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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監督方案范文1
一.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制定的優化措施
(一)優化制定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建筑工程中的限額設計是指設計單位以指定的設計任務書以及投資估算計劃書為依據,進行初期的建筑工程設計,按照初步設計總概算控制施工圖設計,與此同時,在保證各工程項目達到預期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依照分配的投資限額控制設計,嚴格把控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的不合理變更,以保證業主方的投資總限額不被突破。這其中,投資分解和工程量控制是實現限額設計行之有效的主要途徑。限額設計是將上階段的設計審定投資限額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個工程項目當中,然后再分解到各單位工程和各分部工程而得到的,這樣通過限額設計層次化,實現對投資限額的控制與管理,繼而使得設計標準、工程數量以及預算指標等建筑工程設計所涉及的各個方面得以控制。(二)優化建筑工程結構設計建筑工程結構設計優化是指在各種影響變量中擇取主要參數,構建函數模型,繼而以最合理的方法尋求最優解。在此過程中,模型的建立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一是合理選取設計變量。一般情況下,將對設計要求影響最大的參數作為設計變量,而影響不大的參數則可設定為預定參數。二是確定目標函數。通過建立函數模型計算出滿足既定條件的最優解。三是確定約束條件。四是運用拉氏乘子法、Powell等方法,在多個變量和約束條件設定下完成建筑工程方案的設定計算。五是在完成計算方案的設定后,編制合適的運算程序以獲取最優化的結果。(三)加入必要的污染防治設計依據建筑工程的特性,其污染防治設計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1、揚塵控制切實考察現實的施工環境,依照現場的場地特點,設置建筑施工保護“墻”,從而進行封閉施工。其次,請專人進行施工道路清掃工作,在道路上擺放“禁止堆放易揚塵建筑材料”的標示,對垃圾進行封閉式管理,選用清潔型的燃料等。2、噪聲控制在不同的施工階段都有不同的噪聲限制值,因此,施工設計時應盡量選擇噪聲小的施工設備。白天應盡量將噪聲控制在85dB范圍以內,其他各施工階段則應將噪聲控制在55dB范圍以內。3、固體廢棄物控制首先,合理設計、規劃施工的每一個階段和細節,盡量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其次,對于已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進行倉儲管理,禁止亂扔亂放的行為,繼而予以回收利用,主要從“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入手。
二.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措施
(一)加強人員管理工程質量監督人員主要分為監督與被監督兩類,因此,加強人員管理應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加強監督人員的管理。隨著技術革新與科學管理的日益提升,現代建筑行業要求監督人員必須及時的更新自身的職業技能以及認知范疇。因此,監督機構應注重青年技術人才的培養,適當提供更多的培訓機會,以保證相關監督人員的思想先進性以及技能的專業性。意識引導行為,加強監督人員的意識建設是實現工程質量目標的重要手段之一。加強相關人員的意識教育,堅持“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指導方針,注重監督機構內部人員的行為管理,樹立監督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和依法行政的意識,繼而培養一支高素質、高水準的監督隊伍,為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奠定良好的人員基礎。另一方面,加強被監督人員的管理。這就要求監管機構依照相關管理規定,切實加強被監督人員的執行力度。嚴格考核每一位被監管人員的行為,做到獎優懲劣,同時應重點監督現場施工人員的操作行為,以保證建筑工程人員的安全質量,充分體現現代管理的人文關懷,繼而構造建筑工程中的和諧環境。(二)建立相應的監管制度無規矩不成方圓,只有完善的制度約束才能有效的推進工程質量監督行為的有效開展。監管制度的制定應包括質量標準、監管職責劃定、獎懲制度、考核標準、返工申請流程等多方面的內容。監督機構連同其與工程施工各部門以及業主方,就施工過程中所涉及的質量環節進行總結和分析,并以國家的相關規定為依據制定符合自身建設要求的監管制度,形成書面文件,下發到各級主管部門,并進行一定的講解與說明,以為下階段工作的開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礎。在此過程中,監管機構還應依據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制定相應的考核和獎懲制度,以指導操作人員形成正確的行為,并形成一定的“績效考核”制度,即監管人員或各部門管理人員,就相關人員的日常行為進行考核,月末做出總結,主管人員予以一定的績效檔位劃分,繼而鼓勵、督促相關人員正確、積極行為的產生。與此同時,組織各工程項目人員之間的技術奪杯活動,對于獲取一定名次的人員予以相應的獎勵,以此來激勵施工人員對自身技術水準的提升,一定的動力基礎促進工程質量的提升。(三)形成各部門之間的聯動監管機制伴隨著建設系統內法律體系的日益完善,系統內各職能部門的分工與職責認定也越來越清晰。為了更好的實現建設系統各職能部門之間行為的統一,聯動監管機制的形成,有效避免了建筑工程中暗箱操作、收賄受賄等不法行為的產生。工程質量監督不是一個部門獨有的職責,它是靠各部門之間的協同監督來共同完成的。因此,監管機構聯合或組織其他相關部門,以各自的工作職能范疇為驅動,以特定部門的質量為重點,繼而開展聯合檢查或專項整治活動,以盡量避免不專業或個人操作行為的產生。與此同時,注重加強與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信息溝通,及時反饋現場施工質量狀況,積極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抽查,以提高監管效果,為上級部門做好相關工程質量宏觀調控工作打好基礎。
