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網精心挑選了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范文供你參考和學習,希望我們的參考范文能激發你的文章創作靈感,歡迎閱讀。
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范文1
關鍵詞:大氣污染;立法目的;政府責任;公眾參與;大氣治理
一、《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的不足
(一)立法目的存在偏差。《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第一條規定:“為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公眾健康,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這一規定表明我國的大氣污染防治的目的有兩個――保護環境和促進經濟發展。正所謂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當二者之間必須有一個需要放棄的時候,排污者和各級政府部門必然會為了后者而舍棄前者,然后繼續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美國《清潔空氣法》中關于該法立法目的的規定(促進公眾健康,福利和人口的生產力保護和發展國家空氣資源的質量)突出了保護環境這一唯一目的,給美國治理大氣污染訂立了一個明確的目標,使美國的大氣污染防治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二)政府大氣治理法律責任存在缺陷。通過研讀《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第四條、第十一條、第十五條第2款,我們可以發現草案對政府環境法律責任方面的規定存在著明顯的缺陷。主要有以下幾點:①草案規定考核結果的適用范圍狹窄,無法落實政府環境責任;②沒有將政府環境法律責任與現行節能減排考核評價制度以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環保績效考核制度掛鉤;③省級人民政府不負有限期達標責任,④對于沒有完成達標任務的城市人民政府,僅以約談作為懲治措施,無法產生草案預期的整治效果。
(三)大氣環境治理公眾參與的局限。綜觀《大氣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涉及公共參與的僅有第七條第3,4、5款的規定。公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既是公眾的一項權利,也是公眾應當積極履行的義務。而草案在這方面只是指出公民有檢舉,控告并獲得獎勵的權利,并沒有詳細規定公民如何檢舉,控告。而歐盟在《建立更加清潔空氣的指令》中專門規定了空氣質量和污染信息公開和報告制度,美國的《清潔空氣法》直接規定了公民訴訟和司法審查訴訟,日本的大氣污染受害者救濟制度,這些國家的保護環境制度、法規體現出了極強的先進性。我覺得我國在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時應該借鑒這些國家的成功經驗,擴大公眾參與。
(四)大氣環境治理主體的一元化。在該部草案中還存在的問題就是在防治大氣污染的過程中,只賦予了政府管理權,并沒有使企業、公眾成為防治污染的主體。
二、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建議
(一)更新立法目的。只有在《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過程中確定環境保護優先的立法目的,對霧霾等大氣污染問題實施源頭治理,全過程治理,才能扭轉政府唯GDP至上的發展思路,為綠色GDP評價指標的確立提供法律保障。
(二)完善政府大氣治理法律責任。首先對于不達標的地方政府可以借用美國的經驗,采用“區域限資”、“區域限批”措施,結合現行節能減排考核以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環保績效考核制度的規定,對部門負責人采用如任免升遷,引咎辭職等政治責任的形式予以懲治。其次應將限期達標規劃的責任主體擴大至省一級人民政府,最后,應當把空氣污染防治作為對政府官員業績的重要考核指標之一,加大執法力度,完善政府大氣治理法律責任。
(三)擴大公眾參與。歐盟為促進公眾參與,專門立法,通過各種途徑和渠道,免費提供空氣監測信息和執法報告供公眾獲取。我國完全可以效仿歐盟這種做法,構建可以具體實施的制度,擴大公眾參與的范圍,建立完善的公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過程參與制度、決策參與制度和末端參與制度。
(四)創制多元化的大氣治理機制。努力創制各種機制,引導企業、公眾及環保組織在實施中發揮重大作用。如環境監察部門動員企業和公眾參與執法過程,加大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力度,建立公眾,企業之間的信息溝通制度,借助公眾的外部監督,企業的內部監督和執法部門的強制執法實現大氣治理的多元化機制。
結語:在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過程中出現的幾個基本問題加以論述之后,我覺得修訂草案應該再增設大氣環境公益訴訟章節,并詳加規定。這樣才能得到一個真正向大氣污染宣戰,讓老百姓對藍天有期待的《大氣污染防治法》!
