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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范文1
關鍵詞:財政稅收;改革;問題;對策;落實
引言
科學合理的財政稅收政策與高質高效的財政稅收工作,能夠促進社會財政資源的優化配置,更能推動社會收入分配關系的協調發展。在社會主義經濟公平性原則的指導之下積極去落實財政稅收工作,從宏觀上進行調控,才能保障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深化改革,明確目標與不足,大膽創新,才能讓財政稅收體制更加健全。
一、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問題分析
(一)財政稅收體制具有局限性
財政稅收體制是否健全,對于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有直接影響。目前,我國財政稅收體制還有幾處局限之地。其一,我國的財政收入分配集中性過強,呈現出向上集中的趨勢。財政分稅制度得不到落實,財政力量也不能做到平均分配。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存有不合理的地方,這對中央政府的財政調控能力造成了一定影響。其二,我國稅收中與資源、環境相關的稅種并沒有納入到稅負的征收范圍當中,極大地影響了稅收作用的發揮,使其社會分配功能不能完全發揮出來。其三,國有資產收入以及資源類收入一直游離在政府財政收入體系之外,管理不到位。
(二)財政稅收預算管理體制不足
財政稅收的預算管理體制,對于財政稅收工作的實施有較大影響。在近幾年的稅收體制改革過程中,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已經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預算體制還存在覆蓋范圍過小的問題。地方政府的預算管理體制改革遠遠沒有跟上稅收體制改革與財政收支分配制度改革的步伐,存在滯后性的地方政府預算管理體制,影響了政府財政收支工作范圍的擴大。預算管理體制不足,就意味著財政稅收工作得不到有效的監督與管理,缺少內部約束。
(三)財政稅收轉移支付的規范性不足
分稅制的實施,促成了轉移支付。作為財政稅收權較為集中的中央財政,會通過財政支出來對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水平進行調整。目前來看,我國的財政稅收轉移支出主要是專項轉移支付、財力性轉移支付、稅收返還與體制補助三個主要類型。轉移支付過程中存在資金使用率不足與個人腐敗問題。轉移支付的規范性不足,主要有兩點原因。首先,轉移支付的監管力度不足,中央財政在各地方轉移支付時,會出現支出不清楚與信息漏損的問題。其次,部分轉移支付的構成不科學,體制性補助以及稅收返還的比例較大,但其它類型的支付比前者低得多。
二、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有效方法
面對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中存在的諸多問題,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需要加大創新改革力度,具體如下:
(一)加強權級分明的稅收財政體制
權級分明的稅收財政制度,不僅要做到分級分權,還要符合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現狀,讓稅收財政制度能夠在政府事務統籌、各個機構工作規范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促進我國稅收財政支出與收入的穩定進行。權級分明的稅收財政體制,主要是對各級政府的權利、層級進行劃分,明確規定各級政府具體責任與事權。首先,中央政府應當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財政實權,允許地方政府在地方稅種范圍內自主制定一些合理的稅收政策,給地方政府收減稅收的權利,建立地方稅收法律規范。地方政府具有一定的稅收自,才能讓各個地區的稅收體制改革工作有利于地方經濟的發展。其次,中央應當在保障中央財政收入持續提高的同時,對中央管理之下的各級地方政府給予科學合理的財政收入分配,給地方經濟發展提供必要的支持。最后,要保障地方經濟的快速發展,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省級政府,要在合理劃分財政支出之時,直接負責財政支出工作,減少財政支出的壓力,也減少地方財政支出的責任。
(二)加強財政稅收預算管理體制建立
只有預算執行與預算編制獨立化,才能讓稅收預算管理體制與我國財政稅收現狀相符合。建立一套健全的預算管理體制,才能讓國家的財政稅收預算管理體制與經濟的中長期發展計劃相符,促進國家性預算體系的構建。在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相關人員應當將財政收支的相關活動盡可能多地納入到預算管理體系中去。財政稅收預算管理體制應當涉及到國有企業經營以及社會保障等多個領域。多元化的預算管理體系,能夠有效擴大國家預算管理體系的管理范圍,讓更多行業與社會大眾從中受益。
(三)提高財政轉移支付的科學性
合理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得以建立,需要中央與省級政府共同努力,平衡好專項轉移支付與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對穩定財政稅收資金加以合理分配。首先,提高財政轉移的合理性,要對稅收返還以及體制補助規定加以改革與創新,且將相關的轉移支付來源控制在科學范圍之內。其次,要重視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的提高,促進轉移支付類型結構的合理化,促進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的平均化。最后,中央財政應當結合地方的經濟發展情況以及區位因素,對轉移支付的能力進行預算,科學地制定中央財政對地方的轉移支付數額,促進財政資金分配制度的合理化與透明化。財政轉移支付科學性得以提高,對于財政稅收制度的改革有極大作用。
三、結語
