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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營銷論文范文1
關鍵詞:獸藥生產與銷售;企業技師工作站;運行機制
中圖分類號:g71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5727(2014)07-0153-03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我國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改革要“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辦學主體多元、辦學形式多樣、充滿生機活力的辦學體制”。因此,如何實現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已成為高等職業教育的重要研究課題。
企業技師工作站誕生背景
建立緊密型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是高職教育發展的必然要求與趨勢。從2010年起,江蘇農牧科技職業學院(原江蘇畜牧獸醫職業技術學院)在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建設過程中為了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改革人才培養模式,促進專兼職教學團隊建設,改善“雙師”結構,提高“雙師”素質,以校企共建合作育人平臺為抓手,以學院科研成果為依托,與企業緊密合作,以學院為主體,在江蘇現代畜牧業校企合作示范區理事會成員單位參與下,建成了獸藥生產與營銷等4個企業技師工作站。企業技師工作站的建立為企業技術骨干進學院、學院教師進企業搭建了有效平臺,使得校企合作辦學得以無縫對接。技師工作站主要承擔專業建設與教學管理、培養鍛煉教師等任務,旨在實施企業技師工作站項目化管理,融合校企人力資源,努力打造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秀的專兼職教學團隊。
建立健全企業技師工作站運行機制
運行機制是技師工作站能夠順利運行的重要保障。針對目前我院獸藥生產與營銷專業在企業技師工作站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問題,課題組充分借鑒國內外相關管理思想和方法,積極探索并建立了一套系統、完整、科學、規范的企業技師工作站運行機制。
制定了一整套進站技師隊伍管理規章制度建立一套全面、可行的企業技師管理制度和辦法,是打造高水平技師隊伍的前提和保障。工作站制定了《運行管理辦法》等管理制度12套,全面規范技師聘任的條件、程序、待遇及管理,可以為技師隊伍的建設提供制度保障。同時,統一了技師聘任標準,嚴格技師資格審查,拓寬招聘途徑,真正把行業企業中的技術骨干、能工巧匠選聘到技師工作站中來,搭建了良好的校企人才資源管理平臺,創建了企業技師資源庫。
構建了靈活多樣的技師聘請模式工作站在建立初期就采取了靈活多樣的技師聘請模式,使工作站內的技師隊伍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又不失流動性。在形式上,不僅采用項目化管理的模式聘請固定技師進站長期工作,同時還定期和不定期地聘請行業企業的精英來校做專題講座和開展技術交流。
實施了技師培訓制度為確保技師隊伍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有計劃地對技師進行全面、系統、科學的培訓,培養技師教學思想的先進性,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與教學方式的掌握和創新,對專業標準和課程標準的制定及課程開發與教材編寫的能力等等。組織學習教育教學文件,安排經驗豐富的校內專任教師對進站技師開展“一對一”幫助,全面提高技師的教育教學能力。通過對技師進行職業教育基本理論及教師職業道德等培訓,使其基本具備作為一名高職教師應具備的使命感和基本素養。
健全了考核評價機制健全的考核評價機制是技師隊伍建設的基本要求。為此,制定了科學合理的考核管理辦法,明確崗位職責,根據技師工作能力、教學效果的反饋和考評,實行優才優聘,改變目前以職稱定薪的政策。對綜合評定特別差的技師實行末位淘汰制。有針對性地讓技師承擔與專業相關的專業課教學任務與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組織技師積極參與和申報教科研課題,承擔相關專業的實踐課程開發工作等,并在這些方面進行考評。科學、公正、嚴謹的考核評價體系能充分調動技師的工作積極性,促進他們工作能力的提高。
建立了專兼配合的教學管理模式專兼配合、共同發展,是建設高水平技師隊伍的基本要求。技師有一定的工作實踐經驗、熟練的操作技能、較強的業務能力,但理論知識相對薄弱和欠缺。為此,可以采用專兼結合的辦法,同一門課程由校內專任教師和技
共同承擔,安排技師負責講授實踐性及操作性較強的知識內容,而理論性較強的知識由校內專任教師來講授。安排校內專任教師與技師相互聽課,相互教研,形成優勢互補,相互促進,相得益彰。這種專兼配合的教學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整體推進“雙師型”教學團隊建設,有利于提高學院的人才培養水平和培養質量。
運行與實踐效果
經過三年的建設和運行,獸藥生產與營銷企業技師工作站在科學研究、人才培養、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等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滿意的成果。
有效地促進了畢業生高質量就業截止到目前,進站開展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已累計達35人,占獸藥生產與營銷專業畢業生總人數的23%。由于站內技師的指導和推薦,進站實習的學生畢業后無“跳槽”現象,100%實現了高質量就業,且第一年年薪遠高于本專業其他畢業生。實踐證明,進站頂崗實習的學生所學技能和知識符合企業需要,具有從事實際工作的綜合職業能力和素質,對提升畢業生的就業質量起到了很好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同時也為他們的職業生涯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提高了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工作站自成立以來,吸引了中國醫藥城內多家合作企業派遣技師進站開展工作,部分企業還為此投入了一定的運行經費,不僅解決了技師的部分報酬津貼,還保證了工作站的日常經費開支,從而使得工作站進入了可持續發展的良好狀態。通過這部分企業的示范帶頭作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周邊地區相關企業積極派人前來洽談進站工作,爭取實現雙贏和多贏的局面。工作站服務于區域經濟發展的功能得到了進一步的彰顯。
