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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收支管理范文1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國有土地收入管理,規范土地收儲財務收支行為,維護土地資產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及《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土地收入管理的意見》(贛府發[**]13號)、《江西省國有土地儲備機構土地收儲財務管理辦法》(贛財綜[**]72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縣政府設立的土地儲備機構辦理土地收儲業務的財務收支管理工作。
第三條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屬政府性基金收入,由縣財政部門負責清算后,納入政府財政基金預算管理。
第四條土地收儲業務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按照“收入財政集中、支出財政監管、收益分宗核算,結余上繳國庫”的原則進行管理。
土地儲備機構管理費用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仍按國家對事業單位的統一規定執行。
第五條土地儲備機構按要求設置財務管理機構和配備財會人員,土地儲備機構的法人代表對本單位的財務負責。
第二章土地儲備收入管理
第六條土地儲備收入是指儲備機構通過收儲、經營、出讓土地獲得的收入。土地儲備收入包括土地出讓收入、土地出租收入、地上建筑殘值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七條土地出讓收入是指土地儲備機構將收儲土地出讓后所獲得的收入。土地收入的確認以土地出讓合同地價款為依據,合同地價款是指收儲土地招標、拍賣、掛牌或協議出讓總價款,扣除按法律法規規定在土地出讓前或出讓過程中應由受讓方繳納的有關稅費后的地價款。
第八條土地出租收入是指收儲土地在出讓前,土地儲備機構利用其場地或地上建筑物出租所獲得的收入。
第九條地上建筑殘值收入是指收儲土地的地上地下建筑物的變賣收入。
第十第土地收入由繳款人全額直接繳入縣財政“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
土地儲備機構不得設立過渡戶收納土地收入,在收儲或出讓土地過程中收取的押金、定金、保證金一并由繳款人直接繳入“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
第十一條土地儲備機構獲得土地收入時,由土地儲備機構開出《土地收入繳款通知單》通知繳款人和縣財政部門。
繳款通知單應載明繳款人、繳款項目、繳款金額、繳款帳號、繳款期限等到主要事項。
第十二條經縣財政部門確認土地收入進入“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后,由縣財政部門開具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權收入專用票據和相關票據。
第十三條土地儲備機構定期與縣財政部門核對收入帳務,應收未收的款項要及時清收,應退未退的押金、定金、保證金要及時清退。
第三章土地儲備支出和成本管理
第十四條土地儲備支出是指土地儲備機構在土地收儲過程中發生的應進入土地收儲成本的全部支出。土地儲備支出包括補償支出、開發支出、稅費支出、利息支出和其它支出。
第十五條補償性支出是指土地儲備機構依法收購征用土地依法依規支付的各項經濟補償。補償支出包括征地補償費(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收回收購國有土地補償費、拆遷補償費等。
土地補償費是指依法征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依法依規支付的喪失土地經濟補償。
安置補償費是指依法征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依法依規支付的用于勞動力的經濟補償。
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是指依法征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依法依規支付的土地上正處于生長階段農作物的經濟補償和土地上各類地上地下建筑物的經濟補償。
收回收購國有土地補償費是指依法收回收購國有出讓土地或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依規應支付給原土地使用權人的經濟補償。
拆遷補償費是指依法收購城鎮土地依法依規支付的土地上各類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構筑物拆遷的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開發支出是指土地儲備機構收購征用土地后,用于開發土地的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和公共設施配套支出。
基礎設施建設支出是指直接用于收儲土地上的道路、供水、供電、供氣、排污、通訊、照明等基礎設施的建設支出。政府實施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費用要求分攤的,應按受益原則支付。
公共設施配套支出是指按城市總體規劃要求,或為增加收儲土地價值,用于建設幼兒園、公共廁所等公共設施配套的支出。
第十七條稅費支出是指土地儲備機構在收購征用或出讓土地過程中依法依規應繳納的各種稅收及規費。
稅收主要是指依法應繳納的使用土地的城鎮土地使用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增值稅、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稅、轉移土地的契稅。
規費主要是指依法依規應繳納的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耕地開墾費、菜地和精養魚塘開發基金、防洪保安資金、征地管理費、土地登記費、土地評估費、土地交易費、土地清算費和土地出讓金業務費等。
土地清算費由土地儲備機構按土地出讓合同價款的5‰提取付給縣財政部門。土地清算費的主要用途是財政部門聘請會計事務所審查宗地預、決算和土地管理票據印刷以及業務培訓等所需費用開支。土地清算費年終結余較大的,縣財政部門應通知土地儲備機構適當降低提取比例。
第十八條利息支出是指土地儲備機構為收儲土地向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借款而發生的應付已付利息支出。
第十九條其它支出是指除補償支出、開發支出、稅費支出和利息支出項目以外的支出。
第二十條土地儲備機構采用權責發生制按宗地進行成本核算。補償支出、開發支出和稅費支出按宗地核算,分別列入各宗地支出成本。利息支出和其它支出按受益宗地進行合理分攤。
第四章宗地預決算管理
第二十一條收儲土地的財務收支實行宗地預決算審批制度。預決算由土地儲備機構編制,經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同意后,由縣財政部門審批。
第二十二條宗地財務收支預算是指政府確定收儲某宗土地后,由土地儲備機構按項目規定編制的支出預算和按市場時價確定的收入預算。宗地財務收支預算包括宗地預算報告、收購(征用)土地宗地財務收支預算表(附表一)、收購(征用)土地宗地資金收支計劃表(附表二),并附收購征用土地的有關文件、收購征用土地的可行性報告、意向合同等相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宗地財務收支決算是指收儲土地出讓后,由土地儲備機構按項目實際支出編制的支出決算和按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出讓合同地價款編制的收入決算。宗地財務收支決算應包括宗地財務收支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出讓收儲土地宗地財務收支決算表(附表三)、收儲協議、拍賣(招標、掛牌)成交單、土地出讓合同,并附有關資金收支憑證等資料。
第二十四條土地儲備機構在收購土地前編制宗地財務收支預算。編制宗地財務收支預算按國家、省和當地政府確定的標準執行。沒有具體標準的,應根據當地的實際需要確定。
(一)補償支出按國家、省和當地政府確定的補償標準測算。
(二)開發支出按有關政策、標準和實際需要測算。
(三)稅費支出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標準測算。
(四)利息支出按國家規定利率測算。
