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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1
關鍵詞:農村;集體;三資管理
中圖分類號: F3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3)-16-15-1
1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現狀
2009年5月以來,根據云南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云南省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通知》云政辦發[2008]211號、昆明市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會議精神,宜良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認真按照省、市要求,結合宜良縣實際,制定了《宜良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宜政發[2009]38號文件,并認真組織實施。至2012年末,全縣7個鄉鎮(街道)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村委會財務111個,村小組財務811個,小社財務113個,共計1035個核算單位。代管資金2.3119億元,其中村級0.8443億元、村小組1.467億元、小社0.0006億元。該項工作的推進,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財務管理制度,對全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的規范化管理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2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雖然宜良縣在以推行村級會計委托為重點的財務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整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三資管理”方面還存在著很多的不足之處,也反映出了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2.1 資金管理方面
2.1.1 制度不完善 目前各鄉鎮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存在許多不完善的方面。如:會計中心不管理核算單位的承包合同,無法知道收款的時間和金額;村組支出的審核審批程序不規范,以行政手段代替經濟管理,權責不明;在制度設計上會計中心忙于應付資金的事后核算和監督,沒有和村組有機配合,把監督管理延伸到事前和事中。
2.1.2 會計人員不穩定 各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會計人員大部分是鄉鎮農經站人員兼職,少部分從各站所調配。鄉鎮農經站承擔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負擔監督、農村集體財務及資產等管理工作,人員少,工作任務重,雖然從事財務管理是農經站的職責所在,但現有人員只能完成農經工作任務,無力兼顧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會計、出納專職工作。加之一些鄉鎮抽調到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的人員缺乏從事財會工作的專業知識,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別是一些鄉鎮會計人員調動頻繁,因而造成工作顧此失彼,影響會計核算的不利局面。
2.1.3 工作經費短缺 按規定,鄉鎮村級會計委托服務中心無償為村、組進行會計服務,而中心無正常的工作經費來源,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正常開展。
2.1.4 監督不到位 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對村級會計委托服務工作的關注和監督不到位,未能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制約了該項工作的開展。
2.2 資產和資源管理方面
2.2.1 制度不健全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普遍存在著偏重貨幣資金管理,輕視資產、資源管理的現象,致使資產、資源管理制度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集體資產的流失,影響了集體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
2.2.2 臺賬登記不完整,家底不清 一些村組多年不進行資產清理,更沒有按年度進行清理,所登記的資產臺賬殘缺不全,賬實不符,未能真實反映資產存量。耕地、林地、水面等資源在全縣的各個村組都未建立臺賬進行登記管理。
2.2.3 合同管理不全面 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出租、轉讓,在處置交易過程中都要簽訂書面的合同協議。而村組簽訂的一些合同不規范,權、責、利不清,在執行中發生糾紛,致使集體利益受到損失;一些合同不進行鑒證和備案,影響了合同的履行和兌現。
3 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的建議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不僅是經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是農村工作的重點,加強“資管理對于農村的穩定和發展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針對存在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3.1 加強制度建設
根據國家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指導的意見》農經發[2009]4號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情況,建議建立和完善以下幾方面的制度。
3.1.1 資金管理制度 務收入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財務預決算制度;財務公開制度。
3.1.2 資產管理制度 資產清查制度;資產臺賬制度;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管理和報告制度;資產經營管理制度。
3.1.3 資源管理制度 資源登記簿制度;資源公開承包租賃管理和報告制度;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3.2 強化監管
3.2.1 建立健全監管機構,明確監管職責 應進一步整合資源,建立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財政、農經、村務監督委員會等單位參與的分工協作的縣、鄉、村“三資”監管體系,實行制度化、常態化監管。
3.2.2 建立本縣《違反農村“三資”管理制度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辦法》
3.2.3 進一步加大對違反農村“三資”管理制度行為的查處力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總結推廣 由各鄉鎮總結完善試點經驗,以鄉鎮形成“三資”管理制度進行推廣;或由縣級總結各鄉鎮的試點經驗,形成縣級的“三資”管理制度,并在全縣實施推廣。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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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藍進意,梅福星.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福建農業,2012(04).