培養了一批專兼職“雙師”素質教師在進站企業技師的參與下,校企雙方合作制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標準、編寫教學文件、選擇教學內容、出版項目教材、共建教學資源庫、設置實訓項目等,有力地促進了一批專業教師提高教育教學改革的理論水平和職業技能,參與成果研究的專業教師教學優良率為100%。其中,1人被學院遴選為專業帶頭人,3人被確定為課程負責人;2名技師被學院聘為高級職稱兼職教師,其余均被聘為中級職稱兼職教師,極大地調動了技師參與學院教學工作的積極性。
極大地提升了專業建設水平工作站不斷整合與優化科技資源,提升研發服務能力水平。三年來,校企合作聯合申報了國家、省(部)、市廳級科研項目7項,其中立項并獲資助3項;承擔了企業橫向委托項目3項,項目經費累計達到80余萬元。工作站承擔和參與的課題先后獲江蘇省科技進步三等獎1項,泰州市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三等獎1項。申請發明專利3項,其中獲得專利授權1項;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0余篇;校企合作共同申報了國家三類新獸藥1個。同時,獸藥生產與營銷專業被學院遴選為“十二五”重點建設專業,專業建設和發展空間得到了進一步提升。
未來發展設想和目標
進一步提升研究開發能力和水平要不斷整合、優化企業技師工作站及依托單位現有的科技資源,組建一支高水平的獸藥研發團隊,開展獸用天然藥物、獸藥新制劑等新型獸藥產品的研制與產業化,推動我院科技開發能力及服務“三農”水平,主動適應區域經濟發展要求。
進一步提升育人能力和水平要以現有的校企合作載體為基礎,將學生學習過程、工作過程與技術活動過程有機結合,將“研”融入工學結合人才培養全過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提升校企合作育人的能力和水平,使得我院人才培養匹配社會需求,促進高職教育的良性可持續發展。
進一步完善運行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實施“開放、流動、競爭、協作”的運行管理制度,將工作站打造成具有自身造血功能的教科研服務性機構。積極探索調動技師隊伍工作積極性的新機制,逐步形成崗位目標考核與愛崗敬業精神相結合的激勵機制,積極探索與外部門、外單位的協作機制,全面提升工作站運行管理水平。為吸引企業技術骨干進學院、鼓勵學院教師進企業搭建起有效平臺,竭力將工作站打造成提升我院教師科研能力和社會服務水平的優質載體。
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計劃每年派遣2~3名青年技術人員赴省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學習進修;每年工作站內部重點培養技術骨干1~2名;每3個月邀請一位國內外獸藥研究專家來工作站做學術報告或指導工作,著力培養一批政治素質好、技術水平高、教學能力強的優秀人才,確保實現工作站發展規劃
中建設一支高素質師資隊伍的發展目標。
企業技師工作站的建設是一個長期積累的過程,尚需在實際運行過程中不斷調整和優化。應進一步完善運行機制,促進校企雙方深入合作,攜手共建企業技師工作站,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校企合作育人與校企合作辦學的無縫對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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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藥營銷論文范文2
關鍵詞:自媒體;校園微商;微商廣告;傳播;發展
一、選題背景
隨著自媒體時代的到來,微信作為自媒體的主要平臺之一,已經擁有5.49億活躍用戶,一對一的互動交流方式具有良好的互動性,精準推送信息的同時更能形成一種朋友關系,所以學生群體樂于利用該平臺進行微商創業。并且隨著網購的發展,學生成為主要消費人群,更加促進了校園微商的興起。另外,國家對大學生創業也是持鼓勵支持態度,創業風潮活躍,以90后為代表的大學生玩轉互聯網,對社交媒體十分依賴,因此,低門檻的微商創業成為大學生自主創業重要途徑。
1、選題依據
在互聯網快速發展、自媒體時代到來、國家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大背景下,微信作為自媒體的主要平臺之一,具有良好的互動性、推送信息精準等優勢,使得高校中涌現一批微商創業的學生群體。而C2C、B2C②等模式的網絡消費不斷發展,網絡購物已然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購物形式,尤其是學業較重、依賴網絡的高校學生群體早已成為網購的主力軍。所以,不管是從消費方面還是創業方面,校園微商對于高校學生有著極大的影響,并在高校校園迅速發展。
伴隨著校園微商興起的還有微信朋友圈里的校園微商廣告。在如今多樣化的廣告形式中,朋友圈微商廣告門檻低,適合低成本經營的學生群體,深受大學生創業群體的青睞。但正因如此,校園微商廣告缺乏管理、良莠不齊的弊端也日益顯露。對于高校微商廣告的宣傳效果與發展前景難以預估。
2、選題意義
在CNKI上檢索“校園微商廣告”關鍵詞,可搜索到結果278條,而實際針對其廣告現狀及發展的內容卻少之又少。然而以當前校園微商廣告的發展態勢,如若不加以管理、任其隨意發展,必會使其弊端日益顯著,危及這一創業途徑的良好發展;若能有效管理、科學發展,將有助于微商廣告對高校微商創業的良性影響。所以本項目通過對當前流行于高校的微商廣告現狀進行調查與分析,希望幫助大眾充分了解其當前態勢,針對其尷尬境地提出具有可發展性的建議,為今后高校學生微商創業的廣告宣傳提供理論依據,提高廣告創作水平與廣告宣傳的經濟效益。
二、校園微商廣告的定義
校園微商廣告是指微商在校園范圍內通過微信為傳播媒介進行的廣告宣傳,從而對商品進行簡單的推銷,屬于自媒體廣告的一種。主要分為基于朋友圈傳播的C2C廣告,傳播對象主要為傳播者的微信好友,主要為高校學生。
三、校園微商廣告的現狀
