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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范文1
中圖分類號 F326.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2)20-0175-01
林業行政執法是國家在實行林業行政管理過程中,林業主管部門及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照法定程序適用林業行政法律規范,以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障生態平衡,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服務社會的具體行政行為。林業主管部門作為林業行政執法主體,實踐中通常又委托林政資源、野生動植物、林木種子管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等職能機構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1-2]。這樣就造成了可以行使林業行政執法權的機構過多、過散,在不同程度上出現多頭執法、推諉扯皮、運轉不暢、執法人員素質難以提高等現象。因此,有必要實行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黃山市黃山區于2005年納入了全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改革區縣之一。
1 林業綜合行政執法試點情況
2005年黃山市黃山區成立了林業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領導組,區編委批復同意組建“黃山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事業單位,隸屬區林業局領導,全額撥款,經費納入區財政預算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資金來源在非稅收入中解決,不增加財政負擔。核定大隊編制數為75名,從林業系統內部調劑解決。在行政編制嚴格控制的情況下,同意在區林業局增設法制科,增加林業局行政編制控制數1名。通過公開考試,在林業系統內選聘了68名林業綜合行政執法隊員。綜合執法的試點有效整合了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執法人員從165人減少為68人,精簡59%),提升了執法水平,強化了隊伍的素質建設,辦案效率得到提高,有力維護了生態安全。
改革試點雖然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林業行政執法隊伍建設,2007年以來先后有4名執法隊員辭職,在林業系統事業單位10年未新進人員的情況下,嚴重影響了執法人員的穩定性,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綜合執法機構法律地位不明。林業綜合執法機構法律地位不明,缺乏執法權威性,導致調整職責,整合執法資源依據不足[3-4]。
(2)人員編制未落實。雖當時有區編委的批復,但后期機構及人員編制的落實仍無結果,現執法人員編制仍屬招考錄用前單位,未能真正納入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編制,編委對機構的認定也無定論。
(3)人員經費未落實。作為執法部門,經費來源若全部通過罰沒收入解決,難以確保執法的公平、公正,容易出現以罰代刑的現象。因試點改革編制名額限制,目前還有9名屬木材檢查站自收自支編制人員在從事檢疫檢查工作。2011年黃山市黃山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財政批復預算為438萬元(其中人員經費超過3/4)。經費來源為罰沒變價收入238萬元、林業局育林基金安排200萬元。因人員經費增加及公用支出成本上升,2012年財政預算罰沒變價收入調增為282萬元。在財政一般預算不安排經費的情況下,唯有通過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實現,否則難以維持正常運轉,但行政處罰收入不可能持續增長,甚至會導致惡性循環,失去執法部門維護生態安全的最后一道關卡作用。
3 健全林業綜合行政執法保障機制的建議
人力資源是每個單位的最大資本,以人為本,做好保障,才能充分調動工作積極性,發揮人力資源的最大效益。針對黃山市黃山區林業綜合行政執法出現的保障困難問題,提出以下3點建議:一是明確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法律地位。建議國家出臺有關政策文件,明確規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法律地位,有了明確的法律地位,在實施行政執法時會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執法人員編制納入公務員或參公事業單位管理。對林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由國家出臺政策規定,人員必須納入公務員或參公事業單位管理。針對現狀,本著尊重事實的原則,由同級政府協調解決人員入編問題,并將人員經費納入財政全額預算,檢查站執法人員可考慮參公管理,解決目前執法人員身份待遇差別,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以利于穩定執法隊伍。三是執法經費納入財政全額預算。建立林業行政執法經費保障體制,區級財政應將林業行政執法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林業行政執法經費由財政足額撥付,確保人員經費和辦公、辦案、裝備、基礎設施經費,并落到實處,從根本上解決執法經費的問題。林業行政執法機構在行政執法的過程中所取得的罰沒收入,不得與執法機構或工作人員的利益掛鉤,必須全額上繳國庫,嚴格執行“罰繳分離,收支兩條線”的財經制度。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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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瑛娜.我國林業綜合行政執法研究[D].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2010.
