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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社區治理體系范文1
關鍵詞:民生 農村社區 管理機制
黨的十報告指出“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強調要求“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將“社區管理”的概念引入農村,實行農村社區管理是加快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的積極有益探索。因此,完善和創新農村社區管理機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精神,加強社會建設,改善民生的重點課題。
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現實依據和理論基礎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三農”格局的快速變革,農村居民對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居住環境、社會保障等公共產品和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質量要求。同時,農村居民的主體意識、民利意識也日益增強,日益要求多渠道暢通的利益表達機制。大家不僅追求經濟利益,而且也越加追求精神利益、政治利益,越加要求選舉權、被選舉權的實現和參與農村社會管理。階層分化、訴求多元、社會流動和信息流通加速,權利意識覺醒,使得農村維穩形勢日趨復雜,農村治理面臨諸多挑戰。同時,由于我國在社會建設方面長期受城鄉二元化的影響,公共服務資源偏向集中于城市,導致農村基礎設施落后,公共服務缺乏,社會建設滯后。在這種背景下,農村社區作為推動農村社會改革的新型農村管理和服務形式由此順應而生。農村社區建設,是農村社會的現代化建設;是深化村民自治、完善社區管理服務功能的重要載體;是促進政府轉變職能,強化農村公共服務的重要手段;是統籌城鄉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重要措施。黨的十明確要求,“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要“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可見,要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就必須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完善和創新新型農村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
農村社區是相對于傳統行政村和城市社區而言,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圍內,以從事農業生產為主要謀生手段的農村居民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農村社區是一個比自然村更具有彈性的制度平臺,它圍繞如何形成新型社會共同體而構建,注重通過整合資源、完善服務來提升人們的生活質量、凝聚力和認同感。農村社區的理論基礎主要來源于新公共管理理論。新公共管理理論采用企業管理方法,引入市場機制,強調顧客導向以及注重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其特點包括:管理主體多元化。即在公共管理事務中不僅包括政府,還應包括非盈利性組織、非政府組織、社區組織、私人機構和個人等。其中,政府是多元化主體的核心,是組織者和協調者。政府職能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服務及顧客導向的價值理念。即政府公共行政不再是傳統模式下的管治行政,而是以人為本的服務行政;公共行政體系內市場機制及競爭功能的引介。即政府可采用合同外包、競爭性招標、憑單制等方式,鼓勵私營部門參與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提供,以降低成本及提高服務品質;采用授權或分權的管理方式,打破公共部門的本位主義,建構網絡型組織;采納企業中常用的管理方法,包括全面質量管理、成本-效益分析等,強調績效目標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注重人力資源管理。
其實,黨的十報告中也蘊含著新公共管理理論的精髓,并為發展農村社區建設提供了方向和思路。例如,在完善基層民主制度部分提出的,“在城鄉社區治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利的重要方式”,在加強社會建設部分提出的,“要圍繞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加快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管理體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導、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以及“改進政府提供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基層社會管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增強城鄉社區服務功能,強化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群眾參與社會管理的基礎作用”。可見,從黨的十報告精神、新公共管理理論的特點和農村社區的內涵可以看出,農村社區是新公共管理理論和鄉村民主建設實踐的創造性結合,是推進社會管理體制創新的重要環節,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有效途徑。
我國農村社區建設實踐的模式
由于我國目前仍處于農村社區管理的探索階段,在政治經濟文化和區域發展上各地的農村社區管理實踐差距較大。從管轄的區域范圍上劃分,目前我國的農村社區建設實踐可初步分為“一村一社區”、“一村多社區”、“多村一社區”模式。其中,“一村一社區”是指將村委會與農村社區合二為一,即一個村委會就是農村社區;“一村多社區”是指在一個村委會內設置多個社區;“多村一社區”指在面積較小、人口較少、地域臨近的村中,選出一個中心村,建立社區服務中心,涵蓋附近幾個村,非中心村的村民到中心村接受服務。從國家、市場、社會在農村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形成中所扮演的角色來劃分,可以將農村社區建設實踐分為“政府主導型”、“企業主導型”、“民間組織型”、“政府、社區互助型”、“政府、社區、社會互助型”五種模式。其中,“政府主導型”是指政府通過服務下鄉使其在農村社區管理事務中居于主導地位。山東諸城和膠南即是采用“政府主導型”農村社區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企業主導型”是指以實力雄厚的企業作為農村社區管理產品和服務的提供者。山東膠南北高家莊即是以珠光科技集團為依托,發展“企業主導型”農村社區管理模式的典型代表;“民間組織型”是指以民間力量自主管理為主的農村社區管理模式。湖北秭歸楊林橋村即是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政府、社區互助型”是指政府、社區組織、社區居民共同推動農村社區管理和服務的一種模式。江蘇太倉市即是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政府、社區、社會互助型”是指在政府、社區組織、社區居民互助合作的基礎上,同時充分發揮出社會的協作力量,形成無縫隙管理和服務的農村社區模式。重慶市永川區即是推行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