隨著 “互聯網+”的時代的到來,由“微商模式”應運而出了大學生的創業熱潮,據筆者的調查分析顯示有近11%的大學生有做微商的經歷,微商廣告也開始充斥著新的社交圈。微商廣告以其便利性和時效性特點體現了其在自媒體大發展的時代的重要性。也正是因為這種新起步的新興商業模式決定了微商廣告營銷還處于初級階段的地位,這也就意味著微商廣告無論是從其廣告語的制作上還是搭配的廣告圖,在創意和專業性上都存在不足。
相對于傳統廣告的高昂媒介費而言,它基于微信平臺的傳播幾乎是免費的,也使得它可以頻繁的。校園微商廣告的表現形式一般表現為有選擇的將自己的產品配上圖片以及說服性的說辭,讓其直入朋友們的眼球。校園微商廣告的內容豐富靈活,由于傳播者與接受者多為在校學生,更樂意接受新鮮有趣的事物,在進行廣告的時候,更多的會選擇當前網上流行的段子或圖片,這樣會增加廣告的趣味性與傳播性,或者是選取某些生活中的照片作為使用效果圖,增加廣告的可信性。
(一)微信廣告的優勢
校園微商廣告由傳統廣告演化而來,它既具有一般廣告的信息性、盈利性、交互性、藝術性,也有自己的獨特性,它集制作與為一體,更加貼近生活,更加富有趣味性,而基于朋友之間的相互信賴關系,也使得它更加具有有效性。而其優勢較之傳統廣告的優勢又體現在以下方面。
1、微商廣告成本低,能更好地吸引從商者。大學生群體經濟有限,而微商廣告的零成本媒體費用與高收益的回報也使得大量微商從此獲得更多的利潤,也使得越來越多的校園微商使用微信朋友圈廣告來進行營銷。
2、微商廣告具有可移動性,有利于廣告的信息傳播。手機的使用已經成為了如今高校學生生活中的一部分。因此,微商廣告在這個領域有極大的發展空間,尤其是以聊天交友為目的大學生手機用戶,可以接收到這些信息,并且能夠進行評論和互動分享。
3、校園微商廣告的形式多樣,廣告內容豐富多彩。由于大學生活的豐富多樣,廣告素材來源也很豐富,而微信支持發送語音信息、視頻、文字、圖片等多種信息形式的傳遞,使得微商廣告的形式更加多樣化。
(二)微信廣告的不足
目前微商廣告還處在非常初級的營銷階段,廣告宣傳內容 創意性不夠,主要強調價格、鼓吹質量等方面,廣告整體制作宣傳水平不高。微商朋友圈廣告宣傳還處在以傳者為中心的階段,宣傳重點集中在商品的簡單推銷。因此,其在傳播方式和傳播內容上仍存在不足。
1、暴力刷屏導致好感度較低。微信朋友圈廣告存在著非理性營銷,微商大肆的在朋友圈刷屏廣告,造成微信用戶利用拉黑、屏蔽的手段來獲得朋友圈的清凈。特別是高校學生群體更具主見與想法,態度分明,刷屏廣告更易引起他們的反感。
2、內容虛假造成可信賴度低。由于缺乏管理和規范,產品良莠不齊;微商并沒有官方廣告的品牌效應,也沒有微博的 V 字認證;有的微商廣告夸大了產品的作用甚至出現虛假銷售,新聞報道個別微商使用“造假神器”刷出高業績,都直接拉低了消費者對其廣告的信賴度。高校學生由于受經濟條件限制,購買產品更加注重產品的性價比,對于內容虛假的廣告,容易失去他們的信賴。
3、廣告的微商缺乏相應資質。按照《廣告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農藥、獸藥和保健食品廣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審查的其他廣告,應當在前由有關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審查;未經審查,不得。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微商擅自此類應審查而未審查的廣告,涉嫌違反《廣告法》的相關規定。有部分微商的廣告內容未經審查,卻在微信好友群里大肆宣傳、銷售這些產品。
4、微信營銷定位不明確。大部分的微商在沒有分析客戶群體的基礎上就一味的宣傳廣告,導致受眾所接受的廣告并非自己感興趣的產品和內容。產品的定位不清楚,所有的廣告都是無用功。當受眾是高校學生的時候,就應該針對高校學生的需求與興趣進行廣告宣傳營銷。
四、校園微商廣告的發展對策建議
針對微商廣告出現的問題,我們提出一下解決措施:
(一)廣告設計與制作
1、抓住自身產品的核心競爭力進行廣告制作,仔細分析自己的產品,定位自己的用戶群,才能更好的發展。
2、合理分配廣告的內容,軟廣告與硬廣告相結合,增添生活的動態的廣告配圖,以增加廣告圖的美感與受眾接受感,打破刷屏給受眾帶去的反感。
(二)廣告的傳播
1、廣告宣傳要更具真實性,同時完善售后服務與產品保障。
2、將產品信息的呈現方式不斷創新,增強其原創性與趣味性。
3、注意廣告的時機。暴力刷屏只會使好友反感,在非工作時間,人們對廣告的容忍度更高。
4、在廣告傳播渠道上,要不斷突破朋友圈的熟人信用模式,可以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的評估和認證,逐步在陌生人之間建立信任。
(三)引導微商主體以促進廣告的優化
1、學校可以將微商納入大學創業課開設,鼓勵大學生開展以移動互聯網絡技術為依托的創業活動。
2、相關部門可以為“微商創業”的大學生,提供便捷的網上工商注冊服務,同時規范、監督其經營行為。
五、結語
隨著社交軟件的開發不斷完善,大學生創業熱潮的興起,微信廣告的快速發展為校園微商們帶來了商業契機,但在發展的過程中也遇到了各種各樣亟待解決的問題,本論文主要從實證的角度調查分析了校園微商廣告的現狀與問題,并提出提高微商廣告效果的建議,為大學生進行微信微商創業提供一定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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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①C2C:C2C實際是電子商務的專業用語,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即 Customer(Consumer)to Customer(Consumer)。
②B2C:B2C是Business-to-Consumer的縮寫,而其中文簡稱為“商對客”。“商對客”是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這種形式的電子商務一般以網絡零售業為主,主要借助于互聯網開展在線銷售活動。B2C即企業通過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新型的購物環境――網上商店,消費者通過網絡在網上購物、網上支付等消費行為。
獸藥營銷論文范文3