綜上所述,我國財政稅收制度的變遷,不僅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控制,還會受到企業與個人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財政稅收體制的深化改革,不可能瞬間完成。到目前為止,我國的財政稅收改革工作已經推行了十年有余,未來也將一直持續下去。立足于我國的經濟發展實際,對財政稅收體制進行調節,才能推動國家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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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范文2
關鍵詞:財務稅收體制;改革;稅務水平;措施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體制改革方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我國的財務稅收體制還存在許多的不足之處,面臨著極大的挑戰。本文主要講述的是當前財務稅收體制的不足之處,對改革后的財務稅收制度也進行了描述。
一、我國財務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財稅體制與社會資源和收入有關,財稅體制的配置安排與以下三面有關,分別是:①人民;②政府;③政府各部門等。財稅體制對社會經濟行為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具體是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分別是:①減免稅制度。當今企業會享受各種各樣的減免稅待遇,那么,企業更有可能從自身的經濟利益出發,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去追求跨行業的經營;②企業按照其隸屬關系交納企業所得稅。具體意思是指中央企業向中央政府交納企業所得稅,而地方企業則要向地方政府交納所得稅,該政策的實施,從客觀上鼓勵了地方保護行為,有利于本地企業的發展;③現行稅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社會規范意義。政府實施平公平合理的原則,并按該原則進行征稅,公平合理原則可以為社會樹立行為典范,有力的促進了政府對社會經濟秩序的管理。
二、我國財政稅收制度的現狀
(一)實施財政稅收改革所取得成就
我國實施財政稅收改革已經有一定的年限,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在一定程度的基礎上,提高了我國的財政管理水平,同時,也為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奠定了基礎。我國在財政稅收改革方面所取得成就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分別是:①在財政支出方面的成就,在財政支出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分別是:改進了財政支出制度、加強了財稅績效管理、并實行由政府集中管理的方式,也就是說由政府集中采購和統一支出,在財政支方面,也要進行評估,讓財政支出與稅收績效掛鉤;②在預算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在預算方面所取得的成就主要是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分別是:加強了預算管理、實行部門預算、收支兩條線制度、單一賬戶制度等;③實行稅制轉型。稅制轉型主要是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分別是:對企業所得稅實施改革、對增值稅實施改革、統一內資企業所得稅制度等,實施稅制轉型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以增值稅為主的稅收制度,并且以營業稅和消費稅為輔,實行新型的流轉稅制度,實行分稅制度,對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會進行限定。
(二)我國現行財政稅收體制中的不足之處
近年來,我國在財稅體制改革中,取得了一定成績,但是,我國現行的財稅體制仍然還存在著很多不足之處,現行財政稅收體制的不完善,嚴重阻礙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經相關學者的統計歸類,現行財政稅收體制的不足之處主要是表現在以下幾方面,分別是:①在財稅管理方面難以控制,財稅管理的難以控制主要表現在:有關財政稅收管理難以有效控制、現行的財稅體制缺乏監督機制、財稅管理工作人員缺乏責任感和使命感;②在民主制度方面,還不夠完善。在我國,雖然許多地方都已經成立了民主理財領導小組,但是,仍然不能很好地落實政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③財政資金在支付和轉移方面不夠完善,還存在許多弊端。政府部門之間的財政資金在轉移時,經常出現以下現象,分別是:流程不夠規范、轉移周期較長、資金使用率低等,為了緩解以上這些問題,中央政府已經實施了分稅制度,并且已開始實施,但任然存在著許多不足之處,這些不足之處還需要完善。
三、深化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措施
(一)建立分級分權財政體制
要深化財政稅收體制,需要對各級政府以及政府部門之前的分級分權財政體制進行合理地劃分,還要適當加強中央政府的收入比例,也就是說要加大中央政府的直接支出,減輕地方政府的財務管理壓力。還需要對政府的支出實施規范化的管理,在財政權利方面,要適當的給予,不可過多,也不能過少,并且還要控制好財政自由。另外,在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方面,還需要提高,還有有針性的對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進行搭配,在轉移支付結構比例方面,要妥善處理,當前的轉移支付分配方式中還存在許多不足之處,需要實施相應的改革,這樣才能建立合理公平的資金分配體系。
