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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制度范文1
一、醫院財務收支審計的現狀
(一)缺乏完善的醫院財務管理制度。制度是管理的根本。目前大部分醫院雖然在名義上有設置財務管理制度,但大都不完善。醫院現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只涵括一些關于費用報銷審批和會計崗位責任制方面的管理。沒有關于醫院財務管理過程的完整描述,對醫院的財務收支管理沒有過多的指導意義。在醫院的收入管理方面,沒有嚴格按照醫院財務管理制度進行收入和支出。醫院經營的重要資金來源是醫院的各種收入,醫院的收入可以反映醫院的效益情況也能反映各種補貼政策是否切實落實?,F階段醫院收支的記錄情況混亂,存在收入賬目記錄不完整或者是賬目缺失的情況。
(二)成本失真,經濟活動未履行法定程序。醫院在支付醫療活動的耗費和開銷時需要醫院成本。醫院成本的多少應當根據醫療活動實際所產生的費用來決定。但是現在很多醫療機構為了創造良好的效益或者是業績存在虛報謊報成本開支的情況。正確合理的醫院成本應當經過市場調查和考核后再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再進行成本核算。醫院成本的不真實導致資源分配不合理,造成了國家財產的損失,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效益。在對醫院財務進行審計的過程中,要求每一筆賬目的往來項目都要符合法定程序。醫院的基礎建設需要嚴格按照流程,通過招標、投標的過程及控制建筑項目規模來進行。在醫療設備的購買及藥品的購置方面,也應當嚴格參照政府采購和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業務標準。但是現在部分醫療機構投機取巧,將自己的利益擺在制度之前,并未按照法定的流程進行經濟活動往來。這種行為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從事違法活動的相關人士應當受到法律責任的譴責。
(三)會計核算及會計監督工作存在失誤。據調查顯示,部分醫院的會計基礎工作存在很大漏洞。醫院會計核算工作中的每一筆賬都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作為記錄。會計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一個重要的保障就是賬賬相符。部分醫院并沒有做到認真審核原始憑證及原始報表,部分財務人員存在道德失誤的問題,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會計信息失真造成會計審核工作存在不準確性,影響了會計信息的質量,影響醫院財務收支審計工作的正常進行。同時,醫院的會計監督工作也有待提高,良好的監督機制是會計核算,收支審計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
(四)非獨立核算屬機構收支未納人預算管理。在財務收支管理活動中,醫院舉辦的一些非獨立核算分院的收支也屬于醫院財務收支,應當將這些納入醫院財務進行統一的核算和管理,部分醫院在進行財務統計時并沒有將醫院舉辦的非獨立核算分院的收支納入,造成了醫院財務收支情況統計的不完整性。
二、關于醫院財務收支審計的改進意見
(一)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審計力度。財務是審計的前提,在進行財務收支審計之前,應先對財務制度進行審計。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才能夠保證審核中的會計信息是真實、完整的。通過對財務制度的審計,可以及時的預防和發現財務制度運行中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進的地方,及時減少醫院財務方面的損失,維護財務資產的安全。審查時應注意財務制度的制定是否合理恰當,制度內容是否健全,是否被醫院嚴格的貫徹執行。健全的財務制度有助于為財務人員減輕負擔,減少在審計工作時不必要的工作量,提高了會計人員的工作效率,提供了準確的審計結果,同時為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二)明確會計相關職位分工,減少審計失誤。加強對會計相關職業分工的審計十分有必要。在醫院中,各個會計職位及其相關職業得到合理的分工,互相分離不相容的職位,才能保障醫院會計控制制度合理進行。據調查,部分醫院仍然存在一人多用,職責模糊的情況。如果一個財務人員擔任多個互相分離不相容的職位,這種情況下醫院的會計職位之間無法做到良性的自我監督,很容易產生人為性的技術錯誤或者是道德失誤。如果醫院存在人力資源缺乏,不得已的情況下發生沒有分離不相容職位的情況,也應當著重注意沒有分離的不相容職位的賬戶是否做到了收支平衡,賬目完整。同時,審計的主體是人。醫院應當注意引進高素質,高道德的綜合型專業人才,即使在財務人員進入醫院工作后也不能放松,應定期對醫院財務人員進行崗位培訓,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專業知識和道德素質。順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在審計的過程中,也要加大內部監督的強度,制定合理的監督機制,防止財務人員的失職行為,及時的減少財務損失。
(三)加強往來賬款審計。醫院每天都會產生大量的來往賬目,在進行財務收支審計時應當注意核對總賬與明細賬是否一致,應該收回的賬款是否如數收回,支付出去的金額是否超出了應付賬款限定的數額。簡單來說,就是是否做到了賬賬相符,是否存在財務漏洞。此外,醫療保險作為醫院一項重要的收支項目,也要重點關注。醫院與各工費醫療單位的應收款項,要加強審計,查看是否按時收回,如果不能按時收回醫療保險的費用,也應當及時了解原因并交由財務部進行記錄處理。