文獻提出了一種以多主體的順序“接力”為主要特征的創新模式,并稱之為“接力創新”。文獻[2]預測在生物制藥業、生物農業、信息業、納米業等新興產業中廣泛存在接力創新。其中,接力創新在生物制藥產業的普適性已被文獻[1,3-4]等證明。文獻[5]驗證了信息產業(主要是新一代信息技術)中也大量存在接力創新。那么,農業生物技術、納米技術等是否也如預測的那樣遵循接力創新呢?如果遵循,那么是否具有自身的特性以及為何會形成這種特性呢?這些問題尚未得到回答①。與生物制藥產業相類似,生物農業產業同樣建立在現代生物技術的基礎上,并且是除生物制藥產業以外運用現代生物技術最為廣泛、發展最為迅猛的產業,也是中國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重點產業。從理論層面看,研究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可以拓展接力創新的應用范圍、深化和完善接力創新的相關理論。從實踐層面看,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生物農業產業的發展對于促進中國農業技術現代化、保障國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揭示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的特性,為中國生物農業的產業創新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可以幫助相關創新主體明確定位、科學決策,指導產業集群、創新網絡、產業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本文采取多案例研究方法,通過與生物制藥技術等的接力創新進行對比,探索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②。下文安排如下:在文獻回顧的基礎上提出研究變量;進行研究設計;通過案例分析得出主要發現;探討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形成機理;總結研究結論和政策啟示。
2文獻回顧與研究變量
2.1文獻回顧
接力創新的淵源可以追溯到Pavitt對“基于科學的高科技部門”的論述[6]以及國家創新系統中“基于科學的體制”[7-8]。“模式2”等理論也強調了“后現代”社會中科學研究與創新的交互作用[9],并進而形成“三螺旋”模型所描述的大學承擔企業功能、企業承擔學術功能的現象[10]。這些經典研究(但不限于這些研究)事實上分離出一類基于科學的創新。例如:Pisano認為科學的深度參與導致生物制藥是“基于科學的商業”[11];陳勁、趙曉婷和梁靚指出生物制藥等領域的創新是“基于科學的創新”[12];對納米產業的研究也佐證了這種特性[13]。那么,這類基于科學的創新如何才能獲得成功?生物制藥創新研究逐步揭示出接力創新這一新型創新模式,給這個命題提供了較為完美的答案。①文獻[3]提出:專家型公司是建立在科學研究的基礎上的、專注于分子生物學研究和現代生物技術研發前端的小型生物技術企業;而核心公司是在新藥的研發、生產和營銷等方面具有綜合組織能力的大型一體化公司。生物制藥源于20世紀70年明的DNA重組技術[14],當前已成為涉及分子生物學、基因組學、蛋白質組學、遺傳學、生物化學、組合化學、生物信息學、計算科學和納米技術等眾多科學技術的復雜體系[11]。文獻[15]指出生物制藥創新主要來自大學,大學、公共研究機構、盈利性公司等不同類型的組織在創新過程中建立聯系、共同參與創新[16-18],大型制藥公司與利用生物技術開發新藥的專業化企業之間是合作關系[19]。李天柱、銀路和石忠國等最早提出生物制藥創新中專家型公司與核心公司之間合作的本質是兩者的接力創新,技術轉讓、合同研究、并購、聯盟等常見的合作方式其實是實現接力的具體手段[3]①。在此后的研究中,李天柱等進一步針對生物制藥起源于基礎科學研究的特性,將大學等公共研究機構納入接力創新框架,提出了接力創新的完整概念,分析了“大學-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之間的主要接力關系和接力方式[1],并探討了接力創新的一般規律和發生機理,比較了接力創新與合作創新(包括產學研合作)、開放式創新和二次創新等其他典型創新模式的異同及應用思路[2]。雖然接力創新概念的提出時間較晚,但是由于它對基于科學的創新具有重要價值,已引起了一些學者的關注。文獻[5]驗證了信息產業中廣泛存在接力創新且它具有自身的特性;有學者運用接力創新研究了區域創新平臺、新興產業載體等[3-4,20-21]。然而,總體來看,目前關于接力創新的研究主要是基于生物制藥產業開展的,而生物農業產業等其他基于科學的產業是否遵循接力創新及其特性則尚無專門研究。
2.2研究變量
本文旨在驗證前人對接力創新的推斷,但是由于針對農業生物技術的類似研究尚屬空白,因此本文實際上屬于對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探索。針對這一研究目的,首先,本文將研究問題明確為“農業生物技術是否遵循接力創新,如果遵循,那么是否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及其形成機理是什么”,以避免被海量數據所“淹沒”[22];其次,除了可從研究問題直接推出的研究變量外,本文并未事前指定其他變量,以防止在研究過程中束縛思想、阻礙新理論的構建;最后,本文借鑒現有文獻的邏輯,但盡量保持開放心態,以免限制研究發現和產生偏差[22]。基于上述思想,根據代表性文獻[1-3]鋪墊的理論基礎,本文利用如下變量研究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1)接力創新。接力創新的本質是:能力顯著異質、優勢明顯互補的創新主體共同參與創新,但各主體加入創新過程的時間有先有后,且它們承擔不同的任務,在創新過程中地位平等、缺一不可、各司其職、很少“越界”,主體間的順序接力推動創新獲得成功。也有文獻指出,在新興技術的創新中,能力互補的創新主體通過聯盟等組織間合作方式共同完成創新是一種普遍現象[23],因此不能認為只要多個主體共同參與的創新就屬于接力創新。為了使研究更加嚴謹[24],針對接力創新變量,本文提出一個競爭性解釋:農業生物技術不遵循接力創新,實際上只是采取了戰略聯盟等合作創新模式。2)接力關系。接力關系這一變量是參照當前接力創新最為典型的生物制藥產業而提出的,其存在的前提是接力創新變量能夠得到較好的解釋。具體而言,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過程中可能存在如下接力關系:第一,以不同創新主體之間的知識創造接力為主線;第二,以不同主體之間的知識產權接力為實現手段;第三,以金融接力為支撐,即創新過程中存在不斷有新的資金加入、原有資金退出的接力現象;第四,創新過程中政府支持政策也具有與金融支撐類似的接力現象。3)接力方式。接力方式是上下游創新主體之間實現接力的具體手段。參照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主要接力方式應包括授權許可、平臺技術轉讓、合同研究、并購、聯盟等多種方式。與接力關系變量相類似,接力方式變量存在的前提也使接力創新變量得到較好的解釋。
3研究設計
