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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報告范文1
【關鍵詞】傷殘;榮譽軍人;口腔健康調查;口腔預防
【中圖分類號】R1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7484(2013)06-0130-02
我國殘疾人口腔流行病學資料很少,幾乎是一個空白,對傷殘榮譽老軍人這一特殊人群的口腔流行病學調查尚未見報道,河北省民政總醫院收治了來自全省各地的傷殘軍人,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次研究通過對1840 名傷殘榮譽軍人的口腔健康抽樣調查意在了解他們的口腔流行病學特征,進而為探索可行的口腔預防保健措施提供依據。
1 材料與方法
1.1 材料
1.1.1病例來源 長期住于河北省民政總醫院,年齡在65-74 歲,傷殘等級為1-4級,累計住院時間10年以上,愿意接受口腔檢查和問卷調查的傷殘老軍人1840 名。
1.1.2材料與器械
1.1.2.1口腔健康狀況調查表:主要參考《第三次全國口腔健康調查表(65-74歲)》,主要記錄患齲情況、牙列狀況和治療需要、戴義齒情況、需義齒情況等。
1.1.2.2一次性口腔器械盒(河北鑫牙科投有限公司,YZB/J 冀石0024-2010,KQH-ш),另外加用CPI 牙周探針。
1.2 研究方法
1.2.1抽樣方法 隨機抽取長期住于河北省民政總醫院符合條件的傷殘榮譽軍人1840 名。
1.2.2調查研究方法 主要采用平面口鏡、CPI牙周探針在自然光源下以探診和視診為主要手段,參照《全國第三次口 腔健康調查方法(65-74)》、診斷標準、計分標準為依據來進行。在一周時間內完成對所有研究對象的口腔檢查。
1.2.3質量控制 檢查過程中,隨機抽取800名受檢對象,隨機選擇另外一名檢查者進行重復檢查,計算檢查過程中兩位檢查者之間的一致性,結果:kappa=0.8
1.3 資料整理與統計分析 先將所有資料匯總,進行復核、整理,然后輸人Excel工作表中,最后用SPSS12.0軟件包對其進行統計學描述與分析。計量資料的統計敘述用X±S表示,計數資料的統計敘述用百分率(%)表示,統計推斷計量資料采用T檢驗、樣本率的比較采用卡方檢驗,把P
2 結果
2.1調查對象基本情況 符合條件納入研究的受檢對象共1840名,均為男性,年齡65-74歲,平均年齡68.4 歲,其中下肢殘疾1140 例,上肢殘疾344例,上下肢均有殘疾220例,失明136例。受傷致殘時間最長的54年,最短的12年,平均40.2年;累計住院時間最長的50年,最短12年,平均36.9年。調查研究期間無出院、死亡病例,受檢對象依從性均較好。
4 討論
第三次全國口腔健康流行病學調查顯示[1],全國65-74 歲老年人患齲率98.4%、齲均14.65、齲失補構成比分別為 22.8%、75.3%、1.9%;牙齦出血檢出率68.0%、牙結石檢出率88.7%、牙周袋檢出率52.2%。與此相比,本次調查對象牙齒齲壞情況更重,牙周情況不容樂觀,口腔衛生較差。然而41%的老年人患3種以上全身性疾病[2]治療需一人或多人陪同才能完成,因此相對于預防而言治療則要困難的多。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且口腔疾病和機體疾病互相影響[3],初級口腔衛生保健就顯得尤為重要。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全國享受撫恤補助的殘疾軍人有84.4 萬人。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口老齡化,殘疾人的比例在逐步升高,2006 年北京市殘疾人抽樣調查顯示,北京殘疾現患率為6.49%,殘疾年齡現患率呈現隨年齡增加而增加的趨勢[4],不但殘疾老軍人這一特殊人群的口腔衛生保健問題應引起足夠重視,對于已進入老齡化社會的中國來說,所有殘疾老年人的口腔預防保健都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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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報告范文2
(1.新疆烏魯木齊市聾人學校 新疆 烏魯木齊830026;2.北京師范大學特殊教育研究所 北京 100875)
摘要:殘疾人職業教育是中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培養殘疾人掌握生存技能、適應現代社會、過有尊嚴的生活、為社會發展做貢獻。它分為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兩種類型,由國家根本法、專項法律、行政法規、部門及地方規章提供法律保障,由教育、民政、殘聯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四個部門負責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二、三、四”式的有中國特色的殘疾人職業教育體系。
關鍵詞 :殘疾人;職業教育;發展現狀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5727(2014)11-0005-06
作者簡介:高宇翔(1989—),男,福建福州人,碩士,烏魯木齊市聾人學校教師,中學二級教師,研究方向為特殊教育。
中國的職業教育是與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地位平行的教育類型。基礎教育分為學前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小學和初中階段稱為九年義務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在高中階段之后實施。職業教育獨立實施或與基礎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一起實施,以培養技術型、應用型人才為目標,以就業為導向,傳授某種職業或生產勞動所需的知識技能。
目前,中國大陸有8 296萬殘疾人,其中25%居住在城市、75%居住在農村。殘疾人職業教育是中國職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職業技能、提供謀生手段,有利于減輕殘疾人家庭的負擔、促進社會發展。
殘疾人職業教育的支持保障
(一)法律法規
中國殘疾人職業教育法律體系由國家根本法、專項法律、行政法規、部門及地方規章四個層次組成。
具體來說,國家根本法即憲法。要求國家必須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提高全國人民的科學文化水平,建立和管理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國家發展各種教育設施,掃除文盲,對工人、農民、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勞動者進行政治、文化、科學、技術、業務的教育,鼓勵自學成才。國家鼓勵集體經濟組織、國家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力量依照法律規定舉辦各種教育事業。
專項法律主要包括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職業教育法、殘疾人保障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教師法等。它們確定了中國職業教育體系,明確了殘疾人職業教育的重要意義,強調了殘疾人接受教育的權利和各級政府發展職業教育的義務,確定了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結構和支持體系,部署了殘疾人職業教育在不同時期的發展策略和師資培訓工作。