(四)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審計。會計基礎對財務審計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進行醫院財務收支審計時,應當檢查會計基礎科目的設置是否合理,對原始憑證的審核是否嚴格按照高標準高要求執行。支付款項的審批以及會計憑證等也應當嚴格按照合法程序進行。
三、結束語
收支制度范文2
宗地財務收支制度銜接的背景
《江西省國有土地儲備機構土地收儲財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國土財務管理辦法)總則第四條規定:土地收儲業務執行收支兩條線政策,按照“收入財政集中、支出財政監管、收益分宗核算、結余上繳國庫”的原則進行管理。第五條資金和賬戶管理要求:同級財政部門、土地儲備機構在銀行分別設立一個“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和“土地收儲資金支出賬戶”。顯然,“收支兩條線”是指土地業務收入繳入“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土地收儲成本支出從“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撥至“土地收儲資金支出賬戶”的資金運行政策。而“收益分宗核算”的基礎,就是以宗地為基本單位,分宗核算土地出讓收入和土地收儲成本。然而,國土財務管理辦法出臺以前,全省大多數縣(市)土地儲備機構早已成立,財務收支業務已經發生,核算與管理由于缺乏統一的制度而各行其道。筆者認為,做好新舊賬務的銜接處理是貫徹實施國土財務管理辦法的前提條件和基本要求,土地儲備機構必須在新舊會計科目及相關數據轉換的基礎上,進行宗地財務收支清理銜接的賬務處理。
宗地財務收支銜接前存在的問題
(一)國土財務管理辦法銜接前土地收入未繳財政清算專戶資金問題。未繳資金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宗地土地收入即合同地價全額未繳;另一種是宗地土地收入即合同地價總額中因分期繳交而部分未繳。銜接前的這些未繳財政清算專戶宗地收入資金均有被占用的可能,形成銜接財務收入待處理問題。
(二)國土財務管理辦法銜接前土地收儲成本未通過財政清算專戶核撥資金問題。未通過財政核撥而列支土地收儲成本也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宗地收儲成本總額均未通過財政清算專戶核撥,所有支出以土地收入資金或以銀行借款支付;另一種是宗地收儲成本中的一部分尚未支付完畢,這部分成本待后從財政清算專戶核撥支付。這些銜接前的宗地收儲成本支出均未通過財政清算專戶核撥,形成銜接土地收儲成本待處理問題。
宗地財務收支銜接相關賬務處理例示
宗地財務收支銜接應根據土地儲備資金的實際情況,在宗地財務收支清理的前提下,選擇適當的處理方法。為便于說明,假定某某土地收儲機構有關資料如下表:
例:某年某月宗地財務收支清理情況表(表一)
編制單位:某某土地收儲機構金額單位:萬元
單位負責人:制表人:財政審核人:
注:1、墊付支出的含義為未從專戶預撥而直接支付的成本資金。并假定土地收儲成本均已支付完畢。2、表內數據來源:(1)合同地價。從“事業收入”(分宗)明細賬中取得;(2)實收金額。從“事業收入”(分宗)明細賬減去對應的“應收賬款”(分宗)明細賬中取得;(3)已繳專戶。從“財政清算專戶資金”(分宗)明細賬中取得;(4)未繳專戶。等于表中實收金額減去已繳專戶;(5)土地收儲成本總額。從“土地儲備”(分宗)明細賬中取得;(6)專戶預撥。從“預收賬款”(分宗)明細賬中取得;(7)墊付支出等于表中土地收儲成本總額減去專戶預撥。
例示一:資金周轉法。采用這種處理方法,是在資金充足的條件下進行。假設該土地收儲機構已獲得土地抵押貸款的額度400萬元,即可按表一所列資料分步周轉:
1、貸入款項以B宗土地收入補繳“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400萬元。
2、向財政申請機構墊付的各宗土地收儲成本之和530萬元(清算專戶原有不含息土地收入結余資金140萬元)。
3、撥回的墊付成本中以C、D宗土地收入補繳“土地收入財政清算專戶”資金共130萬元。
4、撥回的墊付成本中歸還抵押貸款400萬元。
例示二:賬務處理法。采用這種處理方法是在資金不足的情況下進行,可按下列步驟處理:
1、在表一的基礎上整理列表如下:
例:某年某月宗地財務收支清理情況表(表二)
編制單位:某某土地收儲機構金額單位:萬元
單位負責人:制表人:財政審核人:
上表公式的設置:
A、未繳專戶數≥墊付支出數的:
(1)未繳專戶抵銷墊付支出數=墊付支出數;
(2)抵銷后未繳專戶差額數=未繳專戶數-未繳專戶抵銷墊付支出數;
(3)抵銷后墊付支出欄為零。
B、未繳專戶數≤墊付支出數的:
(1)未繳專戶抵銷墊付支出數=未繳專戶數;
(2)抵銷后墊付支出數=墊付支出數-未繳專戶抵銷墊付支出數;
(3)抵銷后未繳專戶差額欄為零。
C、未繳專戶數為零的:
(1)抵銷后墊付支出數=墊付支出數;
(2)未繳專戶抵銷墊付支出欄和抵銷后未繳專戶差額欄均為零。
2、根據表二所列資料進行賬務處理:
(1)將“未繳專戶”數視同繳存和預撥:
借:財政清算專戶資金(分宗)530萬元
貸:預收賬款
貸:(B宗)――土地收儲成本240萬元,待轉出預撥資金160萬元
貸:(C宗)――土地收儲成本80萬元
貸:(D宗)――土地收儲成本20萬元,待轉出預撥資金30萬元
(2)將待轉出預撥資金轉出掛賬:
借:預收賬款
借:(B宗)――待轉出預撥資金160萬元
借:(D宗)――待轉出預撥資金30萬元
貸:預收賬款――轉出待分配預撥資金190萬元
(3)將轉出待分配的預撥資金彌補未通過清算專戶撥足的宗地成本:
借:預收賬款――轉出待分配預撥資金190萬元
貸:預收賬款(A宗)――土地收儲成本110萬元
貸:(C宗)――土地收儲成本20萬元
貸:(E宗)――土地收儲成本60萬元
收支制度范文3
關鍵詞:政府收支分類改革高校會計制度修訂和完善
一、高校會計制度變革的動因