3.1研究邊界
按照一般理解,農業生物技術是運用基因工程、發酵工程、細胞工程、酶工程及分子育種等生物技術改良動植物及微生物品種的生產性狀,培育動植物及微生物新品種,生產生物農藥、獸藥和疫苗的新技術[25]。該定義指出,農業生物技術建立在以DNA重組為核心的現代生物技術體系的基礎上,從而與其他農業技術區分開來。例如,袁隆平院士發明了“雜交水稻”技術,為中國和世界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該技術沒有利用DNA重組及其他現代生物技術,因此不屬于本文研究的農業生物技術①。
3.2研究方法
案例研究最適合于研究“怎么樣”(how)和“為什么”(why)的問題[24]。案例研究以案例為基礎,從中歸納產生理論,理論的產生完全根植并升華于案例內或案例間的構念之間的關系及這些關系所蘊含的邏輯論點[26]。案例研究可分為單案例研究和多案例研究[27],其中多案例研究在有效性和普適性方面比單案例研究更具優勢[28-29],特別是當多個案例同時指向同一結論時,案例研究的有效性更會顯著提高[24]。本文對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探索正屬于“how”和“why”的問題,適合于采用案例研究方法。考慮到歸納理論的有效性,本文采用多案例研究方法。
3.3數據收集
案例研究中常用的數據來源包括文獻、檔案記錄、訪談、直接觀察、參與性觀察和實物證據[30],本文采用文獻分析作為數據收集方法。數據收集按照下面步驟進行:第一階段,研讀有關行業報告和資訊收集,找出已進入商業化階段的農業生物技術。在這一階段,國家科技部高新技術司編寫的《中國生物產業發展報告》等權威報告、生物谷②等專業網站提供了最初的篩選范圍。第二階段,針對收集到的農業生物技術名錄,廣泛收集其技術創新過程的信息,獲得大量零散的技術創新片段。在這一階段,除了論文、研究報告等文獻外,維基百科③、谷歌、果殼網④等網站也是豐富信息的重要來源⑤。第三階段,使用三角驗證法確認數據的質量,即研究者可利用多重證據來源和多重研究方法以減少偏見的影響[31]。第四階段,將經過驗證的創新案例片段進行拼接,從而得到完整的案例。在收集數據資料的過程中,筆者還建立了案例檔案和證據鏈以保證案例質量。不可否認,諸如文獻分析這種二手數據收集方法與訪談法、觀察法等相比確實并非最優選擇,這是在現有研究條件約束下所做出的一種滿意決策。由于本文是從總體上對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進行研究,不以研究每個案例的微觀過程為目的,因此通過上述過程收集的案例資料可以滿足研究要求。待條件成熟時,再進一步利用一手資料驗證本文研究。3.4案例簡介多案例研究所需的案例一般以4~10個為宜[22],所選取的案例要具有較大的典型性和極端性,并具有獨特的研究價值[32]。本文選擇表1中的8個案例作為研究對象。案例選擇主要基于3個標準:一是盡可能廣泛覆蓋生物農業的相關領域,以提高研究結論的普適性;二是盡量針對典型的農業生物技術及企業,以提高案例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三是在滿足前兩個標準的前提下,盡量采用涉及中國企業的案例,以增加對中國的指導價值。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拼接案例受到數據來源的限制,因此肯定還有其他典型案例無法得到,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本文的研究質量,但筆者認為表1中的案例已可以較好地滿足研究需要。
4研究發現
4.1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特性
表1中的案例具有一個共同特征:一項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全過程主要表現為,不同企業先后加入創新過程,分別完成創新鏈上不同環節的任務,創新是通過上下游企業之間的接力傳遞而逐步推進的。這一特征與接力創新的本質是一致的,因此可確定接力創新是農業生物技術的重要創新模式。例如,NaturalIndustries公司在成功研發了生物抗蟲害技術后于2012年被諾維信公司(Novozymes)收購,諾維信公司將此技術應用于水果、蔬菜等農作物種植市場。在這項創新中,NaturalIndustries承擔上游的研發任務,諾維信公司在NaturalIndustries的基礎上繼續完成商業化,屬于典型的接力創新;在諾維信公司和孟山都公司(Monsanto)的聯盟中,諾維信公司負責研究提高抗病蟲害能力、作物產量和土壤肥力的生物土壤改良技術,孟山都公司在諾維信公司研發的基礎上完成田間試驗、注冊與商品化,這也是典型的接力創新;孟山都公司收購Asgrow、Holden等公司的目的是利用這些公司的市場網絡將其玉米、大豆等轉基因育種技術推向美國、比利時等國家的市場,本質上是孟山都公司完成上游的技術研發、Asgrow等公司完成下游的商業化,這也是接力創新的具體表現。表1中的其他案例也遵循類似的接力創新模式。事實上,筆者所收集的案例數量遠超表1中的案例數量,只是很多案例因不夠完整、不夠具體或不夠典型等而未被納入分析,但其中很多案例也表現出上下游創新主體順序接力的特性。必須承認,表1中的案例確實存在多個創新主體參與并廣泛運用聯盟、并購等合作方式的事實,但本質上還是上游主體完成其承擔的任務后,像接力賽跑那樣傳遞給下游主體繼續開展后續任務,因此屬于接力創新而非一般意義上的合作創新,變量1的競爭性解釋可以排除,對生物農業中廣泛存在接力創新現象的支持進一步加強。但是,與生物制藥技術等相比,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表現出自身的顯著特性。1)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主要發生在轉基因作物、生物防護等領域,而在生物農藥、獸藥和疫苗等領域出現得較少。即便在轉基因作物等接力創新的易發領域,接力創新也是最近10余年才逐步興起的,一些生物農業巨頭曾獨自在這些領域取得了成功,如孟山都公司推出了保鈴抗蟲棉花等。因此,筆者認為,接力創新是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新趨勢,該發現修正了文獻[1]的結論———文獻[1]曾推測生物農業應像生物制藥業那樣普遍遵循接力創新模式。2)文獻[1]和文獻[2]指出,生物制藥技術的創新基本上遵循“大學—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如忽略掉大學,則為“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順序接力的單一模式。