行政法規有《殘疾人教育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教師資格條例》等;部門及地方規章涉及《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山東省職業教育條例》、《安徽省殘疾人保障條例》等。上述法規針對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管理和發展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
(二)經費保障
依據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等相關規定:國務院教育、民政等部門制定本部門職業學校學生的人均經費標準。遺憾的是,這一標準目前尚未公布。省級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職業學校學生的人均經費標準,職業學校舉辦者應按學生人均經費標準足額撥付職業教育經費。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職業學校教育免學費,中、高等職業學校和培訓機構對殘疾學生減免學費并提供生活補助,中等職業學校的殘疾學生和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享受1 500元/年的國家助學金。
國家部門舉辦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學校以政府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渠道籌措經費為輔。從1991至2010年,政府財政撥款占這類學校總經費的比例從84.5%升至95.1%。逐步增加的財政撥款為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發展提供了保障。不過,各地殘疾人職業教育的學生人均經費標準存在差別:東部地區的濟南市每生每年9 000元,如果濟南市的一所學校有200名殘疾學生,每年將得到180萬元政府財政撥款作為日常公用經費。但西北地區的烏魯木齊市每年每生僅有3 600元,按照這個標準,一所有200名殘疾學生的學校,每年得到的公用經費只有72萬元。公辦學校獲得經費的其他渠道有社會捐贈、校辦企業和社會服務收入等。
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舉辦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學校和培訓機構,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給予辦學經費的適當支持。
(三)師資隊伍
《教師法》規定:取得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具備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的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具備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目前,中國有關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的研究非常有限。根據陳蓓琴等的研究,在11所初等和中等殘疾人職業學校中有438名教師,更多女性教師(62.0%)在這類學校工作,教師的年齡呈正態分布并集中在25~45歲(87.0%),本科學歷為主(73.3%),11.2%的人擁有碩士學歷,學生與教師的人數比例大約為10∶1,高于國家標準(3∶1)。
在殘疾人高等職業學校中,王雁在調查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時發現,43.0%的教師在35歲以下,在35~54歲之間的有57.0%,老教師非常少,他們中的50.0%擁有本科學歷,43.0%擁有碩士或博士學歷,學生和教師的比例大約為20∶1,基本符合國家標準(18∶1)。
作為殘疾人教育的師資,不僅要掌握普通的教育知識、技能,還要掌握特殊教育的理論知識和技能。目前,中國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在數量和素質方面存在如下問題:教師人數有限,難已滿足殘疾人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專任教師比例偏低,許多課程由文化課教師或行政領導兼任;“雙師型”教師(既具備教師資格又擁有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的比例低于40.0%,許多教師缺乏與所教課程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此外,大部分教師接受的在職培訓僅有幾天時間并且與職業教育關系不大,在高校和企業中的長期培訓機會非常有限。教師職后培訓的覆蓋面和針對性有待提高。為著力建設一支高素質、高水平、專業化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隊伍,中殘聯于2009年在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建設了“殘疾人職業教育師資培訓基地”,從此,每年有數百名殘疾人職業教育教師在這里接受培訓。
殘疾人職業教育的類型
中國殘疾人職業教育分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兩種類型。
職業學校教育由國家規定學制、實施較系統的教育、頒發學歷證書;職業培訓不限學制,是以就業、轉崗或在崗提高為目的的非學歷職業教育,完成培訓者可獲得結業證書,符合條件并通過考試者可獲得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普通教育機構和殘疾人教育機構共同實施殘疾人職業教育。普通教育機構采取普通職業教育方式,主要針對肢體殘疾、智力殘疾和其他符合條件者,將他們安置在普通班級隨班就讀,因為他們可以和健全學生一起看和讀;殘疾人教育機構采取特殊職業教育方式,設置特殊班級,主要針對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和精神殘疾者。職業培訓也可由接收殘疾職工的單位實施,或采用遠程教育方式。
(一)職業學校教育
職業教育是殘疾兒童九年義務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身體的缺陷和早期成長環境的限制,殘疾兒童的勞動與職業能力發展往往滯后于同齡的普通兒童,在他們進入整個教育體系的小學階段時,不論特殊學校還是附設有特殊班或招收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普通學校,都要開展低年級的職業啟蒙和高年級的職業教育內容滲透,通過日常的生活指導和專門的勞動技術課程,培養殘疾兒童具備基本的勞動能力和職業意識,為他們接受初等職業教育和未來發展奠定基礎。
1.初等職業學校教育。
在普通職業初中隨班就讀,是殘疾人接受初等職業教育的形式之一。職業初中的招生對象為小學畢業或至少有小學文化程度的青少年,學制3~4年,培養具有初中文化基礎、掌握初級職業技術的人才,如初級技術工人、農民技術骨干等。從統計數據看,約96%的職業初中位于縣城及農村,專業與農業生產相關,如農作物種植、家禽飼養等;近15年來全國職業初中的數量呈遞減趨勢,從1997年的1 469所縮減至2011年的54所。