第二十五條土地儲備機構在辦理土地儲備支出時,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預算執行。
在預算執行中,當實際支出數與宗地財務收支預算發生較大變動需要調整預算時,由土地儲備機構提出宗地預算調整意見。調整預算要經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和縣財政部門批準。
第二十六條土地儲備機構在收儲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編制宗地財務收支決算工作。
第二十七條宗地財務收支預決算的審核工作由縣財政部門負責??h財政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委托有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初審。經縣財政部門審核或復審的宗地財務收支預、決算,由縣財政部門出具書面批復意見。
縣財政部門在收到土地儲備機構宗地財務收支預算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批復,收到決算后應在一個月內批復。
第五章資金和賬戶管理
第二十八條土地儲備機構收儲土地的資金來源:
(一)財政撥款;
(二)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貸款;
(三)國有土地儲備發展基金;
(四)其他資金來源。
第二十九條土地儲備機構經縣財政部門批準在銀行開設一個“土地收儲資金支出賬戶”和一個“基本帳戶”;縣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一個“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
第三十條土地儲備機構的土地收儲業務與管理費用實行“一個單位,兩套賬本,兩個帳戶,獨立核算”的管理辦法。
“土地收儲資金支出賬戶”用于土地儲備機構辦理儲備土地的成本支出,該帳戶除財政撥入國有土地儲備發展基金、土地收儲成本和土地儲備機構借入貸款外,不辦理其它資金入帳。
“基本賬戶”用于核算縣財政按宗地土地收益分配規定比例清算核撥的土地儲備機構的管理費用。
第三十一條“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由縣財政部門用于辦理土地儲備機構出讓土地的收益清算和保證金等暫存款的清算。
第六章土地收益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土地收益是指收儲土地出讓的合同地價款扣除收儲土地的成本費用后的差額。
第三十三條土地收益在宗地決算后由縣財政部門按宗地根據規定分配。
第三十四條縣財政部門對土地收益進行分配時,填制出讓土地收益分配表(附表四)。土地收益的分配順序是:
(一)按土地收益總額的20%的比例核撥土地儲備機構的國有土地籌備發展基金。
(二)按土地收益總額的10%的比例核撥土地籌備機構的管理費用。
(三)其余部分作為土地出讓金收入上繳國庫。
縣財政部門將土地出讓收入上劃國庫填制“一般繳款書”時,應按規定分別繳入不同級次的國庫。
第三十五條國有土地儲備發展基金只能用于土地儲備機構收儲土地,不得挪作它用。
國有土地儲備發展基金累計提取數額達到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規模時,縣財政不再計提。
第七章管理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三十六條土地儲備機構的管理費用是指為了保障土地儲備機構正常運轉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管理費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資、社會保障費、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差旅費、設備購置費和其它費用等。
第三十七條土地儲備機構的管理費用由縣財政從土地收益中按規定比例核撥。
為保障土地儲備機構正常運轉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在儲備機構未出讓或未清算前,可從“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中的土地出讓價款中預撥,儲備土地出讓或清算后結算。
第三十八條土地儲備機構的管理費用也可納入縣國土資源局統籌安排使用,不設立“基本賬戶”,但土地儲備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不得納入土地收儲成本支出,更不得挪用“土地收儲資金支出賬戶”的資金用于土地儲備機構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第三十九條土地儲備機構的管理費用實行預決算制度。土地儲備機構應于年度終了前,根據本年度管理費用執行情況,編制下一年度管理費用預算。年度終了后30日內編制上年度管理費用決算。
土地儲備機構管理費用預決算,應按照財政部門規定表式、時間和要求編制。
第四十條土地儲備機構的管理費用預決算應報經縣國土資源部門審查,縣財政部門批準。
管理費用年度預算一經批準,一般不予調整。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時,由土地儲備機構編制預算調整方案,并說明情況,報經縣國土資源部門同意,由縣財政部門批準。
第四十一條土地儲備機構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準的支出預算執行,不得辦理無預算、超預算支出。當年結余管理費用,按國家規定結轉下年繼續使用。
第八章會計科目和會計核算
第四十二條土地儲備機構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要求使用會計科目。考慮到土地儲備機構業務的特殊性,土地儲備機構在核算土地收益業務時,在會計科目的資產類下設103“財政清算專戶資金”和104“土地儲備”會計科目。
“財政清算專戶資金”用于核算和反映土地儲備機構出讓土地實際上繳“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的土地收入和押金、定金、保證金數額。確認財政清算專戶收到土地收入和押金、定金、保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收到財政部門的批復沖減專戶資金時,貸記本科目,借記相關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土地儲備機構尚未清算的土地收入押金、定金、保證金數額。
“土地儲備”用于核算和反映土地儲備機構收儲的土地資產。土地儲備機構發生土地成本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宗地決算將“土地儲備”結轉“事業支出”時,貸記本科目,借記“事業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額反映土地儲備機構已經支付但尚未出讓的土地資產。
第四十三條土地收儲業務的會計核算應當正確劃分會計期間,按照會計制度的要求和土地收儲實行宗地預決算制度的特殊要求,分期、分宗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
第四十四條土地儲備機構要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規范會計核算,加強會計監督,完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第九章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五條土地儲備機構應于每月終了5日內、季度終了10日內和年度終了30日內,向縣財政部門報送月度、季度和年度土地收儲財務報告和管理費用財務報告。
第四十六條土地收儲財務報告是反映土地收儲財務收支狀況和經營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財務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七條財務報表包括土地儲備機構土地收儲資產負債表(附表五)、土地收儲和出讓基本情況表(附表六)、出讓土地基本情況表(附表七)、土地出讓成本支出明細表(附表八)、尚未出讓土地收儲成本支出表(附表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土地儲備資金籌措、支出情況,宗地收儲、出讓情況,土地收益、分配情況,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它事項。
