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1
乙方(鑒定機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鑒定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房屋鑒定工程概況
(一)房屋名稱:
(二)房屋地址:
(三)房屋鑒定原因:
二、房屋鑒定工程范圍
(一)甲方工作內容:
1、向乙方提交《鑒定委托書》及以下資料(已提交的打“√”):
(1)甲方身份證明材料;
(2)房屋所有權證、租賃合同、代管或者托管協議;
(3)房屋設計資料;
(4)地質勘察資料;
(5)施工技術檔案;
(6)房屋目前使用用途證明;
(7)提供相鄰房屋的相關材料。
2、乙方因檢測鑒定需要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技術資料:
3、應于 年 月 日提供上述資料,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鑒定。
4、提供鑒定現場的水源、電源及鑒定所需的工作面;
5、提供現場檢測的安全措施;
(二)乙方工作內容:
1、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
2、現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數據和狀況;
3、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4、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
5、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檢測鑒定報告應包括相應的檢測數據);
6、將《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提交甲方,由甲方向 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一式五份)備案;
7、對鑒定報告中提出需加固、結構補強的,提供技術咨詢;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乙方必須進行現場查勘(指乙方工作內容的第1、2條);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進駐現場,現場查勘時間順延;有明顯險情的房屋,乙方應于 年 月 日立即組織鑒定;
(2)乙方在開始現場查勘且甲方提交全部所需資料后 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報告;
(3)房屋結構復雜、鑒定難度較大,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鑒定的,應當向甲方說明情況,另行簽定補充協議,并根據實際情況出具階段性鑒定文件。
四、質量標準
房屋安全鑒定主要依據國家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以及相關的國家、地方專業技術標準、規范和規程,以及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乙方應根據具體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檢測依據及標準。
五、 收費標準、鑒定面積、合同價款
(一)房屋安全鑒定費用:可按每平方米鑒定建筑面積 元計收。
(二)鑒定總面積: 平方米。
如果實際鑒定建筑面積與上款面積不符,則以實際鑒定建筑面積為準,并調整鑒定費用。
(三)鑒定費用總金額¥: 元(不含檢測、勘察費用)
(大寫): (人民幣)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 天內,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 。屬財政出資的,甲方可先行墊付。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后,甲方配合乙方辦理財政支付的相關手續,并結算合同價款。
(三)甲方自行出資的其他方式: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
應提交乙方的全部所需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內,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交付鑒定報告的時間順延;甲方交付上述資料超過規定期限 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鑒定報告的時間。(不能提供主要資料的,乙方有能力通過檢測等技術手段完成鑒定的,可約定)
(二)乙方
1、未按合同工期提交報告時,每延誤一天,罰款300元。
2、負責鑒定報告的質量。因弄虛作假、計算錯誤等乙方原因導致鑒定報告的鑒定結論與建筑物實際情況不符,造成經濟損失及安全事故,應退還鑒定費用,免收受損失部分的檢測鑒定費,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有關事宜
(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向市(區、縣)建設、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三)雙方的協商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均具效力。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鑒字蓋章即時生效。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市、縣建設局(房管局)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負責本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以使本項目順利進行。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后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2
第一條 為切實搞好和加強全市房屋安全管理,有效發揮現有房屋的作用,保障居住與使用安全,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市城鎮(建制鎮)內的各種所有制、各種用途的房屋的安全管理和鑒定。
第三條 城鎮內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均應執行本辦法。
第二章 管 理
第四條 市、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站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和組織房屋鑒定的常設機構,縣(市)及南市區亦應設立相應機構。
第五條 三層以上(含三層)樓房和跨度十二米以上(含十二米)或結構比較復雜的工業廠房及公共建筑設施的安全鑒定,由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負責,其他由各縣(市)及南市區的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負責。其中房屋鑒定面積超過一千平方米的,應報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復查、審核。
第六條 城市危險房屋管理部門及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應準確掌握轄區內的危險房屋狀況,建立檔案,加強網絡管理,搞好檢查、監督和指導。
第七條 房屋所有人應定期對房屋進行安全查勘和一級鑒定,每年年末要將四、五類房屋狀況向主管上級及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報告一次,并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門匯總后報告同級政府。
第八條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應當愛護和正確使用房屋,對房屋要加強管理,及時維修養護,使房屋處于完好狀態。在暴風、雨、雪季節前應做好排險解危的各項準備。
第九條 房屋有危及用戶安全的險情時,其房屋所有人要及時組織解危。所有人對險情置之不理的,使用人應直接向上級或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到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申請鑒定。
第十條 對達到或超過使用耐久年限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要加強管理、重點監護、定期檢查。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動遷封閉區內的暫時不能拆除并須繼續住用的危險房屋,其修繕和加固費用由建設單位負擔,因拖延而發生事故的,由建設單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房屋安全鑒定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技術職稱,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鑒定作業證書,方可上崗工作。
第三章 鑒 定
第十三條 房屋安全鑒定按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分工進行,并統一啟用“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