在特殊學校的初中階段增開職業教育課程或設置專門的職教班,是當前殘疾人職業學校教育的常見形式,旨在培養學生的勞動習慣、形成初步的勞動能力,并利用職業教育優勢將教育和康復結合起來,從而提高畢業生的就業率,或為他們進入高一級的教育和培訓機構打好基礎。多個省市調查發現:相當多的特殊學校正在開展初等職業教育;專業涉及編織、烹飪、家政、美發、縫紉等數十種,部分學校還結合地方特色辦有花卉種植、玉器雕刻等專業,學制3年;個別培智學校為彈性學制,與傳統學制相比,這種學制允許智力殘疾學生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學習方式和時間。
2.中等職業學校教育。
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教育在初中教育基礎上實施,為殘疾學生就業和繼續深造創造條件,是中國殘疾人職業教育體系建設的重點。殘疾人可在高中階段的特殊學校、殘疾人職業中專學校、普通職業中專學校、技工學校的普通班或殘疾人班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并以前兩者為主要形式。
2012年全國開展視力殘疾人和聽力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的特殊學校分別有22所和121所,在校生7 043人,其中大多設置職業高中班(部)或開設職業教育課程,學制3年。學生不僅學習語文、數學、英語等基本課程,還要學習一些專業技術知識,如盲校的推拿按摩,聾校的工藝美術、服裝設計、機械維修、烹飪、計算機應用等。學生畢業后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可選擇就業或參加高考進入高等學校。
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均設有至少1所省級和若干所市級及以下的殘疾人職業中專學校。這類學校的招生對象包括生活可以自理的肢體殘疾人、視力殘疾人、聽力殘疾人等;初中文化程度者學制3年,高中文化程度者學制1年;專業涉及中醫康復保健、工藝美術、機電維修、電子商務、裝飾設計、酒店服務等;學校大多具備校內實訓場地和校外合作企業;學生畢業后頒發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在校期間也可考取職業資格證書;優秀畢業生有機會根據合作企業的需要推薦就業,或升至高等層次的職業教育學校。
2006—2010年,殘疾人職業中專學校與開設高中階段教育的特殊學校數量比在1.48∶1~1.78∶1之間,其中殘疾人職業中專學校的招生數和獲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畢業生人數比例呈逐年遞增趨勢。截至2012年底,全國有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班)152個,在校生10 442人,畢業生7 354人,其中5 816人獲得職業資格證書。
3.高等職業學校教育。
隨著經濟發展、科技進步,生產過程中的技術含量不斷提高,職業教育層次也會產生向上延伸的趨勢,推動殘疾人職業教育逐步進入高等教育范疇。自1985年山東濱州醫學院開始招收肢體殘疾大學生算起,中國殘疾人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的歷史還不到20年,尚處于發展的起步階段。
殘疾人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相當于大學專科層次,是高等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和義務教育后殘疾人教育的重要形式,在高級中等教育的基礎上實施,學制2~3年,專業與中等職業教育階段相銜接并有所擴展,畢業生可獲得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中國殘疾人高等職業學校教育主要有以下四種形式。
第一,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等1 280所普通高職院校招收各類輕度殘疾學生隨班就讀。2012年,全國本科、專科層次的普通高校合計招收殘疾學生僅7 229人,殘疾人隨班就讀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人數有限。
第二,單獨建立(如南京特殊教育職業技術學院)或在普通高校內設置專門招收殘疾學生的學院、系、專業(如天津理工大學聾人工學院),根據學生情況實施“單考單招”,即單獨命題、單獨組織考試、單獨錄取殘疾考生。2012年,全國有1 134名殘疾人進入特殊教育學院學習。下頁表1顯示了2013年實施殘疾人高等職業教育“單考單招”的院校概況,各校均為3年學制,大多面向聽力殘疾學生,專業從1~9種不等,主要分布在東部地區,招生總數為1 000余人。
第三,實施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的學校與普通高校合作開辦大專班。各地盲校與醫學類普通高校聯辦推拿按摩大專班最普遍,例如,1993年起南京盲人學校和南京中醫藥大學聯合、1993年起烏魯木齊市盲人學校和新疆醫科大學聯合。2012年底,全國有13 735家盲人推拿中心,這種職業已得到了社會廣泛認可,成為視力殘疾人接受高等職業教育的主要形式。畢業生從事推拿按摩工作的就業率高、收入樂觀,是實現他們有尊嚴地生活、為社會創造財富的有效途徑。
第四,通過高等教育自考考試、遠程教育等多種渠道接受高等職業教育。前者采用學生自學參加考試、學分累計的方式完成學業。后者以國家開放大學殘疾人教育學院為代表,它已在全國建立了31個地方學院和教學中心,累計招收學員近萬人,以基于網絡的遠程教育方式和函授方式為主,專業有數字媒體設計與制作、會計、英語等。
(二)職業培訓
殘疾人職業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創業培訓等,在農村和城鎮呈現不同特點。
殘聯部門舉辦的中短期實用技術培訓是農村殘疾人職業培訓的主要形式,注重與生產扶貧相結合,幫助殘疾人成為“技能明星、致富能手”。自然、文化環境不同的各個地區提供因地制宜的培訓內容,如安徽的工藝剪紙、云南的民族刺繡、西藏的唐卡繪畫、江蘇的龍蝦養殖、新疆的玉器雕刻等。
城鎮殘疾人職業培訓注重與就業相結合。職業培訓機構開展以實用技能為主,以集體就業、分散就業或個體就業為目標的培訓,內容包括面向視力殘疾人的心理咨詢師、推拿按摩、計算機基礎,面向聽力殘疾人的網絡客服、來料加工,面向肢體殘疾人的話務員、電子商務等。2012年清華大學舉辦了首期殘疾人企業家培訓班,內容涉及宏觀經濟與政策解讀、企業家戰略思維等,探索了殘疾人商業精英的培訓模式,對殘疾人職業培訓發展創新有借鑒價值。
2010年全國各級殘疾人培訓機構有4 704所,其中殘聯部門下屬的2 504所、其他部門下屬的2 200所,培訓城鎮殘疾人274 367人次、農村殘疾人558 137人次,共有116 389人獲得職業資格證書。2011年,中殘聯發起“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促進就業年”活動,使殘疾人培訓機構增至5 254所,新就業殘疾人穩崗率不低于80.0%。截至2012年底,全國殘疾人職業培訓基地達到5 271個,其中殘聯興辦1 927個,依托社會機構興辦3 344個,29.9萬人次的城鎮殘疾人接受了職業培訓。
福利企業等吸納殘疾職工的單位開展以生產安全和職業道德教育為主的崗前培訓、以生產技能為主的在崗和轉崗培訓,促進殘疾職工適應職業生活、提高職業技能。培訓動用各界力量、多種形式并舉,既可推薦殘疾職工到職業培訓中心學習,也可請專業教師來企業做專題培訓。
殘疾人職業培訓根據個體的技能水平可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及以上三個等級,符合相關標準,并通過國家職業技能水平考試者可以獲得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以長沙市的盲人推拿職業為例,申請初級專業技術等級(推拿按摩士)者需要具備中專學歷和一年工作經驗;申請中級專業技術等級(推拿按摩師)者需要具備中專學歷和五年工作經驗,或大專以上學歷和3年工作經驗;申請高級專業技術等級(主治推拿按摩師)者需要具備中專學歷和12 年工作經驗,或大專以上學歷和6年工作經驗。
