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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聯普法工作計劃范文1
一、2015年工作回顧
(一)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工作有質有量。
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目的是為上級殘聯制定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提供詳實的科學依據,我縣參與此次調查的共有2鄉16鎮,總計269個村/社區。專項調查底冊共有殘疾人10612人,其中進村入戶調查人數:10223人,采用電話調查的人數3人,入戶調查率:99.97%。落實了專項調查工作經費5萬元。集中舉辦了二期調查員培訓班,培訓調查員100名,分別到三個人口多,殘疾人數量大的鄉鎮舉辦了培訓班,培訓調查員76名,培訓效果明顯,參加學習的調查員掌握了調查表的內容填寫要求,錯誤率低,工作開展得較為順利。在調查數據初錄和復錄階段,為確保系統錄入的數據與紙質表內容保持一致,做到準確無誤,我會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在各鄉(鎮)精心挑選了熟悉電腦操作、責任心強、業務能力素質高的殘疾人專職委員組成數據錄入工作小組,集中在縣殘聯實行封閉式管理,統一食宿,全力承擔我縣殘疾人調查表的系統初錄與復錄工作,縣殘聯專項調查辦公室負責人全程督導。圓滿完成了我縣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和需求專項調查數據上報工作。
(二)“助殘日”系列活動開展的有聲有色。
在第二十五次全國助殘日期間,XX縣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緊緊圍繞“關注孤獨癥兒童,走向美好未來”活動主題,早安排,早布置,在全縣上下營造了濃厚的扶殘助殘氛圍。
一是5月6日,縣殘聯就第二十五次全國助殘日活動的主題、縣殘聯的初步安排向縣委分管領導匯報,得到了縣委分管領導劉龍林副書記的支持,縣殘工委向全縣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下發了開展第二十五次全國助殘日活動的通知,明確了各成員單位在助殘日期間要為殘疾人做好兩件以上實事,張貼助殘日宣傳標語,營造出濃厚的扶殘助殘氛圍。
二是5月13日,縣殘聯邀請XX市第三人民醫院孤獨癥治療專家來我縣為全縣孤獨癥兒童及家長講授孤獨癥的臨床癥狀、診斷以及搶救性康復等知識,并與家長、老師進行互動交流,現場認真解答家長們提出的各種疑難問題。活動中,縣殘聯還為每個孤獨癥兒童家庭送上了300元慰問金,并呼吁社會多關愛、關心孤獨癥兒童的教育、康復、生活等問題。XX新聞聯播在助殘日當天對此次活動進行了相關報道。
三是5月13日,縣藥監局工作人員到縣特殊教育學校,專題為在校的殘疾學生講了一堂食品藥品安全課,輔導學生們做了一套康復操。
四是5月13日下午,我縣舉行了上海拉夏貝爾服裝有限公司服裝捐贈發放儀式,有31名殘疾人到場參加活動,領取了合身的衣服,宣傳了上海拉夏貝爾服裝有限公司助殘善舉。
五是動員助殘志愿者開展助殘活動。5月14日上午,“康復樂”腳病修治專業店10名技師,自備車輛,自帶藥品,到八都鎮敬老院為在該院生活的40多名老人修腳,治療腳病,并為每位老人送上一雙襪子、一瓶藥膏。
六是縣殘聯在5月14日組織全縣各鄉鎮殘聯理事長、殘疾人專職委員共36人開展登山活動,這36名殘疾人工作者團結協助,興致勃勃,登上了XX縣最高峰---大東山,感受了作為一名殘疾人工作者參與集體活動的愉悅心情,體現了我縣殘疾人工作者團結奮進的精神風貌。
七是各鄉鎮殘聯、縣民政局、教體局、婦聯、衛生局等縣直單位在助殘日期間懸掛了助殘宣傳橫幅。
(三)貧困殘疾人摸底調查工作圓滿完成。
按照XX省殘聯、XX省民政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在全省開展貧困殘疾人摸底調查工作的通知》(贛殘聯字〔2015〕40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縣貧困殘疾人基本情況摸底調查工作順利實施,我會高度重視,迅速反應,下發了《關于在全縣開展貧困殘疾人摸底調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各鄉(鎮)殘聯、民政所要高度重視,將此次摸底調查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工作任務,按照相互職能密切配合,加強溝通,相互支持。由民政所負責提供享受低保、五保供養的所有殘疾人名單;殘聯負責組織、核殘、統計、匯總等工作,嚴格按照時間節點上報摸底數據,為協助上級部門研究制定我省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實施方案提供準確地數據依據。
(四)各項民生工程殘疾人項目順利實施。
根據年初工作計劃和市殘聯下達的任務,我會認真開展好了各項業務工作。
