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 另类 专区 欧美 制服-brazzers欧美精品-blz在线成人免费视频-blacked黑人战小美女-亚洲欧美另类日本-亚洲欧美另类国产

刑法論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刑法論文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刑法論文

刑法論文范文1

關鍵詞:背信罪;民事法律;刑法體系

200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了《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三)》,其中明確了《刑法修正案(六)》中第169條之一罪名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第158條之一第一款罪名為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自此,我國刑法始有帶“背信”字樣的罪名職稱論文

一、背信罪之概念與范疇

背信犯罪,主要包括兩大類:一類是一般背信犯罪,即本文的主要研究對象——背信罪,如日本刑法典第247條規定之背任罪、德國刑法典第266條規定之背信罪等等;另一類是特別背信犯罪,由于這一類背信行為主體身份之特殊性,或其違背的任務之特殊性,或其侵犯的社會關系之特殊性,刑法典對其另立條文作出特殊的懲罰規定,例如加拿大刑法典第122條規定了公職人員背信,這些因其犯罪的特殊性而在一般背信罪之外加以特殊規定的背信犯罪,我們將其稱之為特別背信罪。

各個國家和地區對于背信罪(指一般背信罪,下文同)的規定不盡相同,有的對其內涵限制較多,外延較窄,例如《德國刑法典》第二十二章第二百六十六條,《日本刑法典》第三十七章第二百四十七條,這些國家和地區的背信罪將侵占罪排除在外,我們通常將這類外延較窄的背信罪稱為小背信罪,小背信罪的含義為:“處理他人事務或管理、處分他人財產或財產性利益的行為人,故意濫用權限或違背信托義務,損害該人財產利益的行為”;而有的國家則對背信罪內涵限制較少,外延較寬,例如《法國新刑法典》第三卷第一編第四章第一節第314條;《加拿大刑法典》第九章第三百三十六條的違反信托罪等,這些國家的背信罪將侵占罪包含在內,我們通常將這類外延較寬的背信罪成為大背信罪。

我國1979年及現行刑法均未規定背信罪,但我國現行刑法分則規定了一系列其行為實質是背信行為的罪名,即特別背信罪,有學者總結為四類:(1)圖利型,包括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等;(2)違法金融行為型,包括違法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罪、違法發放貸款罪等;(3)挪用型,包括挪用資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等;(4)型,包括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罪、罪、不征、少征稅款罪。這些罪名雖未出現“背信”二字,實質上是刑法作出特殊規定的特別背信罪。

二、我國刑法設置背信罪之必要性探討

對于我國應否設立背信罪,在修訂1979年刑法過程中,就曾有學者強烈呼吁增設背信罪,其主要理由一是背信行為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將其以犯罪論處符合犯罪的本質特征;二是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市場主體在競爭中處于平等地位,不同主體的利益都應受法律的同等保護;三是理論界提出的建議新增設的罪名相當可觀,其中許多新罪名可以被背信行為所包含;四是事實上,我國行政刑法中有的條款規定了特定的背信行為,由于現行立法例是不在行政刑法中直接規定罪名與法定刑,刑法典又沒有規定背信罪,致使行政刑法的規定形同虛設。

同時也有學者認為,現行刑法不設背信罪也無可非議,并且今后也沒有必要增設背信罪,這主要基于如下幾方面的考慮:其一,我國刑法雖然沒有設立普通背信罪,但卻規定了多種特殊的背信罪,只不過沒有使用“背信”的概念。其二,我國刑法規定的一些職務犯罪、業務犯罪的范圍,比德日等西方國家刑法規定得寬泛,德日等國的許多背信犯罪行為,可以被我國相關的職務犯罪、業務犯罪所包容。其三,我國現行刑法規定的犯罪可以包容德日等國刑法規定的普通背信罪的絕大部分行為,只有極少部分行為不能包容。其四,如果增設普通背信罪,正如主張增設的論者所言,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等特殊的背信犯罪,也就沒有必要作為獨立的犯罪規定在刑法中。但從各國刑事立法的發展趨勢和立法的科學性而言,立法固然并非是越細越好,而適當細密則是必要的。其五,如果增設普通背信罪,還會面臨難以與侵占等罪相區別的難題。