作者:呂相芝 單位:河北中瑞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工程質量監督方案范文2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安全生產;建議;完善機制
隨著經濟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房屋建筑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從最初基本的居住場所,到現階段更加追求房屋質量、房屋安全,如此一來,建筑行業的發展越來越受重視。但在現階段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建筑工程質量不過關,驗收不合格等問題,既影響居民的居住體驗,更會給開發商帶來經濟損失。所以現階段需要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系統分析存在的諸多問題,提出優化意見,保證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運行。
1.分析房屋質量目標
1.1目標定位
在設計房屋的建筑工程項目時涉及很多問題,比如業主要求設定的交房日期以及質量目標等。分析諸多目標,分階段來分析安全生產項目,通過分階段目標的把控來確認各個階段目標的完成落實度,提高施工人員在施工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意識,以此_成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目標。
1.2完善目標
完善目標的作用就是對已經定位的目標進行細化,包括人員、管理制度等方面。在施工單位進行施工的工程中,對進行施工的相關人員進行培訓,按照崗位類別進行考核,分析他們的專業能力,使施工管理的質量監控可以落實到人上。在建筑企業發展過程中,對施工項目進行甄選,這樣可以促使建筑企業有意識的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在各個環節、各個單位、各個部門細化工作以后,可以具體判斷那個區間質量沒達到要求,以此來加以提高。
1.3優化房屋的建筑工程程序
建筑企業進行施工過程有一定的工程程序,比如工程開始之初需要進行行業調研;施工地段選擇;開始施工;施工過程;完成施工等程序,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對各個程序進行把控,保證每個工序的質量都滿足要求,確保建設過程安全可靠。
2.安全生產存在諸多問題
在施工過程中,質量控制方面存在各種問題,包括不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不完善的經費管理制度;政府部門缺乏監督管理機制等,下面進行具體分析。
2.1不完善的監督管理制度
由于施工企業一般都來自民間,由素質不高但有資金實力的老板運營,這個行業發自民間,沒有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隨著行業的發展,國家也出臺了相關的監督管理制度,相關政策要求,但是這種后發的制度管理起來存在諸多限制,也不一定實用。另外建筑行業的管理人員也沒有被管理的習慣,沒有遭遇嚴格的懲罰,無法意識到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重要性,造成有制度不依;政府管理人員也沒有真正嚴格意義上執行監督管理制度,造成有制度不執行。所以,首先需要完善監督管理制度,提高生產人員、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的意識。
2.2不完善的經費管理制度分析
建筑行業發展過程中,在費用上沒有實現生產與監督分開,自己生產自己監管,這樣監管就形同虛設。建筑企業為了規避監督就會選擇虛設監督部門,對于生產過程中需要監督的費用也就能省就省,多花錢監督相當于是在跟自己作對,很多企業都不會這么做。這種制度最終造成企業的監督管理制度失效。
2.3政府部門缺乏監督管理機制
從第二點可以看出監管與生產都由建筑企業自行負責,政府在監管過程中其實是無作為的,沒有對生產過程跟蹤監督,對于監管費用更是不過問,這就造成生產過程的監督只是流于形式,留有形同虛設的部門,造成各種虛假文件。
3.強化工程質量監督的建議
3.1完善施工前的工程質量保障機制
建筑企業的質量問題一般出現在采用低質偽劣的原材料,出現豆腐渣工程,那么在施工前就需要對原材料進行把控。首先要根據工程的需要合理選擇原材料,根據實際需要采購質量有保證、價格合理的原材料,而不是僅僅根據成本以及關系來采購原材料;其次是采購原材料的人員要由專業人才來擔任。專業的人才才知道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合理選擇原材料,而不是任人為親的相關人員。提到人員,在項目施工前,也要注重人員的管理,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質量監督管理的教育,提高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只有意識提高了,才能主動思考如何保障工程質量。
3.2完善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機制
對于施工現場的管理,需要對施工現場的物料進行合理保管,完善的物料保管機制才能保證施工過程的有效實施。在施工過程中,要樂于引進先進的技術,先進的技術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一定程度上也更加安全,運用先進的技術也能提高工程質量。最后,建筑行業人員流動性大,需要建立相關管理機制,保證人員正常銜接,保證施工工作正常進行。
3.3完善工程驗收的質量保障機制
對于工程的驗收一般也是建筑企業自己執行,因此就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對自己公司負責的原則,認真的進行工程驗收,對工程質量進行最后把關,保證建筑工程安全。驗收還涉及文件以及檔案的審核,對于缺失的文件需要補齊,錯誤的需要改正,以此保證工程項目能順利驗收。
工程質量監督方案范文3
第一條為加強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范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其質量監督人員的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施質量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所屬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是指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實體質量及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下統稱“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實施監督。