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管理體系
國務院領導的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殘疾人聯合會四部門負責管理各級各類殘疾人職業教育學校和培訓機構,指導各級各類職業教育學會、研究機構參與決策咨詢和科學研究。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職業教育具體政策、發展規劃和規章制度,指導、督促、檢查職業教育工作,指導所轄地區的特殊學校、普通學校、職業技術學校的殘疾人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
民政行政部門負責殘疾人群體的保障工作,管理各級民政技術學校和民政培訓機構招收殘疾學生開展職業教育和培訓,指導福利企業吸納殘疾職工并做好職業培訓。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指導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開展招收殘疾人的職業教育和培訓,實施職業資格鑒定工作。
殘疾人聯合會主要負責促進殘疾人教育、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工作,各地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中心、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等隸屬于殘疾人聯合會管理。
隨著人權意識的覺醒和職業教育觀的進步,近幾年,中國的殘疾人職業教育取得了顯著的發展,初步建立了“一、二、三、四”式的有中國特色的殘疾人職業教育體系,見圖1。
“一”即各級各類殘疾人職業教育秉持同一個目標:培養殘疾人適應社會、掌握生存技能、過有尊嚴的生活、為社會發展做貢獻。
“二”即普通職業教育機構和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共同實施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殘疾人學員可根據自身殘疾類型和程度選擇最少受限制的學習環境。
“三”即殘疾人職業教育有三個層次:職業學校教育分為初等、中等和高等三個級別,職業培訓分為初級、中級、高級及以上三個等級,三個層次相互銜接、逐步延伸,并與普通教育互相溝通,建立起從初職到高職、從初級工到高級工的殘疾人職業技能成長通道。
“四”即各級各類殘疾人職業教育機構由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殘疾人聯合會四個部門依法管理,它們彼此協作又各有側重,在不同社會層面、用不同視角共同探索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發展路徑,推進這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結語
中國在發展職業教育、構建職業教育體系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如法律體系待完善、教師培養待加強、區域差距待縮小、無障礙建設待推進、專業范圍待拓展、教學質量待提高等。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要求,加大殘疾人職業教育投入,加強實訓基地和“雙師型”師資建設,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要求、體現終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導、行業指導、企業參與的辦學機制,規范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殘疾人職業教育,使殘疾學生都能掌握一項生存技能,將成為中國殘疾人職業教育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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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報告范文3
【關鍵詞】 西安市;公共設施;設計建設;人性化;基本要求;建議
一、城市公共設施概述
現代國際化大都市的公共設施主要包括信息設施、文化設施、衛生設施、交通設施、娛樂休息設施、服務設施、無障礙設施等。
信息設施主要以視覺語言向人們傳遞特定信息,諸如文字、導游圖欄、各種標識牌、廣告牌等;文化設施作為現代城市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主要是公共環境中的裝飾性設施和象征性設施,諸如人文景觀、雕塑、壁畫、花壇、水景等;衛生設施主要是為保持城市環容整潔和人們出行需要的各種設施,諸如垃圾箱、公廁等;交通設施是規范和改善城市交通環境的各種設施,諸如道路、立交橋、人行天橋、地下通道、路障、停車場、候車亭、自行車站點等;休閑娛樂設施包括娛樂設施、健身設施和休息設施,諸如公共場所的桌、椅、凳、城市的廣場、公園等;服務設施是為滿足人們日常工作生活需求便利的各種設施,諸如購物場所、通信設施、餐飲點、街區路燈、自動取款機、書報亭、防護設施等;無障礙設施是專為殘疾人設計的便利性設施,如交通方面的的無障礙設施、公共衛生方面的無障礙設施等。
這些設施或者給人們帶來了信息高效化和行為便利性,或者能烘托氣氛、美化環境、賦予空間環境以生氣,增添環境的藝術品位,或者能滿足人們的身心健康和整體環境視覺上美的需求。它們從特定方面體現了社會對人的關愛,是社會文明進步和城市文化的一種體現。
二、西安市公共設施設計與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
通過調研以及收集相關資料,我們發現:公眾對西安市公共設施的人性化設計的評價總體來說較滿意,但是各方面都有待提高,使城市公共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更好地滿足人的生理需求、心理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通過實現人與產品、人與環境的結合,更好地實現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和諧。
西安的公共設施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1、商業街上非商業單位數量過多,街區建筑風格特色不顯著
資料顯示,西安的部分繁華商業街非商業單位數量較多,例如西大街、北大街都有不少政府單位和事業單位,影響了街區的商業氛圍。在建筑風格上,沒能達到“唐皇城復興計劃”的要求,城墻內主要街區的建筑,沒能體現出歷史名城唐風古韻的文化特色。
2、城市道路網絡密度不均,道路體系不完善
資料顯示,西安中心城區主要交通通道存在比較嚴重的交通擁堵,高峰時段中心區機動車平均出行速度僅為每小時13.3公里,尤其是二環以內、高新區、小寨等處機動車速明顯偏低,高峰時段擁堵已接近常態。2013年3月21日,南二環(城市快速路)在早高峰平均行程車速只有12.1km/h。總體上呈現道路交通擁堵狀況嚴峻,擁堵時間增長,擁堵范圍變大。造成交通擁堵問題主要由交通網絡結構不合理,公共交通優先力度不夠,基礎設施存在欠缺,停車供給不平衡,停車管理不到位等多種原因造成。
在現有城區,地區開發粗放,道路體系不完善,次干路和支路建設緩慢,沿路開發使高機動功能與交通集散功能相互沖突。
3、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不足,垃圾污水處理設施不到位