農村社區有效管理實現機制探索
(一)健全農村社區管理組織體系
我國農村地域相對廣大,對于農村社區的管理組織體系構建,應根據當地的政府、市場和社會三者在農村社區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及三者在農村社區管理的作用機制不同,選擇不同路徑的農村社區管理方式,更好的完善農村社區管理組織體系。具體而言,如果農村當地地域較小、人口比較密集、農村經濟比較落后、區域內自我管理能力比較差的地方,應采用“政府主導”路徑。在采用“政府主導”路徑的模式下,必須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將農村社區建設納入新農村建設的規劃中,統一協調政府各部門(包括:農業、教育、公安、文化、衛生等),集中各自資源主動將服務延伸到農村,大幅度提高農村社區的服務水平。另外,可以借助共青團、婦聯、媒體等社會公共組織,宣傳農村社區建設的重大成果,引導農村社區管理走向黨政組織牽頭、村民廣泛參與的合作機制。如果農村當地經濟比較發達,存在一些國家、省、市級的龍頭企業,并且企業自身已經具有相當的自我管理水平,可以采取企業、政府、村委共建農村社區的路徑。在采用“共建”路徑的模式下,政府應對企業給予“政策扶持”和“正確引導”,通過各種稅收減免和項目支持鼓勵企業大力對各種公共服務進行投入,大幅提升企業所在地公共服務能力,通過各種“以企帶村 、村企合一”的管理思想,引導企業與社區融為一體,社區居民即企業員工、社區文化即企業文化,讓企業清楚的認識社區的明天就是企業的明天,社區居民的未來就是企業的未來,以此調動企業更多的關注和投入公共服務。
(二)建設農村社區服務體系
要大力推進農村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應該根據農村居民最核心、最現實的需求出發,以實際資源為基礎,將農村社區建設分為輕重緩急事項,把直接改善農村社區居民的生活環境作為目前工作的重心。具體而言,也就是通過各種途徑,將服務項目推向農村。以建設“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為重點,完善各種便民的服務站、衛生站、文體中心、超市等配套設施,同時設置各種環境治理與生態保護的基礎設施,使得農村社區居民居住環境大幅改善,徹底解決長期困擾農村社區居民看病、購物、文體休閑困難的現狀。
(三)建立農村社區多元化投入機制
對于農村社區的建設,必須結合中國農村實際情況,建立以公共財政為基礎,多元化投入的農村社區建設機制。一方面,明確公共財政作為農村社區建設的主力軍,通過專項支出和轉移支付的方式,明確國家、省、市、縣各級財政對于農村社區公共服務建設的保障范圍,為農村社區建設提供基本的資金保障。另一方面,通過各種政策手段,積極調動農村社區居民參與農村社區建設的積極性,營造全民參與農村社區建設的良好氛圍,在此基礎上,挖掘和綜合利用社會各界資源,開展村企結對、村校結對,采用合同外包、憑單制等方式,將市場競爭引入農村社區管理與服務中,以此獲得更多的資金資源和人力資源來建設和發展農村社區的公共服務。
(四)完善農村社區治理監督機制
任何一種良好的管理體系,必須依附于完善的治理監督機制,治理監督機制的實質就在于體系中各主體的權、責、利的分配和平衡,在此基礎上形成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各司其職、各盡所能,最終實現機制的正常、高效運行。結合當前農村社區治理監督問題,首先就是盡快完善農村社區內各種規章制度,如社區居民大會制度、各類工作專項制度、社區居民公約等,將農村社區建設提升到制度建設層面,約束和規范農村社區各部門及社區居民的行為,保證農村社區建設有序進行。其次,實現信息公開,設立專門的農村社區信息公開欄或網站,將農村社區建設的各類信息(包括:項目、資金、管理人員等)迅速公開,這樣一方面可以有效減少暗箱操作、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大幅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出現的內部耗損。要建立起農村社區各管理主體廣泛參與為基礎的規范化的績效評估機制。
(五)推動農村社區管理人才引進和培養
農村社區管理,必須有一批業務能力和專業素質高的農村社區管理隊伍,農村社區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會直接影響到農村社區管理的效果,也會影響到居民對社區構建的信任感和滿意度。所以,必須將農村社區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列為推動農村社區管理的重點工作來實施。首先,必須出臺各種優惠政策,吸引大中專畢業生到社區崗位來工作,并保障其工作的自主性,使其充分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其次,完善農村社區管理人員績效評價體系,選拔出一些優秀的農村社區管理人員,通過升遷和獎勵渠道激勵他們更好地為農村社區服務。最后,各級黨校可針對農村社區的管理工作中的技能需求,結合農村社區發展的需要,定期對農村社區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傳授一些管理中實用性的技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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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社區治理體系范文2
城鄉一體化管理成為必然趨勢
城鎮化是現代社會發展的一個基本走向,也是一種必然趨勢。然而,對城鎮化的理解,則需要超越傳統城鎮化的范疇。傳統城鎮化模式主要是人口向城鎮的聚集,伴隨著城鎮的發展,農村走向衰落和終結。新型城鎮化戰略的關鍵目標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而不是僅僅依靠大城市或小城鎮的發展。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目標,需要解決的關鍵問題就是城鄉差別、工農差別和城鄉分治的格局。而導致這些問題產生的主要根源在制度安排,所以新型城鎮化的主要途徑是要通過制度創新,逐步消除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目前鄉村社會治理的基本制度為村民自治,這一制度是在1982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頒布實施后逐步在全國農村推進,并得以不斷完善。某種意義上說,村民自治制度是繼制解體后鄉村治理模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創新。村民自治制度發展至今,無論在廣度還是深度上都已經取得了巨大進步,因而也成為當前政府農村工作的一項基本政策,也是農村的一項基本社會管理體制。