參考文獻:
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范文2
【關鍵詞】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立法
一、大氣污染現狀
(一)大氣污染概念
大氣污染是指由于人們的生產活動和其他活動,使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導致其物理、化學、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的特性改變,使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受到污染,危害人體健康、生命安全的現象。大氣污染源可分為天然污染源和人為污染源。天然污染源如火山噴發等自然現象,人為污染源按照生產來源主要可分為生活污染源、工業污染源和交通污染源。
(二)鞍山大氣污染現狀分析
鞍山大氣污染的來源經調查主要有燃煤排放、建筑揚塵排放、機動車尾氣排放、煉鋼工業排放以及周圍地區排放的污染源等。其中燃煤排放主要在冬季危害較重,這與鞍山冬季燃煤取暖期較長有關。根據調查顯示,鞍山市煤煙塵、冶煉塵約占鞍山城市污染源的50%左右,煤煙塵主要來自鞍鋼燃煤,其他企業燃煤居民區采暖燃煤低空排放所造成,冶煉塵主要是鋼鐵冶煉所造成。
二、鞍山大氣污染治理相關措施分析及存在的問題
(一)鞍山市大氣污染措施現狀
鞍山市實施的“藍天工程”是鞍山市在大氣污染治理過程中最為重點的工程。自遼寧省委省政府于2012年實施了藍天工程后,鞍山作為治污重點城市積極響應,確定了以控制可吸入顆粒物為主線、以調整城市供熱布局和“氣化鞍山”為突破點、以主城區及重點污染企業為主戰場的總體思路,出臺了《鞍山市藍天工程實施方案》、《鞍山市主城區藍天工程實施方案》和《鞍鋼藍天工程實施子方案》。
(二)存在的問題
近幾年來,特別是在實施“藍天工程”之后,鞍山的大氣污染的治理已取得較大成就,空氣質量正在逐步好轉。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鞍山空氣質量仍舊未達到國際標準,與民眾期望仍舊有較大差距。究其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地方性法規不完善
鞍山市所實施的“藍天工程”僅是從政策層面進行了相關規定,并未上升到法律層面。僅針對揚塵治理出臺了《鞍山市揚塵污染治理條例》并沒有形成相應的法律體系。而政策相較于法律對排污主體的約束力較低,無法對排污及監管主體進行有效地調整。目前鞍山頻發的大氣違規排污現象與鞍山地區并沒有明確立法有很大關聯。我國僅有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范過于籠統并不完全適用于鞍山特殊的經濟社會狀況。因此完善鞍山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止的法律規范,制定符合鞍山地方的地方性法規顯得十分有必要。
2.環保部門監管不力、執法不嚴,懲處力度弱
鞍山市對于大氣污染治理并沒有一個明確的政府部門進行監管,而是分散到不同的部門進行分別管理。鞍山大氣污染治理的不利與管理部門過于分散有關,分開管理的初衷本是使管理更加專業化,然而在實踐中由于各個部門職能有交叉之處便造成了相關部門之間責任不清、相互推諉的現狀。造成環境監管的不利。因而在鞍山市建立一個專門的防治大氣污染的行政部門的需求較為迫切。另外,相關部門在執法過程中執法不嚴、違法懲處力度弱的情況也不斷發生。企業違法成本低,從經濟角度考慮,對環保的參與意識不強。若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懲處力度,增加違法成本。將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造成教嚴重后果的進行刑法處罰,相信會大大打擊違法企業。
3.公民參與大氣防治意識淡薄
我國在大氣污染治理方面的國情便是行政參與較多而民眾參與較少。這與公民污染防治意識淡薄有很大關系。而在大氣污染方面,污染危害結果呈現較慢且在治理過程中公眾作用影響不大,再次政府對社會公眾意見采納度較低,這些都影響了公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的積極性,這對于大氣環境的保護將帶來不利的影響。
三、完善相關治理措施的法律對策
(一)完善協調發展原則
協調發展要求大氣環境的保護要與經濟、社會的可持續性發展相協調,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相統一。然而要切實做到協調發展卻不容易。在實踐中不少地方打著協調發展的幌子,卻堅持優先發展經濟,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為保護環境帶來了極為不利的影響。只有正確對待此項原則才能實現可持續性發展,即保障鞍山市空氣質量的提升,又不影響鞍山經濟的穩步發展。
(二)落實環境責任原則
環境責任原則也稱污染者付費、利用者補償、開發者保護、破壞者恢復的原則。即人們對于環境和資源的利用,或對環境造成污染破壞,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和法律責任[6]。為堅持這一原則,在立法過程中應著重強調排污收費制度,提高收費標準,嚴格環境執法,并且專款專用,為他其污染的治理開辟一條資金渠道,以增強鞍山市大氣污染治理能力。
(三)完善環評制度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6]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的實施,將在源頭上控制大氣污染物質的排放,對污染的治理將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其中涉及公眾利益的,應當通過舉行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公眾的意見,并適當進行回應。其中專家,學者對于報告書草案的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意見,一通報送審查。
參考文獻:
[1]沙維奇.鞍山市城區空氣環境質量變化分析及對策探討[J].環境保護與循環經濟,2008:49-5.
[2]張楠楠,刁巧云.鋼城空氣差煤煙塵是“主犯”燃煤塵、冶煉塵污染占鞍山空氣污染的50%[J].北方晨報,2006.9.
[3]侯國政,金榮生,劉家偉.藍天工程還鞍山百姓晴朗天空[EB/OL].北國網,2014.1.
[4]姜益雙.鞍山投188億元推進藍天工程[N].遼寧日報,2014.6.