(二)規范政府的收入來源,促進財政與經濟之間的互動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對財政稅收收入增長能力起到了很大的限制作用,那么,就需要政府去承擔市場經濟體制的新智能,在財政支出方面有了顯著的增加,政府部門通常為了緩解財政稅收的收支矛盾,通常都是默許地方政府以收費方式籌集收入,隨著這一現象的不斷深入,使整個社會陷入“亂收費”的體制怪圈中。從客觀的角度分析,只有對現存的財政稅費體制實施改革和規范財政收入來源,才能促進社會經濟的和諧發展。另外,政府財政大多數都是以以下兩種方式支持中央企業的發展,分別是:①投資;②補貼。這嚴重的扭曲了公共財政的目標,還造成了政資源的浪費。由此可見,只有正確處理財政與經濟之間的關系,才能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因此,政府部門在對于中央企業實施幫助時,必須要建立在公共財政的基礎致之上,還要投資于公共基礎設施,只有這樣,才能為經濟主體提供公平的發展環境,才能促進財政與經濟的良性互動。
四、結束語
本文主要講述的是現行財政稅收體制中的不足之處,還講述了財政稅收體制實施改革后,對整體稅收水平帶來了哪些好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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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范文3
從國內外(地區)的實踐來看,政府采購管理體制主要分為兩種——委員會領導制和部門管理制,委員會領導制指由各相關職能部門組成委員會管理政府采購,部門管理制指由某個政府部門作為政府采購的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正式實施以來,各地政府結合各自實際選擇設立相應的管理機構體制,總體上,大部分省市地區采用部門管理制,少數省市采用委員會領導制。機構設置總體上按照“管采分離”的要求實施,但形式多樣、分離程度不一。本文就上海政府采購管理體制的深化改革作些思考和探討。
一、上海政府采購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特征
1995年12月《上海市政府采購試行辦法》出臺,經幾年試行和幾次修改,1998年12月《上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正式出臺,辦法對本市政府采購體制性內容進行了制度化規定和規范。
后經幾次調整,2008年11月,根據市政府黨組會議精神,原由市財政局受托管理的市政府采購中心整建制劃入市政府機管局。在內容上,本市政府采購管理體制呈現以下特征。
1.市與區(縣)政府采購管理相互獨立
按照上海市、區(縣)“兩級政府、兩級管理”的行政財稅體制,以及《上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區、縣政府可以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轄區內的政府采購具體實施規范”等有關規定,市本級和區(縣)根據各自的采購資金來源和支出安排,選擇和建立適合自己實際的組織管理模式、內容政策、程序和做法。上海市與區(縣)分別設立政府采購管理和執行機構,負責其轄區內的政府采購事宜,市級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對區縣政府采購負有管理和指導職責。大多數區縣通過轉發《上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加補充意見或自行制定辦法的方式,建立各自的政府采購組織體系并制定適用本區縣政府采購實際的有關規范性文件,大部分采購事項都各自獨立完成。而市政府采購事項則很少利用區(縣)采購資源和平臺。
2、市本級實行采購委員會領導制,“決策—監管—執行”三分離,區(縣)政府采購機構設置不盡相同
上海市級政府采購的組織管理實行市政府采購委員會領導制,“決策—監管—執行”三者相分離。
以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16個委辦局為成員組成的市政府采購委員會是本市政府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統籌政府采購改革方向、審議政府采購目錄及協調政府采購管理等方面重大決策事項。
市財政局負責政府采購日常監督管理事項,市審計局依法對政府采購活動進行審計監督;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監察委員會和其它相關部門共同對數額巨大的政府采購活動進行監督等。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是本市市級集中政府采購機構,履行組織實施集中采購、接受采購人的委托采購、建立與本市政府采購相適應的信息系統等職責。市本級各預算主管部門是分散采購的部門集中采購執行機構。
上海17個區(縣)都實行了委員會(或領導小組)領導制,但各區(縣)政府采購機構設置的內容和形式不盡一致,大部分區(縣)參照市本級的做法,設立集中采購機構并自2009年以來陸續完成了集中采購機構從政府財政部門中分離的工作,但有的區(縣)則尚未實行管采分離,有的區(縣)集中采購機構則直接隸屬于區政府。有的區(縣)將集中采購機構與招投標中心合并獨立設置,有的不設立集中采購機構,實行市場化采購方式。
二、上海政府采購運行管理中的體制性問題及進一步深化管理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目前,上海市、區(縣)兩級基本建成了兩級管理的政府采購管理體系和制度規范,對推進上海政府采購工作和制度建設的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一些諸如采購周期長、效率低、價格高、質量差等問題長期存在、重復出現,充分折射出上海政府采購運行管理在深層次的制度設計與治理規范中還存在諸多不足或需要完善之處。
(一)缺乏高效的資源整合效應,采購機構和采購業務運行的總成本高
上海市、區(縣)兩級的財稅管理體制的特點是,政府采購組織分級設置、政府采購多平臺、各自獨立運行。一方面,全市政府采購工作缺乏制度性的統一部署,市、區政府采購管理和業務運行機構缺乏必要的聯動,市區(縣)各行其是,機構運行和業務采購重復,總體運行成本高;另一方面,政府采購的規模效應被極大地弱化,資源共享程度低。
政府采購的支出規模大和公共性、政策性特征決定了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其他管理手段不可替代的宏觀調控功能。上海政府采購資金總量支出規模巨大,對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實現特定的社會經濟目標,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具有明顯的調控引導功能。而上海政府采購兩級管理體制的弊端大大地弱化了上海政府采購的經濟調控功能,并使得政府采購在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減少尋租行為產生、促進廉政建設等方面的基本功能難以有效發揮。