但是,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明顯分化為3類(如表1所示):第一類,專家型公司與核心公司的接力,如“NaturalIndustries-諾維信”和“TJTechnologies-諾維信”,這與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基本一致;第二類,核心公司與核心公司的接力,如“諾維信—孟山都”、“孟山都—禮來(EliLilly)”及“孟山都—拜爾作物科學(Bayer)”,這與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有差異較大;第三類,核心公司與其他中小公司的接力,如“孟山都-Asgrow、Holden”、“孟山都—中國種子集團、河北中業集團”及“杜邦先鋒(Dupont)—山東登海種業”,這與生物制藥技術的接力創新恰好相反。3)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極少涉及大學,或者說鮮有直接利用大學科學發現的情況———這進一步修正了文獻[1]的結論。文獻[1]曾猜想,農業生物技術與生物制藥技術一樣,創新應直接建立在大學科研的基礎上。同時,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對專家型公司的依賴相對較弱,很多重要技術都是核心公司研發的。理論上講,農業生物技術與生物制藥技術一樣,其前端研發工作最適合由專家型公司承擔,但這一特性并未得到案例的支持。
4.2接力關系
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的接力關系大體上符合變量定義中對接力關系的陳述,但又有不同表現。1)以知識創造接力為主線。接力創新的本質是通過上下游創新主體之間的順序接力,逐步完成創新中最基本的知識創造過程[1]。已證明農業生物技術的創新遵循接力創新模式,因此創新生態系統必然圍繞知識創造及其順利接力進行構建。例如,在“諾維信—孟山都”的接力創新案例中,諾維信公司將自己研發的土壤改良技術知識傳遞給孟山都公司,由孟山都公司繼續創造田間試驗、注冊及商業化等方面的知識。表1中的其他案例也是如此,不再贅述。2)以知識產權接力為手段。在接力創新中,知識產權也是一個與知識創造協同發展的接力過程,知識產權轉移成為創新主體實現接力的手段。在這一點上,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符合接力創新的一般規律[1](具體的接力方式詳見下文分析)。3)對金融支撐的接力需求不強。接力創新對金融支撐通常有強烈的需求,如生物制藥需要公共財政、天使投資者、風險投資、核心公司、資本市場等復雜資金接力支撐整個創新過程[1]。在農業生物技術的第一類接力創新中,位于創新鏈上游的專家型公司主要依靠風險投資和公共財政的資金,在創新任務被傳遞到核心公司后主要依靠核心公司的資金和資本市場的資金,因此整個過程表現出一定的金融支撐接力性質。在農業生物技術的第二類和第三類接力創新中,整個創新過程都主要依靠核心公司的資金和資本市場的資金,金融支撐接力的特性并不顯著。總體來看,雖然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面臨高度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投入巨大、周期漫長,但是對金融支撐接力的需求卻不強烈———這與接力創新的現有理論相比可謂大相徑庭。4)強烈依賴政策支持接力。政府政策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發揮重要作用。以轉基因作物為例:實驗室研究階段需要有利于轉基因實驗、動植物新品種專利保護等方面的政策;育種研究階段需要政府開放對轉基因動植物新品種試驗管制、大規模田間試驗審批等方面的政策;更突出的是,生產和商業化階段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申報審批、品種審定和證書發放、大規模種植許可及國際貿易管制等一系列有利政策。只有在創新的不同階段分別配置合適的政策且各政策之間無縫銜接,才能為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奠定良好基礎,任一環節上的政策變化都可能給創新造成重大影響。2012年歐盟質疑孟山都公司的“NK603”轉基因玉米的安全性,曾造成孟山都公司所有的轉基因作物都面臨被歐盟禁止的威脅。政府政策對新興產業創新普遍具有重要意義[33],但是像農業生物技術這樣對政策支持接力的依賴如此之高是罕見的。
4.3接力方式
農業生物技術的3類接力創新具有相對穩定的接力方式,不像生物制藥創新的接力方式那樣動態復雜。下面針對3類接力創新分別論述。在第一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間的接力方式主要是并購。通常是下游的核心公司并購上游的專家型農業生物技術公司,這與生物制藥創新中專家型公司整體出售這一接力方式的相似度較高。采用這種接力方式的一般情況是,上游企業提出創意且技術研發已成型,而下游企業擁有田間試驗、申報審批、市場推廣等一系列加速技術商業化的能力,且下游企業的營銷網絡和顧客基礎規模較大,能使技術在商業化環節發揮更大價值。同時,上游的專家型公司大都是借助風險投資創辦的,通過并購可獲得較高的企業價值溢價,風險投資愿意推動這樣的并購;而下游的核心供公司則擁有充足資金可為并購支付較高價格。諾維信公司收購NaturalIndus-tries和TJTechnologies都屬于這種情形。在第二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間的接力方式包括聯盟、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這些方式的本質都是通過簽訂某種契約將知識產權從上游企業傳遞到下游企業,我們統稱為協議合作。協議合作普遍發生在核心公司之間,一般是上游的核心公司提出研發創意且完成基礎研究和實驗開發,而下游的核心公司完成申報審批、市場推廣等商業化工作。其中,如果采用聯盟方式,則會按照企業對創新的貢獻預先約定好利益分配辦法,上下游企業通過分割創新的終端收益獲得各自的回報。“諾維信—孟山都”的接力創新聯盟即是如此;如果采用技術轉讓或授權許可,那么上游企業通常事先劃定下游企業使用技術的范圍和條件,上游企業除了獲得一筆技術轉讓費(或技術許可的門檻費)外,通常還能在未來創新成功后獲得從創新收益中分成的權利。孟山都公司將其轉基因抗除草劑大豆技術許可給拜耳作物科學就采用了這種方式。在第三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間的接力方式包括股權收購、合資等途徑,我們統稱為資產聯結。使用資產聯結這一名詞是因為這種接力方式一般發生在上游企業為核心公司而下游企業規模較小的情況下,核心公司掌控全部技術研發及田間試驗、申報審批等后期創新工作,但在最終拓展市場(尤其是拓展國際市場)時面臨較大障礙,因此以股權收購或合資方式控制下游企業,借助下游企業擁有的市場網絡以及對特定市場熟悉等優勢加速技術創新擴散。這種情形與第一類接力創新中核心公司收購上游專家型公司的方向恰好相反、目的也不同,為區別方便稱之為資產聯結。杜邦先鋒與山東登海種業合資成立山東登海先鋒種業有限公司,將其轉基因玉米種子推向中國市場就是以資產聯結方式實現創新接力的實際反映。此外,接力方式變量中包含的合同研究、平臺技術轉讓等典型接力方式并未在生物農業產業中發現相應的案例,這也反映出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不同之處。
