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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風險管理主要目標范文1
關鍵詞:稅務風險 控制體系 管理
隨著稅務部門征管稽查行為逐步規范化和法制化,以及報稅系統信息化的發展,企業投機行為帶來的潛在風險越來越大。企業解決稅務風險的最好辦法,就是制定一個好的稅務策略,建立一套嚴格的內控體系,把企業的稅務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之內。
一、稅務風險的定義及管理目標
(一)定義
稅務風險就是企業在涉稅活動中面臨的一種不確定性。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勢必要求降低稅收,因而稅務風險的存在,具有客觀的必然性。稅務風險具有稅收上的不確定性。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面臨著各種各樣的決策,每一項決策都要考慮效益和成本的關系,不可避免的會涉及稅務問題。不同的決策引起不同的稅收負擔,即使相同的決策也會由于納稅人的主觀原因和外部環境的客觀原因不同而稅負各異。
(二)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目標
從企業角度考慮,稅務風險管理的目標是企業通過稅務風險管理體系識別、評估和防控稅務風險,以保證企業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及相關業務處理符合稅法規定,降低企業涉稅成本。企業稅務部門應參與企業戰略規劃和重大經營決策的制定,并跟蹤和監控相關稅務風險。具體說,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主要目標包括:稅務規劃具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并符合稅法規定;經營決策和日常經營活動考慮稅收因素的影響,符合稅法規定,對稅務事項的會計處理符合相關會計制度或準則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納稅申報和稅款繳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登記、賬簿憑證管理、稅務檔案管理以及稅務資料的準備和報備等涉稅事項,符合稅法規定。目標重點突出了稅務行為的“合法性”,即涉稅事宜均符合法律規定。
二、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構成要素
企業稅務風險管理,主要包括八個相互關聯的構成要素:
(一)內部稅務環境。企業領導確定關于稅務風險的概念,并確定稅務風險容量;內部稅務環境為主體中的領導及員工對待風險的態度;領導重視,稅務會計堅實的業務基礎及相關人員的配合和正確認識,為稅務風險管理打好了基礎。
(二)稅務目標設定。設定稅務工作目標,工作人員在努力達成目標的過程中,就能識別影響它們的潛在風險事項。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確保管理當局采取恰當的程序設定目標,確保所選定的稅務目標支持和切合該稅務主體的使命,并且與它的稅務風險容量相一致。
(三)稅務風險事項識別。稅務事項識別涉及到從影響稅務目標事先的內部和外部原因中識別潛在的稅務事項。它包括區分代表風險的稅務事項和代表機會的稅務事項,以及可能二者兼有的事項,機會被反饋到管理當局的戰略或目標制定過程中。
(四)稅務風險評估。要對識別的稅務風險進行分析,以便形成如何對他們進行管理的依據。稅務風險與可能被影響的目標相關聯。即要對固有稅務風險進行評估,也要對變化的稅務風險進行評估,評估要考慮到稅務風險的可能性和影響。
(五)稅務風險應對。員工識別和評價可能的稅務風險應對措施,包括回避風險、承擔風險、降低風險和分擔風險。稅務管理當局選擇一系列措施,使稅務風險與主體的風險容限和風險容量相協調。
(六)稅務風險控制。制訂和實施政策和程序,以幫助確保管理當局所選擇的稅務風險應對措施得以有效實施。
(七)稅務相關信息與溝通。收集稅務相關的信息,以確保員工履行其職責的方式和時機能及時識別、獲取相關信心并保持有效溝通。稅務人員需要借助相關信息來識別、評估和應對稅務風險,使稅務人員充分了解自己的職責和相互聯系,并有序開展工作。
(八)稅務風險監控。對企業稅務風險管理進行全面監控,必要時對稅務風險管理程序加以修改和改進。通過這種方式,能夠動態反應企業稅務情況,并根據外界和內部條件的要求而變化。
三、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的影響因素
(一)內部影響因素
企業內部稅務風險因素包括:企業經營理念和發展戰略;稅務規劃以及對待稅務風險的態度。組織架構、經營模式或業務流程,稅務風險管理機制的設計和執行;稅務管理部門設置和人員配備;部門之間的權責劃分和相互制衡機制;稅務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管理層的業績考核指標。企業信息的基礎管理狀況;信息和溝通情況。監督機制的有效性。其他內部風險因素。分析企業的內部風險因素,有利于企業從高層態度、員工素質、企業組織結構、技術投入與應用、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內部制度等微觀方面,識別企業自身可能存在的稅務風險。重點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企業經營管理者的依法納稅意識。部分企業的經營管理者依法納稅意識不是很強,不注重稅務人才的培養和職務設置,企圖通過不合法行為來達到減少企業稅負的目的。隨著我國稅收征收征管體系的健全,稅收征管力度的加大,企業稅務不合法行為一旦被發現,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后果嚴重。為此,企業及其經營管理者有必要樹立涉稅風險防范意識,加深對企業涉稅風險了解,加大對稅務風險的防范。
二是企業稅務人員的專業水平。一些企業的稅務風險直接來自稅務人員對會計法規、稅務法規和國家政策的不熟悉,企業稅務人員的專業水平直接影響企業涉稅風險,嚴重得還可能在主觀沒有違法意圖的情況下,做出事實違法的稅務行為,給企業帶來稅務風險。
三是企業經營管理體制的影響。完善的企業經營管理體制和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涉稅風險防范的基礎。企業如果缺乏有效地經營管理體制,就很難從源頭上控制和防范涉稅風險。因而企業應該建立健全企業財會制度,內部審計制度、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制度等,從組織架構、經營模式或業務流程上做好稅務風險管理機制的設計和執行,還要重視稅務管理部門的作用,設置并配備相關人員,使部門之間的權責劃分要相互制衡。
(二)外部影響因素
企業外部稅務風險因素包括:經濟形勢和產業政策;市場競爭和融資環境;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要求;稅收法規或地方性法規的完整性和適用性;上級或股東的越權或違規行為;行業慣例;災害性因素;其他外部風險因素。我國目前的影響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稅收政策法規。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稅收政策變化頻繁。再加上我國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交流不夠,信息不對稱,造成對稅務法規的錯誤理解,因此納稅人需要及時準確掌握稅收政策法規的變動,如果企業不及時了解這些變動,調整自己的涉稅行為,極有可能使自己的本來合法的納稅行為變為不合法,加大企業涉稅風險。
二是行政執法。我國稅務執法主體多元化,稅務行政管理權存在著重疊,這也加大了企業的涉稅風險。另外,稅收法律法規由行政機關制定并監督實施和解釋,納稅人即使有較為充分的理由,稅務機關也可以加以否定,大大地增加了企業的涉稅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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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企業中所面臨的稅務風險