(二)采購管理制度適用范圍沒有實現采購業務、財政采購資金管理、預算單位的全覆蓋
根據《上海市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本市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均屬于政府采購范圍,都應列入政府采購計劃,在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管下通過集中或分散方式實施完成。現行上海政府采購管理制度適用范圍上,沒有實現采購業務、財政采購資金管理、預算單位的全覆蓋。
一是公益性強、社會關注的基本建設、民生保障等大額的專項預算項目未納入政府采購管理。
二是集中采購目錄內以貨物類所占比重較大,主要為一些易于操作且較為標準化的產品,工程采購納入集中采購比例較低,服務類政府采購所占比重很小。對于資金總量大的工程項目,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非盈利性工程項目由市政府采購中心進行全過程參與,實行集中采購;大中型政府投資項目,納入政府采購計劃和統計范圍,通過委托社會中介或采用“代建制”等方式實施分散采購。政府投資的市政道路和水利工程項目、中央部委撥款投資的部分尚未屬地化管理的項目、為彌補市場缺陷在非競爭領域建立的國有企業的投資項目等的采購未納入政府采購管理。服務類采購主要集中在信息、物業服務等。
三是在集中采購目錄之外和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工程及服務不列入政府采購計劃,由采購單位自行采購。此外,本市政府采購主管部門和工程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藥品采購主管部門之間在采購管理職責劃分上界面也不夠清晰。
(三)對政府采購的監督管理,內容不完整、體系不健全、實效性不夠強
我國政府采購監督管理主要包括行政監督管理、審計監督及紀檢監督。行政監督管理主要是指財政主管部門對政府采購活動及集采機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目前,上海政府采購主管部門對政府采購內容的監督管理還沒有實現全覆蓋,尚處于個案受理處置的監管階段。政府采購審計監督采取的是抽查審計方式,在現有的信息基礎和預算管理基礎上,尤其是缺乏相應責任追究機制的前提下,其監督的影響力和效果明顯不足。至于紀檢部門的監督則主要體現在對采購交易過程是否實現“公平、公正”的過程和執行財務資金管理制度情況的監督,在政府采購預算管理部分重要流程環節缺失和虛化的背景下,其監督的有效性更多體現在程序形式上和嚴肅財經紀律上。由于政府采購預算管理的編制沒有實現單列,人大及其常委會無法實現對政府采購預算的審查和監督。同樣,政府采購信息的不完全、政府采購執行過程中信息屏蔽和信息的不對稱,使得政府采購的外部的社會監督更加難以實現。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范文4
一、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的基本回顧
綜觀我國近十年來的財政體制改革脈絡,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的改革進程:第一階段是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其目的是構建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府與企業、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和中央與地方的分配關系;第二階段是1998年開始推行的財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轉變財政職能,優化支出結構,逐步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這兩個階段的改革都獲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其主要任務有兩個:一是按照統一稅法、公平稅負和簡化稅制的原則,改革工商稅收制度;二是把地方財政包干制改革為能夠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的分稅制,建立中央和地方兩個稅收體系。
在中央和地方實行分稅制的財政體制,首先要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相適應的稅收制度。改革之前,我國的稅收制度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稅種較多、稅率難定、重復征稅、隨意減免等問題十分突出,已不適應經濟發展的要求。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首先是簡化稅種,從過去的三十多個簡化到18個稅種;其次是改產品稅為增值稅。產品稅是按一個個產品大類來征稅的,其缺陷是隨著經濟的發展,新產品層出不窮,確定產品的稅種和稅率十分困難,并且有產品就要征稅,無法解決重復征稅的問題。增值稅適用于所有的生產和經營環節,稅種單一,稅率簡單,且前一道產品所開的增值稅發票,到后一道產品出售時,可以憑發票扣除以前交的稅款,有效解決了重復征稅問題。工商稅制改革后,我國形成了以流轉稅、所得稅為主的復合稅制,基本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工商稅制確立后,我國按稅種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體系。基本內容是關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歸中央;營業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農業稅等歸地方;增值稅實行中央和地方分享,分享比例是中央得75%,地方得25%。整個分稅制改革,采取漸進的辦法,即以1993年為基數,基數內的收入全額返還地方。同時,增值稅和消費稅實行增量三七分成,即全國增值稅和消費稅每增長1%,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增長0.3%。2001年又實施了所得稅收入中央和地方分享的改革。對2002年的所得稅增量,中央和地方各分享50%;對2003年的增量,中央分享60%,地方分享40%。自此,我國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分稅制財政體制。