筆者認為,在我國刑法中增設背信罪是必要的。這是因為,背信罪的設立不僅有其客觀的社會經濟基礎,同時也是刑事立法必須作出的回應。

首先,在我國刑法中增設普通背信罪,是維護我國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客觀需要。可以說,像背信罪這類財產性犯罪或經濟性犯罪的產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是經濟繁榮帶來的一個具有必然性的附隨現象,它可以說是工商企業活動中所無法避免的一種社會事實。”市場經濟的發展所需要的相應的道德基礎和價值體系,但這種道德基礎和價值體系在我國還遠未形成,也是我國經濟犯罪多發的一個不可低估的因素。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則并不是市場主體在長期的交易活動中通過不斷的博弈和積累而形成的,而是國家強行提供給社會的,這使得那些在西方因其產生的自發性、漸進性而帶有自律特征的市場規范在我國成了一種外加與人的強制,尚未得到廣泛的認同。但人們對經濟利益的追求卻因先前的壓抑而強烈的反彈。在長期的計劃經濟體制下,集體主義、利他主義在社會意識形態中占據不容置疑的地位,個人利益訴求被擠壓得幾乎殆盡。結果導致社會嚴重混亂脫序的局面:社會成員失去了理想,生活成了純粹的買和賣。”在相應的法制基礎和道德觀念缺失的情況下,中國的市場經濟是一場缺乏規則和倫理規范的市場游戲,經濟越軌行為的發生是不可避免的。對此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在、委托的章節中,對受托人的義務做了規范,并規定了其違背信托義務而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但是,市場經濟中一些背信行為日益嚴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對于這些行為單靠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已不足以威懾,需要刑法作為一種最具痛苦性與強制性的法律手段來達到一般預防的目的,以維護我國市場經濟秩序的健康有序發展。

其次,我國現行刑法對嚴重危害社會的背信行為存在立法缺陷,增設背信罪是立法上的必要完善。

(1)附屬刑法沒有規定具體法定刑。我國附屬刑法(非刑事法律中的刑罰規范)中有的條款規定了特定的背信行為,但由于現行立法例不是在附屬刑法中直接規定罪名與法定刑,而刑法典又沒有規定背信罪,致使附屬刑法的規定形同虛設。

刑法論文范文2

課題研究的方法

具體的研究方法可從下面選定: 觀察法、調查法、實驗法、經驗總結法、 個案法、比較研究法、文獻資料法等。

如要研究企業現狀必定離不開調查法; 要研究如何優化則宜采用實驗法;要研究如何對員工進行培養可采用經驗總結法;要研究領導者人際關系可采用個案法等等。

確定研究方法時要敘述清楚做些什么 和怎樣做 。如要用調查法,則要講清調查的目的、任務、對象、范圍、調查方法、問卷的設計或來源等。

刑法論文范文3

罪名取舍作為刑法分則教學重點,教師授課中要選擇一些具有代表性、實踐中較為常見、事發適用中分歧較大的罪名案例做重點解析,結合當前刑法司法現狀與學生掌握情況,針對性地展開教學。刑法分則教學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重點分析實踐中較為常見的或在司法適用中分歧較大的罪名

在罪名取舍方面,應重點分析實踐中較為常見的或在司法適用中分歧較大的罪名。目前,從我國高校司法專業刑法授課課時對比刑法罪名數量來看,要全部梳理一遍相關內容是不可能的。因此,需要教師把典型罪名、分歧較大罪名歸類,引導學生進行解析實踐,對簡單或不常見罪名簡單釋義即可。同時,教師需要善于利用課下時間,通過布置作業等方式完成罪名分析。目前,罪名分析數量60~70個最為合適。針對目前刑法類案件比例分配情況,要著重加強對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財產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罪、貪污等進行深入分析,對理解簡單、分歧不大的罪名可適當縮減課時,對瀆職罪、罪等分歧較大的罪名則要重點解析。

