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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整治方案范文1
根據《**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生態環境分局認真開展了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排查整治,現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如下:
一、危險廢物違法排查整治情況
(一)領導重視、親自部署。**生態環境分局主要領導親自對危險廢物違法排查整治工作進行部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具體負責,**生態環境分局生態辦協助形成合力,保障專項行動圓滿完成。
(二)建立并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建立并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去年,**危險廢物管理系統中產廢單位為225家。通過排查,截至目前在監管系統中新增66家醫療單位(衛生服務中心),4家機動車維修行業。督促產廢單位在安徽省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執行管理計劃、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經營情況報送等制度情況,督促相關企業如實通過信息系統申報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情況。
(三)組織學習,提升業務水平。組織業務科室和執法人員學習新《固廢法》,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違法行為的特點,創新監管手段和機制,嚴格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提高執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并組織轄區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開展了《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培訓會》。
(四)開展涉危廢企業專項檢查。2021年1月至9月**生態環境分局共對16家涉危廢企業進行了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41人次,發現問題企業1家,罰款19.9萬元。
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排查整治情況
(一)加強宣傳、提升企業認識。為更好的開展自動監控工作,**生態環境分局于2021年7月8日召開了自動監控數據培訓會,**重點排污單位及所有涉自動監控企業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邀請了市局專家對企業自動監控工作進行了指導。
(二)開展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專項排查。**生態環境分局根據方案要求,結合**重點排污單位規范化環境管理檢查工作,以企業在線超標數據現場核查為抓手,推進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排查整治工作。2021年1月至9月田家庵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共對72家企業進行了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專項檢查,出動執法人員163人次;其中根據自動監控系統線索,檢查發現1起涉嫌比對檢測偽造監測數據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危險廢物整治方案范文2
一、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問題和全區環境保護任務,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問題,嚴厲查處違法排污、違法傾倒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嚴防發生重金屬污染突發事件,持續加大污染減排重點行業監管力度,努力改善我區環境質量,切實保障群眾環境權益,為“加快科學發展,建設靚麗槐蔭”提供良好的環境質量保障。
二、工作重點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環境污染問題。要進一步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金屬排放的監管力度,在全區范圍內對涉鉛、鎘、汞、鉻和類金屬砷的重點企業污染排放進行專項整治。要對轄區內上述企業進行全面細致的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存在的問題,并按規定公開企業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實現環境監管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確保不發生重金屬污染事件。要鞏固年重金屬污染專項整治成果,加速淘汰鉛蓄電池落后產能,強化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監管,防止鉛蓄電池企業污染出現反彈。
(二)全面排查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利用企業。要全面細致排查轄區內的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重點檢查其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制定、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應急預案制定、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落實危險廢物產生企業主體責任,防范環境風險。要進一步加強對危險廢物處置利用企業的環境監管,嚴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審查,督促企業嚴格按照經營許可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經營活動,保持污染防治設施正常穩定運行。要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故意傾倒、偷排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的,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責任。
(三)繼續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減排重點企業監管力度。要加強對重點企業污水處理設施的日常監督檢查,嚴厲查處擅自停運污染治理設施、在線監控設施不能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要加強轄區配套管網的規劃和建設,推進雨污分流系統的改造和完善,提高城市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要加快現有污水處理設施脫氮升級改造;要加強監管,防止工業企業廢水超標排入污水處理廠。要加強轄區重點企業燃煤鍋爐脫硫設施建設、運行維護和除塵設施運行的監管,督促企業制定、報送煙氣相關技術改造可行性報告和計劃備案,并盡快組織實施。要加強對燃煤鍋爐脫硫在線監測系統的監管,督促企業不斷提高在線監測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公開性。對偷排、擅自停運脫硫設施,連續在線監測設備數據弄虛作假的,要依法從重處罰。要逐步建立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制度,對其評先評優等提供信用評價支持。
