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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工作整改報告范文1
一、整治范圍和時間
2010年(含)以前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多業主公共建筑(有2個或2個以上業主的高層建筑,不含住宅樓)。整治從2012年5月開始至2015年8月結束。
二、整治內容
(一)建筑消防安全統一管理協議落實情況;
(二)建筑消防設施年檢和設備、設施運行情況;
(三)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
三、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以建立長效治理機制為總體目標,在三個方面取得成效。一是落實高層公共建筑業主的公共消防設施管理主體責任,形成長效的消防設施專項維保資金保證機制;二是強化物業行業監管,規范高層消防設施管理委托行為,落實物業單位的管理責任;三是落實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加大對高層公共建筑相關責任方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完善政府掛牌督辦等重點隱患治理制度,形成職能部門聯合監管、動態監管的工作機制。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街道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街道主任毛建平任組長、街道調研員趙玉璧為副組長,街道各科室、各社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監所,李鳳鳴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整治協調、指導等日常工作,并匯總各社區開展整治工作的有關情況。
領導小組牽頭部署轄區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設施專項整治;牽頭落實整改治理措施,確保各年度列入重大火災隱患,被掛牌督辦的高層建筑按期除隱患;負責無物業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未向物業移交的高層公共建筑整治的具體監管;協同區住建局、消防等部門的監督管理,協調公安派出所、物業管理部門落實長效監管機制;指導、支持社區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12年6月底前)
各社區要通過在高層公共建筑的主要場所張貼宣傳標語、制作宣傳欄等各種形式,向社會公告整治的范圍、內容和要求,同時加強《市高層多業主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自查整改(2012年7月1日-2015年7月1日)
各高層公共建筑業主及消防安全管理相關責任方(物業管理單位、消防設施統一管理單位等)根據公安(消防)部門制定的自查項目表進行自查整改。其中消防設施及管理已移交物業的,由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無物業或未移交的,由業主或業主委員會負責實施。自查發現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必須立即整改;無法立即整改的,必須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消防設施未正常年檢的,要在2012月12月底前落實年檢工作,并保證每年依法年檢。自查和整改落實情況、未整改項目原因和計劃、消防設施年檢落實情況或計劃等工作進展情況需每季度形成書面報告報街道。各社區要加強對各高層建筑自查整改工作的指導督促,發現有自查整改不力或拖延不改的,要及時通報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消防)部門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重點執法監察,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三)督查落實(2012年6月-2015年8月)
各社區要定期牽頭督促轄區高層公共建筑相關責任方及時完成自查和第三方檢測發現的問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社區和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當前我街道面臨的安全生產形勢,高度重視高層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專人、明確職責,周密部署、統籌安排,確保排查到位、整治到位。
物業工作整改報告范文2
一、總體要求
針對當前物業管理中存在物業服務不到位等問題,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以人為本、共享和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綜合治理、務求實效的總體要求,依法查處物業服務中不規范和違法違規行為,集中整治服務水平低、社會形象差的物業服務企業,使社會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得到有效整改,讓老舊小區的基本物業服務更有保障,讓高中檔住宅小區物業服務質量得到顯著提升,全面提升全縣物業服務水平,樹立小區的良好新形象,促進全縣物業服務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整改內容
(一)物業企業市場行為不規范問題。重點查處物業企業無資質或超資質范圍承接物業服務業務;擅自將物業管理項目的全部業務轉讓、委托給他人管理;擅自撤離物業管理區域或停止物業服務;聘用未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人員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以出租、出借、掛靠等形式變相轉讓資質證書;在物業管理招標投標中與招標人或其他投標人相互串通,以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等行為。
(二)物業企業服務不到位問題。重點查處物業企業未按要求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或未按規定辦理合同備案手續;未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和服務標準提供物業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服務不到位;物業收費未備案或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重復收費等;未按規定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對小區內亂搭亂建等違規行為未制止,制止不了又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等。
(三)物業企業侵犯業主合法權益問題。重點查處物業企業擅自改變公共建筑、共用設施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非法占有公共部位的經營收益;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未按照裝飾裝修服務協議規定及時向業主退還裝修保證金;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不按規定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有關資料等。
(四)物業企業自身管理不規范問題。重點糾正物業企業工作人員服務意識差和態度不端正;不按規定報送信用檔案信息、統計報表等資料;未建立健全內部各項規章制度,辦事制度和辦事流程未公開;未按要求配齊物業管理項目經理和專業管理技術人員;未建立投訴、回訪處理機制,未公開投訴受理電話,處理記錄不詳細等。