第十四條 下列情況,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相關合法證件申請房屋安全鑒定。
(一)發現房屋有嚴重破損或有異常變化,危及住用安全的。
(二)拆除舊有房屋及拆除后重新建設的。
(三)拆改房屋結構或構造的。
第十五條 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對業已危及住用安全而所有人或使用人又不申請鑒定的房屋,有權組織安全鑒定。
第十六條 因房屋損壞程度不明或損壞原因不清發生糾紛的,司法和仲裁機關可直接委托房屋安全管理機構進行鑒定,房屋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提供相應的技術依據。
第十七條 房屋安全鑒定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受理申請。
(二)初始調查,了解受理鑒定房屋的基本情況,鑒定動機和目的。
(三)現場查勘、測試并記錄損壞狀況和數據。
(四)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五)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意見。
(六)簽發鑒定文書。
第十八條 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必須有兩名以上的持證的鑒定人員參加。對特殊復雜的鑒定項目,鑒定機構可邀請有關部門派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專家參與鑒定。
第十九條 簽發鑒定文書,除參加鑒定的技術人員外,還應有鑒定負責人審查簽字,并加蓋“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方為有效。
第二十條 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視情況采取觀察使用、處理使用、停止使用和整體拆除四種處理方法。經鑒定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
第二十一條 房屋所有人對已鑒定的危險房屋,必須按照鑒定結論及時進行處理。房屋所有人拒不執行或使用人有阻礙行為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采取措施予以執行,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二條 凡涉及拆除舊有房屋或拆除后重新建設的,都必須先行申請拆除房屋的等級鑒定,經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組織鑒定并簽發“房屋安全鑒定書”后,方可辦理計劃、規劃、設計、房屋產權滅籍手續。建設單位可持蓋有“房屋安全鑒定專用章”的鑒定文書,按有關規定享受優惠政策。
第二十三條 對各種所有制、各種用途的房屋的結構和構造,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均不得擅自拆、改。必須改動時,須先經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機構進行安全鑒定后,方可報有關部門審批。
第二十四條 房屋安全鑒定,收取鑒定費。具體收費標準應按省、市有關文件執行。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發生事故,造成損失的,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其行為人承擔相應責任。
(一)未按規定進行查勘和一級鑒定或房屋破損不修的。
(二)經鑒定為危險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的或將危險房屋出租、出借給他人的。
(三)有阻礙異產毗連危險房屋修繕治理行為的。
(四)阻礙對危險房屋采取解危措施的。
(五)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構件或使用性質的。
(六)由于施工、堆放物品等行為危及房屋安全的。
(七)強行使用已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第二十六條 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造成損失的;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并在有效時限內發生事故的;因拖延鑒定時間導致發生事故的,由鑒定機構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未經鑒定滅籍而私自拆除房屋的,由產權部門和城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補辦鑒定和滅籍手續。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給他人造成生命財產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齊齊哈爾市房屋安全管理鑒定站對各縣(市)、南市區房屋安全管理鑒定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協調、監督、服務,并對其機構進行資質審查。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3
第一條為了規范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房屋安全使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杭州市行政區域內城市(含建制鎮)國有土地上各類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是指為保障建筑結構使用安全而進行的管理,包括房屋白蟻防治管理、房屋裝修安全管理和房屋安全鑒定管理。
房屋的消防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安全等其他安全管理,按照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條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確保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建設、規劃、市政、工商、公安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房屋所有人應當定期對房屋結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保養,發現安全隱患或險情,應當按規定及時鑒定、治理,在臺風、雨雪、汛期季節以及各類災害后,應當及時做好加固、修繕工作,排除隱患,保證房屋的安全使用。
房屋使用人應當按照房屋的設計用途合理使用,不得擅自破壞或改變結構,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或險情,應當及時通知房屋所有人進行處理。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舉報。
第二章房屋白蟻防治管理
第八條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應當實施白蟻預防處理。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施工手續之前,與白蟻防治單位簽訂白蟻防治合同,按規定繳納白蟻預防費。
建設單位在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時,應當向登記機構出具實施白蟻預防的證明文件。
第九條竣工驗收合格后的非住宅房屋進行裝修時應當實施白蟻預防處理,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與白蟻防治單位簽訂白蟻防治合同,由白蟻防治單位對裝修房屋進行白蟻預防處理。
鼓勵住宅房屋裝修時一并實施白蟻預防處理。白蟻防治單位應當在新建成的住宅小區內開展白蟻預防處理活動,提供技術及咨詢等服務。
第十條白蟻防治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白蟻防治質量保證體系,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白蟻防治的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程序進行防治。
第十一條在白蟻防治包治期限內的房屋發生蟻害,白蟻防治單位應當按照白蟻防治合同的約定進行滅治;發生蟻害的房屋未進行白蟻預防處理或者超過白蟻防治包治期限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單位應當委托白蟻防治單位進行滅治,所需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房屋管理單位應當配合白蟻防治單位進行白蟻的檢查和滅治工作。
第三章房屋裝修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修應當保障房屋的整體結構安全,不得影響毗連房屋的使用安全。
第十三條本條例所稱住宅房屋裝修,是指住宅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對住宅房屋室內進行裝飾裝修的建筑活動。
在土建工程施工中一并實施裝修的住宅房屋和結構不與其他建筑相連的獨戶住宅房屋,其裝修管理不適用本條例的規定。
第十四條住宅房屋裝修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違法拆改、變動承重結構和建筑主體;
(二)違法超過設計標準或規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載;
(三)衛生間、廚房間移位、擴大或增設;
