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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級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1
我縣自5月開始啟動獸醫管理體制改革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成立了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縣畜牧局局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財政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編辦等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縣獸醫管理體制建設領導小組,并研究制定下發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綠政辦發126號)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縣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綠機編字26號)兩個文件,明確了我縣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各項工作目標、任務,目前,已基本完成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各項工作,完善了縣、鄉、村畜牧獸醫機構,穩定了基層畜牧獸醫隊伍。
二、改革到位情況
(一)完善縣級畜牧獸醫管理機構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獸醫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綠政辦發126號)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縣獸醫管理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綠機編字〔〕26號)文件精神,根據我縣各類獸醫工作機構所承擔的獸醫工作職責以及加強公共衛生管理的需要,結合我縣養殖業發展水平、動物產品生產消費情況,為進一步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和公共衛生工作,一是將縣畜牧局更名為縣畜牧獸醫局,內設辦公室、畜牧獸醫行政管理股,核定編制5名;二是完善縣動物衛生監督所,核定編制9人,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由縣畜局從其下屬事業單位人員中擇優選用,不增加人員編制;三是撒銷原畜牧獸醫站和獸藥飼料監察所,設立畜牧科技推廣站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核定編制分別為6人、9人,均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由縣畜局從其下屬事業單位人員中擇優選用,不增加人員編制。目前,人員已全部到位。
(二)重組基層畜牧獸醫管理機構
改革后,縣畜牧獸醫局對派出的鄉鎮畜牧獸醫站、村獸醫室的人員、財務、資產實行垂直管理,其主要職責是承擔本轄區內的動物防疫檢疫和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工作。
1、組織機構。全縣9個鄉鎮畜牧獸醫站,列為縣畜牧局派出機構。機構名稱為“縣畜牧獸醫站”,為股所級事業單位,人事、業務、財務均隸屬縣畜牧局直接管理。
2、人員編制。各站以該鄉鎮服務半徑為設置依據,核定人員編制數24人(大興4人;平河4人;牛孔3人;三猛3人;其余鄉鎮各2人)。全縣實有30名,其中在編在崗20名,在編不在崗4名,自愿放棄參加選定人員2人,在職不在編人員4人,基本可以選定人員24人。被選定的有編人員由縣編委將其編制劃歸縣畜牧獸醫局,工資關系、財政預算撥款則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財政局劃歸至縣畜牧獸醫局管理。根據有關文件規定直接選聘鄉鎮畜牧獸醫站站長9人。被選聘的人員由縣畜牧獸醫局同其簽訂聘用合同,三年一聘,三年后視其工作情況再決定是否辦理續聘。
3、村級動物防疫員。每村選配一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熱愛畜牧獸醫事業,并懂得一定專業知識的本村村民擔任動物防疫員,由縣畜牧獸醫局按照工作性質和要求,進行相關培訓和資格認定。全縣共選配村級動物防疫員81名,并完善了村級動物防疫員檔案。
4、經費保障。選定的有編人員工資、醫保、社保等經費全額列入財政預算,選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相關規定列入財政預算。被選定、選聘的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由縣財政局統一上劃后,劃撥至縣畜牧獸醫局,再由縣畜牧獸醫局下撥至各基層畜牧獸醫站。村級防疫員工資待遇則采取縣財政補貼的方式,由縣財政按每月每人150元的標準,補助統籌撥付至縣畜牧獸醫局,再由縣畜牧獸醫局劃撥至各基層畜牧獸醫站。
5、資產管理。原鄉鎮畜牧獸醫站的房屋、設備等資產屬國有資產,重新組建基層畜牧獸醫站后,其現有的資產仍劃為縣畜牧獸醫局管理,繼續用于基層畜牧獸醫站辦公、防疫、化驗、診斷用。
三、改革前后對比情況
改革前,全縣有縣鄉鎮畜牧獸醫機構12個,核定編制47名。其中:縣級3個,核定編制23名,實有22名;鄉鎮9個,核定編制24名,實有30名(在編在崗20名,在編不在崗6名,在職不在編 畜牧獸醫人員4名);改革前,存在著“人員不均衡”(有的鄉鎮僅有一名在編人員)、“任務重”(職工除負責防疫檢疫等公益性工作,還要從事經營)、“管理難”(有部分獸醫員被鄉鎮抽調去從事其它工作)等諸多問題,同時現有獸醫人員“重檢疫輕防疫”、“重收費輕服務”等現象也很普遍,致使任務最重、難度最大的基礎免疫工作非常薄弱。
改革后,一是機構和隊伍得到穩定。畜牧獸醫人員的社會地位明顯改善,使基層畜牧獸醫工作崗位具有很強的吸引力,連被借調在鄉鎮其他單位,編制在原畜牧獸醫站的人員自愿放棄正在從事的崗位,參加到這次基層畜牧獸醫選定當中來,全縣基層畜牧獸醫人員,除2人不愿回原單位工作外,其余24人均回到了鄉鎮畜牧獸醫站工作,人力資源得到了有效整合,基層畜牧獸醫機構進一步完善,穩定了基層畜牧獸醫隊伍;二是職責更加明確。通過改革,使基層畜牧獸醫人員更集中精力從事動物防疫檢疫和畜牧科技推廣工作;“三權歸縣”的管理辦法,對基層畜牧獸醫人員管理更加到位,對技術的監督指導更易于落實,有利于集中開展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保障全縣公共衛生安全。三是降低了運行成本,人、財、物得到充分利用。改革后,在全縣重大動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動中,鄉(鎮)畜牧獸醫站,將充分發揮資源整合后的優勢,更好更快的完成各項防疫任務。四是健全了服務體系。通過改革,全縣形成了由縣級23人、鄉級24人、村級81人組成的公益性立體式畜牧獸醫三級服務網絡,呈現出了檢疫上的“片區互動”,防疫上“群防群控”的工作新格局。
四、存在問題
(一)縣鄉畜牧系統人員編制不夠,專業技術人才嚴重缺乏,人員老化、人少事多的問題十分突出。
(二)鄉鎮畜牧獸醫站由于綜合建站較薄弱,缺乏必要的業務開展工作經費保障,在清產核資中歷年累計拖欠藥物、飼料、接待費等16萬元多,對鄉鎮畜牧獸醫站上劃后帶來了較大的困難和壓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基層畜牧獸醫站的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爭取省州有關部門的支持,增添必要的防疫、診斷、監測設施設備,切實改進基層服務手段,推進動物疫病科學防疫、科學診斷、科學指導,以提高基層技術服務水平。