1、康復工作:一是我會于4月和10月,兩次組織XX康明眼科醫院王木保院長一行11人,深入到我縣各鄉(鎮)開展“白內障免費篩查”活動。共篩查總人數為360人,其中患白內障總人數有118人,有48人可行白內障手術,目前已有10人接受了免費手術,緩解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二是認真做好了全縣重度聾兒(人工耳蝸)救治康復對象申報工作,組織了0-6歲4名、7-17周歲3名聾兒參加了省殘聯的人工耳蝸篩查。三是繼續與市、縣精神病院合作,將殘聯精神免費救助資金與省級重性精神病貧困患者免費救助資金整合使用,將我縣346名持證精神病患者全部納入了免費服藥、治療救助范圍,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了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并設立嚴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專項救治和監護人獎勵基金,大大減輕了患者家庭的沉重負擔。同時,切實加強了20個社區康復站管理,為1000名殘疾人提供了康復救助與服務,并建立了康復需求評估檔案,已完成任務數的100%。
2、教育工作:理事長親自帶隊深入到全縣18個鄉(鎮),協助縣特殊教育學校開展了智力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篩查工作;為3名貧困在校大學生每人發放了助學金2000元。
3、就業和扶貧工作:按照省、市殘聯的工作部署,開展了以“送政策、送崗位、送服務”為主題的殘疾人就業援助月活動,幫助用人單位與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搭建了一個相互交流、相互溝通的平臺,活動為14名殘疾人在縣工業園區企業找到就業崗位;通過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形式安置殘疾人專職委員28名,認真落實了140名農家書屋殘疾人管理員上崗工作,專職委員、管理員工資報酬,年底統一由縣財政局通過“一卡通”形式直接劃撥到他們帳戶。
今年加大了向上級爭取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發展種、養殖業資金的力度,向省殘聯爭取了種養示范基地和種養大戶兩戶,為賀遠庭、李連嬌、周文誠、袁賤根、彭冬生等五人做好了殘疾人種養大戶示范基地的向市申報工作,并爭取了二戶,鼓勵他們更好地輻射和帶動周邊殘疾人就業和共同發展致富。
結合XX縣委、縣政府的“雙學雙用雙服務工作”,我會分別在白水鎮井岡蜜柚種植基地、冠山鄉、醪橋鎮葉小平水產養殖基地、縣殘聯職業培訓中心、盤谷鎮優質稻種植基地等共開辦了10期“雙學雙用雙服務”講習班,為縣殘聯領導干部及殘疾群眾傳授了相關的專業技術,幫助當地的殘疾人自主創業。
4、工作:我會與縣局、各基層殘聯加強聯系,暢通信息溝通渠道,及時處理好殘疾人來信、來訪案件。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對在殘疾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把握,認真做好疏散、化解、勸返等工作,一年來接待來訪8余人次,來信5件,協調解決各類問題11件,維護了正常的秩序。
5、辦證工作:我會切實加強了《核發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殘疾人證評定標準,一年共換發殘疾人證1216人次。
(五)其他中心工作開展有條不紊
1、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治理,進行為官不為、為官亂為的專項整治。自開展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專項治理工作后,我縣殘聯進一步加強整改,我會健全和完善了《XX縣殘聯機關管理制度》,從四個方面明確了十一條規范舉措,對改進工作作風和密切聯系群眾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和制度化、長效化意見,嚴明紀律要求,加強監督檢查,使各項規定得到有效落實。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公務接待、公車使用等各方面的規定。下基層調研密集開展,堅持輕車簡從,簡化接待。做到可開可不開的會議不開,改為以電話通知或文件形式布置工作。可合并召開的會議采取開套會合并召開。2015年至今以殘聯名義召開的全縣性會議活動,綜合數量和規模,與八項規定前相比,精簡了50%,大大降低了開支,提高了效率。
2、開展發展環境深化年活動,重點圍繞“三單一網”建設,我會嚴格按照縣里“全集中、全到位”的要求,縣殘聯辦證窗口進駐行政服務中心,服從縣行政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全縣殘疾人提供更優質、高效的服務。加強整治,摒除作風,加強依法行政意識。
3、高度重視法治XX建設,把“法治XX建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和領導班子責任目標,健全了法制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法律法規宣傳,認真做好殘疾人矛盾調解、矛盾糾紛排查、提供殘疾人法律維權服務等工作,并積極組織縣殘聯領導干部參與網上法律知識考試,為普法依法治理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
4、切實抓好精準扶貧工作。縣殘聯多次深入水田鄉富口村開展精準扶貧調研,鼓勵富口村6戶貧困戶立足特色抓項目,指導他們走養牛致富的路子,作為他們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的重要舉措,并在中秋節期間為他們送去糧油等慰問品和每戶300元慰問金。