(五)前期物業管理不規范問題。重點查處建設單位未按規定劃分物業管理區域;未依法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要求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書面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未按照規定辦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小區配套建筑和設施設備清單及權屬資料備案手續;未按規定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承接查驗;未按規定向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移交物業服務用房和有關資料等。
(六)業主委員會履職不到位問題。重點糾正小區已具備成立條件,未按規定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未辦理備案手續;未依照規定,與選聘的物業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及時了解業主的意見和建議,督促業主按時繳納物業費;未監督和協助物業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未對不履行職責或違章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拒付物業費以及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委員作出終止資格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作出決定等。
三、實施步驟
本次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進行。
1、安排部署階段(10月15日—10月20日)。印發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召開活動動員會議,做好宣傳發動工作,營造良好實施氛圍。
2、集中整治階段(10月21日—11月20日)。組織物業服務市場各主體單位開展自查自糾,自覺整改存在的各類問題,進一步規范自身行為。縣住建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城區物業服務市場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對存在的各類問題進行全面查處,按照“主動自查整改從輕處理,不自查不整改從重處理”的原則提出處理意見,全面規范物業市場秩序。
3、檢查驗收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對問題整改情況進行全面驗收,形成檢查處理情況報告,并在全縣范圍通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搞好配合。縣住建局抽調人員專門成立縣物業管理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和領導。各物業服務企業要按照上級要求主動自查,不斷規范市場行為,對存在的問題不折不扣地進行整改。
物業工作整改報告范文3
春節假期安全工作總結1
一、春節期間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
加強干部群眾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堅決做到我轄區節日期間安全事故零記錄。
二、組織領導
成立了春節期間安全工作大排查大檢查活動領導小組。辦事處主任張玲為組長,分管領導武裝部長為副組長,安辦辦公室主任、各安全相關辦公室主任、各村(居)干部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辦,辦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春節期間排查治理的范圍與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
1、我轄區內各安全設施等。
2、我轄區內各商販、道路、煙花爆竹等經營場所。
3、隱患整改點。
(二)排查治理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
2、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3、事故報告、處理及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
4、安全基礎工作教育培訓情況。
四、春節期間開展小結
全街道各行業領域,重點是道路交通、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消防、建筑施工、電力等領域。我辦村(居)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各行各業的安全生產檢查10余人次,出動各行業安全檢查組7組次,排除出隱患2項,已整改落實到位2項。
春節假期安全工作總結2
為使油田職工家屬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職工醫院按照油田公司《關于加強春節及兩會期間安全環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部署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確保節日及兩會期間安全無事故。現將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部署、抓好落實。
我院結合實際情況根據兩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及時下發《關于開展兩節期間安全環保大檢查的通知》,為確保此次自查工作的有效落實,職工醫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各科室主任為副組長,安全管理人員為成員的自查領導小組,做到領導負責,層層布置、層層落實、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具體工作抓細、抓實,查到每一個班組、每一個環節。確定重點、明確責任,確保節日期間各項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實處,各崗位人員各盡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安全生產。
二、落實專項檢查,做好安全防范
為確保此次自查能夠得到有效落實,我院嚴格按照提前制定的冬季安全環保措施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各科室認真開展崗位安全自查自改工作,要求在自查過程中要做到檢查與整改相結合,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進整改。檢點放在安全用電和冬季八防(防火、防凍、防滑、防中毒)等幾個方面,特別是對醫院的大型醫療設備、特種設備消毒壓力春節style衣食住行玩鍋和電梯的用電設施是否存在火災隱患、線路老化等問題,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共查出安全隱患問題6項,都已通知相關人員和科室進行及時整改,安全辦公室專門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不再死灰復燃,做到安全到位。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還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說明安全生產的重要意義以及進行安全檢查的必要性,提高其對安全生產的認識。通過以上活動的開展,為春節及兩會期間的安全環保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三、加強應急管理,把好節日安全關我院組織醫務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準確、有效的處置。