(二)合理把握個案罪名重點,避免浪費時間

對個案罪名的分析要合理把握側重點,避免面面俱到浪費時間。個罪分析重點要放在犯罪構成要件上,對其刑法量刑定罪則可適當縮減。但若是現行法律存在不足或缺陷,則要引導學生進行分析討論。個罪的構成要件分析重點放在犯罪的客觀方面,即個罪行為模式與特征。刑事犯罪作為一種典型的違法行為,把握罪犯行為特征與模式能更好理解其罪行,并繼續定罪與量刑。對于其他犯罪要件,可根據案例情況進行具體分析,一般不將其作為必須解析的重難點,只有犯罪要件情形較為特殊時才進行專門解析。

(三)近似罪名區別作為刑法分則教學的重點貫穿教學始終

近似罪名區別作為刑法分則教學的重點貫穿教學始終。近似罪名區別是目前刑事犯罪定性量刑的一大難點,公檢法機關之間對刑事案件的分歧多數都是因為近似罪名確定所導致的。因此,作為刑法分則教學的難點,教師在授課過程中要專門加強對近似罪名的區別解析。目前,刑法分則規定的四百多個罪名中,構成要件上相似的罪名有很多,要在不斷分析與探索中明確近似罪名的劃分界限,并貫穿教學活動始終。要抓好區分關鍵點,對容易混淆或重合的部分進行重點解析。比如,較容易混淆、不易區分的危險物品肇事罪與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界限區分,刑法分則教材在區分兩種近似罪名時,主要是通過界定犯罪主體、違法規章制度、犯罪行為發生時間與場合三個關鍵點進行區分。危險物品肇事罪則為生產運輸存儲等作業過程中應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違法規章制度是各類爆炸性、放射性、易燃易爆性、腐蝕性、毒害性等危險品的管理規定,一般犯罪行為的發生主要集中在生產運輸存儲等作業過程中;重大責任事故罪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違法的規章制度是事業單位、廠礦企業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犯罪行為的發生主要集中在生產作業活動中。以上這種界限區分模式相對簡單,關鍵是抓住區分點,二者雖然在犯罪主體上有重合之處,但結合案例具體情況,多數能夠完成定罪區分。對某些特殊情況下的特殊案例,則要做到個案具體分析。

二、采用方法培養式教學方法

結論提供式是以往刑法分則教學較常使用的教學方法與理念。教師授課中,通常只將個罪構成、近似罪名界限的最終結論提供給學生,在引導他們掌握解析方法與技巧方面則稍顯薄弱,不利于學生領會結論的獲取過程。因此,要轉變教學觀念與方法,從結論提供式轉變為方法培養式,著重養成學生解析問題的思維、掌握區分界限的要點與技巧。方法培養式教學理念是從尋找解決問題的切入點、能力入手,關注學生最終得出結論的過程,通過模擬推演過程讓學生領會得出結論的思維與方法,這對解決近似罪名問題、更好地了解個罪構成有積極意義,適宜在多個學科中加以應用,尤其是事關學生以后就業中解決刑事案件定性量刑能力的刑法分則教學,要著重突出方法培養式理念與教學模式的應用。實際教學中,可采用以下策略培養學生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積極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并掌握各類刑法分則條文的性質與特征

教師在刑法分則教學過程中,要積極引導學生正確認識并掌握各類刑法分則條文的性質與特征。雖然分則條文結構較簡單,但通過對案例的具體分析,可充分感受不同范圍行為特征描述的復雜信息,如不能準確把握個罪構成要件特征就無法解決問題。教師要將正確認識刑法分則條文的方法傳授給學生,讓學生嘗試應用自己的思維方式科學分析并解決問題,從而提升學生的個罪構成要件分析能力。

(二)注意引導學生學會正確區分擬制規定與注意規定之間的差別

教師在分則教學中要注意引導學生學會正確區分擬制規定與注意規定之間的差別,正確理解規定性質,更好地對刑事案件進行定罪量刑。方法培養式教學要注意強化學生對犯罪本質的把握,以便正確理解個罪構成要件。對犯罪本質的把握包括對個罪本質的理解、對犯罪共同本質的理解,犯罪共同本質,即社會危害性,只有把握這個本質,才能對各種范圍行為進行界定、區分。如合同詐騙罪本質是詐騙合同標的的財務,與普通詐騙罪存在一定區別,若無法把握其本質,就容易誤定罪為詐騙罪。