5、認真抓好美麗鄉村建設。因地制宜,落實各項措施。縣殘聯從辦公經費中抽出10000元資金,幫助阜田鎮育賢村抓孫家小組好村級基礎設施建設,整治村容村貌,重點抓好路、水、廁和綠化等工作。同時,建立健全掛點村聯系制度,確保全年工作有序進行;同時堅持重大事件報告制度,落實節假日值班制度。開展了法律宣傳活動,組織全村黨員干部及部分村民認真學習了《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殘疾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大力提升了全村干部群眾的法律水平。
6、扎實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今年以來,我們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堅持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分析原因、妥善處理、消除隱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構建維持社會穩定的堅固防線,切實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糾紛、穩定人心、鞏固穩定。一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定期召開矛盾糾紛排查分析會,做到了改制企業遺留問題和其它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底子清、情況明,及時發現和處理矛盾糾紛。二是完善制度,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了檢查監督、責任追究、請示匯報、獎懲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上了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三是對機關和企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把調處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堅持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四是堅持“三個原則”,努力構建維穩防線。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歸口調處,把確保一方穩定的責任落實到了各企業和單位;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積極穩妥地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堅持“工作在前,各負其責”的原則,經常分析、預防不安全苗頭。大力開展綜治、禁毒等法制宣傳教育活動,采取懸掛橫幅、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在職工和居民中進行宣傳,全年宣傳達到2次以上。加強對干部、職工及住宅區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廣泛開展以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為內容的教育活動,不斷化解矛盾,穩定人心,統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沒有發生越級群體性和個別上訪事件,確保了一方穩定。同時,認真抓好阜田鎮育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示范村建設工作,牽頭召開協調會三次,落實幫扶建設資金6萬元(每個單位2萬),搞好了硬件建設。
7、積極參與省級文明城市創建工作。今年以來,縣殘聯加強了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的自查和自測自評工作,對照《文明城市測評體系》,逐項進行核對,對已經達標的項目,全力進行鞏固,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對尚未達標的項目,進行歸納梳理,加強了對周邊環境衛生、市場秩序、交通秩序、綠化美化、等重要問題,進行反復督查、整改。同時,努力做好學雷鋒志愿服務和身邊好人榜的工作,做好了肖曉明作為“中國好人”的推選工作。
二、2016年工作計劃
1、繼續加強與縣財政局、縣民政局的聯系,將貧困低保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發放工作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及時掌握重度殘疾人是否享受低保的工作動態,力求做到不遺漏、不誤報。切實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納入補貼范圍,完成好我縣低保重度殘疾人補貼發放工作。
2、主動聯系縣就業服務局,以創新培訓方法、豐富培訓內容為手段,采取集中培訓和基地實踐相結合的培訓方式,切實做好我縣城鄉殘疾人就業培訓工作。培訓結束后,積極幫助他們尋找合適就業崗位,大力倡導、鼓勵和支持殘疾人自主創業。