1、組織成立應急搶救小組,周密制定處置突發事件搶救措施,對關鍵崗位人員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2、做好應對突發性的出診準備,配備相應的醫療物質,及時準確的趕赴現場。
3、確保救護車始終保持良好狀態,使醫院現有的一臺救護車完好備用,確保患者用車。
4、節日期間安排領導及相關人員開展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對照崗位HSE檢查表標準,全面的開展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四、節日期間工作有序開展,值班人員盡職盡責
我院各科室都排出詳細的節日值班表,并配備副班表,以防緊急情況的發生。必須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明確帶班領導職責,值班人員不許有脫崗、睡崗和酒后上崗現象,一經發現,立即停工處置。醫生電話必須24小時暢通,保證隨叫隨到隨時出診。值班干部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遇到緊急情況第一時間掌握信息進行處置,真正做到節日期間人員、時間、領導、電話、預防措施五落實,確保春節及兩會期間油田職工家屬方便就醫。
春節假期安全工作總結3
金廈物業公司認真貫徹落實《沈陽市安全委員會關于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實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積極采取各種有力措施狠抓春節前大廈安全,現將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我公司歷來高度重視安全工作,在春節前,我公司召開了安全工作會議,對春節前安全治理工作進行了統一的部署與要求,各部門進一步加強節日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進一步狠抓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的落實,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要求各部門部長要親自研究部署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并組織力量深入重點部位,針對薄弱環節制定嚴密的防范措施并加以狠抓落實。
二、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和管理力度
1、從元旦開始,金廈物業利用南門的大屏幕和地下車庫的滾動屏,提示大廈業主嚴禁將煙花爆竹及各類危險品帶入大廈,并加強攜帶物品的檢查。
2、積極配合當地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管理要求,在大廈周圍懸掛條幅,向市民宣傳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警示標語,告知市民不許在大廈廣場范圍內燃放。
3、物業公司內務部安排值班人員每隔一小時巡邏一次,發現在重點部位附件燃放煙花爆竹的隨時予以制止,發現安全隱患的及時報告,物業公司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三、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值守應急工作。
1、金廈物業公司在春節期間,進一步落實了24小時值班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明確要求各部門主要領導及有關人員通訊設備要暢通無阻,確保值班工作的正常運轉和聯絡暢通。
2、認真做好值班信息的報送工作,及時把握情況溝通信息,遇有重大情況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
3、認真做好應急救援措施的制定和落實,確保應急設施和人員一旦發生重大安全事故,能按規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反應,妥善處理。
四、認真組織開展春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
1、金廈物業公司根據市局關于做好春節期間安全工作的相關要求,1月17日下午4:30與交易中心主要領導召開了重點部位防火工作現場會議,主要就地下一層檔案館的兩個出口防火工作做了部署。
物業工作整改報告范文4
二、火災隱患包括購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崗位自查及防火檢查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確定的火災隱患。
(一)購物中心防火巡查、崗位自查、防火檢查確定的火災隱患:
1、購物中心防火巡查、檢查人員發現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按照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的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理,責令當場改正(下發<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營業場違反禁令,吸煙、使用明火的;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過每日核對巡檢系統數據(通過對比兩個相鄰巡查班次的巡查數據)檢查上述問題的當場改正情況,并存檔備查。
3、巡查、檢查中發現或經部門上報的不能當場改正的消防安全隱患,通過巡檢系統所設功能打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人簽發,責令相關部門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設施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物業工程部負責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門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責任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在限期內負責改正。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保安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整改情況記錄上簽字并報購物中心消防安全管理人確認簽字后,存檔備查。
5、對一時確有較大困難(時間、技術、資金等方面),確無能力及時整改的消防安全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保安部負責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上報,由購物中心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1、對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相關法律文書所確定的消防安全隱患,應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涉及自動消防設施及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物業工程部負責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門的消防安全隱患,責令相關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在限期內負責改正。
物業工作整改報告范文5
一、總體要求