(一)納稅意識
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如果自身的納稅意識較強,那么進行稅務籌劃工作的主要目標就是要通過進行籌劃理財來降低自身的涉稅費用以及風險,實現合理化的納稅。但是在實際中一些企業中的納稅意識不足,認為進行籌劃的目的就是要盡可能的減少納稅或是不進行納稅,甚至是一些人員還會唆使籌劃人通過不正常的手段來實現偷稅漏稅等,這樣也就造成了籌劃事項風險較高。
(二)政策改變造成的風險
對于稅收政策來說,是由國家制定的,對稅收分配活動以及處理稅收分配之間關系的原則與方針。所以也可以說稅收法律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且在不同時期,不同的稅收法律有著不同的形式與內容,如果企業中的稅收人員沒有及時了解全新的法律法規,就很容易出現稅務法規錯用等現象的發生,這樣也就加大了企業中的稅收風險。
(三)行政執法存在不規范的現象
相關法律存在不規范的現象,加之各級部門之間在進行行政執法的過程中沒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來進行相關工作,這樣也就造成了企業稅務風險的增大。現如今,我國的稅務行政執法主體上存在著多元的現象,其中也就包括了財政、國稅以及地稅等眾多部門,但是在各個部門的執法上卻存在著重疊的現象,加之執法部門擁有自由裁量的權利,且受到了人員綜合素質等方面的影響,使得執法不規范現象經常發生,這樣也就使得一些企業中出現了該繳稅的沒有繳,不該進行繳稅的反而需要繳的現象,這樣也就增大了企業中的稅收風險。
(四)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上的影響
企業在日常發展的過程中,由于受到工作人員自身業務素質等方面的影響,使得對稅收法規存在著掌握不準確以及理解不透徹的現象,雖然從主觀上來講沒有進行偷稅的愿望,但是在實際納稅的行為上來說,則沒有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進行實際操作,或是雖然在表面上滿足了相關法規的要求,但是從實質上來說卻并沒有根據有關稅收法來進行操作,這樣也就出現了偷稅漏稅等現象,從而加大了企業中的稅務風險問題。
二、企業稅務風險防范的措施
(一)積極樹立起稅務風險的安全防范意識
在當今社會發展的過程中,企業稅務風險已經成為了一種常態,所以在實際中企業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過程中就要積極樹立起安全風險防范意識。首先,應當要堅持做好依法納稅,并嚴格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來進行相關工作,同時還要建立出完善的內部會計核算系統,實現高效的經濟活動。此外還要保證稅金、稅款的準確,以此來參與到市場的競爭中去。其次,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還要對對方的納稅主體資格等方面進行調查,避免出現轉嫁稅務風險現象的發生,并對合同中的內容進行全面的分析,避免出現分歧與誤解,盡可能降低稅務風險的發生。
(二)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想要防范好企業稅務風險,就要保證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可以滿足實際的要求。因此,在實際中企業就要針對實際情況采取有效的措施,從多個層面上出發來擴展渠道,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同時還要組織工作人員參與到學習中去,及時掌握好最新的稅務知識,以此來提高企業自身的權益,規避好企業的實際稅務風險能力,同時還可以為降低企業中的稅務風險奠定堅實的基礎。
(三)做好管理層中的決策工作
對于防范企業稅務風險來說,企業中管理層占據著一定的地位。這主要是因為進行稅務風險的防范工作是一項細致性較強的工作,所以也就需要做好各方面的配合工作。管理人員在對方案進行決策的過程中,也要針對方案的成本以及代價等方面來進行計算,在保證合法的前提下來降低稅收上的損失,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同時還要最大限度的減少稅務風險對企業自身發展所造成的影響,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
(四)建立出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
企業想要實現長遠的發展就要堅持將稅務風險納入到日常的工作中去,同時還要針對實際情況建立出完善的管理系統,其中還要包含對稅務風險進行甄別的系統,以此來實現對經濟活動進行判斷,對可能造成風險的因素進行分析,完善風險的預警系統等,通過建立出完善的稅務風險管理體系,可以有效實現對風險的規避與準儀,同時還可以對風險的過程進行全面的控制,提出風險管理工作的評估報告。所以說,完善的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系統中就應當要可以實現對企業稅務風險進行全面的管理。
(五)制定出完善的防范風險對策
對于一些涉稅業務來說,企業要針對實際情況制定出相應的防范措施,以此來實現利益上的增長。或是可以聘請一些專家來進行風險評估,以此來保證防范措施的專業性。同時還要選擇出科學的防范風險稅種,利用好稅收優惠政策。此外,在實際中想要確保企業可以實現正常納稅,就要求企業要定期對業務情況進行調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來解決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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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跨國并購;融資;風險控制;稅務籌劃
引言
跨國兼并與收購是經濟全球化的動因和結果之一,部分中國企業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又好又快地發展,積累了雄厚的實力,并漸漸成為國際并購市場中一道亮麗的風景線。
并購業務因復雜而與風險結緣,跨國并購因涉及不同國家的法律管制、公司治理結構、稅務、外匯政策、金融體系、市場開放程度、文化差異等諸多因素而更加復雜,風險更加難以控制。因此一個成功的國際并購案例背后往往體現了并購一方卓越的風險管理與控制水平。
本文將結合實際案例,重點分析現金收購交易中融資風險的識別與控制,并從降低財務成本的角度,深入分析稅務籌劃在融資結構設計中的應用。
一、并購融資的風險分析
(一)融資風險
企業并購的融資決策會對企業的資本結構產生重大影響,并購的融資財務風險主要是指與并購保證和資本結構有關的資金來源風險。包括資金是否在數量上和時間上需要保證,融資方式是否適合并購動機,債務負擔是否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等。企業通常可采用自有資金、借款、發行債券、發行股票等融資渠道。由于并購動機不同及并購雙方收購前資本結構的不同,使得企業并購所需的長期資金和短期資金,自有資本與債務資金的投入比例存在差異。但對主并企業來講,短期借款方式的還本付息負擔較重,若資金安排不當會陷入財務危機。當并購是為了持續經營而目標企業的資本結構不理想時,主并企業就要針對目標公司負債償還期限的長短和維持正常經營資金量,進行不同投資回收期和借款結構的匹配。如果債務融資的資金需要量與期限結構沒有根據并購資金需要量與資本結構的現狀來安排,就會因并購后利息負擔過重而影響正常的生產經營,使企業陷入財務困境。