經過實踐的檢驗,我國1994年開始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一是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規范了國家與企業、個人的分配關系,建立了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機制。這一改革的成功實施,結束了我國長期實行的以減稅讓利和財政退讓為主要特征的財政支持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模式,逐步增強了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資源的能力。1978年至1994年,我國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從31.2%一路下降到11.2%,財政不斷積弱,各級財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明顯的或者隱形的赤字,財政困難已影響到改革、發展和穩定的大局。改革后,1994年至2001年我國財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長17.8%,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1%。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和財政實力的不斷增強,為我國1998年開始實施的積極政策提供了能力。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均快速增長的雙贏的財政體制,調動了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從1994年到2001年,中央財政收入從2906億元增加到8583億元,增加了1.95倍,地方財政收入從2312億元增加到7803億元,增加了2.37倍。同時,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也從1994年以前的最高38%左右提高到近年來的50%左右,增強了中央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
近年來,根據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對稅制和分稅制財政體制又進行了一些改革。一是農村稅費改革。改革的主要內容是:三取消、兩調整、一改革,即取消鄉鎮統籌費等向農民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集資;取消屠宰稅;取消統一規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調整農業稅政策;調整農業特產稅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辦法。先期試點的地方改革表明,這項改革規范了農村的分配關系,減輕了農民負擔,農民人均減負率一般在30%左右,農村“三亂”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對促進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二是進一步調整稅制。如對存款利息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減半或暫停征收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連續多次調整出口退稅率,使我國出口貨物的平均退稅率由原來的8%左右提高到15%左右,等等。稅收制度的調整和完善,進一步增強了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
(二)公共財政體制建設的進展分析
1998年以后,財政改革的重點轉向財政支出體制,目標是逐步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在推進公共財政體制建設方面,主要進行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改革:一是推行部門預算;二是實行國庫集中支付;三是推進政府采購改革;四是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實行部門預算,增強了預算的完整性、統一性,部門的各種財政性資金(包括預算內外資金)全部在一本預算中編制,所有收支項目都在預算中反映出來。部門預算經過人大批準后,對該部門的收支項目安排就具有法律效力,從預算執行到資金使用的全過程都必須接受法律監督。從2000年開始,我國中央和省兩級逐步推行了部門預算,有些市、縣也開始編制部門預算。
實行國庫集中收付,是將所有的財政資金納入國庫單一賬戶,所有的財政支出由國庫直接支付,取消各部門和單位在銀行設立的收支賬戶。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后,財政部門加強了對各部門和單位的收支活動的全程監督。2002年,中央在38個部門實行了國庫集中支付的試點,許多地方也積極進行了改革探索。與此同時,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和實行政府采購資金財政直接撥付制度,支持了部門預算和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
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克服了過去分散采購的許多弊端,如采購資金的分配和使用脫節,無法有效進行監督;采購效益不高,采購的產品和服務往往價高質次;采購過程不透明、不公開,容易滋生腐敗,等等。1999年實行政府集中采購以來,采購規模快速增長,當年采購規模約130億元,2002年已突破1000億元,每年政府采購的資金節約率都在11%左右。2002年,人大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標志著我國政府采購工作步入法制化軌道。