2006年2月10日財政部了《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經國務院同意,從2007年1月1日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執行。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是指在我國現行《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基礎上,合理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構建適合我國公共財政管理要求的新的政府收支分類體系。該體系由收入分類、支出功能分類和支出經濟分類三部分組成:收入分類反映政府收入的來源和性質;支出功能分類反映政府各項職能活動;支出經濟分類反映各項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新的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到位后,將建立起我國有效的財政信息管理系統,通過該系統,可以對任何一項財政收支進行“多維”定位,反映每筆資金的多個特征。這對于加強對政府預算收支的監督,提高預算透明度,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和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從源頭上防治腐敗,意義十分重大。這樣一個有效的財政信息管理系統,其基礎數據主要來源于預算會計系統,因此,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必將對預算會計的核算內容、科目的設置等產生深遠影響,現行的預算會計制度亟待變革。作為預算會計體系中行政事業會計制度重要組成部分的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也必然面臨重新修訂。否則,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將缺乏微觀反映的基礎。所以,財政部在《方案》中也特別指出“要對現行制度進行清理,及時修改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稅收、國庫、財政總預算、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作為這一改革的配套改革措施之一。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為現行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修訂和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契機。
現階段我國高等教育已經從精英教育拓展到大眾化教育階段,高等教育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高校改革的不斷深入,高校會計業務和核算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高校后勤社會化、二級民辦學院(獨立學院)創辦與運行、多渠道籌措辦學經費、超大規模新校區建設、巨額銀行貸款融資辦學、教育成本補償機制的建立等新生事物層出不窮,現行高校會計制度已越來越不適應發展的需要,改革勢在必行。
一是會計核算基礎存在缺陷。現行高校會計制度規定“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實現制,但經營性收支業務的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由于高校的主要經濟活動是事業性收支,所以收付實現制實質上成為高校最基本最主要的核算基礎。其主要缺陷有以下三個方面:(1)高校財務支出不能反映事業活動中的應付未付債務,如借入資金的利息等,這部分“隱性債務”,在實際支付時才反映為支出。此外,高校的應收款項中除基建借款外,有相當大的部分為墊付款未核銷數,實際上已形成了事業支出。按照收付實現制進行核算,虛增了高??芍湄攧召Y金,必然導致高校的財務狀況失實,掩蓋了高校潛在的財務危機,有可能對學校的決策產生錯誤導向,不利于防范和化解高校財務風險。(2)年終事業結余信息反映不實。如對于預算已經安排,但由于各種原因當年無法支付所形成的結余,實際上屬于實施項目必需的資金,在收付實現制下,年終轉入“事業結余”賬戶,造成結余不實。又如學校收取的學費或培養費,在實際收到時確認為收入,但許多培養工作是跨年度的,相關支出也許在下年度才發生,年度間缺乏收入和支出的配比,掩蓋了高校各個時期業務的真實情況,也造成結余不實。(3)收付實現制不能正確進行成本和費用核算,不能準確提供生均教育成本信息,也不能客觀地反映高校運行成本和運行績效。
二是現行高校會計科目的設置不盡合理,不利于高校會計核算的規范及會計信息質量的提高,導致高校會計不能如實反映高校的資產狀況。如不設“累計折舊”科目,用“固定資產”科目始終反映固定資產的原值,使資產負債表中的“凈資產”信息嚴重失真;不設“在建工程”科目,大量的在建項目和部分因種種原因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工程,不能列入學校的固定資產;“借入款項”科目核算高校各種借款,不分長期借款和短期借款,不利于高校管理者了解學校負債結構,合理安排償債資金,也不利于金融機構評價高校的財務狀況等等。
三是學?;窘ㄔO會計核算獨立于學校財務會計核算之外,學校報出的報表,不包含基本建設數據。這樣的報表,不能反映學校資產、負債和收支全貌。近年來,高校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學校的基建投資迅猛增長。很多基建項目靠學校貸款自籌資金,貸款本金及利息由學校財務償還。由于基建會計獨立核算,由學校償還本息的貸款沒有體現在學校的財務報表上,同時貸款利息由學校支付,不列入基建財務費用,或即使部分列入也缺乏科學依據,造成學校負債狀況不實,基建項目成本核算不準確。
