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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論文范文1
“*”期間,我國服務業將進入加速發展階段,其增速將高于國民經濟的整體速度,服務業有望成為提供就業的重要支柱行業和產業結構優化的主導行業。將政府部門提供的公共服務納入服務業這一產業結構分析的框架,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范圍內“新公共管理”浪潮的重要成果之一,公共服務業體現了21世紀朝陽產業的發展方向。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論的解釋,以市場運行為基礎的政府部門行為,是可以也應當參照產業部門的眼光來審視的。其原因在于,政府部門終究是滿足社會需要的一個系統。它和另一個系統一市場一共同構成了滿足人類需要的重要渠道。只不過政府部門的運行主要是以政治權力而非利益交換為依托的。一旦認識提升至這樣一個層面,以往被視為超凡脫俗的政府部門事實上被請下了“神壇”,政府部門的角色重新定位與重塑也就成為一種必然。顯而易見,伴之而來的將是公共服務業運行機制的調整或重構。
通常情況下,公共服務的供給主體是政府,但隨著20世紀末期“公民社會”理念在世界范圍內的復興,眾多民間組織或“第三部門”所提供的公共服務,開始呈現加速增長的態勢,甚至在可以預見的未來,有可能形成政府和“第三部門”同時作為公共服務供給主體而平分秋色的局面。從這個意義上講,政府公共服務采購規模的擴大與運行模式的轉換,很可能成為21世紀中國公共治理領域中非常靚麗的一道風景線。
二、我國公共服務采購的現狀與問題
三、引入民間組織:“雙向共贏”的公共服務采購管理變革
1.雙向共贏:政府與民間組織的目標一致性
在市場經濟中,與企業追求約束條件下利潤最大化的單一動機不同,民間組織從其誕生的那天起,就是以“非營利性”作為基本。宗旨與原則。在這個意義上,民間組織與政府部門在公共服務的供給上,具有一致的目標,都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出發點。二者之間的互動與合作,有可能實現“雙向共贏”的良好結果。通過民間組織對公共服務采購供給的參與,將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公共物品和服務供給的壟斷市場結構,從而實現促進民間組織壯大與提升預算資源使用效率的“雙贏”目標。
2.公共服務采購預算:民間組織參與政府采購的運行平臺
(1)采用“總額預算控制”,界定公共服務供給的規模
我國公共服務業的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非營利組織和民間企業,對于體現公共服務總體規模的預算總額都較為關注。因此,一個明確且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年度預算總額控制體系,大體構成了公共服務采購預算編制的基本前提。然而,自2000年以來,我國連續多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實際財政收入結果,均大幅度超過立法機構批準的預算法案的收入規模(如表2所示)。從增長幅度的比較來看,最少的年份也是年初預算增幅的1.75倍,最高的年份達到3倍。在某種程度上,這種狀況造成了包括民間組織在內的微觀經濟個體對于政府采購整體規模的預期混亂,影響了其長期采購戰略的制定與實施。
(2)嘗試推行以服務類型為基礎的“跨部門”預算
在收支分類上,公共服務幾乎涉及公共部門運行的所有重要領域。在現實中,一個部門提供多種服務,以及某種服務由多個部門提供的相互交叉現象屢見不鮮。然而,我國現行的部門預算改革,是以部門作為預算編制與執行的基本業務單元的。在社會轉型時期,各政府職能部門之間的相互“越位”與“缺位”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妥善的解決。部門預算改革也難免帶有種種歷史沉淀因素的色彩。因此,在公共服務采購中,難免會出現采購種類的相互交叉,這也是我國公共服務采購預算編制的難點所在。
對此,可以適當借鑒瑞典的預算模式,嘗試推行“以服務類型為基礎的跨部門預算管理模式”。在瑞典總預算中,共分成27個支出領域和大約500個撥款項目,其預算主要是根據支出領域和撥款項目加以分類。在現階段的中國,需要結合推進中的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按照公共服務的類型與模式,重新劃分公共服務采購預算的收支分類基礎,逐步推行跨越部門邊界的“以服務類型為基礎”的采購預算。
(3)明確公共服務采購預算中民間組織的介入深度和廣度
當我們從經濟全球化的視野中,探求政府與民間組織互動影響的時候,民間組織參與公共服務采購更加具有不同尋常的時代意義。我國加入WTO所涉及的僅僅是商業消費市場,對于屬于自愿加人的《政府采購協議》(以下簡稱《協議》)只是納入了議事日程。盡管如此,我國仍舊做出了盡快開始加入該協議談判的承諾。同時允諾,最遲于2020年向APEC成員對等開放政府采購市場。應該說,我們已經聽到了《協議》的腳步聲。在短短十幾年的緩沖期內,我們需要充分培育與壯大包括民間組織在內的市場主體。
在市場經濟國家,也不乏政府向民間組織讓渡公共服務供給份額的經驗。例如,英國早在1994年就提出了《民間資源方案》,要求各部門的資本建設計劃必須優先考慮由民間出資的可行性。鑒于民間非營利組織在中國還處于萌芽與成長的初期階段,在政府采購中,其所能參與的領域主要限于服務采購領域。因此,有必要在公共服務采購預算中,針對不同類型公共服務的特點,有選擇地審慎讓渡部分公共服務采購市場空間,向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民間組織開放。以公共服務采購預算作為基本的運行平臺與制度載體,通過逐步拓展民間組織介入公共服務的深度和廣度,提升民間非營利組織的國際競爭力,以應對即將到來的國際化競爭時代。
回顧各國政府治理變革的歷史,近20年來,亞洲的崛起已成為當今世界最重要的發展進程。亞洲對于21世紀的西方世界而言,恰如美國未來學家約翰·奈斯比特在其名著《亞洲大趨勢》中指出的,“當今,西方需要東方,遠勝于東方需要西方”。可以說,公共服務采購的理論與實踐雖然誕生于西方,但它的成長與成熟將在中國。我們今天所看到的以公共預算改革為突破口的公共支出管理變革,將是這樣一部恢弘樂章的序曲。憑借以公共服務采購預算為載體的制度平臺,通過向民間組織逐步開放長期以來政府部門單邊壟斷的公共服務市場,構建政府與民間的合作伙伴關系,將會為21世紀的公共治理模式,提供一個具有東方文明色彩的注解。