筆者認為,影響主并企業的融資財務風險有兩大因素:一是融資能力。即是影響企業并購融資最重要的因素,因為如何利用企業內、外部的資金渠道按時足額的籌集到資金,是關系到企業并購活動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融資能力包括內源融資、外源融資兩方面。內源融資能力主要取決于該企業可以獲得的自有資金水平及有關的稅收折舊政策等,一般內源融資資金成本較低,但受企業自身盈利水平的限制,而且過多的運用內源融資,往往會給企業帶來較大的流動性風險。外源融資能力主要指債務融資和權益融資等融資方式,取決于外部融資渠道的多寡、企業的獲利能力、資本結構及市場對企業的態度等。二是融資結構。包括企業資本中債務資本與股權資本結構。債務資本中包括短期債務與長期債務結構等,企業融資結構是否合理,是影響融資風險的一個主要因素。當并購后的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時,實際經營利潤率小于負債利息率時,就可能產生利息支付風險和按期還本風險。在以股權資本為主的融資結構中,對外發行新股意味著將企業的部分控制權轉移給了新股東,如果普通股發行過多,原股東可能喪失控制權,主并企業反而面臨被收購的危險,而且當并購后的實際效果達不到預期時,會使股東利益受損。
(二)支付風險
企業并購的支付財務風險,主要是指與資金流動性和股權稀釋有關的并購資金使用風險。常用的支付方式主要包括:現金支付(包括自有現金支付,債務融資現金支付和股權融資現金支付)、換股并購、杠桿支付和混合支付等方式。支付財務風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現金支付產生的資金流動性風險以及由此最終導致的債務風險,二是股權支付的股權稀釋風險,三是杠桿支付的償債風險。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不同的支付方式將向市場投資者傳遞不同的信息,是影響并購財務風險的重要因素。
影響企業并購支付財務風險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現金支付。要使現金支付不存在風險,就必須使預期現金凈流量的增量現值之和大于現金支付額,反之則預期現金凈流量的損失就落在收購方股東的身上。當現金支付成本擴張,債務負擔過重,資金來源期限結構安排不合理,短期融資不足時,很容易給收購方帶來資金流動性壓力,這時如果并購后新公司的流動資產或速動資產質量不高,變現能力不強,就會產生資金流動性風險,而資金流動性風險是現金支付風險最突出的表現。
二是換股。總體上收購方股權支付風險主要來自于預期價值增值狀況,股票交換擴大股東的基數,導致并購當年或以后數年的每股收益下降,當投資者對被并購企業在合理時期內恢復每股收益的能力表示質疑時,過高的每股收益稀釋會使主并企業的股價受到懲罰,表明換股比例導致的股權稀釋是換股支付方式最主要的風險。
三是杠桿支付。在杠桿支付方式下,由于債務風險放大導致的償債風險是其最大的風險,這取決于整合后的目標企業是否有穩定足額的現金凈流量和債務的期限結構安排。杠桿支付也有股權稀釋風險,從形式上表現為杠桿支付如何相對于股權支付提高了每股收益的增長,但債務放大了收益的波動并掩蓋了股權稀釋的程度,因此可能比股權支付風險更大。
二、積極稅務籌劃,降低融資財務成本
(一)國際并購融資涉稅分析
一般來說,并購方需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作為收購載體。在何處設立SPV,則要綜合考慮企業所得稅、利息及紅利預提稅、資本弱化等稅務問題,如果交易結構設計不當,將會大大增加并購的財務成本;因此,稅務結構是國際并購項目融資方案設計中最關鍵的一環,融資方案與稅務結構的妥善結合,將使并購一方獲得長期的稅務節約。
1.企業所得稅
并購方一般選擇在所得稅率較低的國家和地區設立SPV,但在設計融資方案的整體稅務籌劃中,對所得稅的籌劃還要結合利息及股利預提稅綜合考慮,以取得綜合效益最大化。
2.利息預提稅
有的國家或地區針對利息征收預提稅,而按照國際銀行貸款慣例,利息預提稅由借款人負擔。因此,借款人除了考慮貸款本身的資金成本以外,還要重點考察貸款人所在地是否有利息預提稅的負擔。對杠桿收購的交易而言,收購方一般都會避免從有利息預提稅的國家或地區的貸款機構貸款。
3.股利預提稅
有的國家或地區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資本留在本國繼續投資,會限制匯出境外的股利分配,通常采用稅務手段如征收股利預提稅實現上述目的。并購方需要考慮清楚SPV的功能定位及未來通過現金股利回收投資的可行性,避免不必要的稅款流失。
4.資本弱化限制
企業投資方式有權益投資和債權投資。由于以下兩方面原則,企業往往愿意采用債權投資,相應減少權益投資。首先,由于債務人支付給債權人的利息可以在稅前抵扣,而股東獲得的收益即股息卻不能在稅前扣除,選擇借債的融資方式比權益的融資方式,從稅收的角度來說更具有優勢;其次,許多國家對非居民納稅人獲得的利息征收的預提所得稅稅率,通常比對股息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低,采用債權投資比采用股權投資的稅收負擔低。對于債務人和債權人同屬于一個利益集團的跨國公司來說,就有動機通過操縱融資方式,降低集團整體的稅收負擔。納稅人在為投資經營而籌措資金時,常常刻意設計資金來源結構,加大借入資金比例,擴大債務與權益的比率,人為形成”資本弱化”。因此,許多國家在稅法上對關聯方之間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比例做出限制,防范企業通過操縱各種債務形式的支付手段,增加稅前扣除、降低稅收負擔。
5.反避稅條款
本次國際金融危機的爆發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避稅天堂”的詬病,越來越多的國家通過立法將反避稅條款作為維護稅收、公平稅負監管的兜底性條款,主要目的在于打擊和遏制以規避稅收為主要目的,其他反避稅措施又無法涉及的避稅行為。如果對主要目的是為了獲取稅收利益而并非出于正常商業目的安排不進行制約,勢必造成對其他企業的不公平,破壞公平市場環境。一般反避稅條款用以彌補特別反避稅條款的不足,有利于增強稅法的威懾力。面對各種各樣新的避稅手法,必須要有相應的應對措施。
一般反避稅條款規定對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進行調整,是指稅務機關有權對以減少、免除或者推遲繳納稅款為主要目的的安排進行調整。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通常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必須存在一個安排,即人為規劃的一個或一系列行動或交易;二是企業必須從該安排中獲取”稅收利益”,即減少企業的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三是企業獲取稅收利益是其安排的主要目的。滿足以上三個特征,可推斷該安排已經構成了避稅事實。
(二)案例分析:稅務籌劃在融資方案中的運用
筆者曾參與一宗跨國并購交易,金額超過20億美元,負責融資方案的設計與實施,以下就該成功案例分析稅務籌劃在融資結構中的有效運用。
1.縮寫及符號釋義
符號 釋義
COD(A國) 并購發起方
ANGEL(B國) 目標公司
SPV1(C國) COD的全資子公司
SPV2(D國) SPV1的全資子公司
SPV3(B國) SPV2的全資子公司,收購主體
2.交易結構
3.有關國家的稅項及稅率
稅項 B國 C國 D國
利息預提稅 沒有該稅項 沒有該稅項 對A國10%
對C國15%
股利預提稅 對D國5%
對A國15%
對B國25% 沒有該稅項 沒有該稅種
企業所得稅 28% 16% 18%
資本弱化限制 債務/資本〈=4倍
4.有關稅項及稅率在融資方案設計中的應用
(1)對B國
利息預提稅 沒有該稅項 來自B國的債務性資金將具有稅務優勢
股利預提稅 對D國5%
對A國15%
對B國25% 對C國的股利預提稅較低,所以在C國設立一個SPV2作為SPV3的控股公司; SPV2還可以作為COD日后整合海外業務的平臺
企業所得稅 28% 將SPV3和ANGEL合并,形成一個納稅主體,并最終實現債務下沉,利用ANGEL自身的現金流還款
資本弱化限制 債務/資本〈=4倍 在SPV3層面,COD資金進入的形式為權益性資金:債務性資金=4,用足4倍的限制,充分享受債務利息的抵稅作用;
(2)對C國
利息預提稅 沒有該稅項
股利預提稅 沒有該稅項
企業所得稅 16% 適宜作為債務資金的來源地
資本弱化限制 無
(3)對D國
利息預提稅 對A國10%
對C國15% 避免從D國銀行借款
股利預提稅 沒有該稅項 適宜在該國設立投資公司
企業所得稅 18%
資本弱化限制 無
(4)融資結構
(5)該融資結構的特點分析