四是高校目前的會計報表體系從總體來說只是起了統計財務數據的作用。其不足主要表現在:(1)會計報表反映內容及報表體系不完整,報表項目設置不夠科學,會計信息失真。當前,高校的會計報表體系主要側重反映預算收支情況,對于龐大的固定資產及其使用情況、舉借債務的使用及還本付息情況、專項資金使用的效果等缺乏相關的報告體系進行信息披露。如江蘇省2005年度高校報送的財務決算報表,有8張主表、11張附表和2張補充報表,8張主表中有7張表反映收入和支出情況,重復的內容較多,反映的收支均為本年度實際收到和支出的款項。而高校每年的應收學費總額、學生欠費情況等,多年來會計報表上一直沒有反映,而這部分信息對分析高校財務狀況尤為重要。(2)沒有建立財務報告公開披露制度。由于歷史上我國高校資金的主要來源是政府撥款,因此高校會計報表只向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報送,滿足政府的信息需求,隨著高校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越來越多國家以外的主體與高校發生財務關系,他們也需要了解高校的運營情況。如銀行需要通過財務報表來評價高校的償債能力;捐贈人需要了解其捐贈財物的用途和產生的效益;學生希望獲得學校培養每個學生的教育成本信息;政府需要評價高校管理者履行經管責任的成績,決定資源在各個高校之間的分配;廣大的社會公眾則要求監督公共資金的使用情況。由此可見,高校財務信息的需求者已趨于多元化,但是他們卻不能從公開的渠道獲得所需要的信息。
二、高校會計制度修訂的建議
(一)以非營利組織會計為高校會計制度發展方向,以基金會計為高校會計模式非營利組織是與營利組織(企業)相對的一種組織,其主要特點是不以營利為目的,不計算損益,所有者的目的小是為了獲得經濟利益。我國長期以來沒有非營利組織的概念,會計主體分為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對照非營利組織的特征,我國的有高校屬于典型的非營利組織。因此,筆者認為應以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作為高校會計制度發展方向。
《中國教育改革和發展綱要》提出,高校要“改革按學生人數撥款的辦法,逐步實行基金制”。現行高校會計制度也明確規定“高等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的使用情況”,這為我國高校推行基金會計模式奠定了制度基礎。此外,我國近年財政體制改革中實行的財政投資項目的績效評價和追蹤問效制度,也需要相應的會計核算標準和財務報告制度。借鑒西方基金會計核算模式,將高校會計系統轉變成以基金為基礎進行組織和運作,把按照法律法規或其他限定用途的資金設立各種不同的基金,對每一基金分別進行核算、計量和報告。這種基金核算模式不僅能使各類基金的支出內容得到嚴格管理,有效計量,而且可全口徑反映當年的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從而保證各種不同來源的資金嚴格按照要求用于預算設定的用途,確保各項資金在總量上和收支配比上不突破預算的限制。因此,在高校會計制度改革中構建基金會計模式既是高校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必然結果。
(二)修正會計核算基礎,逐步轉向權責發生制會計基礎 鑒于收付實現制存在的弊端,借鑒非營利組織會計經驗,結合高校辦學財源多元化的現實,筆者建議高校會計制度應采用修正的收付實現制,并逐步向權責發生制基礎轉變。對某些特定業務采用偏向于權責發生制基礎,從過去以預算收入考核為主向以績效考核為主轉變,客觀反映資產、負債的年度變化,有利于高校對資產的持續經營,加強負債管理。在修正的收付實現制下,對資產進行資本化處理(如折舊、攤銷)后,凈資產可以客觀體現高校的財富,為分析當前的經營效果及持續能力提供綜合的信息,也為高校建立教育成本核算機制提供了會計基礎。同時也更接近于《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便于實現會計核算的統一和可比。可以說,經濟業務越復雜,采用權責發生制越必要。
(三)科學界定和重釋會計要素 科學定義高校會計要素是合理確認核算內容,正確進行信息處理的需要,也是適應當前我國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必然之選。借鑒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我國企業會計要素的定義,對高校會計要素進行必要的補充和修正,如將“凈資產”要素修訂成“基金”要素,重構“基金”要素內涵并從實質上做出必要的概括?!盎稹币辉~在會計上指不包括負債在內的限定用途的資金來源,其含義符合會計要素包含的內容:作為會計要素的基金同作為會計科目的基金上下呼應、關系清楚。從適應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需要,增設“結余”要素、規范“結余”要素的核算內容,并對影響結余的因素做出周密的考慮。同時,重新詮釋高校會計制度中資產、負債、收入、支出要素,使各要素的核算內容真實反映高校財務狀況和產權狀況。
(四)增設或調整有關會計科目具體包括:(1)增設教育成本核算科目,反映和監督在培養各類高級專門人才過程中某一階段的全部耗費。該賬戶為費用類賬戶,借方歸集某一會計期間的費用,貸方反映成本核算對象轉出的實際成本,期末余額表示在某一會計期間內尚未完成的成本核算對象已發生的實際成本。為配合教育成本的核算,可以考慮將現行的會計年度改為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這樣與教學年度相一致,可以更準確地核算分析、考察教育成本性態。(2)為反映固定資產凈值,正確核算高校生均教育成本,并適應基建核算納入高校會計體系的需要,應增設“累計折舊”、“在建工程”科目。(3)增設“應收學費(培養費)”科目,用來核算學校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向各級各類學生收取的學費或培養費,并按學院、系部、班級組織明細核算,以提供學生欠費信息。(4)為了便于安排債務償還及分析償債能力,“借入款項”科目應按歸還期限分設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兩個科目。(5)增設“基本建設撥款收入”科目,以核算和監督財政撥給學校的基本建設資金。增設“結轉基建撥款”和“基本建設支出”科日?!敖Y轉基建撥款”下設“結轉自籌基建款”和“結轉財政基建款”兩個明細科目用以反映和監督結轉到戶的用于基本建設資金。“基本建設支出”科目用以核算和監督學校列入基本建設計劃,用國家基建資金和單位自籌基建資金安排的基本建設所發生的各項支出。為將基本建設資金納入高校會計統一核算做準備。