目前西安在新農村建設中也凸顯出一些問題。國家統計局西安調查隊的工作人員介紹說,所調查的農村生態環境基礎設施不足,垃圾污水處理設施不到位,垃圾處理單一原始。55.4%村莊的公共垃圾呈露天堆放狀態,氣味難聞。加之公共衛生設施配備參差不齊,外部污染影響用水質量提高。除了村莊內部產生的污染以外,外部污染也不可忽視。調查顯示,有6.2%的村莊遭上游工業廢水污染,有20%的農村自來水水質不好,存在泥沙沉淀或者白色懸浮物,影響村民生活用水安全。
4、自行車租賃服務還不完善,步行和自行車通行空間惡化
國家統計局西安調查隊2014年4月對西安市公共自行車使用情況及其在維護和運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調查報告顯示,部分居民不知曉手續如何辦理,自行車站點格局分布不合理,車道設置不連續,是相當一部分人未使用自行車的重要原因。
西安市現有道路改造以車為本,以擴展機動車道、壓縮自行車道和人行道為主,部分路段甚至取消自行車道。隨著機動車道路不斷拓寬,自行車道和人行道的寬度逐漸壓縮,連續性、安全性和舒適性受到影響,自行車出行比例大幅下降,從2000年的33.6%大幅下降到2011年的17.5%(含電動車),自行車作為主要通勤交通方式的意義逐漸弱化。
5、停車供給及管理不到位
根據2011年綜合交通調查中的停車泊位調查,目前全市停車泊位共36.7萬個,其中配建停車泊位29.8萬個,路外社會公共泊位3.1萬個,路內公共泊位3.8萬個。主城區范圍內泊位總量舊賬缺口為46.1萬個,其中配建缺口40.6萬個,社會公共缺口5.2萬個,路內泊位缺口0.3萬個。配建停車標準,指標偏低,并且執行力度不夠,導致大量新開發小區的停車泊位嚴重不足。
6、從人性化和公平角度來看,無障礙設施待進一步建設完善
西安的無障礙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是存在一些問題,一些公用設施在建設中未能考慮殘疾人自身的特點和需求,使殘疾人出行面臨許多障礙。目前西安市有殘疾人57.8萬人,占到了全市人口的7.16%,這是一個不小的數目,無障礙設施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7、城鄉綠化體系有待完善
西安市林業系統結合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三化一片林、農田綠化網絡改造等,使我市森林覆蓋率在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中排名第五。然而,在綠化空間布局和城鄉結構以及城內小區綠化率問題上還存在較多問題,整個綠化缺乏類似森林的功能。目前只有通過綠地率的均衡提高完善城市綠地系統,保證綠地系統對城市生態良好的調節功能。
8、公共衛生設施評價不高
公共衛生設施諸如垃圾箱數量和放置、公共廁所、洗手池等設施現狀的評價也不高,人們覺得數量少,不夠方便,尚未形成網狀布局。
三、公共設施人性化設計和建設的基本要求和建議
1、公共設施的設計和建設的基本要求
在公共設施設計與建設方面,現代社會人們達成了以下共識:公共設施的設計與建設應主要遵循易用性、安全性、系統性、審美性、公平性、合理性、環保性、人性化等原則。
2、解決以上存在問題的建議
(1)完善商業街公共設施,打造地方特色商業街。無商不活,無商不富。一條完美的令顧客向往的商業街,應當交通方便,步行寬卓,信息設施一目了然,公共衛生設施到位,景觀設計到位,休閑設施方便,文化氣息濃厚,商業店鋪特色顯著。
(2)古城內建設低碳交通區。清華大學交通研究所所長陸化普提出 “老城功能集中,歷史文化積淀厚重,交通基礎設施擴充空間幾乎沒有,必須以綠色交通為主體。”他建議,古城內疏散人口和行政辦公職能,控制開發,以綠色交通為主,限制小汽車使用。主城區以大運量公交為核心,提供多層次公交服務網絡,滿足不同層面的交通需求。古城內建設低碳交通區,即古城內步行、自行車+公交模式。
新城發展應基于綠色交通理念進行規劃設計,堅持綠色交通主導、交通樞紐與周邊用地一體化開發,實現就近上下班、就近上學、就近購物、就近活動的“四近”目標。新城與主城區通過快速通道(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為主)聯系。提供連續安全溫馨的步行與自行車道,無縫銜接、零距離換乘的交通樞紐,完善的最后一公里設計。
(3)優化農村種養生產方式,提升農村生態環境。控制農業污染源頭,推廣種養相結合、循環利用的生態健康種養生產方式,提升農業生態環境,加快自來水入村步伐。圍繞產業發展生態化方向,大力打造綠色農業、生態農業、特色農業,充分彰顯西安農村的特色、韻味和文化內涵。
(4)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車相關政策,改進發展公共自行車方式。發展城市公共自行車首先要明確公共自行車到底想解決什么問題,達到什么目的,如節能環保問題、緩堵保暢問題等。建議政府牽頭,出臺政策,統籌布局站點并解決場地及相應設施,開辟自行車專道,可能會受到良好的效果。
(5)保證基本停車供給減少路邊停車。完善停車政策,提高中心區停車費率,減少進入中心區的小汽車數量;推行“一車一位”政策,要求購車者自備停車泊位或出具停車泊位證明,適度限制小汽車購買;降低中心區停車配建指標,把配建指標與公共交通掛鉤,鼓勵地鐵站附近的零車位住宅;鼓勵私人機動車節制使用,鼓勵私人機動車停車換乘公交出行。
(6)合理劃分公共廁所數量。 ①公廁規劃時應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使女廁面積比男廁面積稍大或者多幾個廁位,用以緩解女廁擁擠的現象;另外,可以規劃一些無性別公廁,來滿足殘疾人夫婦以及老人夫婦使用;②通過增加公廁指示牌或者制作公廁電子地圖等,方便行人找到公廁。③提高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市民自身的素質和保護公共財產的習慣。④結合不同區域人口密度實際情況,確定公共廁所設置密度。
(7)加強污水、垃圾、大氣污染處理設施的建設。近年來,城市污水、垃圾、大氣污染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政府治理的重點。但環保形勢依然嚴峻,因此,政府應加大環保資金投入,尋找切入點,加大治理力度,并形成環保治理的長效機制。
另外,在城市規劃尤其住宅小區建設上,克服個別開發商的急功近利行為,使建筑設施建設與停車場地建設、綠化地建設相配套,加強公共設施的維護和管理,重視網絡文化的宣傳教育功能,突出圖書館、博物館業的公益性特征,加大體育場館、文化館對外文化交流活動等,從而把人文西安的建設引向深入,把歷史文化古城建設得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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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報告范文4
關鍵詞:城鎮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 問題分析 對策
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2003年又啟動并推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包括沒有保險的老人、城鎮化的失地農民、自由就業者、中小學生等。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 ,并下發《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經過多年的試點實施,積累了較多寶貴的經驗,但也發現了許多問題。只有認真分析問題并解決問題,才能更好地推進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一、目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存在的問題
(一)制度對象的特殊復雜性
