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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法哲學其實哲學的一種,屬于哲學的范疇之內,在現代應該視作是一種時間哲學,哲學的本質不應該是脫離群眾的,無論是亞里士多德的哲學,還是馬克思的哲學,都是為了推動人類社會發展和進步而存在的。所以法哲學也不會例外,本為講述了法哲學的意義以及發展的過程和歷史,探究自然法流派之下的法哲學到底在當今的社會起到了怎樣的作用,做出了怎樣的貢獻。
【關鍵詞】法哲學;自然法流派;貢獻
其實,在一系列關于人類制度的探索過程中,法哲學一直是起到一定的主導作用的,法哲學即是本質,與實用法學之間是應然與實然之區別。
1法哲學的含義和歷史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概念在任何情況下都只是人類思維的工具而已。在概念運用與變遷的歷史中,“名”與“實”之間常常不能固定地一對一映射,尤其是,同一實質內容在不同時期常常會通過不同的術語來表達。因此,首先需要界定的是,就“實”的方面而言,我們所說的法哲學到底想指稱什么內容。依照法哲學家的通行觀點,法哲學作為正義的學說,是對“法應當是什么”以及“正確法”(RichtigesRecht)的探討。這一實質意義的法哲學的產生可以追溯至古希臘時期。惟彼時的人們并未采行“法哲學”這一概念,而是借由“自然法”的概念研究今日屬于法哲學的內容。在這一“自然法”概念沿用的近兩千年歷史中,自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至康德、黑格爾,其所研究的傳統法哲學本質上屬于普通哲學的基本組成部分,而非法學的基本學科。包括今天仍有許多法哲學研究者認同這一主張,即法哲學屬于哲學的分支而非法學的分支。第一次突破由康德完成。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學》一書的第一部分(主要內容為法哲學)中使用了“MetaphysischeAnfangsgrunderRechtslehre”的表述,直譯可以翻譯成“法律學說的形而上學原理”,即康德不再適用Naturrecht的概念,而使用了Rechtslehre(法律學說)這一概念。1839年,文科尼西(L.A.Warnkig)邁出了最后一步,他的著作冠以法的自然學說的法哲學之名。至此,今天廣泛使用的“法哲學”概念正是定型。由此,歐洲大陸也開始廣泛地地接納德國人創立的法哲學概念。中國最早也是采用了“法理學”這一用法。如京師法政學堂在其1910年編定的法律課程中就有法理學。直至今日,高等院校也多采用“法理學”而非“法哲學”的名稱。但我們的法理學并未承繼德國、法國等歐陸國家的法哲學知識傳統,在50年代以前,以英美法理學為重,之后則以蘇聯的“國家與法理理論”為主要內容,兼具法哲學和一般法理學的內容。
2法哲學的基本問題、目標和使命
法哲學本身的存在是有一定的價值和意義的,并且具有合理性的,它有著自己獨特的研究領域。其實他的范圍是針對于法的形而上學,解決的問題也就是法的本質,也就是法律為何的問題。法律之所以能夠解決問題是由于人賦予了法律一定的權力,那么,法律的存在就是人類生活的現實寫照,所有法哲學的問題也就是來源于此,法哲學是為了回答法律存在的價值而存在的一個哲學領域的內容,它在這個社會是伴隨著法律而出現的哲學理論。對于法哲學來說,它的基本問題就解決了法哲學研究的目標,也就定了法哲學存在的價值。目標就是問題的根本,也就是所有問題的根源,是所有目標的綜合指向,是工作任務的重要標桿,法哲學的目的和意義不是雙重作用的,但是確實合理存在的,對于法律的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的明確界限,在法哲學的領域都死有其自身的界定的,也就是根據。
3法哲學在現代社會的發展
3.1古代自然法思想傳統
在西方的傳統思想基礎上古希臘家是最早發現并運用自然法這個概念的,確定了自然法的范圍和領域,蘇格拉底探索哲學真理,推動哲學的腳步,使得哲學不再是懸在空中的感性,而是腳踏實地的理性。
3.2法哲學的應用
對于法哲學來說,具有五個顯著的特征:理性主義、個人主義、激進主義、分權主義和社會契約論。理性主義其實在某情況看似是一個十分正常的理論,但是它的覆蓋面并不是特別廣闊,比如在面對“安樂死”,“寵物保護法”等等這些用理性無法解決的爭議問題上就顯不出自身的價值了。個人主義顧名思義,其實這類似于表明個人英雄主義,在社會主義國家,也就是我國當代社會,其實是不太可取的,中國社會自古以來講究天下大同,以和為貴。法哲學認為,自然的權力是每個人天生就應該擁有的,任何人類政治階級都不可剝奪作為人的權力,激進主義便是這個意思。分權主義是由于社會逐漸發展,各種社會問題逐漸顯現出來,那么權力要分散,避免過于集中,西方的三權分立政策便是基于此而產生的,避免一個人或者是一個機構擁有過于集中的權力。社會契約論在現代社會還存在著一定的爭議,因為國家的政策不同,所以社會契約論并沒有一個很好的統一成果。
4結語
非神學的自然法學是以繼承和發展古典自然法學說為特征的現代自然法學派。富勒是該學說的主要代表人物。富勒批評實證主義,認為法是使人類的行為服從規則治理的事業[1],具有道德性。法的道德性有兩個方面,即“外在道德”和“內在道德”。
作者:常亮 單位:吉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