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尋找寫作靈感?中文期刊網用心挑選的新制度經濟學與高校外部運行機制研究,希望能為您的閱讀和創作帶來靈感,歡迎大家閱讀并分享。
摘要:為完善我國高校外部運行機制,文章分析了新制度經濟學視角下我國高校外部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提出新制度經濟學視角下完善我國高校外部運行機制的對策,即堅持政府宏觀管理、改革高校財政管理制度、完善社會監督評價機制。
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視角;高校;外部運行機制
我國公立高校(以下簡稱“高校”)在“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原則指導下,經過近二十年實踐探索,初步形成了“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開放辦學”的外部運行機制,為高校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但高校受產權不明晰、委托關系不明確、利益相關者缺位和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等因素影響,外部運行機制還存在一些問題,如高校外部委托關系層級繁雜,高校被多頭管理,工作效率低下;政府高度集權管理,高校辦學自主權未得到充分落實,自身活力不足;高校開放辦學機制不健全,社會監督評價乏力,高校行為缺乏有效監督等,如果不能很好地解決高校外部機制存在的問題,勢必制約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構建,影響高校發展。
一、我國高校外部運行機制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外部委托關系層級繁雜,高校被多頭管理,工作效率低下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有合作的地方,就存在委托關系。對高等教育而言,也存在委托關系,“納稅人—國家—政府—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高等學校”這樣一個高等教育外部委托關系的存在使得國家教育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和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均有權代表國家行使對高等教育和高校的行政管理權,造成政府對高校的多頭管理,這可從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高校人事管理中體現出來[1-2]。地方高校要面向社會招聘人才,先要向其教育主管部門申請人才招聘計劃數,學校人才招聘計劃數經其教育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再由其教育主管部門分別報地方主管人事和主管編制的部門審批,經上述主管人事和編制部門批復備案后,學校須嚴格按照其批復備案的人才招聘計劃數向社會公開招聘。在這一過程中,只要有一個政府部門對其人才招聘計劃數有異議,招聘高校都將要在其教育主管部門、地方政府人事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機構編制主管部門三方反復協調,這無疑增加了學校辦學成本,影響了工作效率。不僅是高校人事工作存在多頭管理的問題,高?;üぷ?、財務工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也都存在類似問題。
(二)政府高度集權管理,高校辦學自主權未得到充分落實,自身活力不足
我國實行國家舉辦高等學校,政府集權管理高等學校的高等教育管理體制,政府代表國家對高等教育行使管理權時,往往采用行政干預手段來管理高校,表現為:對高校中微觀管理多,宏觀指導少;對高校事務干預多,服務少;對高校工作、事務直接領導多,間接管理少;沒有按照《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還權高校招生、科研,高校工作開展需聽從政府安排等,高校大部分辦學自主權仍未得到有效落實。從經濟學視角看,高校之所以存在上述問題,關鍵是大學法人治理機構不完善,表現在:一是政府及高校本身對高校發展過程中各利益相關者權利配置沒有做出明確劃分,且沒有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政策對其權力配置關系及其權力運行進行規范和約束,因而也無法協調、規范學校與政府、社會等高校利益相關者的權利配置關系,更無法對高校利益相關者的權力進行有效制衡。二是與公司法人相比,高校校長法人資格缺乏足夠法理基礎,校長法人資格“半法人化”現象較普遍,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高等教育法》規定的校長職權的落實[3]。為此,規范并明確高校法人中各利益相關者主體責、權、利,理順學校與政府、社會等利益相關者主體之間的關系,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現代高校制度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高校健康、穩定發展的制度保障。
(三)開放辦學機制不健全,社會監督評價乏力,高校行為缺乏有效監督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統稱“《發展規劃綱要》”)第十六章“擴大教育開放”對進一步健全完善高校開放辦學機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為高校實施開放辦學戰略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但高校開放辦學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社會參與高校辦學渠道較少。社會參與高校辦學的途徑主要是董事會、校友會、聯合辦學和捐資助學等形式。二是開放、人性的人才使用、管理機制不完善,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困難。人才引進使用機制越健全,人才管理環境越寬松,越容易吸引優秀海外人才。三是與高校開放辦學機制不健全密切相關的另一個問題是,社會對大學的監督評價乏力,導致大學“內部人控制”問題較普遍[4]。在西方國家,如英國、美國的高校,都設有大學撥款委員會、社會中介評估機構等社會監督評價組織,這些組織獨立行使對高校監督、評價權,第三方組織較好地保證了高校監督評價的客觀公正。在我國,由于社會中介評估機構體系尚未建立,由社會中介組織進行的高校評估,高校及社會本身的認可和接受度還不高,第三方評估在我國還沒有形成市場,部分評估還帶有政府的“影子”,如本科教學水平評估、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評估等。