是典型的LBO(leverage buy-out)杠桿收購結構
利用財務杠桿COD只需要投入較少量的自有資金便可獲得較大金額的銀行貸款用以收購目標企業
通過債務下沉實現COD收購ANGEL所形成的債務最終成為ANGEL本身的債務
COD通過杠桿收購可以取得納稅利益,債務資本的利息支出可在稅前扣除
通過設立SPV融資避免對COD資產負債結構的直接影響
COD承擔有限風險
通過ANGEL的現金流還款,避免對COD本身現金流及損益的影響
結論
跨國并購融資與交易結構是相輔相成的,交易結構會影響并購融資的成本,而融資成本會最終影響交易成本,影響項目的經濟可行性。并購融資的風險控制不僅要著眼資金成本,更要考慮合理稅務籌劃,以便長期節約稅款。不同交易結構導致的稅負不同對融資成本的高低具有決定性影響,因此,跨國并購融資必須充分利用合理稅務籌劃以控制財務風險,降低資金成本。
參考文獻:
稅務風險管理主要目標范文4
關鍵詞:財務 共享模式 戰略風險 思考
21世紀是一個挑戰與機遇共存的時代,以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分析、物聯網等為代表的新技術,正在徹底改變整個會計行業。能否在快速變革的新環境下整合資源、銳意創新、把握時機,是當代企業能否在競爭中取勝的關鍵。伴隨著企業集團化、全球化、精益化管理的需求,變革轉型成為了集團財務管理的必然趨勢,財務共享服務引領了新經濟形態下的變革轉型。
一、財務共享服務的概念與發展
財務共享服務,是指依托信息技術,以財務業務流程處理為基礎,以優化組織結構、規范流程、提升效率、減低運營成本、強化決策支持、創造企業價值為目的,以市場視角為內外部客戶提供專業化、標準化服務的分布式管理模式。
上世紀80年代,美國福特公司在底特律創建了全球第一個財務共享服務中心, 其后,GE等多家世界500強企業也成立了各自的財務共享服務中心。1999年,摩托羅拉在天津成立“亞洲財務結算中心”,開拓了財務變革在中國的新視角。同年,中興通訊開始著手籌建共享服務中心,歷經十余年的實踐,中興通訊不僅將其實踐成果產品化,并進行了有效的技術輸出,當之無愧成為推進中國財務共享服務事業發展的實踐先行者和技術輸出者。
二、財務共享服務的戰略目標及實現基礎
企業的目標就是以講求成本、效益的方式來創造價值;財務共享服務的戰略目標就是:降低財務運行成本、提高風險管控能力、實現總體財務轉型。
實現共享服務,應具備三大基礎
(一)數據基礎
共享服務要求所有的基礎數據從產生的源頭起就遵循統一的邏輯規則,成為標準的“數據粒子”,避免因為各分子公司在進行數據處理時采用不同的規則、或者雖然采用同一規則,但操作方式上又帶有自身的理解,導致數據口徑不一致的問題。
(二)管理基礎
財務的變革和轉型需要世界級的財務能力為基礎,包括:基礎架構、績效管理、運營管理和風險管理四個方面。其中:基礎架構要求企業必須具有統一的會計科目、信息系統、財務流程和財務制度。只有滿足了基礎架構的要求,才能夠產生邏輯規則一致的數據,支持企業的經營決策;績效管理要求企業明確預算責任目標,制定和報告業績評價指標,通過對標管理達到持續改進的目的,保證公司戰略的有效執行;運營管理能力要求企業對財務基礎信息實現流程的持續優化;風險管理能力要求企業能夠應對財務風險和非財務風險,并提前進行預警和風險預估。
(三)組織基礎
財務共享服務模式通過流程再造和整合,釋放出大量高素質人才到戰略財務和業務財務,實現人員結構的優化,使財務轉型變革到人。
三、對風力發電企業財務共享模式下戰略風險的幾點思考
(一)風力發電企業的特點
依據現行《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風力發電企業受風資源分布地域影響較大,一個集團在風資源好的省區可能成立多達十幾家甚至二十幾家法人公司(考慮到對地方稅收收入的影響,有些地方政府要求必須設立為法人公司,不許設立為分支機構);而在風資源較差的省區,僅成立1或2家法人公司。
現行的風力發電企業管理模式(以某集團為例)為:一套管理人員(包括財務人員)平行管理省內多家法人單位的業務,會計人員每人負責2-3家法人單位多個崗位的會計工作,這種模式的優勢在于,人員配置精干、高效、會計人員的業務技能比較全面,對自己分管公司各項情況比較清楚,職責明確。
(二)風力發電企業實施財務共享面臨的戰略風險及其應對
風險是影響目標達成的不確定性,戰略風險主要是一些戰略性決策所帶來的風險,包括:
1、業務范圍確定風險
財務共享服務的模式,適用于具有同質性的、高度重復、可標準化的業務,其業務區域具有明顯的特征。相對來講,風力發電企業因單位眾多,稅務籌劃、融資等業務類型,就很難顯現財務共享服務模式的優勢。
稅務風險:在共享服務中心模式下,需應對分布在不同省份多達幾十家稅務局的納稅申報、稅收優惠政策備案、發票領購繳銷、稅務檢查等各項業務,并面臨各地不同的法律法規及稅收政策,如何劃分職責界面,給中心運行帶來很大的稅務風險。
風險應對:在共享服務中心模式下,有二個路徑選擇:一是將有關稅務業務在每個省配置專人負責,二是將有關的稅務業務外包給中介機構,但金稅卡不宜由公司以外的人員保管。
融資風險:財務共享服務中心統一管理資金后,資金管理板塊負責融資合同的條款審查、簽約、執行以及資金集中管控和系統資金調度、資金撥付工作;但對于融資工作來講,需考慮是在項目所在地融資,還是中心分項目集中融資,中心所在地的融資規模是否能夠滿足資金的需求。
風險應對:建議在項目屬地進行融資,或中心所在地與項目所在地組成銀團貸款。每個省份配置專職或兼職資金管理人員,負責省內各公司的資金計劃、融資工作,分散中心統一融資的風險。
2、選址策略風險
從總體來看,選址策略受共享服務中心定位、運營模式、長遠戰略、企業規模等多個因素的共同影響,選址還需要考慮人力資源、成本效益、當地環境、稅收法律等影響因素。
風險應對:考慮根據資源的分布特點及公司數量的多少,成立五大區域共享財務中心。
3、實施方法風險
共享服務起源于西方,中國企業實施共享服務,需結合中國社會經濟背景、法律及稅收政策和企業自身特點,選擇恰當的實施方法,欲速則不達。
風險應對:對已投產的風力發電企業來講,固定資產占到資產總額的90%左右,因此,有必要首先制定統一的固定資產分類目錄及編碼,規定統一的折舊方法和分類折舊年限、統一殘值率標準,為統一標準模式下計算折舊費用、分析利潤指標、考核績效奠定基礎。
(三)對風力發電企業實施財務共享幾個問題的思考
財務共享服務是財務管理模式的變革和創新,在諸多方面都具有其先進性,但在共享的推廣中,不能一味追求共享的模式而忽略了業務的本質。對共享的業務范圍應進行縝密的考慮和確定,以發揮共享模式的優勢。
風力發電企業實施財務共享,需解決好會計人員頻繁在各公司帳套中切換單位處理業務的現實問題,以便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混淆單據的風險;人員設置仍然傾向于按業務模塊一個財務人員分管幾家法人單位,與現行的按省設置財務人員的做法沒有大的區別,在目前省內公司已達十家以上的地區,共享模式是否比現有模式在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方面更具優勢,還沒有實踐經驗,需謹慎對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2006]156號《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企業應按稅務機關要求存放專用發票和專用設備,因此稅控機應存放在業務單位,各省應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稅務事項,如金稅卡的保管,納稅申報、發票領購繳銷、報送增值稅即征即退退稅資料、稅收優惠政策備案等等;另外,每月還需有人按時將售電發票送交省電網公司,這些業務應由屬地會計人員負責。
稅務檢查,需在屬地向稅務機關提供會計憑證、帳表等資料。因此,會計檔案的存放地點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之一從某種意義上來看,建立財務共享服務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集中,而是為了分散,把財務人員更多分散下去,讓他們一方面把數據真實、完整地收集上來,另一方面把財務的理念灌輸到每一個經營活動當中去,使價值增值成為企業各項工作的終極目標和方向,從而也促使了財務組織發展為能夠擔負起公司經營決策、變革領導、業務導向與協作者的重要支撐,使財務發展為更為開闊、更有活力、更具創新能力的價值體系。
四、結束語
財務共享服務是財務管理模式的變革和創新,在諸多方面都具有其先進性,但在共享的推廣中,不能一味追求共享的模式而忽略了業務的本質。