(四)其他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承重結構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接接點,包括承重墻體、立桿、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梁、屋架、懸索等。
本條例所稱建筑主體是指建筑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蓋、梁、柱、支撐、墻體、連結點和基礎等。
第十五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對住宅房屋裝修需進行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在裝修前向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進行備案:
(一)拆改、變動非承重結構;
(二)增砌墻體、增加房屋使用荷載;
(三)開鑿非承重墻體、擴大或移動門窗尺寸、位置。
第十六條進行住宅房屋裝修備案,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依法可證明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身份的材料;
(二)房屋所有權證或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進行備案的是使用人的,還應當提交房屋所有人同意其裝修的證明;
(三)原房屋平面圖和裝修設計圖或裝修項目說明。
第十七條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住宅房屋裝修現場的監督檢查,制止違法裝修行為。住宅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裝修施工人員應當接受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的現場督檢查,及時糾正違法裝修行為。
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可以委托物業管理企業或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房屋裝修行為進行日常監督管理。物業管理企業或社區居民委員會有關人員在巡查中發現違法裝修的,應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非住宅房屋進行裝飾裝修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向房屋所在地區、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或備案手續。
第十九條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裝修房屋需要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改變建筑物外立面、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等行為的,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應當依法經規劃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房屋安全鑒定管理
第二十條本條例所稱的房屋安全鑒定,是指對房屋結構的完損程度和使用狀況是否危及安全使用進行鑒別、評定。
房屋的安全鑒定由依法設立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負責。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是認定房屋安全狀況的依據。
從事房屋安全鑒定的鑒定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
第二十一條房屋交付使用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一)超過設計使用年限仍需繼續使用的房屋;
(二)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和大型商場、飯店等公共服務場所超過設計使用年限一半的房屋;
(三)出現危及使用安全跡象的房屋;
(四)拆改建筑主體結構,明顯加大荷載的房屋;
(五)改變使用性質、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
(六)遭受災害事故后出現異常,仍需繼續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
(七)進行地下管線施工、樁基施工、附設三米以上地下室深基坑、爆破及較烈震動和降低地下水位的建設項目,其施工區周邊可能被損壞的房屋;
(八)其他依法應當進行鑒定的房屋。
前款第(七)項由建設單位在樁基施工或基坑開挖前委托鑒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發現前款所列房屋的,應當及時通知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建設單位提出鑒定委托。
第二十二條房屋安全鑒定由房屋所有人、責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發現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所有人、責任人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房屋所有人或責任人拒不委托房屋安全鑒定的,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關系人可自行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用由所有人或責任人承擔;經鑒定為非危險房屋的,鑒定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房屋安全鑒定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本條例所稱的責任人是指造成房屋出現安全隱患或險情的責任主體。
第二十三條委托進行房屋安全鑒定,委托人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房屋安全鑒定委托書;
(二)依法可證明委托人身份的材料;
(三)房屋所有權證、證明其合法權益的有效憑證或證明與被鑒定房屋有相關民事權利的有效憑證;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四條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在接受房屋安全鑒定委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勘查,并在現場勘查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報告;有明顯險情的房屋,應當立即組織鑒定;房屋結構復雜、鑒定難度較大,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不能完成鑒定的,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出具階段性鑒定文件。
第二十五條房屋安全鑒定依據國家現行的規范和鑒定標準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時,應當有兩名以上鑒定人員參加,對結構特殊、情況復雜的鑒定項目,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聘請專家或邀請有關部門派員參加鑒定。有關單位或個人應當積極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擾鑒定人員的正常鑒定活動。
第二十六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責任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報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申請復鑒。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另行組織鑒定人員進行復鑒。
復鑒結論與原鑒定結論一致的,復鑒費用由申請人承擔;復鑒結論與原鑒定結論存在實質不同的,前次鑒定費用和復鑒費用由原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承擔。
第二十七條對存在明顯險情的房屋,復鑒期間不得停止加固、修繕、改建、停止使用等治理措施的進行。
第二十八條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除出具鑒定報告外,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應當及時發出《危險房屋通知書》,送達房屋所有人、責任人和使用人,并報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應當根據鑒定報告,及時采取下列治理措施:
(一)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二)變更使用,適用于改變用途后能夠安全使用的房屋;
(三)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觀察的房屋;
(四)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五)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應當拆除的房屋。