縣級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2
一、組織動員、培訓骨干。于20*年11月在*市舉辦了全州農村牧區綜合改革第二次骨干培訓班,對市、縣、行委負責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工作的主管領導及編制、財政、教育、農牧、民政等部門的50余名負責同志進行了專項培訓。
二、結合鄉鎮實際修改完善各地改革試點方案。一是明確除一類鄉鎮只設一個黨政綜合辦公室外,二、三類鄉鎮不再設立內設機構,只設立綜合性崗位。目前除*市郭勒木德鎮、都蘭縣香日德鎮、察汗烏蘇鎮和茫崖花土溝鎮四個鎮設置一個黨政綜合辦公室外,其余30個鄉鎮(不含冷湖鎮)一律不再設置內設機構,只設置綜合性崗位。二是明確改革后鄉鎮政府的主要職能是促進經濟發展、加強社會管理、搞好公共服務、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維護農村牧區社會穩定等五項職能。三是加大了鄉鎮事業單位整合力度。目前除*市、都蘭縣的五個一類鎮和一個二類鎮部分事業單位整合后設置了兩個綜合服務中心外,其余地區的鄉鎮事業單位整合后只設立一個綜合服務中心。鄉鎮事業單位整合后,由整合前的141個調整為93個事業單位。四是規范鄉鎮法庭、公安、司法、工商、稅務等垂直管理機構,對綜合服務中心實行以鄉鎮管理為主,受上級有關業務部門指導。畜牧獸醫站、水務管理所和林業環境保護站實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管理為主、鄉鎮協助管理的雙重模式。
三、認真做好鄉鎮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前培訓。制定印發了《海西州鄉鎮工作人員培訓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培訓責任制。于20*年12月開始,歷時20多天,分期分批對鄉鎮干部進行了培訓,同時規定集中面授時間不少于7天。全州累計培訓鄉鎮行政、事業人員1093人。
四、嚴格制定競聘工作程序實行全員競聘上崗。一是規定了鄉鎮機構改革中人員競聘上崗的范圍、條件、程序及人員分流的原則、途徑、組織領導等。二是幫助各地根據設置的鄉鎮機關和事業單位崗位制定職位說明書,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任職條件和相關要求。三是對鄉鎮機構改革人員競聘上崗工作作出安排。并指導各地制定了鄉鎮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推行競聘上崗實施方案。四是加強對各地區組織實施階段工作的指導。從有關部門抽調干部組成4個指導小組分赴八個地區,督促、檢查、指導農村牧區綜合改革工作。在鄉鎮干部職工全員競聘上崗工作中,全州34個鄉鎮(冷湖鎮除外)856名干部職工參加了筆試和演講答辯;經考試考核合格后上崗的759名;考試考核未能上崗的97名。對未能上崗的人員各地準備再次培訓后進行第二次競聘上崗。
五、深化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改革。一是將所有農村牧區中小學校和教學點收歸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管理,并對農牧區義務教育發展規劃、學校布局、教職工隊伍建設統一管理。二是結合鄉鎮撤并后的實際,綜合考慮,統籌安排,進一步合理調整學校布局、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三是嚴格教職工準入制度,提出了中小學機構改革方案和配套制度及辦法。四是認真落實“兩免一補”政策,逐步將農村牧區義務教育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保證農村牧區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
六、建立鄉鎮政權正常運轉的財政保障機制。一是規定州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財力困難的東部市、縣的一類鄉鎮每年補助公用經費12萬元,二類鄉鎮10萬元,三類鄉鎮8萬元。對西部市、行委鄉鎮每年補助6萬元。原縣級財政安排的鄉鎮公用經費不得減少,并隨縣域經濟發展同步增長。村社干部報酬農業村低于1000元的提高到1000元,牧業村低于1200元的提高到1200元。村級公用經費在原補助不變的基礎上,每個村每年新增村黨支部活動經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經費各800元。二是在堅持預算管理權、資金所有權和使用財務審批權“三權不變”的基礎上,通過建立一個機構、完善三個機制、整合五塊資金、實現七個直達的管理改革,努力減少資金撥付的中間環節,確保鄉鎮政權運轉的基本支出需求。目前,州本級、*市、*市國庫支付機構已掛牌運行,其余三縣、三行委的國庫支付機構的辦公場所已落實,機構組建等工作正在抓緊進行。
七、積極探索化解鄉村債務的新辦法。根據“制止新債,摸清底數,明確責任,分類處理,逐年化解”的原則,基本完成了鄉村債權債務登記造冊工作,并對已清理出的713萬元債權、1374萬元債務,按照構成和成因分清類型登記造冊。有些地區還提出了化解鄉村債權債務的具體辦法。
縣級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3
摘要:多年來,全省各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把鄉鎮畜牧獸醫站的建設和管理作為畜牧業發展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為促進全省畜牧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鄉鎮畜牧獸醫站面臨著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特別是全省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給鄉鎮畜牧獸醫站帶來了新的沖擊,一些地方出現了撤并鄉鎮畜牧獸醫站和把畜牧獸醫站下放到鄉鎮管理的現象,鄉鎮畜牧獸醫人員思想波動較大。筆者通過對全省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與建設情況進行調查,摸清了全省基層獸醫站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并對基層獸醫站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建議和思考。
鄉鎮畜牧獸醫站是國家在基層的事業單位,是農村動物疫病防治和畜牧獸醫技術推廣的骨干力量。多年來,全省各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把鄉鎮畜牧獸醫站的建設和管理作為畜牧業發展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為促進全省畜牧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鄉鎮畜牧獸醫站面臨著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主要表現為多元化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服務體系的形成給畜牧獸醫站帶來了競爭壓力,而鄉鎮畜牧獸醫站的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和技術水平不能適應現代畜牧業發展的要求,服務面縮小,經濟包袱沉重。特別是全省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給鄉鎮畜牧獸醫站帶來了新的沖擊,一些地方出現了撤并鄉鎮畜牧獸醫站和把畜牧獸醫站下放到鄉鎮管理的現象,鄉鎮畜牧獸醫人員思想波動較大。