稅務風險管理主要目標范文5
關鍵詞:企業納稅籌劃;概念;風險問題;應對策略
目前,企業經營的主要目標便是獲取相應的經濟效益,然而,企業在獲取利潤的基礎上還需向國家繳納稅收,這一部分稅收支出比較多,因此,企業經常借助納稅籌劃的方式來減少稅收支出。所謂企業納稅人的納稅籌劃,主要是指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合法行為,它是企業納稅人員在法律規定中的合理使用。其中,納稅籌劃主要是以法律法規需求為主,在享受我國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達到避稅的目的。不過,從實際情況看出,此項行為也存在著諸多的風險問題,因此,加大對納稅籌劃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力度是特別重要的。此外,企業納稅籌劃的科學性既可以凸顯出我國企業的經營理財水平,同時還可以明確體現出國家的經濟發展現狀。
一、對于納稅籌劃工作的論述
(一)概念
納稅籌劃包含的工作內容為:企業通過整合涉稅業務,根據實際發展現狀來制定一整項健全完善的企業稅負納稅規劃。其中,全面實施納稅籌劃工作的實質性目的是為了緩解納稅人員在涉稅業務開展過程中面臨的各項工作壓力,它是在增強企業發展實力的基礎上而存在和形成的。所謂納稅籌劃,其實是按照我國制定出來的法規政策和優惠政策來制定有助于企業發展的的稅收方案,以此為企業后期經營提供有利的幫助。從實際情況來探究,納稅籌劃工作并不是指企業存在著減少繳稅的一種行為,而是指企業在遵循我國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而實施的一項減稅活動。該項行為雖然是納稅人員自己實施的,不過,由于其是在遵循規定要求的過程中落實的,因此,對于政府來講,只有在健全稅法制度的基礎上來降低稅收風險出現的概率。在企業風險管理期間,納稅籌劃是一項重要的組成部分,大力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水平既可以促使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有效實施,同時還能夠實現企業經濟效益的全面提高。
(二)企業納稅籌劃具備的特征分析
現階段,由于我國納稅籌劃工作出現時間不長,因此企業納稅人自身的納稅行為較低,它們從對納稅籌劃的不了解逐漸發展成為了遵循法律要求展開依法納稅工作。其中,在具體發展期間,我國企業納稅人員在納稅籌劃期間發揮著關鍵性作用。在某種層面上來分析,納稅籌劃包含了多項環節,本身具備合法性和計劃性特征。①合法性;主要是指在遵循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來采取的一種納稅方案。②計劃性;計劃性同時也可以被稱之為籌劃性,它是從經濟活動實際開展情況入手,然后實施的籌劃工作。從實質上來看,開展納稅籌劃工作的目標是很明顯的,主要是為了減少企業的稅收壓力,降低各項風險的發生。所以,在新形勢發展背景下開展納稅籌劃工作的時候,不需要一味的考慮納稅人整體稅負現象,而是要有目的和計劃的制定統籌方案,從整體上來探究和分析問題。③實效性特征;該項特征本身是伴隨著稅收政策的改變而進行改變的。
二、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存在的各項風險問題
(一)面臨的經營風險
當前,企業實施納稅籌劃的實質性目標是為了合理的預測出經營過程中能夠獲取的有關利潤,其中,進行納稅籌劃工作的時候,主要是以預測企業后期生產經營現狀為目的。不過,企業運營期間,假設存在著由于競爭激烈而導致企業經營效果不佳等一系列現象,那么有可能就會直接影響到企業納稅籌劃計劃的合理性,使得整項計劃的作用無法發揮出來,嚴重的情況下還會導致納稅籌劃的整項工作都需要重新進行規劃,不然的話,便會為企業帶來諸多的風險問題。
(二)面臨的政策風險
對于企業經營期間的主體投資活動來講,主要是從市場實際運行情況和政府制定出的調控策略來實施的。因此,在投資活動前期開展階段中,企業需要應用經營豐富并且專業技能高超的隊伍展開分析,這主要是因為我國政策有可能會發生一些改變,在出現變化之后,企業稅負隨之加大,進而使得納稅籌劃方案不合理,無法獲取相應的效益,從而增加了企業的風險。所以,企業需要以稅收優惠政策為基本來制定完善的納稅籌劃方案,只有在全面掌握稅收政策基本需求的基礎上,才有助于企業實現降低稅務壓力的目的。不過,需要了解的一點是,如果我國的稅收優惠出現了改變,企業要是不加以重視的話,那么最終會使得納稅籌劃方案效果發揮不出。
(三)違法風險
企業納稅籌劃的制定,主要是在全面掌握稅法并且遵循法規制度的基礎上來落實的。從當前情況來看,當納稅籌劃人員沒有熟練掌握和了解稅收法律要求的時候,那么就有可能使得制定出來的納稅籌劃方案和法律政策實質性要求相脫離。再者,企業在納稅籌劃期間如果鉆法律漏洞,便會使得企業和法律制度相脫離。在我國提出的企業稅務法律要求中已經對企業提出了嚴格的規定,明確要求不可以使用違規方式來進行納稅籌劃工作,此種方式雖然維護了相應的利潤,可是卻從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風險性。
三、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的風險應對措施
(一)構建良好的企業增值納稅籌劃環境
企業增值稅納稅籌劃環境主要包含兩個方面,分別是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在企業經營期間,進行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外部環境主要是指國家的法律以及經濟大環境。對于企業本身而言,通常無法改變大環境,不過,企業可以適當的適應大環境,以此達到稅收籌劃的目的。比方,需要全面的了解和認識到我國的增值稅要求,找尋企業能夠使用的稅收籌劃空間,以此減少企業稅負。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內部環境則是指企業按照具體經營現狀開展工作。其中,內部環境的構建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必須加大對稅收籌劃的關注力度,從實際行動中大力開展增值稅稅收工作,在嚴格規定企業財務管理流程的基礎上來做好增值稅的核算和繳納工作,從而確保增值稅稅收籌劃的穩定開展。
(二)大力增強納稅籌劃人員的整體工作能力
當企業制定納稅籌劃方案的時候,需要從市場環境、稅收制度等方面入手,科學合理的選擇納稅籌劃方案,面對存在的各項風險問題,可以采取規避或者轉移的方式加以避免。在這一階段中,對于納稅籌劃人員的選擇特別關鍵。從一方面來講,企業需要做好財務人員的培訓工作,不僅要授予和指導人員專業化知識,同時還需要加大對道德素質的培訓力度,以此制定出合理的籌劃方案,減少風險的發生。另外一點,企業需要引進經營豐富并且技能高超的人員來開展工作。
(三)加大企業和有關稅務部門的溝通力度
實施納稅籌劃工作的實質性目的便是達到節省稅用的目的,而企業達到這一目的的關鍵是政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實施的納稅審核工作,只有稅務部門對企業提出的納稅方案做出合格批準之后,那么才可以表明企業納稅籌劃工作已經全面落實。不過,在具體的納稅期間,大部分企業沒有正確了解和掌握到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節稅理念,所以,面對此種現象,企業中的稅務人員必須加大和稅務部門的溝通力度,以此全面的掌控和熟悉稅務政策。
(四)嚴格遵循基本的成本效益原則
現階段,企業選擇納稅籌劃的關鍵是以成本效益原則為基本依據。納稅籌劃方案的落實是為了幫助企業獲取更高的效益。因此,當選取稅收籌劃方案的時候,企業要嚴格遵循成本效益基本原則,選取可以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納稅方案,從而幫助企業更好運行。
稅務風險管理主要目標范文6
關鍵詞:涉稅風險;稅收籌劃;防范策略
中圖分類號:F810.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176X(2010)04-0091-05
