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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戰略取得了輝煌成就,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穩步發展,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法治教育重要性日益凸顯。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與教育思想大討論強調,要引導學生樹立遠大理想,增強四個自信,肩負復興重任。在此背景下,面對當前高校研究生法治教育的缺位與研究生群體價值觀念的異化,建立研究生法治通識教育體系應當成為我國研究生培養教育工作的題中之義。
關鍵詞:法治教育;通識教育;研究生培養
一、高校法治教育與通識教育
與靜態的法律(法律文本)不同,法治是一種動態的社會治理模式,它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權、理性、文明、秩序、效益與合法性的完美結合”。①法治教育的內涵有三個維度,其一是使受教育者了解法治理論與法治知識,其二是使受教育者具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其三是使受教育者遵守法治體系并踐行法治道路。在當代中國,法治集中表現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法治教育是形成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局面的重要途徑。在法治教育主體中,高校具有獨特的系統性、學術性、權威性與全面性特征,其針對的受教育者即大學生,不僅是中國社會發展的未來力量,也具有相較社會一般人更易接受法治教育的優勢。通識教育(generaleducation)在我國高校興起于20世紀末21世紀初,其產生脫胎于文雅教育(liberaleducation)與公共科目(commoncourse),其形式以通識課程與綜合素養課程為主。關于通識教育的文義內涵與實踐去向,學界相關探討較多,本文在此擷取兩個觀點。其一,通識教育應當以“通”為手段,以“識”為目的。②對于前者而言,“識”不僅是知識,更是對某一類知識系統性的了解與思維化的把握。其二,通識教育應當建立共同核心課制度與助教制度。③法治作為所有大學生均應有所了解的宏大命題,得到了國家高度重視。對于高校法治教育,尤其是非法學專業的法治教育,主要通過法治通識教育的形式加以開展。我國高校法治教育與通識教育的結合,主要體現為高校法治教育課程的設立與推廣。1986年,國家教委《關于在高等學校開設“法律基礎課”的通知》,提出在“中國社會主義建設課”中講授“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部分。一年后,國家教委《關于高等學校思想教育課程建設的意見》,提出在思想品德課中開設“法律基礎”必修課。2005年,、教育部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中,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程由七門公共必修課整合為四門,其中原“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整合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課程。至此,我國高校統一設置的法治通識課開始固定運行。十余年來,法治通識課程對大學生的法治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伴隨經濟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其問題亦不斷擴張。尤為堪憂的是,自2004年至今,我國研究生教育規模從32.6萬人④發展為264萬人,但國家法律通識課程僅針對本科生,除卻部分高校自主開設的課程外,體系化的研究生法治教育近乎于零,這就使研究生法治教育的開展面臨諸多困境。
二、研究生法治教育困境
如上文所述,研究生缺乏統一的法治通識課程,其法治教育主要以新生入學教育、講座教育、網絡考試、重要時間節點活動、知識競賽與普法宣傳等為主,且關注點集中于學術規范、憲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既未形成體系化的法治知識指導,又不能對某一法治領域進行縱深解讀。本文認為,這種研究生法治教育名存實亡的窘境,由社會環境、主體特征、培養理念、培養模式與培養能力等因素共同造成。
1.社會環境困境
法治教育在當下社會環境中雖然已經是一個熱門概念,但在實際落實上往往是“雷聲大雨點小”。究其原因,主要是公民認知的宣傳教育中的法治與現實社會中的法治出現偏差,以致公民對法治教育本身持不以為意甚至負面態度。具體到研究生群體而言,其獲取信息能力較強,對時事熱點關注較多,所接受的社會影響領域較為龐雜。法律體系的不完善、社會運行中的障礙、基層治理上的問題與司法獨立、司法公正的不徹底,都會對研究生群體的法治教育認可度產生負面影響。
2.主體特征困境