(三)逐步引導學生掌握刑法分則的正確解釋方法

教師要逐步引導學生掌握刑法分則的正確解釋方法,從文理解釋、論理解釋兩個角度引導他們進行實踐,對不同解釋方法的側重點、性質、特征等進行明確規定,結合多個個罪案例進行分析探討,了解不同解釋方法對同一刑法條文解釋結論的影響,了解不同情況下如何選擇正確的解釋方法,并做到運用自如、融會貫通,保證解釋結論的科學性與正確性,督促學生在掌握正確解釋方法的前提下更好地進行個罪構成要素分析、近似罪名的界限區分、特殊案件的定罪量刑。

三、采用互動式課堂教學方法

所謂互動式教學方法,是在課堂上強調學生的主體地位,引導學生相互交流、探討、爭論,活躍課堂氣氛,充分調動學生積極性,注重學生的思維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與創造能力,從而提升教學成效。在刑法分則教學中,可采用以下兩種方式開展互動教學:(1)以案例分析形式。教師可選取兩個類似案情,但涉及區分兩種罪的關鍵點存在差異的案例,給予學生足夠時間,自由分組討論案情,并對案件中的犯罪行為定罪,然后由每組學生代表闡述己方結論。教師應鼓勵學生發表自己的看法,對判斷偏差的學生進行針對性講解,指出他們忽略的問題,加深學生的認識和理解。(2)以學生授課形式進行。在實際教學中,教師可與學生進行角色互換,由學生站在講臺上授課,結束后教師給予點評、補充與總結。這種方法不僅能給予學生一定壓力與動力,還能培養學生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結語

刑法論文范文4

那么到底所有與刑法相關的行為舉止,是否都能適當地評價為“合法的”與“違法的”呢,通過上面的表述看,答案是否定的。特別是在帶有悲劇性的沖突與發生危及生命的情形。比如,極享盛譽的古希臘哲學家Karneades(生于公元前214年),就留給我們極著名的“木板”案例:兩位(假定為X、Y)遭受船難者要求助于一塊漂浮的木板,但此木板看起來只能承載一人。因而,二人都極力動武,迫使對方拿不到木板。結果X獲救,Y溺斃。若依刑法信條論通說,在不法領域內只有“合法的”與“違法的”兩項評價。Y溺死,X爬上木板獲救。要評斷此案例,只能以可寬恕的“緊急避險”處理。再回顧一下上述案例,顯然,當二者遭受船難者為木板相互爭斗時,此際理應認定為違法的攻擊。而對抗不法的攻擊,在刑法上,又是可以實施正當防衛的。這樣一來,兩人都有對抗對方的正當防衛權。可是,刑法規定對正當防衛行為是不能反防衛的。如此則勢必陷入僵局和死胡同。因為攻擊和防衛混合在一起,以至于同一行為既是合法,又是不合法。自然,由于對此類行為的“無評價”,抑或無計可施,刑法的地位就變得尷尬起來。不論是“罪刑法定原則”,還是“平等原則”以及“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此時都變得空泛和乏力了。因為法外空間在某種程度上,又意味著法律規范間接地承認對此放棄評價。那么我們就必然需要有更進一步的原則來適當填補刑法規范的“無評價”。為此,現代法治國家的恰當做法應是,在刑法中引入道德、慣例、風俗、習慣等補原則和多元風險社會所必需的寬容原則。

補原則

一方面針對國家集體主義與極權主義,保護和防衛人的自由,即保持其相對于較高法律位階主體(通常是國家)的獨立性,并平衡人們之間在法律上的權益;另一方面,也是經常為人們所忽視的,即對抗形式的自由主義。這主要還是涉及國家對自由的保障和支持的問題。如此一來,規定補原則即具備了它的雙面價值:積極價值和消極價值。消極意味著國家不允許在個人或團體成員根本不需要的幫助時,而實施幫助行為。積極意味著國家在個人或團體中無人能完成應為任務時提供協助。這些也正是為什么該原則在憲法或其他別的部門法中頗受爭議,而在刑法中卻扮演重要角色的原因所在。而且由于“刑法不完整的本質”,刑法僅能在保護社會成為勢所必需時才能介入。由此可見,該原則不是意在規制刑法的社會功能,而是為刑法的干預設定了明確的界限。正如美國著名法學家道格拉斯•N•胡薩克在談到什么是犯罪時所指出的,“依我之見,只有有罪過的、應受懲罰的、非道德的行為才應當被認定為犯罪”。“假如刑法禁止一種行為,而這種行為從道德的角度看公民有權實施,又怎能想象國家因此而有理由來處罰他呢?”毋庸贅言,刑事責任對道德、政治哲學具有巨大依賴性的。否則,我們就無法解釋什么行為具有應受懲罰性,以及國家為什么把一些行為(如殺人、縱火等)規定為犯罪,而把另一些行為(如成年人雙方同意的、自殺等)不規定為犯罪。對這一點,不是我們現在才要求人們明確無誤的,而是早在17世紀英國的《權利法案》中就表達了類似思想,即國家在創制法律時對個人擁有的道德權利必須予以關注。