以進一步推進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為主線,強化各單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職責,理順高層住宅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加快改善高層住宅消防安全狀況,全面提升高層住宅消防安全規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預防和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
高層住宅消防安全隱患發現率100%、整改率100%;消防設施完好率100%;消防安全宣傳率100%。
三、整治時間和范圍
2014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對全區所有已投入使用的高層住宅進行專項整治。
四、整治重點
各鎮、開發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在消防部門的指導下對轄區內居民高層住宅開展消防安全檢查,整治重點和內容如下:
(一)消防設施
1.消火栓是否正常可用;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
3.消防控制中心設備運行是否正常。
(二)消控中心
1.消防控制中心從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消防控制中心是否設立專人值班制度;
3.消防控制中心從業人員是否會操作消防設施、設備,操作程序是否熟悉、正確;
4.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
(三)消防車道、疏散通道
1.是否有違章搭蓋、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情況;
2.是否有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情況;
3.是否有非法設置的停車泊位在消防車道上的情況;
4.是否有擋車墩和其它障礙物阻擋消防車道的情況;
5.是否有將消防車道作為停車場停放車輛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情況。
(四)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是否明確;
2.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實。
(五)宣傳教育
1.消防安全標志、消防宣傳標語和標牌是否規范;
2.是否定期組織開展居民和轄區單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及人員疏散演練。
五、職責分工
(一)各鎮、開發區、街道
1.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指導物業服務企業積極開展群眾性消防活動。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對高層住宅小區物業進行管理的,各社區(村)應當組織業主、使用人簽訂防火協議,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所有的高層住宅小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督促物業單位對高層住宅小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對住宅建筑內的自動消防設施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嚴格落實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對沒有物業單位的高層住宅小區由各鎮、開發區、街道籌措經費,落實自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組織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確保每個消防控制室有6個取得上崗資格的從業人員。
3.針對轄區內高層住宅消防安全情況進行自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求消防安全責任人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負責人。在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加強安全防范,確保消防安全。對小區內停車位和停車場所進行全面規劃和治理,劃定停車線和停車場所,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暢通。
4.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工作,提升廣大居民、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意識。由各鎮、開發區、街道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開展居民消防安全教育,向居民家庭發放或張貼《居民防火公約》。根據季節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宣傳,并每半年組織一次人員疏散演練。
(二)區公安分局
1.安排治安部門、各派出所全力清除高層住宅小區內占用、堵塞消防車道、疏散通道以及其他影響人員逃生和滅火救援的行為,清除小區消防車道上非法設置的停車泊位、擋車墩和其它障礙物以及將消防車道作為停車場停放車輛等影響消防車通行的行為;
2.組織各派出所社區民警按照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要求進一步完善社區消防安全制度,將小區物業、治保巡邏、群眾居戶爭取到監防安全的監督力量中來,形成隱患排查網格。
(三)區公安消防大隊
1.指導督促各鎮、開發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掌握各單位、各部門工作推進情況,并對工作開展情況分階段進行考核驗收;
2.對發現的整改難度較大的火災隱患進行協調,制定整改方案。
(四)區住保房管局
加強對物業單位的監督指導,并對其消防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指導業主委員會(產權人)按規定使用維修資金,維修、改造、更新損壞的消防設施設備,以滿足消防安全需求。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鎮、開發區、街道及各公安派出所、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層層進行動員部署,充分發動消防志愿者、義務消防隊等社會力量,深入高層住宅小區開展現場互動問答、器材操作演示、應急演練等活動。同時,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大力宣傳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內容。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小區宣傳欄、通告欄、宣傳標語、印發宣傳單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提高廣大居民消防安全意識,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排查整改階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鎮、開發區、街道在消防部門指導下,積極按照方案要求組織開展高層住宅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全面查找火災隱患。對能夠當場整改的,要當場改正;一時無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落實整改責任人,確保火災隱患全部整改到位。
(三)聯合治理階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鎮、開發區、街道與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聯合開展專項檢查行動,推進隱患整改落實。區消防部門要加大跟蹤指導和幫扶力度,對排查發現的整改難度大、推進力度弱的隱患問題,要及時提交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共同研究解決方案。