1.簡要的現狀描述
鑒于服務采購確切定義描述上的困難,《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采取了排除法的方式,即“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購對象”。對于公共服務采購的具體內容,在財政部編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輔導讀本》中進一步指出,“采購人采購的服務主要包括專業服務、技術服務、信息服務、課題服務、運輸、維修、培訓、勞力等”。
按照中央政府采購的口徑,地方政府采購目錄在較小范圍內界定了服務采購的范圍。通過對我國公共服務采購的基本情況(見表1)的分析,從采購項目構成看,貨物與工程、服務分別占政府采購總金額的93.51%和6.49%。在個別地方政府層面上,公共服務采購所占的比重,甚至呈現更低的態勢。以地方預算改革成效較為顯著的廣東省和天津市為例:2004年,天津市實現政府采購預算36.6億元,其中服務類采購僅占實際采購總金額的2.1%。廣東省2004年工程類采購106億元,占總規模的47.23%,較2003年翻了3.98倍;貨物類采購100億元,占總規模的44.67%;而服務類采購僅為18億元,占采購總規模的比例只有8.11%,就增長額而言,僅占總增長額的4.98%。
2.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對于公共服務及其采購的界定存在著模糊認識。理論上,公共服務包括純公共服務和準公共服務兩個層面的內容。純公共服務還可以進一步劃分為兩類,強制消費的制度性公共服務和節約成本考慮的公共服務。然而,在具體操作層面上,什么屬于純公共服務,什么是準公共服務,哪些服務可以納入公共采購的序列之中,都存在著這樣或那樣彼此懸殊的理解。這種對于公共服務及其采購范圍認識上的模糊與偏差,成為制約我國公共服務采購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
第二,公共服務采購在政府采購中所占的份額過低。在公共產品序列中,非有形的公共服務究竟占有多大份額是適度的,同時,在這些服務中,又有多少可以納入公共采購的序列。在各國財政管理實踐中,或許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與尺度。然而,根據美國亞利桑納州立大學CAPS研究中心2003年的一項研究報告,對年均營業收入為40.2億美元,年均服務支出為4.34億美元的大公司來說,企業收入的11%和采購總成本的30%都是用來采購服務的。考慮到在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中,公共服務的比例相對較大的現實,服務采購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應略高于企業采購占總采購成本30%的比例。但通過表1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國公共服務采購僅占到政府采購總金額的不到7%,這一比重顯然有些偏低了。
第三,公共服務采購的覆蓋范圍狹窄,種類過于單一。近年來,在各國公共管理實踐中,大多數準公共服務,乃至某些傳統意義上的典型純公共服務都納入了公共服務采購和市場化“外包”的范疇。至今,英國的公共服務行業,如環境保護、醫療、社會保障等領域被認為是建立在合同制基礎之上的,甚至在監獄管理等國家傳統的基本職能領域,合同化外包也占有相當的比重。又如,美國田納西州20世紀90年代決定建造3所監獄,2所繼續由政府經營,而另1所則交給民營企業,以此來提高效益。同時,美國警察機關已在從容不迫地民營化;私人安全保衛的數量3倍于警察,監禁正作為一種生意出現。到1996年末,有132家看守所開業,另有39家在建設中。該行業的稅收在1997年達到10億美元大關。
采購論文范文2
2001年12月11日,多哈會議一聲槌響,中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由此迎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尤其在是否接受wto的《政府采購協議》的約束方面。實際上,在我國實際申請加入世貿組織的談判過程中,《協議》的一些主要締約國就將簽署該《協議》作為支持我國加人世貿組織的一個重要條件。美國確定了協議談判的三個重要對象,即中國、中國臺灣及澳大利亞。歐盟甚至提出,我國可先簽署《協議》,并先享受《協議》的權利,后承擔義務,即我國的供應商可先進入歐盟的采購市場,獲取采購合同,到一定時間以后,再開放我國的政府采購市場。我國也承諾將在入世兩年后啟動加入《政府采購協議》的談判。
發達國家迫切希望我國簽署《協議》的主要原因,是盯住了我國數額巨大,而且前景廣闊的政府采購市場。盡管我國政府采購的金額目前還很難以精確的數字來表達,但如果以一般政府采購規模占gdp的10%比例衡量,我國政府采購金額超過千億美元,考慮到我國財政支出相當一部分還承擔著建設性支出的功能,因此,這個數額可能還要大些。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隨著政府職能的轉換和公共財政管理體制的建立,財政支出的結構將進一步得到調整,采購支出的比重將會不斷提高。如此巨大的采購市場及潛力,對那些技術先進,但國內市場飽和、經濟增長率較低的西方國家無疑充滿了誘惑。
一、wto《政府采購協議》的背景
1946年起草“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時,由于當時政府采購的市場份額和規模還不大,對國際貿易的影響也未充分顯示,因此當時制定的有關條款將其作為例外,排除在總協定約束范圍之外。關貿總協定第3條第1款規定,“國內稅和其他國內費用,影響產品的國內銷售、運輸、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條例和規定,以及對產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須符合特定數量或比例要求的國內數量限制條例,在對進口國或本國產品實施時,不應對國內生產提供保護”,第5條規定,“不得建立或維持要求產品的混合、加工或使用須符合特定數量或比例的國內數量規則,直接或間接地要求產品的特定數量或比例必須由國內來源供應”。有關國民待遇的總協定第3條第4款規定:“一締約國領土的產品輸入到另一締約國領土時,在關于產品的國內銷售,推銷,購買,運輸,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條理和規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應不低于相同的本國產品所享受的待遇。”但該條第8款卻又規定,“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有關政府采購供政府共用,非商業轉售或非用以生產供應商銷售的物品的管理法令,條例和規定,”同時指出,“本條例規定也不妨礙對國內生產者給以特殊的補貼,包括從按本條例規定征收國內稅費所得的收人中以及通過政府購買本國新產品的辦法,向國內生產者給予補貼。”可見總協定最初的條款中對政府采購所可能造成的貿易歧視嚴重估計不足,因而給各國政府在其采購活動中實行歧視做法留下了隱患及可乘之機。