農業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2
一、農村財務審計的主要作法
1、搞好宣傳,提高認識。在開展審計工作前,縣農業局下發了《關于認真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通知》(綦農業〔20**〕120號)。通知明確指出: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能夠更好地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合法權益,促進黨的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能夠促進村級財務公開和民主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村級監督和權力制約機制;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是鞏固“三農”工作成果的要求,是改善民生和構建農村和諧的要求,是推進農村又好又快發展的有力保障。要求各街(鎮)要充分認識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
2、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各鎮都成立了由分管農業的領導或紀檢書記擔任組長,農經干部、財政干部、駐村干部、會計為成員的農村財務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農村財務審計工作。
3、明確審計工作的范圍和重點。這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的范圍,是街(鎮)、村兩級2007年度農民負擔情況和農民負擔資金的提取使用及惠農政策落實到位的情況和日常財務工作。審計的重點是農民負擔和惠農政策落實情況、日常財務審計。
二、農村財務審計的結果及存在的問題
全縣314個行政村、2629個村民小組中,已審計249個村、2046個村民小組。接受審計的村、社在農村合作醫療收費、農村中小學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民集資收費、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中未發現貪污挪用、自立項目、違規收費、強行以資代勞籌工等情況。通過檢查審計,主要反映出以下問題:
1、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有發生。個別村組干部由于思想素質不高,財經紀律意識不強,挪用集體資金的情況仍然存在。這次審計中查出:挪用集體資金8人,金額53050.54元,其中:安穩鎮一村支書挪用集體資金23000余元,永城鎮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2**59.54元,古南街道一村民組長挪用集體資金4536.5元;其他違規行為23人,主要是在集體報銷旅游費、伙食費、重報支出等費用,涉及金額15418.5元。到目前為止,已有21人作了退賠,退出集體資金6243.5元,占應退賠金額的9.92%。
2、部分村組執行制度不夠嚴格。我縣農村財務實行委托和電算化管理以來,財務管理制度比較健全。但是,由于少數村組干部思想素質不高,遵章守紀意識不強,因而在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執行制度不夠嚴格。這次審計中同時查出集體收入未及時入賬17筆84578元,少支多報1筆50元,拒絕不合理開支入賬25筆9541元,違規新增債務3筆18170元。
3、財務管理監督仍需加強。一是開支審批手續不夠完善。少數開支單據或無事由,或無經辦人簽字,或無審批人審批,或無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二是部分票據不規范。少數村組仍有使用三聯收據收款或白條單據付款的情況,一些本應取得正規合法憑證的經濟業務,卻以非正規票據代替。三是民主理財小組未能履行監督職能。全縣共有民主理財小組2214個,其中村314人,社1900個,有的民主理財小組由于無報酬或民主監督意識不強,不愿參與或按要求參與農村財務監督管理工作。全縣共有161個村、組民主理財小組違反財務制度規定由村、組干部兼任民主理財小組組長,有名無實,形同虛設。四是公款私存情況仍然存在。少數村由于過去欠有銀行或農村信用社貸款,不愿或不敢在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開設集體存款賬戶,因而將集體資金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或農村信用社,造成集體資金管理失控。三角鎮一村主任將集體資金263100從1999年3月至20**年1月期間,該村向9戶私人發放借貸款,到目前為止,經清理小組督促追收,累計至今尚有60000元未還,原村會計將計劃生育管理費、農稅、基本水費等集體資金24578.07元以私人的名義存入銀行,現已追收上繳,存入樂興村集體資金賬戶。
4、村干部違規經辦集體經濟業務。按照制度規定,村組集體的經濟收支業務只能由財務人員負責辦理,但少數村的支書或主任不放手,強行經手集體經濟業務。
三、整改措施
1、加強督促檢查,嚴格執行各項制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農村經營管理工作,乃至整個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民群眾比較關注的熱點問題。搞好農村財務管理,對于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構建農村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因此,今后要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抓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執行農村財務各項制度。各鎮必須針對本地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糾正和完善,使之盡快達到規范化、制度化。
