頭,需3年期左右的融資200萬元。調查結果顯示,60.47%的家庭農場希望融資期限為1~3年,22.09%的家庭農場希望融資期限為3年以上,僅有17.44%的家庭農場希望融資期限在1年以下。這主要是因為,一方面,家庭農場需要大量的資金用于購買種苗、飼料、肥料等生產資料,因此其具有較強的短期融資需求,同時家庭農場還需要資金用于支付土地流轉租金、雇工工資等季節性項目,這種短期融資需求的期限一般在6~12個月,并且具有明顯季節性特征;另一方面,為了擴大生產經營能力、提高農場的生產利潤,家庭農場也需要大量的資金用于廠房建設和維修、機器設備購買等固定資產投資方面,這些固定資產投資的回收期相對較長,因而所需要的資金期限也相對較長,這種長期融資需求的期限一般在1~3年。
(三)金融需求用途
由于家庭農場通過市場經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資金積累,因此,家庭農場貸款以長期發展性用途為主,如購置大型機械設備等,而較少用于臨時周轉性的生產需求,例如用于購買農資化肥、飼料等臨時的生產投入。調查結果顯示,65%的家庭農場借款主要用于擴大生產規模,16%的家庭農場借款主要用于基礎設施改造,只有13%的家庭農場借款主要用于維持正常資金周轉。
(四)金融需求內容
我國的家庭農場具有雙重身份,其既是農業生產的主體、也是市場經營的主體,家庭農場需要根據不斷變化的農產品市場競爭環境以及農業生產經營政策及時調整生產決策。因此,家庭農場的金融服務需求內容呈現出多元化需求的特點。除了常規的貸款需求以外,家庭農場對支付結算業務、理財業務、期貨業務等金融服務也有需求,同時家庭農場還希望金融機構能夠提供農產品銷售、價格市場信息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服務。調查結果顯示,89.3%的農戶需要金融機構提供農業保險服務,這主要是因為家庭農場經營項目易受病蟲害、生態環境、氣象、疫病、自然災害等不可控因素的影響,面臨較大風險。65.4%的農戶需要金融機構提供支付結算服務,54.5%的農戶需要金融機構提供銷售市場信息服務。32.6%的農戶需要金融機構提供理財服務,家庭農場的資金使用存在較強季節性,在農業生產的旺季,家庭農場迫切需要大量外部資金投入,而在淡季,家庭農場存在大量短期閑置資金,季節性特征決定了家庭農場迫切需要理財方面的金融服務。21.8%的農戶需要金融機構提供農產品期貨服務,以此來規避農業生產中的自然災害風險以及農產品價格波動等市場經營風險。
三、家庭農場金融支持供給現狀
近年來,盡管正規金融機構加大了對家庭農場的金融支持力度,但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家庭農場缺乏合格抵押品以及正規金融機構信貸產品不足等原因,南通市66.34%的家庭農場資金借貸來源主要為民間借貸。通過股份制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籌集資金的家庭農場占比分別為9.12%和15.40%,另有9.14%的家庭農場選擇了其他融資渠道。(一)貸款額度據調查,目前,南通市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貸款規模不設上限控制,但家庭農場所獲貸款額度一般在100萬元以內。其中,39.70%的家庭農場獲得的貸款規模為10萬元以下,30.56%的家庭農場獲得的貸款規模為10萬~30萬元,24.45%的家庭農場獲得的貸款規模為30萬~50萬元,獲得50萬元以上貸款規模的家庭農場僅有5.29%。
(二)貸款期限
目前南通市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主要發放1年及以內的短期貸款。調查結果顯示,目前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發放的貸款中,34.56%的貸款期限為6個月以內,52.67%的貸款期限為6~12個月,而期限在1~2年以及2年以上的貸款比例分別只有8.89%和3.88%。可見,南通市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所發放的貸款期限總體較短。
(三)貸款模式
1.種養殖物(權)抵押貸款模式