第四十八條管理費用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管理費用支出明細表(附表十)、有關附表以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包括管理費用收支執行情況,各項財產物資的變動情況,財務分析情況,對本期及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它財務事項。
第四十九條年度土地儲備財務收支報告和管理費用財務收支報告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由財政部門在30日內作出書面批復。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五十條土地儲備機構的財務接收縣財政、縣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章附則
財務制度收支管理范文2
關鍵詞:高校 財務制度 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4)05(a)-0139-02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及社會的發展,我國的高等院校也出現了前所未有有的發展與繁榮。不僅高等教育的規模不斷擴大,其教學質量和學科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國的高等教育已經由原先的“精英教育”轉變為“全民教育”,高等院校的整體辦學水平與各項硬件設施也都已經相對完善,教學水平顯著增長。但隨著高等教育機構的迅猛發展,給高等教育的各項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尤其是高等學校的財務制度已經不太適應發展后的高等院校,需要我們及時、合理的對高等學校的財務制度進行革新。
為了能夠滿足現階段高校對財務制度的新要求,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共同出臺了《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意見征求函。意見函主要就目前國內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與分析,得出現階段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不足與影響,最后通過意見征求的形式制定出整套的可行性方案及實施步驟,于2014年1月1日起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正式實施。新出臺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更加有效的規范了高等學校自身的財務管理,規定了高等學校對其財政支出要給予績效考核,增加了高等學校資金的使用效率。
1 新舊制度變革內容對比
1.1 核算基礎的變化
本次最近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改革里,設計到最重要的改革部分是將高等學校財務管理中按照權責制度管理的范圍進一步增加。原有的權責管理制度只是適用于經營性財政開銷的方面,改革后的財政管理制度增加到資產類業務方面的財政收支。所謂的權責管理制就是指當事人實際所擁有接受資金的權力或者支出資金的責任作為標準,來確定收支情況的財務審核制度。例如以前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知識產權等并沒有實行權責管理制,新規定實施以后,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以及知識產權等盡管在當前并不出現損耗現象,不過被納入責權管理范圍后,每月需依據責權管理制來給出特定數額的損耗,并將這寫損耗歸入到當期支出中。
1.2 核算方法的變化
以便更確切的計算高等學校所擁有的資產數量,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必須依據權責管理制度計算出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的折舊數額。按照舊的制度規定,大部分的高等學校在以前都不計算固定資產的折舊,同時表明這些高等院校過去并沒有按照有用固定資產的凈值來計算這些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按照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規定要求高等學校需將本校所擁有固定資產的折舊數值計算出來,并計入支出項。新財政制度出臺前,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都是在報廢的時候,才將其納入財務支出中,做報廢處理。
1.3 核算體系的變化
確保讓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及資產信息更完整,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必須要把擁有在建工程的高等學校的在建項目財務體系歸入到高等學校的財務核算體系中來。以前類似于此的基建項目,都是采用的獨立財務核算機制的,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把基建項目的財務核算也劃入了高校的財務核算體系里面來,在原先的高校財務體系里面新設置基建項目與在建項目等財務科目,這樣能夠更完整的體現高等學校整體的財務資產狀況。
1.4 會計報表的變化
因為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把基建項目的財務核算體系歸入到了高等學校的整體財務核算和財務報表內容里面,就革新了以前高等學校內部兩個或多個財務體系、兩個或多個財務報表信息的模式。并且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中規定,高等學校的會計報表里面要含有資產總表、負債表、總分項收入表、總分項預支表、基建項目會計表以及會計報表備注等,并且修改了會計報表的格式,健全了會計報表系統,可以為我們展示更豐富的高校財務狀況。
2 新制度對我院校財務工作的影響
2.1 對財務管理目標的影響
高校一直都隸屬于國家的事業單位,近幾年來我國逐漸的對事業單位進行改革,目前國家所設置的事業單位分別依據其單位屬性,將他們歸類為企業公司類、行政職能類以及事業單位類等。并且,國家規定將事業單位再進行劃分,依據單位公益屬性的大小將其歸類到一、二類當中,高校依據其公益屬性被劃分到公益二類中,主要的公益責任是培養學生以及輸出半公共產品,這些改變會使高等學校內部的財務制度發生較大的變化。
2.2 對財務預算的影響
高校財務的權責管理制度規定按照權利和責任的生效來表示收入和支出的產生,所以要求我們在確立預算時需很合理的估算出上下半年學院的收支狀況。新財務制度規定要對高校的固定資產以及無形資產進行折舊計算,使高校的財務預算難度增加不少。另外,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對高校的收支科目做了改動,新增了成本支出財務管理,更加清晰的規定了高校成本的核算項目,對高校的各項目成本投入預算確立更有益,使預算管理的效果得以更充分的施展。
2.3 對會計核算的影響
新財務制度制定了權責管理制度,使得財務管理的基礎有了新的變化,財務部門對于高校的收入以及支出的管理,要求必須脫離先前的收支實現制度中的模式,要求財務人員在自身業務素養的基礎上合理、正確的核算高校的收支。規定指出要根據權利和責任發生時來確認具體的收支狀況。要求財務人員必須脫離先前的收支實現制度中的模式,做出合理、正確的收支判斷,更全面、更徹底的滿足新財務制度的規定。
2.4 對資產管理的影響
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高等學校的固定資產必須依照其類別每月計算其折舊數,高等學校采取對其擁有的固定資產折舊制度后,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就屬于高校的一項支出費用,并且高校每年新增加的固定資產也不能進行全額的列支統計。所以就會對高等學校的收入與支出、每年的決算收支平衡造成不小的影響。
3 我院落實新財務制度的措施探索
針對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根據新舊制度的改變對我院財務管理工作帶來的影響以及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對財務部門提出的新要求,我院積極探索,提出了以下幾點財務管理的改革措施。
3.1 修訂本單位的財務制度