村民自治在擴大農村基層民主、組織鄉村社會建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不容忽視的是,現有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在城鄉分治的二元體制框架下設計的。從該制度的法理內容來看,村民自治主要是為了達到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而從制度實施的現實來看,村民自治實際上在執行著管理鄉村基層社會經濟的職能。一方面村委會在村級集體經濟和集體產權管理中發揮著領導功能,另一方面又承擔著村級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然而,由于村并沒有獨立的財政來源,所以無法實現真正的村自治。要讓城鎮化的推進與農村發展協調統一起來,就需要在城鄉一體化的框架下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也就是將村民自治納入到城鄉一體化的公共管理和社會管理體系之中。
首先,目前村民自治組織所承擔的基層公共管理的功能需要納入統一的公共管理體制之中。在地市一級的行政轄區內,按照城鄉一體化和基本民生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原則,統一配置交通、文化教育、醫療衛生、水利、環境等公共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并實施統一管理。打破城市與農村分離的財政體系,將農村公共領域里各項投入,編入到城鄉一體的公共財政預算體系之中。對于偏遠貧困地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及公共管理的支出,可由地方政府申報中央財政資金的扶持。
其次,改革農村土地制度和集體產權制度,讓村民自治組織逐步退出管理村集體土地和村級經濟。為了深化村民經濟活動的獨立自主性,避免因集體產權模糊而引發和激化農村社會矛盾,鄉村在經濟管理方面必須推進集體產權的確權改革,也就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或其它集體產權加以細化,將具體權責范圍明晰到農民個體之上。并通過制度創新建立起集體產權交易機制,使農民個體的產權收益更加明確。
此外,按照城鄉一體化方式,建設和完善鄉村基層社會生活領域里的村民自治。農村的村民自治組織建設可以參照城市居委會建設模式,由村民直接選舉,組織的運行經費納入到統一的財政支出之中,以確保村民自治得以普遍地、統一地、正常地運行。與此同時,村民委員會主要致力于服務村民生活。
將村民自治作為城鄉一體化社會管理體制的組成部分去加以發展和完善,是新型城鎮化的必然要求,也可以說是新形勢下農村發展的必然趨勢。作為一項制度改革與創新,城鄉一體化社會管理體制將為城鄉均衡、和諧發展提供制度保障。當前農村與城市之間最突出的差別問題就是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其它社會生活條件的落后,而要徹底改變這種局面,僅僅靠農民自我建設和中央支農資金支持,其效率很有限。
作為生活方式的村民自治
新型城鎮化也是社會生活方式現代化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社會生活領域的重要變遷集中體現在社會生活的民主化。所謂社會生活的民主化,實際上也就是村民自治制度的核心內容—“四個民主”,即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自治是社會生活的基本屬性和特征之一,自治并不等同于民主。傳統的鄉村社會也有自治,傳統鄉村自治通常是在鄉村精英如族長和宗教權威的主導下運行的,此種自治雖保證了村莊的相對獨立性,但其實并未實現村民的自主性,而且也因過于強調村莊內部自治導致村莊封閉性增強。新型城鎮化背景下的村民自治,自然需要從傳統自治向現代自治轉型,與現代鄉村社會生活方式保持一致。鄉村是人類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場域,伴隨著社會變遷發展與城市化,一部分鄉村人口遷移至城鎮居住和生活。從遷移理論來看,人們從鄉村向城鎮的遷移行為,主要受兩種力量的作用:一是鄉村的推力作用,二是城鎮的拉力作用。推力作用機制就是鄉村中影響人們社會生活的不利條件或因素,拉力作用機制主要是城市優越于鄉村的社會條件及因素。不過,從人類社會城鎮化的整個過程來看,城鎮化并不只是鄉村人口向城鎮的遷移和聚集。城鎮化同樣還包括鄉村的城鎮化,而鄉村城鎮化實際上就是鄉村社會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與現代化。
鄉村社會生活方式的城鎮化,既需要有鄉村生活物質環境和條件的改善,同時也需要營造現代的人文環境,即農村居民社會生活的民主化。民主化是社會生活領域的本質特征和要求,因為在生活中,具有自主性的個體完全能夠支配而且應該由個人來支配其自身的生活性事務,所以自主選擇、自我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在鄉村基層社會生活中,不僅是可能的,而且非常重要。
作為鄉村民主化的社會生活方式,村民自治就是要不斷推進和完善基層社會生活領域的民主。首先,通過民主選舉選擇出多數村民所信任的村委會成員,由村民直接選舉出來的基層組織,主要職能就是組織協調鄉村基層社會生活及社會秩序,即為不斷改善鄉村社會生活環境而服務。推進鄉村基層民主選舉,其重要意義還在于在基層社會形成民主生活的社會風尚,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奠定社會基礎。讓廣大村民參與到與其生活相關的基層選舉之中,可以培養人們的民主精神、民主意識和民主作風,從而在鄉村社會生活領域形成民主化的風尚和環境。其次,村民自治中的民主決策也將主要在社會生活領域得以體現,即鄉村居民可以自主地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對自己生活中的事務能夠自主決策、能參與村莊內部生活中的共同事務的決策。村民自治組織的形成應該是為實現這些目標提供制度和組織保障,而不是讓村委會來實現自治。因而民主決策不能局限在村民自治組織之中,而需要拓展為一項基本原則和制度,這一原則和制度就是要促進村民個人獨立自主地支配自己的合法權益和獨立自主做出自己的合法行為選擇。當村莊成為人們自主生活的社會空間時,一方面廣大村民的個體能動性、創造性和積極性會被調動起來、激發起來,為鄉村發展提供動力來源。另一方面,村民在社會生活中民主決策范圍的不斷拓展,也將促進鄉村社會的進一步開放。只有當村民獨立自主支配其生產要素或資源配置時,農村的要素市場才能發育、發展起來;只有農村市場發展起來了,農村才會進一步開放;農村只有走向開放,才會有新鮮的“血液”進入農村,農村才會獲得新的發展機遇。
未來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管理將主要是鄉村基層社會管理的民主化。由于村莊主要是社會生活的空間而不是政治單位或行政單位,因而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應該走向社會管理領域,即鄉村民主管理的范圍主要在社會性事務或生活性事務之內。目前村民自治的一個突出問題就在于政社不分、公共管理與社會管理不分。制度設計賦予村民自治過多且模糊的功能,致使鄉村基層政權建設與社會建設、公共管理與社會管理混同在一起,由此影響到村民自治的社會效益。如果讓村民自治回歸到民主管理鄉村基層社會的生活性事務,其職能也就走向專門化、單一化,村民自治組織的權責會更加對稱、更加明晰,有利于其在基層社會生活民主化建設過程中發揮更加有效、更為積極的功能。