一般而言,農場的種養殖物是家庭農場最為直接的可抵押資產。通過開發適宜種養殖物(權)的金融產品是南通市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提供金融支持的主要形式之一。海門市申江聯牧業是南通市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該企業擁有奶牛600余頭,是上海光明乳業乳制品原料提供商之一。隨著企業的迅速發展和壯大,該企業因為資金嚴重短缺并且缺乏相應的抵押物而無法及時獲得金融機構貸款,限制了企業的進一步發展。為此,該企業以382頭奶牛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280萬元。經過海門市農村商業銀行和申江聯牧業公司的商議,以及海門市工商局的有效溝通和協調,海門市農村商業銀行將奶牛所投保險的第一受益人變更為銀行,并將企業兩名股東的個人資產作為擔保,最終獲得銀行貸款。
2.“一權一房”抵(質)押貸款模式
隨著我國農村土地流轉進程不斷加快,土地承包經營權以及農村住房抵押權成為家庭農場獲得金融支持的新型抵(質)押品。高家莊家庭農場位于南通市通州區劉橋鎮,占地面積約120畝,其中水面30畝,準備投放成品魚用于垂釣;土地90畝,其中:30畝地用于栽種櫻桃和無花果共2萬株,40畝地用于栽種紫葉李8萬株。計劃投資200萬元建一個休閑與娛樂服務一體的家庭式農場。其中租用土地年租金為21.6萬元,水面及樹苗投資100多萬元,除部分自有資金外,估計資金缺口在100萬元左右,主要用于購樹苗、魚、建陽光大棚、房屋以及配套設施。南通市農村商業銀行劉橋支行對其投放了為期1年的貸款,該貸款以家庭農場主的農村住宅地作為抵押,貸款金額達80萬元。
3.農機設備抵押貸款模式
種植類家庭農場擁有多種類型的農業機械,這些機械可以作為家庭農場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重要抵押物。目前,南通市金融機構通過與地方農經部門、相關農機銷售商進行合作,設置了針對家庭農場農機具設備抵押貸款的模式。農機設備抵押貸款模式的主要操作步驟為:首先,家庭農場主與農機設備的銷售商簽訂購買協議;其次,家庭農場主為其所購買的農機設備辦理以相應的貸款銀行為受益人的保險;再次,家庭農場主向銀行提供貸款申請;最后,銀行對相關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無誤后,對家庭農場發放相應貸款。
四、家庭農場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貸款額度和期限與家庭農場生產無法匹配
由于沒有專門的面向家庭農場的信貸管理辦法,南通市金融機構目前主要參照對一般農戶的放貸方式對家庭農場發放貸款。然而,由于家庭農場與傳統農戶金融需求差異明顯,參照普通農戶對家庭農場實行貸款管理必然導致其部分金融需求難以滿足。這種不匹配性主要體現在貸款額度和期限兩方面。南通市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的貸款額度以30萬以下為主,而大部分家庭農場金融需求額度在100萬以上。受資金約束,家庭農場的發展將會失去潛在利潤增長的投資機會,呈現“成長性破產”現象。同時,經營資金不足會導致家庭農場無法購買先進設備、引進先進技術,從而使家庭農場創新能力不足,進一步阻礙其成長空間。此外,金融機構貸款額度不足迫使家庭農場轉向更高利率的民間借貸。南通市家庭農場大多采用“自籌資金+銀行貸款+民間借貸”的融資方式。66.34%的家庭農場資金借貸來源主要為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比重過高會使家庭農場資金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從而限制家庭農場發展。南通市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的貸款期限以1年及以內為主,但60.47%的家庭農場期望的融資期限為1~3年,以中長期為主,主要用于擴大再生產。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融資期限很難滿足家庭農場的發展需求。
(二)貸款程序復雜,需求滿足程度低
相比于傳統農戶,家庭農場對金融機構資金需求較大,但家庭農場和傳統農戶同樣缺乏合格的抵押品。根據南通市金融機構貸款相關規定,如果申請貸款金額超過10萬元,貸款申請人需提供相應的抵押品,然后由金融機構對這些抵押品進行價值評估,從而決定放貸額度。所以,家庭農場想要獲得金融機構的金融支持,通常需要金融機構調查、抵押品評估和上報貸款審批等程序。這些手續較為復雜,時間也較為漫長。調查顯示,部分家庭農場主因不愿等候銀行的層層手續或因用款時間緊迫而轉向民間借貸。此外,有將近1/3的家庭農場仍然不能通過任何途徑獲得生產所需資金,資金滿足程度較低。這主要是因為多數家庭農場所能提供的抵押品并不是金融機構青睞的,由于缺乏資產評估機構及交易市場,家庭農場通常無法通過金融機構獲得貸款。它們只能通過農戶之間相互聯保、民間借貸等方式獲得部分所需資金,但是這些額度遠不能滿足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需要。