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范文3
關鍵詞:聯防聯控;區域治理;利益補償
大氣污染是人類面臨的環境問題之一,作為發達國家的美國、英國、日本等都曾遭遇過嚴重的大氣污染問題,經過多年的努力,這些國家在聯合治理污染問題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近年來,京津冀大氣污染問題日益嚴重,給人民生產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不便,也給該區域的經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損失,為治理大氣污染,京津冀各級政府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效果卻不盡人意,聯防聯控治理大氣污染的思想一直被提起,兩會期間,聯防聯控治理污染又一次受到重視。
1、國內外區域聯合治污的有益探索
1.1發達國家區域聯合治污的成功經驗
歐美等發達國家在遭遇嚴重大氣污染后,對大氣環境的研究也不斷深入,并逐漸認識到大氣污染的跨地域性,于是在治理污染的過程中逐步引入了區域聯防聯控措施。盡管聯防聯控的具體實施有別,但在治理大氣污染的過程中都在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1.1.1歐盟的成功經驗
歐盟的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是在兩套體制的綜合作用下實現的:一是通過國際公約和國際合作。1979年在日內瓦召開了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環境保護框架部長級會議,在此會議上,歐洲國家制定了《長距離越界空氣污染公約》(CLRTAP),并先后制定了定了多項通過減少各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細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改善整個歐洲大氣環境質量的公約和議定書,并在各國加以實施。二是通過制定適用于整個歐洲范圍的各種法規,包括指令、條例、決定等,這些法規為該歐洲地區大氣環境改善的目標和技術要求提出統一的標準。通過出臺歐盟指令進行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采取強制管理政策,并授權歐洲委員會對違反法規的情況進行調查,由歐洲法院進行裁定,實現了對區域內執法和要求的尺度統一。
1.1.2美國的成功經驗
大氣污染區域聯合治理在美國也取得了顯著成果,典型的是美國南加州海岸空氣質量管理以及東北部各州協調大氣利用管理組織。另外,美國治理大氣污染主要是通過立法來實現,1970年美國制定了以《清潔空氣法》為核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在治理大氣污染上,效果顯著。1990年頒布新的《清潔空氣法》,對原清潔空氣法進行了重大修訂和補充,修正案進一步加強了聯邦和州兩級政府環保主管部門的權限,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法規,對工業生產、交通、社會生活等方面都提出改進,以減少大氣污染物的排放。
1.2我國區域聯合治污的實踐之舉
京津冀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時期,首次建立了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在奧運會期間,環保部與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山東6省市以及各協辦城市建立了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治理、統一監管,使得奧運會期間京津冀地區的空氣質量明顯好轉。2015年APEC會議期間,在京津冀聯防聯控的協同努力下,大氣污染治理效果依然顯著,另外,上海世博會期間的長江三角洲地區、亞運會期間的珠江三角洲地區同樣建立了聯防聯控機制,也都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這些聯防聯控都沒有取得長遠成效,都具有臨時性的特點,原因是沒有形成長期有效的運行機制。但其在實施過程中的舉措為建立長效機制也提供了一定的借鑒。
2、京津冀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困境分析
2.1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立法層面的缺失
聯防聯控協同治理大氣污染一直被提起,為了落實該機制,我國也頒布了系列政策、規定。2010年出臺了《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要求到2015年,建立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形成區域大氣環境管理的法規、標準和政策體系。2011國務院印發《國家環境保護“十二五”規劃》,以建立統一規劃、統一監測、統一監管、統一評估、統一協調的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作為指導思想,要求扎實做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2013年出臺《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十條),該規定對截至2017年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治理指標提出了具體要求,對聯防聯治提出了建立法制協作機制的要求。2014年頒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這個細則專家們一致建議統一該區域的污染物排放標準。
然而,這些多為政策文件,還沒有上升到法律的層面上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其地位不夠高,也就沒有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和效果,其次,我國也缺乏以規范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法律規定,到目前為止,我國尚未建立起一整套區域環境保護的法律體系,沒有專門的全國統一的區域環境立法。法律的漏洞和缺失造成區域聯防聯控在實施過程中缺乏主體思維,不能形成相應的拘束力,各省市之間難以用統一的標準規范各自的行則,面對問題互推責任,最終不能將聯防聯控治理大氣污染的構想落到實處。