新實施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不僅對影響著高校的整體財務規劃,同時也對高校內部的財務制度以及財務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影響。又由于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較舊的制度更改的地方比較多、設計的范圍也比較廣,所以我院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迅速、有條的分析了我院財務管理中與新規定有出入的方面,并修改了我院的財務制度以及財務管理制度。所修改的范圍也是非常廣,包括固定資產折舊制度、收支責任管理制度等等,通過修訂讓我院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財務部門所進行的各項管理工作都達到新規定的要求。
3.2 開展固定資產和債權債務的清理工作
我院根據新制度中關于固定資產折舊的問題,迅速建立健全了我院固定資產折舊制度,而且也完善了固定資產折舊制度中的各項基礎數據已核算方式。我們計劃2014年對學院一直以來的固定產進行全面清點和核對工作,為更好地管理固定資產做好基礎工作,以便更確切的表示我院固定資產的實際數額,制定相應的折舊制度。并根據固定資產的實際價值以及折舊方式,確認了固定資產的基礎數據,最終形成了我院獨有的基礎信息科目,對我院做好固定資產折舊的工作帶了非常有利的影響。
3.3 進一步精細化財務預算工作
我院依據新制度的規定,把我院全部的收支全列到我院的預算管理里面,每個部門、每個處室都設置自己的預算管理。健全并完善我院特有的一系列科學、合理的預算管理體系與工作流程體系,為我院的預算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障。為了進一步使我院預算收支得以清晰和細化,從2014年1月開始,我們實施新財務友財系統的上線工作,所有我院的師生,都有各自的專屬賬號來查詢預算收支情況,及時反映部門處室的收入,這樣更有利于它們做好全年的統籌安排支出預算。
3.4 強化會計工作人員的素質能力提升
緊隨著新制度的實施,我院組織相關財務人員系統、全面的進行了《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學習。同時加強對兄弟院校進行學習交流研究,共同探討新的高等學校財務制度,培養更適合我院的財務人才來為學院服務。努力強化財務隊伍素質,增加財務隊伍的知識儲備,改進財務隊伍的整體業務水平與工作實力,讓我院的財務隊伍有準備的面對新的財務制度的實行,用高的業務水平及積極向上的心態來面對新制度帶來的機遇和挑戰。
4 結語
總的來說,我國目前的高等院校有了蓬勃的發展與進步。不過,伴隨高??焖俚陌l展其自身的財務管理工作里則體現出發展不足來?,F階段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高校自身的快速發展。因此,我們必須根據高校的實際發展情況制定適合現階段高校發展的財務管理制度,以尋求學校與財務管理的互惠性發展。在進行財務改革的同時,也要增強高校管理層與財務人員對高校資產的合理認識,對高校固有資管的財務管理改革形式、加大力度,更有效、合理的支配學校的資金,給高校的發展與穩定建立有利的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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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收支管理范文3
關鍵詞:醫院; 財務制度; 財務管理
現行的《醫院財務制度》于1998年11月17日由國家財政部、衛生部頒布,1999年l月1日起正式實施,實施以來,該制度對于規范醫院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促進衛生事業發展等都產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距《制度》實施以來已經度過了近11年的時間,醫院的內外部環境都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現行的《醫院財務制度》已不能適應醫院財務管理的需要,新的形勢迫切要求醫院財務制度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通過參閱大量資料,并結合實際情況,本文對現行的《醫院財務制度》的不足之處進行了分析,并對醫院財務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創新意見。
一、現行《醫院財務制度》的不足之處
現行《醫院財務制度》由于制定時的歷史局限性,以及本身存在的一些不足之處,已越來越不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要求,主要不足之處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籌資管理內容欠缺
隨著醫院改革步伐的加快,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作、合資制、吸收社會資金、職工集資人股等經營形式的出現,籌資管理已成為醫院財務制度必須規范的內容,而現行《醫院財務制度》未能涵蓋這方面的內容,這將造成改革中的醫院對籌資管理無章可循。
2.醫院成本核算不全面
現行《醫院財務制度》規定:醫院的成本核算包括醫療服務成本核算和藥品經營成本核算,這只強調了院級核算,而對科室成本核算、單病種成本核算、項目成本核算等未做明確要求。由于醫院成本核算對象的多樣性,造成醫院成本核算實際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加強成本管理和降低醫院成本。
3.藥品按零售價核算的不合理性
現行《醫院財務制度》規定,醫院藥品按零售價進行核算,其實際購進價與零售價的差額為進銷差價。在實際工作中,由于藥品價格政策變動頻繁,以及藥品購進價格的不確定性,按零售價人庫,而且按此方式計算的進銷差價率或加成率,不能真實反映當期實現的差價,從而影響藥品成本的計算。既不實用,又不利于藥品的管理,還人為地增加了工作量。
4.院負債管理對負債利息的處理不清楚
醫院作為特殊行業,近幾年來,舉債發展購建固定資產的趨勢進一步擴大,該制度對借款利息的處理未做明確規定,影響了固定資產的購建價值和當期收支結余,特別是對醫院負債造成的財務風險認識不足,未做限制性規定。
5.醫院收支結余及其分配管理的不規范
現行《醫院財務制度》規定,建立大收支概念,把財務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其他收入納入業務收入范疇。財政補助收入屬于政府對醫院低成本醫療服務的補貼,上級補助收入不一定是對業務的補助收入,而其他收入包括許多非業務收入,以此計算的醫院業務收支結余,也就虛增或虛減了業務收支結余部分,既不能客觀地反映醫院業務收支結余的真實狀況,也不利于同類型醫院間的比較,更不利于劃分業務收支結余與其他收支結余。
6.對醫院財務控制與監督形式與方式未做明確要求
現行《醫院財務制度》,對醫院財務控制與監督的形式與方式未做明確的要求,加強財務控制與監督,建立健全醫院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已是形勢發展的要求。
此外,現行的《醫院財務制度》還存在著固定資產管理的不科學、醫院遞延資產管理及其他資產管理無規定、缺少外幣業務管理內容等缺點。這些不足之處極大的限制了醫院財務管理的發展,也影響了醫院經濟的增長。因此,改革醫院財務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醫院財務制度改革的創新途徑
1.改變陳舊觀念,從思想上重視財務管理
長期以來,我國醫院的財務工作與會計工作也一直未能很好的分開,通常是“財務管理跟著會計核算走,會計核算跟著領導意志走”,財務管理的內容也往往僅限于營運資金管理。醫院應自上而下形成重視財務管理的風尚,重視財務預算、營運資金管理、財務控制等工作,緊緊圍繞醫院目標,從大局上把握醫院經營,提升醫院財務管理層次。
2.善于管理醫院財務應收賬
為防止壞賬的發生,應加強應收款的管理,并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強化應收賬款管理的措施,更重要的是醫院在收取病人住院押金、及時清算、認真組織催要方面采取相應措施,減少應收款的發生和損失。
3.加強醫院財務核算力度
要真實反映醫院固定資產現實價值,科學地設置費用支出科目,系統合理地進行成本核算,還應合理設置福利基金科目,將專用基金、福利基金科目改設在負債項目,借鑒醫院會計制度作為一種負債計入應付福利費。除此之外,還應完善醫院財務報告,在現有財務報表基礎上增設現金流量表。