作為一種生活方式的村民自治,民主監督的內容主要表現為村民在平常生活中的自我教育、自我監督,而且民主監督主要是在村莊及村民內部對共同生活的事務和社會行為的相互監督。由于當前的村民自治組織承擔著管理集體土地和集體產權收益的職能,以及組織和管理村級經濟的功能,所以村民自治的民主監督主要是針對村委會的,即村民對自治組織的監督。村民之所以要對村委會實行監督,村委會之所以要公開村務接受監督,在一定意義上表明村級自治組織擁有了較大權力,成為一種類似權力機關的組織,而與法律所界定的群眾性自治組織不相一致。所以,當村民自治組織逐步去權力化,村民就不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去監督村委會,村委會也就可以真正代表村民履行社會監督職責,在構建基層良好社會風尚、解決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秩序中發揮更為積極的功能。
作為一種現代生活方式,村民自治需要通過相互監督和行為自律來達到生活的理性化,并由此協調個人與社會的關系。村民自治一方面使個體的自主性和能動性大大提高,與此同時也就需要提高個體的社會性,以使社會關系得以協調。個體社會性的提高必須通過法律及規范來規制個體的行為選擇,并通過社會監督機制促使個人遵循法律和規范。由于村民自治組織是廣大村民直接民主選舉產生的群眾性組織,能很好地反映和代表村民意見,因而充分發揮其對基層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督和教育功能,將有助于構建和諧的基層社會。
走向社區建設
在新型城鎮化及城鄉一體化發展過程中,鄉村將依然是居民居住和生活的重要社會空間,鄉村的變遷與發展將主要體現為村莊的社會生活環境越來越接近于、越來越類似于城鎮社區生活環境。要達到這一目標,鄉村在社會管理上就需要朝著社區建設與管理的方向發展,也就是說,作為鄉村治理的基本制度—村民自治要走向社區建設,與社區管理統一起來。
在社會學意義上,傳統的村落盡管也屬于一種社區,嚴格地說是一種社會生活共同體(community),這一共同體主要是基于血緣和地緣而形成的,即具有一定親屬關系的和長期居住生活在共同場域的居民而構成的社會共同體。傳統鄉村社區的存在和維續主要依靠熟悉的社會關系紐帶、禮俗規范以及認同邊界,因而容易在村莊內部形成自治格局,但同時也容易使社區封閉起來。現代意義的鄉村社區建設則是在開放的社會推進社會生活共同體的建設,即在不同社會關系的個體及群體之間建構社會共識、規范和秩序。
從發展的角度看,更好地治理鄉村社會生活空間,關鍵是要解決制約鄉村發展的三個問題:一是村莊的封閉性,二是鄉村人口的單向外流,三是鄉村發展的可持續性。就目前的村民自治狀況而言,難以解決這三個基本問題,甚至有些自治策略和措施,雖對擴大鄉村基層民主有促進作用,但對鄉村發展問題還可能具有強化和固化作用。因此,村民自治制度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地根據鄉村發展的實際深化改革和創新。
首先,村莊的封閉性使得鄉村發展只能按照自然循環的方式發展,即通過村莊內部人口一代一代地自然更替,維持著鄉村的存續。由于封閉的鄉村難以讓新生力量進入,因而鄉村發展最多不過是村莊內部面貌的更新,而難以與社會轉型保持協調。未來的村民自治需要改變鄉村治理策略和治理模式。具體而言,就是村民自治必須超越傳統村莊自治理念,走向現代社區建設。通過鄉村社區建設,一方面可以發揮基層社會力量更好建設和管理鄉村社會;另一方面在新的生活共同體構建過程中促進鄉村與外部世界的聯系,讓更為廣泛的社會力量參與到鄉村建設和發展之中,從而可以把鄉村建設成與城市社區相類似的社會生活空間。
其次,鄉村人口的單向外流,導致鄉村建設與發展的基礎越來越不穩定、發展的后勁越來越匱乏,由此也可能導致鄉村社會逐步走向衰落,乃至有大量的村莊因此而走向終結。盡管在城鎮化的大背景下,鄉村人口的外流是一種趨勢,流動也是農民的自主選擇,但這并不意味著有些村莊的衰落和終結是理所當然的結局。鄉村人口向外凈流出的格局是在二元體制和二元社會經濟下發生的,由于城鎮生產和生活方式已走向現代化,而鄉村的生產與生活方式依然維持在傳統落后的狀態,農民自然會不斷地走出鄉村、流向城市。如果城鄉差別過大、城鄉二元體制存在,這種鄉村人口凈外流的問題就難以得到真正解決。因此,要緩解和改善目前鄉村單向外流局面,必須要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是鄉村社區得以更好的建設與發展,鄉村社區生活方式同樣達到現代化水平;二是鄉村社會是充分開放的,即鄉村市場必須充分發展。要讓村落社區不僅發展成為“本村人”共同生活的社會空間,更是市場共同體的組成部分。
再次,無論是新農村建設還是城鎮化,其共同目標都是促進發展,其中自然也包括鄉村的發展。如果只有城市擴張和發展,而鄉村不斷走向衰落和終結,那么這一發展過程很難說是協調的和良性的發展。加強農村社區建設將是解決鄉村發展的持續性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也是村民自治的大趨勢。農村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必須有相應的社會管理體制作保障,在現代化和城鎮化的大背景下,必須改革現行的農村社會管理體制,即把村民自治的鄉村社會管理轉向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推進新型農村社區建設,主要就是按照城鄉一體化的原則來建設和管理鄉村社會,即參照現代城市的社會管理體系和模式來管理和發展鄉村社會。目前城市社會的基層管理體制已基本從居委會管理體制轉向社區管理,社區建設與管理體制實現了基層社會管理的專門化和社會化,大大提高了社區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的效率,對促進社區生活環境的改善起到積極作用。同樣,在農村推進村民自治向農村社區建設與管理的轉變,也將會提高農村社會管理的效率,對不斷改善農村社會生活環境發揮重要推動作用。伴隨著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推進,鄉村作為一種新的社會生活共同體也就會得以持續地發展。
新型農村社區建設是城鎮化背景下鄉村自治的理想選擇,通過農村社區建設,可以更好地改變人們固有的城鄉差別觀念,形成城鄉融合與一體化的新理念,樹立建設新農村的信心,重新構建鄉村社會認同體系。此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的重點在于建立起新型的基層社會管理體系,通過新的社區管理模式,使鄉村得以更好地建設與發展。由此打破傳統村落邊界的封閉以及舊體制的束縛,把鄉村建設成為一個更加開放、更有活力的新型社會生活共同體。
城鄉社區治理體系范文3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以“推動城鄉協調發展、塑造城市文明形象、建設清潔美麗家園”為目標,以整臟治亂、完善措施、確保長效為工作重點,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群眾動手、社會參與,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資源、綜合治理、長效管理,全面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明顯改善城鄉環境衛生面貌,有效提升居民文明衛生意識,不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主要行動目標