西湖風景名勝區內的危險房屋依照《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處理。
第三十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對危險房屋拒不治理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有權作出強制治理決定,必要時應當責令停止使用危險房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仍拒絕治理且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采取固、修繕、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并可將使用人依法強制遷離危險房屋,相關費用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承擔。
第三十一條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危險房屋防治的督促檢查,對成片房屋超過設計使用年限或已經鑒定為危險房屋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具體處理意見。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成片危險房屋改造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經鑒定為危險房屋并需拆除重建的,給予拆遷優先安置、規劃優先定點、重建減免費用等優惠措施。對于特殊困難人員,政府應當出資對其居住的危險房屋進行改造和治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第八條規定,建設單位在新建、改建、擴建房屋時未實施白蟻防治處理的,由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施工,采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第九條第一款規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對非住宅房屋進行裝修時未實施白蟻防治處理的,由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施工,采取補救措施,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白蟻防治單位未建立健全白蟻防治質量保證體系,或未按國家和省有關白蟻防治的施工技術規范和操作程序進行防治的,由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發生蟻害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房屋管理單位未委托白蟻防治單位進行滅治的,由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可處以一千元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住宅房屋裝修中實施禁止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罰。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住宅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在住宅房屋裝修前進行備案的,由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責令其補辦手續,并可處以五百元的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未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進行有關裝修活動的,由建設、規劃等各相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依法應當委托鑒定的房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建設單位拒絕委托房屋安全鑒定的,由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督促其委托鑒定,逾期仍不委托鑒定的,由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指定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費用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建設單位承擔,并可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因拒不委托鑒定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接到《危險房屋通知書》后拒絕采取相應治理措施的,由房屋所在地區、縣(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并可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因拒不治理危房造成嚴重后果的,可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責任人拒絕委托房屋安全鑒定、拒絕采取治理措施或白蟻防治措施、有險不查或損壞不修、拒絕或阻礙對危險房屋的解危措施、破壞房屋結構或設備,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二條因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白蟻防治單位的故意或過失,導致房屋發生損失或安全事故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白蟻防治單位及其責任人員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門工作人員、、的,由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4
第一條為徹底清理已使用的“五無”工程,進一步規范我市建設行為,有效遏制新的“五無”工程的產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行政區域。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五無”工程,是指1998年3月以后在建和已建成使用的“無規劃、無報建、無證設計、無證施工和無質量安全監督”的房屋建筑(60平方米以上、二層及二層以上)。
1998年3月以前建成的房屋建筑,凡屬建設管理手續不齊全或者屬違章建設的,按建設年代當時的法規進行處理,不屬本辦法處理范圍。
二、權責界定
第四條市政府成立清查處理“五無”工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協調、督促檢查全市開展清理處理“五無”建筑工程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市府辦、市監察局、市安監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房產局、市消防大隊、市發展和改革局、市經貿局、市環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供電局、市工商局等有關單位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成員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中抽調,負責全市清查處理“五無”工程工作情況收集、聯絡、督查、協調。辦公電話:5525852。
第五條各鎮(街道、農場,下同)按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的已建和新建的“五無”工程,負責督促依法清理和報建。市政府將把各鎮在建工程的違法違章情況納入當地主要領導的政績考核內容進行考核。對“五無”工程監管不力的鎮,將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各鎮也要相應成立以鎮長(辦事處主任、場長)任組長,分管建設規劃工作的領導和建設辦主任、招商辦主任任副組長的專項整治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鎮的“五無”工程專項整治工作。
第六條領導小組和專項整治小組每兩個月要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總結和部署有關工作。
第七條市規劃局依法按時審批各類建設工程,加強對審批后的建設工程的跟蹤管理,加強對未經規劃審批的建設工程的處理,及時對違法建設進行查處。
第八條市建設局對未取得施工許可證而擅自施工的違法建設行為或設計、施工單位超越資質范圍的違法行為要依法進行處罰。
第九條市安監局按照分級處理原則,負責查處因違法建設而導致人員重傷、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
第十條市公安局應積極配合市規劃、國土、建設等部門,對在查處“五無”工程的工作中出現妨礙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市消防大隊對已經查明違反消防法律法規或違法建設項目不予辦理消防審查驗收手續,并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市工商局在辦理營業執照申請時,應查驗經營場所使用證明。包括場所租約或產權證明等能夠證明申請人擁有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市環保局應加強對建筑施工噪聲許可證的審批管理,并查處無證排污行為。