刑法論文范文5

食品安全罪是學界對食品原材料供應、生產、銷售環節中犯罪的通稱。刑法修正案八將97年刑法中的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修改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據該條及其所在的章節,可以認為該罪名的客體為國家、社會和市場主體的經濟利益。①從該條看,客觀行為包括:(1)在生產、銷售食品中參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銷售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主觀上,行為人為故意。該罪為抽象危險犯,即只要形成抽象的危險即可成立而不要求具體危險。

二、現行食品安全罪刑事規范的不足

現行食品安全刑事立法主要以第一百四十四條為主。在該條的基礎上結合其他各部分相關之規定以及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我國的食品安全罪存在以下問題和不足:

(一)嚴重食品犯罪行為的歸類不當。②食品安全具有與人身密切相關、涉及人數多、指向不特定多數人、社會危害性較大等特點。因此,食品安全罪至少關涉多數人的利益,形成對公共安全的危害;進一步講,當行為人之行為作用于相對特定之人,如在某一特定時間某一地區的某一類人構成對多數特定人的侵害且主觀上存在過錯則可能會成立侵犯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可以說,食品安全罪最少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的利益,對公共安全形成危害,更進一步對人身健康會形成危害。現行刑法將食品安全罪規定在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一章之中,側重于對經濟利益和經濟發展的保護,不利于對公民生命、健康權的保護。同時,這樣的體系不能反映食品安全罪的社會危害性,不能很好的體現罪責刑相適應原則。不利于體現以人為本的社會主義法制觀。同時,制定該條的背景是著眼于保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但隨著經濟的發展食品安全罪危害公眾安全的一面不斷突出,將其仍列在經濟秩序犯罪顯然不合理。③

(二)主觀方面以故意為構成要件,不利于保障食品安全。本罪的犯罪行為是:(1)在生產、銷售食品中參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2)明知是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予以銷售的。據此,該罪只能有故意構成,過失不構成犯罪只承擔民事或行政上的責任。但是,在部分情況下仍然存在過失的可能,如在食品生產中生產者可能因疏忽大意造成食品的毒害性從而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同時,將主觀方面嚴格限制為故意不利于打擊犯罪,給司法認定帶來困難。

(三)罪名表述不恰當。法定罪名是立法上對某一犯罪行為的表述。因此,具有強制性和規范性。我國將食品安全罪表述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方面,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不限于生產、銷售環節,食品的原材料供應和運輸也可能發生食品安全,該表述不具有周延性;另一方面,從字面看,有毒有害食品也是食品,由此食品就包括有毒有害的和健康安全的兩類。從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權益和刑法嚴格性的角度以及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現實,食品應僅限于安全健康的,“有毒有害食品”屬于可食用制品,應當排除。當前的表述與該條保護食品安全的意旨相違背。

(四)犯罪行為規定過于狹窄,周延性不強。一方面,食品安全存在于食品原料供應、生產加工、運輸、貯藏、銷售的多個環節,該罪并未對食品原料供應和運輸環節的食品安全做出明確規定;另一方面,該條指向的“有毒有害食品”是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這顯然是不全面的,因為食品和食品的結合也可能形成有毒、有害的物質。同時,由于服務業的繁榮,個體工商戶大量增加,良莠不齊。我們很難寄希望與生產者、經營者掌握食品安全知識,尤其是食物中毒等方面的知識。與之相伴的另一個問題是,主體范圍的周延性不強。不能涵蓋食品原料供應商、貯藏人、食品運輸者的行為所致的食品安全事故,也不能用此條追究其責任。另一問題問題是,缺乏對制售非食品原料并銷售或用以制造食品行為的規制。該條僅處罰生產、銷售的行為,對于上游的以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為目的而生產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為的刑事法律規制。