由于政府采購沒有包括在wto多邊貿易規則之內,政府采購市場便有很大的歧視性和封閉性,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多變體制中形成了一個貿易開放的“盲區”。實際上,許多國家常常通過行政或法律手段,要求本國政府部門或機構在采購供其自身消費的商品時必須優先購買本國產品,以限制外國貨物的進口,保護本國供應商的利益。如美國的《購買美國產品法》給予本國廠商以極大的優惠,從政策上和法律上確保政府機關優先購買美國產品,歧視外國商品的進入。同時對外國政府在政府采購中對美國產品的歧視性政策和做法規定了嚴格的報復程序。因此,西方發達國家常常把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作為非關稅壁壘的一種重要措施和其執行對外貿易的重要措施。
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政府采購的規模越來越大,特別是到了80年代,無論在發達國家還是在發展中國家,政府都成為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中的最大買主。據估計,國際政府采購總額每年都達數千億美元,占世界貿易總額的10%以上。但由于政府采購不受關貿總協定國民待遇的限制,也不適用其最惠國待遇條款,各國可自由優待本國產品或某外國產品而歧視他國產品,導致大量國際貿易活動背離總協定的規則。歧視性政府采購已日益發展為國際貿易中的一個嚴重障礙,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
二、《政府采購協議》的簽訂及主要內容
(一)《政府采購協議》的簽訂
wto的宗旨之一是促進貿易自由化。二戰后,各國急于恢復國內經濟,面對美國產品的強大競爭力,紛紛采取貿易保護主義,雖然二戰后各國關稅總水平在不斷下降,但非關稅壁壘卻不斷增多,據統計,僅僅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非關稅保護措施就有1200多種,政府采購市場更是銅墻鐵壁。各國都強調政府采購對民族產業支持的重要性,如日本、韓國的政府購買對汽車和電子等產業的發展、崛起就起來巨大的作用,特別在60、70年代,幼稚產業保護論和進口替代論等流行一時。由于政府采購的規模越來越大,如何評價第8款的政府采購規定,早就在關貿總協定引起各國爭論。
在總協定第七輪多邊談判中,政府采購問題終于被納入東京回合談判范圍,并于1976年7月成立了政府采購的分題組,專門談判政
府采購問題。從性質上說,政府采購談判內容帶有技術性問題,具體爭論的問題有:①無差別原則的例外允許的程度;②公開原則的適用范圍有多大;③適用限額如何確定;④政府采購的范圍要擴大到什么程度;⑤是否同意發展中國家的特別處理等。
經過長期的討價還價,東京回合多邊貿易談判于1979年4月12日在日內瓦簽訂了《政府采購協議》。《協議》規定基于國家安全而采購的必要物品、或是根據維持公共秩序、衛生防疫上的需要而采取的限制措施可以例外,可以不適用于《協議》的要求。要求各國放棄對本國供應者及產品的價格優惠,并對政府采購合同的投標與開標程序做出詳細規定,以確保政府的各種規章制度不被用來偏袒和保護本國廠商及本國產品,而對外國供應者及其產品實行差別待遇。《協議》規定凡政府采購的價值達到或超過15萬特別提款權的,其采購的法律,規則,程序和措施,應無條件地向其他締約國的產品和供應者提供優惠待遇。此種優惠待遇不得低于向國內和任何第三國的產品和供應者所提供的待遇。采購所規定的技術要求,應是性能方面的,而不是設計方面的,并應以國際標準,或公認的國家標準為依據,不得借此給國際貿易設置障礙。為確保供應商在一個平等的水平上進行公平競爭,應采取招標的程序進行。地方政府公共機構以及與政府有關的機構所采購的物品,作為《協議》以后的努力目標。該《協議》于1981年1月1日起對屆時已接受或加入該<協議)的各國政府開始生效。
1987年,《協議》的締約方對1979年《協議》做了修改。1993年,各締約國在烏拉圭回合的談判上,又在東京回合的基礎上就《政府采購協議》達成了新的內容,新《協議》擴大了舊《協議》的適用范圍。
(二)《政府采購協議》的主要內容
1、協議的宗旨和基本目標
a.通過建立一個有效的關于政府采購的法律、規則、程序和措施方面的權利與義務的多邊框架,實現世界貿易的擴大和更大程度的自由化,改善協凋世界貿易運行的環境;
b.各國關于政府采購的法律規章和程序作法均不得對國內供應商提供保護,以在國內外供應商之間實行差別待遇;
c.各國應提高政府采購法規及程序作法的透明度;
d.建立磋商、監督和爭端解決的國際程序,以確保有關政府采購的法則能得到公正、迅速和有效地執行,維持權利和義務的平衡;
e.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最不發達國家的發展、財政與貿易需要應給予特別的考慮。
2、協議的適用范圍
a.從采購主體而言,“協議”適用于一國政府部門、機構或其機構。各國可在加入“協議”時提交—份清單,列明本國適用“協議”的有關單位。這樣做的目的在于,只有列入清單的單位才接受“協議”約束和支配,名單以外的其它政府部門或地方政府的采購則不受約束。由于世界各國政府采購的領域有很大差別,簽署國在適用“協議”的主體范圍上各有不同也就不足為奇了。例如在日本,“協議”的適用范圍是所有中央政府機關(包括司法、立法機關)、47個都道府縣和12個政令制定城市政府機關以及84個特殊法人;在美國,為所有的中央政府機關、37個州政府機關以及包括田納西河流管理局和圣勞倫斯航路開發公司在內的11個政府下屬機構;在加拿大,則為所有的中央政府機關(包括部分司法機關,但不含立法機關)和9個聯邦下屬企業。
b.從采購對象來看,“協議”適用于以任何契約形式采購產品、建筑工程和服務(以及產品與服務的聯合采購),包括購買、租賃、分期付款購買、有無期權購買等。但“協議”不適用于基本建設工程的特許合同的采購,如bot等。