為了努力保持鄉鎮畜牧獸醫機構和隊伍的穩定,積極探索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與發展的路子,我就全省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與建設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省現有鄉鎮畜牧獸醫站1608個,實有職工19735人,其中退休職工2536人,占職工總人數的12.85%;在職職工17199人,其中國家編制內職工6947人,占在職職工的40.39%。
以縣農業主管部門管理為主的鄉鎮畜牧獸醫站1247個,占鄉鎮畜牧獸醫站總數的77.55%,(吉安市、九江市的全部434個站實行以縣農業主管部門管理為主),其中防疫檢疫單獨設站數42個,設立中心畜牧獸醫站(或防檢疫站)39個;下放到鄉鎮政府管理的畜牧獸醫站361個(尚未包括已下文但未提出方案的),占鄉鎮畜牧獸醫站總數的22.45%,其中單獨設站的280個,并入農業綜合站的68個。把畜牧獸醫站下放到鄉鎮政府管理的市縣主要有:景德鎮、萍鄉市的全部105個站,贛州市的尋烏、信豐2個縣,宜春市的豐城、靖安和銅鼓3個縣(市),上饒市的信州、橫峰、萬年、波陽、德興5縣(市、區),撫州市的宜黃縣,南昌市的南昌、進賢、青山湖和灣里4個縣(區),新余市的仙女湖區,鷹潭市的貴溪、月湖和龍虎山3個市(區)。
盡管鄉鎮畜牧獸醫站都定性為國家在基層的全民所有制事業單位,但只有九江市的德安縣編制內的所有38人和部分縣鄉鎮畜牧獸醫站的第一批(1989年)聘干人員享受了財政全額撥款待遇。全省有870個鄉鎮畜牧獸醫站為自收自支,占
全省總站數的54.1%,其中宜春市、萍鄉市的全部、贛州市的96.6%、新余市的79%、景德鎮市的78.2%、上饒市的76.1%、九江市的76%、撫州市的73.15的鄉鎮畜牧獸醫站人員沒有財政補助,全部自收自支。其他站的編制內人員財政給予了部分經費補助,上饒、吉安、南昌和九江4個市財政補助情況較好。
二、各地鄉鎮事業單位改革進展情況
1、贛州、九江兩市的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尚未下發,鄉鎮畜牧獸醫站基本維持原來的體制運行。但修水縣農業局進行了鄉鎮畜牧獸醫站的內部體制改革,按區域布局,跨鄉鎮設立了9個中心站,由縣畜牧獸醫局負責管理。信豐縣16個站全部并入鄉鎮農業綜合站,下放到鄉鎮管理,全部辦理了有關財務、資產移產手續;尋烏縣已明確鄉鎮站下放到鄉鎮政府管理。
2、南昌、鷹潭、吉安三個市和撫州市大部分縣、上饒市的部分縣已下達方案,明確鄉鎮畜牧獸醫站合并到農業綜合服務站(中心),統一由鄉鎮政府管理。大多數縣都未開始運作,仍維持原來的管理模式。但新干縣的栗江鄉已調用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去搞選舉工作;萬安縣露田鄉畜牧獸醫站站長已被調到鄉政府食堂當管理員;安福縣已在按方案辦理鄉鎮畜牧獸醫站的移交摸底工作。
3、宜春、新余的撫州的臨川、金溪縣經過反復做工作,權衡利弊后,明確鄉鎮畜牧獸醫站仍然單獨設站,由縣畜牧獸醫部門負責管理。
4、萍鄉市、景德鎮市和宜春的豐城、靖安縣、銅鼓縣幾年前就將鄉鎮畜牧獸醫站下放到鄉鎮政府管理,鄉鎮站建設非常薄弱,現仍維持鄉管體制。但樂平、豐城、靖安的畜禽檢疫工作由縣畜牧獸醫部門管理。
三、鄉鎮畜牧獸醫站建設與改革的一些好做法
面對新的發展形勢,金溪、永新、上高、臨川、修水等縣就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與建設問題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宜春市在上高召開了全市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座談會。特別是上高縣在參觀學習湖北省石首市和我省金溪縣基層畜牧獸醫站改革經驗基礎上,對全縣基層畜牧獸醫站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改革的總體原則是:統一防檢、醫閹放開、憑證行醫、依法治牧。建好動物防檢和動物醫閹兩支隊伍。改革的具體辦法是:①落實穩妥的安置政策。對全縣184名畜牧獸醫人員進行了身份置換。身份置換資金從各站經營結余和固定資產變現等途徑解決,不足的,按比例支付。身份置換后,職工與原單位脫離了一切勞資關系,成為社會自然人。②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動物防檢職能從基層畜牧獸醫站剝離出來,組建14個動物防檢站實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未進入動物防檢站的人員可參加考試考核,取得《動物診療許可證》后從事醫療服務工作,或取得《獸藥經營許可證》后從事獸藥、飼料經營活動。從事醫療、人員業務歸縣畜牧獸醫協會管理,可打破區域界限,跨片行醫、。③實行嚴明的競爭機制。基層防檢站建立以聘用制為核心、合同管理的用人制度。根據鄉鎮大小、防疫服務面來確定每個動物防檢站的人數。動物防檢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經過嚴格考試考核,擇優錄用。并實行“三月回頭看,半年一述職,一年一考核,合格訂聘協議”的約束機制,所有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不合格者及時辭退。通過改革,實現了人員精、思想穩、面貌新、效益增的目標,促進了全縣畜牧業的健康穩定發展。
修水縣根據鄉鎮大小和畜牧獸醫工作量情況,對鄉鎮畜牧獸醫站布局進行了大的調整,將原來的36個鄉鎮畜牧獸醫站合并為9個跨區域的中心畜牧獸醫站。
中心畜牧獸醫站作為縣畜牧獸醫局的派出機構,分別承擔轄區內的動物防疫檢疫和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工作。中心畜牧獸醫站的人員從現有鄉鎮畜牧獸醫人員中擇優聘用。治療、等其他技術服務工作推向市場,依法進行管理。原鄉鎮畜牧獸醫站的人員采取身份置換的方式,簽訂解除勞資關系的協議。現有16個站完成了身份置換工作;11個站已確定了身份置換方案,正在按方案進行操作;還有9個站因長期虧損,缺乏支付能力,身份置換經費由縣畜牧獸醫局和新組建的中心畜牧獸醫站在三年內籌集解決。目前全縣畜牧獸醫工作運行良好。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
當前鄉鎮畜牧獸醫站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管理體制不順。全省有361個鄉鎮畜牧獸醫站下放到鄉鎮管理,還有部分縣鄉鎮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要將鄉鎮畜牧獸醫站合并到農業綜合服務站,統一鄉鎮管理。實踐反復證明:將鄉鎮畜牧獸醫站下放到鄉鎮管理,或者撤并畜牧獸醫站,勢必出現資產被平調、安插非專業人員進站和專業技術人員分流等情況,隨后出現鄉鎮政府和縣畜牧獸醫部門都不管的局面,最終導致動物防疫檢疫工作失控,嚴重影響畜牧業的發展。如豐城市的鄉鎮畜牧獸醫站98年下放到鄉鎮管理后,淘沙站增加了10人,其中3人為村支書,4人為村干部,3人為鄉鎮干部家屬。鐵路站增加了5人,其中3人為村支書,全站現有行政管理人員6名。全市鄉鎮畜牧獸醫人員由500名增加至700名,工資根本無法解決。導致一半的鄉鎮站基本上處于癱瘓狀態。值得慶幸的是,通過畜牧部門的努力,市政府已于2001年底,將檢疫員收歸市畜牧獸醫部門管理,人員實行聘任制,原身份和隸屬關系不變。同時又把爭取將防疫工作收歸市畜牧獸醫部門管理作為該市畜牧部門2003年的工作重點。
2、散養畜禽減少,畜牧獸醫站人員膨脹,僧多粥少矛盾突出,退休人員待遇缺乏保障。隨著規模養殖的發展和散養畜禽減少,鄉鎮畜牧獸醫站的業務量下降,鄉鎮站收入普遍減少,經濟上入不敷出。特別是退休人員待遇得不到解決,已制約著鄉鎮畜牧獸醫站發展和改革的深入。
3、公益性執法職能與經營服務性職能不分,影響了畜牧獸醫執法工作的開展。
五、對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的意見