3、認真貫徹落實《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進一步摸清我縣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兒童底數提高我省殘疾兒童入學率,繼續做好6-14周歲的適齡殘疾兒童相關信息的收集、建檔工作。
4、全面完成下年度民生工程各項工作,并嚴格按照時間節點,將信息資料錄入到相關業務系統,確保數據錄入及時、準確。認真做好臺帳、年報、快報的上報工作。
5、切實做好三進三解三促走訪活動、精準扶貧、新農村建掛點幫扶、提升大走訪等縣委、政府中心工作。
殘聯普法工作計劃范文2
一、人民調解工作情況:
(一)、調解經費落實情況:
我縣人民調解工作相關經費列入縣級財政預算,共計392400元。
(二)、創新考核機制:
對人民調解實行“一事一案、一卷六表”以案定補考核,一是簡易在2009年5元的基礎上增加到每件定補10元,二是對疑難糾紛每件定補50元,三是對熱點糾紛每件定補100元,四是對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200元,特別重大熱點糾紛每件定補300元。每個季度進行一次考核,并把考核經費直接兌現到調解人員手中,同時將人民調解委員會考核情況在全縣范圍進行通報。年終對優秀工作人員及先進集體進行表彰獎勵。
(三)調解隊伍組織建設情況:
遵循“好中選優、優中擇能”的原則,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識、熟悉當地情況和群眾公認的1582名優秀黨員和年輕干部推薦為人民調解員,建立健全了縣鄉村組人民調解組織,壯大了人民調解工作隊伍。目前,全縣8個鄉鎮109個村(居)民委員會791個村民小組均設立了鄉(鎮)、村、組人民調解委員會或村民調解小組,并在縣焦化廠等企業建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形成了縣鄉村組四級調解網絡。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簽、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調解工作的有序開展。創新體制機制,千方百計解決工作激情、工作責任心和工作信心問題。在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集中統一排查、信息聯絡反饋、領導定期接待接訪、社會重大熱點難點問題聯合調處、已調矛盾糾紛回訪反饋和責任追究落實六個方面的人民調解工作長效機制的基礎上,把落實人民調解員報酬與調處解決矛盾糾紛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推行“以案定補”調處工作機制,調動了人民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推動了人民調解工作的高效開展。社會矛盾糾紛通過人民調解得到妥善處置和化解,創造了*人民調解有史以來調解案件最多、調處成功率最高的歷史,最大限度保障和維護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人民群眾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升,人民調解基本達到了為縣委政府分憂、為分流、為公安減壓、為法院減負、為群眾解愁的工作目的。
(四)規范操作程序,千方百計解決創新調解方法和提升調解水平的問題。首先強化業務培訓,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層、立足崗位、注重實效,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組織一批基層調解主任到上級進行專業培訓和輔導。同時,由司法局牽頭,以鄉(鎮)為單位,采取集中培訓、以會代訓等多種方式,分批組織調解人員對人民調解工作適用的法律法規、調解工作的性質任務、人民調解組織的受案范圍以及人民調解工作的原則、程序、技巧和調解格式文書制作等進行現場授課,面對面輔導講解,提高了基層調解人員的法律法規應用水平,為調處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打下堅實基礎。組織科室負責人及全體工作人員到局上進行培訓10期,受訓人員320人次。再次對村(居)調委會調解主任、調解委員采取集中到鄉(鎮)培訓的方式進行培訓21期;受訓人員885人次;對村(居)、調解小組采取以會代訓、調解培訓、司法所工作人員下鄉培訓;據不完全統計,受訓人員2100余人次。例2009年5月5日至5月10日,縣司法局、財政局、紀工委、司法所組成工作隊一行8人分別到各鄉鎮及村委會召開培訓會,共培訓9期,受訓人員150人次,在培訓中具體做好5方面的工作,一是認真組織村級調解員及全體司法干警學習各級關于矛盾糾紛排查相關文件,二是縣局分管領導從5個內容對調解員進行培訓并提出要求,三是縣第一紀工委徐書記就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等內容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四是結合各村各寨的地方特點,編制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二十四孝圖”、“普法四季歌”、“人民調解溫馨提示語”以及民間群眾自編自創的宣傳社會穩定和諧的戲曲小品印發給大家。在人民調解室顯眼的位置繪制鄰里和睦、家庭和諧、尊老愛幼、以和為貴等宣傳圖畫,在鄉(鎮)農村人口密集場所組建法制宣傳文藝隊,利用農閑、節慶和大型活動廣泛開展貼近農村、貼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樂的法制文藝宣傳活動,使群眾在陶冶情操的同時,自覺接受法制宣傳教育。