4.加強流動資產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流動資產的管理,在醫院財務管理中占據著重要地位。醫院流動資產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相比較,具有流動資產循環周期與醫院醫療勞務生產經營周期具有一致性、流動資產占用形態具有變動性、流動資產的占用數量具有波動性等特點。醫院要善于將貨幣資金投入成本效益較好的項目,合理利用自有資金和借貸資金,加快醫院發展步伐。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醫院要重新考慮庫存物資、藥品材料的儲備數量,善于運用現代物流配送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儲備定額。凡是能夠實現順暢配送、保證醫院需要的藥品物資,醫院盡可不搞儲備,以減少資金占用,降低經營成本。
加強收入與支出管理,積極拓寬收入領域,嚴格控制支出范圍醫院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醫療收入、藥品收入和其他收入。
(1)收入管理中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收費票據。醫院的收入要全部入賬,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私設小金庫,必須納入統一的核算體系。醫院收入原則上當日收入當日結算,使收入的資金置于安全管理之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公款挪作他用。拓寬收入的范圍,積極開展各項創收活動。醫院支出包括醫療支出、藥品支出、其他支出和財政專項支出四項。
(2)支出 管理中應從以下幾方面加強管理
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嚴格執行批準的支出預算。節約支出、嚴把支出報銷關。醫院按照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及開支范圍,嚴格管理程序,建立有效的制約機制。
總之,財務人員必須樹立“統收統支”的觀念,實行收支兩條線,分別核算,分別管理,同時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方針政策,努力提高醫療收入的比例,降低藥品收入的比例,逐步改變“以藥養醫”的現象。
在形成醫院財務自我擴張機制的同時,必須建立醫院財務的自我約束機制。首先,建立和完善與醫院財務管理、經營管理和醫院長期發展規劃相統一的財務運行機制。其次。實現醫院日常的資金調度與控制、保證醫院資金調度靈活、供應及時、流向合理,建立各部門各環節的資金在管理上的目標和責任,避免盲目籌集資金和無計劃使用資金,減少并杜絕資金浪費,保證資金營運在財務計劃和預算范圍之內、實現財務管理目標。再次,應遵循醫院的總體發展目標、非醫院的重大經營決策的變更,都應保持醫院的滾動財務計劃的連續性和協調性。
5.善于醫院財務風險規避
財務風險發生的征兆醫院財務出現風險并不是一朝一夕,它是醫院長期財務經營矛盾的集中體現。首先,應保持資產的流動性。醫院資金流轉總是周而復始地運行的,醫院必須加速存貨周轉、降低庫存量,以保持良好的資產流動性。其次,保證醫療收入的穩步增長,不斷降低醫療成本,以求醫院價值最大化,降低經營風險。再次,要不斷開拓醫療市場,提高醫療質量,提高病人滿意度,提升醫院形象。第四,選擇最佳資本結構。
6.利用信息資源,完善財務管理
信息系統的運行,能使財務人員綜合素質普遍提高,各種財務數據使用價值大為提高,并且最大限度地轉化為可利用信息,成為資源。信息資源對于醫院財務管理作用有減輕財會人員的勞動強度,為醫院預算編制提供了現代化手段和分析經營成果。醫院的經營成果一方面表現為社會效益,另一方面表現為經濟效益,作為經營管理信息和工具的財務分析,應從經濟效益的角度綜合分析醫院的經營成果,現代信息技術為分析經營成果提供條件,運用各種財務指標根據有關會計資料和統計數字通過一定的綜合評價技術去反映醫院業務經濟管理現狀。
結論
總之,建立健全的醫院財務制度并逐步對其進行完善和合理運用,對于醫院的財務增長和經濟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進一步來說,醫院財務制度的運用是否合理,影響著醫院的未來發展程度。因此,醫院應重視財務管理工作,重視運用財務制度,逐步對現行的財務制度進行改革和完善,這樣才能在時代的進步和世界的發展之中站穩腳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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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制度收支管理范文4
應設“財政項目補助支出”科目在明確了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分類和使用結轉之后,就應該將“財政基建設備補助支出”科目擴大為“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將重大公共衛生服務支出、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債務化解等財政專項補助支出與基本建設支出和設備購置支出一樣納入“財政項目補助支出”科目一并核算,既保證了會計制度本身的前后一致和收支配比,又于醫院會計制度有機衍接。在資產負債表中,待攤支出是作為資產類科目列示的,但在會計科目使用說明中,待攤支出是核算為組織管理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活動等日常發生的需要分攤到醫療支出和公共衛生支出的各項間接支出。其本質是費用開支,而不是資產。它與醫院會計制度中的“管理費用”核算內容和性質一致。因此為保證制度的一致性,建議將“待攤支出”科目改為“管理費用”,在支出類科目中列示。應取消住院收入中“一般診療費收入”科目在“門診收入”和“住院收入”中增設“一般診療費收入”是新制度落實國家醫改政策的具體體現。一般診療費是將現有的掛號費、診查費、注射費及藥事服務成本合并而新增的收費項目。適用于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門診收費,不包括住院病人。因此,在住院收入中應取消“一般診療費收入”科目?;鶎俞t改后,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基層單位,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獲得的收入通過“待結算醫療款”核算,不能直接確認醫療收入,只有在財政批準留用或返還時才能確認收入,當批準留用和返還的金額與實際收入不一致時,醫療收入無法進行明確核算。在實行總額預付等支付方式下,醫療機構實際墊付的費用與醫保機構撥付的費用之間存在差額,制度沒有規定這兩種差額的核算。建議參照醫院會計制度,在醫療收入下增設“結算差額”明細科目,并增設“財政部門”和“醫保機構”兩個二級明細科目,具體核算與財政部門和醫保機構之間的結算差額(不含因違規治療等管理不善原因被醫保機構拒付的部分)。根據現行政策,第二類疫苗由物價部門制定最高零售價,各級疾控中心和接種單位在不超過最高零售價的前提下,執行流通差價率。中草藥也是如此。因此,這兩種特殊藥品仍執行順價銷售,存在進銷差價。對進銷差價如何核算,制度沒有規定。根據實際需要,建議在“門診收入”明細科目“其他門診收入”下增設“二類疫苗差價收入”和“中草藥差價收入”明細科目,專門核算其差價收入?;鶎俞t改后,政府通過多種渠道給予村衛生室經常性補助。補助經費必須與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績效考核結果掛鉤。村衛生室補助收入已成為鄉鎮衛生院補助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這些補助收入又不屬于鄉鎮衛生院所有。因此,村衛生室補助收支應作為財政項目收支核算。為保證限定用途資金的使用核算,建議在“上級補助收入”下增設“上級專項補助收入”明細科目,專門核算上級部門指定用途的專項經費。在支出類科目中相應增設“上級專項補助支出”總賬科目,核算上級限定用途資金安排的支出。定用途收入”和“其他支出-限定用途支出”明細科目同樣為保證捐贈收入等其他收入中限定用途資金的使用和核算,建議在“其他收入”下增設“限定用途收入”明細科目,專門核算捐贈收入等其他收入中指定用途的收入。在“其他支出”科目下增設“限定用途支出”明細科目,專門核算其他收入中指定用途收入安排的支出。
應取消三種備查簿
會計制度要求設置財政基本支出、財政項目支出、其他限定用途和壞賬核銷等多種備查簿。對序時賬簿和分類賬簿中不能記載或記載不全的經濟業務進行補充登記。但在明確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使用結轉和增設“上級專項補助收支”、“其他收入-限定用途收入”、“其他支出-限定用途支出”科目后,財政基本支出收支、財政項目支出收支和其他限定用途收支完全可以通過序時賬簿和分類賬簿進行核算和管理,特別是在會計核算普遍電算化的今天,無須再單獨設置財政基本支出備查簿、財政項目支出備查簿和其他限定用途備查簿。通過增設部分科目,取消備查簿,不僅可以做到收支配比,而且便于結轉和報表的填報,更容易理解。
應修改完善會計報表