處于探索中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所面對的群體及實施環境具有特殊復雜性。城鎮居民人員構成及其他諸多社會經濟等復雜因素給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增加不可控性和實施難度。
(1)人員構成復雜。
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主要是針對城鎮非從業人員和其他未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的人群。參保人員構成多樣,城鎮居民既包括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又包括城鎮非從業人員、老年人、殘疾人等。
(2)社會經濟條件的復雜性。
經濟狀況差異較大,地區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大。部分特困群體“三無”特征明顯,無經濟收入、無生產資料、無勞動能力。對不同類別的城鎮居民的繳費能力、財政補償等情況的認定復雜,醫療服務管理直接面對每個城鎮居民,個體性強,工作量大。這些對當前的業務經辦能力和方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這對醫療保險費用的籌集比例的劃定要求嚴格,對統計的科學性和技術手段的實用性都提出較大的挑戰。
(二) 資金籌集的尷尬。
從以上的分析不難看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資金籌集的尷尬。由于主要針對非從業人員和學生等群體,這部分人群的經濟承受能力相對較弱,繳費不能太高,但他們的醫療費用卻不等同降低。這就要求國家財政的補貼要到位,但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覆蓋面太廣,加之政府財力有限,財政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會補貼太高。那么如何確定雙方的責任,得出合理的籌集模式是一個突出的問題。
(三)相關制度層面的問題。
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會面臨相關制度的銜接問題。政策銜接復雜是一個客觀事實,由于城鎮居民身份不斷變動以及就業形式的多樣化,部分過去參加新農合的農民轉變為城鎮居民,部分已經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人員因失業轉變為城鎮居民,部分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員因重新就業轉變為城鎮職工。如何做好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與新農合、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政策銜接,避免人群覆蓋不到位,防止部分人員享受雙重待遇,實現政策間的相互轉化,以保證參保人員的醫療待遇,值得認真研究。
(四)社區醫保管理平臺建設滯后
職工的醫療保險平臺是單位,城鎮居民醫保的組織實施網絡則可以依賴社區。實際上,每一個街道、社區都已建立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站;但是省市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負責具體操作;社會保險部門又不能隔著鍋臺指導街道、社區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這一塊業務,這樣街道社區機構等于是聾子的耳朵――擺設。雖然,國家召開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會議,也有規劃。但是社會保險法規、醫療保障政策還不完善、需要細化,社會保險機構、醫療保障難以操作、街道社區無法律依據,對參加養老保險、登記繳費、審核、監察、責任的追究沒有章程、缺乏措施、政策法律建設不健全,難以震懾和阻止違法行為、處罰乏力,難以維護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人員編制、經費保障、監察辦案機構等等存在很多問題,嚴重地影響了社會保險、醫療保障的工作效益。街道社區醫療保障管理平臺目前是硬件不硬、軟件太軟。
二、對策討論
(一)合理確定參保范圍
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 、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愿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中有以下人群需要研究界定:一是高校大學生是否納入。目前公立院校的學生醫療費撥款仍按1996年招生計劃數確定,以后擴招的學生自行解決。民辦院校財政不撥款。如果不納入統籌范圍,這些大學生也應該享受財政補助,納入學校管理體系,保障其基本醫療待遇。二是進城務工農民子女中的中小學生、少年兒童是否納入。如果這部分農民工子女已經參加了新農合,在患病時還能報銷一部分費用;如果沒有參加新農合,這部分人群的醫療保障問題就沒有解決渠道。三是部分關閉破產、困難企業退休人員是否考慮一并納入。這部分人群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但由于缺乏資金來源,目前還有相當數量的人尚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這部分人群還需政府財政幫助解決。是否可以考慮暫時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范圍,使他們的醫療待遇得到部分保障。四是關于靈活就業人員、進城務工人員的參保問題。
(二)以大病統籌為基礎科學合理地確定籌資標準和待遇水平
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并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于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于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這是針對群體的特殊性而言,有助于防止這部分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發生。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補貼機制
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是一項民心工程,落實政府責任至關重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同時要特別重視對非學生兒童的低保對象、重癥殘疾人員、低收入老年人等困難城鎮居民參保問題,政府要適當提高補助標準;對低保對象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所需家庭繳費,原則上全部由政府承擔。
(四)多渠道籌資增強制度實施的可持續性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涉及范圍廣、涉及人群多,并且有相當的部分是弱勢群體,對一部分常年患病和住院患者,即使參加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負擔仍然很重。因此,在推進城鎮居民保險制度建設過程中要動員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多元化、多渠道籌措資金,切實解決因病致困因病返貧的問題。一是,用人單位可對職工家屬的繳費部分給予補助,對城鎮居民患病后個人負擔較重的要給予補助。因為目前家屬享受半費醫療的政策沒有取消,并且許多單位仍在實行這一政策。二是,從社會捐助和“慈善基金”中劃出部分資金,用于城鎮居民中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低收入老年人等特困群體的醫療保障。三是,可以考慮每年從社會福利彩票中拿出一定量的資金用于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障。