c.從采購限額上看,“協議”的適用限額規定在附件中,對各簽署國中央政府而言,達到13萬特別提款權以上的采購均要適用“協議”;對于地方政府和其他主體,由各簽署國根據本國的實際情況做出承諾。
d.“協議”第23條規定了“協議”的例外,即不適用于“協議”的幾種情形。一是締約方有權在采購武器、彈藥或戰爭物資,或采購為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需的物資等方面采取其認為必要的行動;締約方政府有權采取必要措施以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人類、動植物的生命與健康,知識產權或為保護殘疾人、慈善機構或勞改產品而采取必要措施。
3、協議的其他內容
協議還在“技術規范”、“供應商資格審查”、“招標程序”和“質疑與爭端解決”等方面作了詳細的規定。
三、協議對國際政府采購市場的開放的影響
政府采購協議的主要目的是限制購買國貨政策,把國際競爭因素引入國內政府采購市場。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協議》確立了由政府實體部門承擔非歧視采購的這一具有深遠意義的義務,包括國民待遇和保證投標程序透明度的詳細措施。然而,承擔這種義務的交易是在有限的范圍內,即《協議》僅適用于簽字國家提交的附表上的實體部門。
由于采購授標決定具有的敏感性,許多簽字國家又有傳統的采購國貨的政策,因此協議的執行一直不很順利,特別是頭幾年,簽字國向政府采購委員會申報了一系列沒有按標準執行的案件。當然,有些問題通過雙邊協商和委員會會議的討論后得到了解決。
目前為此,參加該協議的締約方有,奧地利
、加拿大、歐共體、芬蘭、香港、以色列、日本、挪威、新加坡、韓國、瑞典、瑞士和美國等,此外,尚有30多個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和非締約方(包括十國)、以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聯合國貿發會議等也派觀察員參加《協議》委員會會議。顯而易見,協議的成員國多為經濟發達國家,由于國內企業的競爭力較強,在開放政府采購市場后,并未出現外國供應蜂擁而入的情況,在英美等經濟大國,外國供應商要進入該政府采購市場也非易事,統計表明,美、日、加、西歐13萬sdr(特別提款權)以上的政府采購中,外國產品所占的比重都不高,加拿大為20%,日本為16%,美國為9%,西歐只有1%,一些小的成員國的購買反而更加國際化,如香港政府采購市場的外國產品比例超過了90%。
四我國應對wto《政府采購協議》的對策
政府采購市場是一個特殊的消費市場,它的封閉是暫時的,開放則是必然趨勢,當然開放必須是對等的。由于我國至今還未簽署國際性或區域性的政府采購協定,我們在《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中做出了強制性購買國貨的規定。在采購實踐中,采購機關也基本上做到了優先購買國貨。這種局面明顯地限制了跨國公司的商業機會,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政府采購協議》是諸邊協議,也就是所謂的簡單復邊協議,是由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國自愿參加的,只對簽字的成員國具有約束力,而且各個國家在申請加入該協議時,要同參加談判的其他方商談,確定彼此可接受的使用國民待遇原則的實體、產品和服務清單。我國在啟動gpa的談判時,應該先選擇一些國際競爭力強的部門開放,遵循漸進的原則,積累了參與國際政府采購的經驗后再逐步放寬限度。在實體的選擇上,則可以先選擇政府機關,其它公共機構可以逐步放開。比如美國與歐盟之間迄今為止尚未就電信市場的采購問題互相開放,對于諸如紡織品、服裝、鞋類、餐具和玻璃器皿等產品——其中有些產品的關稅高達40%,也沒有完全開放政府采購市場。
gpa規定價值在13萬sdr或13萬sdr以上的采購合同要實行國際化采購,但地方政府、政府下屬機構由締約方另行商量,所以各主要簽字國承諾的政府采購合同限額各有區別。1994年12月8日瑞士加入了gpa,瑞士參加該協議的臨界值如下:
貨物服務工程
聯邦政府188000美元263000瑞郎188000美元263000瑞郎7200000美元10070000瑞郎
州政府288000美元403000瑞郎288000美元403000瑞郎7200000美元10070000瑞郎
州政府較高的臨界值是為了保持地方經濟的平衡,各國地方政府、政府下屬機構的限額一般都比中央政府高,服務和工程的限額又比貨物高。因此,在我國推行政府采購制度時,政府采購的“門檻價”也不應該搞一刀切,應在中央與地方之間、不同地區之間有一定的差別。同時,隨著經濟的發展變化,不同時期也應允許進行調整。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在gpa的談判中可充分利用協議中“發展中國家的特殊與差別待遇”,加強對民族產業的保護,可利用的條款包括:
(1).“協議”的適用范圍。在談判發展中國家適用本“協議”的范圍時,應適當考慮上述所列目標;發達國家在擬定適用本“協議”的范圍時,應盡量列入購買與發展中國家出口利益相關的產品和服務的實體。
(2).例外條款。發展中國家可在適當考慮上述目標的情況下,同參加談判的其他方商談、確定彼此可接受的作為適用國民待遇原則例外的實體、產品或服務清單;在參加上述所提及的區域或全球安排時,也可通過談判將其適用范圍中的某些實體、產品或服務作為適用國民待遇原則的例外。在“協議”生效后,發展中締約方可按“協議”第24條第6款的規定修改其適用范圍;或可要求政府采購委員會允許將其適用范圍中的某些實體、產品或服務作為適用國民待遇原則的例外;還可根據它們參與的發展中國家間區域或全球安排,要求委員會允許將其適用范圍中的某些屬于上述安排范圍中的實體、產品或服務作為適用國民待遇原則的例外。
采購論文范文3
1.課程改革的目標
建立一個適合獨立學院學生特點的《物資采購與庫存管理》課程教學模式,在此基礎上既要提高教學質量,又要在滿足理論“必須和夠用”的前提下,增加對學生學習過程的考查,注重對學生綜合能力的評價,完成教改課題要求。
2.課程改革的主要內容及具體目標
在深入研究獨立學院學生特點的前提下,堅持“理論夠用、注重實訓”的原則,對本課程的內容范圍和難度進行調整,建立一個既能做到通俗易懂,又能引起學生興趣,喚起學生學習熱情的教學方法體系。同時建立一個既體現核心理論教學成果,又注重過程考查和學生綜合能力評價的綜合考核體系。
二、課程改革的實施過程獨立學院的學生有其自身的特點