2、強化審計監督,查處違規違紀行為。搞好農村財務審計監督,是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和手段。因此,要把農村財務審計監督作為一項經常性的工作,針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審計監督。按照我縣農村財務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要審計三分之一的村組,原則上三年內對所有的村組要輪流審計一遍。對審計中查出的一般經濟問題,要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業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3
一、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工作目標:鞏固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成果,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仲裁工作機制,依法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一)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以實施流轉合同制、登記備案制為重點,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范管理和服務。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積極探索在鄉鎮一級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
(二)切實抓好延包后續完善和土地承包規范管理工作。鞏固農村土地承包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成果,突出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指導開展農村土地延包后續完善工作,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發放到戶;指導做好調整和轉讓承包地農戶承包經營權證變更和補發工作。加強土地承包檔案規范管理。全面推進土地承包與流轉信息化管理項目實施,在有條件的區縣、鄉鎮推廣應用。
(三)探索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繼續推進奉賢區全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在有條件的地方擴大試點。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工作指導。做好農業部土地承包糾紛上訪與調處情況月報制度工作。
(四)深化《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宣傳培訓。圍繞農村改革**周年和《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5周年,采取多種形式,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法規政策宣傳培訓,進一步營造維護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社會氛圍,提高各級農經部門和基層干部土地承包政策法規水平和依法管理、依法辦事能力。
二、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基本權利,提高農村基層民主管理水平
工作目標:貫徹落實市農委《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關于印發<**市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暫行標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開展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努力提高本市農村財務管理水平;夯實農村財務管理工作基礎,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機制;貫徹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年,本市三分之一以上行政村實現財務管理規范化。
(一)扎實推進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深化實施本市第二批92個村財務管理規范化試點工作,加強本市第一批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村動態管理和跟蹤檢查。籌備召開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試點工作推進交流會。總結推廣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村民主理財小組作用,全面提高財務公開質量。完善推行“村帳鎮管”會計委托制度。全面實行農村會計電算化管理。
(二)認真貫徹農村集體會計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指導和培訓,認真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會計科目,規范核算內容和核算方法,在具備條件的地方先行試點。
(三)加強以集體經濟相對困難村為重點的村級組織財務運行情況動態監測。會同市統計部門,規范完善村級組織可支配收入調查口徑,聯合開展村級組織可支配收入調查工作。組織開展以集體經濟相對困難村為重點的財政扶持資金使用情況動態監測,加強扶持政策績效評估。試行村級組織財務運行情況報告分析制度。探索村級財務網絡化管理新機制。
(四)加強農村財會人員培訓。指導開展農村財會人員會計實務知識、“三農”政策法規和農經管理業務培訓,推行農村財會人員持證上崗。組織開展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培訓,提高民主理財能力。