(四)考核評比階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組織對各鎮、開發區、街道整治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實地抽查每個鎮、開發區、街道的3個高層住宅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對專項整治工作成績顯著的高層住宅小區,將確定為示范小區,在全區推廣其工作經驗;對工作落實不到位、隱患整改不到位、查處力度不夠的單位,將給予通報批評。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區公安消防大隊牽頭的區消防安全聯席會議,全面負責高層住宅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主要負責專項整治的指導、協調、督查等工作。各鎮、開發區、街道和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負起專項整治工作責任,精心組織,統籌安排,保障整治工作人員、經費落實到位。
(二)加強整治力度。各鎮、開發區、街道,各社區(村)和物業服務企業要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完善各項消防工作制度。加強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整改各類火災隱患,并如實填寫檢查記錄。發現消防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無法處理的,要及時書面報告轄區公安派出所或消防大隊。
物業工作整改報告范文6
一、深刻認識樓宇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
我區已投入使用樓宇116座,大部分樓宇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管理不規范。特別是多產權樓宇,產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之間安全責任不清晰,多頭管理、各自為政,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難以有效落實;部分樓宇安全生產投入無法保障,消防設施嚴重不足或長期得不到正常維護保養,非法施工、消防設施被封堵等隱患長期得不到治理;負有樓宇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各部門未形成工作合力,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樓宇安全已成為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難點和隱患點,抓好樓宇安全生產工作的任務十分艱巨。全區各級、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加強樓宇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與發展的大局出發,增強做好樓宇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性、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抓好樓宇安全生產各項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全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整體創建“全國安全社區”為目標,以落實樓宇安全生產責任為重點,按照“安全教育普及化、安全責任明晰化、安全監管規范化”的原則,夯實基層安全生產基礎,切實提高樓宇安全生產水平。
(二)目標任務。2012年建立起較為完善的樓宇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體系、事故防范體系、應急管理體系,形成完備的樓宇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機制;到2013年全區樓宇安全生產秩序基本規范穩定,全區樓宇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
三、建立健全樓宇安全生產監管體系
(一)進一步理順政府部門樓宇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區安監局要加強樓宇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認真履行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職能,研究制定樓宇安全生產綜合治理方案,牽頭協調解決樓宇安全生產隱患整改等重大問題。區城管局要做好樓宇物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將樓宇安全服務質量作為物業管理活動的重要監督管理內容。消防大隊要組織開展樓宇消防監督檢查和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強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工作,組織樓宇火災隱患的排查治理和執法監督,指導樓宇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演練。質監分局要強化樓宇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管。區商務、服務業發展、旅游、城管執法、開發建設、工商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工作措施,積極配合做好行業領域樓宇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二)全面落實樓宇安全生產屬地化監管責任。各街道辦事處要把樓宇安全生產納入日常監督管理,加強組織領導,配備與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建立社區志愿應急隊伍,參與樓宇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指導轄區內未實行專業物業服務的樓宇進行自治管理。監督、指導業主和業主委員會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積極開展群眾性樓宇隱患排查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三)構建齊抓共管的樓宇安全生產監管格局。區政府成立樓宇安全生產綜合治理領導機構,監督檢查各有關部門、單位依法履行樓宇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嚴把準入關,強化源頭治理,加大聯合執法力度,排查各類隱患,確保監管到位。各級領導干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責任制,深入街道、社區、樓宇,抓督查、抓排查、抓整改,努力構建齊抓共管的樓宇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四、明確樓宇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一)規范多產權、多使用單位樓宇安全生產管理。同一座樓宇有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使用的,應明確各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并確定責任單位或共同委托一個物業單位負責樓宇共用部位和公用設施的安全管理。產權單位專有部分的安全管理由產權單位或承租、承包的使用單位負責,物業單位按照合同的約定行使物業管理區域的安全管理責任。提倡通過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機制選擇物業單位。