學生入學分數在本科院校中屬較低水平,但這并不意味著智力水平低下,只是智力類型的不同,組成人體智力是多元的,各有所長。獨立學院學生形象思維能力強,抽象思維能力弱,注重實際應用,不研究高深理論。在學校中普遍情商較高,喜歡與實際密切相關的課程。因此,《物資采購與庫存管理》教學就抓住這些特點因材施教,激發學生的學習主動性,達到人才培養目標。
1.課程概況
《物資采購與庫存管理》是物流工程專業的一門重要專業基礎課程,主要講解物資采購的基本知識,庫存管理的基本概念、應用及發展狀況。使學生理解現代物流的實際內涵,以及采購和庫存管理在現代物流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課程共32學時,2學分,是一門考查課。學生主要是物流工程專業大三學生,開設時間是學生接受理論教學的最后一個學期(第六學期),因此對其大四的實習和就業都有理論指導作用。
2.教材改革
此課程未改革前教材為《采購與庫存管理》,作者為楊贊,蹇令香。出版社為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日期:2008年05月。該教材理論性較強,在借鑒和吸收國內外采購管理理論和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介紹了采購管理的基礎知識、基本方法和采購管理的前沿問題,旨在幫助學生較為系統、全面地了解采購管理理論。本書的特點是:第一注重基礎性,第二注重實踐性,第三注重前沿性,嘗試多方面知識的融會貫通,注重知識層次的遞進,同時在具體內容上突出實際運用知識的能力。總的來說比較適合一本院校本科教學使用,對于獨立學院學生來講理論層次較高,不易消化。因此,秉承“理論夠用、注重實訓”的原則,我們使用了實務性較強的教材《采購與供應管理實務》。該書由種美香主編,于2012年8月出版,出版社為清華大學出版社。該教材以項目導向引領、以任務驅動開篇、以測試考核總結,充分體現了以就業為導向,以工作過程為學習任務的教學新理念,注重實際運用與操作技能的培養。該書全面闡述了采購基礎知識、選擇采購模式、采購市場分析與采購計劃等內容,使學生全面系統地學習采購工作各環節的操作技能。此教材因其注重實訓,設置了大量的實訓環節,非常適合在課堂上做實訓訓練。有利于學生的對采購操作技能的培養,也方便了教師對教學內容與教學考核過程的設計。
3.課堂改革
傳統的課堂上是教師的“一言堂”,雖輔助多媒體和適當的案例講解,但學生的接受狀態不好,積極性不高。尤其是獨立院校學生,會在失去學習興趣后選擇逃課或者擾亂課堂秩序等方式來干擾教師教學,此情況已成為讓教學工作者普遍頭疼的問題。針對這一現狀,應以調動學生積極性,培養學生主動思考為思路進行改革。因此,在《物資采購與庫存管理》這門課上,采取了教師教學講解與學生小組PPT匯報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課程的推進。通過實務、案例、問題為主,讓學生學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同時強化團隊精神、創新精神的培養。具體實施步驟如下:①開展實訓課。采購組織構建是此門課程的重點內容之一,屬第一章內容。本章理論講解由教師完成,共4學時。在最后一個學時布置實訓任務。依據學生人數,將學生劃分成6到7人一組,進行采購組織設計。可以虛構企業也可以實際調研企業,進行企業組織結構分析后作出一個采購組織框架圖,制作成PPT課件。然后小組內選出代表進行PPT匯報,講清楚小組內分工,說明具體內容,并闡述此組織結構的優缺點。準備時間為一周,匯報時間全班總共兩個學時,每個小組10分鐘左右。在采購項目中,制作招標公告也是重要技能。依然是教師進行理論講解,將制作招標公告的任務提前一周下發給各小組,但要求是不僅要小組PPT匯報,每個學生都要上交一份作業,并注明招標公告的要素。匯報時間10分鐘左右。兩次實訓課覆蓋了采購內容的重要技能培訓,同時制定了過程考核方式。實訓課成績每次10分,占期末總成績的20%。②課堂案例講解。在實際教學中,在明確理論后,都采取用案例說明的方式幫助學生理解所講知識點。所用案例比較前沿,貼近生活,最好是最新的行業資訊。同時,將案例引導至學生較熟悉的領域,如熟悉的地域或熟悉的行業,激發學生課堂聽課效率和興趣。③增加課堂練習的時間。在采購這門課中,涉及許多定量方法的應用。由于學生在課下基本不花時間在考查課的學習上,同時也不注重對定量計算方法的研究,因而改在課堂上留出適當時間,通過例題演練讓學生熟悉定量計算方法。
4.考核方式改革
傳統考查課的考核方法簡單單一,設平時分40分,期末最后一次開卷考試,折合60分構成總成績。這樣的考核使學生平時不注重學習而是將精力都放到了最后考試,突擊學習,囫圇吞棗,不能真正掌握知識。在教改項目的思路引導下,《物資采購與庫存管理》采用過程考核模式。首先將成績分為三大塊,考試設為兩次,若按每周2學時,共十六教學周計算,成績分為以下三個部分:①平時成績:在平時進行考核。上課出勤10分+課堂表現10分。占總成績比重各為10%。②實訓課:第三周和第六周分別進行兩次實訓課,各為10分。占總成績比重為10%。③考試:期中考試(30分)+期末考試(30分),分別在第十周和第十六周進行,占總成績比重各為30%。這種考核體系,使學生前十周的精力放在實訓操作上,后六周的經歷主要是消化課程中大量的定量計算方法等知識。將原來只有一次的期末考試設置為兩次,可以讓學生隨學隨理解,印象深刻。同時激勵學生在各個階段都有學習的目標和努力的方向,對課程的知識掌握立體化全面化。
三、課程改革的成效此次課程改革
在物流2010級兩個班上進行了實施。從實施的效果來看非常可喜。學生上課的出勤率和參與課堂討論的積極性都大幅提高。實訓課的推出,使學生們對學習的態度上都有了提高,絕大多數學生都能夠認真積極地參與,并在實訓課上迸現了讓教師驚喜的創意和新意,學生和教師同時都感受到了課堂的快樂。學生大大改善了未改革前松懈怠慢的學習態度,收效明顯。
1.課程改革的成果
總結來說,此次對《物資采購與庫存管理》課程的改革讓教師收益匪淺。主要取得了幾項重大突破:①豐富了物流專業課的教學方法。物流的專業課理論性強、知識點多、與實際聯系緊密等,在物流教學中對傳統的教學模式和方法進行了大膽改革與創新,改變了教學以講授為主的方法,課堂中增加了大量案例教學、實訓教學、探究式教學等許多新的教學方法,并且多種教學方法有機結合,激化了學生對經濟學知識接受與創新的動力,活躍了課堂氣氛,提高了學習的興趣,基本上解決了學生厭學的情緒問題。②完善了教學考核辦法。傳統的教學考核缺乏公平、激勵等,教學考核中增加了過程考核,將考試分解,提高了考核的全面性、客觀性與公正性。③重構了物流專業課教學內容體系。課程改革兼顧學生的特點、專業需求以及課時安排,共設計了幾大內容模塊,較好地解決了物流專業課內容多、課時少,學生學習吃力、無學習興趣等諸多教學問題,并比較成功地化解了獨立學院理論教學與實踐技能間此消彼長的矛盾。