三、努力提高農經統計工作質量,發揮基礎性參謀作用
工作目標:深化實施農戶收入抽樣調查與負擔監測工作,加強農民收入預測分析,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制度,努力提高農經統計質量,為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信息和決策參考。
(一)加強農民家庭收入預測分析。完善農民收入抽樣調查和負擔監測工作方案,健全工作體系,根據要求,做好本市和農業部安排的農民家庭收入半年度、年度預測分析工作。
(二)深化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工作。健全完善、組織實施本市農村集體經濟統計報表制度。組織開展農村集體資產統計年報工作。
(三)加強統計工作業務培訓。提高統計隊伍政策法規水平和分析、研究、預測能力,提升農經統計隊伍整體素質。
四、不斷深化農經工作調研和信息工作,努力為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工作目標: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總體要求,發揮農經工作參謀作用,提升農經工作水平,突出重點,開展調研。全年完成調研報告5篇以上,組編《**農經信息》36期以上。
(一)開展農經工作專題調研。根據市農委統一部署和要求,抽調骨干力量,重點開展或參與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市場以及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產權制度改革兩大專題調研。組織開展規范村集體經濟會計制度核算辦法、農村審計情況、完善農村集體經濟和集體資產統計年報制度以及推進本市農經信息化建設和農村財務網絡化監管等專題調研。
(二)加強農經信息工作。健全農經信息工作體系,提升《**農經信息》平臺作用。加強農經工作宣傳。協助辦好《**農村經濟(農經專欄)》和《東方城鄉報(農經專版)》。
五、切實抓好隊伍自身建設,提高機構履職能力
工作目標:加強隊伍自身建設,不斷提高農經隊伍整體素質,推進落實農經機構政府職責,努力構筑一支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要求的農經管理機構和隊伍。
(一)切實加強隊伍自身建設。加強干部隊伍培訓,努力建設學習型組織;強化工作調查研究,推進轉變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營造干部成長成才的工作氛圍;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改善隊伍整體結構,全力提高隊伍整體思想理論水平、政策法規水平和農經知識水平,增強農經干部調研分析能力、工作執行能力、組織表達能力和協調協作能力。
農業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4
關鍵詞:農村財務;問題與措施
村級財務管理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調查發現,近年來,我縣積極探索,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全縣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逐漸步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引起領導的重視。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村干部思想認識還有偏差。有的村干部素質與能力水平不高,“怕公開、擔心公開、不愿公開、不敢公開”;有的法紀觀念與宗旨意識淡漠,仍有違紀違法行為,財務公開與審計觸動其“既得利益”,因而推動工作時有難度;有的村干部“明拖暗抗”,認為“村委會是自治組織”,“財經必須自己說了算”,覺得街(鎮)監管是“越俎代庖”、“干擾村民自治”,給實際工作帶來不少阻力。
(二)是村級財務管理公開透明程度不高。不按規定結賬報賬,不按要求公開村級財務收支情況,個別村甚至出現財務“假公開”現象。
(三)是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不嚴。村干部直接經手現金收支,村級支出超預算,舉債搞建設、保運轉;套取惠農強農補貼資金,財務制度形同虛設,財務管理違紀違規案件增多,給村級財務制度的執行留下了隱患。有些村干部任人唯親,把不具備上崗條件的人選為報賬會計。
(四)是會計核算不規范,基礎工作不扎實。不嚴格按財務管理的要求設置總賬、明細賬、會計科目;一些村級收支未據實入賬;一些村的債務額巨大,呆賬、無頭賬較多;一些村的財產早已變賣或報廢,但賬面沒作任何處理;個別村干部長期侵占集體資產造成賬實不符。
(五)是村級財務監管力量薄弱。盡管農經部門是村級財務的主要監管部門,但缺乏行政性強制措施,難以有效保障村級財務管理監督工作順利進行。村民也缺乏對村級財務監督的認識與能力,往往導致自己合法利益受損。
(六)是村財會人員業務水平不高。目前村級財會人員年齡偏大、水平偏低,又缺少專業學習和相關培訓,加之更換頻繁,不少人僅能簡單記一點“流水賬”,不能滿足農村村級財務規范化管理的要求。
二、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對策
(一)是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成立村級村民民主理財小組。為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由“村兩委”牽頭,村民選舉出代表擔任本村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負責日常審核各類票據,同時積極做好監督全村財務。通過民主理財小組,使村干部和村民充分認識到規范財務管理對發揮資金使用效果、加強民主監督、保障村農利益、密切干群關系等方面所起到的作用和意義。
