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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治理現代化政治學論文
[摘要]在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政治學原理課程所擔當的責任是加深學生對國家與社會的理解和關懷,其教學的主要內容和目標是引導學生從國家治理的角度理解政治學的核心概念和理論范疇,培養學生的政治意識和政治能力,這是政治學原理課程教學改革的基本方向。在此改革方向指引下,政治學原理課程教學改革實施策略如下:創設教學的問題導入,激發學生探究國家與社會問題的興趣;開展教學主題的原著研讀,培養學生對國家與社會的政治意識;鼓勵學術問題的自主研究,提升學生在國家與社會層面的政治能力。
[關鍵詞]國家治理現代化;政治學原理;教學改革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改革總目標進行了嶄新定位,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1]。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和政治文明進步的指向針,對整個中國的現代化進程具有深遠的影響。這一全新的政治理念是黨和國家對社會政治發展規律和執政規律的新認識,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階段的重要理論標志,它為中國的政治學研究提供了新的理論視野和研究途徑。這也表明國家對政治學原理這門面向高等院校政治學和公共管理等專業的基礎課程必將提出新的要求,政治學原理課程的教學改革勢在必行。
一、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政治學原理課程教學改革的現實意義
政治學作為研究人類政治活動規律的科學,具有很強的理論性和實踐性。而政治學原理作為專業基礎理論課,是政治學和公共管理等專業學生掌握政治學基本概念和理論范疇、訓練政治思維的“敲門磚”,因此,學習它必須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基本概念、范疇是學科的基礎,也是理論思維的基礎,從整體上把握學科的理論框架是學習政治學原理的前提條件。但是,要真正做到融會貫通、學以致用,切實提高運用理論來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就需要善于向實踐學習。學生要立足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實踐,把所學的政治學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積極參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實踐,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國家治理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在新時代的政治實踐,也是學好政治學原理的最新課堂。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核心價值目的就是實現“善治”,即“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新穎關系,是兩者的最佳狀態”[2]。它包括一系列的價值體系:民主、法治、平等、公正、和諧、責任、參與、透明、回應等。基于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宏觀背景和善治的價值目的,政治學原理這門課程所擔當的責任不僅是激發學生對政治的學習興趣和傳授政治學的基礎知識,而且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對國家與社會的政治關懷,讓學生思考國家和社會如何達到善治的理想狀態。因此,在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對政治學原理這一課程進行教學改革,引導學生在學習政治學基礎知識的過程中注入對國家與社會的理解和關懷,有助于學生把專業學習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和國家發展的宏偉目標緊密聯系起來,為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建設和政治發展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國家治理現代化背景下政治學原理課程教學改革的基本方向
(一)教學目標
糧食政策政治學論文
1糧食政治學屬性是預測政策效果的依據
糧食政治學屬性反映了糧食同社會權力相互作用時的內涵,而政府制定的糧食政策所引發的各種政治現象也決定于這種內涵。因而,糧食的政治學屬性從根本上決定了政策施行可能帶來的政治效益。
2如何用政治學屬性評價糧食政策
2.1政治學屬性為評價糧食政策提供合理的參考系
寬泛而論,評價體系的科學與否主要依賴以下幾點:第一,評價廣度,即能夠評價的政策范圍;第二,評價深度,即評價過程對標準的依賴程度,是否做到了緊密切合標準;第三,評價效度,即評價的結論能否為以后再評提供參考。
2.2政治學屬性之下糧食政策優劣的標準
2.2.1糧食的政治學屬性揭示
生態文明建設政治學論文
一、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對馬克思主義生態思想的豐富與發展
