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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現階段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金融、證券等行業是中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國民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證券發行主要是指證券的發行人,以資金籌集、股權調整等為目的,形成證券并交付相對人的一種法律行為。在證券發行的過程中,為了保證證券市場的穩定、和諧發展,國家制定了相關的制度和法律,對證券發行人、投資者的行為、權利、義務進行規范和監督,為此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產生。自從中國金融市場中的《證券法》實施之后,中國的經濟發展正在由計劃經濟的方向朝著市場經濟的方向發展。但是因為目前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存在一定的問題,使得證券經濟發展市場化程度較低,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在經濟交易中的權利處于不平等的地位,隨之使更多的問題產生。從當前的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現狀進行分析,中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中存在的問題有:
第一,證券發行市場機制遭到破壞。
當前證券發行審核制度是證券市場的一項基本證券制度,其對證券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產生的影響不可忽視。但是在當前的證券市場運行中,政府、監管機構對證券發行審核采取的是過度干預,為此使得各種不良的證券行為出現的證券市場,影響著證券交易市場各種經濟活動的正常進行。證券監管機構對金融證券市場的資金籌集行為過度的審核,不利用證券市場的自我調節,不利于證券市場的發展。過多的進行干預,進而將證券市場機制破壞,無法使證券市場充分有效的發揮自身的權利。例如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通常是對證券發行的規模和證券發行的節奏進行控制,而忽略了關注證券市場自身的調節能力、供求能力等,因此造成證券市場出現不良的證券交易行為。
第二,政府的行政干預過度。
證券市場作為中國經濟發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其發展的過程中,發揮市場的競爭機制作用,可以促進市場的發展,同時給予適當的行政干預,可以經證券市場中的不足彌補。但是在證券市場的實際運行發展中,政府、證券發行審核監管機構的干預是無法避免的,但是過度的進行行政干預,不僅不會對證券市場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反而會對其發展產生一些消極的、不良的影響。據悉在美國,對證券市場的監管,主要是努力的追求“保證所有的證券都可以達到最低的質量要求”,而在中國,對證券市場的監管,則是注重對證券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進行判斷,政府證券監管部門,對證券發行的審查干涉內容過于具體,而且行政干預的范圍廣泛,這些都會影響著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增加證券市場發展、投資者投資風險的增加,所以過度的行政干預,也會影響證券市場的正常運行。
第三,證券信息不真實、不充分。
公正、公開、透明的證券交易環境,可以預防證券市場中欺詐、惡意炒作等行為的產生,所以當前信息披露已經發展成為證券市場運行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信息披露的產生,主要是為了保護證券投資者的合法權益。雖然信息披露是對證券發行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但是在實際的證券發行中,證券市場的信息披露存在不充分、不真實等問題。證券市場中證券發行信息披露的不充分,造成投資者無法準確的判斷投資項目的合理性,信息披露的不真實性,會誤導或者是欺騙證券項目的投資者,使其無法做出正確的投資判斷。在我國的證券市場發展中,證券發行審核制度應用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除了以上這些之外,還有投資者的權利無法得到保障、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中帶有濃重的行政色彩、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二元結構增加了證券市場的運營成本等等,這些問題嚴重的影響著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影響著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影響著國民經濟的發展。
從當前我國證券經濟市場中,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應用現狀進行分析,目前采用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主要為:注冊制、核準制。注冊制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應用,體現了證券經濟市場的自由性、政府管理的規范性和效率性。注冊制又稱之為登記制、申報制,主要是指在證券發行時,需要全面的、準確的對投資者的決策需要的信息進行充分的、完全的披露,并向證券管理審核機構進行申報。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中的注冊制,可以將審核程序進行優化,減輕主管單位的負擔,并將證券發行審核的工作效率提升。注冊制可以節省資金募捐時間,為企業獲得發展的機會,促進證券發行投資者判斷力的提升,減少證券市場對政府的依賴,將證券市場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的體現出來。但是注冊制強調信息的真實性,并過分的依賴信息披露,造成注冊制被破壞。注冊制在信息披露的基礎上,對相關的證券信息進行獲取,決定投資行為,無法對投資者的利益進行保護,證券發行質量差,威脅證券市場的安全等。而核準制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可以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對證券發行人實施強制性的信息披露,可以防止不良證券進入證券市場、將證券市場的整體質量提升,可以穩定證券市場的秩序等。從經濟法角度進行分析,注冊制的證券法發行審核制度,將會成為中國證券市場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發展方向。基于法律的證券發行審核法律規程,我們可以知道證券發行審核是在各種法律制度的支持和基礎上進行的,超越法律進行的證券發行將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在中國證券市場先行的《證券法》中指出了可以進行證券發行的企業或者是單位必須必備一定的條件,例如:發行證券新股的企業,需要具備良好的組織機構、具有持續盈利的能力,有良好的財務狀況、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過虛假信息記載以及違法行為、獲得國家證券監督機關規定條件的批準等。實施核準制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可以評價行政權力對市場的準入和資源進行設置和分配,因此會在證券發行審核中產生官僚主義等政府過渡干預的現象,近幾年在證券市場發展的過程中,欺騙、欺詐等行為的產生,對證券市場的發展、運營管理等產生著負面的影響。注冊制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需要得到完善的證券市場、法律等的支持,而中國的證券市場正式缺乏這樣的證券市場環境,所以只能選擇核準制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當前中國的投資者在財務、金融等方面的知識比較欠缺,注冊制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不適應在當前的中國證券市場中使用,所以中國的證券市場只能選擇核準制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從經濟法的角度對中國證券市場選擇核準制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因素進行分析,可以將其歸結為:
