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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學音樂教學對教學方法和技巧的運用要求非常嚴格,雖然與傳統文化課不同,音樂教學在整個小學教育中也不作為重點教學課目,但它對學生自身的認知與實踐能力要求尤為明顯。如果教學方法或技巧運用不當,不僅無法激發學生的音樂潛力,還會使學生的基本節奏感、韻律感無法形成。本文以桂林為例首先分析了目前歌唱教學在課堂上教學效果不佳的主要表現,其次對這些問題的原因進行了基本分析,最后以實例教學的方式提出了應對的策略。
[關鍵字]
小學教育;音樂教學;歌唱
音樂教學在我國全面范圍內受重視程度都較低,這對于新課改背景下所提出的學習能力全面均衡發展目標是極不相稱的。音樂教學在小學階段以歌唱教學為主,學生們在教師的引導和帶領下學會演唱各種兒童歌曲,并且通過對基本音樂知識的了解,掌握更多的技巧性知識,在演唱中加以運用,從而實現自身音樂綜合能力的有效培養。然而由于對音樂教學的重要性關注不足,大部分地區的音樂歌唱教學都存在著諸多問題,使音樂教學的基本效果都無法實現,極大的制約了小學生音樂能力的培養。
一、小學音樂歌唱教學的中的問題
(一)教學方案主動性不足
小學生音樂歌唱的學習要求教師與學生雙方都能夠在歌唱中投入足夠的精力與專注力,如果僅僅是學生注意力非常集中,而教師則選擇了極為被動的教學方案,那么教師在課堂教學中的注意力就無法與學生同步,因此將無法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目前小學音樂教學中歌唱教學是最基本的教學內容,也是主要的教學形式,教師則一般選擇以教案作為自身課堂行為的主導,而缺少了課堂上的主動性,教師跟隨教案設計推進各教學環節,學生也跟著教師的課堂安排被動跟唱、學唱,教師主動性的不足直接造成了學生主動性較差,使整個課堂中缺少音樂學習的氛圍。
(二)教學目標不明確
音樂課堂教學中雖然以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為主,然而教師仍然需要為每一堂課設定合理、準確的目標,這樣才能保證學生的歌唱能力在教師的計劃之內得到逐步提升。當前音樂教師在課堂教學中一般僅僅會設置一個單一的、表層的目標,即讓學生學會唱某一首歌,這種目標設計方法與小學音樂教學的要求顯然是不符的。教師應當引導學生在演唱之外深入挖掘音樂對其所帶來的感受,以及在演唱上的技巧把握,這樣才能使得學生的能力得以有效提升。然而教師雖然能夠明確這樣的教學目的,但在教學目標設置時卻遠沒有利用有效的教學手段,建立起明確的教學目標,所以課堂上的引導教學行為缺失,使課堂教學效果受到了不利影響。
(三)缺少對情感培養的關注
音樂教學不僅是對樂音的收聽與發音,而是以對音樂的情感為核心,因歌曲所帶來的情感或心靈上的影響而形成的對音樂藝術的感知與認識,才是音樂藝術的核心。教師教學特別是演唱教學中,非常容易忽視音樂情感的培養,雖然學生在演唱時會或多或少的表現出一定的個人情感,但教師沒有對其投入關注,學生也就只有在教師的帶領下完成課堂學習任務。音樂情感培養應當涉及到音樂教學的每一個環節,以演唱為主的小學音樂教學,更應當通過對不同風格、不同類型歌曲的旋律、歌詞的深入解釋,增加學生對歌曲的情感認識,并且在演唱時鼓勵學生正確地把握和投入個人感情,使演唱更加有聲有色。
(四)音樂性不足
音樂課堂的演唱教學應當圍繞演唱的唱歌曲展開,在歌曲教學的同時加入其它諸如音樂基礎知識、音樂情感等因素的教學,這樣才能獲得良好的教學效果。然而目前大部分音樂教學在小學生的音樂課堂上,為了更好地吸引學生的注意力、激發學生的興趣,所以選擇了一些與歌曲有關的活動型素材加入到了教學環節中,這些活動雖然豐富多彩,但卻會占據大量的課堂歌唱時間,使歌唱時間被明顯壓縮,音樂性不足使原本的音樂教學在質上發生了偏差。
二、小學音樂歌唱教學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教學評價體系不合理
決定教師音樂教學行為和課堂安排規劃的最主要因素是教學評價體系,所有教師都要以教學評價體系為依據來對自身的教學行為進行評價,這就使得教師在制定教學方案時不得不考慮以教學評價標準為衡量依據,對自身的課堂教學安排加以評價,對其中不符合教學評價標準的一切進行調整,最大化滿足評價標準。在這種情況下,教師以自身的專業能力為主要考核對象,無論是演奏還是歌唱都力求滿足教學評價的標準要求,而不出現技巧性錯誤,這樣教師對學生對教學安排接受情況的考慮就忽略了,使學生的音樂能力得不到明顯的提升。