結合中國實際提出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極大的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生態思想。中國共產黨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總結出了生態文明的概念,將生態文明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由原來的政治、經濟、文化三位一體,發展成為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五位一體,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基礎內容,這是對馬克思主義生態思想的重要理論創新。在生態文明建設策略方面,中國共產黨提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這是對馬克思主義生態思想在社會實踐方面的具體化,著眼點在于經濟、社會、人口、資源、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同時提出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方針,鼓勵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產業,在發展先進生產力的基礎上解決生態問題,豐富了馬克思主義關于運用一切文明成果解決人與自然關系問題的理論。
二、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對中國傳統文化的繼承與弘揚
我國的傳統文化歷史悠久、博大精深,傳統文化中關于人與自然關系的描述對今天進行生態文明建設依然具有積極意義。我國自有歷史記錄以來就是典型的農耕社會,與游牧生產方式相比,以農業為主的生產方式使人與自然的聯系更加緊密。早在春秋時期,老子就在《道德經》中強調“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希望人能夠盡量少地干預自然,尊重自然規律,效法天地。此后戰國時期的荀子則在《荀子•王制》中提出“天之所覆,地之所載,莫不盡其美,致其用”的思想。這種“制天命而用之”的理論認為人們應當掌握自然變化的規律,順應自然的變化,利用人的能動性去改造自然,而不是盲目地崇拜自然,期待自然的恩賜。但無論是改造自然還是崇尚自然,我國古代傳統文化都一致強調“天人合一”,即自然與人關系的和諧,《易經•乾卦》就有“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和其名,與四時和其序,與鬼神合其兇吉,先天而天弗為,后天而奉天時”的說法。公認最早提出“天人合一”思想的當屬宋學家張載,他說:“儒者則因明致誠,因誠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學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遺人。”理學集大成者朱熹進一步提出“天人一理”說法,將人與自然統一起來,認為萬物都有道德權利,人應當對萬物負有義務和責任。除了在思想上強調“天人合一”外,我國古代的律法也十分重視生態保護。據《尚書》記載,“帝舜曾任命九官二十二人”,其中就有管理山林鳥獸的“虞官”與“衡官”。《禮記》載:“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殺蟲胎,夭飛鳥,毋弭母卵,仲春之月,毋竭川澤,毋漉波池,毋焚山林。”將生態保護的限制具體到了各個月份。到了秦代,關于生態保護的律法進一步發展,云夢澤出土的秦簡《田律》規定:“春二月,毋敢伐樹木山林及雍堤水,不復月,毋敢業草為灰,取生荔,?卵?,毋毒魚鱉,置肼罔,到七月而縱之”。至唐代,生態保護的立法已經基本完善,例如《唐律•雜律》規定:“諸棄毀官私器物及毀伐樹木,稼穡者,準盜論。”明與清都沿用《唐律》,清代還設立專司水事的都水監,制定圍獵、管理林木的條例,對隨意砍伐者予以刑罰。這些逐步固定、完善的立法,體現了我國傳統文化中的生態倫理觀念。
三、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題中應有之義
十八大報告指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依據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總布局是五位一體,總任務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和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其中五位一體的總布局包括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這一理論創新表明,經過長期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實踐,中國共產黨已經充分意識到生態文明建設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當前我國經濟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因為環境問題而導致的社會矛盾時常見諸與報端,這些社會問題不僅嚴重制約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對社會秩序的穩定構成了危害。實踐證明,缺少生態文明建設,沒有良好的生態條件,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根本無從提起,廣大人民不可能擁有高度的物質享受和精神享受,社會建設、政治建設就會停滯不前,最終會因為生態危機而陷入混亂。因此,生態文明建設是“五位一體”布局的基礎,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存在和發展的前提。同時,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社會主義本質要求的體現。社會主義的本質在于解放、發展生產力,消滅剝削,消除兩極分化,最終達到共同富裕。這一本質是建立在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矯正之上。以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為代表的西方工業文明盡管促成了生產力的大幅提升,但資本無限制的逐利欲望加劇了對自然資源的掠奪,破壞了人與自然的合理物質交換,造成生態異化和勞動異化。因此,馬克思主義生態思想認為,要重新規范人與自然的關系,解決生態問題的根本措施在于變革生產方式。馬克思指出,只有超越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才能改變人與自然關系的異化。