(二)是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使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在鎮政府統一指導下,各村對現金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費用開支管理、票據管理、財會人員及財會賬目管理、民主理財等方面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嚴格制定“收入收繳制度”、“支出管理制度”和“集體資產管理制度”。與此同時,將村級財務納入鎮財務統一管理,提升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工作水平,使村級財務管理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軌道。
(三)是積極加強法制宣傳和黨風廉政建設教育。鎮黨委、政府加大對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力度,定期開展財務管理、法律知識等培訓,提高村干部的綜合素質。同時,注重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引導廣大農村黨員干部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努力做到秉公辦事、為政清廉。
(四)是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村財務會計人員嚴格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規范使用原始憑證,健全并正確使用會計科目,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現金日記賬、等最基本的會計賬簿,規范填制記賬憑證,定期編制會計報表,每個季度結算一次,并將資料歸檔、妥善保管。在規范會計核算工作的基礎上,力求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根據資產的特點,采用不同方式充分開發利用集體資產,如發包出租、使用權拍賣、統一經營等,促使村級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五)是加大村級財務公開的透明度,形成群眾參與的監督機制。每季度結束后的第二個月15日前,各村將村級財務活動情況進行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同時,村民民主理財小組,定期對村里的每一筆財務開支進行嚴格的審查;全面推行“民主聽證會”制度和“一事一議”制度,對涉及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使用和關乎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由“村兩委”組織民主聽證會,實行民主決策。
(六)推進計算機技術的應用
財政部“關于大力發展我國會計電算化事業的意見”指導下,農業部也提出“農村會計電算化是發展的方向”,為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集體財務與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村級財務管理電算化是農村財務發展的方向,是規劃村級財務工作規范化的重要手段,鎮(鄉)政府部門應該創造條件,與各村共同出資出力,購買、安裝電腦等設施,對村會計人員進行會計電算化培訓,大力支持和推進村級電算化建設,完善會計科目,設置一套適合本村的財務管理軟件,從自身的實際出發,建立與財務管理網絡化相適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總之,農村財務會計工作將逐步走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農村社會穩定將會有所改觀,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宏偉目標就一定能夠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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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5
(一)村民與村干部的信任不對稱1.兩權分離是信任不對稱的前提條件。村級財務審計三方關系人中,審計客體即村干部,代表村民、基層政府和自身的利益,是溝通村民和基層政府的媒介,擔負著雙重信任。村民作為村級集體經濟的財產所有者,將財產的管理權委托給村干部,他們之間構成的受托經濟責任關系,是審計關系產生的前提,而這一委托關系需要由政府認可才發揮作用。因此村干部權衡后會有意或無意地讓渡村民利益,這是村干部和村民之間信任不對稱發生的必然原因。此外由于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村干部處于信息掌握的優勢地位,往往不愿意或者由于能力不足,未能確保財務信息的公開透明。即便是公開,也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象征性的走形式,表現為選擇性公開有關政策指令、文件,而且信息公開形式單一。大多數村民認為這種“面子工程”侵害集體利益,違背基層民主管理的宗旨,對信息真實性的質疑不斷累積,加劇了村級財務信息不對稱帶來的信任不對稱。2.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薄弱。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設計合理與否與執行是否有效的匹配程度,影響村級財務的可靠性、真實性、合法性。薄弱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不僅弱化了村民和村干部之間的信任對稱,而且可能會給審計帶來風險,強化審計的信任不對稱關系。有些村的原始憑證填制不合規,白條入賬現象客觀存在,將村干部記錄信息視同發生的憑證內容,缺乏完整的財務賬目,致使會計資料不完整,信息編制不規范,信息反映不及時。有些村的會計既記賬又管理現金收支,審批和報賬手續不規范,違背不相容職務相分離原則,致使財務資金內部控制執行失效。財務管理制度本身的缺陷和執行的無效,使得村民對村干部不信任,這些加大審計難度和成本,在有限時間內完成審計報告,發表審計意見,難免有疏漏,這為審計信任不對稱提供了條件。3.職業道德缺失加劇信任不對稱。村民對村干部的信任取決于村干部是否真正從村民的角度出發,為村民著想而干實事,如果村干部有違村民的期望,侵害集體的利益,就會引發信任不對稱。