2.課程改革成果的推廣價值
采購論文范文4
中小企業開展電子商務采購發展的主要障礙
(1)企業對應用電子商務采購的意識薄弱,缺乏使用電子商務采購的積極性。對電子商務采購的優越性缺乏足夠的認識。企業安于現狀,習慣于正在實行的傳統采購模式。而要接觸到電子商務采購時,對于最初電子商務采購的基礎建設產生的成本,企業不愿意承擔,或者無能力承擔。(2)中小企業電子商務采購發展比較落后。中小企業受到企業自身規模、資金和人力資源、企業信息化水平較低等因素的限制,并沒有真正開展電子商務采購。中小企業的采購多呈現小批量、多品種的特點。自檢采購系統存在較大困難。據統計,只有9%左右的中小企業實施了電子商務,開展網絡營銷、電子采購的就更少了。(3)基礎設施落后,電子化、信息化程度較低。電子商務要求相對均衡的運行環境,要求企業有足夠的后臺支持。但是,目前我國還達不到應有的電子商務規模,網絡基礎薄弱,如網速慢、資費過高等,都嚴重阻礙了電子商務在采購中的應用。我國電子商務寬帶基礎設施建設仍然落后。綜合比較我國與世界寬帶特點可以發現:第一,我國寬帶的特點是,用戶數居全球首位,但普及率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第二,在國際社會數字鴻溝縮小的同時,我國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寬帶鴻溝卻在加大。從國際比較來看,我國在全部159個國家中名列第79名,比上一年進步了兩位。同時,我國寬帶接入網明顯落后。(4)對電子商務采購監察的難度加大。由于電子商務采購是以計算機網絡技術為支持的采購模式,系統的各環節的電子文檔內容存在著巨大的交叉能量,如果監察不到位,可能存在計算機病毒的侵襲和黑客的攻擊,就可能帶來災難性的后果。(5)電子商務采購人才短缺,人才的短缺是阻礙電子商務采購發展的一大障礙,由于電子商務采購的專業性較強,加上電子商務這個行業又是一個快速增長的行業,導致這方面的人才存在嚴重的缺口,使電子商務采購在實際應用中的并不能達到理論上的效果。(6)雖然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一些電子商務法規,但是,由于傳統法律局限性的約束,政策法規的制定相對滯后,體系存在較多空白點。目前我國電子商務法律體系的系統叉,還沒有形成統一、穩定的法律原則。
發展電子商務采購的政策建議
1提高電子商務采購的意識,加強電子商務采購的倡導
1)鼓勵企業進行電子商務采購。政府主管部門可以通過設立電子商務采購的咨詢部門,為企業提供指導幫助。對在電子商務采購過程中,誠實守信的企業和單位進行表彰及適當獎勵,讓其開設講座,對其他企業進行培訓,傳播經驗。定期開展有關電子商務采購的學術論壇,給予企業一個良好的相互交流的平臺。2)加大對電子商務采購的宣傳推廣,提高全社會對電子商務采購的認識。電子商務是商業領域的一次革命,而電子商務采購則是采購領域的一次革命。企業應該重視發展電子化采購系統及其應用,提高企業對電子商務采購的意識。提高采購管理向供應鏈管理的轉變的意識。現代企業的競爭不再是單個企業之間的競爭,而是供應鏈與供應鏈之間的競爭,因此要求供需雙方建立起長期的、互利的、信息共享的合作關系,而電子商務采購模式可以使參與采購的供需雙方進入供應鏈,通過建立電子采購平臺,實施客戶關系管理,實現集團內部與外部供應商的信息共享與共同計劃和開發。從以往的“輸贏關系”變為“雙贏關系”。采購方可以及時將數量、質量、服務、交貨期等信息通過商務網站或EDI方式傳送給供應方,并根據生產需求及時調整采購計劃,使供方嚴格按要求提品與服務,實現準時化采購和生產,降低整個供應鏈的總成本。從而與供應商實現真正的雙贏,從而提高企業競爭力。提高采購過程公開、公平、公正,提高采購的透明度意識。實現網上采購全過程監控,加強對采購流程以及庫存等的控制,堵住漏洞,杜絕暗箱操作。從某種角度上來說,電子商務采購是企業的戰略管理創新,也是企業遏制暗箱操作的一個有效方法。通過將采購信息和采購流程在網絡上公開,避免交易雙方有關人員的私下接觸,基于電子商務的采購平臺,由計算機根據設定的采購流程自動進行價格、交貨期、服務等信息的確定,完成供應商的選擇工作。整個采購活動都公開于網絡之上,方便群眾的監督,避免采購中的黑洞,使采購更透明、更規范。
2中小企業使用第三方采購平臺實施電子商務采購
中小企業自建采購系統有困難,可以選擇使用第三方交易平臺的模式,由第三方交易平臺提供更加專業的服務,如完備的采購交易功能、豐富的產品信息和企業信息,從而提高采購方的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企業還要注意的是,在選擇第三方平臺的時候要慎重,盡量選擇一些知名度比較高的、行業性較強的采購平臺,從而降低采購風險。
3加強電子商務基礎建設,保持互聯網持續快速發展
政府主管部門應當密切跟蹤世界信息技術發展趨勢,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大對寬帶基礎設施生產企業、公共寬帶基礎設施建設等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大力推進技術業務創新,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同時著力突破下一代“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等關鍵技術,加快成果轉化和應用推廣。同時降低人民群眾使用寬帶服務的成本。
4企業相關部門做好監察工作
電子商務采購對信息的安全性要求高,存在一定的風險。監察部門和執行檢查的人員不僅要對電子商務的采購活動產生的數據是否真實、正確、合法進行監察,而且還要對電子商務采購系統的硬件和軟件,進而對整個電子商務采購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內部控制的健全性與有效性等方面進行監督,及時安裝和更新防火墻和殺毒軟件,從而指出被監督部門電子商務采購系統內部管理和控制上的薄弱環節,提高電子商務采購信息的可靠性和真實性,有效地防止利用計算機和網絡工具隨意篡改物資采購的商務數據或破壞磁性介質數據等舞弊行為的發生,規避經營風險。
采購論文范文5
論文摘要:首先,政府采購無論是采購工程還是采購貨物或者服務,凡是進行招標投標的,都必須適用《招標投標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則;其次,政府采購中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不僅適用《招標投標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則,還應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規則確定的行政監督管理制度,以避免各部門、各地方對招標投標活動的多頭管理和重復執法;最后,適當修改《招標投標法》,明確政府采購的王體,科學界定招標的限額。