在今天以工業文明為導向的社會中,不斷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也越來越嚴重,很多有識之士已經看到工業文明的前途必然是生態文明,但資本主義追求利潤的貪婪本性與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的生態文明有著根本性矛盾。未來生態文明社會的生產關系必然是非資本主義形態的。社會主義生產方式是對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超越,社會主義強調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一致,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必然是社會主義本質要求。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在吸收前蘇聯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與教訓基礎上的必然選擇。前蘇聯生態環境問題的主要表現包括資源浪費嚴重和生態環境惡化。自20世紀60年代開始,前蘇聯就面臨著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大量湖泊萎縮,大片森林被毀,各大城市空氣質量很差,主要農業區土地沙化,等等。尤其是1986年切爾諾貝利核電站泄漏事件,更是貽害無窮。前蘇聯出現的生態問題表明了忽視馬克思主義生態思想的嚴重性。結合前蘇聯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的經驗教訓與當前建設生態文明的世界潮流,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實踐中,一定要努力學習和運用馬克思主義生態文明思想,充分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將生態文明作為社會主義建設的根本目標。
四、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國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義不容辭的國際責任
安全治理邏輯轉換風險政治學論文
一、國家安全治理邏輯轉換
1.治理目標:維護政權穩定———維護整體安全。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一直牢牢抓住“改革、發展和穩定”這三個核心任務不放,從而實現中華民族快速穩定發展。但在目前新的國內和國際形勢下,隨著恐怖主義、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風險等世界性安全問題凸顯,使得我們不得不將另外一項重要任務提上議事日程:安全。這一任務的增加,就給國家安全目標的轉變提出了新要求:由維護政權穩定轉向維護社會整體安全。在維護政權穩定目標指引下,國家政權穩定是國家安全治理的核心任務,這也就意味著為了維護政權穩定可能犧牲其他方面安全治理。新國家安全觀提出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11個方面的國家安全治理內容,如果說以維護政權穩定對應“政治安全”,那么這么多年來,我們在其他幾個各方面都不同程度存在偏廢現象。但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的提出使我們認識到,不管在理論還是在實踐層面,現有僅僅重視政治安全和政權穩定的做法存在明顯不足。比如當因環境污染出現云南宜良興隆村、江蘇省鹽城阜寧縣洋橋村、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廣豐村、廣東省翁源縣上壩村和四川省遂寧市蓬溪縣廣門橋村等癌癥病人和癌癥種類多現的“癌癥村”時,如果因此導致民眾上訪或者群體性事件,那么在維穩目標指引下,安全治理更多關注的是如何對上訪和群體事件進行治理,而很少會關注環境安全治理;由于維穩目標并沒有將社會安全作為重點,導致社會安全治理方面措施不健全,當出現類似“7•15”新疆暴力恐怖事件和“3•1”昆明火車站恐怖暴力事件時,我們缺乏預防和遏制暴力事件的有效手段,從而導致社會安全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和社會財富損失的出現。很顯然,針對當前嚴峻的安全形勢,現有的安全治理目標已經無法滿足需要,國家安全實踐給安全治理目標的轉換提出了新的要求。無法想像整天生活在死亡和恐怖威脅之下的政府和民眾可以正常地進行社會生活和經濟生產活動,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整個社會全方位安全作為基本保障。因此隨著國家安全治理邏輯的轉換,國家安全治理目標由維護政權穩定向維護社會整體安全轉變勢在必行。國家安全治理目標轉變體現在兩個層面:一個是安全治理范圍的延展,將安全治理目標對象由“影響穩定因素”擴展到領土范圍內所有可能制造和分配風險的人員、機構和物體。另一個是受益群體的擴展,將安全治理的受益群體由原來的政權機構擴展為全體社會成員和領土附著物。因此這一目標轉換進程可以被看作是我國社會治理方面的巨大進步。
2.治理取向:防止社會暴亂———維護社會安全。
“防止社會暴亂”強調維持平穩政治秩序,會將正當維權與人數聚集的大規模群體性活動都視為對社會與政治穩定的挑戰;這種剛性維穩或者壓力維穩取向,通過“壓力體制”將維穩任務在政府間層層下壓,導致政府對民眾權利損害之后的二次損害的出現。同時,這不但使得政府政績考核功能異化,也因為安全治理成本巨大造成大量公共資源和公共財政浪費。最為嚴重的是,這一安全治理取向導致政府對民眾正常利益訴求的無視甚至打壓,容易激發民眾對黨和政府的不滿情緒,激化政府和民眾之間矛盾,醞釀更大政治風險,從而陷入一種惡性循環無法自拔。因此,這種安全治理取向被看作不經濟、不安全且不可持續,其向維護社會安全取向的轉變勢在必行。“維護社會安全”的治理取向可以從三個層面來理解:首先,這一治理取向對民眾正常維權行為進行重新定性,面對社會組織活動,關注其動機和行為,只要不危害公共安全或挑戰政權穩定,就不必視其為威脅。其次,將安全保護的對象由政府機構和政黨機構擴展到全社會范圍,從而反過來對政府侵害民眾的行為開始加以重視,國家安全治理向“社會本位”回歸。再次,這一轉變也使得原來政府與民眾兩者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因為共同面臨的安全問題而淡化,社會全面風險的產生將所有社會成員凝聚成一個整體。可以看出,各類社會群體與國家政權的關系處于不斷調整之中,社會成員和社會機構的重要性慢慢凸顯出來,而且國家安全治理取向從“防止社會暴亂”向保護“社會整體安全”轉變與整個人類社會現代化大趨勢具有一致性。
