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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貿易主義范文1
2013年1月,青島市委、市政府規劃布局西海岸經濟新區,將保稅港區行政管轄范圍擴大至65.73平方公里,實現了由單純政策功能區向綜合經濟區的跨越轉型,特殊功能政策的輻射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
經過20年時間的建設發展,青島保稅港區的管理水平國際接軌,經濟質量不斷提升,帶動作用持續放大,已由昔日的鹽堿荒灘演變成輻射環勃海、服務沿黃流域的充滿生機與活力的外向型經濟新區,成為山東省投資強度最密集的區域。累計吸引40多個國家和地區5000多家企業投資興業,世界500強企業38家,被海關總署譽為“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的一面旗幟”,為向自由貿易港區方向轉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青島保稅港區于2008年經國務院批準設立,是全國唯一一家按照“功能整合、政策疊加”要求,以現有的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整合鄰近港口轉型升級形成的保稅港區,規劃面積9.72平方公里。
保稅港區的成功獲批來之不易,回顧保稅港區的發展歷程,可以從中一窺青島保稅港區在理論和實踐上,厲兵秣馬、創新發展的奮斗軌跡。
位卑未敢忘憂國
1992年11月19日,青島保稅區獲批設立,規劃面積2.5平方公里。創辦初期,青島保稅區建設投資熱情高漲,但后期受體制機制等因素影響,從1995年開始,逐步走上了發展的慢車道。到1999年底,已設立7年的青島保稅區各項經濟指標落到全國15個保稅區末位,被稱為荒廢了土地、荒廢了功能、荒廢了政策的“三荒區”,社會也戲稱“保稅區內長青草,牛羊吃得飽,廠房蓋半邊,企業往外跑”,面臨被國家取締摘牌的尷尬境地。
1999年底青島市委、市政府做出重大決定:保稅區實行新的管理體制,獨立運作。面對七年徘徊停滯的土地,擺在保稅區管委會面前的是一條從零開始的歷程,一條荊棘密布卻又必須前行的路。青島保稅區率先理順體制、理順關系、理順思路、理順情緒,確定“一年打基礎、樹形象,二年有突破,三年跨入全國先進保稅區行列”的工作目標,自力更生,開拓奮進,用汗水、淚水甚至是生命的代價,拉開了激情創業的序幕。
2001年,中國加入WT0,改革開放的進程開始迎接世界的腳步。這一年,青島保稅區也經歷涅槃重獲新生,主要經濟指標和綜合實力跨入全國保稅區第六位、第五位。
面對國際口岸尤其是東北亞國家和地區口岸問的激烈競爭和由于政策功能不到位而導致的我國口岸巨大利益年復一年的流失,青島保稅區,一個面積只有2.5平方公里“彈丸之地”的特殊區域,在國家有關開放政策有著諸多空白和有待完善的情況下,不等不靠,義無反顧地走上了艱難而又充滿風險的探索之路、創新之路,帶頭沖擊“自由港區”理論的敏感地帶。一個關于自由貿易港的夢想正在悄然覺醒。
2000年初,青島保稅區在全國保稅區中率先提出“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的建議,作為課題的發起者和推動者,青島保稅區在長達8年的時間里,進行了大量艱苦繁重的準備工作和卓有成效的實踐與探索,轉型的步伐鏗鏘有力。在全國保稅區中第一個設立了“區港聯動”辦公室,集中研究世界各國自由貿易區發展的成功經驗,著重進行“區港一體化”的探索和功能開發,開創了國內保稅區“區港對接”工作的先河,由此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重視。2001年4月,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管理科學部設立應急課題,對保稅區管理體制與管理機制進行了專題理論研究。同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也以青島保稅區為案例進行《保稅區功能轉型研究》,探討向自由貿易港區過渡和試點的方案。
從保稅區到自由貿易港,一個新的夢想藍圖,在青島保稅區人的視野里漸漸清晰。2003年,夢想的征程又向前邁進一大步,這一年,《青島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功能轉型試點方案》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編制完成,同年底“中國保稅區管理與發展研討會暨工作會議”在青島保稅港區召開。
會議明確中國保稅區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的發展方向,確立了“三步走”的路徑:實施區港聯動一建設保稅港區一向自由貿易港轉型。
三步走的國家戰略,恰恰正是青島保稅區人一直醞釀在心中的藍圖。
與此同時,青島保稅區把發展港口物流項目作為工作重點,進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2003年12月10日,總投資超過5億美元,集保稅功能和碼頭港口服務功能于一體的“青島保稅物流園區與前灣招商國際碼頭”項目的隆重奠基,標志著青島保稅區“區港聯動”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向自由貿易港區轉型邁出了關鍵性的第一步。
事實證明,這一根據青島西海岸口岸實際情況選擇的突破口,不僅成為青島“自由港區”建設的啟動點,也為后來的以整合前灣港區資源為主要方式的“青島保稅港區”的規劃申報,做了有力的基礎準備。
試點“區港聯動”
“區港聯動”事關山東、青島發展大局,青島保稅區積極做好“區港聯動”試點申請工作。
2004年4月,國家首個“區港聯動”試點——上海保稅物流園區封關運行。6月4日,國務院聯合調研考察組對青島“區港聯動”試點準備工作進行實地考察評估。8月16日,國務院進一步擴大“區港聯動”試點范圍,青島保稅區憑借理論優勢成為全國第二個“區港聯動”試點區域。