(五)要使政策銜接合理、通暢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醫療保障體系建設中的重要內容,必須統籌規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社會醫療救助和商業健康保險事業發展,做好各項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城鎮居民的復雜性以及就業方式的多樣化,在制度建設過程,既要考慮到人員身份多樣性,又要考慮到人員類型的不斷轉換性。不同人群類別都要有制度覆蓋,并且各制度之間銜接順暢,互通互轉。
(六)加強社區醫保管理平臺建設
1.全面推進基層平臺建設。
在基層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建設中,要有醫療保障工作責任,按照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制度、工作“六到位”要求,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服務建設,在社區建立醫療保障服務站;梳理醫療保障工作各項管理和服務職能,確保醫療保障管理與服務職能的下延。
2.加強醫療保障隊伍建設
加強執法力量,壯大執法隊伍,改善仲裁員和監察員的隊伍結構,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升醫療保障執法功能的社會公信度,促其醫療保障執法監察職能的下延,有條件的在縣設立監察機構、街道配備兼職檢查員。
3.轉變基層政府管理服務職能。
政府作為醫療保障強大后盾,資金上要保證應急機制的運轉、政策上是群眾的靠山,在工作服務中要轉變職能,將城鎮居民列為重點服務對象之一,社區內居住的各類群體一視同仁、平等相待。根據當地居民居住特點,加強和改善對城鎮居民的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為城鎮居民的生活與勞動創造有利條件,促進社會安定、為老弱病殘、改制并軌企業弱勢群體提供基本保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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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報告范文5
關鍵詞:特殊兒童家長團體;功能;運作
中圖分類號:G76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2-0845(2013)02-0158-02
目前我國特殊兒童家長找不到社會支持組織,在許多地區,無論是政府還是社會還不能為特殊兒童家長提供相應的幫助。有些地區即使建立了特殊兒童家長資源中心,但能夠直接為特殊兒童家長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不多。特殊兒童家長面對特殊兒童出現的教育及康復困難,得不到相應的專業幫助。因此,作為特殊兒童家庭支持的一種重要形式——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的建立,對特殊兒童家庭教育及康復訓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狀況
1.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的含義
特殊兒童家長團體是指由特殊兒童家長組建或有特殊兒童家長參與的社會組織,其主要職能是為特殊兒童家庭提供社會支持。家長團體的建立可以提高特殊兒童家長科學育兒水平,改善家長與特殊兒童的親子關系,還可以緩解特殊兒童家長的心理壓力,為特殊兒童家長提供教育及心理上的幫助。特殊兒童家長團體有多種形式。我國的特殊兒童家長團體主要有殘疾人聯合會協辦的家長協會、社區康復站、家長資源中心、特殊學校的家長會以及各地民間的家長小組、家長聯誼會、家長俱樂部、親子學校、家長學校、父母工作坊等形式。這些機構通過康復知識講座、組織特殊兒童主題活動及政策引導、康復咨詢、轉介服務、心理疏導等,為特殊兒童家長提供專業指導。同時,團體還定期組織心理沙龍、心理健康講座、團體心理輔導等活動,傳播心理健康知識,緩解家長們的心理壓力,使他們能夠積極樂觀地對待孩子的教育和康復。
2.我國的特殊兒童家長團體
根據《2001年中國0~6歲殘疾兒童抽樣調查》,我國約有0~6歲殘疾兒童141.7萬,每年約新增0~6歲殘疾兒童19.9萬[1]。由于各種原因,他們絕大多數留在家中,由家庭教養,特殊兒童家庭由此承擔了比正常兒童家庭更多的責任。為了保障特殊兒童身心的健康發展,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應的政策,許多機構團體和個人也紛紛向特殊兒童家庭伸出援助之手,成立了各種類型的特殊兒童家長團體。如重慶智障兒童親友會、廣州揚愛家長俱樂部、長沙紅豆特殊兒童家長聯誼會、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等。但我國特殊兒童及家庭的需求與所應提供的教育服務之間的矛盾比較突出,各地特殊兒童家庭獲得社會支持的力度極不平衡。經濟文化較為發達的地區和城市對家庭的社會支持力度較大。如2006年,江門市殘聯特殊兒童早期訓練教育中心成立了“特殊需要兒童家長資源中心”,無錫市成立了“特殊需要兒童家長資源中心”,這些組織聚集、整合了社會各界資源,為特殊需要兒童家長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交流互助平臺。但是,在中西部廣大地區,受經濟及文化發展的影響,諸多特殊兒童及其家庭處在被動、回避、等待及無奈的狀態,社會支持十分有限。黃晶晶、劉艷虹的調查表明,家長對在社區中創辦家長學校表現出較高熱情。但調查顯示,91.9%的家庭表示所在社區從未開展過關于特殊兒童家長的培訓。這充分說明,目前在傳達特殊兒童康復和教育知識及方法方面存在較為嚴重的供求失衡[1]。
二、 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的功能
1.保持家校協調、促進兒童健康成長
家庭是人類的需要,是社會的細胞。一個溫馨、和諧、美好和幸福的家庭不僅是社會繁榮與進步的保證,而且也是每個社會成員賴以生存與發展的基礎。因此,家庭對于個體(尤其是兒童)的成長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作用。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同步,方能收到教育實效,也是保證教育成功的條件。隨著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的推進,很多中小學都相繼建立起家長會、家長小組、家長俱樂部等各種形式的家長團體和組織。特殊兒童作為社會弱勢群體,他們更需要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特殊兒童的家長面臨的經濟壓力及精神壓力遠遠超出普通家庭,因此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的建立對特殊兒童教育具有重要意義。
2.為特殊兒童家長提供切實可行的幫助