林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范文2
一、存在的問題
經過梳理歸類,我局在文明執法教育活動中查擺出來的問題共計3個,具體如下:
(一)在執法理念方面,存在著一個問題——
個別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理念上存在一定偏差。
(二)在執法行為方面,存在著兩個問題——
1、在個別的法律文書中不嚴謹,重實體、輕程序;
2、個別林業行政執法人員在自由裁量權適用上存在一定偏差。
二、存在問題的原因
通過深入剖析,我局在林業行政執法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歸納以下三個方面。
(一)個別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理念上,存在執法就是“創收”的錯誤認識,究其原因,主觀上是由于個別行政執法人員為民服務的崇旨意識不強,客觀上是由于部分二級執法單位有編制,無工作經費,執法人員的工資待遇沒有保障造成。
(二)由于個別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不強,導致在個別法律文書存在對違法行為定性不準確,用詞不規范的情況錯誤,換有只要實體合法,程序無所謂的心態。
(三)在適用自身裁量權方面,主要表現為隨意性比較大,沒有嚴格執行處罰標準,處罰不是法定而是人定,存在問題的原因,主要是我們行政執法人員原則性不強,經不住人情干擾、行政干預。
三、下步工作打算
林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范文3
【關鍵詞】林業;行政執法;問題;綜合執法模式
在現代化社會的發展中,人們的生活質量與經濟水平不斷提升,使人們對生態環境與資源的保護提高重視度,能夠通過自身的努力加大對生態資源的保護,確保生態環境的穩定發展。對此,還需要我國政府及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結合我林木資源發展情況,采用法律法規對其的保護。但是在林業行政執法過程中,還是會受到一些因素的影響而引發一些問題,不利于對林業資源的保護,還需各部門積極參與,有明確的發展目標,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要求的規范性實施,從而發揮出林業行政執法的重要作用。
1林業行政執法問題
1.1不合理的機構設置
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與實施,需要得到各領域的支持,能夠在實施過程中積極配合,確保整體的工作質量與效率。結合目前我國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情況分析,還存在著機構設置不合理問題,相關部門參與的積極性不高,各項工作內容與工作職責劃分的不明確,不僅會出現重復管理的情況,而且還影響整體的工作效率,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與交流,無法及時發展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所存在的問題與不足,使問題越來越大,加大林木資源的損失程度,無法發揮出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價值。
1.2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現代化社會的發展中,生態環境的保護引起各領域的高度重視,而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可有效確保生態環境的平衡發展,而目前我國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所具有的法律制度還不完善,那么在各項工作開展于實施的過程中,就無法確保工作質量與效率[1]。雖然我國林業部門加大了對法制相關知識的宣傳力度,但是沒有形成統一化的宣傳體制,無法提高群眾的積極性,無法利用公眾力量加大對林業的保護,對我國林業的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威脅。
1.3執法隊伍綜合能力待提升
為促進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與發展,最主要的基礎條件就是具備專業化的執法人員與隊伍,在各工作環節中都對執法人員的專業水平與綜合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2]。而目前我國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中,還不具備專業化的執法隊伍,對執法人員的綜合能力沒有過高的要求,有的人員甚至是從基層中提撥上來的,對各項工作內容與相關制度掌握的都不全面,在執法過程中無法對相關制度的合理應用,嚴重影響到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實施效果。
2林業行政執法綜合執法模式應用策略
2.1重視基層建設,確保執法工作的開展
林業行政執法綜合執法模式的應用,還需要結合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發展情況分析,要確保森林資源分布均衡,組建專業實施小組,針對各地區的森林資源實地勘察,把勘察工作中相關信息數據的詳細記錄,由各部門相互討論與探究,注重基層建設力度,對林業相關法律知識的宣傳,能夠引起各領域對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視度,并積極參與其中,發揮自身的作用,可不斷提升林業行政執法工作效率與質量,利用法律法規加大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從而確保現代化生態環境的平衡發展,為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開展與實施提供有利條件。
2.2加大宣傳力度,擴大影響范圍
為使各部門與人員意識到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重要性,還需要加大對其的宣傳力度,采用現代化信息技術,創新多樣化的宣傳渠道,擴大其影響范圍,使大眾都積極參與到林業行政執法工作中,為我國森林資源的保護提供安全保障。而宣傳渠道的多樣化,可以利用媒體傳播,也可以通過教育部門的積極配合,積極開展森林資源保護公開課,從小就加強對學生環境保護意識的培養,可全面提升學生的環保素質[3]。同時,對激勵制度的制定與實施,可調動群眾的積極性與自主性,增強生態環保工作力量,從而為林業保護增加一份可靠保障。