按照收支配比和便于結轉的原則,根據調整后的科目設置,重新設計收入支出總表,見圖1。財務制度中業務收支結余=醫療收入+財政基本支出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其他收入-醫療衛生支出-其他支出。按照這個公式推理,業務收入應該包括醫療收入+財政基本支出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其他收入,業務支出包括醫療衛生支出和其他支出。而會計制度“業務收支明細表”中,只列示了醫療收入和醫療衛生支出。顯然與財務制度的規定相沖突,建議按照財務制度中關于業務收支結余的公式明確業務收支的概念,將“業務收支明細表”改稱為“醫療收支明細表”,其他內容不變。保證了制度的一致性和報表名稱的準確性。財務制度中列出了6類19項財務分析指標,但分析指標在會計報表中卻沒有體現。為全面掌握單位財務情況,建議增設“基本數字和財務分析表”,作為會基04表。表中填列單位人員情況(在職人數、離退休人數)、床位情況、工作量情況(門診人次、住院床日、出院人數)、固定資產情況(房屋建筑物面積等)和主要財務分析指標,使報表使用者能夠清晰地掌握單位整體財務情況,見圖2。
應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制度
財務制度收支管理范文5
(一)制度缺乏政策法規依據
出臺財務管理制度規定,不是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而是脫離學校實際情況,不合乎相關規定,缺乏嚴肅性。
(二)制度不健全不合理
制度建設嚴重缺位,相關內容片面、籠統、不規范,有的內容已不符合當前實際,失去其合理性,不利于操作。
(三)制度制訂過程簡易化
宣傳工作做的不夠,不能虛心廣泛征求教職員工意見,制度不能被廣泛理解和接受,不能得到很好地貫徹執行。
(四)制度執行約束力軟化
制度只能寫在紙上,貼在墻上,落實不到工作上,流于形式。
二、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政策法律依據
國家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是高校制定內部財務管理制度的政策和法律依據?!陡叩葘W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精神是高校制定內部財務制度的直接依據。它明確規定。
(一)高校財務管理基本原則
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工儉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學校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
(二)高校財務管理體制
“統一領導、集中管理”和規模較大的學??梢詫嵭?ldquo;統一領導、分級管理”。高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院)長負責制。高校應單獨設置一級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學校財務工作。
(三)高校財務管理遵循的一般原則
預算編制應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事業基金管理應遵循收支平衡原則;專用基金管理應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顚S迷瓌t;資產處置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競爭和擇優原則,按科學規劃、從嚴控制、保障事業發展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等。
三、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主要內容
主要包括高校財務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結余分配管理、專用基金管理、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后勤保障財務管理等諸多方面制度。
(一)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
區分不同性質收入來源,合理組織收入;根據資金支出性質、用途,加強支出管理;專項資金、結轉和結余、事業基金和專用基金管理應??顚S?、單獨核算。
(二)重視學校資產、負債和成本費用管理
加強財務管理科學性、真實性、有效性、均衡性,降低風險;建立基本建設投資制度,內部控制制度,經濟責任制度,財務信息披露制度,財務清算制度,定期報送財務分析和財務報告。
四、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的保障實施
高校內部財務制度是高校開展財務工作,加強財務管理監督的直接依據。高校、財政、主管部門和審計部門應切實依法行使監督職能,與高校形成合力,保障財務制度的貫徹執行。
(一)履行監督檢查職能
財政部門應定期檢查高校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執行,管理措施是否有力,落實到位。監督高校專項補助撥款使用情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處理。
(二)重大財務事項報告制度
高校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如有會計核算方法的改變、重大預決算方案變更、重大財務制度實施,應向財政部門報告,并自覺接受檢查。
(三)財政部門、主管部門的審批制度
高校的重大項目建設、重大設備購置,按財政管理制度規定,應實行報批和招標采購程序,高校進行必要的可行性論證,合理配置資源。
五、高校內部財務制度建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財務制度收支管理范文6
關鍵詞:醫院 會計制度 收支結余 調整
醫院的收支結余是指醫院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作為醫院經營成果的重要體現,收支結余無疑是醫院會計信息使用者最為關注的指標之一。新醫院財務制度與新醫院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于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國公立醫院全面執行。新制度順應新醫改的要求,根據公立醫院所處的行業特點以及結合醫院自身特征,對公立醫院的會計核算、報表體系等進行了一系列的修訂和完善,對收支結余的核算產生了重大影響。公立醫院在分析2012年經營成果時,尤其是與以前年度收支結余比較時,必須清晰地認識到新舊財務會計制度核算差異,將新舊財務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舊制度”)核算的收支結余調整到統一口徑,以便于反映、對比不同會計年度收支結余的真實差異,從而利于決策層分析判斷真實的財務運營情況。
一、新舊制度下收支結余的影響因素分析
(一)新舊制度下醫院收入核算范圍的差異
新制度規定:收入包括醫療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和其他收入??梢?,與舊財務制度相比,新制度對收入進行了重新分類,去除了藥品收入,將藥品收入并入醫療收入核算,并在醫療收入中新增藥事服務費收入。將科教項目收入單列,舊醫院財務制度和舊醫院會計制度(以下簡稱“舊制度”)中則將科教資金在醫院的專用基金中核算。此外,新制度對其他收入進行了重新定義:即醫院開展醫療業務、科教項目之外的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對其核算內容也進行了修改,如,救護車收入不再在其他收入中核算,而是反映在在醫療收入中。
(二)新舊制度下醫院支出核算范圍的差異
新制度對支出進行了重分類,明確支出包括醫療支出、財政項目補助支出、科教項目支出、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舊制度中的管理費用不是報表項目,在期末處理時,管理費用根據一定比例(一般根據醫務人員和藥劑人員比例)計入藥品支出和醫療支出。與舊制度相比,新制度將管理費用單獨列示,有效保證了醫院的醫療收入與支出配比的科學性和真實性。新制度將財政項目支出、科教項目支出單列,一方面體現了預算管理的理念,另一方面也與收入中的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相配比。新制度對其他支出的核算內容不再包括醫療賠償支出,這是由于新制度新增了醫療風險基金,醫療賠償支出從該基金中列支。
(三)新舊制度下影響支出的具體項目
