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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法學實踐教學德育滲透認識不足。在法學實踐教學中,往往更多關注學生在實踐教學中如何更加熟練地運用法學理論及提高法律素養,而對學生的道德教育認識不夠深刻,從而形成了只注重法律實踐教學本身而忽略德育滲透對法學實踐教學的促進作用。適當的道德教育和諸如依法治國等思想教育,對學生的政治品質、思想品質、法律觀念的養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而一些法學教師從事實踐教學的積極性不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德育滲透。這固然與國內高校對教師考核中普遍存在重科研、輕教學的標準有關,特別是實踐教學基本不在考核要求范圍之內,這就造成了部分教師在利益驅動下,把有限的時間和精力投入到科研工作中,而不愿過多地投入到實踐教學,更不愿在實踐教學的德育滲透方面占用過多的時間和精力,導致法學實踐教學不能成為學生素質全面提高的有效途徑。再加上一些指導教師在法學實踐教學德育性把握上存在認識不足問題,認為在法學實踐教學中加入德育內容是畫蛇添足、浪費時間,因為學習法律的學生自然道德素質是沒問題的。這種認識的片面性在于它把擁有法律專業知識和具備較高道德素質等同起來,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法學實踐教學德育功能的實現。
2.法學實踐教學育人機制不健全。法律教育教學決不是單純地把基本法律思想、知識、技能灌輸到學生頭腦中去的簡單機械過程,而是要通過各種途徑和手段全面提升學生綜合素質的過程,法學實踐教學是這個過程的一個重要環節。當前法學實踐教學在育人機制方面的主要問題是主體單一、渠道不暢、支持不力。所謂主體單一,是指法學實踐教學德育滲透不僅僅是指導教師個人的事情,它的完成需要學校、指導教師、實踐基地甚至全社會的大力關懷。所謂渠道不暢,是指法學實踐教學的過程中,德育滲透重視不夠,導致重視專業實踐而忽視道德培養的畸形狀況。所謂支持不力,是指德育滲透沒有一個有說服力的衡量標準,無法量化以進行獎優罰劣,從而使學校不能給予政策、資金和人力等方面的保障,實踐基地不能給予有力的參與機會、環境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導致指導教師進行德育滲透缺乏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這些都嚴重影響著法律人才的全面發展。
3.法學實踐教學德育評價體系不完善。教學評價是督察教師教學、保證教學質量的重要手段。在教學實踐中,教學評價標準體系主要包括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結構等元素,而這個評價體系更多體現的是對傳統課堂教學而設定的,實踐教學的過程很難用這個標準來精確衡量,更不必說實踐教學中的德育評價了。長期以來把專業課、實踐課和德育課割裂開來的片面認識,導致對法學課程教學的評價標準帶有明顯的片面性特征,表現為忽視德育這個教學目標和教學效果的評價,只追求單純的專業知識評價尺度。法律實踐教學中德育效果的評價機制就更不用說了,法律實務操作狀況壓倒了道德素質的評判,教學評價標準這個教學活動的“指揮棒”,引導著教學活動的方向,道德教育成為評價標準之外的額外工作,“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教育理念得不到貫徹落實,教學評價標準的不全面性勢必會影響專業課教學中德育的滲透,使德育滲透缺乏保障機制。
二、法學實踐教學德育滲透的途徑選擇
1.要結合法學實踐教學實際調動學生主體意識。法學專業學生的實踐教學模式包括案例教學、模擬法庭、觀摩法庭、法律診所、法律援助、實踐基地頂崗實習等。學生在參與法學實踐教學的過程中,即成為司法活動的準參與者、親臨者或執行者,在不同司法過程的角色轉換中不斷增強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和實際能力的提升,在不同角色的轉換中逐步把握法務從業者的道德素養。在法學教學實踐過程中,指導老師要從不同的角度引導學生思考,注重培養學生的角色意識和主體自覺。案例教學、觀摩法庭、法律診所等法學實踐教學是引導學生對案例中所涉及事件當事人和相關人及其相互關系進行綜合分析和思考的教學活動,它的特點是引導學生分析案例中罪與非罪、罪與罰等,提醒學生從受害人、加害人、法官、律師、旁觀者等不同角色進行分析,進而使學生通過綜合分析,認識到道德因素在法律案件重要性。
2.要發揮法學實踐教學指導教師的師范引領作用。古人云:親其師則信其道。在法學實踐教學中,實踐教學指導教師是來自教學單位的高校老師和來自公檢法司一線的法務人員,指導教師要率先垂范,以人格魅力在潛移默化中進行德育滲透,他們對學生的成長成才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實踐教學指導教師不僅要有扎實的專業基礎、教育學科知識和專業技能,還要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素養。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指導教師要具備較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職業道德,其言行要符合育人的要求。青年學生正處于價值觀形成和轉變過程中,可塑性較強,由于在實踐教學中指導教師和學生聯系的緊密性,使得指導教師的是非觀念、思想修養及道德風貌都會對學生的人生觀、價值觀和道德觀的形成與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指導教師特別是公檢法司實踐基地法務工作一線的指導教師,首先應該是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的先行者,然后才是法律人才的培養者和指導者。指導教師在注重自身專業素質的同時,要加強道德素質的修養,以嚴謹治學的態度、端正高尚的行為去感染、啟迪并影響學生。指導教師言傳身教,將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人格與嫻熟的法學理論知識和法律實務的技能結合起來,以取得最佳教學效果。
3.要創設良好的法學實踐教學環境。法學實踐教學是法學專業學生人才培養大熔爐,是各種實際場景或類實際場景,是法學專業學生提升綜合素質和能力的場所,德育滲透也只有借助于這個環境才能發揮其教育效果。因此,要創設和諧的德育場景,增強德育滲透的感染力。具體說來,首先要在類實際場景中創造和諧的環境。這主要是指案例教學、模擬法庭、法律診所等場景中,要努力創設和諧、民主的氣氛和良好的道德氛圍,要使公正、正義、平等觀念滲透到各個環節,使學生在真實的場景和良好的氛圍中得到教育、得到提升。法學實踐教學指導老師以身作則,用自己的民主作風、良好的秉公執法精神熏陶和感染學生,使學生產生對法律精神的敬重感和對法務工作的使命感,把學生培養成正直的法律人才。其次是在實踐基地的實習實景中,相關實習基地要營造高效、廉潔、敬業、奉獻的良好氛圍,營造一個干事、創業、合作、團結的法務工作團隊,使學生在這樣的真實場景中得到切實的工作認知和切身體會,從而端正從業態度,改變對法務工作的錯誤認識,進而逐步把自己培養成為高素質的法律人才。
作者:郭蕊 單位:許昌學院法政學院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