二、新制度經濟學視角下完善我國高校外部運行機制的對策
(一)堅持政府宏觀管理
政府作為高校所有者和舉辦者,應根據國家和地方高等教育發展規劃,為高校發展提供應有的辦學經費,營造良好制度和發展環境。政府首先要健全完善各種法律制度,探索建立以委托代表為核心的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管理體系,為高校營造良好的社會生態環境,確保高校能夠在委托的要求下順利發展。其次,加強對高校的管理和監督。一是要從政府和高校兩個方面進行制度設計,使政府與高校之間保持必要的張力,在政府對高校進行宏觀管理,高校保持自我獨立的基礎上,形成真正的“高校自治”。二是要以政府為主導,社會積極參與為動力,完善高校監管機制。這既是繼承中國高校管理模式的自然發展,也與政府對高校管理的基本模式相適應[5]。三是政府對高校的行政管理始終是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一大特色,構建現代高校與政府的合理關系,仍然要遵循我國政治體制和我國高等教育管理的傳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高校管理實踐中,高校管理制度改革始終是在政府主導下逐步開展的?!栋l展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適應國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要求,取消實際存在的行政級別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明確各級政府責任,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管辦評分離,形成政事分開、權責明確、統籌協調、規范有序的教育管理體制。完善我國高校外部運行機制,必須堅持政府行政管理為主導,逐步完善法律和制度建設,用法律制度規范高校辦學行為和政府行政管理職能,逐步構建完善的現代高校管理制度,科學界定政府和高校的管理邊界,構建合理有效的政府監管機制,促進高校可持續發展。
(二)改革高校財政管理制度
第一,政府扶持成立高校撥款委員會,在政策上接受政府宏觀指導,在具體運作上具有相對獨立性,促使政府由直接財政管理向政府宏觀政策與經費調節相結合的管理模式轉變,使高校真正成為能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的法人實體,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第二,政府要賦予高校更多財政自治權,進一步完善“績效為本”競爭性撥款機制。政府撥款可按照“基本支出預算+項目支出預算+績效支出預算”的原則,將高校財政性撥款分為教學撥款和科研撥款兩大類別。教學撥款按照公平原則,實行以生均撥款為主,以教學評估結果為依據的質量與特色撥款為輔的方式對高校撥款,實現高校辦學效益最大化;科研撥款以提高科研效率為主要目標,通過競爭機制和質量相關評估機制進行撥款,以激發高校學術活力。第三,拓展高校財政來源渠道。政府要賦予高校一定的財政自治權,即鼓勵高校從社會依法合規自主融資,確保高校資金來源多元化和可持續性;完善相關配套資助政策,鼓勵社會團體組織捐助高??蒲?,政府可對社會團體組織捐助的資金給予一定的配套資助,并在財政稅收上對其提供優惠,為捐資助學社會團體組織提供更加有益的政策和財政環境,激勵社會團體組織的捐資助學行為。作為高校要健全完善教育基金會制度,通過基金會、社會捐贈、校友等途徑,建立較穩定的多元融資模式,吸納更多、更穩定的社會捐助,促進學??沙掷m發展;要強化在校生校友意識,與已畢業學生建立良好的校友關系,積極營造杰出校友捐助母校的良好氛圍,推進高校又好又快發展。
(三)完善社會監督評價機制
高校已從社會邊緣走向社會中心,政府對高校的管理也由直接管制向間接管理轉變。在政府、高校角色職能轉變過程中,需進一步加強第三方非營利社會組織加強對高校的監督約束,使高校始終保持應有的理性和責任擔當,在實現自身科學發展同時,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貢獻自己的力量。在政府與高校之間建立專業的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構,是世界高等教育發展的通行做法。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構一方面可有效向高校傳達政府的辦學政策和辦學理念,貫徹政府辦學方針路線;另一方面可向政府、社會反映高校的訴求愿望,在政府與高校之間發揮緩沖和協調作用。建立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構是發達國家協調政府與高校之間關系的普遍做法,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構可在信息咨詢、撥款評估、考試督導等重要領域發揮積極作用。第一,中介機構能夠吸引社會各界人士參與高等教育管理;第二,政府可以參與高校的有關重大決策;第三,協調政府與高校之間的矛盾沖突[6]。因此,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構在一定程度上縮短了政府、高校、社會和家長距離,降低了政府施政成本,增強了公共政策科學性,調動了公眾參與高校管理的熱情。另外,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構能夠約束政府越位干預和監督高校不適當的決策和行為,有利于消除政府與高校之間可能產生的緊張關系。
三、結語
我國現有的高等教育評估中介機構大多屬于“政府化”的機構,不具有完全的獨立性和自主性,且缺乏專業學術評估。建立一批專業的、非政府化的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構對高校質量和效益進行評估,是政府與高校雙方協調的重要基礎。為此,政府要積極推動建立第三方社會中介監督評估機,充分發揮其在高校信息咨詢、社會監督、社會評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實履行好橋梁紐帶作用,全面推進高校又好又快發展。
參考文獻:
[1]周樂,龍思紅.論財政體制改革對高等教育的影響[J].現代教育管理,2007(11):33-35.
[2]南亮進,牧野文夫,羅歡鎮.中國的教育與經濟發展[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3]黎霞.“服務型”模式下政府與公立高校關系中的政府定位研究[D].成都:電子科技大學,2010.
[4]鄧克儉.我國公立高校委托關系的問題及對策:從政府與學校領導的視角分析[D].長沙:湖南大學,2008.
[5]張敏杰.西方發達國家社會管理的新趨勢及其啟示[J].浙江社會科學,2011(6):84-87.
[6]王建華.第三部門視野中的現代大學制度[M].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作者:詹瑞 單位:河南理工大學應急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