作為實施“區港聯動”的有效載體,“保稅物流園區”開始進入人們的視野。這一新的探索性的園區,擁有國際中轉、國際配送、國際采購和國際轉口貿易四大功能,成為繼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之后,中國對外開放度最大的政策特區。
2005年3月29日,海關總署正式批準《青島“區港聯動”試點方案》。至此,青島保稅區“區港聯動”工作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2005年8月,青島區港聯動試點項目——青島招商局國際集裝箱碼頭工程項目,獲國家發改委批準并全面開工建設;11月11日,面積1平方公里的青島保稅物流園區正式通過海關總署等八部委聯合驗收,開始封關運營,青島口岸“區港聯動”由此向前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青島模式”的創新與示范
就在“區港聯動”試點加快推進之際,自2005年起,國內以“保稅港區”的形式,展開了“自由港區”規劃、申報、建設的新一輪角逐。
2005年6月,上海洋山保稅港區首先獲批,標志著在經過青島保稅區四年多探索論證后,中國保稅港區正式由理論走向實踐。
青島保稅港區的申辦之路并不平坦。2006年,青島保稅港區請示件上報國務院,由于規劃面積過大、缺乏國家戰略支持、國家土地政策調整等一系列因素的制約,與本輪獲批失之交臂。2007年,青島保稅區人帶著遺憾、心懷不甘地踏上了新的申辦之路。青島保稅區重新調整思路,不失時機地奔走、協調,成功地使國家各部委接受了“與日韓港口競爭的嚴峻現實迫切需要給最具條件的青島港以相應政策支持”這一戰略訴求。至此,青島申辦保稅港區之路終于豁然開朗。
2008年,青島保稅區準確把握我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方向以及保稅區改革脈搏,審時度勢,提出了走“功能整合、政策疊加”的道路,并立即得到海關總署及各部委的一致認可。海關總署提出:保稅區的轉型發展對全面推進區域整合工作意義重大,國務院有關部委和全國保稅區已形成共識,對條件成熟的保稅區可以按照整合的方式轉型升級為保稅港區或綜合保稅區。
青島最終找到了一條真正符合自身實際和科學發展要求的保稅港區建設之路,形成了特有的保稅港區建設的“青島模式”——將現有的青島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整合鄰近港口轉型升級為保稅港區,再次走在了全國保稅區的前列。
守得云開見月明
2008年5月19日,青島保稅港區請示件上報省政府。8月21日,海關總署正式將青島保稅港區審批文件上報國務院,歷時94天完成了國家11個部委征求意見和會簽兩輪關鍵程序,創造了全國保稅港區申辦工作的“青島速度”。
9月7日,國務院正式下發了《關于同意設立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的批復》,批準設立青島前灣保稅港區,總體規劃面積9.72平方公里。青島保稅區再一次站到了中國新一輪改革開放的最前沿,為青島乃至山東的對外開放增添了濃重的一筆。
青島保稅港區的獲批,標志著青島在擴大開放、擁灣發展、建設現代化國際城市方面搶占了政策的制高點,在環渤海經濟圈“大(連)青(島)天(津)”支撐發展的格局中贏得了先行先試的開放優勢。
從保稅區到保稅港區,一字之差卻有天壤之別,而三步走的戰略也從此邁出了堅實的第二步。
挺進“自由貿易港區”
2011年,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戰略正式實施,作為中國海洋資源最豐富的區域之一,青島保稅港區探索建立海洋經濟對外開放新模式、促進海陸統籌區域一體化發展,推動半島藍色經濟區和黃河三角洲開發建設、打造環渤海經濟圈對外開放統一平臺。
青島保稅港區開始向建成國際一流自由貿易港區轉變。
封關運營實現新跨越。青島保稅港區積極優化封關區域通關環境,加快產業升級步伐,充分發揮稅收政策優惠、進出境手續便捷、貿易管制寬松等功能政策優勢,努力打造藍色經濟區核心政策功能區。2012年,青島保稅港區二期封關區域正式開關運營,運營面積位列全國前三。集裝箱、雜貨泊位全部享受保稅港區政策,南港區、北港區的互聯互通終于實現,推動青島港由“單一裝卸港”向“復合增值港”轉型。封關運營以來,港口貨物吞吐量大幅增長,通關時間大幅縮短,單個集裝箱物流成本下降50%左右,有效吸引3000多家國內外高端物流商開展業務。2012年,實現生產總值110億元,外貿進出口96億元,完成各項稅收51億元,單位面積產出率位居全國同類園區前列。
著力開放帶動。發揮特殊區域窗口示范作用,輻射帶動腹地經濟協調發展,青島保稅港區創新實施區區聯動,通過園區啟動、項目帶動、信息互動、產業拉動等方式,積極搭建山東乃至沿黃流域內外聯動、互利共贏的開放型經濟平臺。在全國率先提出構建以保稅港區為龍頭,保稅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區為樞紐,保稅倉庫、監管倉庫為網點的保稅物流網絡體系,發展保稅監管和加工貿易優化整合的保稅經濟,被海關總署譽為“山東模式”。近年來,先后為周邊及山東中西部聯動區域引薦項目投資總額超過20億元,與周邊地市建立了緊密程度不同、形式多樣的協作關系。分別與濰坊、德州、臨沂及青島市內的膠州、平度等地合作建設保稅港區功能區,實現開放園區與內陸腹地的資源共享、政策聯動、雙贏發展。同時,青島保稅港區與省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多數港口建立了緊密程度不同、形式多樣的協作關系,引導內陸腹地近千家企業利用“屬地報關、口岸放行”政策開展業務,打造與青島港口業務關聯的“無水港”和“旱碼頭”,構筑港港聯動的發展格局,促進港口資源的優化配置。