本辦法所稱的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是指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狀況實施監督。
本辦法所稱的工程質量行為監督,是指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履行法定質量責任和義務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五條工程質量監督應以監督工程質量行為為重點,以抽查、抽測為主要方式。
抽查是指對工程實體質量狀況、工程質量文件和工程質量行為實行的隨機檢查。
抽測是指必要時對工程實體質量狀況進行抽樣檢測。
第六條鼓勵優化產業結構,引導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積極推行住宅產業化、推廣裝配式全板式結構體系。逐步推進建筑產品設計標準化、生產工廠化、精裝配套化。積極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推進建筑節能和相關技術的普及化。大力倡導綠色建筑和綠色施工。
第二章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第七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健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創新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推行差別化管理方式,重點加強以下幾方面的監管:
(一)保障性住房、人流密集的大型公共建筑、學校、醫院和重要基礎設施等涉及重大民生事業的建設項目;
(二)涉及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安全和建筑節能以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項工程;
(三)基本建設程序、工程質量行為、誠信機制建立等內容。
第八條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抽查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二)抽查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
(三)抽查、抽測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實體質量;
(四)抽查、抽測涉及工程主體結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質量;
(五)對工程竣工驗收實施監督;
(六)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定期對本地區工程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分析;
(八)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處罰前立案調查。
第九條工程質量監督,應當遵照下列基本程序:
(一)受理建設單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
(二)制定工程質量監督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對工程實體質量、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和質量檢測等單位的工程質量行為進行抽查、抽測;
(四)監督工程竣工驗收;
(五)提出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六)建立工程質量監督檔案。
第十條在受理建設單位辦理質量監督手續時重點查驗以下資料:
(一)施工圖設計審查合格文件;
(二)中標通知書;
(三)施工、監理等合同;
(四)建設、施工和監理單位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項目管理機構組成;
(五)施工組織設計和監理規劃。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受理建設單位工程質量監督后,對符合條件的在3個工作日內發出工程質量監督通知書。
第十一條實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應制定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工程項目基本情況;
(二)監督人員的組成;
(三)工程實體質量抽查、抽測內容;
(四)工程質量行為抽查內容;
(五)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內容。
第十二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工程質量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時,責令改正。責令改正可以采用責令限期整改、責令局部停工整改和責令全面停工整改等三種方式。
第十三條抽查、抽測工程實體質量時,應有重點地選擇涉及主體結構安全和可能影響主要使用功能的分部分項工程,并形成工程實體質量抽查、抽測記錄。
第十四條抽查工程質量行為時,應對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主體資質和人員資格情況、履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遵守國家強制性標準情況等進行檢查,并形成抽查記錄。
第十五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進行監督時,主要對驗收的組織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進行監督,并形成監督記錄。