國家稅務總局2009年5月頒布了《大企業稅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其目的在于指導大企業開展稅務風險管理,防范稅務違法行為。企業做大做強,稅收策略成為企業經營戰略管理中重要的、關鍵的因素。稅收籌劃是十分復雜的專業技術,在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的同時也蘊含著涉稅風險。
一、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界定
稅收籌劃是指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稅收法律規定,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投資、理財和組織結構設置等經濟業務或行為中的涉稅事項,在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納稅方案進行事前選擇和規劃,利用稅法給予的對自己有利、可以選擇的優惠政策和稅收彈性空間,選擇合適的納稅方法,為實現最小合理納稅而進行的設計和運籌,最終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和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行為。稅收籌劃是經濟環境和稅收環境的伴生物,納稅人經營環境存在的經營風險和財務風險,以及稅法隨經濟環境變化不斷調整及本質具有的“剛性”,決定了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時存在一定的稅務風險,表現為籌劃方案失敗、籌劃目標落空、偷逃稅罪的認定以及由此而發生的各種損失和成本的可能性。因-而,稅收籌劃涉稅風險是指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涉稅行為因未能正確有效遵守稅法規定,而導致企業未來利益的可能損失。
二、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成因
1.企業邊界模糊化趨勢
企業邊界是指企業以其核心能力為基礎,在與市場的相互作用過程中形成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規模經濟在于降低單位產出成本,而范圍經濟在于突出核心能力專業化生產的同時,兼顧各項活動的多樣化,多項活動共享一種核心專長,從而導致各項活動費用的降低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隨著科技進步的加快,以及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企業組織所面臨的環境日益動態化,在新的條件下,企業邊界更是表現出動態變化的趨勢。
(1)職工培訓費用――工資薪金的彈性標準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培訓費用(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按照此規定,企業稅前扣除的職工培訓費用,受合理薪金總額的限制。而合理薪金總額的確定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國稅函[2009]3號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稅務機關按照“企業制定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企業所制定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以及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的原則對工資薪金的合理性進行確認,由于確認標準的彈性,則可能存在征納稅雙方對工資薪金總額確認的差異,進而導致以此為基礎確定的職工培訓費用的差異,使企業發生的職工培訓費用在發生當期不能完全扣除,帶來邊際成本的風險。
(2)期權激勵計劃――權益工具按未來價值(公允價值)計量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實施股權激勵,又稱股份支付,包括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含上市公司回購股票的職工期權激勵)和現金股票增值權的股份支付。股份支付交易與企業同其職工間其他類型薪酬的最大不同:一是交易對價或其定價與企業自身權益工具未來的價值密切相關,即股份支付中金額高低取決于結算時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二是具備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協議。
一般而言,企業在股份支付協議中約定員工在企業服務要達到的最低盈利目標或銷售目標或上市公司股價上升至何種水平,當條件符合時,企業在員工服務的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于授予的存在活躍市場的期權的權益性股份支付,按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計入成本費用及資本公積,對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期權的權益性股份支付,按期權定價模型等確定的公允價值計人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對于現金增值股票的股份支付,在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按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重新計量權益工具的價值,并計入成本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行權日后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期權激勵計劃,由于未開征資本利得稅,就稅法而言應視為屬工資薪金涉稅事項,不僅涉及企業所得稅問題,而且涉及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問題。在企業進行所收籌劃時,風險主要來自于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期權等權益工具公允價值確定的因素,包括期權的行權價格、期權的有效期、標的股份的現行價格、股價預計波動率、股份的預計股利和期權有效期內的無風險利率等,特別是股價預計波動率和股份的預計股利,需要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而大多數企業往往缺乏這方面的專業知識。除此之外,還在于稅法在行權日確認工資薪金的扣除,企業基于權責發生制計賬基礎,在服務的等待期內分期確認股份支付,由此帶來確認時點差異風險。
(3)吸收合并――目標公司的道德因素及虧損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通過吸收合并方式進行企業邊界的擴張,稅收上主要表現為稅收環境和稅收要素的改變,如稅率、納稅地點、納稅時間、納稅環節和納稅主體等,其主要目的在于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更多的企業在于利用被合并企業虧損彌補政策。按照合并方與被合并方在合并前是否同受一方控制,合并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根據財稅[2009]59號《關于企業債務重組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規定:“合并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定被合并企業各項資產和負債的計稅基礎,同時被合并企業的虧損不得在合并企業結轉彌補”,由此導致同一控制下企業吸收和合并在進行所得稅籌劃時需要將按原合并時點被合并企業合并資產和負債賬面價值按公允價值進行調整,以便確定成本費用,而公允價值的確定受評估標準和評估方式的影響,被合并方虧損(合并差額)直接沖抵合并企業股東權益;而非統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支付對價大于被合并方合并日凈資產的差額確認為商譽,不得從以后各期收入中收回,企業處置時直接從處置凈收益中扣除,因而存在喪失貨幣資金時間價值風險。同時目標公司欠稅、偷稅事項引發因第三人行為導致的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4)跨區經營――公共權力約束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邊界模糊化趨勢,打破了區域邊界,為跨區經營提供了條件。但公共權力具有對企業的強制約束力。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政府不直接干預