4.4其他發現
除了上述基于3個變量得到的發現外,筆者在研究過程中還發現中國企業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主要參與第三類接力創新,基本上是承接跨國公司已研發成功的技術并將之拓展至中國市場。從企業創新管理的角度看,中國企業采取這種方式可以規避生物技術研發的高度不確定性和風險,且可獲得相應的創新收益。然而,從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中國生物農業發展的角度看,這種接力創新愈演愈烈可能使中國企業逐漸喪失自主研發的動力和熱情,并使中國生物農業的核心技術受制于人,因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5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形成機理
以轉基因作物為例的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過程可抽象為圖1。圖1農業生物技術的創新過程(以轉基因作物該過程由上游的實驗室研究、中游的育種研究和下游的大規模生產與商業化3個序貫相連的階段構成,每一階段又可細分為更多階段。3個階段的主要任務和所需能力存在顯著差異:實驗室研究的目標是克隆目的基因,創造轉基因作物品系,因此基礎研究能力在這一階段最為關鍵②;育種研究的目標是開發育種工藝和方法,并通過小規模田間種植試驗對工藝方法和安全性進行檢驗(試驗面積約為100m2),這一階段也有較強的科學研究成分,但更接近生產技術和工藝的研發;規模生產和商業化階段的目標是,通過大規模田間釋放試驗確定穩定的育種技術和工藝,并對試驗成功的作物品系進行申報審批和開展商業推廣,因此,除了研發能力外,對政府的公關能力和商業化能力也至關重要。平均而言,農業生物技術的創新周期長達13年、投入超過1.3億美元。其中,創新鏈上游的實驗室研究能否成功具有非常大的不確定性,創新鏈下游的大規模生產和商業化面臨的風險同樣驚人,尤其是能否通過品種審批具有巨大的不確定性,整個創新周期中約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時間用于通過政府審批,平均審批費用超過3500萬美元。此外,商業性推廣還面臨不同國家在政策、社會和國際貿易方面的嚴格壁壘[34]。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過程和特點與接力創新發生的一般規律十分吻合[2]。具體而言,受規模、資金、公關能力和市場網絡等因素的限制,專家型的農業生物技術公司基本上不具備完成整個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能力,也無力承擔創新過程中的風險(尤其是下游風險),因此通常聚焦于從事創新中前段的實驗室研究或育種研究,或在創新后段的商業推廣、大規模種植等環節參與進來,因此此時不確定性已很低。孟山都、諾維信這類核心公司擁有完成整個創新過程的能力,但創新的不同階段所需的能力存在較大差異,由核心公司獨自完成創新仍是低效率的。特別是在實驗室研究環節,核心公司的能力有時明顯弱于專家型公司。而在創新后端,單獨一家核心公司———不論其規模和影響力如何巨大———突破不同國家的政策、社會及國際貿易等方面的障礙都顯得力不從心。因此,根據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在不同階段的特點,由優勢能力各異的企業分別承擔創新任務,通過接力合作推動創新成功無疑是更好的選擇。
但是,農業生物技術自身的特殊性又使其接力創新具有如下自身的特性:1)農業生物技術體系龐大、涉及領域較多,不同細分領域存在一定差異。我們觀察到,一些農業生物技術(如生物農藥技術、獸藥技術等)的研發難度不像轉基因作物那樣大,其創新風險相對較低,尤其是遭受的政府管制相對寬松。這些技術的創新可能在一家規模較大的公司內部或采取其他合作創新方式即可完成,因此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發生范圍不如生物制藥技術那樣普遍。同時,根據我們的不完全觀察,在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早期,專門從事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的專家型公司相對較少,因此孟山都等核心公司只能自己開展技術研發并完成創新過程。近十幾年來,從事農業生物技術研發的專家型公司的數量開始增加,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最近10余年接力創新(尤其是第一類接力創新)在農業生物技術領域才大規模興起的原因。2)生物制藥技術創新所需的異質性能力嚴格分布在不同的創新主體中,只能采取“大學—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的接力方式[1]。而農業生物技術創新所需能力的分化并不像生物制藥技術創新那樣嚴重,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同階段有目的、有選擇地配置不同類型的創新主體,這加速了接力創新的分化。有些技術研發專家型公司的能力突出,而商業化能力掌握在核心公司手中,從而形成第一類接力創新。例如,對于“TJTechnologies—諾維信”的接力創新,諾維信公司的副總裁Videbk表示:“TJTech-nologies的生物解決方案提高了作物產量、業內領先,可與諾維信形成互補”。有些技術的研發能力掌握在一家核心公司手中,而商業化能力掌握在另一家核心公司手中,從而形成了第二類接力創新。例如,對于“諾維信—孟山都”的接力創新,諾維信公司的首席執行官Nielsen認為,這“很好地將諾維信的微生物研發能力與孟山都的田間試驗和商業化能力結合起來”,而孟山都公司的首席技術官Fraley認為,“這是技術推向成熟發展的催化劑”。