第十六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向竣工驗收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報告,應當寫明工程質量監督的基本情況、主要內容、監督過程中發現的主要問題以及整改處理情況等。發現建設單位有違反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或實體質量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或工程達不到竣工驗收合格條件的,應當將相關情況記入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第十七條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應由負責該項目的質量監督人員編寫,有關專業監督人員簽字,監督機構負責人審簽,并加蓋公章。
第十八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建立工程質量監督檔案管理制度。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應將單位工程監督檔案歸檔,并按照檔案管理的相關要求保存。
第十九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地區工程建設項目開展隨機抽查或巡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和質量安全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巡查或抽查情況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條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中,發現已造成主體結構安全隱患和主要使用功能重大缺陷等質量問題時,或者發現建設項目基本建設程序不到位、各方主體質量責任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為時,應及時進行調查,責令有關單位整改,并及時提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行政處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要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等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名稱和主要責任人姓名以及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姓名。標志牌應當在施工圖設計文件中載明具置。
第二十二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適時將工程質量信息、質量問題處理以及各方主體履行工程質量法定義務等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三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配合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嚴格依照國務院《條例》的規定處理工程質量投訴。
第三章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考核
第二十四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對全省各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統一考核,公布考核結果。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依法對建設工程實施質量監督。
第二十五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當地政府同意設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批準文件;
(二)具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開展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授權委托書;
(三)設區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不少于12人;縣級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不少于5人。其中年新開工監督面積在300萬平方米以上的監督機構不少于20人。專業監督人員數量占監督機構總人數的比例不低于75%;監督人員專業配備應滿足監督工作需要,結構應合理、配套;
(四)設區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和年新開工監督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的監督機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高級技術職稱。其它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中級技術職稱;
(五)具備開展監督工作所需的固定辦公場所。設區市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具有總面積不少于500平方米的固定辦公場所;年新開工監督面積達到300萬平方米以上的監督機構不少于800平方米;其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不少于200平方米;
(六)具有能夠滿足工程質量監督抽查、抽測工作需要的儀器、設備、工具(含交通工具)和信息化管理所需的網絡通訊等設備;
(七)有健全的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工程質量監督人員除應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外,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持有執法類別為“建筑業管理”或“建設行政”的省行政執法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經批準同意延緩退休的監督人員年齡不超過65周歲。
第二十七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考核的主要內容:
(一)監督機構的基本條件;
(二)監督機構的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情況;
(三)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情況;
(四)所監督區域工程質量事故發生情況。
第二十八條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可以聘請中級職稱以上的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協助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但聘請人員不具備行政執法資格。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工程質量監督是一項重要的政府職能。未設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切實履行政府工程質量監督責任。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要求參照本辦法執行。
工程質量監督方案范文4
1.1水土保持認識不足,質量意識薄弱
這樣就讓新水保法很難實施。在當下我們國家水保監管中,多數都采用“:民辦公助”的模式。這樣容易出現資金短缺的情況,工程質量常常被忽視,質量管理不嚴格。
1.2沒有健全的審批制度,質量管理體系不完善
在國內有些部門以及地區,在對項目進行審批的時候,所有建設項目必須先要批復水保方案,這樣才能進行下一步。然而經常有部門跳過水保方案,對建設項目直接批復。特別是在有關建設項目進行審批的時候,水土保持方案是建設項目的基礎方案,應當被納入發展計劃當中的。但是在具體的操作流程上面,其執行力還有所不足。質量管理體系不完善,這也是水土保持監管工作存在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因為過于依賴水利單位,從而沒有一個健全和獨立的質量管理體系。
1.3檢測設備配備不足,規范化程度不夠
在新水土保持法執行以后,每個地區水保法的實施強度不一樣,其規范化標準也不相同。比如在有的試點地區新水保法的實施效果就比較良好,獲得了喜人的成就,但是在跟多非試點地區,可能就會收效甚微。水保法實施工作人員個人素質不同,執行力也就會有所差異,這就造成水土保持在規范化程度有存在一定差異。另一方面,水保措施落后也很有可能是檢測儀器不夠先進,檢測方式不科學合理等等原因造成的。
2加強水土保持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工作的一些策略
想要加強水土保持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確保水保工程的質量,就務必嚴把審批關、監督關以及驗收關。根據上面所述,再結合水保工程實際監督和管理情況,總結歸納了一些加強水土保持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工作的策略。
2.1制定水保工程建設執行方案,嚴把審批關
水利的工程的審批,一定要經由發改委、國土局、工商局、公安局以及環保部門等的審批。需要將水保方案當作這些部門審批與許可的基礎。嚴把準入關,從其根源上保護水土資源。制定出一套完善的水利工程建設方案,提升水保監督管理工作的積極主動性,規范監督流程。第一,水保單位先要提升其對水保作用的認識,意識到水保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對國計民生的重要性,必須嚴把審批關;第二,按照我國相關指標制定水保監督與管理建設方案。將建設目標進行細化,一步一步地嚴格執行。
2.2強化監管職能,嚴把監督關
水利行政部門需要建立起水保工程相關檔案,將其后續設計、施工監理以及方案執行全部作為監管的重點,實施水保方案年審制度,對其動態管理,凡是沒能準時進行年審的都視為失效,有關部門應該立即停止對其辦理爆炸品使用手續,借此來保證水保工程項目制度的切實落實,加強水保工程監管機構的執行力。提升執法人員個人素質,強化行政執法內部監管。
2.3健全監督管理制度,嚴把驗收關
依照基本的水保工程建設流程,在水保工程竣工之后,應該及時進行水保工程驗收工作。水保項目保持措施沒有通過行政部門驗收又或者是驗收不合格,那么行政部門對水保工程建設項目就不得驗收通過,不準其投入使用。發改委、國土局、工商局、公安局以及環保部門理應配合行政部門工作,嚴把水保工程項目驗收關,保證水保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工作每一個細節都做到最好。
3結語
工程質量監督方案范文5
關鍵詞 新時期;質量監督;管理模式
引言
工程質量是指在某些程度上,在現行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合同中,具有單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壽命長期性的指標。它對工程的安全、經濟、環保等特性的綜合要求都直接影響到工程的發展。因此,為了使得工程達到很高的水平,加強工程質量監督尤其重要。
1.蕪湖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現狀
目前,蕪湖市的質量管理體制是在計劃經濟的基礎上,不斷形成和完善,表現為四個方面:
1.1組織體系
實行了施工企業自評、監理單位把關、建設單位驗收、監管部門監督、使用單位評價的管理體制,并對規定規模的建設工程實行了監理。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實行了強制性監督或稽查制度。目前我市已經形成一個組織體系健全,運行有序規范,管理結構嚴密,機構類別齊全,隊伍裝備精良的工程質量專業監督管理網絡。十多年來,各級質量監督機構認真履行政府委托的管理職能,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通過對建設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等重點環節及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實施監督檢查,在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社會上樹立了良好的形象。
1.2管理制度
以工程建設參與的質量責任制為核心,以《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基礎的工程質量管理法規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為我市工程質量走依法監督管理的道路,提供了法律依據。在此基礎上,各級政府及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條例》之規定,針對實際又相繼制定出臺了相關的配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一步量化或細化了《條例》的內容,從而保證了《條例》在工程質量管理實踐中的有效實施。