(五)罰金刑設置不合理。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對不同情節,并處罰金。對該條并未規定罰金刑的最低限度還最高限度,完全由法官自由裁量,既可能弱化刑罰的威懾力,也可能導致量刑過輕或者過重。同時,未區分法人和自然犯罪主體之不同,對于法人從事這種圖利型犯罪徹底剝奪因犯罪所獲之收益是十分重要的。④也未對自然人、法人群體內部進行再劃分,上述主體在市場中的地位不同,經營規模不同,對市場產生的影響也不同,應當對自然人、法人主體再劃分,依其社會危害性設定罪名。

三、立法完善的建議

我國的食品安全罪以第一百四十四條為主,總則和分則第四章、第九章為輔的體系。由于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實施,對食品安全的刑法完善應當以食品安全法為參照,基于此,應從以下方面完善食品安全的刑事立法:

(一)嚴密概念,合理歸類。修改罪名表述,改變對食品的廣義界定,以狹義食品的概念作為立法表述,即食品只應當是衛生、安全、健康的食品。在法定罪名表述上建議采取食品安全罪的表述。依據社會危害性不同,對食品安全進行分層,對于嚴重食品犯罪行為通過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民利的法律規定處罰。

(二)密切與食品安全法的銜接,構建有層次的食品安全保護體系。應當依據食品安全法對食品的原材料、生產、貯藏、運輸、銷售等各個環節以及不同主體的行為作出規制。一方面,將運輸、貯藏等環節的主體及其行為納入刑法的調整范圍;另一方面,依據食品安全法對監管者、標準制定者、檢驗者等監管者主體、市場中間層主體的行為分別作出規定。

(三)修改罪名表述和構成要件。應當修改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表述,去掉有關故意的表述,通過總則的相關內容確定主觀方面。在構成要件上,不強調犯罪故意。一方面,通過上述途徑擴大了刑法的打擊面;另一方面,對偵查辦案、提起公訴提供了一定的幫助。

刑法論文范文6

我們可認為我國刑法中存在三級的行為概念:作為最基礎范疇的行為概念作為犯罪核心范疇的危害行為犯罪(即依法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危害行為是行為的一類,但卻是犯罪在評價前的狀態。也就是說,危害行為在我國刑法上實際是包含了侵犯一些社會主義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的對社會有害的行為,包括了一般違法行為、犯罪行為甚至一些違主義道德風尚的行為,而只有那些“依照法律應受刑罰處罰”的危害行為,才是犯罪。

二、我國刑法理論中的危害行為概念內涵檢討

對于危害行為的概念,我國權威教材認為學術界迄今并未達成一致意見。權威教材認為,危害行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識的支配下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身體動靜。”認為它有三個特征:(1)有體性,即在客觀上是人的身體動靜。(2)有意性,即在主觀上是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識支配下的身體動靜。(3)有害性,是指在法律上看是對社會有危害的身體動靜。北京大學的教材認為,危害行為“是指表現人的犯罪心理態度,為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將其特征概括為兩個:(1)對我國社會主義社會有危害性且為刑法所禁止;(2)表現人的犯罪心理和態度。而張明楷教授在其刑法學教材中直接將刑法上的行為等同于危害行為:“刑法上的行為不是一般的行為,而是危害社會的行為。因此,刑法上的行為,是指基于人的意識實施的客觀上侵犯法意的身體活動。這一定義實際上是上述自然行為論、有意行為論與社會行為論的結合。據此,行為具有有體性、有益性、有害性三個特征。”馬克昌先生主編的《刑法學》定義是:“刑法中的危害行為,指由行為人的心理態度支配的危害社會的身體動靜”。同樣認為其具有有體性(行為人的身體動靜)、有意性(由行為人的心理態度支配的身體動靜)和有害性(對社會有危害性的身體動靜)。此外,陳興良教授把作為罪體構成要素的行為稱為“是指行為主體基于其意志自由而實施的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身體舉止。”盡管不同教材或學者關于危害行為概念有所不同,但從其實質內涵與特征來看,其實并沒有多大差別。它們都強調行為的有意性和有體性。有體性本文在此不必多說,有意性都是指在意志、意識或心理等支配下的活動,但都不指出其具體內容;都強調危害行為的有害性,而且都把這種有害性解釋為法律違反性。唯一不同的是有的稱之為法律違反性;有的稱之為法意侵害性;有的稱之為社會主義社會關系的侵犯性;有的指是刑法違反性等,但無論如何,都認為危害行為的危害是建立在違法的含義上的。