(二)明確產權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產權單位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嚴格履行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不得將樓宇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及時落實各種隱患整改措施,按規定承擔整改所需費用;依法與物業單位、使用單位明確各自安全管理職責。
(三)明確物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物業單位要維護管理范圍內安全生產秩序,對樓宇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護和管理,組織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消除各種隱患,發現使用單位存在事故隱患,要及時制止并告知進行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可向產權單位和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物業單位應當與使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管理責任;按規定對共用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保證樓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要建立健全樓宇內使用單位詳細檔案,包括基本情況、應急救援物資、應急救援人員配備等情況,整合樓宇應急資源,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四)明確使用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使用單位負責生產經營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服從產權單位和物業單位的管理,對樓宇使用行為負責,履行協議中的安全責任,積極配合安全檢查,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生產經營區域自有消防器材及公用消防設施和其它重要設施完好有效,不得影響、妨礙公共消防設施和其它重要設施的正常使用;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報物業單位備案。
五、依法規范樓宇安全生產行為
(一)嚴格樓宇安全生產管理。產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法參加安全培訓,并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從業人員要定期參加安全培訓,特種作業人員依法持證上崗。樓宇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專人值班、專人負責制度和重要節日、重大活動期間主要領導帶班制度。
(二)嚴格樓宇安全生產準入。產權單位、物業單位、使用單位要按照樓宇權屬證件登記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確需變更的,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新建、改建、擴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要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或抽查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行政許可手續;重要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維護保養和檢測,要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
(三)嚴格樓宇裝修、改造工程項目安全管理
1、樓宇裝修、改造要依法辦理有關審核或備案手續后方可組織施工,需要驗收的,應當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要審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和相關資質,明確各自安全生產責任;施工區域應當與其它經營區域相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裝修、裝飾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并依法備案;物業單位對裝修、改造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2、進行樓宇外墻清潔、粉刷(噴涂)和高處廣告、亮化工程燈具架設等高處施工作業,要嚴格落實《市建筑物高處懸掛作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核實施工企業的資質,實施監督管理,不得將高處作業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或個人。
3、嚴格樓宇設施的安全檢查。物業單位對重要設施要按規定進行檢測并建立檢測檔案;對故障或者損壞的設施、設備要及時維修;需要暫時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要報告消防部門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六、強化樓宇安全生產監管措施
(一)全面實施樓宇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各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要把樓宇安全生產監管作為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各樓宇物業單位要利用網格化信息平臺,認真開展樓宇安全生產信息普查、網上申報和動態管理,明確負有樓宇安全生產責任各相關方的管理責任和范圍。建立樓宇安全生產網格化責任體系,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將樓宇每個區域、每個場所、每個部位、每個環節、每臺設施設備、每個工藝流程納入網格化監管,落實安全管理措施,形成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樓宇安全生產管理格局,實現樓宇安全生產管理的精細化、規范化。
(二)全面開展樓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區安監局要嚴格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要求,研究制定樓宇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和考評辦法,開展樓宇安全生產標準化活動,全面提高樓宇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三)實施樓宇安全生產綜合治理。集中開展以樓宇安全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樓宇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區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專家,對投入使用的樓宇總體布局與安全間距、樓宇建筑結構與防火防煙、消防及防自然災害設施、疏散安全條件、特種設備、水電氣設施設備、高處懸掛作業和樓宇安全條件符合法律法規及國家標準情況,進行安全評估,排查各類事故隱患,整合公安、安監、消防、質監、工商、建設、城管、旅游等部門執法資源,建立聯合執法會商制度,強化聯合執法,落實監管職責,堵住監管漏洞,完善監管措施,解決樓宇安全生產難點問題和治理重大隱患。