“四個中心”引領新飛躍。建設東北亞重要的國際貿易中心,集中建設一批國際貿易功能性項目和功能性平臺,重點強化貿易總部營運與控制功能,形成區域性貿易訂單中心、品牌營銷中心、采購分銷中心、轉口貿易中心。建設東北亞重要的國際物流中心,推動傳統物流企業轉型升級,大力拓展高附加值物流服務,構建信息化、國際化、現代化的物流鏈網體系。建設東北亞重要的臨港國際航運服務中心,重點發展船舶交易、船舶檢驗及注冊登記、航運保險金融等高附加值航運服務產業,形成臨港國際航運服務集聚區。建設大宗原材料國際交易定價中心,積極發展期貨和遠期現貨交易,建成全國最大的棉花、礦權交易市場,發展成為橡膠、棉花、黃金等大宗商品國際交易和定價中心,推進農產品、塑料、建材、燃料油、鐵礦砂、紙漿等市場建設,成為國內各專業領域重要交易市場。
打造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是實現科學發展的新坐標。做足藍色經濟這篇文章,成為青島保稅港區謀求科學發展的最迫切愿望之一。
自由貿易主義范文2
《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中有關 “逐步自由化”這一國際法規在履行的過程中出現存疑之處,從而致使相關成員各持己見并因此而引發成員間的貿易爭端,隨之難免就需要在具體個案中專家組或上訴機構對相關爭議進行相應的條約解釋。上訴機構在wt/ds363案中所采用的“與時俱進”的當代含義解釋方法固然有其合理的成分,但如果在援用該方法時不同時結合涉及gats的具體個案實體層面的特殊性而加以綜合考慮的話,則可能會出現裁決失當的問題,而這將不僅影響涉案當事方利益的公正和公平地分配,而且從長遠意義上而言,還可能會對上訴機構乃至dsb的權威性造成負面影響。顯然,這類本應由后續談判予以解決的問題,還是應由成員們通過談判加以解決為妥。
一、gats對國際服務貿易規制中的“逐步自由化”原則問題
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服務貿易得以迅速蓬勃地發展。時至今日,國際服務貿易在世界貿易中的比例逐步攀升,國際服務貿易的重要性已無需贅言。對于美國等發達國家而言,尤為如此,這主要由于“像美國這些早已在制造業失去優勢的國家,已經把知識型服務當成扳回貿易平衡的工具。”①在此背景下,以美國為代表的具有服務貿易優勢的國家日益迫切地需要并謀求在國際服務貿易中鞏固和提升自身的優勢。因此盡管發展中國家有所反對,但美國等發達國家仍極力主張將國際服務貿易納入到全球多邊貿易體制中來,因而國際服務貿易于gatt的烏拉圭回合多邊談判中被列為重要談判議題之一,并最終在該回合談判結束時達成了《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
gats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的,有學者強調“gats可能是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中最重要的一個協定。這不僅僅是因為服務業在全球總體貿易中的份額越來越大,還因為服務的提供方式能幫助提高經濟效益,鞏固政治主權和提高當地的文化意識。盡管如此,一方面,gats畢竟只是一個框架性協定,與經過近半個世紀談判才形成的《gatt1994》等貨物貿易談判成果相比,gats充其量只夠得上是一個‘從無到有’的初步成果,各具體服務部門還需要進行更為艱辛和漫長的實質性談判;另一方面,gats第三部分所規定的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并非自動地適用于各成員的所有服務部門,而是要通過相應的談判由各成員自主決定其適用的服務部門。因此,gats對國際服務貿易的有效規制和國際服務貿易的進一步發展,并非隨著gats的產生而畢其功于一役,其后的逐步談判無疑是至關重要的。
作為烏拉圭回合既定議程,服務貿易談判從2000年3月開始,2001年啟動多哈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以來,服務貿易的談判被并入了新一輪談判中。與多哈回合談判的艱難的整體進程相對應,服務貿易的相關談判同樣也是舉步維艱②。而這一艱難局面背后的根本原因無疑主要存在于發達成員與發展中成員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利益沖突。發達成員基于自身的優勢地位,強調服務貿易應經過談判盡快地實現更高程度的自由化,而發展中成員則強調在推動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的過程中應秉持逐步自由化的原則并在權利與義務平衡的基礎上進行談判。從某種意義而言,服務貿易顯著地區別于貨物貿易,因為“在不存在關稅保護的服務貿易中,如果要求各成員遵守絕對的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義務,無異于要求各成員實行完全的服務貿易自由化。這是包括所有發展中國家在內的絕大多數wto成員所無法接受的。”③故而經由發展中國家積極爭取而明文規定于gats法律文本中的逐步自由化的原則,對于在wto制度體系中占大多數的發展中成員(包括最不發達成員)而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雖然市場準入和國民待遇原則對各成員均有同樣的約束力,但gats并不強迫任何成員就市場準入或國民待遇作出何種程度的承諾,因此,這兩項原則在多大程度上約束成員方,完全取決于該成員方的自愿承諾。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逐步自由化這一基本原則及其所體現出的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性”甚至可被視為發展中成員的一道保護性屏障,它可以避免發達成員不正當地單方面主張某種程度的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水平。
二、wt/ds363案審理中專家組的解釋與中方的上訴觀點
