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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分析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存在的問題及其產生的主要原因的基礎上,提出從宏觀政策層面、金融體系層面、中小企業層面,解決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問題的對策。
關鍵詞: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問題;原因;對策
一、引言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迅速發展和國際交往逐步增多,國家開始設計并實施包含“一帶一路”在內的一系列區域合作與國際貿易戰略,推動國家整體實力進步的同時,也為中小企業國際貿易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中小企業作為對我國社會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經濟主體,其營業收入占市場經濟總額近6/10,然而獲得的資金支持卻遠低于其貢獻度。與大型企事業單位相比,中小企業規模小、人員構成簡單、經營管理模式滯后且風險管理意識不強,同時,金融支持力度小、融資環境不良,這些共同引發了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難問題,不僅影響著中小企業的規模化與正規化發展,甚至決定著企業的生死存亡。因此,解決融資問題是推動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業務發展與開拓國際市場的關鍵所在。
二、中小企業與國際貿易融資概述
(一)中小企業的界定
中小企業作為與大型企事業單位相對應的經濟學概念,其界定方法主要存在兩種:定性法、定量法。定性法主要是將企業的經濟特征和經營管理方式做為區分標準,而定量法則主要依據企業的經營數據來判定企業的大小類型。中小企業的概念界定會因時期不同和地區不同而有所區別,現階段國際上多采取定量法判定企業的大小性質。2011年6月,國家統計局、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了《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將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和總資產額作為區分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的主要標準,并根據行業性質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衡量標準。工業企業從業人員高于300人且營業收入高于2000萬元則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高于20人且營業收入高于300萬元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低于20人且營業收入低于300萬元為微型企業。根據這些標準,本研究將中小企業界定為行業中并非居于主導地位和具有關鍵影響力的,且總資產額、營業收入與從業人員等相對較弱的企業類型。
(二)國際貿易融資的概念與主要方式
國際貿易融資,是指企業在進行跨地區、跨國家的采購、生產及銷售等活動過程中的資金融通行為,其主體主要是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這是國際貿易融資不斷發展的結果,傳統意義上的融資主體則主要是各種進出口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形成之初,是指進行國際貿易往來的一方企業向對方企業提供的商業信用,如賒賬式銷售。然而,國際貿易企業并不是金融機構,其所具有的資金能力有限,可承擔的跨國商業信用多表現為涉及資金少、拖欠時間短的活動。隨著區域合作和國際貿易迅猛發展,跨國貿易金額不斷增多,進出口企業對貿易融資的需求逐步增大。由企業自身所提供的商業信用難以滿足國際貿易業務發展需求,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逐步成為進出口融資的訴求對象,由此現代化意義上的國際貿易融資得以形成。依據進出口企業對資金需求的期限不同,可將國際貿易融資分為短期、中長期兩種。前者的融資期限小于一年,重點用于企業暫時性、突發性的周轉需求,如押匯、貼現與提貨擔保;后者的融資期限則高于一年,用于幫助企業解決長期的或結構性的資金障礙,如出口信貸。
三、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存在的問題
(一)國際貿易融資的方式單一
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方式較為單一化,品種較少且功能不足。與商業銀行的多種融資方式相比,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仍限制于傳統的融資方式,以信用證結算與融資相結合為主要類型,尤其是間接融資。通常情況下,企業為拓展國際市場、開展跨國家合作,大多會開展商品的進出口業務,貿易融資需求隨之產生,融資方式包含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前者主要是指資本融資,即利用貨幣市場發行特定的商業票據等形式以達到資金融通的目的;后者則多限于債務融資,商業銀行或其他類型的金融機構向進出口企業提供的各種融資服務或中介服務。然而,與國際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貨幣市場并不完善,甚至存在風險較高、標準不統一、監管不善等問題,無法為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行為提供完善而優質的市場環境。因此,我國中小企業的國際貿易融資行為大多集中于間接融資。
(二)國際貿易融資的對象集中
為了保證資金安全和貸款金額的足額收回,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均將大型國有企業、大型成熟私企、外資企業等作為目標性服務客戶,而忽視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市場。與大型國有或外資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規模較小、人員構成不完善、經營管理經驗不足,在國際貿易往來中的競爭力相對較弱,因此,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出于風險控制觀念,不同意中小企業提出的融資訴求,即使愿意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也限定于資金較少且貸款期限不長的項目,同時會對該企業實施較為嚴格的資格審查和經過繁雜的申請手續。國際貿易融資的對象集中于大型國有企業和三資企業,這不僅使得具有更迫切資金需求的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更限制了我國進出口企業的多元發展與國際市場的開拓。
(三)資金供給后勁不足
我國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所能夠提供的融資額度難以滿足我國國際貿易業務發展的需求,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資金供給不平衡愈加凸顯。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是我國金融體系的兩大構成部分。商業銀行的資金力量雄厚,業務類型主要集中于企業融資與國際結算相統一,且融資時間較短、可流通性強、資金總額少的融資,這類融資活動安全性強、資金收回快速且具有較大的盈利空間。政策性銀行的資金力量較弱,重點投資于國家戰略指導下的、對我國國際貿易發展具有關鍵性影響的大型項目,其融資金額大、風險較低,如大型機械設備、高新技術產品等。由此可看出,我國可用于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資金并不充裕,商業銀行又不愿投入過多資金,所以必須發展其他安全穩定的資金來源,以為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提供支持。
(四)國際貿易融資的風險防范措施滯后