五是播放司法部基層工作指導司制作的《人民調解工作程序》。其次是明確各級職責,嚴格調解程序。始終遵循“矛盾不上交、責任不推卸”的原則,充分發揮基層調解組織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特點,節約當事人經濟開支,立足一般糾紛基層一線解決,復雜疑難糾紛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重大熱點難點問題逐級上報聯合調處解決,做到一般糾紛不出村、復雜糾紛不出鄉、熱點難點問題不出縣。2009年以來縣鄉兩級司法行政部門、人民調解組織共排查調處各內矛盾糾紛6*8件(其中婚姻家庭1155件,賠償860件,房屋宅基1115地件,鄰里1*6件,生產經營446件,債務345件,其它947件,調處成功5933件,調解成功率97.7%)。防止民間糾紛引發刑事案件23件251人次,防止群眾性械斗37件1986人次,防止群眾上訪42件410人次,防止民間糾紛引發自殺42件42人次。在調解工作中,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133萬元。再次是規范文書格式,注重痕跡管理。本著對群眾負責、對歷史負責的工作原則,嚴格按照卷宗規范化、文書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調解工作中產生的各種材料,規范制作卷宗,建立臺帳,實行一案一卷管理。
(五)強化信息搜集,千方百計解決調解工作的針對性、及時性和有效性問題。各地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充分依托和發揮當地村組干部、基層調解組織扎根基層、聯系群眾,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及時搜集掌握矛盾糾紛信息源頭,實行領導聯掛鄉(鎮),鄉(鎮)領導和基層司法所、派出所等維穩單位聯村,隨時隨地發現新情況,掌握新動向,在一線遏制消除矛盾糾紛苗頭。各地對排查梳理出來的矛盾糾紛信息情報,按照及時準確、客觀真實的原則,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按月進行上報分析,做到矛盾糾紛情報信息來源準確及時,為預防和及時有效地化解各類社會不穩定不和諧因素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資源。
(六)狠抓協調配合,千方百計解決協同作戰、增強合力、提高效率的問題。一是全力整合調解資源。司法、公安、法院、土地、林業、民政等相關部門與各鄉(鎮)黨委、政府密切配合,開展了人民調解進法院、進公安、進土地、進林業、進企業活動,有效整合人民調解資源,多家互聯共通,按照矛盾糾紛的性質屬性,共同協作解決處理涉及山林、土地、資源爭執等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二是堅持縣級領導聯系調處矛盾糾紛。對于問題復雜、調解難度大或涉及部門多的矛盾糾紛,由縣級領導牽頭聯系,協調部門聯動調處,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問題不出鄉,復雜疑難問題不出縣。三是認真抓好人民調解與訴訟程序的銜接配合。將人民調解協議履行與訴前民事糾紛調處有機結合,對于調解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準確、事實清楚明了的調解協議,在立案前和時依法依理說法疏導,教育引導,講清說明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開導督促雙方自覺維護調解協議的嚴肅性。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的有機結合,使許多民事案件通過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的聯合互動得到有效化解和及時處理。今年以來,通過訴前引導,31件矛盾糾紛以人民調解方式結案;121件糾紛以訴訟調解方式結案;79名當事人通過訴訟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四是開辟維權綠色通道。在縣殘聯、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工會等群團組織和各鄉(鎮)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對老年人贍養就醫、未成年人撫養就學、侵害殘疾人和農民工合法權益等矛盾糾紛進行法律援助。五是認真抓好法律咨詢服務和來信來訪答復辦理。在全縣8個鄉鎮司法所開通“148”法律服務咨詢電話,接受群眾的法律咨詢和答復辦理群眾的來信來訪。
(七)工作效果
一是調解組織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充分調動。二是體現了政府公共財政為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人民調解工作“埋單”的理念和要求。三是注入了維護社會穩定新的活力。四是推進了大調解工作格局的開展。五是人民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