鄉鎮畜牧獸醫站承擔著在農村宣傳貫徹黨和政府發展畜牧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任務,承擔著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病的重大責任,承擔著縣級畜牧獸醫部門委托的畜牧獸醫行業執法工作,鄉鎮畜牧獸醫站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面對新的形勢發展要求,必須對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改革,以改革促穩定、促發展。改革應堅持有利于畜牧業發展、有利于依法行政、有利于內部管理、有利于調動和保護基層畜牧獸醫人員積極性的原則,完善機構設置,理順管理體制,強化執法職能,放活技術服務,推進公益性執法職能和經營服務性能的有效分離。
六、幾點建議
(一)建議省政府盡快出臺我省基層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方案。
(二)在全省的體系建設方案出臺之前,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強化公益性、放開經營性”和“精簡、優化、效能”的原則,在不斷強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等公益性職能,放開動物診療、、養殖業投入品供應等經營性職
能的基礎上,分流人員,深化鄉鎮畜牧獸醫站改革。
1、條件比較好的地方,可采取“先破后立”的模式,先對鄉鎮畜牧獸醫站進行整體改制,置換人員身份,再重新組建鄉鎮動物防檢站,三權歸縣管理。
2、條件不成熟的地方,可采取“先立后破”的模式,先將防疫檢疫職能從鄉鎮畜牧獸醫站中剝離出來,組建鄉鎮動物防檢站,作為縣畜牧部門在鄉鎮的派駐機構。
3、合理定崗定編。根據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的實際需要,本著精簡、效能的原則合理設置工作崗位,核定人員編制。擬定每個鄉鎮可增加1名崗位編制,負責家畜血吸蟲病的監測和查治工作。動物防檢機構崗位編制為全額拔款事業編制。
4、擇優錄用,績效掛鉤。鄉鎮動物防檢站的崗位編制人員,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實行全員聘用制,由縣級人事和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采取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原則上優先從原鄉鎮在編的獸醫從業人員中擇優聘用。嚴格掌握聘用條件,嚴把進人關。為了充分調動實施動物防疫檢疫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實行基本工資與效益工資相結合。效益工資主要依據防疫密度、防疫質量、防疫效果等綜合評定。實行年度考核制度,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縣級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4
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是改革攻堅克難的關鍵一年。繼續扎實推進各個領域的改革,加快破除制約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對于促進我縣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推動發展方式轉變等都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按照中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于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現就年全縣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
(一)全面貫徹縣委十四屆二次全會和縣政府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用改革的思路破解發展中的難題,充分激活、有效釋放創新動力,圍繞科學發展和建設后花園、魅力新的目標,轉方式、調結構、惠民生,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著力解決制約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力爭在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改革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二、圍繞構建服務型政府,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二)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在不斷強化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職能的同時,著力提升基層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按照食品安全責任屬地化要求,加強監管體系和技術能力建設,落實監管責任。依照全市總體部署,深化鹽業經營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郵政監管體制。(縣編辦、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藥監局、縣交通局、縣郵政局、縣工信局等負責)
(三)啟動新一輪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改革項目審批制度,完善政府投資決策機制,開展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試點。創新項目招投標管理體制,大力培育規范化投資中介服務組織,抓緊完善投資體制改革相關配套制度。(縣發改局等負責)
(四)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投資、社會事業、非行政許可審批等領域為重點,進一步調整、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健全新設行政審批事項審核論證機制,嚴格規范行政收費行為。圍繞強化政務服務能力,完善體制機制,規范政務大廳建沒和管理,切實解決工作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繼續加強政府績效管理,加大行政問責問效力度。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在全縣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推行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制度,推進文化、農業、水利、商務等部門綜合執法改革試點。(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等負責)
(五)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完善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和模擬分類目錄,適時開展縣屬事業單位模擬分類。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法人分類改革,完善事業單位績效評估制度。(縣編辦、縣人社局等負責)
(六)深化縣級機關經營性國有資產改革。結合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進一步完善縣級機關資產經營管理。根據市上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適時選擇部分行政機關進行試點。(縣機關事務所、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等負責)