(五)基本建設會計納入學校財務統一核算 此次政府收支分類改革方案中建立的支出功能分類和經濟分類對基本建設資金納入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統一核算提供了政策依據。新的支出功能分類不再按基本建設費、事業費等經費性質設置科目,而是根據政府管理和部門預算的要求,統一按支出功能分設一般公共服務、外交、國防、教育等17個大類科目。支出經濟分類按政府各項支出的具體用途分設工資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基本建設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12大類。新科目中的“教育支出”,除了包括原“教育事業費”之外,還包括教育基本建設支出、教育行政費支出以及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新的支出功能分類中不設置基本建設支出科目,而是將原基本建設支出分解到各功能分類科目。如果在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類中仍然保留基本建設支出科目,必然造成其他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反映內容的不完整。如教育支出中缺少了教育基本建設,農業支出中缺少農業基本建設。高?;窘ㄔO支出作為經濟分類中的“其他資本性支出”,與高校其他事務性支出分兩套賬進行核算既無必要也無根據。
收支制度范文4
關鍵詞:高職院校 收費 控制制度
中圖分類號:G7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5-138-02
一、高職院校收費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1.收費類型繁多,收費標準復雜,多頭收費并存。高職院校大規模擴招后,學生人數大大增加,全日制??粕?、脫產生、函授生、夜大生,短期培訓、技能考核、考試輔導等辦學形式多不勝數,其收費標準不同,還有聯合辦學、異地辦學的存在,出現了合作方、主辦教學部門、高職院校財務部門多頭收費現象,大量代收款項被滯留占用,資金安全存在隱患。
2.學生減免學費、轉專業、休學、退學、住宿調整、助學貸款、獎貸學金抵交學雜費、教材費結算、與合作辦學單位或培訓主管部門或二級學院的結算分成等,也給收費工作帶來了極大的壓力,使過去較簡單、集中的收費變為復雜多變的經常性收費,收費時間跨度越來越長,其收費工作量日益繁重。
3.學生欠交學費情況嚴重,收費管理體系及收費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學生拖欠學費是高職院校普遍存在的問題,其學生欠費的金額與欠費比例逐年遞增,據統計,某高職學校每年的學生欠費在500萬元以上。不但在校生欠費,而且畢業生欠費的現象也呈現快速增長趨勢,高額的學生欠費給高職院校籌措辦學經費帶來了巨大壓力。
4.高職院校學生欠費的主要原因,一是貧困學生人數不斷增加。二是收費的宣傳力度不夠,學生沒有主動繳費的意識。三是收費管理職能部門缺乏溝通,學費催繳工作沒有落實到位。四是收費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執行不到位。五是開展國家助學貸款工作較為被動,銀行助學貸款的發放與學生每學年的交費存在較大的時間差距。六是有些部門自立名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私自收費、坐支,私設小金庫,經校內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檢查發現后,只是將違規行為所涉及到的金額通過審計報告上報,即使提出了處理意見,往往也是不了了之。七是某些高職院校對發現的內部亂收費行為的處理態度采取能隱瞞則盡量隱瞞,只要沒接到上級有關部門轉來的投訴就不作處理,甚至采取投訴才退錢的辦法,這種心態是上級領導對下屬各部門亂收費行為的默認和縱容。
5.現行高職院校收費多數利用銀行網絡代收學雜費,代收學雜費事項涉及高職院校、金融機構、學生三方利益,金融代辦機構考慮的是效益,財務部門考慮的是方便省事,因此存在一些不規范的行為。如只以口頭協商未簽訂代扣學雜費協議或代退費協議。并且,金融代辦機構代扣學雜費后出于效益考慮,沒有將款項立即轉入高職院校賬戶,而是滯留在金融代辦機構,甚至部分款項直接用于支付退學、轉專業、調整住宿費差額,直接轉付合作方款項等等,這些不規范的操作程序,存在很大的財務風險隱患。
二、高職院校規范收費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
1.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策略,樹立正確的收費管理理念。高職院校亂收費,不僅損害了學生、家長的利益,增加了不必要的經濟負擔,而且是滋生腐敗的溫床,影響高職院校各項教育事業的持續發展。因此,高職院校決策層要重視收費工作管理,堅定治理亂收費的決心,層層明確收費責任,強化內部控制。高職院校財務管理部門更要以身作則,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規定的收費項目、標準、范圍收費,對各種代收費、服務性收費應堅持以學生自愿為原則,不以盈利為目的。