除了收入、支出的核算范圍發生變化之外,新制度較舊制度在支出相關的會計科目上也發生了諸多方面的變化。主要體現在: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計提的變化、醫療風險基金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新增、待沖基金的新增等。
首先是壞賬準備計提的變化。體現為計提基數和計提方法的變化。舊制度則規定壞賬準備計提的計提基數為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計提方法為余額百分比法。新制度規定壞賬準備的計提基數為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計提方法有了更多的選擇,可以采用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個別認定法等。由此可見,新制度不再對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提壞賬準備,而是將其他應收款列入計提范圍。對于大部分醫院而言,年末應收醫療款大于其他應收款,在計提方法不變的前提下,這一變化會使管理費用少確認,從而增加收支結余。
其次是醫療風險基金的計提。醫療風險基金是新制度新增的內容,是指按醫療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專門用于支付醫院購買醫療風險保險支出或實際發生的醫療事故的賠償的資金。一方面,新制度下醫療風險基金的計提會增加醫療業務成本,從而減少收支結余。但另一方面,新制度下醫療保險支出及醫療賠償均從醫療風險基金中列支,而舊制度下,這兩部分支出均直接增加支出。因此,計提醫療風險基金對收支結余的影響取決于醫院計提的醫療風險基金與實際發生的醫療保險及醫療賠償支出的比較,若前者大于后者,會減少結余,反之則會增加。
再者是固定資產折舊的新增。新制度規定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新增“累計折舊”科目,取消了原先的修購基金。對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也發生了改變。固定資產單價提高500元,其中專用設備單價提高700元。這使一些原先可以確認為固定資產的物品在新制度下直接列支,從而引起結余減少。此外,新制度規定,為維護固定資產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記入當期支出。舊制度下,醫院對部分維修費往往從修購基金中列支。因此這一改變,也會引起收支結余的變化。
最后是待沖基金的新增。待沖基金是財政補助收入和科教項目收入形成的資本性支出凈值。這一科目的設立,醫院使用財政補助、科教項目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購買其他物資的支出,計入待沖基金,而不是在舊制度下計入醫院支出,會引起醫院結余的變化。
二、新舊制度下收支結余對比的實例分析
根據以上對收支結余產生影響的因素,利用某三乙醫院的2012年與2011年財務數據,進行收支結余的比較分析。
新制度下,收支結余由業務收支結余、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構成。舊制度下,收支結余由業務收支結余及財政專項補助結余構成,其中,財政補助在業務收支結余中反映。
在本例分析中,考慮到財政補助、科教補助主要受政策性因素影響,不屬于醫院經營可控范圍,且在不同年度間缺乏可比性。因此,在將2012年與2011年收支結余比較時,我們根據新制度下業務收支結余的口徑,對比業務收支結余中扣除財政基本支出補助部分。根據該院的實際賬務情況以及剔除補助因素,分析差異,發現需要調整2012年與2011年差異有三項,即固定資產折舊、醫療風險基金、壞賬準備。
(一)固定資產折舊
調整方法:根據2012年年初各類固定資產期初余額及2012年各月固定資產增減金額,按照2011年修購基金的計提比率,計算2012年應計提的修購基金,得到數值A,進而與2012年實際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費B與發生的按2011年舊制度標準從修購基金列支的維修費C比較,得到因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產生的綜合差異D。
計算結果:2012年應計提的修購基金A ,如表1所示。
表1 2012年應計提的修購基金 單位:萬元
2012年計提的累計折舊B為3341.42萬元,按2011年舊制度標準從修購基金列支的維修費C為440.9萬元。因此,綜合差異為:A-B-C=749.58萬元,即以舊制度的標準,2012年結余將減少749.58萬元。
(二)醫療風險基金
調整方法:舊制度不計提醫療風險基金,醫療風險保險及醫療糾紛賠款直接列支。將新制度下計提的醫療風險基金與2012年醫療風險保險支出與醫療糾紛賠款作差,得到該部分引起的差異E。
計算結果:2012年醫療風險基金計提數230萬元,醫療風險保險支出122萬元,醫療糾紛賠款凈支出43.06萬元。差異E為:230-122-43.06=64.94萬元,可見在舊制度下,2012年結余增加64.94萬元。
(三)壞賬準備
調整方法:2011年末,該院以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余額的5%計提壞賬準備,2012年,以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的4%計提壞賬準備。
計算結果:12年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余額662.55萬元,按5%計提壞賬準備為33.13萬元。2012年計提的壞賬準備為112.78萬元。差異F為:112.78-33.13=79.65萬元,舊制度下,12年結余增加79.65萬元。
綜合三方面的差異,以舊制度為標準,2012年結余將減少:749.58-64.94-79.65=604.99萬元。計算分析結果有利于管理層更加清晰的認識到2012年結余中有近605萬是由于會計政策變更引起,避免了盲目樂觀。
三、執行新制度下的收支結余調整需要注意的問題
如前文所述,新舊制度在諸多方面發生了變化,因此實際工作中,對收支結余進行調整分析時,應注重以下幾點:
(一)提升財會人員業務素質
單位財務人員應當加強新制度的業務學習,提高業務能力,系統學習新舊制度的差異點,正確理解新制度下會計核算的內容,尤其是對新增的會計科目,更應正確理解其含義,確保調整分析時,對各個差異點核算準確。
(二)注重分析資料的完整與真實
在進行新舊制度下的收支結余對比時,應該密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影響差異的各個因素,進而查詢并計算與之相關的財務數據,必要時應當追溯至以前年度,做到分析資料的完整、真實。
(三)利用收支結余分析,提高財務分析水平
通過尋找差異,計算收支結余在新舊制度下的差異后,應當同時結合醫院財務指標、非財務指標以及其他社會效益指標等,客觀分析醫院收支結余的變化,不斷醫院的提高財務分析水平 ,充分發揮財務的決策支持作用。
四、結論
本文對新舊會計制度下影響收支結余的因素進行了分析,并利用某醫院的財務數據對該院2012年與2011年的收支結余進行調整比較。我們發現,就本文分析的單位而言,由于新制度的實施,業務收支結余較2011年有所增加,通過調整后的結余對比有利于醫院管理層為主的會計信息決策使用者更加清晰地了解醫院真實的收支情況。
建議進一步分析可以更加將比較項目更加細化,如將收入根據收入項目分類別分別列示,并與相應的支出或者成本進行對比,以更加有針對性的辨別收支結余各個部分的差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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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收支結余是指醫院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作為醫院經營成果的重要體現,收支結余無疑是醫院會計信息使用者最為關注的指標之一。新醫院財務制度與新醫院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制度”)于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國公立醫院全面執行。新制度順應新醫改的要求,根據公立醫院所處的行業特點以及結合醫院自身特征,對公立醫院的會計核算、報表體系等進行了一系列的修訂和完善,對收支結余的核算產生了重大影響。公立醫院在分析2012年經營成果時,尤其是與以前年度收支結余比較時,必須清晰地認識到新舊財務會計制度核算差異,將新舊財務會計制度(以下簡稱“新舊制度”)核算的收支結余調整到統一口徑,以便于反映、對比不同會計年度收支結余的真實差異,從而利于決策層分析判斷真實的財務運營情況。
一、新舊制度下收支結余的影響因素分析
(一)新舊制度下醫院收入核算范圍的差異