3.治理群體:社會弱勢群體———社會強勢群體。
國家安全治理邏輯轉型的另外一個過程是安全治理群體由“弱勢群體”向“強勢群體”轉變,主要體現為以下兩個層面:群體間轉變:“穩定破壞者”向“安全破壞者”轉變。維穩邏輯之下,國家安全第一目標是政權穩定,所以任何影響政權穩定的社會行動群體都可能會成為重點防范的治理對象,這其中以“上訪者”最受關注,地方政府政績考核中對上訪進行一票否決,從而導致地方政府和上訪者之間“上訪”與“截訪”博弈不斷上演,不但導致了“職業上訪者”和“謀利型上訪者”的產生,也使得北京安元鼎之類的“黑監獄”也層出不窮。政府和群眾之間的關系嚴重對立,上訪者與政府之間的關系以“恨”和“怕”為主調,從而有了在上訪中死亡的錢云會和維護利益未果而爆炸政府的錢明奇,有了“被精神病”的武鋼職工徐武、中石化職工陳炎盛、河南漯河村民徐林東和十堰市民彭寶泉等。顯然,把安全治理的對象群體選擇為上訪者等弱勢群體,政府越是維穩,越是不穩,其效果往往是南轅北轍。但是在維安邏輯之下,任何團體和個人安全都成為整個社會關注的對象,整個社會的安全與政府政治穩定安全變得同等重要。在恐怖事件面前,不管是新疆7•15暴力恐怖事件,還是喀什地區的多起恐怖案件以及天安門廣場的金水橋爆炸恐怖事件,受害者是不分官員與群眾的,甚至警察和軍人都成為危害對象。各種風險事件抹平了人們之間地位差異、職業區分和性別區別,同時也使整個社會將矛頭統一指向了風險和危害的制造者。這些都迫使安全治理對象群體不得不由穩定破壞者群體向安全破壞者群體的轉變。群體內轉化。就風險制造與轉嫁而言,弱者和強者的角色和地位可以互相變換。那些從財富占有、社會地位和社會名望等標準來判定為“社會弱勢群體”的人群,在風險與安全領域可能會轉變為風險強勢群體。比如個體性暴力恐怖事件中的馬加爵和楊佳等,如果從財富占有角度而言,馬加爵與被他殺害的學生相比,屬于財富占有上的窮人和弱者,但是從暴力風險制造者角度來定義,馬加爵的角色立刻轉變為風險強勢者;楊佳與被他殺害的警察相對比而言,在權力占有上處于弱勢地位,但當他拿起手里的屠刀進行風險制造時,就立刻變成風險強勢者。可見,強與弱并非一成不變的范疇,隨著風險形勢的變化,強弱之間的角色變換可能隨時隨地發生,這就要求我們想方設法順應群體間轉化的趨勢,抑制這種群體內轉化的可能,以提高安全治理成效。
流域水環境政治學論文
一、問題分析
太湖流域的水污染治理工作早在多年前已經展開,無論從當初的末端治理達標排放、再到總量控制、以及后來水體的生態修復,以及相關的沿湖落后產能的淘汰及產業的整體升級,甚至是“無錫藍藻”事件所伴隨而來的全流域兩省一市的“治太風暴”。上述舉措均未能從根本上扭轉太湖流域水體嚴重污染的局面。是技術層面達不到嗎?不是,目前我國的水處理技術已經達到國際水平;是治污的經濟能力還不具備嗎,也不是,太湖流域人均年產值已達4.7萬元,已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進入了工業化的中后期。說到底,太湖問題既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經濟問題,歸根結底是政治問題。是我們的發展觀、以GDP數字為核心的干部考核機制,部門之間條塊分割、缺乏有效溝通的行政體制,流域內各地方政府之間畫地為牢、各自為政等諸多體制機制最終導致了“公地悲劇”在太湖的上演。說到底,太湖流域水環境問題歸根結底是我們的地方政府職能不清與流域管理體制不完善以及不甚科學的干部考核提拔機制。具體來講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縱向方面:建國至今,…我國按水系相繼成立了七大流域管理機構,…即長委、黃委、淮委、海委、珠委、松遼委、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流域管理局作為代表水利部行使太湖流域水行政的主管部門,隸屬于水利部,駐上海市,行政級別副部級,性質上是水利部的派出機構,而環太湖各市相應設置的太湖局,在機構設置上屬當地水利局下屬二級局,與上海的太湖流域管理局間屬業務上的監督指導關系,而非垂直管理的直接領導關系。經費保障上依靠所在市、縣財政撥款,大多與水利局合署辦公,一把手僅為當地水利局的黨組成員,在水行政管理中難以剛性行使權力,同時由于行政經費保障依靠當地政府撥款,因此,當流域公益與地方利益沖突時,在地方政府的財權、人事權的影響下,其流域管理職能將受到地方政府的影響而無法全面施展和履行;橫向方面:我國的涉水事務實際上實行的是分部門負責制,不僅和各地水利部門有關,環保部門、城建部門、交通部門、地礦部門和衛生部門都承擔了一定的水污染防治職能。例如,水污染的監測屬于環保部門管,流域管理屬于水利部門管,流域建設屬于建設部門管,水上運輸管理屬于交通部門管。由于各部門間條塊割裂、專業性非常強,隔行如隔山,不同工作類型部門間的信息交流門檻較高,信息權力以及信息孤島的存在容易產生部門利益和部門本位主義。同理,太湖的開發利用和保護涉及江浙滬三地及其環保、水利、漁業、交通、城建等部門,各地太湖局與當地環保、城建、交通、漁業等部門的職權交叉和分割,不僅容易造成政出多門,而且容易造成推諉扯皮現象的發生。各地各部門大家都說在管太湖、都管不了太湖、都不愿對太湖負責。我國實行“分灶吃飯”的財政體制,即各級政府負責的事務主要靠自己的財政收入來支撐,為了轄區內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快速發展,地方黨政領導必然特別看重經濟增長,加上至上而下的壓力型指標攤派體制,對政府官員唯GDP是問的績效考核制度便漸漸確立起來。正由于以GDP增長為主要指標來考核各級政府官員,地方政府官員的晉升遂與當地GDP增長形成正相關關系,以致演化為不言自明的官場規則,從“數字出官”到“官出數字”惡性循環,為了在任期內弄出點成績來,一味追求GDP,盲目投資、亂上項目,“撈到手里就是錢、撈到職位就是權”,再加上頻繁的官員區際調動和交流的因素,更使得官員在經濟發展中急功近利,尋求短期經濟行為而往往置環境資源條件于不顧;再者,在整個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本流域的各行政區“行政區經濟”明顯,行政區間畫地為牢、各自為政,伴隨而來的是地方保護主義,本區各地方政府往往只從自身的利益考慮出發,為了本行政區經濟的發展,往往置下游及其他政區的利益于不顧。地方領導為了求政績,急功近利,甚至把“發展是硬道理”當做污染環境的擋箭牌,而環保部門作為地方政府的職能部門,環保工作抓的太緊可能會因影響了發展大局而被“問責”,環保部門在進行環境執法時,還要看地方政府領導的態度。流域地方政府的地方保護行為乃是當前流域水環境敗壞和保護不力的現實癥結所在,而糾治這一行為關鍵是要建立一種地方利益的表達與平衡機制,地方政府有權提出自己的利益訴求,在流域管理中地方政府有權參與流域管理機構的議事,遺憾的是我國當前流域管理機構恰恰缺少地方政府的共同參與,可以說是沒有委員的委員會,因而,議事、協調和仲裁能力均不強。