(一)總體目標。以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創建活動為中心,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美麗鄉村建設、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以完善城鄉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和長效管理機制為主要內容,以城鄉環境衛生薄弱地段、農村生活垃圾污水處理、農村改廁為重點,連續深入開展整潔行動,統籌治理城鄉環境衛生問題,實現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水平全面提升,大氣污染、地表水環境污染和噪聲污染綜合治理取得明顯成效,城鄉生產生活環境更加整潔有序、健康宜居。
(二)具體目標。到2020年底全面實現以下目標:
——全處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提高到95%;
——省級衛生鄉鎮、村(社區)創建成果得到鞏固提高,爭創國家級衛生鄉鎮;省級衛生村(社區)達到100%。
——農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提高到100%。
——城鄉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較大幅度提高,達到“十三五”規劃相關目標要求。
——鄉道、村道整潔通暢,路面保持整潔、無雜物,邊溝排水通暢,無淤積、堵塞。
三、工作重點
(一)實施“城鄉清潔工程”。統一編制城鄉環境衛生管理、城鄉生活垃圾統籌治理規劃并認真組織實施。逐步完善“戶分類、組保潔、村收集、處轉運、市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處理體系。加快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不斷完善功能。加強宣傳引導,大力推進凈菜進城,引導居民使用菜籃子布袋子、超市和農貿市場等商業網點“限塑”、服務性行業限制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等方式,促進城鄉生活垃圾源頭減量。
(二)加強生活污水治理。開展城鄉生活污水統籌治理,推進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城郊位于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內的村莊,逐步建設和完善污水收集系統,將污水納入到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位于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以外的村莊,以居民小區為中心,建設污水處理站;散居及沒有條件建設污水處理站的村莊,可建設戶用污水處理設施。重點解決好農村畜牧養殖場(點)的污水處理問題,養殖業污水應單獨收集,處理達標后排放。
(三)推進農業清潔生產。大力推進農業清潔生產技術和無公害農業生產技術,發展無公害產業,推進農藥減量、控害增效和商品有機肥應用,控制農村面源污染。加強農業資源循環再利用,培育生態循環農業,推進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產品生產,提高農產品質量。認真貫徹執行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露天焚燒秸桿的通告》,禁止秸桿焚燒,積極推廣秸桿肥料化、飼料化、能源化處理綜合利用。逐步完善農村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所,逐步建立起收集和處理體系。合理處置農藥包裝物、農膜等廢棄物,加快廢棄物回收設施建設。
(四)實施水網凈化工程。加強村莊河道溝塘整治疏浚,全面清理河道溝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雜物和漂浮物,重點整治污水塘、臭水溝,拆除障礙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凈能力。加強溝渠水塘的精細化管理,實現溝渠水塘的管護經常化、制度化。
(五)開展公路沿線環境治理。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平整、硬化道路,強化路面保潔,疏通邊溝,清理柴草堆、糞堆,整治占用鄉村公路晾曬、堆放等現象。強化公路、河道溝塘沿線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全面清理公路沿線非法廣告、標志、標語,實施綠化美化。
(六)強化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大力開展城區除“四害”工作,統一組織開展季節性病媒生活防控,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除“四害”活動,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場所。
(七)廣泛開展群眾性衛生大掃除活動。堅持開展愛國衛生月活動,推動解決社會關注、群眾關心的突出衛生問題。積極推進各村、社區制定村規民約,將清潔衛生納入村規民約的內容。定期組織開展大清掃、義務勞動、衛生評比等活動,勸阻和治理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不文明行為,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衛生創建活動的良好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各村、社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要將整潔行動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對活動開展情況和目標任務的檢查考核。
(二)宣傳動員。要結合愛國衛生月活動,通過多種方式,廣泛深入宣傳報道,營造社會氛圍,調動群眾參與的積極性,組織婦女、共青團員和青年投入到整潔行動中來,充分發揮志愿者作用,著力推動解決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點衛生問題。
城鄉社區治理體系范文4