三、圍繞城鄉統籌發展,健全有利于促進農村發展的體制機制
(七)繼續推進城鄉統籌發展改革。進一步加大城鄉統籌工作推進力度,完善有利于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制度體系和推進機制,拓展城鄉統籌的領域和范圍。(縣委農工部、縣住建局等負責)
(八)繼續完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強土地用途管制,做好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等各類規劃的銜接。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在依法、自愿、有償、有序的基礎上發展規模經營。加快建立三級土地經營權流轉服務體系,嚴格規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系,創新土地增值收益補償機制,促進土地增值收益主要用于農業和農村。(縣委農工部、縣國土局、縣農業局等負責)
(九)深入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在保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的前提下,繼續完善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政策及操作辦法。抓緊完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林權等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積極探索建立農村產權流轉體系,健全農村產權價值評估機制、產權流轉規則和流轉市場。(縣國土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等負責)
(十)繼續推進有條件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完善并落實轉戶農民進城的相關政策,積極探索符合實際的有效途徑和辦法,逐步把在城鎮穩定就業和居住的農民工有序轉變為城鎮居民。切實保護農民承包地、宅基地等方面合法權益,充分尊重農民進城和留鄉的自主選擇權。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分類分層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縣公安局、縣人社局等負責)
(十一)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保障體系。進一步擴大糧食、蘋果、設施蔬菜、奶牛、能繁母豬及大宗農作物政策性保險范圍和規模,研究建立農業保險巨災超賠準備金,積極探索把商業保險引入到政府防災救災體系中的有效途徑。(縣人保公司、縣財政局、縣農業局、縣金融辦等負責)
(十二)健全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完善農業科研立項和評價機制,促進農業科技創新。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縣農業局、縣科技局、縣水利局等負責)
四、圍繞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建立健全公平有序競爭的市場體制
(十三)繼續完善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進一步落實有關鼓勵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各項政策,最大限度消除民間投資準入障礙。積極鼓勵民營資本組建投資公司,支持民間資本整合進入能源、基礎設施、市政、金融、水利、電信、社會事業等領域,引導民企以多種方式參與我縣基礎設施建設(縣發改革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縣銀監局等負責)
(十四)積極推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認真落實國家出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一系列財稅金融政策,不斷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制度,探索建立融資性擔保風險補償機制。支持中小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集合票據、創業投資、信用擔保融資。(縣金融辦、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等負責)
五、圍繞提升服務保障能力,進一步加快財政體制改革
(十五)深入推進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繼續深化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專項資金整合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縣財政局等負責)
(十六)繼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完善和規范部門預算改革,健全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規范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運行,有效防范債務風險。(縣財政局等負責)
六、圍繞消除制約經濟發展的資金瓶頸,繼續深化金融體系改革
(十七)加快金融管理體制改革創新。密切關注外地金融改革,認真借鑒其成功經驗,積極引導我縣民間融資陽光化、規范化發展,探索建立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有效方式,著力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等問題。加快推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改革,進一步提高地方金融機構綜合實力。鼓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產品、業務和服務方式創新。加強基礎設施投資相關政策研究,及時順應投資政策體制新變化。(縣人民銀行、縣金融辦、縣銀監局等負責)
(十八)加快建立現代農村金融體系。積極引進面向小型微型企業和“三農”貸款的小型金融機構。深入推進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權改造工作,選擇部分農村信用合作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加大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設立政策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吸引民間資本參與村鎮銀行設立,力爭小額貸款公司縣域覆蓋率達到8O%以上。繼續做好縣域工業集中區參股支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積極做好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金融支持項目的爭取工作。創新融資模式,擴大農村有效擔保物范圍。(縣銀監局、縣金融辦、縣財政局等負責)
七、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加快推進資源價格和環保體制改革