在公序良俗范圍內運作的企業行為,但不能排除政府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量調控。企業既要承受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面對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既要關注政府的宏觀調控政策,又要關注政府的微觀調節政策。企業執行或順應政府的相關政策,就會得到鼓勵,促進發展;不執行或違背相關政策,就會受到懲罰,喪失既得利益甚至失去生存權力。公共權力對企業邊界的影響,主要表現在政府行為上。政府可以運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預企業行為,從而影響其邊界,如政府特許及管理限制了企業的擴展;政府也可以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間接進行調控,達到限制或鼓勵企業擴展的目的,如貨幣供應、稅收、利率和價格管制等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以及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的約束。
公共權力通過稅收手段約束企業邊界擴張,主要表現在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和跨區經營企業所得稅分配上。稅收優惠其本質為隱性稅收(節約現金流出),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稅收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為農(林、牧、漁)業、基礎設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安全生產以及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進而帶來5檔所得稅差別稅率,特別是用于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固定資產,可獲得加速折舊的財務政策支持,加速固定資產更新改造。稅收支出直接表現是企業現金流出,本質上是企業經濟效益的減少,正是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實施范圍的局限性,導致企業在企業邊界擴張上有可能喪失持有稅收優惠投資而減少收益率的風險。
總分支機構跨區經營所得繳納的所得稅,實行“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就地預繳、匯總清算、財政調庫”的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就地預繳的所得稅按照匯總計算的所得稅及資產、職工工資和資產總額三因素權重0.35、0.35及0.3分攤,匯算清繳在總部所在地稅務機關進行。從國家宏觀角度看,無論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還是分別納稅,總稅收收入是相同的;在分稅制下,所得稅屬于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課稅權在層級政府間劃分,將導致盈利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稅收收入減少,而虧損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稅收收入增加,造成地區間稅收不平衡,由此導致轄區“本位”主義和惡性稅收競爭,拉大地區差別;從企業整體看,由于總分支機構匯總納稅,可利用分支機構虧損彌補抵稅,降低企業所得稅的微觀稅負,獲得稅收優惠的隱性稅收,但在稅收籌劃時,基于地方政府“本位”主義有可能承擔在異地經營組織形式選擇而喪失利用虧損抵稅的風險。
(5)控股合并――特別納稅調整引發稅收籌劃風險
企業通過控股合并擴張企業邊界,主要表現為通過集團企業之間的分工與協作、交流與溝通引起成本的節約,為獲取節稅效應往往通過內部轉移價格、資金轉移等手段進行稅收籌劃。內部轉移價格包括市場價格、協商價格、雙重價格和成本轉移價格等類型,具有一定的彈性,正是內部轉移價格的彈性特征為稅收籌劃提供了可能(表現為通過內部轉移價格轉移利潤);而內部轉移價格稅收籌劃方案是否可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企業與其關聯方的業務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如不符合,按現行稅法規定,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在銷售價格法、成本加懲罰、交易凈利潤法和利潤分割法等方法調整,對關聯方交易特別納稅調整的,應當對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日加收利息(利率按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且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對企業集團內部交易,根據企業所得稅有關特別納稅調整的規定;而企業接受關聯方債權性投資所發生的利息支出,既受稅法防范資本弱化對債權性投資額(金融企業債權性投資占權益性投資比例為5:1,其他企業債權性投資占權益性投資比例為2:1)的限制,也受利率的限制。如果企業所選擇的方法不符合稅法規定,將遭受補稅及支付高額罰息的重大損失。
2.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
會計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采用資產負債表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該方法的理論基礎是資產負債表上的資產和負債在未來均將轉化為收入和費用),稅法以利潤表為基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利潤表法)。雖然會計與稅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基礎不同,但都以利潤為依據。利潤是反映企業一定時期經營成果的重要指標,由于現行會計準則對企業發生的交易或事項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方法,這為企業通過會計政策調控利潤提供了可能;也正是會計政策的可選擇性,為企業稅收籌劃提供了空間。但企業通過會計政策進行稅收籌劃能否達到降低實際稅負的目的,往往取決于稅務機關的認定。企業對交易或事項選擇的會計政策,在一定前提下可進行會計政策變更或會計估計變更;而稅法規定企業采用的會計政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對有些會計政策的選用往往帶限制性條件,如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法或縮短折舊年限(技術進步或產品更新換代的固定資產、常年處于強震動或強腐蝕的固定資產)。企業通過會計政策進行的稅收籌劃,如得不到稅務機關的認可,當期因選擇會計政策少計的收入、多計的成本費用在次年所得稅清算時需進行所得稅納稅調增,而因選擇會計政策少計的成本費用不得列支。因而,不恰當地選擇會計政策不僅不能給企業帶來稅收利益,反而會增加企業的稅收負擔。