二、對策初探
2.1理順縱橫關系,實現流域管理一盤棋
針對太湖流域跨兩省一市行政區劃的特點,加之目前分權式改革造成地方保護主義抬頭、地區間惡性競爭進而導致流域環境持續惡化的現象,以及目前各級太湖局靠地方財政吃飯而受其約束的現狀,筆者建議強化中央政府主導的科層型協調機制來理順目前流域的管理體制和關系。建議提升太湖流域管理局的行政級別,作為流域監管的主體,該機構也應當具有足夠的權力,不然不足以應對目前的嚴峻形勢。建議該機構直屬于國務院,不歸任何部委管轄,同時由事業單位升格為行政機關,經費方面納入中央財政預算并由中央直接劃撥,并直接對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仍駐上海市,以便實地開展工作。行政級別相當于部級,與流域兩省一市平級對等,以便與各方協調解決、對話協商。同時建議改變目前各地太湖局作為水利局下屬二級局的現狀,將機構性質升格為行政機關,并由升格后駐上海的太湖流域管理局實行垂直領導,經費由總局方面予以保障,人事方面由其任命,直接對其負責。通過實行垂直管理,能夠脫離目前屬地管理中地方政府的行政管理框架和束縛,體現垂直性和單一性,實現“流域管理一盤棋”。最后可以考慮授予其準司法權,對流域管理及流域水環境保護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有制止、處罰權,包括強制執行、拘留、罰款的權力。鑒于流域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建議借鑒大部制改革的經驗,從而扭轉目前“政出多門”、“推諉扯皮”的現狀,做到權責明確。筆者建議保留目前各級太湖局的原有職能職權,同時將流域各級水利部門、環境部門、衛生部門、建設部門、農業部門、林業部門、交通等部門的涉及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管理及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職能移交給重組后的各級太湖局,由其統一行使上述各有關部門原有的關于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方面的職權,從橫向水平上解決原來水資源管理方面的部門分割、職權重疊問題。這里最重要的是整合環保部門和水利部門之中對水資源管理方面的職權,水量和水質是水資源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將這兩個部門中具有法規制定、執法和監督等不可分割的職能都劃歸各級太湖局,并由總局實行垂直領導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統一規劃,以實現全流域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調度。從而實現從目前“多龍管水無水吃”到“一龍治水水長流”的轉變。在理順上述縱橫層面流域管理體制之后,建議在流域層面建立由“兩省一市”代表參加的定期議事、協商制度,以期為地方利益的表達與平衡提供場所,同時也有利于流域層面的科學決策,并將定期議事制度定為長效機制來執行。
3.2轉變舊理念,順應新常態,謀求新發展
GDP是反映經濟走勢的重要指標,但它沒有扣除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所造成的損失,經濟產出總量增加的過程,往往也是自然資源消耗、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過程。針對目前太湖流域的水環境形勢,筆者倡導在本流域構建綠色GDP考核體系,首先由國務院牽頭組織對綠色GDP考核相關法律體系進行研究與建設,在具體實行前,統計部門應先把環境、資源、生態等的基礎情況登記備案,在對各級政府的考核時,尤其是經濟指標的考核,必須重視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的內容,既考工又考環,并將現今的環境質量各指標與原指標做對比分析;對各級政府領導任職時的各項環境指標記錄備案,離任或屆滿時增設環境審計一項,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環境保護不力、造成重大污染的實行“一票否決”,對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檢察機關應利箭出鞘,以刑法為武器,將其繩之以法。著力實現由GDP考核為核心、增長優先的“黑色發展”向全面均衡的“綠色發展”轉變。
資本論手稿政治學論文
一、商品交換世界的“價值”與現代人生活的“規訓”
對“現代世界如何誕生”的思考實質上是理解當前人的存在方式的基本前提,而對這一問題瑪麗•伊萬絲側重于從“技術”層面給予回答,麥克法蘭則除了技術之外,看到了人們對“財產權的態度”以及“對利潤最大化、對積攢財富和花費財富的態度”是其中最為“核心之處”。但是,在現代世界建構過程中,人們怎么會成為“心甘情愿”的參與者?換句話說,人的存在方式、價值觀念如何能夠同步于這一建構?福柯的“規訓政治學”顯然有助于我們介入其中加以擴展思路。福柯曾用“酷刑到規訓”來勾勒現代世界“支配人體的技術”的改變,即不再是“增加人體的技能,也不是強化對人體的征服,而是要建立一種關系,要通過這種機制本身來使人體在變得更有用時也更順從”,這是一種新型的“政治解剖學”。它的意圖在于“規定了人們如何控制他人的肉體,通過所選擇的技術,按照預定的速度和效果,使后者不僅在‘做什么’方面,而且在‘怎么做’方面都符合前者的愿望”。這就是說,通過“技術”使得人們成為了“聽話”的人,“規訓”也就達到了自我實現而不是“強迫”的效果。福柯將這種思考歸功于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論述,他認為,“馬克思在幾個地方強調了勞動分工問題與軍事戰術問題的相似性”,“這樣就出現了一種必須用紀律來滿足的新需求:建造一種機制,應能通過其各基本構成因素的協調組合而達到最大效果”。但是,對于紀律以及商品世界中紀律以哪些形式得以鋪展并未引起學術界太多的重視。實質上,“價值”概念在《資本論》及其手稿中正是作為現代人生活的“規訓”(Discipline)之一種形式,馬克思由此開啟了“規訓”的政治哲學思考。