研究生作為我國最高學歷層次,其主體具有鮮明特征。其一,年齡相對較大,思想更加成熟。相較于本科生在入學時往往介于未成年與成年之間,研究生群體的年齡普遍在21歲以上,且絕大多數并未接收過法治教育,對于法治的認識是淺表化、感性化的。一項調查指出,大學生法律知識的最主要來源是大眾傳媒,占70.7%;其次為學校課程,占20.5%;最后為普法宣傳,占1.6%。⑤由于法律知識的晦澀與時代特殊性,研究生群體青少年時代的法治教育是缺位的,例如無行為能力人本身大概率不能理解無行為能力人這一概念。而在個人成長與思想成熟以后,對于此前感性化的認知又易固化,不易通過通識教育形成轉化式的法治思維。其二,學歷層次較高,發展更加個性化。經過本專業四年乃至七年的專業學習后,研究生的知識體系往往在單一的學科內涵中發展,不利于法治教育的橫向突破。與此同時,研究生的價值觀念與思想道德理念也存在著異化傾向。經濟社會的發展、家庭條件的差異、成長環境的區別與外界事物的影響使得一部分甚至是大部分研究生對法治教育產生抵觸情緒,尤其是對于具有一定程度自由主義思想、精致利己思想與媚外思想的研究生而言,這種抵觸是清晰而強烈的。
3.培養理念困境
當前研究生法治教育的培養理念,還停留在“法制教育”或者說“法律教育”的層面,側重于告知學生基本的法律構成與法律文本。由于研究生法治教育沒有通行的教材,以《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為例,其行文與結構具有鮮明的知識羅列特征。無論是部門法體系的編排還是權利義務責任的說明,都缺乏受教育者本位的思考。事實上,法治教育的出發點應當是培養受教育者的法治素養,簡言之即“懂法、信法、用法”的意識與能力。
4.培養模式困境
在我國研究生的培養模式中,課堂教學所占的比例并不多,導師指導、自主學習和實習實踐占較大比例。這就決定了留給法治教育進行統一課堂教育的空間較小,時間也較短。與此同時,絕大多數法治教育的方法是盡可能多受眾的大課模式,以節省資源提高效率,且授課教師多變、授課內容不連貫,這就導致課程以完成為目的,教師以課時為目的,學生以通過為目的。沒有傳授、領會、運用的過程,學生很難對法治教育產生興趣,因而也就無法達到培養目的。
5.培養能力困境
大部分高校的法治教育課程,由思想政治教育專業背景的教師講授。一方面,由于缺少法學專業背景,教師往往不夠重視法治理論方向的授課內容,也缺乏理論剖析與實務探索的能力;另一方面,該專業背景易導致教師的授課方式偏向馬克思主義理論課程或思想政治課程,不適用于法治知識。此外,大部分高校的法治教育師資較為緊張,授課教師往往疲于重復講授,既缺乏進行科學研究、教學研究的時間、資源,也降低了授課能動性。
三、域外高校法治通識教育鏡鑒
1.域外高校法治通識教育舉要
世界范圍內,法治通識教育主要有兩種教育理念,其一是在思想道德教育、宗教教育與公共知識教育中體現法治精神與法治理念,讓學生從所受教育中橫向貫通法治知識與法治思維;其二是將法治教育作為獨立的教育環節,與上述教育并列。新加坡、日本、韓國與香港地區等新興經濟體以第一種教育理念為主,而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國家則更傾向于第二種。對于法治通識教育內涵的理解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已經超越了“法律教育”的框架,向縱深的“法治教育”體系邁進。具體而言,法律文本和法律知識在互聯網時代下已經可以通過檢索的方式自由掌握,因此講授搜索引擎所不能傳遞的內容是法治通識教育的時代任務。以香港地區高校為例,知識雖仍然作為法治通識教育的第一堂課,但思考、實踐、價值、信仰和能力要素卻是教育的主體部分,也是知識之上更高層次的維度。此外,香港地區高校的法治通識教育將法治與公民參政、廉潔政治相結合,體現了本地區的特色。再如,《美國公民與憲法:thecitizenandtheconstitution》一書作為美國高校近十五年來的法治通識教育通行教材,其框架排布也體現了這一特點。“美國政治體制的哲學和歷史基礎是什么、立憲者是如何創制憲法的、體現在美國憲法中的價值觀和原則是怎樣決定著美國的社會制度和實踐的、受《權利法案》保護的權利有哪些與在美國民主中公民扮演著什么樣的角色”是該書的主要結構,從中不難看出,美國法治淵源、立法、司法與守法、公民權利、現代政治的基本內容均有體現,且遵循了理性人的思維路徑。⑥相較言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教材中的法治部分以“社會主義法律的特征和運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等為基本內容則稍顯僵化。在教育體系上,一些國家和地區的一個突出特征是實踐教學所占的比例較大,甚至以法治實踐為主體。究其內涵,是將法治通識教育這一任務同時分配給高校、學生組織、立法與司法機關、社會團體等。如香港地區將廉政公署與資料中心等單位作為定點教育單位,臺灣地區通過課程委員會和學生會等組織引導學生自我實踐,日本、韓國的律師行業協會與法官聯合會則選派人員與高校教師共同承擔教學任務。
2.域外高校法治通識教育啟示
綜合一些國家與地區的做法,我國研究生法治通識教育可在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反思。一是教育理念方面,法治通識教育不是書本、教材或課程,而是一種與德育、智育、美育、體育同等重要的教育類型。只有教育主體適時調整出發點,法治通識教育才不會流于形式或囿于成績。二是教育內涵方面,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相配套是當前法治通識教育的重大任務。教育主體需以此為綱目,重新思考教育形式與教育載體的存在方式,體現出新時代中國法治事業的發展進步。三是教育手段方面,高校之內與高校之外的教育資源應當加以整合,政府機關、人大、法院、檢察院、律師與仲裁行業機構等應當被納入法治通識教育體系。