(四)繼續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以城市揚塵、工業廢氣為重點,深入開展大氣污染治理,努力實現空氣能見度持續改善,“藍天白云,繁星閃爍”的天數明顯增加。區環保、城鄉建設、城管、農發、市政、園林等部門要認真貫徹實施《山東省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進一步建立健全部門會商、聯合執法和信息溝通工作機制,強化建設工程環評審批、開工許可等源頭控制措施,大力推行揚塵污染防治工程監理,嚴格渣土運輸管理,提高道路保潔水平。要對各類塵源繼續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分類掛牌管理,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嚴格落實限期整改、行政處罰、停工整頓、綠色信貸等措施,切實解決揚塵污染問題。要加強工業大氣污染源監控,區環保局要依托三級在線監控網絡,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督促企業保持各類污染防治設施正常使用并加快實施設施升級改造,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要深入開展小燃煤鍋爐低空排煙設施和小煙囪拆除取締復查工作。區發改、經信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嚴控“兩高一資”項目,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淘汰污染嚴重和落后的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
三、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有關部門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確定各自整治重點,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完成專項行動的動員部署工作。
(二)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組織有關部門對本實施方案確定的整治重點進行集中檢查和整治。
(三)總結階段。區環保局認真總結專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提出加強長效管理的措施,并將書面總結于年月日前報區政府,同時報送市環保局。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區年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全區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和調度。有關部門要根據各自實際,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區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定期協商、聯合辦案和環境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切實形成政府統一領導、部門聯合行動、公眾廣泛參與、共同解決環境問題的工作格局。
(二)掛牌督辦突出問題。區有關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工作重點,排查整治一批影響較大的環境違法違紀案件,加大掛牌督辦力度,落實責任,跟蹤督查。對性質嚴重、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區政府直接掛牌督辦。
危險廢物整治方案范文3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嚴格按照屬地管理和“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涉重金屬、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企業為重點,對全縣所有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進行排查整治,督促企業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整治環境污染隱患、建立環境風險管理臺帳和信息檔案、制定環境風險防控措施,進一步規范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有效防范環境風險。
二、排查整治對象
(一)河庫沿岸地區、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區域內可能產生或排放汞、鎘、鉻、六價鉻、砷、鉛、鎳、氰化物、黃磷等特征污染物的環境風險隱患企業,生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和產生、處置危險廢物企業(醫療危廢除外)。
(二)廬山化工園區和化工企業集中區內已投入運行及在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三)工業集中區和地處偏僻、工藝簡單、設備簡陋、規模小、季節性生產的化工企業。
(四)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設施運行企業、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
(五)年以來排查發現存在環境風險隱患的企業。
三、排查整治內容及要求
(一)企業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情況。檢查企業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企業環評、審批和“三同時”驗收文件是否齊全、實際生產工藝是否與環評驗收文件相符;企業環評文件是否包含環境風險評價內容,環評文件及批復是否對特征污染物監測提出明確要求;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是否包含環境應急預案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并提出明確結論,是否存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投入生產的情況。
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準入條件、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等重污染土小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的以及其他應予取締的企業和項目,依法責令停止生產;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或投產的,一律停止建設、生產和經營,限期整改到位并補辦手續;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無針對化學品特性或特征化學污染物要求、環境風險評價內容不完善的,限期補做或補充完善環境風險評價,并報原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部門審核;已完成環境風險評價和驗收的,必須嚴格按照環境風險評價和驗收要求落實事故防范措施,對未落實“三同時”制度和環境影響評價執行不到位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
(二)污染治理設施運行及污染物排放情況。檢查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包括在線監測設施)是否與主體工程同步建成(或增建),污染治理設施是否完善、運行是否正常,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以監督性監測或委托有資質監測單位的監測報告為依據)。