二、司法所工作情況:
(一)對年初與司法所簽定目標責任制進行考核,通過查痕跡、閱卷宗、看檔案、聽匯報、瞧試點等多種形式檢查考核,以文件的形式對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不足進行通報,按照領導聯系科室聯掛對口督促整改落實。
(二)開展司法所長業務培訓交流活動,一是開展“一事一案、一卷六表”的制作規范人民調解卷宗交流,把各鄉鎮制作的卷宗統一到局上相互進行交流,抓兩頭促中間,交流過程中,把比較規范的鄉鎮存留在中心調解室作交流。二是抓綜合亮點工作交流,誰的亮點多、特色新,就定其為先進典型的交流點。通過交流對前名者到年終進行表彰獎勵。
(三)抓好業務培訓與村委會主任簽訂工作目標責任書的落實,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末有考核,把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工作納入司法所年終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四)、抓司法所規范化建設考核:
2009年司法所規范化搬遷工作前部完成。內部管理上做好九個方面的完善工作:一是每個司法所統一設立六個辦公室:所長室、辦公室、會議室(含法律服務室)、值班室(接待室)、檔案室、調處室。二是門口統一掛牌子:即*縣司法局*司法所;三是統一使用四枚公章:*縣*司法所;*縣*鄉(鎮)人民調解委員;*縣*鄉(鎮)法律服務所;*縣*鄉(鎮)社會矛盾調處中心。四是調解室統一懸掛司法部監制的微章。五是統一建立規范化建設事項及每日輪流值班制度,并把值班人姓名及聯系電話號碼做成牌子掛在大門的附近。六是各所統一為十三本臺帳。七是文件及相關材料每年都要分類裝訂成檔案資料保存。八是規范制作調解文書并由各司法所統一審核管理各村人民調解。九是按上級要求在司法所辦公樓懸掛司法行政微章。
三、法律服務工作情況:
立足為民服務的宗旨,做細做實基層法律服務文章。在加強法律服務隊伍執業道德,紀律作風建設,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知識學習,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的基礎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大工程建設、工業化發展、城市建設和企業改制以及群眾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務領域,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2009年以來:擔任法律顧問98家,民事訴訟2*件,非訴訟事務12件,調解民間糾紛212件,辦理見證83件,代書312份,解答法律咨詢4257人次。
四、接邊聯防聯調工作:
接邊聯防聯調工作總共排查213件,調處213件,其中跨州市之間21件(賠償6件、土地13件、生產經營1件、家庭1件),跨縣之間10件(財產賠償5件、婚姻2件、土地3件),本縣鄉與鄉之間41件(土地14件、賠償8件,期它19件),村與村之間141件(賠償14件、婚姻家庭糾紛16件、土地山林81件、其它30件。
五、存在的問題
(一)人民調解在通信、交通、辦公等費用上沒有經濟來源。
(二)調解室整體發展不平衡,建議把基層調解室規范化建設納入財政預算,有專門的建設經費,保證每個村都有獨立調解室,使人民調解工作能夠正常運轉。
(三)各級調解組織培訓工作勢在必行,沒有必要的專款培訓經費。
(四)基層司法所行政人員編制不足,缺乏辦公用費,司法所建設下差經費缺口大。
六、今后的主要工作計劃:
(一)抓創“四無”工作,把創“四無”防激化作為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
(二)抓好調解人員的再次培訓,提高調解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整體素質。
(三)抓接邊地區矛盾糾紛聯防聯調。
(四)抓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始終貫徹“調防結合、以防為主”的工作方針,抓預防重調處,排解清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和諧因素,維護社會穩定。
(五)抓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宣傳工作,教育公民遵紀守法,尊重社會公德。
(六)抓內部管理落實和痕跡管理。
(七)抓隊伍執業道德,紀律作風建設,法律法規和理論業務知識學習,在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履職能力的基礎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大工程建設、工業化發展、城市建設和企業改制以及群眾的所需所求,拓展延伸法律服務領域,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八)抓好對外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