(二)教學理念存在誤區
教學理念是決定教師教學行為的最主要因素。音樂教師在歌唱教學中的教學理念關系著教師在課堂上的教學行為、態度,以及對待學生不同學生狀態的認知。目前小學音樂教師在教學中由于理念上存在的誤區,導致教師在面對學生的不同表現時不能以科學的方法來幫助學生解決問題,而且也較少考慮到學生的感受,選擇一些并不能幫助學生解決問題的方法來應對。例如當學生在演唱時出現節拍把控不準確的情況時,教師如果一味地將節拍以計數的方式交待給學生,對于有些本就節奏感不強的學生,反而無法獲得有效的改善作用,這都是由于教師的教學理念存在誤區,對學生的音樂歌唱學習狀態認識不透徹造成的。
(三)教學專業能力不足
音樂教學中對教師專業能力的要求非常嚴格,只有保證了教師擁有足夠專業的音樂知識,才能保證在歌唱教學中有效避免學生出現各種演唱中的問題。然而目前小學音樂教師由于在綜合性音樂專業水平上存在一定的不足,因此使自身的音樂技巧或審美能力受到一定影響,這些影響會在教學活動中在學生音樂學習上形成直接的制約,使學生的能力提升也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小學音樂歌唱教學提升策略
(一)運用音樂教學手段激發學生興趣
桂林地區的音樂有著自身的特點,要增加學生們對音樂的興趣,以方言樂曲形式作為引導,不失為一項非常有效的教學技巧。教師應當以學生的特點為出發點,在選擇曲目上首先用一些比較具有方言特點的歌曲或童謠來為課堂預熱,先讓學生們進入到興奮的狀態中,這樣就能夠使學生在課堂上既能夠被有效的激發起興趣,又能夠在不占據課堂歌唱時期的條件下,完成教學引導任務。節奏教學是音樂歌唱教學的有效教學方法之一,而許多桂林童謠都有著極具特色的趣味性節奏,教師對這些資源的有效開發應用,能夠很好地滿足教學中興趣激發的最基本要求。以桂林童謠《排排坐》為例,可首先自演自唱一段,并以鮮明的節奏感來突出方言童謠特有的音樂節奏,“排排/坐(空)/起落/落(空)/落落/香(空)/請姑/娘(空)//”,由于小學生日常接觸方言的機會較少,所以這種以方言為引導的課程導入方式能夠很好地將學生的音樂興趣及節奏感激發出來。
(二)標準的示范使學生與教師實現情感上的共鳴
偉大的教育學家斯威格蘭對教師的教學行為做出過以下評價:平庸的教師敘述、好的教師講解、優秀的教師示范并啟發。這種論斷恰當地表達了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應當擔當的地位,不僅僅是以學生為主體的主導作用,而是應當通過自身優秀并標準的示范,實現與學生之間的有效交流,滿足對學生的引導、啟發要求。音樂教學中的歌唱教學亦是如此,僅僅有良好的興趣不足以滿足音樂演唱教學要求,教師還應當注重教學模式的調整,以及自身示范的準確把握。例如,教師可建立起一個簡單的教學模式,分三步完成教學任務,第一步示范、第二步探究、第三步表現,這樣教師與學生在演唱中所需要的各種交流需求都得到了滿足,學生也能夠對歌曲的認識更加深刻與準確,從而能夠正確的理解音樂作品,并達到教學的基本要求。以《大樹媽媽》為例,教師在完成首次演唱示范后,讓學生來對歌曲的風格進行評判,并將其中的內容和感受改變為與自身條件相同的內容,再將歌曲一句一句的演唱出來,在情感上引起了共鳴,將有助于最終能夠使學生對歌曲的情感有更加深刻的理解。
(三)加強對學生音樂表現力的培養
音樂表現力的培養是音樂歌唱教學的最核心要求,學生在不同歌曲的學習之后,應當能夠掌握自身的音樂表現力,并根據不同的歌曲實現演唱時的表現力有效把控,取得最好地歌唱效果。要達到這一目標,在課堂上教師就應當給學生更多練習的機會,通過反復的歌唱練習,學生才能更好地掌握自己在音樂表現中的能力把控及其效果。以桂林童謠《洗白菜》為例,由于具有桂林方言特色,所以在音樂節奏的控制上具有各種不同的方案,使歌曲的表現力更加多變。
結語
歌唱教學是小學音樂教學中最為基本的教學內容,也是最主要的教學內容,教師應當結合不同歌曲的特點,靈活、準確地選擇相應的教學方法和教學技巧,才能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使學生的基礎音樂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作者:運亭亭 單位:桂林市逸夫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