第十四條市供水、供電部門對竣工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建設工程設施提供永久服務時,應當查驗建設工程驗收合格證或房產證,沒有建設工程驗收合格證或房產證的,不得供水、供電。對發現擅接水電進行違法建設施工的,應及時通報市清查處理“五無”建筑工程工作領導小組。
第十五條各鎮要依照《廣東省加強建設工程項目開工管理若干規定》(粵府辦〔2006〕6號)做好新建工程的監管工作,發現違反基建程序的項目開工,要立即發給停工通知書進行制止,并及時通知市建設局(違反規劃的還應及時通知市規劃局),由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協同當地政府、市安監部門依法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不能對未報建先施工的工程提供相關服務,否則,由市建設局按有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三、對在建“五無”工程的處理
第十七條對在建的“五無”工程,嚴格依法處理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停工補辦手續。
經查出屬“五無”的在建工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政府部門及時制止其建設,并即向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報告,依次由市規劃局、市建設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有關手續和質量確認,并依法予以處理。
第十八條對經查出的“五無”工程,建設單位拒不按第十七條規定辦理手續的,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均可發函通知供水、供電部門,采取停水停電措施,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市供水、供電部門在接到市規劃局、市建設局停水停電通知時,應積極配合,做好停水停電工作。
四、對已竣工使用的“五無”工程的處理
第十九條各鎮專項整治小組負責督促本鎮區域內的“五無”工程業主到市規劃局、市建設局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十條對查出的“五無”工程,市規劃部門依據下列原則處理:
(1)對嚴重違反城市規劃和影響城市規劃又不能采用改正措施的,不予補辦報建手續,由市規劃局責令其限期拆除或者沒收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
(2)對影響城市規劃,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責令其整改和整改后補辦報建手續。
(3)對不影響城市規劃的,給予補辦手續。
第二十一條“五無”工程業主在市規劃部門辦理有關報建手續后到市“五無”工程清查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并要提供以下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規劃驗收合格證。
(2)設計圖紙。
(3)消防驗收合格證(自用私人住宅除外)。
(4)環保建筑噪聲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五無”工程業主依照下列情況對“五無”工程分別辦理檢測鑒定委托,進行房屋安全鑒定:
(1)1998年3月以后產生的“五無”工程,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及三層(含三層)以上的公共建筑以及多層廠房、宿舍、辦公樓的“五無”工程,委托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檢測總站或者具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資質的質量鑒定機構檢測鑒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依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1999)、《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GBJ144-90)和《危險房屋鑒定標準(2004年版)》(JGJ125-99)對檢測項目的構件、房屋組成部分(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維護結構)、房屋整體(鑒定單元)等三個層次進行安全性檢查鑒定和等級評定。
(2)1998年3月以后產生的“五無”工程,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及二層以下(含二層)的公共建筑、單層廠房和其他建筑物的“五無”工程,由我市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站按規范要求進行檢測,由市質安站、設計院、監理等有執業資格的工程師組成的專家組,依據第(1)款規范、標準聯合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第二十三條“五無”工程業主辦理房屋安全鑒定登記備案的程序:
(1)房屋安全鑒定完成后,“五無”工程業主持《**市房屋安全鑒定結論備案表》和《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到市建設局辦理房屋安全鑒定登記備案。對法律法規規定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由市建設局依法處理。
(2)根據房屋安全鑒定結論,對建筑工程項目的備案分別作如下處理:
①建筑結構安全的,由市建設局核發《**市房屋安全鑒定結論備案表》,作為產權登記的組成文件。
②建筑結構不安全需加固補強的,在檢測報告簽發之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補強加固,補強加固工作應符合粵建規字〔2001〕78號文的規定,加固補強的工程必須報市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跟蹤監督。補強后的工程必須經業主組織加固補強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鑒定機構驗收合格后,市建設局根據工程加固補強竣工驗收文件核發《**市房屋安全鑒定結論備案表》,作為確認產權的組成文件。
第二十四條“五無”工程登記產權的程序:
由業主向市房產局提交以下資料辦理登記:
①房產初始登記申請書;
②經辦人身份證明;
③工程項目的土地使用證;
④建設工程規劃驗收證明文件;
⑤消防專項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⑥《房屋安全鑒定報告》;
⑦《**市房屋安全鑒定結論備案表》;
⑧違法建筑已依法接受行政處罰的相關生效法律文書;
⑨具有合法資質測量單位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積測量報告及房屋平面圖。
第二十五條“五無”工程業主自其房屋被確認為“五無”工程之日起18個月內逾期不辦理規劃手續的由市規劃局依法處理、逾期不提供《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的,并由市建設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六條經鑒定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又逾期不辦理補強手續的,由市建設局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作出處罰。
第二十七條經鑒定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且無意義進行加固補強或無法加固補強達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建筑工程,由市建設局依法發出停止使用通知和責令立即疏散人員。對影響公共安全的,責令在一個月內完成排險工作。對逾期不辦理補強手續的,由市建設局依法責令停止使用。
第二十八條對嚴重影響公共安全或拒不執行市建設局指令的,由清查處理“五無”建筑工程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協調處理。
第二十九條從本辦法印發之日起,用一年半時間完成已使用的“五無”工程清查和處理工作。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5
關鍵字:房屋安全、鑒定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 progress and the housing system reform continued to deepen, the masses housing safety consciousness had very big rise, housing safety management work in the people daily life become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and the management of matching housing securit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are increasingly stringent. This paper mainly with foreign housing management system experience as well as our country current problems about building safety management identification proposal.