(二)村民與審計部門的信任不對稱審計意識淡薄,對審計監督職能不甚了解。大多數村民的文化水平是初中及以下,高中及以上學歷的人數比較少,雖然大學生不斷增加,也有研究生出現,但相對農村整體而言,這部分力量還是缺乏,因為文化程度的高低以及對專業知識的掌握決定審計認識程度。隨著農村城鎮化的進程,很多村民失去土地,有文化的年輕人離開本土,留在家中的大多是年長者或小孩。村民對于審計的相關認識大多缺乏了解,年長者根本不清楚,更談不上對審計部門或審計人員的信任問題。對于審計的認識更是沒有概念,他們視審計人員為行政人員,視審計為上級部門檢察工作,正是這一模糊概念,將第三方審計人員看做“官官相護”的群體,對其工作始終存有疑慮,這種審計信任不對稱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審計負效應的影響。審計負效應指在某些條件下,審計活動的執行及其結果對社會產生消極或負面影響與后果(曹建安、張禾,1999)。根據信號傳遞理論,審計負效應隨媒體傳播而擴散,導致審計監督職能受到質疑。村級財務審計主體主要由鄉鎮經管站或鄉鎮政府內設的審計機構擔任,獨立性欠缺。審計失敗案例中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合謀,其經媒體加工報導后,村民基于心理學的“光環效應”,使得審計負效應的影響放大。因此只要談到審計,人們的認識是基本沒有多大差別,充分反映出信任不對稱。
(三)村干部與審計部門的信任不對稱村干部對審計認識不到位。審計作為監督的角色,一直被審計客體所排斥,審計主體和審計客體的對立關系,源于客體對審計的不信任。審計人員和村干部目標函數不一致,村干部將審計視為對其行為的監督,對委托人聘請的審計人員存在逆反心理和抵觸情緒。有些村干部因為在管理村級財務方面存在一定問題,被審計時往往采取不配合的態度,導致村級財務審計工作承擔很大風險。村級財務審計缺乏獨立性。鄉鎮經管站負責鄉村集體經濟的管理工作和財務會計的指導工作,要管理農村承包合同、村辦企業立項、統籌提留款等事項,此時它既是管理經營者又是監督者,與審計獨立性原則相違背。鄉鎮政府內單獨設置的機構審計其所轄屬部門的財務活動和經濟效益,類似于“自己審自己”,即使審查出村級財務問題,也不能確保及時公布信息和處理問題,很難保持審計獨立性。這種存在缺陷的審計模式也使村干部對村級財務審計的信任度降低。
二、弱化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的措施
(一)提高村級財務審計獨立性建議建立體外專業獨立的第三方審計體系,促進對村級財務審計監督,審計經費采取由村集體分擔、政府補助以及社會援助的形式,提高村級財務審計獨立性,樹立審計權威性,發揮審計監督功能,弱化村民對村級財務審計信任不對稱現象。
(二)降低甚至消除審計負效應的影響審計行業的整體聲譽需要審計人員的努力。無論是政府審計、民間審計、內部審計,還是村級財務審計,都屬于審計范疇,通過提高審計行業人員的準入門檻,聘用堅守職業道德,并具有專業知識的審計人員,確保專人專職,加強審計人員的持證管理制度,以及執業后的道德教育,使審計作為外部獨立監督的力量真正發揮,鞏固審計的專家權威地位。
(三)健全村級財務審計法律制度靜態的制度建設與動態的實務變動之間不可能全然吻合,始終會存在錯位,只是錯位的程度因為法規制度與實際要求的差距不同而不同。2007年修改施行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指出,農業部負責全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顯然缺乏獨立性,而影響權威性。使村級財務審計有法可依,是值得探討的問題。
(四)確保財務公開,增強干群互信度各村要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以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及時公開財務信息,透明經濟活動和經濟事項;村民民主理財小組應盡職盡責落實村民知情權,監督村級財務事項公布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掌握財務狀況。同時村民素質也需要提高,主動積極參與村務民主管理。自覺將審計引入村務管理,并從中受益。
(五)建立人際溝通渠道,優化村級財務審計環境基于村民和村干部委托關系,從既有關系中構建人際關系,村干部須保證憑證、賬簿等規范、真實;村民履行民主監督職責,以合法途徑解決問題。村民文化程度要不斷提高,擴大審計知識宣傳范圍。村級財務審計人員也應具備相應資格證書,提高職業判斷能力,確保外部監督到位。村干部要加強自身修養,提升審計接受度,改變對審計的負面情緒和消極態度,構建和諧的審計關系。
農業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范文6
一、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 一) 部分農村無法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且財務管理工作混亂。目前仍有部分農村由于財務管理工作混亂且無法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以至于存在著大量賬外資產。特別是在集體經濟中,由于資金的使用透明度較低,也使得個人惡意侵占集體資金的現象普遍存在,而誰拿錢、誰用錢的混亂局面更是層出不窮。可以說,在某種情況下,集體資金儼然已經成為了部分基層干部的私人消費基金。而與此同時各村級財務賬目在設置上的不健全,原始憑證不規范,也給審查工作帶來了巨大的難度。