還有一些技術從研發到商業化的能力都掌握核心公司手中,但在技術擴散過程中運用其他公司的資源和網絡更易克服市場拓展過程中的障礙,從而形成了第三類接力創新。例如,山東登海種業的規模遠小于杜邦先鋒,但前者在開發中國市場時卻具備杜邦先鋒所沒有的本土化優勢。3)大學科研更熱衷于針對人類健康醫療的研究(如干細胞等),直接滿足生物農業創新需要的最新前沿科學成果相對較少。這造成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只能更多地利用相對成熟的現代生命科學發現,大學主要提供基礎理論和基本的技術手段,所給予的是間接支持。這可以解釋為何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大學進入接力環節的案例較為罕見。而生物制藥技術創新的前端離不開大學的參與,這很大程度上是因為生物制藥的研發不僅直接建立在大學科研的基礎上,而且大學也樂于為生物制藥提供直接可用的最新成果。此外,由于大學科研更重視人類健康醫療,因此大學衍生的專家型公司聚焦于農業生物技術的就相對較少。這可以解釋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對專家型公司的依賴性不強的現實,其實質是缺乏可以依賴的專家型公司。在前述分析的基礎上,結合生物農業的其他特點,可進一步解釋農業生物技術接力創新的其他特性。就接力關系而言,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對資金的需求無疑是巨大的。由于僅有一部分新技術是由專家型公司開發的,很多農業生物技術都是由核心公司負責研發、生產和商業化的,因此核心公司的資金實力、從資本市場融資的能力完全可以支撐整個創新過程。這造成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對金融支撐接力的依賴遠低于生物制藥技術。但是,農業生物技術(尤其是轉基因作物)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是社會爭議的焦點,更是政府嚴格監管的對象。針對轉基因生物的政策法規不僅嚴格,而且相關政策法規密集地分布于從實驗室研究到商業化的各個環節,政策變動對于創新進程而言可能是致命的,這種特性導致農業生物技術創新高度依賴政府支持政策的接力。就接力方式而言,在第一類接力創新中,核心公司理論上也可以像生物制藥技術創新那樣采取協議研究、平臺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方式從專家型公司那里獲得技術,但是表1中的案例全部采用并購方式。我們認為,這是核心公司出于對風險規避的考慮。在我們觀察到的農業生物技術創新案例中,核心公司并購的專家型公司均為已成功完成技術研發甚至開始初步商業化的公司,這使得核心公司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開展商業化的不確定性大為降低。雖然并購需要付出較高的溢價,但是可一并得到新技術和專家型公司的技術平臺、研發團隊等重要的創新資源,能夠顯著提高核心公司的吸收能力,給技術的商業化進程提供技術保障。如果采用協議研究,那么核心公司一般需要在研發前期就介入,這不僅要支付給專家型公司一筆固定費用,而且要依據技術研發進程支付里程金,并可能需要在商業化成功后付給專家型公司以一定比例的利益分成,更重要的是技術研發能否成功仍是不確定的。如果采用平臺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方式,核心公司除了要一次性付出固定費用及未來商業化成功后的利益分成外,所面臨的最大風險是在商業化過程中很難得到專家型公司的專有技術能力的保障。在第二類接力創新中,上下游企業為勢均力敵的核心公司,并購這種接力方式很難被雙方接受,協議合作自然成為更明智的選擇。第三類接力創新采用資產聯結實現接力,主要是因為核心公司要掌控商業化過程。中種迪卡公司總經理汪泓在談到與孟山都公司的合資時曾表示:“商業育種企業必須保證從育種、制種到銷售全過程不脫節,否則企業的運營風險很大”。但是,下游的小公司本身不擁有核心技術,并購這類公司往往不符合核心公司的戰略,技術轉讓、授權許可等接力方式在控制方面又面臨風險,此時資產聯結就成為較好的折中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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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研究結論
本研究發現,接力創新是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的最新趨勢,其形成機理遵循接力創新的一般規律。農業生物技術創新管理應以接力創新為理論指導,同時重點考慮本文所揭示的一些特性,主要包括:第一,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主要發生在轉基因作物、生物防護技術等領域,并分化為“專家型公司-核心公司”“核心公司—核心公司”及“核心公司-其他小公司”3種類型,且接力鏈條的前端極少涉及大學,創新過程對專家型公司依賴不強,核心公司在農業生物技術創新中發揮很大作用;第二,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對金融支撐接力的需求并不強烈,但高度依賴政策支持接力;第三,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主要采用并購、協議合作和資產聯結等方式實現接力,而合同研究、平臺技術轉讓等典型的接力方式則罕有出現。農業生物技術的接力創新之所以會形成自身特性的原因是:首先,農業生物技術的不同細分領域存在差異,即有些領域迫切需要接力創新,而有些領域的需求不大明顯;其次,農業生物技術創新所需能力的分化并不嚴重,可根據創新的實際情況在不同階段有目的、有選擇地配置不同類型的創新主體,這加速了接力創新類型的分化;最后,大學科研中直接針對生物農業的最新前沿成果相對較少,因此無法將大學納入接力創新鏈條,由大學衍生的專家型公司較少承擔前端的技術研發任務。上述這些因素進一步造成農業生物技術創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核心公司,而核心公司自身的能力決定了創新對金融支撐接力的依賴不強。然而,由于轉基因作物等農業生物技術具有高度敏感性,因此政府對之嚴格管制,這致使其創新過程非常依賴政策支持的接力。而在具體的接力過程中,為了規避技術研發、商業化等環節面臨的各種風險,并購、協議合作和資產聯結成為主要的接力方式。
6.2政策啟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