將危害行為視為對社會主義社會關系的侵害,被認為是統治階級以自己的價值標準對人類行為進行價值評價的結果;將危害行為視為對法益的侵害,是從大陸法系借鑒來的法益概念作為對危害行為的解讀,它實際上是將危害行為看作是一種違法行為;將危害行為視為刑法所禁止的行為,那么實際上是說危害行為具有刑事違法性的行為;自然,將危害行為視為具有法律違反性的行為,是將危害行為等同于違法行為,這種概念正確嗎?在筆者看來,從現有的刑法條文來看,我們不能得出危害行為是一種違法行為、特別是刑事違法行為的結論。如刑法第14條中,立法者只提到一種對社會危害的行為,也只要求行為人自己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認識,而不要求一種違法性認識或法益侵害性的認識,更沒有要求具有刑事違法性的行為。如果將危害行為視為具有刑事違法性的行為,那么這種危害行為幾乎無需進行犯罪構成的評價了,只要找到其行為人即可。如果將危害行為視為一種一般違法行為或者侵犯所謂法益的行為,那么也是不符合條文要求的。因為危害行為的判斷是一種價值判斷,這種價值判斷不是一種違法判斷,站在統治者的立場上,違法行為固然是一種對社會有害的行為,但是對社會有害的行為并非都是違法行為。一些嚴重違反道德的行為也不能不說對社會有害的行為,但未必是違法行為。立法也沒有要求行為人對行為的違法性具有認識,而是只要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認識就可以了。那么什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呢?其實,對現行統治關系的侵害,就是具有社會危害。因此,在這個意義上,刑法中的危害行為應當是指體現人的意志或心理,對現行統治關系具有威脅或侵犯性的行為。它不僅包括違法行為,還包括違反道德倫理、一般規范的行為。在這里,我們看到危害行為根本不同于作為刑法基本范疇的行為,而是行為中體現人的意志或心理,對現行統治關系具有威脅或侵犯性的行為。

三、我國刑法理論中的危害行為功能檢討

在傳統刑法理論中,犯罪客觀方面被視為犯罪的核心地位。所謂的犯罪客觀方面,“是指刑法所規定的、說明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造成損害的客觀外在事實特征。”犯罪客觀方面之所以被傳統理論看作處于核心地位,是因為危害行為的存在。對此,權威教材指出:“因為犯罪畢竟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危害行為這個客觀方面的要件,是犯罪其他要件所依附的本體性要件,犯罪客體是危害行為所侵犯而為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犯罪主體是實施了嚴重危害社會行為的自然人和單位,而犯罪主觀方面也必須由危害行為得到體現和說明。”在這里,危害行為被作為犯罪構成的要件。這里的問題在于,作為被評價之前的危害行為與作為構成要件(或評價標準)的危害行為是否是一致的呢?如果二者是一致的,那么這種被評價的對象如何同時成為一種評價標準呢?而且,如果這種評價對象和評價標準是統一的,這種評價標準又有什么用處呢?在筆者看來,危害行為固然是成立犯罪的基礎范疇,但是它只有經過刑事違法性、刑罰可罰性評價才能成為犯罪行為,被評價為犯罪的危害行為仍是危害行為自身,只不過在法律上被評價為犯罪而已。