細讀gats的序言與相關具體條款中有關逐步自由化原則的內容,不難察知,逐步自由化原則乃是當初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爭論與博弈后形成的彼此妥協的產物,而且在根本性質上屬于各成員——尤其是發達成員——應予以嚴格履行的國際法義務。但這一國際法義務在履行的過程中也會出現存疑之處而致使相關成員各持己見,并因此而引發成員間的貿易爭端,隨之難免就需要在具體個案中專家組或上訴機構對相關爭議進行相應的條約解釋,從而力求做出一項令爭端雙方都滿意或最起碼都能接受的裁決。這里以“wt/ds363中國——影響某些出版物和娛樂用音像制品貿易權及分銷服務措施案”中的相關情況為例進行相應的研析。
(一)wt/ds363案中相關情況概要
該案中若干爭議焦點之一即為上訴機構報告最后部分以25頁篇幅所著重闡析的中國《服務貿易減讓表》中“錄音制品分銷服務”條目的范圍確定問題。而該范圍的認定則直接地涉及到當事方在wto服務貿易領域內錄音制品分銷服務方面權利和義務分配與平衡的權威確認,因而在利益攸關的情況下中美對此問題各執一詞針鋒相對。不僅如此,對于該問題的法律解釋還從深層次上與gats的“逐步自由化”的原則休戚相關。
在該案的審理過程中,專家組經過對該問題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及解釋后作出了有利于美國的裁決,中國隨即就該問題所涉及的法律解釋提起上訴。上訴機構通過對所采納的條約解釋的審查最終對專家組就該問題做出的裁決從總體上予以肯定并做了進一步闡發。因此,從程序意義上,“錄音制品分銷服務”條目的范圍確定問題已獲得最終解決。盡管如此,由于該問題涉及的方面較多,除wto爭端解決中條約解釋本身的理論與實踐的多方面問題外,還深入地涉及到wto爭端解決與國際法院爭端解決中條約解釋方法的異同等多方面情況,因而這些方面無疑增加了恰當地做出合理的條約解釋以公正地解決爭端的難度。
(二)中國在上訴中的立場與觀點
在專家組報告做出之后,中國對專家組就該問題所做之解釋提出異議。主要為以下幾方面:
1.中國認為專家組在依據《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進行解釋時,將“通常含義”、“上下文”和“目的和宗旨”割裂開來考慮,且未能分析各種要素之間的互相影響。
2.中國認為專家組對“錄音制品”和“分銷”這兩個關鍵詞的通常含義的字典解釋選擇和認定方面存在偏差,因而不應武斷地認為其所作的解釋是確定的。在中國看來,因為各種字典定義有不確定性,專家組本應在相關上下文中并且按照條約的目的和宗旨對每個可能的意義進行仔細地考察。
3.專家組未能恰當地確認中國主張的條約目的和宗旨。尤其是專家組未能考慮本應在其解釋中提供指導的重要原則,即遵循肯定性清單原則、達成讓步的平衡和逐步
自由化原則。中國認為這些要素要求專家組認真考察:(1)wto成員有決定其服務市場自由化進度和程度的主權;(2)在《服務貿易減讓表》沒有明確提及的特殊承諾,那么一項特殊服務不應受制于任何承諾;(3) gats前言明確表明逐步自由化應通過“在給予國家政策目標應有尊重的同時……通過連續回合的多邊談判,在互利的基礎上促進所以當事方利益”來達到。中國認為,在“沒有足夠決定性證據說明中國意圖對這一特殊服務承諾”的情況下,④ 這些要素本應指引專家組在中國《服務貿易減讓表》詞語的解釋中更加尊重中國的意見。
4.專家組采用“漸進”⑤的方法解釋條約,在這個范圍內以當代的含義為基礎來解釋中國的gats承諾。中國認為,逐步自由化的原則不允許每個wto成員義務的范圍在“當前語言的動態變化”⑥的基礎上擴展。
5.中國指出專家組本應認定適用《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和第32條遺留的問題中有中國在gats中對“錄音制品分銷服務”的承諾是否包括錄音制品的電子分銷方式,這些問題“大部分是非決定性的”。⑦遇到這高度模糊度的問題,專家組本應適用“遇有疑義,從輕解釋”(in dubio mitius)原則,并且停止采用最不利于中國的解釋。根據這一原則,如果一個詞語的意義是含糊的,應采取承擔義務的一方義務更少的意義,或者對一方干涉最少的意義,或者包含對各方一般限制較少的含義。⑧中國認為,本案對專家組適用“遇有疑義,從輕解釋”原則呈現了一個清晰的理由。專家組沒有采取這個原則,未能恰當地適用條約解釋的習慣性規則,并且此舉不符合dsu第3.2條。
綜上,專家組就該問題的解釋在多方面均未得到中國的認同。的確,中國的各項質疑均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著合理性,尤其是對條約目的和宗旨的綜合考慮等方面。
三、上訴機構的條約解釋忽視ds363案的特殊化
(一)上訴機構的條約解釋
專家組就該問題的解釋和裁定獲得了上訴機構的全面肯定,具體主要體現為以下若干方面:
1.上訴機構認定專家組在分析“錄音制品分銷服務”的定義時并未無視中國提出的定義,且認為專家組并未在分析gats相關上下文、目的和宗旨之前,僅基于字典含義就過早地得出“錄音制品分銷服務”的“通常含義”。總之,認定專家組在分析“錄音”和“分銷”的字典定義時無誤。
2.上訴機構認可專家組在解釋《服務貿易減讓表》中“錄音制品分銷服務”條目中“分銷”的含義時的相關上下文,并同意gats第28(b)條支持了中國《服務貿易減讓表》中相關條目中“分銷”包括有形和無形產品分銷的觀點。
3. 上訴機構認為在中國《服務貿易減讓表》中使用的術語(“錄音”和“分銷”)是足夠通用(generic)的,其適用對象可隨著時間的變化而變化。
4.上訴機構不接受中國主張其認為專家組本應在基于《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和第32條的分析后裁定“錄音制品分銷服務”條目的含義時不確定的或模糊的,盡管“遇有疑義,從輕解釋”的原則在wto爭端解決中是有價值的,但在本案中其沒有適用的余地。
上訴機構在分析的過程中還援引了國際法院案例(costa rica v. nicaragua,2009年7月13日)中的法律解釋方法以論證其解釋的合理性⑨。但這一解釋方法的援引甚至是移植是否完全恰當呢?