(三)金融支持內容單一且產品設計不夠合理
由于家庭農場處于起步發展階段,金融機構在家庭農場金融支持內容和產品設計上均缺乏經驗。目前,南通市金融機構為支持“三農”所提供的金融服務產品主要服務對象為農業龍頭企業與傳統農戶,專門針對家庭農場設計的金融產品比較匱乏,并且產品設計不夠合理。如南通市針對家庭農場的農業保險覆蓋面較低,保險賠付難以覆蓋成本,這使家庭農場無法較好規避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雖然南通市農業保險險種從2007年的4種擴大到目前的13種,但還存在保險產品設計不合理等問題,保險產品在化解市場風險中發揮的作用較小。此外,對家庭農場運營中需要的諸如理財業務、期貨業務等金融服務,很少涉及到,金融支持還局限在貸款支持上。
五、促進家庭農場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議
(一)構建多元主體并存的金融服務體系
應逐步構建以農村商業銀行為主導,各級商業銀行共同參與,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充分競爭的多元化家庭農場金融服務體系。家庭農場多數分布于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在縣域層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并且和當地家庭農場及農業龍頭企業聯系緊密,應充分發揮自身主導作用。金融主管部門還可出臺政策,引導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組織、村鎮銀行、農村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加大對家庭農場的資金支持;并結合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對家庭農場金融支持的實際情況,適當突破信貸風險等監管指標,從而提高它們對家庭農場提供金融服務的積極性。此外,逐步建立以地方政府為主導、各級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擔保公司,通過政策激勵的方式鼓勵家庭農場之間成立互助性擔保組織,為家庭農場提供擔保。
(二)不斷探索金融抵押擔保新方式
家庭農場金融需求未得到有效滿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其缺乏合格的抵押擔保品。應根據家庭農場的不同類型和規模,不斷探索金融抵押新方式。種植類家庭農場的土地規模和農業基礎設施規模較大,同時擁有較多的農機設備,針對這類農場,可以推廣以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機設備等為主要抵押品的金融產品;針對市場化程度較高的養殖類家庭農場,可展開產品訂單合同質押模式;針對農產品加工類家庭農場,可發放加工設備抵押貸款。
(三)不斷推動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機構應在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的基礎上,加大自主研發投入力度,設計出適合家庭農場需要的金融產品。對目前適合家庭農場的金融產品要繼續深入推廣,如聯保互保、大型農機具抵押、動產質押、倉單和應收賬款質押等。對于農業產業化程度高的家庭農場,可以在上下游之間開展供應鏈金融服務等。并在政府配套措施落實、風險可控并流轉可實現的前提下,試點開辦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農房抵押貸款業務。此外,針對家庭農場金融服務需求所呈現出的多元化特點,除了提供常規貸款產品外,還需要提供相應的理財和期貨等多元化服務。
(四)不斷完善農業保險
完善農業保險,有利于減少家庭農場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增強其抵御風險的能力。首先對于關系國計民生的大宗糧食作物應采取強制保險,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其次,政府部門應擴大農業保險補貼范圍,加大補貼力度,并引導商業性保險機構進入農業保險市場。最后,提高農民對農業保險的認知能力,充分發揮農民自身抵御風險的積極性。
作者:吳婷婷 余波 單位:南通大學商學院 南京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