(十九)適時推進資源價格改革。按照國家統一安排,健全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系。繼續完善水價改革和節水激勵政策,組織調研提出城鎮居民供水價格改革方案。抓好居民階梯電價改革工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疏導煤電價格矛盾,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完善可再生能源和水電發電定價機制。全面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縣發展改革局、縣物價局等負責)
(二十)推進環保體制改革。完善水土保持補償等生態補償收費政策。扎實開展好低碳試點工作,完善清潔發展機制。(縣環保局、縣財政局、縣發改局、縣物價局等負責)
八、圍繞促進社會公平和改善民生,進一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十一)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適時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認真落實好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的相關政策,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按照省市安排,抓好縣內初次分配改革試點工作。加強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監管,推進職工收入分配工資化、貨幣化和公開化。以非公有制企業、中小企業密集區域和行業為重點,穩步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開展工資制度改革試點,推進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加快建立統一規范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制度。健全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的長效體制,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籌措機制。建立健全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完善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縣發改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工信局等負責)
(二十二)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動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障從制度全覆蓋向人群全覆蓋邁進。繼續完善醫療保險制度,在鞏固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推進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建設。積極推進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全面啟動實施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完善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障體系。(縣人社局、縣衛生局等負責)
(二十三)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體系。完善全縣住房保障信息系統,確保公平透明、陽光操作。(縣住建局等負責)
(二十四)著力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創新。加快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深化文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同時,引導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政策許可領域參與文化建設。(縣文廣局、縣財政局等負責)
(二十五)統籌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公立醫院改革,在縣鄉醫療衛生機構全面推行藥品“三統一”工作。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府補助標準,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范圍,建立健全全科醫生制度。加快推進衛生、教育、醫療資源的整合,促其做強做大。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公益性醫療機構,繼續完善基層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快縣醫院“二甲”建設工作。實施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抓好醫改重點任務的落實。制定完善縣鎮醫院一體化管理相關配套政策,全面做好縣鎮醫院—體化管理試點工作。(縣衛生局、縣發改局等負責)
(二十六)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完善學前教育體制,加快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機制,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和貧困地區傾斜。健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機制,逐步取消義務教育階段重點校、重點班。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縣教體局等負責)
縣級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5
具備條件優先進城
只要有合法的固定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都可落戶城市。這是這次河南省城市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則。
外地公民,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獲得中級以上職稱,被國家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三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私營企業正式聘用且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準予本人戶口遷入。
外地公民在城市擁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的,準予本人及直系親屬戶口遷入。
外地公民到大中城市投資、興辦實業,年利稅達到一定數額的,準予本人及直系親屬、經營或生產實體錄用的管理人員和技術骨干戶口遷入。投資人或業主憑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明和完稅證明直接向市公安局申請。
行政垂直管理的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正式職工系統內部異地調動,憑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批準的調動工作證明,準予遷入戶口。大學新生戶口放原地農村學生就地農轉非。上省外大學戶口“入鄉隨俗”。