1.3管理方式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市政府管理工程質量的
方式也由過去以微觀管理為主基本實現了向宏觀管理為主、由對工程質量等級
核定制向竣工驗收備案制的轉變。依靠新的建筑施工技術、信息網絡技術等先
進質量管理技術,不斷提高工程質量中的新技術含量,對工程質量的形成過程、影響因素和結果等諸方面進行全面管理。
1.4工程建設監理制度
從根本上改變了過去靠行政命令進行項目建設的管理方式,實現了對工程
項目有效控制,有效轉變了政府在工程建設中的職能,避免了工程施工中的偷
工減料等問題的發生。監理制度在我市的有效推行,對建設工程質量的穩定
和提高,必將對建設監理制度的進一步完善起到積極作用。
2.蕪湖市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制的缺陷
2.1工程設計監督管理不當
大部分建筑人員,特別是一些縣級城市的地區,只重視施工質量。他們往往不重視建筑工程的地區環境差異、抗震構造等問題,導致他們在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過程中忽略了設計方案的監督。而設計方案監督不當,在施工過程中就會出現疏漏。
2.2安全監督未得到高度重視
很多監督人員自身技術能力不足、綜合素質不強,他們并沒有注意到建筑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隱患。管理者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監督管理失策,往往就會由于個人疏忽而導致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善,直接影響工程的質量。
3.提高蕪湖市新時期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對策
3.1改進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手段,提高質量監督效率
在質量監督的過程中,應該不斷探索出適合該工程建設的質量監督方案,
增加工程質量的科技含量。政府對質量監督管理必須以新興的信息技術為支撐點,按照法律、法規、設計文件和合同規定,不斷創新和改進檢測設備和儀器。獨立地行使自己的職責,增加對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抽查次數。在提高質量監督效率的同時,對社會負責。
3.2采取重點監督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管理模式
新時期我市工程質量監督應采取重點監督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合的管理模式,不斷進行管理模式創新,推動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進步。對工程的地基基礎等關鍵工程進行嚴格監督,針對一些有疑問的工程實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測,要以更科學、客觀、專業的監督管理方法實施,提高監督檢查科學性、準確性和權威性。同時,也應該在適當的時候實行隨機抽查,減少工作量,提高監督效率,保證新時期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順利推進。
3.3加強工程監督人員的培訓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是一項政策性、法律性、技術性和經濟性很強的知識型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的質量監督,首先,要提高建筑工程監督人員的自身綜合素質,把知識豐富、水平高、能力強的專業人才吸引到監督管理工作崗位上來,保證監督工作質量。其次,新時期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還要求高度重視建設主體和監督主體、質量人員的培訓,通過提高人員整體素質,全面提高監督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切實保證工程質量。最后,還應該調動從事監督管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定期開設培訓課程,增強建筑工程監督人員的知識技能,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有效性。通過開創性地工作,提高監督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促進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持續發展。
4結束語
以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為依據,以對工程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對涉及安全、使用功能和室內環境質量的主要部位、關鍵工序的質量及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為監督檢點;以重點監督檢查與隨機抽查相結 合為主要監管方式;實行施工企業自評、監理單位把關、建設單位驗收、監管部 門監督、使用單位評價的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咨詢機構、專業人士組織、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依靠先進建筑施工技術、質量管理技術和信息網絡技術; 適應市場經濟運行和對外開放要求的建設法律法規;依靠經濟和法律手段監督管理工程質量活動,是新時期蕪湖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新模式。
參考文獻
[1]王元江,袁香.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綜述[J].中國新技術新產品. 2010(18).
[2]黃紹波.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創新與發展[J]. 廣西質量監督導報2010(07).