2.3完善監督機制,提升執法工作質量
監督機制的制定與實施,都需要各部門的積極參與,明確自身的工作內容與工作職責,結合實際發展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監督機制,并加大對其的實施力度,在實施的過程中對其不斷地完善。結合目前我國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實施情況分析,制定監督機制是重要的核心工作,并在各項工作中正確實施,能夠對監督機制不斷完善,確保林業行政執法工作的科學性與合理性,使大眾積極自主地參與到監督工作中,發揮出林業行政執法的重要意義,有效避免林業資源的浪費,全面提升林業行政執法工作質量。
林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范文4
針對上述林業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問題,林業部門提出了加強執法和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執法監督檢查、促進嚴肅執法和文明執法的指導思想,以實現依法行政、依法治林和依法興林的目標。這一指導思想的確立,為林業行政執法指明了方向,有利于林業行政執法具體措施的完善。根據林業行政執法的需要,加快林業法律、法規的建設,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充分認識《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實施對于加強林業行政執法的意義,在原國務院《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和《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基礎上,黑龍江省頒布了兩個條例的實施細則,這些細則在內容上賦予了林業主管部門行使超常規法律手段的權力。《黑龍江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實施細則》和《黑龍江省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實施細則》制定的直接目的有三個:一是使林業有害生物檢疫和防治法律制度具體化,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二是在《森林法》已有的原則規定基礎上,在法規的權限內增加相應責任條款,增加林業法律法規的約束力;三是進一步理順各方面的關系,減少執法困難。它的制定體現了國家和省對林業主管部門的高度信任,說明林業在社會和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得到社會各方面的承認。這部條例保持了林業政策和法規的連續性、穩定性,具有配套性好、針對性強、具備可操作性等特點,其頒布對林業行政執法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監督隊伍的建設。首先,應嚴格林業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嚴把入門關。按照《森林病蟲害檢疫條例》的規定,執法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排除林業行政管理機關隨便進人的制度,同時將法律授權的行政執法機關的執法人員全部列入國家公務員系列,對行政主體委托授予行政執法權的行政執法人員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停止合同工、臨時工從事執法工作。通過證件的發放和管理,實行執法資格認定和持證執法制度。其次,應加強執法人員素質培養,提高執法水平。應促進執法人員不斷加強學習和自身素質的提高,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執法人員的培訓,增加法律知識和豐富執法技能,采取定期抽查考試、證件每兩年審查注冊等方式,不斷淘汰不合格行政執法人員。
法機構的集中歸并,形成立法、執法和執法監督三足鼎立的局面。簡化行政執法機構,將木材檢查、資源監督、林業工作站、野生動物保護等林業行政執法部門的職能合并,組建統一的林業行政執法機構,如組建林業執法局,實現林業任務以及一般林業行政事務與林業行政執法的徹底分離,以減少不必要的開支,集中力量,強化執法,統一執法,避免不同執法機關之間的沖突,克服相互推諉的工作作風,集中力量搞好林業行政執法工作。同時,立法機關還可以考慮通過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如行政執法法,明確執法機關及執法人員的執法程序、執法方式和執法責任,進而建立完善的執法監督機制。林業的性質、特點和任務都決定了林業建設離不開林業執法。在"十一五"期間,一定要強化依法治林,徹底改變林業行政執法的形象,積極執法、堅決執法、嚴格執法,樹立執法者權威,開闊執法視野,高度重視林業建設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氛圍,促進我市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本文作者:隋丹張長青王思武工作單位:伊春市營林局
林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范文5
關鍵詞:林木采伐;采伐運輸;存在問題;監督及對策
中圖分類號:F32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8500(2013)06-0123-01
一、當前林木采伐中存在的問題
1.重視不夠
尤其是基層干部法制觀念不強。受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一些地方的干部重眼前,輕長遠,忽視林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在實際工作中有領導常常是放松對森林的采伐管理.一切都為經濟發展讓路。所以造成毀林開荒、破壞森林等現象的出現。另外,限額采伐、憑證采伐的意識在一些人心目中淡化。特別是一些行政領導尤為突出。在一些重點工程建設、招商引資項目、發展鄉鎮企業、城鎮改造及基本建設方面占用林地:采伐林木方面,“往往實現先上車后補票或不補票”,伐木審批把關不嚴使資源消耗有所失控。
2.伐區調查設計不到位