(一)實施民政工作城鄉一體化戰略。籌備召開第十七次全省民政會議。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進一步增強民政系統科學發展能力。2012年,國務院將召開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我們將提請省政府召開第十七次全省民政會議。明確今后一個時期我省民政事業發展的目標方向、改革任務、政策舉措。各級各單位務必要高度重視,精心籌備。要全面回顧分析第十六次全省民政會議以來的工作實踐,總結提煉浙江和本地特色的民政事業發展經驗,提振信心,強化改革創新意識。要力爭在保障改善民生上有新提高,加快完善適度普惠新型社會福利體系,不斷提高改善民生能力水平:積極推進社會救助體系法制化建設,妥善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深化救災減災體系建設,增強防災減災應急能力;規范深化慈善事業發展,充分發揮補充社會保障體系功能作用。要力爭在改革創新社會管理上有新突破,深化城鄉社區建設,夯實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健全基層民主治理機制,引導城鄉居民有序參與社會管理和服務:穩妥推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更好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的積極作用:全力培育壯大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加快專業化、職業化社會服務建設步伐;建立健全民政行政執法機制,提高依法行政和社會管理服務水平。要力爭在強化民政事業發展基礎上有新舉措,緊密結合“十二五”規劃實施,強化機遇意識,以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將民政事業發展融入本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建設大局和總體規劃,持續推動民政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創新:以完善基礎設施網絡為重點,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全面落實“十二五”規劃重點項目,同步健全機構和設施服務功能;以加強隊伍及素質建設為根本,多途徑充實民政工作機構和力量,健全教育培訓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基層單位及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民政系統干部職工整體素質。
(二)構建新型社會福利體系。重點是提升社會養老服務水平、完善孤兒等困境兒童保障體系。全面貫徹落實全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精神,配套完善社會養老服務政策體系。進一步加大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力度,強化公辦養老機構的公益性特征,逐步向護理型轉變,首先滿足好高齡、困難和失能老人的機構養老需求。有序引導社會養老服務需求,為扶持促進民辦養老機構建設拓展空間。要更加關注居家養老服務的制度創新和服務完善,大力推進城鄉社區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根據《居家養老服務與管理規范》,積極引進社會組織參與服務提供。要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開展養老服務需求評估。廣泛開展“銀齡互助”活動,穩步推進失能老人家庭照護“喘息服務”,探索失能老人照護、養老服務持證上崗和養老護理員職業資質評定制度。要按照機構、職責、編制、人員、場地、經費“六到位”的要求,全面加強市、縣養老服務指導中心建設。加大鄉鎮敬老院轉型升級力度,強化養老服務中心功能,鞏固五保、“三無”對象集中供養成果。加快完善孤兒等困境兒童保障體系建設,確保福利機構養育孤兒年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不低于當地上年度城鎮居民家庭人均消費性支出的70%,社會散居孤兒年基本生活養育標準不低于福利機構孤兒標準的60%。11個市全部建成規模適度,具備養護、醫療、康復、特教、培訓功能的綜合兒童福利機構,爭取2―3個市兒童福利院創辦特殊教育學校。探索建立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進一步創新完善慈善事業發展機制,完善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和慈善信息統計、公開制度,協調推動社會志愿服務發展,積極推進慈善立法。要確保福利彩票發行安全、健康,發行規模超百億,規范公益金使用管理,推進福彩文化建設。力推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政府規章出臺。
(三)夯實城鄉基層社會管理工作基礎。重點是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大力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關注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加強民政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圍繞籌備召開全省深化城鄉社區建設工作會議和實施《浙江省城鄉社區服務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健全社區建設組織協調機制,合理調整社區規模,規范社區居民委員會選舉,加強社區服務制度建設,建立社區服務業發展規劃評估和統計標準,培育發展社區公益性、服務性、互及治理型社會組織,廣泛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活動。進一步加大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力度,新建10個縣(市、區)社區服務熱線平臺、120個鄉鎮(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和1000個村級社區服務中心,努力實現外來務工人員社區服務全覆蓋。圍繞貫徹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議和中央文件精神,籌備召開全省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會議,組織實施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要積極推廣嘉興經驗,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組織建設和相關配套制度建設,抓住當前有利時機,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推動建立社會工作領導協調體制。研究制定人才培養、職業評價、機構扶持、崗位設置等專項政策,建立福利彩票公益金資助社會工作人才培訓及民辦社會工作機構、慈善公益社會組織扶持機制,加大宣傳力度,多層次組織培訓,加快實現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由點及面、從城市向農村的全方位拓展。密切關注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動向,深入研究,適時組織開展試點,切實加強登記管理機構建設。