Keywords : housing security, identification
中圖分類號:P624.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房屋安全管理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事關經濟發展環境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事,按照國家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發展的要求,房屋安全管理是政府賦予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能。目前,超期使用的舊房、危房還有定的存量,這類房屋隨著結構逐步老化其承載能力也逐漸降低。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是房管部門應盡的義務。
一、國外房屋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國內的現狀
國外對于房屋的安全管理和評價體系已經到了一個相當完備、成熟和可操作的層面。日本的住宅法規系統地覆蓋了房地產開發、住宅建設、改造、經營管理、流通消費和融資保險各方面。 美國開創了房屋安全評價技術。六十年代以來,美國倡導的系統安全思想為人們所接受,形成了獨立的系統安全工程學科,此后,系統安全工程得到迅速的發展。在最近幾年制定了財產維護法,對建筑(包括附屬物)的結構、功能和安全等方面均做出明確規定,同時給出了相應的處罰條款和罰款制定。英國的BS工作范圍涵蓋建設工程整個生命周期。法國的IDI保險制度在法國政府不參與工程的具體環節,而是站在更高的位置制定法律法規。
我國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與世界工業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歐洲國家每年發生事故的次數很少,其工作重點主要是事故預防和改善人們的居住和工作環境。而中國的安全工作重點主要是應付接連不斷的事故調查,目前我國還存在大量的事故隱患,事故預防工作主要放在隱患管理和整改方面。我們現在的體制,算是一種“事后動員”體制,沒有制度化,在突發事件面前很容易失去秩序。并且建筑質量總體水平不高,有相當大的一部分建筑存在質量隱患。有很多人為了改造房屋的使用環境或創造經濟效益,對房屋進行不合理改造、擴建和裝修,不管房屋是否安全。
二、學習和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
1.借鑒國外的住宅小區管理模式
一是采取委托管理的方式。包括物業產權的管理與維護、物業的經營等。如美國的物業代租業務,日本的宅地托管業務等方式;建筑物及其設施的養護、維修與使用管理。二是市場化、企業化的管理運行機制,即物業管理多通過市場負責,基本無行政干預;或者政府參與的管理機制,也就是說政府政府組織、立法并監督實施行業管理。三是管理形式。主要有政府——房地產或物業管理公司——專業服務公司的形式、業主、業主團體——房地產或物業管理公司——專業服務公司的形式和政府自管。
2.建立建筑質量管理機構和科學、規范的信息系統
建立建筑質量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危房鑒定;建立房屋信息數據庫;對建筑設計、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等工作。學習借鑒國外建立信息系統的實例,建立適合我們的基于地理信息系統、基礎數據庫等的便于操作的房屋信息系統。為房屋安全管理提供基礎資料、為城市應急提供指導等。
3.加強立法和執法工作
隨著房改帶來的產權多元化、私有化的變化,社會各界的房屋安全意識、觀念越來越強,各級政府對此也越來越重視。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是隨著房產事業的深入改革而逐步發展的,要取得良好的房屋安全管理效果,必須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并有強有力的執法工作。這在日本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三、房屋安全鑒定面臨的問題
全國房屋安全鑒定工作近幾年發展比較快,在經濟快速發展的大形勢下,較好地支持了地方的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但是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的發展不平衡,還需要大力推行房屋安全鑒定行業標準化管理。
1.房屋安全鑒定職責不清
一些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大都是由規劃建設部門分離出來,導致部門職責有一定的粘連。有些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只負責轄區的城市危險房屋管理工作,沒有全面負責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甚至很少開展房屋安全鑒定項目。
2.房屋安全鑒定領域魚目混雜
由于房屋安全鑒定市場需求很大,當地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人員、設備的局限,在加上職能不清,所以許多外地的檢測部門涌進房屋安全鑒定領域。這些機構的涌入不利于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的系統管理出具的鑒定報告以對來樣負責的方式開展鑒定工作。以非法身份出具的鑒定報告把采信人推到不作為或舉證主體錯誤的境地。