(二)上訴機構的相應條約解釋的特殊性
通過上述機構的解釋邏輯與其所援引的國際法院判決中的解釋邏輯的對比,不難察知實際上上訴機構在該案中進行條約解釋的基本邏輯幾乎是移植了國際法院在哥斯達黎加訴尼加拉瓜案中的解釋邏輯,甚至在具體措辭上也幾乎完全一樣,譬如一方面強調術語是“通用的”(generic),另一方面說明這類術語的含義會有所變化,對此國際法院法官的用詞為“演進”(evolve),而上訴機構的用詞為“隨時間的推移而改變”(change over time)。
毋庸置疑,兩起案件中的某些情形的確非常相似,均涉及到條約術語含義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而且均在此基礎上進行條約解釋時采取了“一種不容易落入《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范圍內的解釋技術即所謂的‘與時俱進’的解釋方式。此種方式不僅已經在著名的‘海蝦—海龜捕撈方法爭端案’中有所提及,而且在其他的一些案件中也有所提及。”⑩ 這種條約解釋方法確實已在國際法院和wto爭端解決機制中存在已久并在多起案件中被采用進行相應的條約解釋。但即便這種解釋方法在以往有些成案中能夠恰如其分且公平合理地解決爭議,但具體到wt/ds363案而言,這種解釋方法的適用就一定會概莫能外地無懈可擊嗎?事實并非如此。在中國入世時的2001年,互聯網在中國尚不普及,而在國際經貿實務中基于互聯網的錄音制品的電子分銷模式在中國也正處于發展的萌芽期,因此在中國入世前有關服務貿易的談判中對中國《服務貿易減讓表》中“錄音制品分銷服務”條目的范圍確定不可能將這種中國入世后才逐漸發展起來的分銷模式囊括其中。因此,上訴機構僅僅依據“分銷”一詞是“通用的”且因此其含義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而基本上不考慮gats的特殊性,就認定采用所援引的國際法院審理的該案中的相同的條約解釋邏輯加以解釋是合理的,這似乎有舍本逐末之嫌。
誠然,兩起案件的共性無疑應予以足夠的重視,但更應審慎處理的則應是各自的特殊性。對于涉及中國在服務貿易領域內承諾范圍的ds363案而言,其最顯著的特殊性即從本質上植根于gats本身的特殊性,其中最為核心的一點即為明確規定于gats文本中的“逐步自由化”原則,而確保該原則得意有效落實的最主要途徑則是通過進行有建設性地談判以不斷推進“逐步自由化”的進程。因而無可否認的是,中國在上訴中根據此特殊性而提出的觀點總體上是客觀與正確的,將之與上訴機構的解釋加以對照,顯然上訴機構通過援引國際法院案件條約解釋以強化自己所做解釋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但卻忽略了這一關鍵的特殊性。除卻這一關鍵的特殊性之外,本案與國際法院該案中的相關解釋的核心邏輯幾乎相同,但卻正是這一至關重要的特殊性決定著最終解釋結果的不同。
本案中,上訴機構通過上述條約解釋即把本應通過談判加以確定的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新出現的互聯網電子分銷模式囊括到中國的承諾范圍內。而究其實質,這無異于剝奪了中國的相應的后續談判權。由于通過談判一方面承擔了新的義務而另一方面又可相應地享有新的權利,因此這一談判權的被剝奪意味著中國只能根據上訴機構的條約解釋而承擔新義務卻無法相應地享有新的權利。因此,這樣的無視gats的逐步自由化這一重要原則的條約解釋很難令人心悅誠服,這不僅對中國造成了不公正的結果,也給上訴機構終局裁決的權威性帶來了負面影響。
進而言之,上訴機構的這一解釋不僅會對本案的當事方產生直接的影響,而且今后若不及時加以調整,則很可能會在后續的類似案件中繼續造成失當的局面,且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還會對gats明文規定的后續談判造成越俎代庖的不良結果。雖然在一般情況下,“上訴機構憑借自己在wto司法權力結構中的地位,把經過自己精心裁
定的案件作為可遵從的先例,乃至自己在后續同類案件中反復引用與詮釋以求達到更完美更合理的境界,累積形成解釋wto條款的‘后續慣例’,是件好事,應予肯定。”?輥?輯?訛然而,如果任由此種基本上不考慮gats的基本原則之一的逐步自由化原則的解釋邏輯繼續存在和加強的話,則顯然未必是件好事,眾所周知,雖然dsu并未明文規定wto爭端解決中“遵循先例”的原則,但在爭端解決實踐中“依賴于先例”的做法在現在非常普遍。如果在援用該方法時不同時結合涉及gats的具體個案實體層面的特殊性而加以綜合考慮的話,則可能會出現裁決失當的局面。這不僅將影響涉案當事方利益的公正和公平地分配,而且從長遠意義上而言,還可能會對上訴機構乃至dsb的權威性造成負面影響,并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能會越俎代庖地“解決”了本應由gats所明文規定的后續談判才能加以解決的問題。顯然,這類本應由后續談判予以解決的問題還是應由成員們通過談判加以解決為妥。所以dsb、其他相關機構和各成員對此均應給予足夠的重視。
注釋:
① 【澳】克里斯托弗·阿勒普著:《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協定: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協定在法律全球化中的作用》,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法學院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9頁。
②有關國內外學者就gats談判所進行的相應研究(1995-2008)的綜述,參見沈大勇 金孝柏主編:《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文獻綜述》,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37-83頁。
③李國安主編:《wto服務貿易多邊規則》,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7頁。
④中國上訴方材料,第168段。
⑤ 中國上訴方材料,第170段。
⑥中國上訴方材料,第173段。
⑦中國上訴方材料,第193段。
⑧中國回顧了“歐共體——荷爾蒙案”,上訴機構裁定“遇有疑義,從輕解釋”原則適用于條約解釋,適用于尊重國家主權。[中國上訴方材料,第195段(援引了上訴機構報告,歐共體——荷爾蒙案,第165段腳注154)]。
自由貿易主義范文3
關鍵詞:經濟全球化 金融危機 貿易保護主義
一、經濟全球化的背景及貿易保護主義
經濟全球化是一個歷史過程:一方面在世界范圍內各國、各地區的經濟相互交織、相互影響、相互融合成統一整體,即形成“全球統一市場”;另一方面在世界范圍內建立了規范經濟行為的全球規則,并以此為基礎建立了經濟運行的全球機制。在這個過程中,市場經濟一統天下,生產要素在全球范圍內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因此,經濟全球化是指生產要素跨越國界,在全球范圍內自由流動,各國、各地區相互融合成整體的歷史過程。
經濟全球化是世界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結果。從經濟角度看,全球化被視為經濟活動在世界范圍內的相互依賴,特別是形成了世界性的市場,資本超越了國家的界限在全球自由流動,資源在全球范圍內配置。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自由貿易顯得愈發重要,也越來越表現出一定程度上的為一個國家的國民經濟的發展帶來利益,但是對外貿易這把雙刃劍在帶來利益的同時也在沖擊著國內的產業,這點對于世界上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尤其重要。因此,盡管當今世界的主流是倡導自由貿易,但是國家都在一定程度上實行著貿易保護政策,其中也包括美國在內的很多發達國家。