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從收入方面,防止了部門和單位亂收、濫罰及坐收坐支;從支出方面,執收單位上繳收入不再與其支出安排掛鉤,有利于執收單位公正執法。近年來,這項改革不斷向前推進,中央和地方普遍加大了改革力度。
與此同時,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我國各級財政逐步減少了在一般競爭性領域的支出,加大了教、科、文、衛、社保等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方面的重點支出,財政支出結構逐步向公共支出轉變。總之,經過近五年的財政支出管理改革,優化了支出結構,增加了財政支出管理的科學性,初步建立了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
二、今后我國財政改革的側重點和趨勢分析
過去的財政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有力地支持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和宏觀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但由于改革的漸進性,新的財政制度、機制、管理等方面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不協調、不適應、不規范等問題。結合當前經濟發展的形勢,今后必須在以下方面繼續深化財政改革:
(一)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繼續深化財政預算管理改革
經過1998年以來的財政支出體制改革,我國雖建立了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但離建立與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仍有較大距離。公共財政體制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三個層次進行考察和分析:一是財政的主要職能和基本定位。公共財政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其主要職能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財政收入主要來源于對全體公民一視同仁的規范的稅收。二是財政的運行機制。也就是財政收入的組織機制和財政支出的安排機制,目前的運行機制主要是財政的預算管理。三是科學的方法和有效的監督。如預算的科學編制方法、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購等。在這三個層次中,預算管理是核心。首先,財政的職能要通過預算的安排體現出來,即通過預算得以實現;其次,科學、細化、規范的預算管理,是國庫集中支付和政府集中采購正常運行的基礎;再次,預算是財政監督的依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預算不規范,不僅財政部門很難進行全程監督,也不可能形成社會其他有效監督機制。因此,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必須要不斷深化預算管理改革。我國在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集中采購等方面已進行了有效的探索和改革,初步建立了公共財政的基本框架,這使我國建立公共財政體制的改革進入了核心和攻堅的階段,即深化預算改革階段。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范文5
【關鍵詞】財政稅收 改革 體制
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是財稅資源的有效配置問題。在配置方式上,主要是從理順分配關系入手,然后在“集權”與“分權”關系上尋求平衡,最終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新型財稅體系。當前,我國繼續處在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我們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大意義,立足我國國情,借鑒國外有益經驗,堅定不移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更好為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服務。深化我國現有財政體制具體有如下幾個建議:
一、財稅改革必須由“放權讓利”走向“制度創新”
伴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化,原有的財政稅收制度暴露出越來越多的缺點,我們應當從實際出發深入調研,結合我國自身國情和外國先進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改革、完善現行的財政稅收體制,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為我國社會主義建設做出新的貢獻。經濟體制改革一直是制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一道關卡,因此,改革的第一步務必是“放權讓利”。在農村地區應大力推進,充分擴大農民勞動積極性,并實行農副產品的競爭定價,使農民真正得實惠,除此之外,還應調整農業稅收結構,減少農民在稅收方面的負擔等等。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應在適當的情況下提高地方政府的職權范圍,促進他們在發展經濟、組織招商引資、擴大地方生產等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地方財政的“承包制”,也就是合理分配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和職權,增強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反之,由于職權和責任過度集中,導致宏觀經濟調控無法落實,這就限制了地方乃至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十四大確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經歷史證明是切實有效的,因此務必長期貫徹執行,不斷促進制度的創新和發展,最終提高全社會的經濟水平以及前進步伐。