四、研究生法治通識教育體系構想
理想狀態下的研究生法治通識教育體系,應當由課程體系、配套措施體系與監督審查體系相結合。具體而言,本文認為應從理論教育體系、實踐教育體系兩類課程,互聯網技術應用、助教與專門人才培養、輔導員與導師隊伍建設等配套措施等方面入手,搭建研究生法治通識教育體系架構。
1.理論教育體系
對于當前研究生培養形勢而言,理論課程仍是應當居于首位的法治教育模式。首先是理論課程的設置,教育部高等學校教學指導委員會可以在各專業的指導性培養方案中加入法治通識課的模塊,或要求各高校在研究生培養方案中按照指導要求自主設計,內部統一。該課程可以按照48學時-研究生一年級第一學期或64學時-研究生一年級第一、第二學期排布。其次,審視《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的優勢與不足,國家應當組織力量編著或改編這一教材,至少應當出臺指導意見,促使以省為單位或以高校為單位編著符合實際情況的法治通識教育教材。該教材應具備以下特點,其一是教材內容以法治教育為主,而非以思想政治教育為主。其二是教材體系應從中國現代民主政治基礎、中華法系源流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新時代中國法治事業與人權事業進步、中國公民權利的行使與救濟、對不法的打擊與對權利的保護等方面入手,總結歸納我國法治事業的實踐成就與經驗。最后,現行合理的講座、網絡課程、入學教育、學風道德建設等理論教育方式應當予以保留,作為理論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2.實踐教育體系
法治通識教育中實踐體系的構建有賴于多部門的協調與努力。各類專題課程與講座的講授可以由具有實務經驗的法學學者、法治實務部門的專家等法律職業共同體完成;法院可以接納高校研究生集體旁聽庭審;公安機關、監獄可以面向研究生展示不法打擊與犯罪預防的基本內容;政府機關可以吸引研究生走進聽證會、新聞會或公開法治活動;律師行業協會、仲裁員行業協會可以組織研究生對法治生態進行學習、參觀;司法局、司法所、法律援助單位可以就勞動合同糾紛、消費者權益保護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等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糾紛向研究生進行輔導;在掌握了基本知識后,研究生群體可以由受教育者轉化為教育者,對中小學生與特殊群體開展普法、講解與援助等社會實踐,這是法治理論應用與法治信仰培育的重要環節;高校也應當將法治通識中的實踐課時與學分加以明確,并利用學校資源與相關單位展開合作。
3.互聯網技術應用
對于統一法治通識教育難以開展或能力不足的領域,互聯網技術可以在線上彌補線下的教育不足。首先,高校中的法學院系可以組織教師錄制網絡課程,利用線上平臺投放給研究生,具有相當實力的高校可以組成法治通識教育聯合力量,推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網絡教案或網絡課程,供其他高校學習參考。其次,法治通識教育可以采取通過性網絡考試的模式,要求研究生在本學歷階段之內通過考試,線上課程可以隨時學習。第三,實踐教育中線下難以開展的部分,可以組織研究生有限度地統一觀看庭審直播、遠程視頻講座、法治教育紀錄片等。最后,高校宣傳部門應當將融媒體手段作為法治通識教育的補益部分,通過研究生經常接觸的網站、微博、客戶端、微信公眾平臺等渠道,以更加普適的方式投放法治通識教育內容。
4.助教與專門人才培養
如前文所述,有學者認為在先行條件下,助教制度是高校通識教育開展的可行方案,其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對于研究生法治通識教育而言,助教制度在域外已有先例,也可供參考。將法學類研究生引入高校法治通識課堂,既可以分擔主講教師的壓力,又可以鍛煉此類學生的專業能力,還可以為助教帶來實際的物質激勵。與助教制度同時發展的還應包括專門人才培養制度,當下的法治通識教育課程主講教師往往帶有不夠專業的色彩或客串的意味,在法學教育領域或法教育學領域培養一批符合法治通識教育要求的人才可以緩解這種局面。專門化人才可以同時具有,亦是同時擺脫思想政治教育類教師與法學專業類教師的固有特點,對研究生法治教育起到精準化的作用。
5.輔導員與導師隊伍建設
對于研究生而言,輔導員或研究生秘書與研究生導師的影響是深遠而持續的,這兩類群體的言傳身教直接影響研究生性格與能力的塑造。國家可以通過《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明確輔導員的法治教育職責,高校可以通過教學委員會、學術委員會規范研究生導師隊伍自身的法治意識。當前一段時間頻發的高校工作人員與教師隊伍違紀、違法乃至犯罪的現實情況也表明了針對上述兩類人員進行法治建設的必要性。
作者:王立國 董澤 單位:吉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