( 二) 部分農村在財務公開上不及時且質量不高。目前仍有部分農村無法按照規定時間對財務進行公開,并且在整個財務的公開過程中,往往存在避重就輕、弄虛作假的問題。尤其是財務內容不夠全面、只公開結果不公開過程,都使得廣大農村群眾根本無法對農村財務狀況擁有一個真實且詳細的了解,也就致使廣大農村群眾對財務內容的真實性抱有懷疑心理,這對集體經濟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 三) 在農村財務的監督上過于乏力。目前絕大多數農村的財務監督乏力且流于形式,而這也使得財務問題層出不窮,人們矛盾日益激化。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如下: 第一,農村群眾的監督力過于匱乏。可以說分散的家庭經營理念,不僅造成了村民的集體觀念、民主管理意識較為淡薄,監督水平又極為有限,也就直接造成了現今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上流于形式的問題出現,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第二,農村內部的監督力過于匱乏。因為村級的財務管理人員是由村干部直接聘用的,所以,對村干部的經濟違法行為不僅不愿意進行監督,甚至有的直接放棄了監督職能; 第三,村級財務的管理職能被弱化。自鄉鎮機構進行改革以后,財務管理人員相對減少的同時,財務管理職能也被弱化,農村財務問題久久得不到解決,也就進一步激化了村民與村干部之間的矛盾,上訪事件屢有發生,對農村經濟的改革發展造成了嚴重影響,也抑制了農村基層政權的有效鞏固。
( 四) 農村財務管理隊伍的整體專業素質偏低??v觀近些年來,我國農村集體經濟迅猛發展,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問題卻越發凸顯出來??梢哉f,由于傳統思想觀念、社會現實問題、農村綜合條件的影響,許多真正懂得財務知識,擁有高水平財務業務處理水平的人才不愿意呆在農村,不愿意留在農村,使得農村在財務管理工作上往往缺乏真正懂財務知識的專業人才,致使許多財會工作者不僅在財務處理、手續置辦上存在問題,無法及時、正確處理賬務,甚至有部分從業人員根本不會處理的現象也是比比皆是。另外,一些有經驗的老會計由于年齡退居二線,但是又找不到合適的人選予以接替,也使得農村財務管理隊伍斷層嚴重。
二、做好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對策
( 一) 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是開展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正因如此,我們必須將健全財務管理機制放在財務管理工作的首位,同時嚴格執行財政部、農業部頒發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的相關要求,使農村財務管理工作作為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財務管理模式,做到賬賬、賬表、賬證、賬款相符。避免出現赤字預算、白條收款等問題的出現,嚴謹任何違規收支入賬,從而使財務管理工作能夠向著規范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前進。
( 二) 強化村級財務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的落實。為了能夠切實確保農村財務的公開化、透明化,就必須始終堅持民主理財理念,強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從而確保財務公開質量。各級村政府可以幫助并鼓勵村民自行成立民主理財機構,并且由村民共同商議,自行推舉出一名責任心強、威信度高、具備一定財務知識的村民,作為本村集體財務活動的民主監督人,并對本村所發生的所有集體經濟活動進行檢驗與審核,對有異議的財務活動開支可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商討,并有權駁回開支請求。尤其是在財務內容的公開上,應該做好監督工作,確保財務內容公開上的正確、有效。同時,還必須要求村領導遵循《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中對財務內容公開上的要求,一切與村民自身利益相關的財務活動都必須對村名進行及時的公開。而在公開方式上,既要采取多樣化形式,也要確保程序上的嚴謹,從而更好地接受所有村民的共同監督。在財務內容的公開上,村級財務部門應該做到月結月公布。
( 三) 建立健全的農村審計組織。做好村級財務工作的審計與監督,就必須為村級財務部門建立一個健全的農村審計機構,并且做好審計人員的管理、任免以及獎懲制度的建立。同時,還應該配備相應數量的專職審計人員,從而在財務工作的專項審計過程中,做到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及時將審計結果公諸于眾,讓村民能夠更加清楚了解財務狀況,從而為民主監督奠定堅實的基礎。而對于審計過程中查出的侵占、挪用集體資產的問題,不僅要責令其如數退回,還應該進行相應的賠償,情節嚴重者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 四) 做好培訓工作,提高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農村財務管理人員是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執行者,因此,只有提高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使其具備高水平的財務業務處理能力,才能夠確保財務管理工作的有效、高速開展。在日常工作中,各級村財務部門應該定期舉辦財務知識業務講座、財務知識法律講座,以此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素質,并且鼓勵財務人員自行進行學歷教育與繼續教育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同時,為了進一步穩定村財會人員隊伍,保證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連續性,還應該從體制入手,保證財會人員能夠嚴格執法,對財經紀律的嚴肅性進行主動維護,加強會計的監督職能,建立起農村會計的崗位責任機制,改革村財務人員的應聘方法,采取公開招聘形式,引進更多的高素質專業技能型財務管理人員,使農村的財務管理人員向著知識化、專業化、年輕化的方向而不斷發展。并且還應該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人員的考核機制、獎罰機制,從而最大程度發揮財務管理人員在工作上的積極性、主動性,提高財務管理工作的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