與國內信貸活動相比,國際貿易融資具有高風險、高復雜性等特點,因此,科學有效的國際貿易融資風險防范至關重要。然而,過往經驗表明,先進的風險評估方法與針對性較強的風險防范措施仍未得到貫徹落實,我國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在對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時仍沿用傳統的風險評估模式。以企業信用風險評估為例,我國大多數商業銀行始終采用以往的5C法,具體包含提出融資需求的企業的品質、資本實力、還款能力、抵押物和周期形式,忽略了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與國際貿易融資的特殊性。國際貿易融資風險防范措施滯后,不利于中小企業融資環境的營造和優化,也增加了中小企業貿易融資的難度。
四、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問題產生的原因
(一)宏觀政策層面的原因
1.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規保護
現階段,我國商業銀行與其他各種金融機構,面對中小企業國際貿易的融資業務主要包含國際金融票據、貨權貨物抵押、擔保等,其所包含的權利與義務應經過法律的明確界定。然而,我國法律法規卻相對缺位,有關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方面的立法滯后于現實需求,甚至一些專業術語并未納入我國法規體系,這明顯增加了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風險。
2.尚未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信用擔保制度
隨著市場經濟的繁榮發展,針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機構逐步增多,但由于起步晚、規模小,仍處于探索發展期。另外,此類機構大多設置了較高的準入門檻,部分中小企業無法滿足。
(二)金融體系層面的原因
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是引發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問題的主要因素。
1.中小企業融資行為缺乏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充分支持
商業銀行出于維護資金安全、機構穩定運行、降低貸款風險的考慮,形成了特定的風險偏好,將業務對象集中于大型企業,而忽視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或僅為中小企業提供時間短、金額小的融資服務。
2.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開展國際貿易融資業務時存在違規操作問題
我國國際貿易融資行為開始時間短、發展不完善,一些違規操作尚未有效避免。同時,由于銀行業務量迅速增多、銀行風險控制不嚴,相關人員套取資金的事件時有發生,不僅給銀行本身帶來經濟損失,更影響企業融資業務順利實施。
(三)企業自身層面的原因
除了國家宏觀政策和金融服務體系的原因外,中小企業自身實力不強也是導致其融資困難的重要因素。
1.中小企業規模小、專業化不夠,經營管理存在較高風險
中小企業大多是民營企業,其前身甚至是鄉鎮企業或家庭企業,缺乏專業人才,在企業的管理運行中較為隨意,責、權、利三者不清,股權分布也不明確。因此,中小企業設計形成的市場決策質量無法保證,存在較高的運營風險,若企業破產,為其提供融資服務的銀行即會形成信貸風險,這無疑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
2.中小企業缺乏穩健的財務支持
很多中小企業財務記錄混亂、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既降低了資金的使用效率,也不利于及時還款。
五、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問題的解決對策
(一)宏觀政策層面:建立法律法規和信用擔保機制
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難等問題,必須為其營造完善的宏觀政策環境。
1.建立健全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法律法規體系
我國立法機關應在積極分析并吸取國際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的基礎上,加強保障性法律法規的具體研究。立法過程必須充分結合我國市場經濟制度、基本國情、中小企業特點及國際貿易融資的風險性,為維護我國國際貿易穩定、拓展國際市場等,積極修整并完善已經的法律文件;同時,起草專門的融資法律法規,為我國中小企業國際貿易業務發展提供全面支持。
2.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信用擔保機制
全面的信用擔保機制可有效降低因中小企業外貿融資而引發的信貸風險,將風險防范的關鍵點設置于第二還款來源之上。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可加強宣傳,引入專業人士,積極構建地區信用擔保協會與信用擔保組織,繼而幫助金融機構規避信貸風險、提高中小企業融資的成功率。
(二)金融體系層面:強化金融支持和多元融資渠道
金融服務體系直接決定著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行為,應強化金融支持與多元融資渠道。
1.加大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國際貿易業務的融資支持力度
金融機構應積極轉變傳統觀念,從本質上扭轉對以往中小企業的片面認識。隨著我國國民經濟迅速發展和科學技術水平不斷提升,傳統的鄉鎮企業和個人企業已逐步轉變為具有多項高新技術和專業人才的現代化企業,其競爭力不斷增強、發展潛力巨大。因此,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應適當放寬服務范圍,強化對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的支持力度。
2.積極創新研發中小企業國際貿易融資產品,發展多元化融資渠道
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應開展有針對性地調查研究,以明確現階段中小企業的現實需求,為其提供科學有效的多種融資方式,如非信用證交易結算、票據貼現、打包貸款和福費廷業務等。
(三)中小企業層面:樹立風險成本意識和加強管理建設
中小企業應基于行業性質和自身特點,樹立風險成本意識、加強科學有效的管理建設。
1.加強風險意識教育和培養
進出口企業在開展國際貿易業務過程中應加強風險意識教育和培養,促進企業管理者、決策推動者、財務管理人員、一線員工等形成科學的風險成本觀念,并針對企業出口風險成本開展針對性的財務核算,以在最大程度上排除風險。
2.實施科學的管理
中小進出口企業應積極引進專業人才和經營理念,強化管理建設,減少與大型企業的差距。商業銀行與企業金融機構不愿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小企業競爭力不足、經營管理不善。因此,中小企業為獲得銀行信任和支持,必須實施科學的管理,促進自身的規模化和正式化發展。
六、結論
國際貿易融資問題作為當前限制中小企業發展和拓展國際市場的重要因素,并不是突發性的,而是長期存在的,更是內部因素與外部環境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結果,具體表現在政府宏觀政策、金融服務體系、中小企業自身。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中小企業國際貿易展現出巨大的潛力和強大的生命力。因此,我國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應積極轉換觀念、研發新的融資方式、完善法律法規、構建信用擔保制度,從根本上解決中小型進出口企業融資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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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致一 王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