1994年開始的財政稅收制度改革開展到現在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分級財政體制的試行經實踐檢驗是與市場經濟并行不悖的,應繼續大力推廣。下一步工作中,要繼續加強稅制改革,強化職權與利益的分配關系,繼續推進分稅制,規范政府和企業以及個人之間的權力關系。
二、財政職能的轉換必須和政府職能的轉換同步進行
盡管為了使改革順利推進,不得不保持了地方的既得利益格局,在存量上依然存在包干制的痕跡,但在增量的安排上,則傾向于向新的體制過渡,這標志著財政體制改革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
鑒于市場和政府在社會資源配置中所處的地位不同,財稅體制的作用方向和政策效應,主要是解決所謂“市場失靈”,而不是實行過去那種排斥市場、替代市場、政府配置包打天下的管理和政策。與政府角色的這種轉變相適應,財稅體制和政府的財稅政策,也必須從舊體制下那種政經角色不分、職能不分,以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為己任的狀態中徹底擺脫出來,轉到切實分清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和所有者職能,以宏觀調控為重點,以彌補市場缺陷、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為基本著眼點,為各種所有制企業、各類市場主體和投資主體創造公平競爭環境,為全社會提供必要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軌道上來,以充分體現政府的“社會性”和政策的“公共性”,體現現代市場經濟中政府應有的經濟角色職能和地位,這樣,分稅制才能建立在堅實的基礎之上。
三、各級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收入機制必須規范化
由于改革是從放權讓利起步的,在改革向前推進的同時,隨著大一統的財政體制的逐漸淡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新型公共財政模式并未及時建立,故收入增長特別是中央財政汲取收入的能力受到很大制約;而在支出方面,政府并不能立即從舊體制所界定的職能中退步抽身,并且還要承擔市場經濟體制所要求的新職能,承擔改革成本的巨大需要,致使財政支出節節攀升。為緩解收支矛盾,中央政府只能默許各地方、部門、單位以收費方式籌集公共收入。而這一默許又進一步削弱了稅基,加劇了預算內財政收支的矛盾,從而更強化了對稅外收費的依賴。“亂收費”大面積地制度化,使相關的法定制度形同虛設,社會陷入一個令人欲退不能的體制怪圈,嚴重地損害了政府財政收入來源和收入行為的權威性。
近些年來,在非稅收入絕對額及其增長速度均高于稅收收入增長額度及其增速的情況下,政府真實收入來源的混亂。因此,認真分析這種狀況,盡快改革現存的費稅體制,規范各種政府的財政收入來源,就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的內容,也是我們應該總結的一條經驗或教訓。
四、正確處理財政與經濟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
長期以來,政府財政過多地介入競爭性領域,以直接投資或財政補貼形式資助國有企業發展,這不僅無助于優化資源配置,導致財政資源在使用過程中的巨大浪費,而且也扭曲了公共財政的目標,無助于促進經濟社會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從發展經濟學角度看,經濟發展不同于經濟增長,它是一個伴隨著社會成員整體生活質量提高和社會進步的經濟增長過程,是一個綜合性社會指標。公共財政過度注重經濟增長,忽視其他的目標,可能導致“沒有發展的增長”格局。為此,從優化資源配置方式的角度來看,財政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不應體現在財政對競爭性領域的直接投資,對國有企業的補貼,而應按公共財政原則的要求,體現在如何投資于基礎設施和其他公共品領域,如何為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以及各經濟主體的公平有序競爭提供一個適宜的環境,如何促進社會公平,消除二元經濟帶來的不良后果,以此促進社會經濟的結構優化和整體質量的提高,形成財政與經濟之間的良性互動關系。
參考文獻:
[1]王恩胡,鐵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思路與對策.宏觀經濟管理.2009.
[2]胡鐘毅:深化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現代經濟信息.2009.
深化財政體制改革范文6
關鍵詞:財政競爭;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建議
引言
省管縣財政體制下的政府財政競爭像一枚硬幣的正反面,既具有積極的影響同時也具有不容易避免的消極影響。具體表現為:惡性的政府財政競爭會阻礙縣級地方經濟的正常發展,同時還會造成政府公共資源的嚴重浪費,此外,由于惡性財政競爭以及公共資源的大量浪費,勢必會引發社會中的不安定因素,造成嚴重的社會后果,最終反作用于省管縣財政體制,推動其進行改革;而良性的財政競爭能夠有效地推動縣級地方經濟的發展,保持經濟發展的蓬勃活力,有利于實現現階段對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目的。正是因為省管縣財政體制的改革在財政競爭領域會產生截然相反的兩種結果,從而反作用于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步伐,所以基于財政競爭的視角,科學規范政府財政競爭,合理引導與治理是進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關鍵所在。
1.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對于政府財政競爭的影響