大中專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將入學不遷移戶口的學生納入暫住人口管理,指導學校保衛部門做好管理工作。各類大中專院校2002年以后招收的省內新生,畢業后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接收單位證明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對入學前未辦理就地農轉非戶口手續的,公安派出所在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戶口遷移時,應同時補辦農轉非戶口手續。
河南省戶籍改革歷程
1997年國務院批準公安部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以后,河南省戶籍改革方案從1998年開始頒布實施。
1998年底,省政府批準全省調整戶口政策的意見,允許出生嬰兒隨父或隨母自愿入戶,放寬夫婦分居和老年公民投靠子女的入戶條件。
1999年,針對城市下崗職工、特困職工和部分大中專畢業生要求到農村就業的要求,推出了非轉農政策,同時取消了農轉非許可證制度,制止了辦理戶口收取城市增容費等亂收費行為。
2000年初,省政府決定在全省的縣級市、縣城的建成區和建制鎮的建成區進行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在大中城市全面開展投資、興辦實業、購買商品房準予落戶工作,取消農轉非指標管理和居住時間限制,允許小城鎮落戶人員在一定期限內保留宅基地和責任田,都市村莊人均不足0.3畝土地的人員全部轉為非農業戶口。
縣級事業單位改革方案范文6
改革進展
城鎮養老體制從上世紀末著手全面改革1997年,國務院作出《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提出建立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障體系。2005年,國務院了《關于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對1997年的改革方案作了進一步完善,提出個人賬戶按個人工資的8%繳費建立,統籌賬戶按不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由企業繳費建立,通過把繳費時間、繳費額與待遇水平掛鉤,建立參保激勵機制。在城鎮職工養老體制框架確立之后,近年來的改革集中在做實個人賬戶、提高基金統籌層次、擴大覆蓋面和做好養老關系轉移接續等方面。2006年,八個省市選擇坐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中央財政給予補助,缺口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分別承擔75%和25%。到2009年底,做實個人賬戶的省份擴大到十三個,累計資金1569億元。大部分省份采用調劑金的方式做到一定程度上的省級統籌。2009年底,養老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辦法出臺,解決了困擾多年的社會保障關系攜帶性難題。
農村養老體制改革進展農村養老體制改革經歷了老農保和新農保兩個改革階段。1992年,民政部制定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縣為單位開展改革試點,按照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撫持的原則來籌集資金,實行個人賬戶管理。這項改革方案被稱作老農保制度。2009年,國務院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這項改革方案被稱作新農保制度。這項改革方案借鑒了部分省市新的改革探索,如蘇州市、重慶市等。新農保制度與老農保制度重要區別在于,新農保通過加大政府投入建立政府出資基本養老金(“補出口”)和補貼個人繳費(“補人口”),這不僅防止了農村老年貧困發生,而且還極大地調動農村居民的參保積極性。2009年新農保在27個省10%的縣和4個直轄市的所有縣進行試點,2010年新農保試點覆蓋面擴大到23%的縣。到十二五期末,有可能會覆蓋所有農村。
主要問題
養老保險制度分割養老體制分割表現在幾個方面:首先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地區分割。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框架是全國統一的,但社保信息和基金管理統籌層次低,各地有自行的管理辦法,繳費水平等關鍵性參數也存在著一定差異,這給提高統籌層次、加強管理和轉移接續都帶來了挑戰。其次是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人群分割。按照勞動者身份狀況,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可分為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公務員養老保險、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民工養老保險等不同類型,這些保險制度的設計不統一,使勞動力在不同部門和地區之間形成了一定的制約。第三是城鄉之間養老制度設計差別。新農保雖然遵循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思路,但籌資方式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有根本區別,且城鄉兩套制度銜接缺乏政策協調。最后是新農保制度的政策協調。大多數省份都是采取養老基金縣級統籌,而且由于新農保在信息、基金和檔案等管理上各地不盡一致,也有可能產生新的制度分割問題。此外,新農保還與低保等農村社會救助制度存在著政策協調方面的問題。
擴大養老制度覆蓋面挑戰目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基本上覆蓋了城鎮單位就業人員,但城鎮個體、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并沒有全部加入,養老保險制度對于非正規就業人員的覆蓋面仍然偏低。2009年,城鎮職工參保占城鎮就業人員的比例為56.9%,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人數不到農民工總量的12%。由于非正規就業群體缺少單位依托,較高的繳費水平和養老待遇與繳費的關聯性不強,因而參保的積極性不高。此外,事業單位養老體制改革雖然要求在六個省市啟動試點,但實際上并未真正實施。
由于新農保全國改革試點的推動,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的擴大較快。2009年,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為869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3096萬人。盡管如此,農村參保人員數量也只占農村就業人員的18.5%。隨著新農保制度的全面鋪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但是,考慮農民收入性質的特點、縣級有限的財政和管理能力等因素,擴大農村養老制度覆蓋面同樣面臨著挑戰。
養老制度的財務可持續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采取了“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由于傳統的現收現付制度沒有基礎養老金積累,體制轉軌面臨著歷史債務負擔問題。國內有關部門測算,這項轉軌負擔約2.5萬億元,在未來30年時間里將達到6萬億元。由于改革設計對歷史債務沒有明確的制度安排,加上統籌賬戶與個人賬戶沒有真正做到分開管理,結果導致統籌賬戶挪用個人賬戶,形成了個人賬戶空賬。在激勵不足和繳費不足的情況下,社會統籌對財政資金的高度依賴。然而,從1985年到2009年,在崗職工與離退休人員與的比例為7.5:1下降到3.1:1。在養老待遇不斷提高的情況下,繳費人數下降和領取待遇人數上升勢必對養老金賬戶平衡產生負面影響。