問題在于犯罪構成的理解,犯罪是一種行為,而不是包含了主體、客體、時間、地點、方式的聯合體,犯罪構成不是犯罪的分解和組合,而應是對危害行為進行評價的體系。所以,危害行為不應當成為犯罪構成的要件,所謂犯罪構成中的危害行為要件,實際是實行行為,或者說是構成要件符合。我們有必要把作為犯罪評價對象的危害行為同作為犯罪客觀構成要件的行為區分開來。這個問題還可以從以下角度看,這種危害行為的“危害”從何而來,如果一個行為已經被評價為危害行為,它一定是被認為已經具有了規范違反性,已經被考慮了正與不正,或者合法與不法之后的結果,而且在一些情況下已經考慮了其造成了具有危害性的結果,這種評價不是單純的依據行為本身,而是依據行為及其周圍環境做出的。換言之,已經根據犯罪的客觀方面做出了這樣的評價,如果這樣的話,還有必要考察除行為之外的其他方面嗎?在這里,這樣一個危害行為已經不是一種單純的客觀要素,將其歸類到犯罪客觀方面也是不妥當的,而且存在重復評價之閑。所以,一種平面化的犯罪評價體系是不對的。傳統上的危害行為存在兩種方式:一種是作為,即行為人以身體活動實施的違反禁止性規范的危害行為;另一種是不作為,是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行為的特定法律義務,能夠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為。這兩種方式都涉及到規范評價的問題,可以表達出其危害性的內涵。危害行為的劃分功能在這里是可取的.但是對于持有呢?持有是一種人對物的控制與支配關系。就持有本身而言,它不是行為,而是一個事實。如我擁有一支槍或一個國家工作人員擁有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財產,本身是一個事實,而不是我們通常所理解的行為。它是中性,只有非法持有才能構成犯罪。如果說非法持有可以作為危害行為的話,那么持有也屬于危害行為嗎?這顯然是不對的。

持有本身是一個行為概念下的范疇,人們應當在行為的概念下討論持有是否是一種行為,是怎樣的一種行為,不應視其為危害行為下的范疇,與作為、不作為并列。這里必須首先注意這樣一個問題,即就持有本身而言,無論持有的是何物(不論是錢幣、還是槍支彈藥等),都是中性的,只有在無權或無合法根據持有的情況下,才是非法的。如一個警察持有槍支和一個公民持有槍支,就持有行為本身而言并無差別,但是警察持有槍支基于其職責或授權而持有,因而是合法持有,而公民持有槍支如果不是被核準才是非法持有,才存在成立盜竊槍支罪的問題。因此,危害行為的范疇存在盡管有其理論和立法功能,但是不能因此取代行為范疇,只有在行為范疇下才能將持有認識清楚,將持有在危害行為下進行討論,即討論其屬于作為、不作為或是一種獨立的行為形式,是理論的錯位。危害行為概念的理論結果還導致這樣的問題:既然是行為的一種,那么它有助于自始就將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排除在犯罪評價之外。因為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是正當的行為,就法律的立場上看,是沒有錯誤的行為。這樣一來,從邏輯上說,對于正當過當和緊急避險就不需要經過犯罪構成的評價,而只要進行危害行為的評價即可。可是,這種評價又與罪與非罪評價有什么區別呢?正如前文所述,這個概念可能導致重復評價的問題。

四、結語

主站蜘蛛池模板: 欧美精品久久久亚洲 | 亚洲国产成人精品一区91 | 国产不卡网 | 免费视频一区二区 | 国产成人久久一区二区三区 | 欧美成人日韩 | 日本一区二区三区免费观看 | 亚洲一区二区三区精品影院 | 欧美中出在线 | 国产高清免费 | 任你躁欧美一级在线精品免费 | 久热中文字幕在线精品首页 | 久久精品国产亚洲精品2020 | 国产大片91精品免费观看不卡 | 欧美专区日韩 | 国产一级大片 | 黄动漫3d无遮挡免费观看 | 国产成人精品日本亚洲语音1 | 久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一区 | 免费一级毛片 | 国产aⅴ一区二区 | 亚洲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 午夜在线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 欧美精| 亚洲精品视频在线观看免费 | 国产成人欧美一区二区三区vr | 欧美大陆日韩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久毛片 | 超在线视频 | 国产精品资源在线播放 | 亚洲 欧美 视频 | 国产日韩精品一区二区 | 阿v精品一区二区三区 | 小说区 亚洲 自拍 另类 | 精品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 亚洲国产成人久久综合区 | 国产精品原创视频 | 欧美另类色 | 免费国产叼嘿视频大全网站 | 日韩欧美高清一区 | 老司机精品视频一区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