對治污設施不完善或運行不正常、超標排污的企業,要停產治理;未開展特征污染物監督性監測及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依法進行處罰,并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責令關閉;對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的,限期改正,并依法進行處罰;對沒有按期落實整改要求的,責令停產整治,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三)危險廢物處置管理情況。結合污染源普查、排污申報登記、環保專項行動和日常環境監管情況,重點加大鉻鹽行業、多晶硅行業、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設施運營企業排查、整治力度。
1、鉻鹽行業重點檢查內容:(1)列入《鉻渣污染綜合整治方案》中的歷史堆存鉻渣治理情況。截止年年底歷史遺留鉻渣累計處置量、現有堆存量,年年底前所有歷史堆存鉻渣無害化處置任務完成情況。(2)現有鉻鹽生產企業年后產生鉻渣治理情況。年以來歷年鉻渣的產生量、處置量、現有堆存量,年年底前處置任務完成情況。(3)鉻渣貯存、處置相關標準規范執行情況。鉻渣堆存方式及堆存場所是否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鉻渣處置方式及是否符合《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范》(HJ/T301—),對鉻渣解毒效果的監測是否符合規范要求;委托或提供給其他單位處置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執行是否到位。(4)鉻鹽生產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情況。新建鉻鹽生產項目情況,包括是否通過環評,環評文件中是否包含鉻渣處置方案;是否配套建設鉻渣處置設施;技術工藝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是否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2、多晶硅行業重點檢查內容:(1)產生四氯化硅的多晶硅生產企業四氯化硅產生量、貯存量、自行利用處置量和轉移量;四氯化硅綜合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情況;委托或提供給其他單位利用處置的,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執行及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落實情況。(2)利用四氯化硅為原料的生產企業四氯化硅的來源、接收量、貯存量及利用量,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持有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執行情況。對年新建企業同時檢查是否符合《多晶硅行業準入標準》要求。(3)多晶硅企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執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情況。
3、危險廢物產生及處置設施運行企業重點檢查內容:(1)危險廢物管理情況。主要包括危險廢物的種類,貯存、管理、利用、處置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達標情況。(2)處置選礦、冶煉、電鍍、電路板生產企業灰渣、污泥和廢液的涉重金屬企業是否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資質。
4、電子廢物拆解利用單位重點檢查列入名錄(包括臨時)的電子廢物拆解利用處置單位以及家電以舊換新定點拆解處理單位。在拆解利用過程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拆解后的危險廢棄物種類、產生量、處置量以及最終處置去向。
5、污水處理廠及污泥處置單位重點檢查建立污泥管理臺帳情況,污泥轉運聯單制度執行情況;工業污水比例較高的污水處理廠污泥是否開展危險廢棄物鑒別工作;污水處理廠污泥產生量和轉移量,污泥接收處置單位處置量及最終去向。
對年年底前未完成年后新產生鉻渣治理任務的,一律停產整頓;對家電以舊換新定點拆解處理企業騙取國家補貼資金的,一律永久取消補貼資格;對存在沒有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危險廢物處置、危險廢物暫存場所不規范、無危險廢物標識、未嚴格落實危廢轉移聯單制度、危險廢物的產生與處置臺帳不符等情況,以及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轉移等進行規范化管理的企業和單位,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對發生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事件的,按照危險廢物實際轉移、傾倒批次,依法從嚴從重分別予以處罰;未按要求完成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任務、建成危險廢物焚燒處置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責令停止生產或使用,限期整改到位;對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或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給予高限處罰,責令停止違規經營行為;對鉛蓄電池行業不能達到防護距離要求的,一律停產整治。
督促各相關企業每年定期向社會企業年度環境報告,公布危險廢物產生、儲存、去向、處置等情況。對未按要求公布相關信息的,縣環保行政主管部門暫緩審批其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向其提供各類環保專項資金支持,不得受理其上市環保核查申請,不得為其出具包括信貸、生產許可證等各方面的環保合格、達標或守法證明等文件。
(四)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情況。重點檢查化工園區化工企業分布及數量,是否依法履行區域環評手續;化工園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數量、名稱及所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情況;園區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建設和運轉情況、污染物排放達標情況及污泥產生和無害化處置方式。采用焚燒、填埋、堆肥處置污水處理廠污泥的,應分別提供相應文件。
工業園區未履行規劃環評手續的,要按照有關規定補做規劃環評;未配套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的,限期整改;園區內建設項目違法建設和不達標排放的,限期整改到位。
(五)環境風險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在歷次檢查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環境風險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對存有重大環境風險、不能有效控制的企業和建設項目,要堅決依法予以取締;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強的,責令限期改正。
四、責任分工
(一)對轄區內所有存在環境風險隱患企業進行排查,監督整治到位,確保轄區生態環境安全。各鄉鎮、經濟開發區要于11月19日前對本所轄區域內企業進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縣環保局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二)組織協調、督導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組織現場檢查并對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核查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發放情況,組織環境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糾改。責任單位:縣環保局。