2.2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利益補償機制的缺失
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是多省市協同合作,其具有綜合性、復雜性的特征,而省市之間利益的協調是聯防聯控治理大氣污染的關鍵所在。京津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的難點就在于京津冀各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不一致、環境容量的差異、各地產業結構的不同等,在沒有有效的利益補償模式下,在行政區劃的利益主導下,很難在已有發展不平衡的經濟基礎上進行統一協調,盡管北京、天津、河北都在為京津冀區域的大氣環境治理尋找解決辦法,省市之間也簽訂了一系列的合作協議,但這些都沒有在京津冀整體環境容量的背景出發,并不能在京津冀整個區域形成良好的補償模式。正是利益補償機制和利益協調機制的缺失,使得京津冀各省市主體在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過程中,只是短時期的合作,始終不能形成長期性、穩定性的合作意愿,這最終導致京津冀治理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不能落實。
3、京津冀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完善建議
3.1完善立法
歐盟、美國區域協同治理大氣污染的成功經驗表明,有效的區域聯防聯控是建立在健全的法律保障體系之上的,必須通過規范區域協同治理的政策法規來保證防治目標的實現,通過法律明確不同省市、不同部門、不同行業的法律責任,為區域聯防聯控提供方向性與原則性的指引,在規范區域聯防聯控機制的立法問題上,王春業教授主張采用區域立法模式,這一主張有其科學性與合理性,應將其應用到實踐中。
關于區域立法,學界主要有三種觀點:一是中央關于區域發展方面的立法;二是地方立法機關在本行政區某一特定區域實施的立法;三是介于中央與地方之間適用于某一特定經濟區域的立法。本文所提倡的區域立法,特指介于中央立法與地方立法之間的區域立法,是指以省或市為基本構成單位,以京津冀區域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發展為主要目標,在京津冀區域內設立專門的區域立法委員會,統一進行京津冀區域內聯防聯控治理大氣污染的立法活動。
進行區域立法,建立規范京津冀聯防聯控的法律機制是聯合治理大氣污染的必然選擇,區域發展中存在的聯席會議制度、城市框架協議等模式為區域聯和立法提供了準備,并且在客觀上也是一種保障和借鑒,專門的區域立法委員會在京津冀區域環境、經濟的整體角度出發,制定適合不同省市防治大氣污染的專門規定,細化各省市的不同責任,為跨省市的環境事件提供法律依據,為各省市落實具體任務提供強制性規定。
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范文4
關鍵詞:大氣污染;成因;措施
中圖分類號:[R122.7] 文獻標識碼: A
一、大氣污染的幾大特征
大氣污染是影響當前城市環境的重要因素,同時也是環境治理的重點內容。但是由于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并不完善,再加上大氣污染治理中存在的困難比較多,導致治理效果不理想,當前大氣污染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征:
1、污染范圍比較大
由于空氣的擴散十分廣泛,大氣污染對于整個城市和居民的生活都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響。大氣污染范圍比較大,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治理的難度,大氣污染影響范圍廣不僅僅是污染物比較多的問題,同時受到氣候和風向的影響。近期我國大多數城市的霧霾天氣對城市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十分嚴重的影響,這是工業發展以及環境污染長期累積的結果,大氣污染成為很多城市的城市病之一。
2、污染物比較多 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氣污染源逐漸增加,不僅僅有工業生產產生的廢氣,同時還有居民生活產生的廢氣,近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車數量逐漸增加,由此產生的汽車尾氣也有所增加,不僅對城市的交通造成了壓力,同時也影響了城市的空氣,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大氣污染。PM2.5是近期霧霾天氣中的主要顆粒,是近兩年來才逐漸被人們關注和發現的,污染物的增加給監測和治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響,對于污染物的控制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
3、污染治理困難
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十分復雜,不僅僅需要相應的治理措施還需要有相對完善的預防措施。當前我國大多數城市都存在大氣污染的環境問題,隨著科學發展觀的實踐以及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是當前環境工作的重點。但是大氣污染這一環境問題由于污染源比較難以控制,治理措施不完善,治理力度不強,導致整個治理工作存在眾多的困難。一些工業城市的興起和發展都需要大量的工業生產作為支撐,對于這些城市的治理尤為困難,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由于人們的環保意識比較差,在日常生活中缺少環保意識,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大氣污染的治理難度。
二、大氣污染的原因
1、環境意識薄弱,對可持續發展戰略認識不足