進一步鞏固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成果,推動擴大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繼續推進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和直接登記試點工作,探索建立財政對社會組織資助、獎勵機制,擴大社會組織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和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的覆蓋面,加大民辦社工機構發展支持力度,支持社會組織更好發揮服務社會作用,積極參與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依法查處社會組織違法行為和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積極推廣衢州經驗,加強民政行政綜合、聯合執法制度建設,抓住有利時機。爭取各級黨委、政府重視,推動建立民政綜合執法機構、隊伍,整體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依法規范社會救助和災害救助。重點是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進一步提高防災減災綜合能力。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經過2003年至今八年多的不懈努力,管
理體制協調順暢,專項政策基本完備,工作效能穩步提高,下一步,要在全面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社會救助立法進程,整體提升制度效力。2012年的重點是全力推進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這是確保公平救助、提高效能的基礎性工作,也是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的關鍵和難點所在。務必要克服畏難情緒,按照落實“一個機制、一個辦法、一個機構、一個平臺”的要求,各市至少要有70%的縣、市(區)啟動核對工作,一半以上的縣、市(區)落實“四個一”要求。進一步規范臨時救助工作,加快省、市、縣、鄉鎮四級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步伐,開展重特大病種救助試點。所有縣(市、區)醫療救助人均籌資不低于10元,當年度資金結余率不超過10%。做好低保工作與扶貧政策的銜接,適時提高保障標準,城鄉低保標準年增幅分別達到10%和13%。確保低保對象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金額不少于60元,平均救助金額不低于當地標準的50%。認真做好元旦、春節期間走訪慰問和價格補貼發放工作。全面履行省減災委員會辦公室職能,深入實施防災減災行動方案,建立健全部門間協調聯動、信息共享、災情評估、款物調撥機制。進一步優化避災安置場所和救災物資倉儲建設布局,落實建設標準,規范管理,深化部門合作機制,提升應急避災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救災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適時演練,規范預案應急工作流程。切實加強救災資金末端監管和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完成1萬名村級災害信息員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任務。繼續推進減災示范社區創建工作,建立減災宣傳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技能。嚴密關注災情預警,提高災害應對能力和水平,全力做好應急救災和災害救助工作。
城鄉社區治理體系范文5
為了有效脫離傳統的城鄉社會二元格局,統籌城鄉社會發展成為了順應時展的必然趨勢,積極推進城鄉社區一體化建設,從而構建更加系統化且完整度較高的新型服務類社區建設模式,能在推進整體經濟結構和社會穩定進程的基礎上,保證管理效果和公共服務均等化體系的優化。
1新農村社區與公共服務的關系
11公共服務概述
第一,公共服務的內涵。公共服務項目主要是由政府機關產生的,為了更好地滿足社會大眾的需求和公共消費,能在提高平等享受產品的基礎上,建構更加系統化的處理機制和服務項目。[1]因此,要深度解讀公共服務,首先要從其實際價值出發,公共服務是滿足社會公共需求的社會性產品,也是政府在執政期間應用的公共資源,在實際管理體系和控制模型建立過程中,能有效實現公共價值,并且能建立更加有效的社會公共需求回應,確保實現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也是為社會產品和服務項目升級奠定堅實基礎。并且,公共服務項目是公民平等擁有的社會產品,其最終的發展目標就是實現平等化,一定程度上解決相關問題和控制要求,力求平等地改善公民的生活狀態,從而一定程度上提高人們的生活質量,并且真正實現核心理念的建構和發展。[2]另外,在實際經濟體制建立和應用過程中,要將公共服務作為社會性合作的基礎,真正凸顯政府的服務價值和核心理念,確保處理維度和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也為公民權利和公共利益的優化提供動力。特別是城鄉二元結構的社會環境下,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第二,公共服務的特征。公共服務項目最大的特征就是權力性和普遍性,加之其自身具有公平性特征,需要相關部門結合實際需求進行統籌分析,積極落實更加有效的處理機制和控制措施,確保管理維度和管理模型的有效性,要求為公共服務項目的升級奠定堅實基礎。[3]公共服務權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是公民享有的法定權利。正是基于此,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需求進行統籌處理和綜合控制,并且重構農村公共產品和服務供給體制,結合實際運行模型提高關聯度,形成包括中央政府在內的各級政府、市場等多元化合作模式,提升整體運行效果和控制實效性,也為農民平等地享受經濟發展成果提供平臺和基本保障,從根本上促進城鄉結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以及穩定進步。
12公共服務視域下新農村社區建設背景
正是基于當前社會轉型的實際要求,各級政府應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型,對于公共服務理念的認知也在發生改變,要結合處理機制和控制措施進行細化分析,城鄉社區則應由行政化色彩向全面服務型轉變,結合自身發展要求,完善社區服務體系,進一步落實有效的社區管控機制和管理措施。
2公共服務視域下新農村社會模式創新對策
21公共服務視域下新農村社會模式創新對策“村與社區一對一”模式