四、做強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幾點建議
1、鑒定機構必須實行法人負責制。推行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法人身份,脫去政府的外衣,與政府管理部門分離,成為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獨立承擔民事和行政責任的實體。鑒定機構時公正公信機構,不是房屋安全管理部門,更不是房屋安全使用管理的執法部門。
2、規范全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的資格包括鑒定業務的劃分。實行有全國房屋安全鑒定技術委員會對房屋安全鑒定機構、人員資格的核準、頒證、考核和繼續教育工作。推行鑒定人負責制,吸引高素質的工程技術人員加入房屋安全鑒定領域。促進鑒定人員在鑒定機構間的流動和交流,提高房屋安全鑒定的行業水平,適合市場經濟的發展。
3、跨地區開展房屋安全鑒定業務,提高全國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整體水平的,支持當地的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利用外界的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力量,增強地方房屋安全鑒定的權威性,聯合應對突發性的房屋安全災害。
4、增強技術投入。對鑒定機構資格劃分等級,按照儀器、設備硬件及人員等軟件的條件要求進行資格管理。鹽城市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資格管理已進行了嘗試,并出臺了《鹽城市房屋安全鑒定管理辦法》,對鑒定機構的等級和從事的業務范圍、從業人員崗位資格培訓進行了明確的規定。
5、推行房屋安全鑒定標準化管理,是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的最佳捷徑。通過對全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從業人員的崗位業務培訓,強化繼續教育,規范工作標準,是實現房屋安全鑒定行業的全面發展當務之急。建立健全全國房屋安全鑒定領域的系統管理,是房屋安全鑒定工作的大事,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屬于公共安全管理。房屋安全鑒定工作是這種公共安全管理的技術支持,房屋安全鑒定機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使者。房屋安全鑒定領域的系統管理,會得到政府部門的支持。人民群眾需要房屋安全鑒定機構的公信服務。房屋安全鑒定的證明權為法制社會建設和社會穩定將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
五、結束語
隨著房改帶來的產權多元化、私有化的變化,社會各界的房屋安全意識、觀念越來越強,各級政府對此也越來越重視。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是隨著房產事業的深入改革而逐步發展的,它對于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促進社會的穩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周勇,中外建筑工程質量管理中政府監督作用的對比研究,建筑施工,第28卷第4期:320—324
[2]姚國華,日本住宅性能保證制度,施工技術,1998年第7期第27卷
[3]孟憲海,中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比較研究,施工技術,1999年第4期
房屋安全鑒定報告范文6
【關鍵詞】房屋安全;結構鑒定;要點
房屋安全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而對房屋結構的安全鑒定也關系著整個房屋的整體建設質量,只有充分把握房屋安全鑒定要點,掌握全面的鑒定技術,才能真正做到工作細致,提高房屋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 房屋安全鑒定的特點
(1)對從業人員要求高。鑒定人員除了要具備高素質的建筑專業理論以外,還要充分熟悉房屋建設過程中應注意的要點,也要明確外界環境、地理環境、氣象條件等對房屋建筑的影響,并且具備一定的實踐經驗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2)房屋鑒定和房屋檢測密不可分。由于房屋結構較多,房屋的損壞情況和原因也不相同,所以要求房屋鑒定和房屋檢測相結合,從而根據相關檢測結果來推斷房屋的損壞情況和安全性。
(3)鑒定對象的特殊性。對于房屋安全鑒定來說,它與房屋檢測也有不同之處。首先它的鑒定對象是已經投入使用的既有房屋,其次房屋安全鑒定是一個不斷變化的鑒定過程,它的研究對象,從結構、年代、損壞程度上都有著不同,因此,在進行不同房屋鑒定時,要采用不同檢測方式,從而保證檢測的準確性。另外,房屋安全鑒定要注重結構安全,以地基、主體結構為主要鑒定對象,從而確定房屋的整體安全性。
2 房屋結構中常出現的安全問題
2.1 裂縫
房屋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出現開裂、滲水的原因很多,大致分為溫度裂縫、荷載裂縫以及干縮裂縫。
2.1.1 溫度裂縫