大氣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可貴資源,大氣環境資源的破壞是一種不可逆過程,恢復良好的大氣環境質量要比采取措施從根本上防治大氣污染付出更多的代價。但這種觀念長期以來并沒有被一些部門和地區充分的理解和認識。他們只考慮近期的、局部的經濟發展需要,在制訂一些綜合的經濟政策、產業政策以及城市建設發展規劃中缺乏對保護大氣環境的考慮, 往往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經濟的快速發展,形成了盲目擴大生產規模、亂鋪攤子、重復建設、技術裝備水平低、能源資源浪費大、鄉鎮企業無序發展、劣質煤炭流通失控等狀況。
2、能源、利用不合理,能源浪費嚴重
能源的不合理利用以及能源的嚴重浪費是造成我國大氣污染嚴重的原因之一,據有關資料顯示,主要表現如下:A.在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煤炭占 75%,而用于發電的煤量占總煤量的 35%,其它煤炭則用于工業及民用燃燒,有 84%的煤炭直接燃燒。 B.我國煤炭生產過分注重產量的增加,對控制高硫煤的問題重視不夠,主要表現在煤炭的洗選率低和高硫煤地區的煤炭產量增長過快。 C.各類燃燒設備技術及制造水平較低,能源利用率不高,仍使用能耗高排污量大和超期服役的燃燒設備的現象相當普遍。 D.鄉鎮工業發展迅速,大多數企業采用的生產技術、工藝比較落后,生產設備簡陋,資源能源利用率極低,缺少相關的治污設施。
3、大氣污染防治的資金投入不足
A.我國工業發展的起點低,基礎工業整體水平提高較慢,技術改造難度大,污染欠賬多。 鋼鐵、水泥、焦化及造紙、酒精、味精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但由于工業的整體改造受到資金的限制,遲遲不能進行整體改造和污染治理,相當一批技術裝備落后的工業企業長期在生產中排放大量的污染物,造成嚴重污染。 B.國家在推行清潔生產政策、改善能源結構的措施燃煤企業脫硫、除塵、脫硝等方面的投資力度正加大投入,但部分設備落后的企業整體改造資金難度很大。 C.城市集中供熱、燃氣等基礎建設工程是解決城市大氣環境污染的主要措施。 但不少地區發展緩慢,仍然存在不少自用小鍋爐,這些小鍋爐因資金問題無煙氣處理設施。 D.排污收費標準較低,使得有些污染企業寧可多交排污費,而不愿意花錢治理投入。
4、市政建設不合理 由于地理環境的限制,公路建設時的人行道會高于路面或與路面垂直,致使公路上面的粉塵難以被風吹走,粉塵越積越多以致汽車駛過時會引起揚塵。為滿足人們的生存需要,不斷對城市進行改造及建設,市政建設的不合理造成自然資源濫用的現象,嚴重影響到人們的生命健康。大氣污染較為嚴重,使人類的生存環境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
三、我國大氣污染治理對策
1、完善相關法律政策
我國的立法明顯落后于治理需求,首先應從法律角度修訂相關標準,對上文所說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以及《空氣質量標準》存在的各種問題進行修訂。其次從防重于治角度來看,我國應改變對污染大氣的防治觀點,而從對清潔空氣的保護著手,制定我國國情下的《清潔空氣法》勢在必行。我國制定的各項標準也應逐漸向國際標準看齊,各項標準應以科學化、全面化為目標。
2、地方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各級政府要對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 充分認識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重要性。在研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和重大項目時,應充分考慮環境保護的要求。 采取措施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根據本轄區大氣環境質量控制目標分解總量指標,并從資金、監督管理等方面予以保證。 尤其是大、中、小型新建、擴建、改建和技術改造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的項目, 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區域總量控制指標內。
3、發展清潔能源,改善能源消費結構
逐步減少直接消費煤炭,提高使用燃氣、電力等清潔能源的消費比例。積極開發各種低污染汽車,如天燃氣汽車、液化氣汽車、甲醇汽車、電動汽車等。
4、優化市政建設同時加大環保投資
政府是為社會提供服務,具有權威性,能夠為社會發展進行控制與指導。治理大氣污染需要政府發揮自能作用,出臺相關的政策,對有關造成大氣污染的行業進行控制。通過加強城市建設管理,減少車輛的尾氣排放。調整工業的產業結構,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的排放,逐步改善大氣環境,建設并綠化城市,使城市的大氣環境逐步改善。加大環境保護投入的力度。同時積極吸引外資,利用資源擴大環境保護投資渠道。環境保護事業是一個全球性的事業,國際資金對環境保護投資給予傾斜,在利用好國內資金的同時,要利用好外資,為國外資金的進入提供較好的投資環境。
5、提高環境保護意識
大氣污染的治理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但大部分的人并未意識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性與大氣污染的嚴重性。通過宣傳教育的形式,向人們推廣環境保護相關知識,提高人們環境保護意識。通過經濟手段,如合理利用價格、信貸等經濟杠桿作用,解決環境治理的問題,對于造成嚴重污染的企業,應承擔相應的責任,而違規企業應進行處罰或收取相應污染治理費。
結束語
近些年來,我國的大氣環境污染較為嚴重,環境污染現象不僅僅是在國內頻繁出現,大氣環境是人么賴以生存的環境,大氣環境出現惡化,就會影響到人們的生存和生活,我們遇到污染問題就需要針對問題進行綜合治理,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來防止大氣污染。綜合運用治理方法,共同防止環境的污染。
參考文獻
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范文5
(2021年5月專項調查)
浙 江 省 審 計 廳 制 定
浙 江 省 統 計 局 批 準
2021年5月
本調查方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九條規定: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審計廳負責解釋。
目 錄
一、2021年度大氣污染情況公眾滿意度調查方案·································2
二、2021年度大氣污染情況公眾滿意度調查問卷·································7