在推進公共服務理念的過程中,踐行“村與社區一對一”模式,主要是將行政村作為基礎單元進行社區重建,并且對相關范圍進行集中劃定,在管理體系中,要求一個行政村針對一個農村社區,并且將村委會作為工作主體,集中開展相關的社會建設工作,在實際應用模型建立過程中,農村社區建設結構不僅僅承載著鞏固我黨執政基礎的責任,也是維護整體基層政權順利實施的有效機制,基于此,村委會在管理體系中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不能邊緣化。從多個層面分析整合資源,鄉村人口居住較為集中,在問題解決和綜合處理方面依舊有較大的優勢。需要相關部門結合實際需求進行統籌分析,有較健全完善的社區基層組織實現村民自治和行政結構的統一處理。[4]
22公共服務視域下新農村社會模式創新對策“村與社區一對多”模式
這種處理機制和控制模型符合當下較為主流的管理模型,需要相關部門結合實際運行機制和控制措施,保證整體管理資源的有效性,并且也能深度分析和集中整合社區建設效果。這種運行機制最大的優勢就在于村落管理模型中,由于村落居民以地緣、親緣、血緣為紐帶,建立了較為傳統且完整的村落?Y構,在長期生產生活中,相關村落居民有著共同的資源、相同的環境體系以及相似的文化要求,在建立社區的同時,能實現較強的認同感和歸屬感。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需求和控制措施,積極建構系統化的處理維度和管理模型,要立足自然村落開展社區建設,保證整體管理結構和控制體系符合相關要求,從而積極建構更加系統化的運行模型,并且便于組織和村民參與,具有一定的社會約束力,也能充分發揮公共服務視域下新農村社會模式創新的價值。[5]
23公共服務視域下新農村社會模式創新對策“村與社區多對一”模式
在實際管理機制建立過程中,要積極落實更加系統化的處理模型和控制維度,在實際設計機制建立過程中,結合處理措施和控制模型,提高有效性和管理措施,并且進一步有效優化處理維度和控制體系的實效性,升級綜合性治理效果。每個社區確定一個中心村,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統籌分析,設立社區服務中心的同時,對服務設施和基本體系進行綜合整理和系統化分析,確保管理模型和控制維度之間的有效性,建立服務設施的同時,對相關問題展開深度分析和集中討論,為社區范圍內各村提供服務。這種運行模式最大的優勢就是對資源進行了全面整合和分析,并且整體財力投入份額較小,能在提高公共產品實際價值的基礎上,保證公共服務項目相對集中,也有效規避了資源分散和重復建設的問題,積極建構更加系統化的處理策略,能保證整體效果的最優化,并且積極建構更加系統化的處理模型和控制維度,確保城鎮化處理策略符合實際需求,也為管理模型的全面升級奠定堅實基礎。相關地區管理人員要積極創建服務型社區,利用其自身的價值提高管理效果,并且進一步對相關問題進行全面分析和綜合性處理,以增強社區農民的認同感和歸屬感。[6]
城鄉社區治理體系范文6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開展“基層組織建設年”活動為契機,按照“拓展延伸、提升水平、注重常態、健全機制”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制度,創新舉措,突出重點,切實增強群眾的環境衛生意識和參與意識,不斷深化城鄉環境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環境面貌。
二、總體目標
以“擴大保潔范圍、提高保潔水平、深化保潔措施”為重要抓手,狠抓城鄉環境治理工作薄弱環節,健全環境治理長效管理體系,城鄉環境基礎設施更加完善,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基本完善,到2013年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基本達到《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標準》要求,主要環境建設指標有新的提升。其中,街道保潔時間不低于10小時,垃圾日產日清,定點堆放,集中清運,分類收集率達20%,生活垃圾清運率和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
三、工作重點
(一)實現保潔范圍的全覆蓋。將轄區內道路、車站、公廁、中小學等公共場所納入日常保潔范圍,做到保潔界限清晰。繼續深化“門前五包”制度,把企事業單位和家庭納入“門前五包”范圍,明確單位和個人的“五包”范圍和要求,即責任范圍從門口到公路中間白色分界線為止。努力實現日常保潔和單位、家庭“五包”的無縫化對接,不留保潔死角,實現保潔范圍的全覆蓋。
(二)實現動態化保潔。進一步加強保潔隊伍建設,對場鎮街道實行保潔專職承包。各村(居)委要根據轄區人口和管轄范圍,配備動態化保潔相適應的保潔隊伍,為實現日常保潔動態化奠定扎實基礎,努力實現全面消除環境衛生死角,確保道路整潔暢通,村委會衛生整潔,亂張貼亂涂寫現象得到有效遏制,轄區內零星垃圾現象明顯改觀,使保潔水平再上一個新臺階。
(三)完善環境治理長效管理體系。健全和完善鎮及村(居)委轄區內衛生保潔制度、垃圾集中處理制度、公廁衛生保潔制度、“門前五包”制度等各類衛生保潔制度;完善鎮建筑垃圾堆放場地規范化管理,堅決杜絕建材垃圾亂堆放、亂傾倒現象。建立健全對保潔隊伍日常檢查制度,建立健全對村(居)委環境治理監督檢查考核制度。通過制度約束、源頭管理、日常檢查、監督考核,形成農村環境治理的長效管理體系。
(四)實現環境綜合治理網格化管理。落實環境綜合治理責任,加強領導與檢查,對場鎮街道保潔、車輛停放、市場秩序實行網格化管理,由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鎮長兩同志牽頭負總責,落實分段責任到人頭,定時檢查。責任具體劃分詳見附表。各村由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負責,具體落實本村網格化管理區域劃分和責任人員。
(五)整治環境衛生。定期開展衛生大掃除,徹底清除主次干道、集貿市場、公共場所的暴露垃圾、積存垃圾、雜草磚石,搞好環境衛生。各村各單位要抓好辦公場所、居民庭院內外的衛生,保持樓體、巷道及周邊潔凈。社區要督促環衛工人,強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保持垃圾桶(池)等環衛設施周邊整潔,無蚊蠅、無鼠無臭味;勤清掏、沖洗公廁,保持干凈衛生、完好通暢。清理不規范的廣告、招牌、燈箱、條幅,拆除亂搭亂建彩鋼棚,及時清除影響鎮容、有礙安全、污染環境的亂堆亂放、亂吊亂掛、亂搭亂建、亂潑亂倒等違章行為。
(六)整頓交通秩序。科學規范、合理設置停車場所,完善交通標識設施,查處機動車輛亂停亂靠等違章違規行為,杜絕侵占公路、破壞道路設施和在公路打草曬糧等現象,創造便捷高效、規范安全的交通環境。
(七)整頓市場秩序。強化對鎮區的主次干道管理,坐商歸店,游商歸市,嚴禁伸店經營、占道經營,嚴禁招牌、廣告占道,取締馬路市場,解決以路為市、占道經營、堵塞交通、影響形象的問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社區和各單位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責任,真抓實干,真正把農村環境和庭院治理擺上重要議事日程。
(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環境治理是一項綜合性、復雜性、艱巨性、長期性的重要工作,需要各村、各單位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共同參與,既分工承擔,又密切配合。鎮環境治理領導小組是此項活動的牽頭部門,要切實履行管理、指導、監督、檢查、協調、服務職責,要敢抓敢管,善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