溫度裂縫一般是由于溫度變化大或者混凝土在施工時產生水化熱等因素造成的。相關研究表明,當混凝土內外溫差大于10°后,其冷縮值為0.01%,而當溫差在20°~30°后,其冷縮值變為0.02%~0.03%,而混凝土結構能承受的最大冷縮值為0.01%~0.02%,也就會導致混凝土產生溫度裂縫。因此,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時應充分考慮到外界因素對房屋結構產生的影響,充分查看建筑資料,以查明裂縫出現的原因。
2.1.2 荷載裂縫
荷載裂縫出現的原因一般是結構設計不合理、施工方式錯誤、混凝土承載力不足、地基發生不均勻沉降等。出現荷載裂縫會使整個工程變形,影響工程結構穩定。因此,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時,要充分查閱相關地質資料、施工資料等,合理計算房屋結構的承載力,從而出具科學的鑒定報告書。
2.1.3 干縮裂縫
干縮裂縫是由于材料問題產生的。由于混凝土結構凝固后,其絕對體積會減小,也就會使混凝土中的毛孔收縮,當干縮值超過混凝土本身能夠承受的最大拉伸值時,就會產生干縮裂縫。因此,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時,要嚴格檢驗水泥材料、骨料、水灰比等各項指標,從而準確判斷施工材料是否適合建筑要求。
2.2 變形
房屋結構在長期使用中,由于外界因素和自身承載力問題很容易發生結構的變形和位移,不但影響著房屋建筑的穩定,同時還會影響結構穩定性。較大的結構變形往往會改變結構的受力點,使荷載力重心發生偏移,從而使房屋構件的段面、節點處產生新的應力,改變構件應力方式,降低構件的承載力,引起房屋的開裂,甚至坍塌。
3 房屋安全鑒定檢測要點
3.1 判明房屋產生的裂縫是結構性裂縫還是非結構性裂縫
鋼筋混凝土房屋產生裂縫的原因有很多,其對房屋建筑的安全性影響也很大,只有正確判定房屋的結構受力狀態和裂縫對結構的影響,才能有針對性的進行構件的維護和加固。其中結構性裂縫對房屋安全性影響最大,從根本上決定著房屋的結構應力、房屋承載力和房屋后續可能發生的損壞。而非結構性裂縫相對影響不大,往往是由自身應力而形成的,對房屋結構的承載力影響不大,可以根據相關的需要進行修補、加固。
3.2 判明結構性裂縫的受力性質
結構性裂縫分為兩種形式:脆性破壞裂縫和塑性破壞裂縫。脆性破壞裂縫的出現較為突然,一旦出現對于整個房屋結構的影響很大,會造成房屋的損壞,因此在進行房屋安全檢測過程中要著重對易出現脆性破壞裂縫的地方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從而進行提前加固,防止裂縫出現。塑性破壞裂縫相比脆性破壞裂縫來說危險性較小,事先有變形或裂縫的征兆,可以根據情況進行適當補救。針對塑性破壞裂縫,在進行檢測過程中,可根據裂縫的位置、長度、深度等進行檢驗,如果裂縫沒有擴大趨勢,且最大裂縫未超過規定值,那么可以不進行修補。
3.3 查明裂縫的深度、長度、寬度
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檢測過程中,還要對裂縫的狀態進行檢查、判斷。同時根據檢測結構來制定相關修補、加固措施。混凝土表面裂縫可以分為三種:細小裂縫、中等裂縫及貫穿性裂縫。裂縫的寬度越大、長度越長、深度越深,其結構中的鋼筋就越容易受到腐蝕,也就意味著在長久暴露的情況下,鋼筋及混凝土的強度都會受到破壞,從而影響建筑壽命。因此,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檢測時,要充分對房屋室內外的裂縫進行檢測,并結合房屋周圍環境進行充分考察。通常來說,室內出現橫向裂縫受對鋼筋混凝土結構影響較小,以不影響美觀為度。而在潮濕的室外,出現大規模裂縫則會加重鋼筋結構的腐蝕,裂縫也很容易發生擴大,因此應予以處理。此外,裂縫的深度也會影響建筑結構,通常表面的裂縫多是非結構性裂縫,對房屋影響不大,一旦出現貫穿性裂縫,則很有可能是結構性裂縫,很容易造成對鋼筋的銹蝕,影響建筑穩定。因此,應根據檢測結果,準確判斷房屋裂縫的深度、長度和寬度,并根據其危險性大小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3.4 判明裂縫的未來發展趨勢
裂縫按其擴展趨勢可以分為:穩定性裂縫、活動性裂縫和發展裂縫。房屋結構在長期荷載的作用下,出現裂縫是不可避免的,只要裂縫是穩定的,且寬度、深度、長度都滿足各項要求規定,并無很大危險,可以認為房屋結構是安全的。但如果裂縫是不斷擴展的,就說明可能對房屋結構產生影響,因此,要及時進行必要的修補措施。在進行房屋安全鑒定檢測時,要利用適當的檢測工具,充分分析裂縫的發展趨勢,從而準確判斷裂縫的性質,指導相關的修補工作。
3.5 判斷鋼筋混凝土構件結構變形
結構的變形測量要有重點,針對可疑跡象或者結構本身的弱點進行檢測,在進行建筑結構變形測量時,建筑結構的最大撓度和位移情況必須進行測量。同時在進行結構變形測量時也要與裂縫測量相結合,如果結構變形過大,很可能會產生相應的裂縫,而裂縫過大也會使建筑結構發生變形。因此,變形情況是反映房屋結構是否穩定的重要標志,也是房屋安全鑒定的重要內容。
4 結語
房屋安全鑒定是一項全方位的技術工作,對房屋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測能夠保證房屋建筑更加合理,使用更加安全,從而保障房屋在使用過程中發揮最大功能。同時,房屋安全鑒定還有很多方面需要我們完善,除了技術方面的加強,還包括人員素質的培養、檢測經驗的積累等,只有各方面充分配合,才能保證房屋安全鑒定工作順利實施。
參考文獻:
[1]余丹.淺論房屋安全鑒定的特點與基本方法[J].工程與建設,2009(1).
[2]王艷玲.談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鑒定[J].才智,2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