采伐質量差。采伐設計決定采伐結果。所以設計應完備、合理和具有可操作性.但是有些地區的采伐設計存在諸多問題。一是應設未設現象仍然存在。在撫育伐區中,有部分枯立木、病腐木、霸王木沒有設計為采伐木,存在著采大留小,采好留壞的現象。二是個別小班區劃不合理。沒有按地形和林相進行區劃。給森林經營造成困難。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一是個別調查設計人員技術水平較低,業務能力差,工作責任心不強而致。二是調查設計部門整體工作水平還有差距。近幾年來,由于林業企業的經濟狀況較差和現代人才交流方式所致.設計單位所需的專業人才難以引進,致使設計隊伍專業人才缺乏, 因而每個分制的設計單位和每道工序都不能配備業務素質突出的人才進行設計。三是在設計中存在著追求經濟效益的錯誤思想。導致伐好留壞,伐大留小現象的發生。在采伐作業中.由于工作人員監督不到位或者沒有認真負責,往往會出現漏伐、錯伐、多伐等現象,致使森林資源受到破壞。
3.農村居民自用材采伐管理滯后
農村居民自用材采伐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管理措施難到位。是林木管理的一個薄弱環節.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林木采伐證率的提高.使部分資源消耗底數摸不清,心中無數。
二、加強對林木采伐的監督及對策
1.認真履行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的職責
要把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嚴格執行森林采伐限額制度列入林業建設任期目標管理責任制,以加強林木采伐管理和林地維護為重點。調查、監測體系,木材運輸檢查和林政稽查體系隊伍與基礎設施建設。強化公益林的嚴格維護和商品林的科學采伐管理,嚴格執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進一步推進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調整并完善現有木材檢查站布局,開展規范化、規范化、現代化的示范站建設。
2.規范和加強森林采伐源頭管理
堅持憑證采伐制度,嚴格執行伐區調查、設計、驗收等規定。要適應森林資源市場化配置的趨勢.建立健全以林地林權管理為核心、采伐利用管理為重點、綜合監測為基礎、監督執法為保障的森林資源經營管理體系。進一步強化林業站、木材檢查站、林政稽查大隊的建設和管理,充分發揮林業站在政策宣傳、資源保護、行政執法、生產組織、科技推廣和社會化服務等方面的職能作用。要根據森林資源及交通發展的變化.合理調整木材檢查站的建設布局,堅決杜絕公路“三亂”行為的發生。要圍繞“嚴管林”方針,進一步加強林地、木材運輸和木材經營加工管理。進一步加強林地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實控制林地逆轉,引導合理使用林地,提高林地利用率和生產力。
3.建立健全采伐限額執行情況的檢查和通報制度
要加強森林采伐限額執行情況檢查監督.進一步加大采伐限額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力度,各地要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法.對采伐限額執行情況和木材運輸、經營加工情況進行檢查,確保森林采伐嚴格執行限額制度。
4. 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執法隊伍職業道德素質
林業行政執法是指林業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林業行政管理過程中,針對相對行為人,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使國家林業行政管理職能得以具體實現的活動過程。林政稽查執法機關是展示黨和政府形象的窗口,而執法人員代表執法機關執法,手中擁有執法、監管等權力,如果沒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出現粗暴執法、野蠻執法或執法不公、執法不廉等現象,不僅直接損害人民群眾的利益,也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所以,職業道德教育是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素質的核心。林政稽查執法機關應當通過開展“樹行業職業道德典范、學先進”活動和制定嚴格的行政執法道德規范及獎懲制度等方式來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使執法人員牢固樹立“權力就是服務,執法就是為民”、“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的思想;培養其愛崗敬業、無私奉獻的精神,使其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秉公執法,這樣才能杜絕我們的執法人員一邊享受著國家的俸祿,一邊還利用手中的執法權力,牟取私利,干那些違道德甚至違法亂紀、損群眾利益、傷群眾感情、毀黨和政府形象的勾當。這樣,其執法行為才能真正體現出是國家、政府的行為。
5.強化燒材管理
森林采伐管理制度是有效保護森林資源的第一道防線, 如果把整個采伐管理看作是一只木桶的話,生活燒柴采伐管理猶如構成桶身的一片木瓦,如果燒材監督管理不力,必然影響到整個采伐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落實,對于整個采伐管理工作來講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將大大降低采伐管理這道防線應有的防護功能。《森林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采伐林木,必須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按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所以燒柴必須要辦證,并進行必要的作業設計,在什么地點砍,什么時間砍,砍什么樣的樹,以什么方式砍,砍多少數量,最終都要向林業主管部門報批,如果嚴格執行到位,就一定能夠管得住。
參考文獻:
林業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范文6
關鍵詞 新時期;木材檢查站;建設與管理;問題;措施
中圖分類號 D922.6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5739(2013)11-0194-02