1.“價值”概念成為人的勞動乃至人的生存的“規訓”手段。
在馬克思看來,價值不同于商品可感覺的粗糙的對象性,在價值的對象性中,“連一個自然物質原子也沒有。因此,每一個商品不管你怎樣顛來倒去,它作為價值物總是不可捉摸的”。價值不是一個“實體”,而是一種關系,“被設定為交換價值的產品,本質上已經不再被規定為簡單的產品;它被看作和它的自然的質不同的質;它被看作是一種關系”。價值只有在對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雙重揚棄時才呈現出來,一本書既可以用來讀(使用價值),也可以用來換一塊面包(交換價值),但是,讀和換是隔離的,不能合為一體。交換關系的完成需要“產品把自己看作是一定量的一般勞動即社會勞動時間的實現”。對此,我們不妨再以宮川彰舉的例子來說明,人民辛勤地用汗水耕種,收獲了具有使用價值的蔬菜,但是作為商品出場時,就存在了一個被市場、被“價值”評判的過程,如果不能滿足條件,這些蔬菜只能腐爛處理,“最終元兇就是價值關系”。這種“價值關系”成為了衡量人的勞動的尺度便一目了然,“私人勞動的獨特的社會性質也只有在這種交換中才表現出來”,每個私人勞動者自身的勞動是否有“價值”并不在于自身,而必須交由“市場”裁定,從而“價值”在商品生活中不再是一種逼迫,而成為了一種自覺的勞動取向,實現了“規訓”人的勞動。進一步講,私人勞動與私人勞動之間的關系表現為“人們之間的物的關系和物之間的社會關系”,從而也“規訓”了現代人的“商品化的存在方式”,即人與人之間的真實關系被展現為物與物之間的關系,人與人“分離”了。
2.價值概念的抽象性成為“人受抽象規訓”的存在論基礎。
我們知道,依據福柯的意思,支配人的方式從一種“外在的”通過技術化處理成為一種自覺自愿的內在的“抽象力量”。馬克思也正是通過“價值的四種形式”展現了現代世界是如何走向“抽象”的。價值具有“可感又超感”的特征,這種超感性只能通過另外一種商品體表現出來,最終在貨幣那里完成了整個商品世界的抽象過程。抽象世界(貨幣)發生的第一個階段是個別的或偶然的價值形式,20碼麻布=1件上衣便是這種形式的最重要特征。第二步是把1件上衣置換為10磅茶葉,2盎司金或其他等等,這是擴大的價值形式。第三步,則是對第二步的一種“顛倒”,各種不同質的商品體能夠展現為“同一商品體”,這一步至關重要。因為,這里對于“等同性”作了強調,馬克思批評亞里士多德所認為的“不可能在質上等同”,因為他“缺乏價值概念”。也就是“一切勞動都表現為等同的人類勞動,因而是同等意義的勞動”。顯然,能夠將各種商品世界中出現的物(Sache)等同起來在第四步,即貨幣形式中完全借助“抽象”(貨幣)實現了。馬克思正是在價值形式的“歷史性”層面上告訴我們貨幣是怎么來的,實質上是告訴人們,現在完全被一種“抽象”統治(規訓)著。這就類似于一個人在衡量自身的價值、社會屬性的時候,往往以某種“身份符號”作為自己的標準一樣,經濟生活中的價值概念的表現本身就具有此種高度的抽象性,這也是馬克思所說的人們受著資本、權利與形而上學抽象統治的基礎,沒有經濟生活,當然為商品經濟保駕護航的權利、形而上學的觀念也無從談起。
3.價值概念維度中的“剩余價值”揭示了現代世界“規訓”的根本秘密。
大學變遷政治學論文
一
上個世紀80年代初,在對高等教育恢復和重建基礎上,中國政府開始了以“分權”為主要內容的高等教育改革,希望通過分權改革,來賦予高等教育機構充分的自主權,減輕政府的負擔,同時也釋放高等教育機構的內在活力,為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1985年,我國頒布了《中共中央關于科學技術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共中央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這兩個決定的頒布,意味著中國政府開始對大學放松政治控制,是簡政放權改革的重要環節。《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指出,“當前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關鍵,就是改變政府對高等學校統得過多的管理體制,在國家統一的教育方針和計劃的指導下,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加強高等學校同生產科研和社會其他各方面的聯系,使高等學校具有主動適應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積極性和能力。”分權改革使得我國大學獲得了充分的自主權,我國大學“有權在計劃外接受委托培養學生和招收自費生;有權調整專業的服務方向,制訂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編寫和選用教材;有權接受委托或與外單位合作,進行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建立教學‘科研’生產聯合體;有權提名任免副校長和任免其他各級干部;有權具體安排國家撥發的基建投資和經費;有權利用自籌資金,開展國際的教育和學術交流。”更為重要的是,我國政府嘗試開始逐步取消對大學生統一分配的制度。1985年前后,國家統一分配制度開始變動,部分學生可自由找工作,大學教師也可在大學之間自由流動。從政治控制的角度上說,分權改革的實質是弱化了國家對大學的控制,標志著中國政府在意識形態上、組織上、人事上給大學放權。這種放權有利于給大學發展提供空間,也為大學提升自身的競爭力提供了資源,使大學能履行好學術研究、人才培養和社會服務的責任。從實踐層面看,任何改革所帶來的收益并不是一勞永逸的,任何改革在帶來一定社會收益的同時,可能也會產生一定社會風險。這種對大學的“分權”改革,隨著時間的流失,也蘊含著某種危機。“分權”改革在提升大學自主性的同時,也弱化了政府對大學的控制力,這種弱化對于轉型中國而言具有破壞意義。隨著大學自主性的增強,大學有更多資源發出對政府更多批評聲音,傳播不同于主流意識形態的政治社會思潮,培養一批倡導思想自由的人才,導致國家治理的危機,出現八九政治風波挑戰國家權力。
二