2021年度大氣污染情況公眾滿意度調查方案
一、調查目的
客觀反映社會公眾對大氣污染防治成效的評價和意見建議,準確揭示存在的問題,為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審計提供民意參考依據。
二、調查內容
本次調查旨在了解社會公眾對我省大氣質量現狀和大氣污染防治成效的總體評價、認知度及意見和建議等。(詳細見附件1調查問卷內容)
三、調查手段
本次調查使用CATI(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系統對6個設區市(溫州市、嘉興市、紹興市、金華市、舟山市、麗水市)的社會公眾實施定量調查。采用代填式問卷調查方法。問卷調查以封閉式問題為主。
目前國際上90%以上的民意調查都是采用CATI系統開展的,具有以下優點:
1、訪問覆蓋面廣高,樣本分布均勻。
2、調查周期短,調查效率高。
3、調查更客觀,調查過程可監控,調查結果可追溯。
4、調查結果代表性強。
5、抗干擾能力強,容易得到更為坦誠的回答。
四、抽樣過程
1、目標總體定義:
個 體:年齡在18~70周歲之間,能獨立表達自己意見的個人。
2、抽樣單位:戶
范圍:浙江省行政區劃內。
3、抽樣框
固定電話調查以全省城、鄉6位電話局號為抽樣框。
手機調查以全省11地市前7位手機號碼段為抽樣框。
4、抽樣方法
采用“概率抽樣”技術中的“分層抽樣”。
分層抽樣是一個兩階段過程,首先將總體(全省)按照所在地歸屬被分割成子總體(11個設區市),然后用隨機方法(SRS),從每一層(設區市)中選擇個體。
5、抽樣具體實施
以固定電話調查為例,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導入每個鄉、鎮、街道的六位電話局號,由計算機自動生成電話號碼庫。
第二步:在生成的電話號碼庫中隨機抽取訪問號碼,由于隨機撥號訪問過程中有忙線、空號、無人接聽、傳真、拒訪等情況,抽取的電話號碼數須放大數量。本次訪問抽取的訪問號碼數與實際成功樣本數的比例約為10:1。
第三步:計算機自動撥號。由服務器隨機從訪問號碼庫中選取號碼,分配到各個工作站,由工作站接通電話的“家庭”為抽中戶。
手機調查抽樣實施步驟基本同上。
五、調查規模及樣本量
根據調查安排,確定在6個設區市(溫州市、嘉興市、紹興市、金華市、舟山市、麗水市)各采集600個成功樣本,共計采集3600個成功樣本;其中,固定電話樣本和手機樣本數量比例為4:6,城鄉樣本配比根據當地最新城市化率確定。根據相關經驗,上述樣本分配基本上能滿足市一級總體的代表性和一些主要分組的代表性。
注:按照統計學隨機抽樣原理,對于比例型變量,調查所需的樣本(僅對大樣本框而言)符合下列公式:
其中:n :所需樣本量
Z:置信水平的z統計量,如95%置信水平的Z統計量為1.96。
p:目標總體的比例期望值
d:置信區間的半寬
擬設定置信水平為95%,允許抽樣誤差為4%,p值取最大變異系數為0.5,理論計算為n=1.962* 0.52/4%2≈600個樣本。本次調查抽樣理論誤差可控制在4%以內。
六、滿意度計算
根據調查結果,對6個設區市的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公眾滿意度總分進行測算。
1、指標的量化
滿意度指標的量化采用態度量化方法。使用李克特量表,即分別對5級態度“滿意、較滿意、基本滿意、不太滿意、不滿意”賦予“100,80,60、40、0”的值(其他5級態度量化同此標準)。
2、權重設計
每項指標在測評體系中的重要性不同,需要賦予不同的權數,即加權。設區市調查的權重設定如下:
二級指標(權重)
三級指標(權重)
大氣質量現狀評價(40%)
對本地大氣質量現狀的總體評價(20%)
對本地大氣質量改善情況的評價(20%)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評價(50%)
對大氣污染防治成效的評價(20%)
對大氣污染防治宣傳工作的評價(10%)
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視度(10%)
對大氣污染是否做出預警(10%)
大氣質量問題關注度(10%)
對大氣質量的關注度(10%)
3、計算方法
公眾滿意度(CSI)采用樣本測評直接獲得,計算的方法是采用加權平均的方法。公式如下:
CSI —滿意度;
— 第i項指標的加權系數;
— 受訪者對第i項指標的評價。
七.質量控制
1、訪問員管理
從訪問員管理庫中選擇普通話標準、語音優美、能吃苦耐勞、做事認真的訪問員擔任本次調查工作。訪員的培訓和試訪問指導由浙江省統計局民生民意調查中心項目管理員和督導完成。
2、現場督導工作
1)后臺監控(監聽、監視)及錄音系統
Ø 服務器可以隨時提供整個調查的進展,以及每個訪問員完成工作的具體情況。
Ø 主機可隨時切換畫面,監看、監聽、錄音每個工作站的工作情況。
Ø 在不打擾訪問員的情況下,由督導通過計算機鍵入文字信息,提醒訪問員訪問過程中注意的問題如語速、開放題沒有充分追問等。
Ø 自動控制配額,如服務器上自動顯示配額的執行情況,訪問員根據屏幕上的提示,篩選符合條件的被訪對象。
Ø 訪問過程全程錄音,便于事后核查。
2)現場監控系統
Ø 督導現場巡視,每10名訪問員配備1名巡視督導。
Ø 現場有4個工作站,由專人負責抽聽錄音,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事后審查系統
為了確保整體質量,減少調查過程中的誤差,須仔細做好每天調查后的復核工作,做到對每位訪問員的抽查率為30%。
八、數據整理、分析方法
1、數據的整理:
Ø 每天的調查結束后,對當天調查樣本的完整性和訪問質量進行數據檢查;
Ø 調查數據進行有效性、一致性和分布性審核;
2、數據分析方法:
采用SPSS統計分析軟件,根據此次研究的目的和性質,使用相應的統計方法對數據進行分析。
九、調查進度安排
項目主要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調查方案設計期:對整個調查工作方案進行詳細的策劃,設計各類調查指標,調查方案問卷等。
第二階段,調查工作準備期:完成訪員培訓、試訪問、抽樣框準備等一系列調查準備工作。
第三階段,數據采集期:使用CATI(計算機輔助電話調查系統)實施定量調查,獲取評估數據。
第四階段,數據分析和報告撰寫期:對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提出調查報告。
第五階段,報告提交期:2021年6月
2021年度大氣污染防治情況公眾滿意度調查問卷
表 號:浙審計1表
制定機關:浙江省審計廳批準機關:浙江省統計局
批準文號:浙統制 〔2021〕 15號
有效期至:2021年8月
【導語】您好,我是浙江省統計局(民生民意調查中心)的訪問員,受浙江省審計廳的委托正在進行大氣污染防治情況的調查。占用您3-5分鐘問幾個簡單的問題,可以嗎?