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服務能力不足養老保險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要求有規范化的業務流程和強大的經辦能力體系作為后盾。按照國際經驗,社會保障經辦管理服務大都采取信息和資金集中式管理,而參保和待遇領取等服務采取向社區延伸的做法。目前,中國城鎮養老保險制度在向社區延伸方面取得了長足進展,2009年企業離退休人員通過社區領取養老待遇的比例達到75.2%。但是,在管理信息系統和基金管理等方面各地有很大差異。對于新農保而言,由于縣、鄉鎮和村三級養老保險機構在大多省份都是空白,隨著新農保試點覆蓋面的擴大,它將面臨著經辦人員、機構和經費、信息管理等方面的挑戰。在機構網點上,新農保在縣和鄉鎮不僅要
設立相應的社會保險機構,負責經辦具體的新農保等業務,而且還需要有金融服務機構的配合,確保建立起有效的保險費征收和待遇發放體系。在人員方面,辦理新農保業務的網點需要配備接受過訓練的工作人員,對人員數量配備需要考慮服務人群的數量和當地條件,并撥付必要的業務經費,確保新農保業務的正常開展。在檔案和信息管理上,各地也存在著嚴重的能力不足問題。
改革設計
中國養老體制改革不僅具有復雜性,而且還具有漸進式改革的特征。無論是城鎮職工養老體制改革,還是建立新農保制度,都經歷過局部試點改革階段,探索積累經驗,然后過渡到確立制度框架階段,實現全面改革。在漸進式改革過程中,養老體制改革是按照經濟體制改革的整體需要來確立改革優先順序的。例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率先改革為順利推進國有企業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在城鎮養老保障制度基本框架確立之后,推動和建立新農保制度為建立覆蓋全面的養老保障制度奠定了基礎。
隨著改革深入,中國養老體制改革方向愈加清晰。從人群上來看,未來的養老保險制度將包括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前者將覆蓋所有以工資收入為主的勞動者,包括城鎮單位職工、農民工等等。后者將覆蓋城鎮沒有就業收入的城鄉居民和農村勞動力。
在制度設計上,養老體制改革可以通過建立“三支柱”的養老保障體制實現一體化。第一支柱是社會養老金制度,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籌資建立,用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防止出現老年貧困。第二支柱是繳費制度。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采取強制性的、繳費確定型的記賬式養老保險計劃。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則采取自愿性的、繳費確定型養老保險計劃。第三支柱是采取自愿性的職業和個人年金制度,作為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的補充。
從改革實踐上看,一個具有可操作性、實現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步驟大致為:一是在全面建立新農保制度基礎上,探索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目前,不少縣市以及部分省(直轄市)開始探索這項一體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二是深化城鎮養老體制改革,通過把歷史債務問題單獨處理和建立有差別的待遇設計,把城鎮個體和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納入統一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框架。三是從區域內部的一體化過渡到省內和全國的一體化。在財政分權化情況下,縣市內部容易做到本區域內部的一體化。在此基礎上,通過財政體制改革,明確中央、省、市和縣的職責,做到省內和全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
政策措施
十二五是中國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關鍵時期。選擇正確的養老保障模式,可以為潛在的老齡化危機提供一種防范機制,最大限度地減輕社會養老負擔,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擴大新農保改革試點。實現農村全面覆蓋及時對新農保改革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完善這項制度。隨著改革試點的擴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需要把全面建立新農保制度列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安排專項財政資金,為新農保制度全面推開提供資金保證。同時,加快新農保的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及金融服務等。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在合理分擔的基礎上,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新農保的經辦體系和能力建設。在新農保制度保基本、農村低保屬于補差等農村社會保障水平較低的情況下,可采取疊加形式來處理社會保險和社會救助之間的關系。
深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并擴大覆蓋面通過設計過渡性養老政策安排,把事業單位職工和公務員納入強制性職業養老保險計劃,并保障其合理的收入替代水平。通過擴大城鎮養老保險制度的覆蓋面,提高當前保障基金的繳費水平,提高社會供養能力,實現養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建立真正意義的省級統籌,對改革步驟、重點和方式進行規劃,對各省采取統一的統籌方式,做到省級養老基金的真正統籌,并做好省際之間的養老關系轉移接續工作,為逐步過渡到全國統籌作準備。在完善城鎮養老體制的同時,通過培養勞動力市場,最大限度地創造就業機會,通過延長勞動者的就業年齡減少其對養老體系的依賴年限,以及通過繳費和待遇水平等關鍵性參數改革,建立動態的調整機制。
明確養老保障的籌資職責,單獨處理歷史債務建立職責明晰的社會保障籌資機制,要求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地方各級政府所承擔的社會保障責任作出明確界定,做到事權和財權相匹配,責任和義務相一致。對于歷史債務規模要有科學地測算和量化,然后確定處理方式和各級政府分攤轉軌成本的責任,從而為化解歷史債務找到一條切實可行的出路。為了減輕改革阻力,可采取養老體制之外的資源單獨處理歷史債務負擔,這包括加大財政投入力度,通過劃撥國有股由社保基金轉持、發行社會保障國債等渠道進行籌資。通過上述辦法籌集的資金進入社會統籌資金賬戶,作為養老保險的儲備金,用于支付“老人”和“中人”的轉軌負擔。
加強養老基金的預算管理和監督通過加快社會保障基金預算管理體制改革,把各項社會保險項目資金納入規范化運行軌道,提高社會基金管理的透明度,降低基金運行風險。對養老保險的統籌賬戶應采取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則,做到“量出為人、略有結余”。對于個人賬戶,通過保險精算來保持長期平衡,避免I臨時性決策對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期的影響。同時,隨著社會保障基金規模的擴大,應調整其投資結構,提高社會保障基金的投資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