一、我國政府采購存在的問題
第一,政府采購的規模比較小,范圍比較窄,對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不夠。1999年政府采購的規模僅占全國財政支出的1%;2000年雖然政府采購規模比上年有了較大幅度的增長,但其規模也只占當年GDP的0.37%和全國財政支出的2%左右;2001年政府采購規模占GDP的0.7%,占全國財政支出的3.5%。遠低于國際上占GDP10%以上或占財政支出30%左右的標準。政府采購的范圍僅涉及有限的幾個品目,其中大多數是一般消費品,缺乏專門針對科技產品進行采購的領域,政府采購對科技的發展未能起到積極的拉動作用。當前我國采用政府技術采購有重大的現實意義,由于受傳統的科研與生產分離體制的束縛,我國技術創新和市場需求嚴重脫節,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浪費了大量的科研經費。在技術創新買方市場形成以后,技術需求將在一定程度上對技術創新起決定性的作用,因此,我們應大力發展和完善我國的政府采購制度,以促進我國科學規范的政府技術采購制度的建立。
第二,在國家出臺了《政府采購法》后,《招標投標法》的適用范圍在實踐中出現了較大的爭議。從理論方面來分析,《招標投標法》與《政府采購法》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其聯系之處在于兩者都是對采購行為進行規范,且政府采購的主導方式就是招標投標方式,因此兩者出現法律適用方面的交叉有其必然性。其區別之處在于招標主體與政府采購主體的范圍不同,采購方式不完全相同,采購資金的來源不同等等。招標投標與政府采購兩法并存的局面,在實踐中產生許多問題,帶來一些不良影響,這種狀況僅在我國出現,在澳大利亞和歐盟等資本主義國家和地區,一般只有政府采購方面的法律,而沒有獨立的招標投標法律。
第三,管理制約機制不健全,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和采購活動執行機構的職責有待進一步明確。主要表現在:(1)政府采購機構的設置不規范。目前我國政府采購的機構設立不統一,職能劃分不清晰,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沒有形成規范的管理體系,各自為政,影響了政府采購規范而有效地運作;(2)財政部門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管方法、環節和手段也不規范。有些地方財政部門對采購機關與供應商的具體商業活動干涉過多,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購部門或執行機構既負責管理又承擔實施采購的雙重職能,沒有建立起相應的制約監督機制。
第四,政府采購知識普及程度不高,專業化人才匾乏。政府采購涉及經濟科學、自然科學等多學科知識且包括招標、決標、履約管理、仲裁等許多環節,同時還要求對市場行情、商品和勞務的特性有全面、細致的了解,因此,這是一種技術性、法律性都很強的事務,要求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管理人員要熟悉財政業務,掌握招標投標、合同管理、商品性能等多方面的知識和技能。目前在政府采購管理機構工作的人員,大部分是原來財政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在崗位變換之前,幾乎都沒有接受相應的專業培訓,工作中難免出現采購程序不規范等問題。高素質、專業化的采購隊伍是我國建立政府采購制度的人力資源,其缺位可能構成制約我國政府采購制度建立和發展的瓶頸。
第五,信急不暢,貿易手段落后。當前我國政府采購尚沒有建立起一套功能齊備、力度強大的信息渠道,在實際操作中,采購信息要么由媒體傳播,要么由采購發起人直接發送給有資格的國內外供應商。采購信息的渠道少,時效性差,貿易手段落后,導致一方面政府采購機構為市場資源而發愁,另一方面許多供應商又為不能及時獲得采購信息而煩惱。
第六,政府采購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在我國,真正意義上的部門預算還沒有形成,實施政府采購的項目資金無法從整個預算撥款中分離開來,難以編制統一的政府采購預算,致使政府采購工作處于一種無計劃狀態,阻礙了政府采購工作的發展。再者,由于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沒有建立,政府采購性資金無法實施統一歸口管理,使政府采購的財政監督難以到位,給規避政府采購的部門和單位以可乘之機,嚴重影響了政府采購制度的嚴肅性。
二、對改進我國政府采購的意見和建議
第一,實現政府采購的規模目標,逐步提高政府采購規模。(1)以商品采購為主,將大型工程和重要服務項目納人政府采購范圍。(2)減少預算數字存在的“水分”,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從而擴大采購數量,提高資金節約率。在技術上,可以考慮進行預算編制方式的改革,采用零基預算,壓縮過高的采購預算資金,使實際的使用額和預算額基本相符,從而減少不必要的資金占用。(3).將集中采購的數量及資金下限降低,提高集中采購的比例;同時注意摸索分散采購的規律,提前做好采購的計劃,將部分分散采購的項目納人政府集中采購軌道,從而減少采購次數,節約采購成本。現階段切合實際的采購模式是集中兼分散型,但改革的方向應是以集中采購為主的模式。(4)扶植從事政府采購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的發展,使采購機關可以將更多的采購項目委托社會中介機構辦理,從而擴大采購范圍,提高采購效率。