貿易保護最初源于重商主義,以本國利益最大化的目標使各國競相采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后來的凱恩斯的貿易保護學說、李斯特的幼稚工業保護理論,都為貿易保護提供了理論基礎。
從歷史上國際貿易政策演變的幾個階段不難看出,國家貿易政策的本質是保護性的。
1.重商主義,即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重商主義思想是當時保護主義的理論基礎。
2.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自由競爭資本主義時期。自由貿易政策占主導地位,但是同一時期后起的德國和美國,則在漢密爾頓和李斯特的保護貿易思想影響下,基于他們特定的對外競爭條件,主張運用貿易政策保護國內的幼稚產業,特別是制造業的發展。
3.超保護貿易政策,壟斷資本主義時期。1929年爆發的世界性經濟危機,成為超保護貿易政策的催化劑。
4.貿易自由化,戰后世界貿易自由化傾向時期。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掀起了一股貿易自由化浪潮,但是戰后的貿易自由化傾向與自由競爭時期的貿易自由主義有所不同,并不強調全面的貿易自由,而是一種有保留的貿易自由,它并不完全排斥貿易保護政策。
5.新貿易保護主義,關貿總協定(GATT)條件下新保護主義時期。1973年的能源危機、貨幣危機、債務危機、高失業率,給發達國家經濟以沉重的打擊,使各國貿易政策開始脫離過去自由放任的思潮,轉向以管理為主要手段的貿易保護主義,引發了全球性的保護貿易浪潮。
二、金融危機形式下新的貿易保護主義
2007年由美國次貸問題引發的連鎖反應將恐慌與危機傳染到全球各國,導致全球經濟進入“嚴冬期”。隨著負面影響的不斷擴大、深化,全球范圍內的投資和貿易都出現了明顯的下滑。不少國家和地區為加強對本國產業和市場的保護,采取了各種貿易保護措施限制進口。 伴隨次貸危機的深化與擴展,各種貿易保護主義言論在全球范圍內蔓延,貿易保護主義傾向再次出現。奧巴馬經濟刺激方案中的“購買美國貨”條款、英國首相布朗“把英國的工作留給英國勞工”的言論,都表明在發達國家經濟集體步入衰退之時,全球自由貿易可能面臨被貿易保護主義的陰霾所籠罩的危險。
在經濟衰退時期,各國傾向于貿易保護是歷史慣例。如印度尼西亞已宣布對至少五百項產品實施進口管制,要求進口產品必須申請特別許可,并須加稅。俄羅斯也要調高汽車、家禽和豬肉的關稅。法國則擬設立一項國家基金,防止本國企業被外國企業并購。美國一些保守派媒體和政客提出購物要買美國貨,在經濟危機中首先被裁的應是在美工作的外國人,全然不顧這些外籍員工同樣是納稅人,同樣為美國繳納了大量“救市所需稅款”這一事實。保守勢力要求,獲得逾1500億美元救市資金的銀行“要優先保證美國公民的工作”。
各國“自掃門前雪”,貿易保護愈演愈烈。經濟衰退是實行貿易保護的重要根源。經濟衰退與貿易保護好像一對孿生兄弟。一國經濟衰退,其對本國貿易的保護必有抬頭,而當前的情況正激發了各國的貿易保護主義情緒。
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主要是通過提高關稅、影響他國貨幣匯等手段來設置進口壁壘,同時也會通過知識產權保護談判等手段,積極地推動本國的出口,20世紀70年代以來興起的第三次保護貿易主義,主要是通過非關稅限制的行政法律措施和對不盈利的工農業部門給予補貼,以達到限制進口、鼓勵出口、保護其已有市場的目的。自從這種政策興起之后,非關稅壁壘已經取代關稅壁壘成為貿易保護主義的主要形式。
與以關稅壁壘為特征的傳統的貿易保護主義相比,新貿易保護主義具有名義上的“合理性”和形式上的隱蔽性。和可以通過談判實行減讓的關稅措施相比,綠色和技術貿易壁壘很難通過外交努力或談判來弱化和消除,而且其具體形式復雜多變,花樣翻新,常以最新科技為支撐。
目前,在金融風暴肆虐全球的形式下,貿易保護主義的影響,主要體現為阻礙自由貿易在未來的進一步發展,比如阻礙美國簽訂新的自由貿易協定(FTA),另外還涉及到一些知識產權保護的爭端,貿易保護主義,可能會表現為對中國的市場開放提出越來越多要求,相應的進一步開放金融等領域的市場,以此來釋放國內保護主義的壓力。還要注意一些隱性的貿易保護主義——以其他理由來設置貿易壁壘。比如美國國會中就有人試圖依照碳排放標準對中國進口產品征收關稅,一些人以環保的名義支持這種措施,這就是一種變相的貿易保護主義。知識產權、碳排放和金融開放,就成為新形式下新保護主義的三副面具,需要引起各方的警惕。
三、金融危機催生貿易保護主義,貿易保護主義是應對金融危機的“毒藥”
自由貿易主義范文4
然而當今世界是一個全球化、多極化的世界,各國的利益緊密關聯,尋求長期的霸權是逆世界潮流而動,也違背全球治理的民主原則,是注定要失敗的。
中國融入世界經濟體系以來的實際表現已經驗證了互利共贏的理念。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中國采取一系列調結構、促內需的增長措施,使中國經濟始終保持7%左右的增長,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和加快經濟復蘇提供了有力支撐。
中國與東盟的緊密合作是亞洲經濟長期保持活力的重要因素之一。被視為全球經濟中心東移的重要跡象。
此外,中國高度重視與歐盟的經貿合作關系。歐盟已在數年前超越美國成為中國最大的貿易伙伴。中國目前正在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開拓歐亞之間更加便捷高效的貿易通道,現已得到相關國家的積極響應。這將為歐亞雙方創造巨大的商機。中國還積極發展與歐盟成員國的經貿關系,近期與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希臘等國簽訂經濟貿易合作協議,與非歐盟成員國瑞士簽訂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而在亞信峰會期間,中國與俄羅斯簽訂了長期供應天然氣合同,推高中俄經濟合作伙伴關系。為中俄在其他領域的合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中國和非洲國家的經貿關系取得可喜的發展,中國承諾幫助非洲建設鐵路,公路,航空三大網絡,連通非洲各國,促進非洲各國的復興和發展。
與此同時,中國和遙遠的拉美國家經貿合作也毫不遜色,同秘魯,智利簽訂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與金磚國家巴西也正在進行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自由貿易主義范文5
[論文摘 要]在國際貿易人文化發展這種重要趨勢的背景下,研究其對未來國際貿易的發展、和諧社會的構建所帶來的影響有著重大的意義;探討建立以人文貿易為基礎的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把轉變貿易增長方式、實現可持續發展與應對貿易壁壘列入“人文貿易”的系統化研究范疇,也有助于大大提高貿易政策的有效性、全面性。
一、國際貿易人文化的內涵