木材檢查站的建設目的是維護正常的林業生產秩序和良好的生態環境。目前木材檢查工作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需要根據現狀進行改革以加大執法力度,履行木材運輸檢查監督職責,依法保護森林資源,維護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
1 新時期木材檢查站的責任
木材檢查站是林業基層行政執法單位,是由縣級以上地方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并根據需要設立的專門機構,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統一歸口管理本行政區內的木材檢查工作,包括:宣傳和執行相關法規政策;對木材運輸進行檢查,依法查驗木材運輸的證件是否合格,對違法運輸的木材予以制止等。木材檢查員應該充分履行自己的職責,對運輸的木材進行嚴格檢查,核實木材運輸的相關證件,并詳細記錄木材的運輸情況;對于符合規定的手續齊全的、貨證相符的木材予以放行;對于違法的木材運輸,應依法作出相關處理[1]。
2 存在的問題
2.1 執法人員素質水平不高
由于部分執法人員業務知識不強,執法水平不高,對違章運輸打擊不力,處罰不到位,隨意性較大,習慣簡單辦案方式,不按法定程序規定作出處罰,出現在證據不足、立案事實不清的情況下急于結案、定性不準確,適應法律、法規不當等現象。還有部分執法人員思想不端正,在檢查執法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和老好人思想,、、酒后執法。這些行為不僅違反了《林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的規定,而且還影響了林業執法的嚴肅性。
2.2 工作方式不適宜
許多無證木材經常避開檢查站直接從高速公路暢通無阻地運往銷區,沖破了木材運輸檢查網絡,增加了木材檢查的困難,原有的站內值班死守方法無法真正起到執法成效,違法運輸木材行為屢見不鮮,嚴重破壞了正常流通秩序。同時,檢查站對違章木材的材積計算尚無一套簡便、快捷的辦法。另外,對檔案管理不夠嚴謹,案卷制作還存在不規范的地方。
2.3 違法犯罪現象嚴重
由于市場對加工木材的需求量較大,一些不法人員大量收購非法來源的木材,促使亂砍濫伐、盜伐林木、木材非法運輸現象嚴重。少數貨運部門只顧本部門利益也助長了違法運輸木材的歪風,有的貨運公司、郵車等還參與了木材違法運輸,偷漏稅費,并且以低價進入市場,擾亂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影響了木材市場的穩定健康的發展。
3 木材檢查站管理采取的措施
3.1 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
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執法行為。木材檢查站是林業部門對外執法的文明窗口,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林業部門的執法形象。針對執法人員素質和思想的問題,檢查站應應定期組織學習,提高隊伍素質,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強化在執法過程中準確引用法律、法規條文,做到注重證據,程序合法,促使木檢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辦案能力得到了進一步提高。還要抓好執法人員的政治思想和勤政廉潔的教育,提高執法人員的思想覺悟,增強依法行政和服務的意識,樹立勤政為民、執法為公的思想。通過職業教育與思想道德教育,推行規范化管理,樹立新時期木檢人員的執法形象。健全內部管理制度,抓好廉政制度。為了保證各項制度落到實處,還要通過全體站員開會逐條討論并簽字,無論是誰觸犯了制度,都要嚴格按制度辦事,用紀律約束執法行為。
3.2 強化木材運輸巡查工作
針對原有工作方式的不適宜,新時期的木材檢查站應推行木材運輸巡查,組建流動巡查執法大隊,開展專項打擊和整治活動,木檢工作要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改變林業執法部門各自為政的做法,整合力量綜合執法,充分調動各站隊的積極性,主動出擊,堵截小路、鄉道,有效地制止不法樹販無證運輸木材行為;強化木材運輸巡查工作,以固定站點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案,以各站隊和森林公安各警務區聯動執法的辦法,采取靈活機動的方法,利用早上、中午、晚上和深夜不定時、不定點到林區進行流動巡邏檢查,特別是加大對自然保護區的巡查力度,有力地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行為,有效地制止違章運輸木材的行為,強化木材市場監督巡查檢查力度,對木材市場實行分管、監管檢查,進一步規范木材市場的管理。木材運輸巡查大隊要善于從違法運輸這一現象中發現其違法根源,以免造成以罰代刑、避重就輕、放縱犯罪的現象。充加強木材運輸流動巡查力度,打擊違法運輸木材行為,維護正常流通秩序,保證木材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執行上站把關驗證,履行管理程序,通電下站,下站核實查證登記的做法。強化木材運輸流動巡查監督可以充分發揮木材憑證運輸檢查監督對林業市場經濟中的作用。同時,還要規范木材流量登記制度,切實做好檢查站每天的木材流量登記檢查工作,及時掌握每天的木材運輸情況[2-5]。
3.3 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對于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應加強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巡查監督,加大對無證、偽裝偷運木材行為的打擊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加強對經營、加工木材單位的檢查監督和清理整頓工作,將其納入依法規范的經營渠道,使非法來源的木材難以銷贓,堅決打擊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并將違法運輸行為移交森林公安,追溯源頭,徹查到底,對不法分子應通過法律追究其相關責任。加強對木材市場的管理,強化監督檢查力度,對木材市場實行分管、監管檢查,有效打擊嚴重破森林資源的犯罪行為,進一步規范木材市場的管理[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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