甄別部分
S1、請問您的年齡段是(周歲):(單選)
A.18~29 B.30~39 C.40~49 D.50~59 E.60-70
F.70周歲以上 G.18周歲以下(邀請其他家庭成員接受訪問)
訪問員注意:只要能清楚表達個人意見建議的18周歲以上公民,都可接受訪問。
S2、請問您是否居住在XX市超過六個月?
A、是 B、否(結束調查)
S3、請問您的常住地屬于?
A、城鎮 B、農村
S4、請問您的常住地周邊是否有工業園區?
A、是 B、否
問卷部分
一、大氣污染防治認知情況
Q1. 您平常關注空氣質量嗎?
A、關注 B、一般 C、不關注 D、說不清(不讀出)
Q2、您認為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是?
A、政府職能部門 B、企業 C、居民 D、不清楚(不讀出)
Q3.根據您的切身感受,您認為本地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是?(可多選,最多選三項)
A、道路及工地揚塵 B、汽車尾氣 C、工廠異味 D、餐飲油煙 E、露天焚燒垃圾和秸稈 F、使用煤燃料的鍋爐、煤爐 G、其他(請注明)
二、空氣質量現狀評價
Q4.您對本地空氣質量的總體感覺如何?
A、滿意 B、比較滿意 C、一般 D、不太滿意 E、不滿意 F、說不清(不讀出)
Q5.與近幾年相比,您認為本地的空氣質量有什么變化
A、明顯改善 B、有所改善 C、差不多 D、有點變差 E、差得多 F、說不清 (不讀出)
三、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評價
Q6.您認為近幾年本地政府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效如何?
A、成效明顯 B、成效較好 C、一般 D、不太有成效 E、沒有成效 F、說不清(不讀出)
Q7.您認為本地政府是否重視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A、重視 B、比較重視 C、一般 D、不太重視 E、不重視 F、說不清(不讀出)
Q8.您對本地政府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的宣傳工作滿意嗎?
A、滿意 B、比較滿意 C、一般 D、不太滿意 E、不滿意 F、說不清(不讀出)
Q9.您了解當前大氣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或行動計劃嗎?
A.了解 B.一般 C.不太了解 D。說不清
Q10.當遭遇重污染天氣時,本地政府是否能及時預警?
A、能 B、不能 C、說不清(不讀出)
四、應對措施
Q11.您認為現階段政府應當采取哪些措施改善大氣污染問題?(限選三項)
A、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
B、加大大氣污染治理執法檢查力度
C、加快推進機動車排放標準提升
D、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體責任
E、完善公共交通,提倡綠色出行
F、推動大氣污染防治社會共治
G、其他(請注明)
背景資料
B1.您的文化程度是:
A. 小學及以下 B.初中 C.高中(中專) D.大專 E.本科及以上
B2.您的職業是:/您從事什么職業?
A.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B.企業從業人員 C.科教文體衛專業人員
D.自由職業者 E.個體商販 F.離退休人員 G.農民
H.學生 I.失業,無業人員 J. 其它(請說明)
B3.受訪者性別(訪員根據聲音進行選擇)A.男B.女
【結束語】訪問到此結束,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再見!