進入21世紀后,隨著世界經貿的變化和發展,在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框架下,一種新的價值取向正在國際貿易領域內悄然形成,即貿易的人文化(即人文貿易)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在國際貿易領域的體現,它通過以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安排,特別是“貿易與環境”等問題納入WTO新一輪多哈發展議程,使國際貿易活動不僅重視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問題,而且關注人類發展中的社會問題。
在傳統人文主義的影響下,國際貿易的指導思想以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和對物質財富的最大限度占有為目的。不管是重商主義理論,還是亞當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李嘉圖的比較成本理論和H-O原理都只是重視貿易的總量,很少顧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和人類社會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導致人類發展與自然發展的對立,使人類社會在取得巨大進步的同時也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環境污染、資源短缺、生態失衡、貧富分化等。
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從根源上改變了傳統人文主義思想對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的錯誤價值導向。以1995年建立的WTO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旗幟鮮明地將可持續發展寫入前言,作為一個重要宗旨,這是對GATT宗旨的重大發展。在發展國際貿易的過程中牢記可持續發展的重大目標,是著眼于全球的長遠利益和子孫后代的幸福,防止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的傾向,防止由于一味地追求某一時期生產與貿易的發展,而造成對環境的污染和生態的破壞,以至從根本上動搖國際貿易的基礎,降低人類的生活水平。從GATT對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演變成WTO對世界資源的“合理”利用,一方面反映出WTO尋求的人類對資源利用能力的擴大主要表現在對資源利用質的提高,而非對資源利用量的擴大;從更深層次上講,也是現代人文主義思想在國際貿易的體現,是貿易人文化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里程碑。
二、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一)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國際貿易理論基礎的動搖
第一,對指導國際貿易理論價值取向的哲學思考。理性經濟人的假設是現代經濟學基本的核心假設,是現代經濟學產生、發展和研究工作的核心與起點。經濟學研究主要建立在人們受自身利益驅動并能做出理性決策的假設基礎之上。現代人文主義思潮的興起,在國際貿易內形化的新價值取向。人文貿易的哲學基礎現代人文主義堅持“以人為本”,追求人的全面發展。人文主義關注人的發展與完善,強調人的價值和需要,關注生活世界存在的基本意義,并且在現實生活中努力實踐這種價值和意義的精神。其哲學價值取向與傳統國際貿易理論是完全不同的,對謀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經濟人”假設提出嚴重挑戰。
第二,對傳統自由貿易能增進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的質疑。關于自由貿易可以改善經濟福利的論斷是經濟學中最古老和最廣泛接受的原則之一。它在構造國際政治、政府和制度框架(比如,單一市場地區,如歐盟和WTO)中起到相當重要的作用。然而傳統自由貿易理論論證的條件假設中都沒有把環境污染及生態破壞的負面影響計入生產成本。沒有考慮環境成本的“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其實是一種“虛擬”、“現時”的增長,其增長的背后忽略了“現實”、“延時”的補償成本,如果考慮環境成本帶來的財富和福利的損失,傳統的自由貿易會增進社會財富和福利的增長的結論實際上可能站不住腳。
(二)國際貿易人文化對多邊貿易體制的挑戰
隨著國際貿易人文化的發展,如何協調環境與貿易的關系,對多邊貿易體制的許多基本原則提出了挑戰。如生產過程和方法(PPM)問題和雙重環境標準的爭論對現有國民待遇原則提出了質疑;環境補貼和與環境成本內在化有關的生態傾銷問題使得人們重新思考公平貿易原則;發展中國家在保護環境方面能否享有特殊待遇等。國際貿易人文化的發展,將從新的角度思考兩者的協調問題。
三、建立以人文貿易為基礎的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初步探討
(一)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目標
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必須以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促進對外貿易的人文化發展。國際貿易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應與人文化發展方向內涵是一致的。國際貿易的可持續發展應跳出傳統意義上的片面追求貿易額的“可持續”增長,而是在關注貿易總量的同時還應關注貿易的實際質量,從以物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到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從追求短期利益的可持續發展到追求長期綜合利益的可持續發展。
(二)建立可持續貿易發展模式的主要措施
第一,重新審視對外貿易效益來源,轉變對外貿易增長方式。轉變外貿的增長方式,必須重新審視外貿效益來源。首先必須建立人文貿易的評價體系,在衡量外貿效益的經濟指標體系中增加生態指標和社會指標,客觀評估外貿對國家經濟、生態、社會帶來的整體影響。在此基礎上,重新思考外貿效益的來源,對資源投入與貿易收益嚴重失衡的產業進行技術革新,減少其負外部性,促進產業結構和貿易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外貿收益的現實增長。
第二,建立貿易與環境的有效協調機制。建立貿易與環境的有效協調機制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加強貿易與環保法規、政策的協調,充分考慮貿易政策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環境政策對貿易的扭曲代價,實現貿易與環境的雙贏;其二是建立人文貿易措施保護體系,推行綠色貿易行動計劃,合理建立中國產品綠色標準體系,既可以增加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產品的實際競爭力,又可以實現以人為本,自然、社會的協調發展的保障體系。
第三,構建應對國際貿易“人文壁壘”的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國際貿易的人文化發展伴隨著“人文壁壘”的產生,為了防止其帶來的負面影響,需構建相關的預警和快速反應系統,對人文貿易發展過程中有可能引起的“人文壁壘”的變化因素進行監測、識別、評價、預測、預防控制并及時矯正不良發展的趨勢,以保證國際貿易人文化的健康發展。