(三)監督各有關部門落實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措施,依法開展執法監察,依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縣人民政府行政問責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違紀違法人員責任。責任單位:縣監察局。
(四)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責任單位:縣經信局、節能辦。
(五)加強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縣經信局。
(六)加強對各企業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管,指導及時完善安全生產措施,防止或減少因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污染。責任單位:縣安監局。
(七)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而擅自生產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監督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責任單位:縣質監局。
(八)加強劇毒化學品公共安全管理,對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嚴厲打擊劇毒化學品非法流通等行為。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九)加強對危險運輸化學品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的行業監管,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規定,依法查扣非法營運危險化學品的車輛。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十)嚴格營業證照管理,對未辦理環保審批、安全審批等前置手續的企業不予辦理營業執照;對被關閉取締的企業,依法責令其變更、注銷直至吊銷營業執照。責任單位:縣工商局。
(十一)全面進行環境風險隱患自查,完善環境風險和安全防范工程;未進行環境風險評價的,限期補做環境風險評價,并落實環境風險和安全防范工程。在擬建、新建、改(擴)建項目時,必須進行環境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嚴格落實環境風險評價和安全評價“三同時”制度。責任單位:各企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要嚴格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縣政府成立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有關政策規定和工作措施,協調解決有關重要問題。各鄉鎮政府、經濟開發區也要成立相應工作領導機構,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協調聯動的企業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危險廢物整治方案范文4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領導,我局成立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
二、整治范圍和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縣所有產生危險廢物的工礦企事業單位,重點是有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排放的單位。
(二)整治內容
1、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特別是產生危險物的單位;
2、關閉取締后對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
3、違反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
4、瞞報、遲報、漏報事故的;
5、重大隱患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三、整治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8日前)
按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工作機構,并于5月28日前動員部署完畢。
(二)集中整治階段(6月8日—9月20日)
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問題,要逐一登記造冊,采取有效措施落實整治,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經營行為,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動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突發環境事故,保障環境安全。
(三)總結上報階段(9月20日—9月30日)
各股、室、隊、站要將開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進行認真梳理,于9月23日前上報領導小組辦匯總,并將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四、職責分工
環保局負責統一領導對全縣開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并定時組織專項督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要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實際,認真制定方案,精心組織實施,要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抓住成效,確保我局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好轉。
2、廣泛宣傳,強化監督。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大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鼓勵群眾舉報安全生產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危險廢物整治方案范文5
年11月,國家環保部華北環保督查中心對我市醫藥制造企業及“兩危”企業進行了檢查,吳橋順達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存在污染物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無環評手續、違反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規定等環境違法問題。根據國家環保部辦公廳《關于查處省部分醫藥制造企業及“兩危”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的監察通知》(環監[]54號),按照市政府批示意見,我市立即開展醫藥制造及“兩危”企業的專項檢查行動,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縣(市、區)環保局要全面檢查轄區內醫藥制造及“兩危”企業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情況,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環境隱患整治情況,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達標情況,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情況。督促企業整治環境污染隱患、制定環境風險防控措施,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遏制環境污染事故多發態勢,確保環境安全。