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范文6
關鍵詞:重污染天氣;現狀;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X513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7)12004602
1引言
近年來,我國特別是北方地區多次出現長時間、大范圍的重污染天氣,已經成為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遼寧省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各項要求,大氣污染治理的力度逐年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定治理效果,但是重污染天氣在冬季期間依然頻發,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仍然較重。如何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空氣污染對公眾身體健康和生產生活的影響,是當前該省大氣治理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1,2]。
2遼寧省重污染天氣現狀
遼寧省是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建成并按新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實施和評價環境空氣質量狀況。根據監測數據統計2014~2016年期間全省共計發生重污染天氣451天次,其中供暖期發生391天次,占比86.7%;非供暖期60天次占比13.3%。遼寧省冬季取暖期是重污染天氣高發期,發生頻率是非供暖期的重污染天數的6.5倍;2014~2016年全省重污染天氣首要污染物分別是細顆粒物(PM2.5)占比90%、可吸入顆粒物(PM10)占比6.9%、臭氧(O3)占比3.1%。根據近年的監測數據分析,遼寧省的冬季取暖和春季沙塵造成了重污染天氣發生的季節性特征,特別是取暖期不利氣象條件、受外源輸入型污染與本地污染源疊加更易形成持續時間長、污染重的重污染天氣過程[3]。
3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存在的問題
在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方面,結合工作實際,編制和修編完成了兩版省市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形成較為完善的全省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體系。2014~2016年間全省累計啟動應急預案75次,在APEC、國慶閱兵等重大活動和節假日的環境空氣保障工作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中發揮了重大作用,但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不足。
3.1預警預報能力急需加強
目前,遼寧省已建成省級和沈陽、大連市級的監測預警預報系統,對外預警預報信息。其余12個市也相應的建立了預警預報系統,但很多未形成真正的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能力和體系。由于預報能力和經驗有限,重污染天氣的預測預報可能出現偏差,導致出現“預警失誤”、“滯后響應”或“提前結束響應”等問題[4]。
3.2責任部門責任未有效落實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屬于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的重要內容,應急響應的內容根據不同等級包括限產停產、車輛限行、學校停課等一系列措施,需要各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才能完成。在遼寧省近3年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實踐來看,有的地方存在著環保部門單打獨斗現象,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的責任部門未有效落實相關責任。
3.3預案響應實施的監督和后評估制度不足
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對應的是相應級別的應對措施。目前,該省的重污染應對工作中,重在對預警預報的形勢研判和是否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等的監督。雖然該省建立了現場督導組現場督查制度,但是對應急響應的措施是否真正落實到位和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中的科學性和時效性進行的后評估的監督管理存在一定的欠缺。各市每次的應對相應措施效果和實施后評估都主要以工作總結形式為主,缺乏好的量化評價體系和監督機制,部分城市應急預案的實施過程中的有效性相對較低。
3.4預警信息時效有待提高
從近年的工作實際來看,預警信息涉及諸多中間環節,比如應急預案的啟動一般由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傳真或是短信指令的形式發送給各成員單位,各成員單位再根據自身的職責傳達給相應的部門執行預案響應措施,這樣的中間環節就容易出現遺漏和滯后情況,影響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的時效。此外,對公眾預警信息主要通過電視、廣播等方式,有的缺少應急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對公眾日常生活進行指導等內容,其時效、覆蓋面均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造成群眾的恐慌和引起社會輿論、謠言等不良反應。
4對策與建議
4.1加強預警預報工作
加強完善全省重污染天氣監測預報能力建設,為重污染天氣預警預報工作提供好技術支持,提高省級和沈陽、大連預警預報的準確性和覆蓋范圍,對各市做好技術指導。同時要做好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基礎性工作,開展全方位污染源調查,建立排放源清單,建立排放源清單的動態更新及維護機制,確保污染源數據的連貫性和時效性[5]。注重培養專職預警預報人員,加強環保、氣象部門間的協作和信息共享,提高預警預報的準確率。
4.2強化政府主導和應急預案體系銜接
要強化政府的主導地位,切實將重污染天氣應對納入政府考核體系,明確責任部門分工和主要責任人,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中的響應措施逐一落實到具體的單位和責任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加強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合作,形成合力,形成政府主導、多部門協作的預案體系銜接,細化工作流程,全面提升應急預案的實效性。
4.3科學論證,完善應急預案應急響應措施
加大科學研究投入,細化污染源排放清單的基礎上,做好污染物來源解析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專家庫,從應急預案的制定、出臺、響應等方面和每一次發生的重污染過程科學性和實效性進行分析和評估[6]。根據分析和評估結果及時優化和修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響應調控措施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實現精準治理霧霾。
4.4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后督察
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計劃》要求,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開展不力的地區和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根據各地重污染天氣的預警預報信息和啟動應急預案情況,加強對重污染天氣預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落實工作情況實施后督察,對工作中履職不力的個人和部門依法追究責任,以確保應急預案中的各項響應措施落到實處。
4.5加強信息公開
針對重污染天氣發生時,容易發生負面的社會輿論。要加強信息公開宣傳工作,從環境空氣質量狀況及變化趨勢、預警預報信息、采取的工作措施和流程、工作效果、防范措施等信息,要通過各種媒體及時給公眾,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以客觀和及時的報道把控社會輿情,避免謠言造成不良影響。
5Y語
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是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短期內遼寧省整體大氣環境不能得到根本轉變的情況下,積極開展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對大氣污染物的“削峰減頻”的有效抓手,推進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的落實,對改善整體的環境空氣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1]
郜會青.關于城市大氣污染現狀與綜合防治對策研究[J]. 環境科學與管理, 2015 ,40(7):98~101.
[2]馬寅,曹興,薛麗洋.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現狀及對策探討[J].甘肅科技, 2017 ,31(18):7~9.
[3]張曉峰.遼寧省大氣污染特征淺析[J]. 農業與技術, 2016 (13):137~138.
[4]楊嵐.重污染天氣應對的經驗和啟示[J].中國應急管理, 2016 (1):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