2.規范收費管理行為和審批程序,完善收費管理體系。一是可設立由財務、紀委、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人員組成的治理亂收費小組,對學校內部各單位提供的各種服務性收費項目進行嚴格審核和監督。按國家有關規定或相關文件規定,審批高職院校內部各部門提出的收費申請,實行“校內收費許可證”。財務部門憑“校內收費許可證”領取相應票據,對收費進行統一管理,集中核算,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二是切實落實部門領導收費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部門領導對本部門的收費情況必須清楚,對各項收費應提前做好計劃,并要申請“校內收費許可證”,不允許出現收了費再申請或邊申請邊收費的錯誤行為。代收款項應及時上繳上一級財務部門,不得坐支或以支抵收。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收費管理責任制。經檢查發現有亂收費行為應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所得款項能清退地應予以清退,無法清退則應沒收上交學校并請示上級部門進行處理,已分光用光的則應從其提留的創收分配款中扣除。三是明確各職能部門在收費管理中的職責,建立緊密聯系的管理與協調機制,充分利用校園網絡形成一體化的收費管理體系。
3.制訂嚴格完善的高職院校收費管理制度。即用制度規范收費程序,用制度約束收費行為。其一,建立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堅持亮證收費。通過宣傳欄、公告欄、校園網等形式向學生、家長、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投訴電話等,同時應將與收費管理相關的政策文件進行公示,如退學、轉專業如何清退等,便于學生、家長、社會了解相關的收費政策。在收費政策變動時,要及時更新公示內容,確保公示內容合法、及時有效。其二,制訂規范收費管理相關的財務管理與監督制度。財務部門處理有關收費賬務時,應堅持“收費有據可依”,“持證收費”的原則,未能出示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許可證或未經治理亂收費小組批準的收費項目一概拒收,并應通知治理亂收費小組進行檢查。收費時應堅持“全額上繳”、“收支兩條線”原則,不允許各部門截留、挪用、以支抵收等變相收費行為。聯合辦學應堅持“誰發證、誰收費、誰開票”原則,嚴格按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費項目收費,統一上交高職院校財務部門,統一由高職院校財務部門向學生開具票據,然后再與聯合辦學點進行結算分配。財務部門還應定期清理暫存、代管款項。對向學生收取的如教材費、醫療保險費等應按實際成本計算,定期結算。結余款項應直接退還學生,不經所屬教學部門清退,防止某些部門截留、挪用結余款項。
三、欠費追繳的內部控制管理策略
1.加強學生誠信建設,加大收費宣傳力度。在全校范圍積極宣傳誠信,制造良好的誠信輿論氛圍,讓學生重視自身的誠信修養,珍惜自己的聲譽,增強繳費意識,從被動繳費轉變為主動配合。加強收費政策、收費管理制度、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及收費方式的宣傳,讓每個學生都清楚該交什么錢,交多少錢,如何交?,F在一般高職院校都委托銀行代收學雜費,每個學生都有一本交學雜費的存折,學生只要往存折存夠錢即可。由于銀行系統要求在扣取學雜費后該存折至少要保留有1元的余額,否則無法成功扣費。這個操作上的細節,往往導致許多學生扣費不成功。因此,對交費的操作要領也需要加強宣傳。
2.積極拓展貧困學生資助措施。高職院校擴招后,農村青年上大學人數已逐漸超過城市青年的入學人數,這使得高職院校貧困家庭學生大量增加,對此,國家明確提出了“考入公辦大學的學生不因家庭困難而失去學習機會”的要求。因此,高職院校應加強對貧困生與非貧困生區分的力度,除了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貧困證明外,還應具體結合周圍師生對其的綜合評價進行雙重考察。對于真正貧困的學生,除了允許辦理一定期限的緩交申請外,還需有相關的資助措施,如:國家助學金、獎學金,國家貸學金;高職院校自設的助學獎學金,困難補助;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捐贈設立的獎學金、助學金,使其走進校門并能維持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的各項費用。對于欠費的學生,高職院校也應考慮學生的實際困難,充分利用金融手段,積級主動與銀行洽談提高助學貸款總額度,充分發揮校友優勢,多方聯系社會慈善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增加社會援助資金。在不影響學生學習的情況下,挖掘更多校內勤工助學工作崗位,加大力度開拓校外兼職勤工助學活動等,既切實解決貧困學生困境,又可緩解高職院校大量辦學資金被拖欠的壓力。
3.適當實行收費工作清收獎勵制度。各教學系部是管理學生最直接的部門,如果學生欠費多少與已無關,追繳學生欠費工作的積極性必然不高,勢必產生管理脫節現象。因此,有必要實行收費工作獎勵制度,將追繳欠費工作變被動為主動。各教學院系輔導員最熟悉學生具體情況,可制定相關政策如在開學一定期限內,其所負責的班級學生交費率達到一定比例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所在院系的二次分配與學費收入掛鉤,切實調動各教學院系及輔導員的積極性,增強追繳欠費的力度。對有繳費能力的欠費學生,應在加強其誠信教育的同時,也在校園網、校報等公布其名單,以督促繳費,提高繳費意識,對惡意欠費者加收一定比例的欠費滯納金。
4.學費清收管理辦法,以基本工作量為基準進行獎懲考核。學費清收以第三年應收學費作為基數,學費清收率達95%,為完成基本工作量。對于學費清收率達到95%的教學院系,學院按生均1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對于學費清收率超過95%的教學院系或班級,學院按超收部分的5%給予教學院系獎勵。主要用于每年組織學費清收工作的有關開支。各教學院系的包干經費與當年畢業生欠費清收率掛鉤。對于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教學院系,按實際清收比率調整該教學院系包干經費額度。對于當年畢業生欠費清收率未達標的班級,取消班主任年終考核優秀等級資格。
5.將學生收費管理與學籍管理相結合。每學年開始時,各教學部門應憑學費收據或財務部門出示的完費證明對學生辦理報到注冊手續。各教學部門要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不予注冊”,教務部門應執行“注冊手續不完備暫時滯留畢業證”的原則。