參看文獻
[1]Ota Sik, Fred Eidlin, William Graf:For a Humane Economic Democracy,Journalof Economic Literature [M]Vol, 24, No, 3 (Sep, 1986), pp,1233-1234
[2][美]理查德T德喬治.經濟倫理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
[3][美]馬克A盧茲.經濟學的人本化[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自由貿易主義范文6
關鍵詞:人文主義;人文貿易主義;企業社會責任
人文主義思想最早起源于中國。第一次出現“人文”一詞的《易經》中這樣闡述:“剛柔相濟,天文也;文明以至,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五千年的文化底蘊使中國的人文思想源遠流長。系統化的人文主義思潮則開始于14世紀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其后經歷了兩個階段:從傳統的人文主義到現代的人文主義。每一次人文思潮的變革都是人在生產力發展的過程中對人性與社會關系的重新審視,代表了人類思想的解放,其思想精華滲透人人類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成為影響人類價值體系的重要因素,其中,也包括了企業的價值體系。正因如此,人們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識,在兩次人文主義思潮的影響下,也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從古典經濟觀到現代社會經濟觀。可以說,人文主義思想的發展逐步賦予了企業社會責任的理性內涵。
一、傳統人文主義與企業的古典經濟觀
傳統的人文主義觀是人文主義思潮發展的第一個階段。它以14世紀波及歐洲的文藝復興運動為標志,是一次人類思想的解放運動。標志著人類自我意識的覺醒。傳統的人文主義強調人的主體性,強調自由、平等,反對神學統治,反對上帝主宰一切。主張以人為中心,依靠人的創造力追求美好生活。受傳統的人文主義觀念的影響,在西方近代資本主義社會的建立與發展過程中,人們逐步形成了根深蒂固的觀念:物質財富被視為社會進步的唯一標準,財富的最大化積累在一定程度上成為衡量個人乃至集體價值的評判標準。在傳統的人文主義觀念的影響下,人們片面強調人的主觀能動性的作用,以求人類向自然界攫取更多的物質財富,形成了對企業社會責任認識的古典經濟觀。古典的經濟觀認為企業作為社會的基本經濟組織,其基本的職責就是在為社會提品和服務的同時為股東創造最大的利潤,這是傳統的經營環境下基于“投資――生產――銷售――賺取利潤”的單向循環的經濟環境對企業經濟責任的認識。古典的經濟觀使企業對自身的角色定位過于單純和僵化,過分強調企業作為經濟單位的逐利性,忽視了企業發展與社會發展、自然發展的統一性。其結果是:生態危機日益嚴重,資源日趨匱乏,勞資關系逐步緊張,嚴重威脅到人類自身的生存與發展。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價值觀念與消費觀念的改變,企業社會責任的古典經濟觀開始受到質疑。
二、現代的人文主義與企業的現代經濟觀
現代的人文主義思潮產生于20世紀初,現代的人文主義學者圍繞人與社會、自然的關系問題進行了哲學反思,從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倫理觀出發,對長期以來占據領導地位的傳統的人文主義思想進行了批判。現代的人文主義開始關注人與環境、社會的和諧發展,強調要改變關于倫理道德的傳統觀念。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以跨國公司為主體的全球性生產和經營活動在推動全球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也使全球環境遭遇持續惡化與東道國廣大勞動者權益的損害,并由此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現代社會經濟觀從動態的角度出發,將企業的社會責任與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相聯系,認為企業的責任不僅僅是利潤的增加,還有增加和保護社會財富,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企業的社會責任也應當轉變,以維護消費者利益、勞工利益和環境利益為宗旨。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完善勞動法,保障勞工權益方面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同時,中國勞工狀況的改進速度遠遠落后于經濟增長的速度。不少企業習慣于追求短期利潤。置企業的社會責任于不顧。例如:強迫工人加班,拖欠工資,工資水平低于最低要求等。此外,環境污染、假賬、假冒偽劣商品、豆腐渣工程等現象層出不窮,其巨大的外部負效應也危害著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實施現狀另人擔憂。從長遠的角度來看,只有企業轉變觀念,樹立人文貿易主義觀念,實現價值理念的理性轉變,將自身的發展與社會發展視為有機的整體,才能從自發到自覺,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
三、人文貿易主義與企業的自覺社會責任觀
作為貿易領域新的價值取向,人文貿易主義是新的人文主義在貿易領域的體現,它強調:現代經濟與社會的應當是和諧與同步的發展,現代企業的發展與社會進步也應當是和諧的統一,即企業的經濟活動不應僅僅以追逐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而應體現一種人文主義思想,應關注人類發展中的社會問題。其理想目標在于實現企業、社會、自然三者可持續發展。
1、人文貿易主義:現代企業社會責任觀的理論支撐。首先,“經濟人”假定是西方經濟學最基本的范疇之一,長期以來制約著經濟學的思想和理論。人文貿易主義摒棄了企業的純經濟人的假定,強調企業不僅僅是“經濟人”,更是“社會人”,企業是社會有機體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僅承擔著創造利潤的責任,更具有造福社會的責無旁貸的義務,企業的行為不僅應受經濟利益的驅動,更受道德規范的制約。其次,資源的“稀缺性”是西方經濟學最基本的概念之一。傳統的自由貿易理論雖然肯定資源的相對稀缺性,其結果,卻鼓勵了各國為增加物質利益,在世界范圍內掠奪自然資源。人文貿易主義強調資源的相對稀缺性,更強調自然資源的絕對有限性,認為企業的生產和活動應以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立足點,并且應該結合環境成本來綜合評價企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最后,人文貿易主義將自然環境納人經濟的均衡體系中,認為現實世界真正均衡的狀態應該是企業、人、社會、自然的和諧發展,對任一因素的忽視都將影響人類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企業的行為不僅不能威脅其他主體的利益,更不能損害自然環境,企業肩負著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