第一,政府干預收益。
在證券發行審核中,政府的干預收益,主要是公共收益和部門收益,有人說中國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選擇核準制,主要是從公共利益的角度考慮的,公共利益則體現在政府從經濟市場中眾多企業中選擇優質企業進行證券的發行,為此增強了中小投資者的投資信息,其次核準制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實施的是強制性的信息披露,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證券發行信息的、傳遞等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較高,使得欺詐、內幕操作等行為得到控制,有效的分配資源,降低了投資者的投資風險等。同時在中國國民經濟發展中,實施核準制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可以幫助國家積累更多的財富。
第二,政府干預成本。
從當前的證券市場的運行進行分析,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實施,成本控制是獲取收益的一個手段,而執法成本是證券發行審核中的最大成本。監督機構在執行證券發行審核的相關法律、法規時,投入的成本,稱之為執法成本,而證券發行審核,而實質性審核,從立法的角度進行分析,證券發行審核發行委的審核為專業的審查,通過發行委的審核,證監會就會核準。而對于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監管機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進而增加證券發行審核的執法成本。
三、基于經濟法角度的中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改善發展
所以從經濟法的角度對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選擇進行分析,政府的過度干預,主要是因為在證券發行審核中,政府獲取的收益要大于成本投入,在巨大的收益影響下,政府會不斷的進行資本市場的計入和干預。與國外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應用進行分析,中國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關注的重點在于收益,而國外的證券發行審核在于最低證券的發行質量,為了有效的改進中國證券市場中出現的不良現象,以及在證券發行審核中產生的問題,需要加強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管理,降低不良現象的發生率,有效的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促進中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從以上內容中不難發現,中國證券市場中,先行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為核準制,政府、審核機構的干預過渡,造成證券市場自我調節能力失效,不和諧發展。當前中國的國民經濟快速的增長,金融證券行業作為國民經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制度、運行制度、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等需要不斷的完善。從經濟法角度進行分析,注冊制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將會成為中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未來發展方向。當前的證券發行審核政府和審核機構的過度干預,是的各種問題不斷產生,投資者和證券發行者在經濟活動中,處于不平等的位置,嚴重的影響著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為了促進我國證券市場的發展,我們認為,從經濟法角度進行分析,中國的證券市場應用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善,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為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創造更多的經濟效益。
第一,采用統一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
在當前的證券市場中,證券發行審核制度是主要的審核制度,但是在證券發行審核的實際工作中,還有其他證券發行審批制度的運行,嚴重的影響著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同一運行,所以需要將證券市場中,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統一。同時還需要將證券發行審核權利的行使進行統一,由證券監管機構或者是國家國務院授權的部門進行證券發行審核權利的實施。通過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統一、證券發行審核權利行使機構的統一,為中國證券市場的有效運行提供保證。
第二,完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下的相關責任制度。
目前,將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確定為統一的行使標準核準制,在該標準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下,對證券市場的證券經濟活動加強管理,針對出現的質量不合理的證券進行剔除,并完成相關的責任制度,提高證券發行的質量,有效的保護證券發行投資者的利益。在核準制下,將相關的責任制度完善,將證券發行審核中相關部分、責任人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進而減少不良行為、違法行為的產生,將證券發行審核的各項工作明確,并按照相關的規定操作執行,保證投資者的權益。
第三,實施核準制向注冊制的轉變。
我們已經知道,在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過程中,注冊制證券發行審核制度,將會成為證券市場發展的方向,為此在證券市場的證券發行審核中,要逐步的從核準制向注冊制轉變。在經濟法、證券法等相關的法律制度下,將證券發行中存在的弊端克服,逐步的實現核準制向注冊制的轉變發展。雖然當前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注冊制實施條件還不具備,但是注冊制在發達國家已經成為主要的發展趨勢,中國的證券市場發展,需要向國外先進國家的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看齊,朝著注冊制的方向發展。在中國證券市場發展的過程中,存在的證券發行審核問題,嚴重的影響著證券發行的發展,為了更好的促進中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建立、完善、實施,需要將證券市場存在的問題解決,從經濟法的角度對影響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發展的因素進行分析,然后制定解決措施,規范證券市場的經濟行為,保證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為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提供保障。
四、總結
當前社會的快速發展,以及經濟的飛速進步,使得中國的國民經濟取得了顯著成績,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金融證券行業,在國民進行發展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影響著社會大眾的經濟效益,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證券發行審核制度是一種基礎的證券制度,影響著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以及我國經濟的發展,為了促進證券發行審核制度的發展,我們針對影響其發展的因素、應用中產生的不足等進行分析研究,得出在經濟法角度下中國證券發行制度的發展方向,凈化證券市場,保護投資者的權益,促進國民經濟的友好發展。
作者:黃穎蘊 單位:復旦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