6.對應屆畢業生和中途退學、轉學學生進行離校收費審核制度。教務部門在辦理學生畢業或退學、轉學之前,應將學生名單送交財務部門,核對學生在校期間所有學年度學雜費的繳納情況。尤其應注意的是,畢業欠費學生繼續在本校深造的,如專升本,研究生等,應將其收費統一起來,不能讓學生利用管理漏洞取得專升本或研究生的畢業證書。
7.對畢業時仍無法交齊學雜費的學生,高職院校應與其簽訂還款協議,制訂還款計劃,并提供擔保人。剛畢業工作的學生各方面的壓力都很大,讀書期間所欠的可能不只是學校的學雜費,因此,應適當放寬期限,保證學生還款的積極性。還款計劃一般限定在畢業后3年~5年內,但每年至少需有一次還款,同時,學生應結合個人就業或家庭的實際經濟情況,自訂還款計劃,老師給予輔助指導。對于學生違反協議,未按自定還款計劃還款的,應按適當比例收取違約金。同時,簽訂協議時必須讓學生辦理借款手續。另外,由于大學生是流動性較強的群體,所以,還應了解畢業欠費生的去向,并應落實相關部門或組建催款專職人員定期進行跟蹤聯絡、催促還款,保證工作的連續性。
上述管理辦法需要在實際工作中加以完善補充,盡最大努力降低學生欠費所造成的呆賬、壞賬損失,堅持高職技術教育可持續性發展。
收支制度范文5
[關鍵詞]現收現付制;制度贍養率;參數;收支平衡
[中圖分類號]F842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3)37-0093-02
養老保險制度內領取養老金的人數與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數之比,被稱作制度贍養率,它是衡量一國養老保險制度負擔大小,財務上是否具有可持續性的重要指標。隨著中國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制度贍養率也在不斷攀升,這對城職保社會統籌基金的財務運作模式構成了巨大挑戰。
1基于“六普”數據的制度贍養率預測
11基本假設
人口參數假設:①以2010年為基期,預測區間為2015—2050年;②生育模式:選擇每5年賦值的總和生育率為生育模式指標,采用晚育模式模擬分年齡生育率,總和生育率從2010年的13逐年上調,至2045年達到21的世代更替水平,以后各年保持不變;③死亡水平:用預期壽命作結合死亡模式作為死亡水平的參數,以“六普”的城鎮預期壽命作為基年數據,并根據聯合國不同水平的出生預期壽命每五年的變化情況確定未來的平均預期壽命,進而決定死亡水平;④人口遷移:假定至2050年城鎮化率將達到70%左右,農村向城鎮的遷移人口總量為3億人,各年遷移人口呈金字塔狀分布。
勞動與制度參數假設:①城鎮初始就業年齡為20歲;②退休年齡:男職工為60歲,女干部為55歲,女工人為50歲,其中女干部占女職工的比重為12%,女工人占女職工的比重為88%;[1]③城職保制度覆蓋率為100%,遵繳率為100%。
12測算結果分析
在上述假定的基礎上,結合“六普”數據,使用People軟件,利用生命表技術進行年齡推移,可以預測出2015—2050年的制度贍養率,結果見表1:
測算結果顯示,2015年的制度贍養率為3323%,基本上是3個繳費人員供養一個退休人員,但隨著老齡化的加深,繳費人數不斷減少,退休人數卻不斷增加,制度贍養率至2050年已升至9124%,
2制度贍養率上升對現收現付制參數的影響分析
21理論模型
我國城職保的社會統籌基金采取的是現收現付的財務運作模式?,F收現付制是指以同一個時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繳費來支付已經退休的一代人的養老金的保險財務模式。它根據每年養老金的實際需要,從工資中提取相應比例的養老金,本期征收,本期使用,資金儲備較少。在現收現付制度中,除制度贍養率之外,比較重要的兩個參數是繳費率和替代率。繳費率指的是繳費者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占職工個人工資的比例,它是反映繳費負擔大小的重要指標;替代率指的是勞動者退休后領取的養老保險金占退休前工資收入的比例,它是反映養老保險給付水平高低,保障程度好壞的關鍵指標。通過社會統籌基金收支平衡模型可以構建出這三者之間的關系式:
22參數設定
基本參數的設定:在綜合考慮未來勞動生產率、GDP增長率和消費價格指數等指標的基礎上,將2011—2020年的工資增長率定為777%,2021—2050年的工資增長率定為458%;[2]養老金調整系數為工資增長率的50%,管理成本系數為2%。[3]
重要參數的設定: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其中社會統籌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定為30%為宜。因而當分析制度贍養率提高對繳費率的影響時,替代率固定為30%;我國目前的社會統籌養老金的繳費率為職工工資的20%,完全由企業負擔。所以當分析制度贍養率提高對替代率的影響時,繳費率固定為20%。[4]
23測算結果分析
將上述參數值代入理論模型,就可以分別測算出制度贍養率上升對繳費率和替代率的影響,如表2所示:
在社會統籌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測算結果顯示,保持30%的目標替代率不變,隨著制度贍養率的不斷上升,繳費率也在不斷上升,從2015年的981%升至2050年的2732%,漲幅將近三倍。從測算結果可以看出,為保證現行養老金替代率水平不變和財務收支平衡,繳費率必須在2035年前后適度上調。由于職工的社會統籌養老金完全是由企業來繳納的,這意味著企業的養老保險費用負擔會越來越重,這會大大增加人力成本,嚴重影響企業的競爭力,進而影響我國經濟的可持續增長。另據國際勞工組織最近的調查統計結果,在148個被調查國家中,企業繳費率大于等于20%的國家僅有20個。也就是說,我國當前的養老保險繳費率基本已屬于最高之列,進一步上調的空間不大。
同樣,如果一直把我國的社會統籌養老金繳費率固定在當前的20%,隨著制度贍養率的不斷上升,未來退休人員領取的養老金會不斷縮水。據測算,替代率水平將從2010年的6119%下降至2050年的2196%。若不進行有效改革,2035年以后的養老金替代率將低于30%的目標,這最終會嚴重影響退休人員的生活水平,不利于老年人安度晚年。