90年代以來,中國政府開始反思80年代初以來的大學政策,反思這些政策與國家治理危機出現之間的關系,中國政府的大學政策由“分權”轉向強化“控制”,呈現“集權”趨勢。加強思想領導成為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發展的一條線索。通過對政治風波的反思,我國政府意識到,必須加強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學校要把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堅持社會主義的辦學方向和德智體全面發展的人才培養標準。具體說來,“要發揮高校社會科學教學、科研方面的優勢,積極推進馬克思主義理論課和思想政治教育課的教學改革,改進馬克思主義、思想的教育內容和方法,結合當代中國的實際,組織學習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加強對青年學生的愛國主義、國情、近現代史教育,弘揚優秀的民族傳統文化,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促進學生逐步樹立科學的世界觀和為人民服務的人生觀,培養新時期的創業精神,堅定社會主義信念。”與此同時,要遵循教育“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轉變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觀念,調整和優化課程設置和教學內容,建設一批在全國有較大影響、水平較高的優秀教材和課程。加強政治領導成為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發展的一條軸線。黨的領導職能,是指黨對階級、群眾、軍隊、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各種經濟文化組織等實施領導的職責和功能。黨的領導首先是政治上的領導。政治領導就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領導,即黨的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是在政治上、大政方針上指導國家生活。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黨對高校的政治領導得到加強。具體說來,在高校發展中,要堅持黨管方向、管全局、管干部、管人才以及黨要管黨的原則,要充分發揮黨在高等教育發展中的規劃作用和指導作用,領導相關部門制定高校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提升黨的領導力。加強組織領導成為上個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發展的一個重要主題。組織建設是思想建設能得到順利推進的保證。具體來說,高校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政治核心作用、團結核心作用、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緊密圍繞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推進學校改革與發展、教學與科研等業務工作的實際來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要保持穩定的政治局面,創造一個積極的思想輿論環境,加強領導班子建設,首先是學校黨委要真正成為學校堅強的領導核心、政治核心和團結核心。除少數學校經批準繼續進行校長負責制試點外,多數學校要繼續執行和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要加強后備干部的選拔培養工作,逐步形成年齡上的梯次結構,黨委要重視并切實抓好領導班子成員的思想作風建設,黨政領導成員特別是書記、校長要堅持帶頭學習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和思想,著重學習鄧小平同志關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使領導改革與建設的整體水平不斷提高。
三
整體而言,上個世紀80年代,是中國政府對大學政治控制弱化的過程,大學在實現自治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帶來了國家治理的危機。為了應對這種危機,中國政府在上個世紀90年代初期加強了對大學的政治控制,以維護政治穩定。政府向大學“分權”的改革,有著其內在邏輯。具體說來,政府向大學“分權”,是政府減輕自身負擔的內在要求。對于任何政府而言,其擁有的公共資源都是有限的,其面臨的施政任務卻是十分復雜的。政府向大學分權,減少對大學的直接控制,遵循的是減輕自身負擔的“經濟邏輯”。政府向大學分權的過程,實質也是政府減輕自身財政負擔的過程。改革開放后我國高校所進行的分權改革,其實是我國政府簡政放權改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向大學“分權”,遵循的也是“政治邏輯”,分權的改革更有利于政府施政目標的實現。改革開放以來,績效合法性成為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支點。改革邏輯一再證明,政府績效合法性的提升,離不開高校作用的充分發揮。這不僅體現在高校為政府改革提供智力支持,為社會經濟發展培養高素質人才,而且也體現在高校的改革對其它領域的改革起著示范和輻射作用。如果政府對高校管得過嚴,統得過死,那么,高校發展必然缺乏活力。因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政府啟動的分權改革,服務于我國政府的施政目標。政府向大學分權,還遵循一定“文化邏輯”,政府向高校分權,是我國文化繁榮的重要前提。因為分權改革賦予了高校自主性,而自主性賦予高校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大學是學術研究和知識文化創新的場所,學術研究和知識文化創新需要學術自由,而政府分權改革對于改善大學學術研究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實踐表明,“分權”改革是有收益的,同時也是有代價的,因而“分權”改革必須有底線。“分權”改革的首要代價是它在賦予高校自主權的同時,也提升了大學挑戰國家權力的可能性。