第二,完善政府采購配套法規,解決好兩法的銜接問題。要從根本上完善我國的公共采購強制招標法律制度,合并《招標投標法》和《政府采購法》是將來的必然趨勢。但在目前兩法同時執行的情況下,應該先解決好兩法的銜接問題:首先,政府采購無論是采購工程還是采購貨物或者服務,凡是進行招標投標的,都必須適用《招標投標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則;其次,政府采購中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不僅適用《招標投標法》規定的程序和規則,還應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配套規則確定的行政監督管理制度,以避免各部門、各地方對招標投標活動的多頭管理和重復執法;最后,適當修改《招標投標法》,明確政府采購的主體,科學界定招標的限額。即:明確無論是政府部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還是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凡是使用公共資金進行采購的,都是政府采購的主體;對中央政府部門、地方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規定不同的招標限額,將服務招標限額與貨物招標限額等值起來,進一步拉大工程招標限額與貨物及服務招標限額的距離。此外,還應盡快完善其他與政府采購相配套的法規,如:合同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政府采購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及地方政府規章等。
第三,積極培養政府采購專業人員。政府采購工作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對有關專業人員的要求相對較高。不管是執行管理的財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還是從事具體采購的經辦人員,都必須熟悉政府采購國際國內的法律,通曉國家產業政策,同時還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知識及嚴格的行業自律精神。目前我國政府大部分工作人員不熟悉現代采購業務的技巧,不善于運用市場分析。因而,采購管理部門要把采購人員的培訓工作納人日程,擴大和豐富培訓的組織形式及方法,充分利用社會力量,采取聯合、委托培訓方法,逐步擴大培訓規模,提高采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同時.亦要幫助供應商掌握政府采購的基本知識以及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要求與技巧。
采購論文范文6
針對科研單位傳統采購“兩套體系”的管理問題,PI制下的科研采購,正面要求將質量管理體系覆蓋于整個采購流程。適時無論是非標準件采購,還是標準件采購,都需要嚴格參照《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等規章制度要求,在質量認證的范圍內,簽訂有質量約定條款的采購合同。與此同時,在采購過程中,研究組要做好采購驗收工作,并于每年固定時間進行采購情況的業績評價,方可規避“兩套體系”問題的干擾。3.采購風險分析科研單位所采購工作,常見的有風險有計劃風險、合同風險、驗收風險、存貸風險、責任風險、預付款風險、合同欺詐風險、價格風險、延遲交貨風險、技術進步風險和意外風險,這些風險,經常穿插在采購管理流程當中。譬如價格風險,由于采購時間風險、采購量少,但采購品種多,在短時間內很難在自由市場找到合適供應方,不利于價格的提前把控。這些風險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科研單位在采購時缺乏必要的風險管理意識和風險管理手段的滯后。
二、PI制下科研單位采購管理改進對策
1.采購模式改進
PI制下采購模式,賦予科研單位選擇供應商時更為靈活的能力,具有明顯的個性化色彩特征。相應的采購模式,有兩種類型可供參考:第一種是聯合采購模式,以某科研單位為例,該單位在實施體制改革后,推行“課題組核算制”,由數十家各種類型的科研單位,組成聯合采購體,目的是降低分散采購時的綜合成本,這種聯合采購模式,對聯合類別的細分要求比較高,必須在達成內部共識的基礎上,匯總各類采購非標準件或者標準件的信息,建立完善的聯合采購信息庫,同時借助采購技術平臺,動態跟蹤供應商,以同步兼顧采購質量、安全和成本,有力彌補了分散采購成本過高的不足之處。第二種是基于聯合采購的第三方JIT采購模式,這種采購模式是在聯合采購的基礎上,針對科研單位采購數量少、采購時間緊張、采購品種多的特點,要求在指定的時間內,將適當數量的采購非標準件和標準件,交付到指定的科研單位。這種采購模式要求各家科研單位確定具體的倉儲地點、服務時間和運輸路線,在采購協議書中,提出長期提供服務的意愿,并將全部服務需求寫入采購合同當中,由第三方執行監督檢查。
2.采購質量改進
在選擇合適采購模式的基礎上,采購質量的把關,必須在圍繞《9000標準》的前提下,按照以下步驟強化相關管理工作:首先是質量管理體系的深化認識,研究單位的管理層,組織工作小組,擔負采購工作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的重責,將采購質量管理體系,灌輸到各級員工;其次是設立基層質量工作人員,即質量員,結合科研單位的研究方向、研究進展等,理順采購的方向,根據科研需求,明確采購的質量標準,將質量管理制度深入到科研和采購工作當中;再次是質量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根據采購實際的質量問題,深入剖析問題的原因,通過內外部的共同致力,全面提高采購質量管理水平;最后是供應商的評定,包括供應商選擇、供應業績的評定,通過評定,了解采購質量的狀況,對于存在質量弊端的采購環節,要及時責令排除,否則要重新考慮選擇新的供應合作對象。
3.采購風險改進
根據科研單位采購風險的類型,除了以上提到的采購質量問題,筆者認為采購交期、價格、售后服務,均為采購風險的主要癥結點,因此PI制下采購風險改進,重點仍然需要從供應商合作關系入手。在選擇供應商之際,要綜合了解供應商的信譽、規模、技術等,科研單位應委派專業人員到供應商企業進行調查了解,在做出供應商整體評估之后,評選出在質量、交貨、價格、技術、服務等方面比較有優勢的供應商。在采購期間,尤其是在確定能夠加大采購力度之后,要進一步論證供應商的合作態勢,為采購風險控制提供明確方向。對于金額比較大的采購合作,在采購產品到貨后,科研單位的采購審批部門,要參與驗收,全程監督采購的情況,如果采購風險無法回避,則要圍繞科研單位的利益,判斷采購風險的責任所屬,切實維護科研單位本身的利益,盡可能保持采購工作的正常開展,縮短風險爆發的時間。
三、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