3結論
未來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制度贍養率會不斷上升,為實現社會統籌基金收支平衡,需要對繳費率和替代率水平進行相應調整。測算結果顯示,2035年是一個重要的改革時間點,需要在2035年前后逐步提高現行繳費率或者降低目標替代率。但是,這樣做或許會加大企業的繳費負擔,影響企業的競爭力;或許會降低退休人員的生活水準,不利于老年人安度晚年。為此,有必要通過社保擴面、放開二胎和適度推遲退休年齡等措施切實降低制度贍養率,以減輕養老負擔,并盡可能減少人口老齡化對現收現付制度財務可持續性的不利影響。
參考文獻:
[1]萬春.我國混合制養老金制度的基金動態平衡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8.
[2]李珊珊.中國工資調整指數研究[D].沈陽:遼寧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9.
[3]穆懷中,柳清瑞.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關鍵問題研究[M].北京: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6.
收支制度范文6
一、實施范圍
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本市所有行政執法機構(包括法定授權組織和委托組織),都應當逐步實施罰繳分離制度。實施這項制度,要求行政執法機構在對違法當事人作出罰款決定后,除法律規定的個別情形外,行政機關及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而應當由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指定銀行的具體代收機構繳納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及行政執法人員可以自行收繳罰款:
(一)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法給予20元以下罰款的,或者不當場收繳事后難以執行的;
(二)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行政執法中作出的罰款決定,當事人向指定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因難的。
二、實施辦法和步驟
根據國務院的《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代收銀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本級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和依法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共同研究,統一確定。經協商,確定由中國工商銀行**市分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市分行共同作為本市代收行政罰款的銀行,其所屬的所有對公營業網點均作為具體代收機構,承接代收罰款業務。
全市各級具有行政處罰權的法定行政機關和授權組織均應與上述兩家代收銀行簽訂代收罰款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與義務。
被處罰的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指定的代收銀行繳納罰款。代收銀行應當收受罰款,并按時將罰款直接上繳國庫。對逾期繳納罰款的,代收銀行應根據行政執法機構的明確授權,直接加收3%罰款。
由兩家代收銀行開發、建立罰款收繳專用計算機系統,以適應代收機構、行政執法機構和財政部門各項罰款收繳、查詢、對帳等業務需要。此項工作在今年**月底前完成。
為了穩妥地實施這項新的制度,從今年**月起,將在徐匯、盧灣、虹口、靜安四個區的工商、技監、衛生、規劃、物價等執法部門進行罰繳分離制度的試點。
在試點基礎上,自今年**月**日起,各市級和區、縣一級行政執法機構分別與兩家代收銀行簽訂代收罰款協議,逐步進入實施階段。
三、實施要求
罰繳分離制度是法律規定的一項基本制度。實施這項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作為一項新制度,在實施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認真準備、精心組織。
(一)各區、縣政府和市政府各委、辦、局要加強對實施這項制度的領導,注意研究實施中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使罰繳分離制度的實施,既保障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又不影響行政執法的力度。
(二)各級政府法制機構與同級財政部門、代收銀行分支機構要加強溝通、相互協作,按照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的原則,共同做好行政執法人員、財務人員和代收銀行營業網點操作人員的法律知識以及代收業務的培訓工作,并共同組織好試點和簽約。
政府法制機構要按照實施罰繳分離制度的具體要求,及時修訂相關的法律文書,并加強對各級執法機構實施罰繳分離制度的指導。要搞好有關情況的調查和對策措施的研究。
財政部門要做好“代收罰款收據”的統一印制和組織發放工作,完善有關錯繳、多繳罰款的退付程序。
代收銀行應當在各具體代收機構設立代收代繳業務專柜,并設置統一標識。
(三)實施罰繳分離制度后,各執法機構的辦案經費,仍按原渠道由同級財政撥付。
(四)市和區、縣兩級行政執法機構要按照穩步推進的原則,制訂出各自的推進計劃,積極做好各項準備工作,適時與兩家代收銀行簽約,確保年內進入實施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