在現代國家,高校是文化權力的一個重要中心,在一定程度上掌握著社會的話語權。分權改革的一個后果是它給賦予高校自主性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黨在思想文化領域的領導權。“分權”改革的另一代價是它在賦予高校發展動力的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高校之間的惡性競爭,這種惡性競爭對社會公共資源造成浪費。當然,“分權”改革所帶來的第三個代價是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我國高校之間發展的不平衡性,高校的發展水平更受制于地方經濟水平和地方政府的實力。因而,對我國政府與高校關系演變的歷史分析表明,我國政府對高校政策的調整是理性的,“分權”改革因存在代價,因而是不可持續的。我國政府始終在“集權”和“分權”之間搖擺。在可預見的未來,這種搖擺性仍將存在。正是在這一意義上說,政治乃一種平衡的藝術。
作者:曾水英 單位:長春工業大學人文學院
利益本位與道德本位政治學論文
1利益本位理論相對主導地位的建立
1.1政治和國家概念中蘊含的道德涵義的弱化和消除
中國傳統的“政治”概念是建立在“政”與“治”兩個概念的基礎上的。“政”,從構字的表意上看,即“正文”,表示匡正或樹立文教,使人的行為擺脫野蠻從而符合禮或德的狀態。孔子就有“政者,正也”的說法(《論語•顏淵》)。由于處理公共事務必須合理,并要以此實現一種良好的生活狀態,所以“政”也就具有了“公共事務”這一引申義。“治”的動詞義為“治理、統治”,名詞義表示“治理良好的狀態”。所以,“政治”就表示以合乎文教、非野蠻的手段正確處理公共事務,或治理良好的狀態。在西方中世紀之前的政治理論中,政治具有濃厚的神學色彩,與道德范疇密切相關。在近現代以來的政治理論中,對政治概念的理解就逐漸祛除或弱化了其道德色彩。當前通行的政治概念主要突出了兩個要素:公共權力和利益,指出了政治的利益本質及其與公共權力密切相關的性質,從而將“政治”理解為追逐或運用權力的活動、對社會價值物的權威性分配活動、對公眾事務的管理活動等。在這類政治概念中,最具代表性的界定是:“在特定社會經濟關系及其所表現的利益關系基礎上,社會成員通過社會公共權力確認和保障其權利并實現其利益的一種社會關系。”與政治概念類似,國家概念也經歷了這樣一個變化過程。在傳統社會,國家往往以共同體的觀念為基礎,被類比為家庭,強調彼此依存合作、互相尊重和關愛的義務,而每個人作為國家的一員,也都對國家目標的實現負有責任。中國傳統政治理論中的儒家學說就是將國家中的君臣、官民關系類比為家庭中父子關系的典型代表,而且儒家思想將每個個體自身道德素養的完善與國家的治理狀況聯系起來,重視個人道德在國家治理中的作用,并發展出“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禮記•大學》)的這樣一種觀念。此外,相較于公共權力的分配問題,傳統中國的政治理論更重視公共權力是否正當運用、是否產生合乎道德的治理狀況。顧炎武對“亡國”和“亡天下”的區分,正是這種觀念的最明確體現。他寫道:“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于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日知錄》卷十三《正始》)而在西方政治理論中,亞里士多德對于城邦的論述是具有強烈道德色彩的國家觀念的典型代表。亞里士多德認為,建立城邦的目的是為了完成某種善業,而“凡能成善而邀福的城邦在道德上必然是最為優良的城邦。如果人不做善行(義行)終不能獲得善果(達成善業);如果人無善德而欠明哲,也終不能行善(行義);城邦也一樣。一個城邦必須有類似人們所稱為義士、哲人、達者的諸品德,只有正義、勇毅和明哲諸善性,才能達成善業,進而達到幸福”。而在現當代通行的政治理論中,尤其是在二戰結束之后,共同體的國家觀念喪失了主流的地位,國家被作為維護統治階級的工具或者利益集團為爭奪利益而斗爭的場所,國家的最終目標被確定為保障和實現個人的利益,個人權利被置于至高無上而不可侵犯的地位。可見,現當代整個政治理論體系基本上都是以利益作為最終的價值歸宿的。
1.2經濟學取代倫理學在政治理論中的地位
在西方,對政治學的解釋首推亞里士多德。在他那里,“政治學的研究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人的幸福,或者,人的幸福在于何種生活方式;其次要研究何種政制或政府形式能最好的幫助人維護這種生活方式”。這就意味著,在他看來,“倫理學既是政治學的一個部分,又提供著政治學研究的基本出發點”。而對于發展經濟和貿易等問題,則屬于實踐理性的范疇,其存在本身就是為了一個更高的倫理目標。在中國傳統政治理論中,首要的價值也在于道德而非利益。從“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管子•牧民》)中可以看出,盡管中國傳統理論承認了基本物質生活保障的價值,但是承認這一價值的原因則在于道德,所以,對衣食的追求本質上也是為了更好地踐行道德。而“君子喻于義,小人喻于利”(《論語•里仁》)更是明確地說明道德是價值判斷的標準,只有行為符合道德、以追求道德完善為目標的人才能稱為君子,而不理解道德只以追逐利益為目標的人則是小人。但近代經濟學產生之后,經濟學與倫理學之間的地位逐漸發生了倒轉:在傳統社會,對經濟的考慮是在倫理框架之下進行的,發展經濟是為了促進道德的發展;在現當代,經濟學則取得了更高的地位,道德觀念或利益分配的正當性問題往往被作為影響經濟發展的因素來考量,探討道德與正義問題的目標則在于維護經濟發展和保障人的正當權利。道德自身內在的合理性不斷弱化,對其合理性的解釋越來越多地轉移到了是否有利于整體經濟或個人利益的發展與保障之上,道德規則成為理性經濟人“出于深思熟慮的自身利益而期望的應為每個人所遵循的規則”。與之相伴,政治理論與倫理學的相關度不斷下降,“政治對‘道’的疏遠甚至背離不時成為西方近代以來的政治現實,隨之出現的是政治與倫理的兩分式理論思維模式的逐漸凸顯……(這)在近代以降的西方政治學和政治哲學發展中是一種清晰可辨的趨勢”。而經濟學則成為與政治學緊密相關的學科。這充分表明,當前的政治理論中利益本位理論占據了主導性的地位。
2利益本位理論相對主導地位確立的原因
利益本位理論逐漸獲取相對的主導地位,是社會現實發展變化與理論變革雙重作用的結果,而這兩者又有著相互促進的關系。前者主要表現為科技革命與資本主義的發展,后者則主要表現為科學主義的興起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