新制度規定:收入包括醫療收入、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和其他收入??梢姡c舊財務制度相比,新制度對收入進行了重新分類,去除了藥品收入,將藥品收入并入醫療收入核算,并在醫療收入中新增藥事服務費收入。將科教項目收入單列,舊醫院財務制度和舊醫院會計制度(以下簡稱“舊制度”)中則將科教資金在醫院的專用基金中核算。此外,新制度對其他收入進行了重新定義:即醫院開展醫療業務、科教項目之外的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對其核算內容也進行了修改,如,救護車收入不再在其他收入中核算,而是反映在在醫療收入中。
(二)新舊制度下醫院支出核算范圍的差異
新制度對支出進行了重分類,明確支出包括醫療支出、財政項目補助支出、科教項目支出、管理費用和其他支出。舊制度中的管理費用不是報表項目,在期末處理時,管理費用根據一定比例(一般根據醫務人員和藥劑人員比例)計入藥品支出和醫療支出。與舊制度相比,新制度將管理費用單獨列示,有效保證了醫院的醫療收入與支出配比的科學性和真實性。新制度將財政項目支出、科教項目支出單列,一方面體現了預算管理的理念,另一方面也與收入中的財政補助收入、科教項目收入相配比。新制度對其他支出的核算內容不再包括醫療賠償支出,這是由于新制度新增了醫療風險基金,醫療賠償支出從該基金中列支。
(三)新舊制度下影響支出的具體項目
除了收入、支出的核算范圍發生變化之外,新制度較舊制度在支出相關的會計科目上也發生了諸多方面的變化。主要體現在: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計提的變化、醫療風險基金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新增、待沖基金的新增等。
首先是壞賬準備計提的變化。體現為計提基數和計提方法的變化。舊制度則規定壞賬準備計提的計提基數為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計提方法為余額百分比法。新制度規定壞賬準備的計提基數為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計提方法有了更多的選擇,可以采用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個別認定法等。由此可見,新制度不再對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提壞賬準備,而是將其他應收款列入計提范圍。對于大部分醫院而言,年末應收醫療款大于其他應收款,在計提方法不變的前提下,這一變化會使管理費用少確認,從而增加收支結余。
其次是醫療風險基金的計提。醫療風險基金是新制度新增的內容,是指按醫療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專門用于支付醫院購買醫療風險保險支出或實際發生的醫療事故的賠償的資金。一方面,新制度下醫療風險基金的計提會增加醫療業務成本,從而減少收支結余。但另一方面,新制度下醫療保險支出及醫療賠償均從醫療風險基金中列支,而舊制度下,這兩部分支出均直接增加支出。因此,計提醫療風險基金對收支結余的影響取決于醫院計提的醫療風險基金與實際發生的醫療保險及醫療賠償支出的比較,若前者大于后者,會減少結余,反之則會增加。
再者是固定資產折舊的新增。新制度規定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新增“累計折舊”科目,取消了原先的修購基金。對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也發生了改變。固定資產單價提高500元,其中專用設備單價提高700元。這使一些原先可以確認為固定資產的物品在新制度下直接列支,從而引起結余減少。此外,新制度規定,為維護固定資產正常使用而發生的修理費記入當期支出。舊制度下,醫院對部分維修費往往從修購基金中列支。因此這一改變,也會引起收支結余的變化。
最后是待沖基金的新增。待沖基金是財政補助收入和科教項目收入形成的資本性支出凈值。這一科目的設立,醫院使用財政補助、科教項目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購買其他物資的支出,計入待沖基金,而不是在舊制度下計入醫院支出,會引起醫院結余的變化。
二、新舊制度下收支結余對比的實例分析
根據以上對收支結余產生影響的因素,利用某三乙醫院的2012年與2011年財務數據,進行收支結余的比較分析。
新制度下,收支結余由業務收支結余、財政項目補助收支結轉(余)、科教項目收支結轉(余)構成。舊制度下,收支結余由業務收支結余及財政專項補助結余構成,其中,財政補助在業務收支結余中反映。
在本例分析中,考慮到財政補助、科教補助主要受政策性因素影響,不屬于醫院經營可控范圍,且在不同年度間缺乏可比性。因此,在將2012年與2011年收支結余比較時,我們根據新制度下業務收支結余的口徑,對比業務收支結余中扣除財政基本支出補助部分。根據該院的實際賬務情況以及剔除補助因素,分析差異,發現需要調整2012年與2011年差異有三項,即固定資產折舊、醫療風險基金、壞賬準備。
(一)固定資產折舊
調整方法:根據2012年年初各類固定資產期初余額及2012年各月固定資產增減金額,按照2011年修購基金的計提比率,計算2012年應計提的修購基金,得到數值A,進而與2012年實際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費B與發生的按2011年舊制度標準從修購基金列支的維修費C比較,得到因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產生的綜合差異D。
2012年計提的累計折舊B為3341.42萬元,按2011年舊制度標準從修購基金列支的維修費C為440.9萬元。因此,綜合差異為:A-B-C=749.58萬元,即以舊制度的標準,2012年結余將減少749.58萬元。
(二)醫療風險基金
調整方法:舊制度不計提醫療風險基金,醫療風險保險及醫療糾紛賠款直接列支。將新制度下計提的醫療風險基金與2012年醫療風險保險支出與醫療糾紛賠款作差,得到該部分引起的差異E。
計算結果:2012年醫療風險基金計提數230萬元,醫療風險保險支出122萬元,醫療糾紛賠款凈支出43.06萬元。差異E為:230-122-43.06=64.94萬元,可見在舊制度下,2012年結余增加64.94萬元。
(三)壞賬準備
調整方法:2011年末,該院以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余額的5%計提壞賬準備,2012年,以應收醫療款和其他應收款的4%計提壞賬準備。
計算結果:12年年末應收醫療款和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余額662.55萬元,按5%計提壞賬準備為33.13萬元。2012年計提的壞賬準備為112.78萬元。差異F為:112.78-33.13=79.65萬元,舊制度下,12年結余增加79.65萬元。
綜合三方面的差異,以舊制度為標準,2012年結余將減少:749.58-64.94-79.65=604.99萬元。計算分析結果有利于管理層更加清晰的認識到2012年結余中有近605萬是由于會計政策變更引起,避免了盲目樂觀。
三、執行新制度下的收支結余調整需要注意的問題
如前文所述,新舊制度在諸多方面發生了變化,因此實際工作中,對收支結余進行調整分析時,應注重以下幾點:
(一)提升財會人員業務素質
單位財務人員應當加強新制度的業務學習,提高業務能力,系統學習新舊制度的差異點,正確理解新制度下會計核算的內容,尤其是對新增的會計科目,更應正確理解其含義,確保調整分析時,對各個差異點核算準確。
(二)注重分析資料的完整與真實
在進行新舊制度下的收支結余對比時,應該密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認真分析影響差異的各個因素,進而查詢并計算與之相關的財務數據,必要時應當追溯至以前年度,做到分析資料的完整、真實。
(三)利用收支結余分析,提高財務分析水平
通過尋找差異,計算收支結余在新舊制度下的差異后,應當同時結合醫院財務指標、非財務指標以及其他社會效益指標等,客觀分析醫院收支結余的變化,不斷醫院的提高財務分析水平 ,充分發揮財務的決策支持作用。
四、結論
本文對新舊會計制度下影響收支結余的因素進行了分析,并利用某醫院的財務數據對該院2012年與2011年的收支結余進行調整比較。我們發現,就本文分析的單位而言,由于新制度的實施,業務收支結余較2011年有所增加,通過調整后的結余對比有利于醫院管理層為主的會計信息決策使用者更加清晰地了解醫院真實的收支情況。
建議進一步分析可以更加將比較項目更加細化,如將收入根據收入項目分類別分別列示,并與相應的支出或者成本進行對比,以更加有針對性的辨別收支結余各個部分的差異。
參考文獻:
[1]狄海濤.新醫院財務、會計制度對醫院結余影響分析[]].當代經濟, 2012;8:13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