基于財政競爭的視角對省管縣的財政體制進行積極地改革,突出政府在改革中的引導,治理的作用,形成良性的財政競爭,促進縣級地方財政的經濟發展,形成良好的合作關系。現階段省管縣財政體制的深入改革對于政府財政競爭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1 橫向政府財政競爭的重心下移
省管縣財政體制進行深化的改革后,政府逐漸開始放權,權力下放后使得橫向政府財政競爭的重心開始下移。在我國,省級財政競爭一直是以橫向政府財政競爭為核心,雖然縣級財政競爭與市級財政競爭同時與之并存,但彼此的關系就像是星星和月亮的關系一樣,光芒程度不可同日而語,縣級財政競爭與市級財政競爭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后,突出了縣級財政競爭與市級財政競爭的地位,使其充分發揮了作用。具體而言,在省管縣的財政體制下,縣級行政區劃的地位有所提高,在某種程度上與市級行政區劃平級,共同履行發展區域經濟的權利,承擔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義務。省管縣財政體制下,縣級地方將獲得更多的權力,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為地方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條件。這種情況下,省級政府轉變為一省的名義上的中央政府,履行更多的權力,統籌協調一省的經濟更好的,更健康的發展。
1.2 縣級財政競爭體現出不同于省級財政競爭的特點
省管縣財政體制下,縣級財政競爭體現出了與省級財政競爭不同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縣級財政競爭以稅收優惠為主。目前我國政府資金短缺,省級政府的財政大都陷入不同程度的困境,通過政府的財政撥款支持地方的經濟發展已經不再可能,所以只有稅收優惠的政策,變相支持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推動縣級地方的經濟發展;(2)縣級稅收競爭因地制宜,區別對待。省級各個地方的經濟發展不同,稅收政策一概而論顯然有失公平,差異化的策略明顯更加的公平,科學;(3)縣級財政競爭的潛在的必要手段為政府財政支出。各縣級政府可以適當采取一定的手段進行社會融資,社會招商引資等;(4)縣級財政競爭加劇區域間惡性競爭。省管縣財政體制下,全國所有的縣級地方展開財政競爭,容易形成地方保護主義,暗箱操作等惡性競爭事件。
1.3 縱向的財政競爭程序簡化的同時復雜程度增加
省管縣財政體制下,縱向的財政競爭程序雖然大大的簡化了,但是同時增加了復雜的程度。過去市管縣財政體制的財政競爭的程序為:中央與各個省級政府(核心,主導力量),省級與市級政府,市級與縣級政府。省管縣財政體制的財政競爭程序為:中央與省級,省級與市縣。兩者財政競爭的地位近似同等重要。雖然程序簡化了,但是競爭的主體更多,而且競爭主于同一平臺進行競爭,財政競爭更加復雜。
2.財政競爭視角下的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
省管縣財政體制下,全國近三千個縣級地方展開激烈的競爭,各個縣級地方具有較大的行政權力,可以充分利用縣級地方的各種資源發展經濟,發展的空間更加的廣闊。但是,在省管縣的財政體制下,容易出現地方保護主義,地方結盟主義等惡性競爭事件,有違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初衷,也不利于全面復興的中國夢的實現。所以,省級政府要基于公平財政競爭的視角,發揮政府宏觀調控,引導,治理的積極作用,對市縣財政競爭進行科學合理的規范,避免惡性競爭事件的發生。政府發揮宏觀調控的積極作用,需要對省管縣財政體制進行深化的改革,完善,具體而言,需要做到以下三個方面:
2.1 進一步完善我國的財稅管理體制
省管縣的財政體制下,財政競爭的復雜程度加劇,對我國的財稅管理體制進一步完善是完善省管縣財政體制的基礎保證。具體而言,首先要不斷完善我國的基本稅制,盡量減少頒布作用不明顯或者意義不大的稅收優惠政策,刪減已頒布的不合理的,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是為了避免縣市以降低成本展開不公平的資源競爭以及惡性的市場競爭;此外,逐漸確立,明確起地方財政收入的主要稅種,完善省級以下的轉移支付制度。如此改革,可以確保縣市級政府獲取足額的地方財政收入。
2.2 對以GDP為核心的官員考核機制進行改革
目前,以GDP為核心衡量地區經濟的發展水平已經暴露出很多的弊病不足,即GDP的高度發達還不足以證明地方經濟的高速發達,這是我國有知階層都已經明白的一個道理。因此,還以GDP為核心來考核官員顯然已經不盡科學,合理。對市縣官員的考核機制應該更加全面,具體,對市縣的經濟進行全面的衡量。要將市場經濟的健康程度,發展的加速度,縣市基礎設施建設,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縣市居民的貧富差距等等都收納到考核機制中來,確保市縣經濟的健康平穩發展以及資金的透明支出。
2.3 推動市縣在財政競爭中的合作關系建立
現代社會,合作共贏才是正確,科學的發展道路。省管縣財政體制下,推動各個市縣之間進行公平公正的合作,實現共同富裕的理想,最終實現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是我們的推行省管縣財政體制改革的核心目的和初衷。全國近三千個縣級地方進行財政競爭,摩擦,惡性競爭事件不可避免,但是通過省級政府的宏觀調控,合理治理,發揮上級政府的積極作用,將不利因素減到最少,為各個市縣的合作提供優惠的政策和一定程度的扶持。
結束語:目前我國實行省管縣的財政體制具有時代的進步意義,是對市管縣財政體制的改良。雖然,在省管縣財政體制下有很多不積極的影響,諸如地方保護主義等惡性競爭事件在所難免,但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以此而放棄省管縣財政體制。在財政競爭的視角下,我們對省管縣財政體制進行改革,發揮政府在縣市地方經濟發展中的治理,調控的積極作用,引導市縣地方財政的正常發展,推動各個市縣建立良好的互惠共贏的合作關系,為實現我國共同富裕,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做出貢獻!
(作者單位:山東省蘭陵縣財政局)
參考文獻:
[1]馮興元.地方政府競爭:理論范式、分析框架與實證研究〔M〕.南京:譯林出版社,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