二、各縣(市、區)要對超標排放的企業要依法責令限期治理,并處罰款,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報請當地人民政府責令關閉;對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的企業,依法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對無環評手續的立即停止生產,處以罰款,限期補辦環保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恢復生產;督導涉危險廢物的企業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和處置。對國家環保部監察通知中涉及存在環境問題企業限期改正,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措施,落實整改任務。
三、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責任,確保檢查到位、查處到位、整改到位。環境監察部門負責組織現場檢查并對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確保檢查工作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各項任務。加強責任追究,嚴格實施問責。對怠慢敷衍、應付了事,未按照要求檢查環境風險隱患的縣(市、區)通報批評。
危險廢物整治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標
完成全區固廢處置平臺建設規劃;加快推進工業固廢綜合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污泥和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自動監控率100%;完成機械、化工、金屬表面處理行業固廢污染專項整治,固廢規范處置率達95%以上;進一步加強固廢污染執法監管,加大調處力度,固廢污染重復下降5%。
二、工作計劃
1、加快固廢監管和處置能力建設
(1)完善工業固廢監控平臺建設。(3月-5月)
完成危險廢物處置單位、污水處理廠和污泥處置單位視頻監控安裝,危廢焚燒處置單位加裝煙氣在線監測設備,完善污泥和危險廢物運輸車輛GPS定位模塊安裝并與局污染源監控平網。(責任科室:固廢中心、監理科)
(2)統籌規劃全區固廢處置平臺建設。(6月-9月)
在全面調點行業固廢產生情況的基礎上,委托科研單位進一步統籌規劃全區固廢處置平臺建設,包括建設的數量、處理能力、區域布局等一體化統籌考慮。(責任科室:固廢中心、計劃科)
(3)協調推進工業固廢處置工程建設。
協調加快夾山工業垃圾和污泥焚燒處置工程可行性研究,盡快確定建設方案并推進實施,力爭年內開工。進一步加快廢酸處理能力建設,進一步探討廢酸回收利用的新技術和新機制,在用酸大戶中推廣廢酸回收利用技術,力爭年內新增廢酸處置單位一家,在用酸大戶中落實廢酸回用試點單位一家。(責任科室:固廢中心)
2、提升危廢規范化管理水平
(1)開展重點行業固廢污染申報和調查。(3月-6月)
開展重點行業固廢污染年度申報。在申報的基礎上,開展重點行業固廢污染專項調查和核實。重點行業包括化工(含醫藥、農藥)、電鍍、紡織印染、酸洗、機械加工、污水處理廠。重點調查內容為化工殘渣、廢酸、廢堿、廢乳化液、廢礦物油、廢包裝容器、水處理污泥等固體廢物的產生、貯存和處置情況。(責任科室:固廢中心、監察大隊)
(2)深入開展危廢管理規范化整治。(5月-10月)
以《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體系》為標準,進一步深入開展機械、化工(含醫藥、農藥)、金屬表面處理、紡織印染行業固廢污染專項整治。機械行業要在2011年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區分區域推開。化工、金屬表面處理行業要在歷次污染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開展固廢污染專項整治,做到重點區域重點整治,污染企業全覆蓋,貯存、轉移、處置全規范。紡織印染企業重點整治水處理污泥、廢堿液的收集處置,規范水處理廢酸來源渠道。(責任科室:固廢中心、監察大隊)
3、強化固廢污染執法監管
(1)開展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3月-5月)
按省環保廳、市環保局的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危險廢物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對近兩年危險廢物產生單位、經營單位進行全面排查,系統梳理危廢產生和經營單位存在的問題以及危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依照法律法規嚴肅處理。(責任科室:固廢中心、監察大隊)
(2)嚴把建設項目固廢污染預審關。
環評申報材料不得瞞報、漏報固廢污染種類、數量,審批意見中必須明確固廢污染種類、數量,并對貯存、運輸和處置提出明確要求,“三同時”驗收必須嚴把固廢處置關,確保新建項目產生的固廢規范貯存、規范運輸、規范處置。(責任科室:開發科、固廢中心)
(3)進一步加大固廢污染行政執法力度。
根據“科室管理,全局監控”的原則,監察大隊和固廢中心要進一步加大對固廢污染的執法力度,嚴格執法,嚴肅查處。監察大隊要將固廢污染監察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并將各企業固廢污染防治檢查情況作為環境行為信息公開化評定的重要依據。(執法檢查頻次要求和檢查名單詳見附件1)(責任科室:固廢中心、監察大隊)
(4)進一步加大固廢污染調處力度。
進一步提高調處效率。固廢污染接報后,中隊或鄉鎮環保科應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對群眾因誤解而誤報的、零星遺撒工業垃圾等類型的案件要當場解決,將確屬非法傾倒、非法轉移、非法處置工業固廢的案件轉至固廢中心承辦。(責任科室:監理科、各中隊、各鎮環保科)
進一步壓復和越級。對非法傾倒、非法轉移、非法處置類的案件,要迅速介入調查取證。監測站要在第一時間現場采樣,廢水、廢氣監測數據要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并迅速完成危廢鑒定委托監測。案件要嚴肅依法迅速處理到位,并協調鎮、村做好周邊群眾的解釋和安撫工作,消除恐慌情緒,避免重復和越級。(責任科室:監理科、固廢中心、監測站)
(5)完善固廢轉移管理機制。
規范固廢運輸的管理,采用招投標方式,設置運輸資質、運輸監控、車輛要求等規范條件,將運輸推向市場,針對不同的固廢,分別招標,由資質合法、管理規范的運輸公司統一運輸,局對運輸公司統一監管,規避運輸過程的環境風險。(責任科室:固廢中心)
(6)建立和完善協同監管機制。
協調公安、檢察院、法院、紀檢、城管、鄉鎮及新聞媒體,對重大非法傾倒案件,形成城管、鄉鎮提供線索,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偵查,紀檢、檢察院、法院全過程督辦,新聞媒體跟蹤監督的協同監管機制。(責任科室:固廢中心、法宣科)
4、加大固廢污染防治宣教力度
(1)加大媒體宣傳力度。
協調區各新聞媒體,將固廢污染防治內容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專欄節目,加大對固廢污染防治的宣傳力度。(責任科室:法宣科、固廢中心)
(2)開展固廢污染防治宣講活動。
結合重點區域固廢污染專項整治,深入牛塘、橫林、橫山、鄭陸等重點鄉鎮開展面對行政村、重點企業的固廢污染防治宣講活動。結合危廢規范化管理工作,舉辦全區重點危廢產生單位危廢規范化管理講座。(責任科室:固廢中心、法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