七、完善樓宇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一)明確隱患排查治理責任主體。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和物業單位是樓宇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要逐級建立并落實從單位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
(二)加強樓宇隱患排查。物業單位要認真開展樓宇防火巡查、檢查,樓宇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單位應當組織每日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應強化防火巡查,并按規定組織夜間防火巡查;樓宇內賓館、餐飲場所的爐火、煙道等設施與可燃物之間必須采取防火隔熱措施,經營者應定期對廚房煙道、燃氣管道等進行檢查、清洗和維護;按照技術規范,定期對重要設施進行檢查。
(三)設立樓宇安全專項資金。區政府每年從財政預算中劃撥專項資金,用于樓宇隱患排查、安全生產宣教培訓、應急演練和重大隱患治理等。
(四)強化樓宇安全生產投入。依法執行專項維修資金規定,足額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保證樓宇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對多產權、多使用單位且無統一物業管理或無專項維修資金的樓宇存在的重大隱患,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和督導,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對合法投入使用的樓宇,整改共有部分隱患或者維修共用設施設備的費用,在保修期內的由建設單位承擔或在物業質量保修金中列支。保修期滿后,產權單位與使用單位、物業單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從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沒有約定且沒有收取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產權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的比例收支。發生危及樓宇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的,應當立即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未按規定進行維修、更新和改造的,區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由相關產權單位共同承擔或從其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區政府鼓勵樓宇企事業單位積極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特種設備商業保險,探索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確保樓宇安全生產的長期投入。
八、深入開展樓宇安全生產宣教培訓活動
(一)實施全員安全素質三年培訓行動。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活動,不斷提高全員安全素質。2013年,樓宇各生產經營單位員工培訓率達100%,基本實現“人人關注安全、人人掌握安全常識、人人學會逃生自救技能”的目標。
(二)營造樓宇安全氛圍。積極開展“11.9消防日”、“安全生產宣傳月”等活動,強化樓宇安全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參與、監督樓宇安全的濃厚氛圍。
九、健全樓宇應急救援體系
(一)健全樓宇應急救援隊伍。加強以消防大隊為主體的綜合應急救援隊伍、樓宇專職應急救援隊伍和社區志愿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區、街道社區、樓宇互聯互通的應急救援指揮網絡和聯動機制,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二)建立樓宇安全生產預警機制。樓宇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定期進行樓宇安全和企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樓宇員工和社區群眾要積極履行樓宇安全責任和義務,主動參與樓宇隱患排查治理,踴躍反映或舉報樓宇隱患、事故信息。要賦予樓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或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撤離疏散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完善樓宇各類應急預案。消防大隊要逐棟制定樓宇滅火救援預案,并實行信息化管理,動態掌控每座樓宇滅火救援的內外環境,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并不斷完善預案;樓宇物業單位要制定符合應急管理有關規定、有效實用的樓宇安全生產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與區政府應急預案保持銜接,并按規定進行審查備案和演練。
(四)提高樓宇應急保障能力。整合應急救援資源,加強各級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和應急逃生設備管理,完善樓宇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樓宇各單位要配足配齊應急逃生設備,因地制宜設置救生緩降器、防煙面具、救生袋、口哨、手電筒等應急工具,提高自救逃生能力。
十、嚴格樓宇安全生產考核和責任追究
(一)強化樓宇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區政府把樓宇安全生產監管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層層簽訂年度《樓宇安全生產責任書》。
(二)嚴格樓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制定樓宇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把樓宇安全生產作為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逐級抓落實。嚴格行政問責制和“一票否決”制,加大事故的考核權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建立事故查處督辦制度。按照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要求,實行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掛牌督辦,依法嚴格事故查處,嚴格執行“四不放過”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依法查處樓宇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造成人員傷亡的,依法從重處罰。
十一、附則
(一)商住兩用樓宇參照本意見執行。
(二)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意見下列用語的含義:
1.產權單位,是指對建筑具有合法所有權的單位。
2.物業單位,指樓宇交付使用后,產權單位自行統一管理的組織或者接受產權單位共同委托的合法物業服務企業。
3.使用單位,是指在樓宇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
4.重要設施,包括特種設備、變配電設施、報警系統、燃氣系統、給排水系統、避雷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