3.稅法的動態性
稅收籌劃行為是企業行為,由稅法引發并受契約規范。企業基于利益的驅動,能動地運用稅收政策進行稅收籌劃,易于發現稅收政策的漏洞;隨著稅收籌劃行為的推陳出新,稅收環境也將不斷地推陳出新,稅法具動態特征,從這個意義上說,稅收籌劃與動態的稅收相關法律政策是征納雙方博弈行為。國家根據經濟發展情況與稅收政策的制度缺陷不斷完善稅收法律制度,不斷調整稅收籌劃空間;企業則不斷地發現和利用稅收政策提供的稅收籌劃空間制定新的籌劃方案。稅收籌劃具有長期性和計劃性,由于稅收政策不斷的變化的動態性特征,使稅收籌劃具有一定的風險。
4.“會、稅”原則的差異性
我國目前采用財稅分離的納稅模式。在該模式下,會計強調企業和投資者的利益,重視向投資者提供真實公允的財務信息;稅法強調為納稅目的服務,重視向稅務部門提供會計信息,納稅則在財務會計核算的基礎上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調整。基于財稅分離的要求,產生會計與稅法在對企業發生的具體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處理和納稅處理采用不同的原則,其差異性表現為:會計的“資產負債表觀”和稅法的“收入費用觀”導致資產和負債計量產生差異,會計以價值計量(公允價值、可變現凈值、現值等),而稅法強調歷史成本計量;會計完全的“謹慎性原則”和稅法的部分的“謹慎性原則”;會計完全的“權責發生制記賬基礎”和稅法不完全“權責發生制原則”,如資產損失的處理等等。對這些差異的理解可能存在征納雙方的認定差異,使稅收籌劃可能產生涉稅風險。
5.企業內部稅收籌劃涉稅風險防范意識的缺失
稅收籌劃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涉及管理者的經營意識和風險觀念,還涉及財務人員及其他員工的專業能力和工作經歷。而我國大多數企業經營管理者在稅務問題處理上不是以稅法為準繩,認為靠和稅務機關處理好關系解決稅務問題遠甚于對稅收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對稅務管理工作不重視,企業沒有配備專門的辦稅人員;財務人員既是會計又是辦稅人員,由于稅收法規和企業會計準則的繁雜和頻繁變更,受自身業務素質的限制,對有關稅收法規和會計政策理解差異,雖然主觀上沒有偷稅的愿望,但在稅收籌劃行為上沒有按照有關稅法規定去操作,就會形成企業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綜上所述,因稅收籌劃行為具有的主觀性、條件性及征納雙方對稅收籌劃的認定差異等導致稅收籌劃存在一定的涉稅風險。
三、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防范
1.完善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協調征納雙方對稅收籌劃涉稅事項的認定差異
(1)嚴格界定稅收籌劃性質,實現稅收宏觀經濟調控職能
企業擴張需要資金的支持,站在企業所有者的角度,在不分配現金股利的前提下,免費資金獲取的最佳途徑即利潤(原始資本的積累),這使得企業具有強烈的節稅愿望。正是企業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的精心謀劃和安排以達到獲取最大節稅利益的愿望,國家才可能利用稅收杠桿來調整納稅人的行為,實現稅收的宏觀經濟調控職能。因此,稅收籌劃實質上是納稅人對稅法做出的合理的、良性的反應,有助于促使稅制和稅收征管在法制化軌道上的運行,從另一層面上說,稅收籌劃的客觀效應是為國家完善稅收環境提供微觀支持。
(2)支持稅法框架下的稅收籌劃,完善稅收相關法律法規,引導稅收籌劃健康發展
稅收優惠政策及彈性空間賦予了企業合法進行稅收籌劃的權力,因此,國家通過有效的途徑給予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引導和支持,使稅收籌劃朝著良性軌道發展。一是完善稅收制度,適時出臺規范稅收籌劃的法律法規。稅法應簡單、明了、便于理解,稅收條款可操作性要強,而彈性要弱,使得企業知道何為合法行為,何為違法行為,同時稅法要把對納稅人自由處理的權限降低到最低權限,以便企業稅收籌劃。二是加強對稅法的宣傳和稅法模糊性條文的詮釋,幫助企業正確理解稅法精神,抑制人情稅收和稅收關系籌劃。三是建立稅務機關信息共享制度。通過建立稅務機關信息共享制度,可以互通大企業(集團公司)尤其是跨區經營的大企業關聯交易、關聯交易定價制度、以轉移利潤為目的的資產調整和置換(投資)信息,促進大企業合理、合法地進行稅收籌劃。
2.健全企業所得稅協調機制,提高經濟的區位效率
跨區經營所得稅征收管理體制對生產和貿易的區位選擇有重要的影響。目前跨區經營的所得稅分配方法,仍存在地區間稅收收入的差別(所得稅匯算清繳所得稅收入的40%歸屬總部所在地政府,就地預繳存在有利潤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所得稅收入少,無利潤的分支機構所在地政府有所得稅收人),這可能導致資源的浪費性和錯位性配置,降低了經濟的區位效率。政府通過完善所得稅協調機制,可有效地避免資源的盲目移動,提高區位經濟的效率。
3.樹立依法籌劃理念,杜絕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稅收籌劃需要企業管理層多方協調與配合,是一項系統工程,將稅收籌劃涉稅風險防范與控制納入企業經營戰略,加以統籌、規劃與管理,協調企業財務風險與稅務風險管理的關系,樹立依法籌劃理念,實現企業經營戰略管理目標。
4.化解企業購并、關聯交易業務流程隱含的潛在風險,避免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企業邊界擴張,其購并、關聯交易等業務隱含著巨大風險。購并前應嚴格審查目標公司的納稅資信情況,對目標公司欠稅、偷稅事項做出評估,以避免因第三人行為造成稅務風險;對于關聯交易,應制定關聯交易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并報稅務機關備案,同時與稅務主管機關簽訂關聯交易定價預約協議,防范特別納稅調整。對于關聯企業間債權性投資,事前確定債權性投資占權益性投資比例,正確確定交易價格(利率)消除稅法對資本弱化限制的規定。
5.借力納稅評估,建立稅收籌劃涉稅風險預警機制,降低稅收籌劃涉稅風險
納稅評估師稅務機關運用納稅人的會計信息計算收入、成本和費用、利潤和資產累計各種稅金微觀稅負指標,與預警值比較,借以判斷納稅人的收入、成本、費用的合理性,實現對納稅人的監控,為稅務稽查奠定基礎。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應充分了解納稅評估指標,將稅收籌劃涉及的財務指標與納稅評估指標預警值比較,在預警值范圍內,該稅收籌劃不存在較大涉稅風險;超過預警值,應放棄該稅收籌劃方案或重新構建稅收策略。
6.提高涉稅人員業務素質,恰當選擇會計政策,提高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可控性
提高企業涉稅人員素質是有效防范和降低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基礎。企業應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利用稅務機關稅法培訓(宣傳)和會計后續教育等多種渠道,幫助涉稅人員加強稅法、會計知識的學習,了解、更新和掌握稅法和會計新知識,提高規避稅務風險的能力。同時,選擇有利于企業獲得稅收利益的會計政策(存貨發出的計價方法、折舊政策、租賃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消除事后稅務機構對涉稅事項的納稅調整。
7.建立與健全企業組織機構,規范稅收籌劃涉稅風險的管理
(1)設立專職稅務管理人員
稅收籌劃的專業性和技術性要求籌劃人員具備稅法、會計等相關專業知識,這就要求企業必須設立專門的機構、配備專業人員。稅務專職人員的主要職責是規避稅務風險。專職稅務管理人員除納稅管理外,最主要的職責是籌劃最優納稅方案,實現最大可能的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