[3]馮雅麗.淺談新形勢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方法與模式[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電子版)2012(11)
工程質量監督方案范文6
【關鍵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對策措施
1.小型水利工程基本特點
小型水利工程存在工程等級較低,標準和規范性不強;工程比較分散,監督管理難到位;施工人員的技術和素質偏低,質量與安全意識不夠,造成工程質量不能保證。而縣(市)級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主要承擔面廣量大的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任務,小型水利工程沒有明確的國家和行業規范、標準和方法,只是說參照大中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辦法。這就給縣(市)級質量監督機構在工作中帶了不便,如果生搬硬套大中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方法,不利于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控制,而且會帶來小型水利工程造價費用的大幅提高。
2.質量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小型水利工程是以鄉村級為建設業主的且工程造價一般不高,由于這些工程從立項建設到竣工驗收直接由鄉村級負責管理。因此,在建設施工過程中普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
(1)建設單位不主動來要求質量監督,若與質量監督部門簽訂任務書后認為質量監督就是建設管理,質量監督和建設管理混淆不清。而多數沒有專職技術人員,或派了幾名現場管理人員也不敢講,深層次的原因是一些干部參與承包工程建設。對被查出來問題而下發的整改通知落實很被動。
(2)施工項目部主要人員未到位工作聯系難,施工方案沒有針對工程特點結合本企業的技術力量編制,個別施工單位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質量問題,未按程序要求處理。
(3)監理單位的從業資格和監理行為有待規范,部分監理人員素質不高,在實際工作中偏向施工單位,監理的公正性發生嚴重傾斜。監理單位項目監理機構對施工單位報批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審批不嚴肅,方案實施過程對施工單位的方案執行也疏于監督;對施工中發現施工單位未按方案施工而發生的質量問題未及時簽發工程質量整改措施。
(4)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人員不足。
3.主要對策措施
如何更好地開展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結合自身的工作實踐提出如下對策和措施:
3.1分級管理,明確管理責任,合理簡化程序
一是按照強制性監管的要求,所有水利建設項目都要納入監管范圍。二是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省、市、縣質量監督機構的管理范圍和職責。三是針對小型水利工程根據建設規模、工程等級、功能、項目實施主體等,明確各方責任,簡化程序,制定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管理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①明確參建各方的管理責任。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明確項目法人質量管理責任,同時加強對責任主體行為的監督。一是開工要求辦理監督手續或備案,辦理手續或備案時重點核查監理、施工等單位的資質等級和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人員數量是否滿足工程要求,是否按按投標承諾兌現。二是開工后,重點檢查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監理的質量控制體系、施工單位的保證體系以及勘測設計單位的現場服務體系和規章制度建設等,要分工明確各負其責,保證各質量管理體系自始至終都要正常運轉和發揮作用。三是監督工程建設施工、監理、驗收等階段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主要檢查有關工程人員和 質量管理人員是否熟悉和掌握該工程的強制性標準,參建各方是否嚴格按設計和強制性標準執行。
②簡化監督程序。對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手續進行簡化,質監手續報批時只需提供質量監督申請書、施工圖紙、初步設計方案,省去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人員登記證書和資質。小型水利工程項目劃分時,不劃定分部工程,直接劃為單位工程、單元工程。省去分部工程,簡化了資料。施工過程中質量監督機構主要參與隱蔽工程和重要部位的質量監督控制,工程實體質量以質量檢測為依據。
③簡化驗收程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小型水利工程驗收,因地制宜制定小型水利工程驗收細則。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組由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現場管理人員)等單位的代表和市(縣)水利質監站應派員列席驗收會議,驗收只要具備以下條件:批復范圍內的工程項目已按約定完成;工程質量缺陷已按要求處理完畢;工程完工結算已完成;施工現場已經進行清理;需移交項目法人的檔案資料已按要求整理完畢;合同約定的其他條件等,就可以組織驗收。合格后填寫《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工程驗收表》。
3.2加強工程質量檢測,實時核驗工程質量
針對小型水利工程量多面廣的、質監人員數量不足、檢測手段和工具單一,監督管理難以到位現狀,質量監督機構采用委托有資質、能力強、信譽好的質量檢測單位,對水利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檢(即每個項目至少要進行一次第三方檢測),不合格的堅決予以返工。妥善處理工程進度與質量、安全的關系,不要質量與安全沒有保證的進度,嚴格把好驗收質量關。
3.3依法監督,建立質量問責制度
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明確規定,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為強制性政府管理措施,對管理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有明確和詳細的罰則,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監理、施工單位項目部或項目主要負責人不按招投標承諾到位,現場管理混亂,管理能力明顯不足;②違犯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施工中存在質量問題或隱患,項目法人發現整改通知書后,仍不及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③無故拖延工期,遲遲不向項目法人提交完工資料;④造成質量和安全事故,產生較大影響,引發群眾關注、社會影響較大等行為,水行政主管部門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采取約談、降低信用等級、進行不良行為記錄、取消投標資格、罰款等措施,增強各參建單位的質量法律責任意識,營造質量是水利工程生命線的良好水利建設市場環境。
4.幾點啟示
①質量監督機構應在水利工程開工前,組織參建各方進行工程質量監督交底,明確監督工作內容、要求及監督措施,辦事制度、監督計劃、監督檢查的程序和主要內容、質量監督的評定規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