與普通兒童相比,特殊兒童本身的特點不僅增加了父母養育子女的困難,而且會帶給家長更多的經濟、情感及心理上的壓力,所以特殊兒童家庭需要更多的理解、幫助與支持,父母需要更多地參與,家庭、學校、社會之間需要更多地合作,才能讓特殊兒童獲得最大的收益。特殊兒童的家庭支持是特教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特殊教育工作者在開展特殊兒童教育教學與康復訓練工作的同時,也應承擔起培訓家長及與家長溝通的責任,進而促進家長的成長。
3.有利于保障特殊兒童的合法權利
特殊兒童家長團體可以通過有組織地開展各種活動,使全社會更加重視和關注特殊兒童群體。通過家長與社會的溝通,獲得社會的幫助和支持,如孩子入學、就醫、擇業、獲得社會服務及法律保障和維護權益等方面。美國于1948年成立了腦癱聯合會(United Cerebral Palsy Asso-ciation),1950年成立了全美智力落后公民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tarded Citizens,現稱The ARC)。這些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組織的建立推動了美國《殘疾人教育法》的頒布和修訂,不僅保護了特殊兒童的受教育權,而且也使得家長們的權利得到立法的確認[2]。我國特殊兒童及家庭目前從社會及政府獲得的援助和支持非常有限,相關服務除了殘聯給予特殊兒童家庭有限的物質幫助,還有一些特殊教育學校、民間特教機構等為家庭提供的一些專業技術服務外,更多時候特殊兒童家庭不得不單獨承受這份不幸和責任,家長往往孤軍奮戰、勢單力薄、信息閉塞、無奈無助,伴著孩子走得十分艱難。因此,特殊教育工作應調動社會資源,給家庭和家長以更全面的支持。
4.為家長提供情感傾述和信息交流的平臺
通過家長之間的相互聯系、交流及相互幫助,可以使家長們相互理解。在共同活動中,相互探討,相互啟發,彼此之間交流經驗,提供對特殊兒童教育及康復的各類信息,使家長們增加知識和經驗,以提高對特殊兒童進行教育和康復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他們對特殊兒童養育的信心。在團體交流中,家長們通過訴說對特殊兒童培育的艱辛,可以引起家長們的共鳴,使他們的心理得到最大程度的安慰,起到宣泄壓抑消極情緒及減輕心理壓力的效果。Solomon 等人的研究表明,特殊兒童家長從組織中獲取信息,對組織內其他成員有所幫助以及從交流中學會如何與專業人員相處等,從而提高他們的控制感,降低他們的無助感;在組織中相互分享經驗、獲得認同、建立友誼使他們更有歸屬感;特殊兒童家長間的交流也會使他們變得自信,學會如何更好地與自己孩子相處[3]。
另外,家長團體通過有組織的活動,使教師及相關專家參與進來,可以使家長、教師、研究人員團結起來,相互支持理解,既能促進特殊學校或機構的教學,又能做好家庭教育,也可以促進對建立特殊兒童家庭社會支持模式和體系的進一步研究。
三、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的運作
1.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的籌建
家長團體成員的主體應該由各類特殊兒童家長組成,但組建特殊兒童家長團體完全依靠家長仍有許多困難。特殊兒童家長團體是一個社會組織,其活動的開展需要很多條件,如活動場所、活動的開展和運作等都需要政府及相應的社會團體及特殊兒童教育機構進行組織協調。在家長團體籌建過程中,可以積極協調特殊兒童家庭、特殊教育機構、殘聯和民政等管理部門以及高校特殊教育專業等,形成一個自然支持與專業支持有效結合的支持系統。從目前已經建立的特殊兒童家長團體來看,也主要由政府、社會團體及相關特殊教育機構或熱心特殊教育事業的人士來組建。如“江門市特殊兒童家長資源中心”,就是由江門市殘聯特殊兒童早期訓練教育中心組織成立的,而廣東“揚愛特殊孩子家長俱樂部”則由英國布恩?史德福博士和他的夫人瑪蓮女士創辦的。當然,也有一些由特殊教育研究機構或與特殊教育培訓機構共同籌建的,如“綏化市特殊兒童家長團體”是由綏化學院特殊教育學院與綏化市聾兒康復中心共同組織籌建的。
2.特殊兒童家長團體的工作形式
在家長團體的運作中,可以充分利用多方資源,嘗試采用親子講座、系列講座、家長交流會、家長讀書會、家長成長課程、親子活動、到宅服務等多種形式為特殊兒童家庭服務。
(1)開辦培訓班
利用晚上、周末或節假日,舉辦中短期學習班,由工作組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就家長所需知識進行介紹、講解,回答和解決家長的問題,系統地向家長介紹有關特殊教育與康復訓練的基本知識。還可以向家長不定期印發康復知識、宣傳資料,還可以由教師組織家長開展親子交流活動,如果有需要,老師們還可以幫助家長們制訂一個家庭康復訓練方案。
(2)舉辦座談會
國外許多兒童教育機構都組織了家長小組,每組五六個人,有一個教師聯系指導。家長小組定期開會,觀看孩子的錄像,討論共同感興趣的問題。特殊兒童家長教育也可以借鑒這種方式,由家長、專家、教育工作者及管理人員等參加,交流孩子學習和訓練的進展程度,了解彼此關心的情況以及在合作方面的期望等,使家長在寬松的氣氛中暢所欲言,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3)開展親子教育
應考慮家長的不同需求與實際問題,為他們提供合理的教養觀念及親子溝通技巧和情緒調控方法等,以有效地增進父母教育的效能感,提升家庭教育質量。同時,組織家長參加兒童的訓練活動,或在一些特別的時間參加兒童的生日晚會、運動會、游園踏青等,以促進兒童和父母之間的聯系。
(4)開展心理咨詢服務
可以針對特殊兒童家長開展團體心理咨詢服務,如定期或分類組織心理沙龍、心理健康講座和團隊心理輔導等,傳播心理健康知識,舒緩特殊兒童家長長期超負荷的精神壓力,幫助特殊兒童家長更好地了解心理健康知識,正確認識心理問題,巧妙應對心理壓力,建立良好心態,積極樂觀地對待孩子的康復和生活。
(5)成立家長讀書會
成立家長讀書會的主要目的是以圖書為媒介來構建家長與特殊兒童溝通的平臺。一方面,各種書籍、刊物、手冊等資料可以向家長傳達相關知識、經驗或信息;另一方面,讀書活動可以激發家長的教育責任和意識,改進家長的教育觀念和方式,增進家長的教育信心和能力,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4]。
參考文獻:
[1]黃晶晶,劉艷虹. 特殊兒童家庭社會支持情況調查報告[R]. 中 國特殊教育,2006(4):4-9.
[2]李繼剛. 特殊兒童家長與美國特殊教育立法的關系及其啟示 [J]. 外國教育研究,2009,11(36):36-39.
殘疾人基本狀況調查報告范文6
[關鍵詞]農村生活保障;絕對貧困;相對貧困;合理界定;低保對象;低保標準;保障制度體系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全國人口的80%左右,建立農村困難群眾的低保制度,有著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一、對川中某市低保的調查分析
該市是四川西部成都平原一個經濟較為發達的中等城市,從2000年開始在全省率先開展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6個縣市區先后建立和實施了該制度。到2005年9月,農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戶數達2.66萬戶,人數達5.48萬人。從該市實施情況來看,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1)城鄉“低保”標準差距較大。農村居民“低保”標準僅為城市的40%,月均補差為城市的20%,城市居民低保標準最高線為年均1992元/人,低線標準為1560元/人,月均補差為59.25元/人。農村居民低保標準一類為年人均800元,二類為年人均720元,三類為年人均600元,人平補差月最高為20.33元/人,月最低僅10.10元/人,全市農村“低保”人均月補差僅有10.98元。這點錢只能買少量生活必須品,解決群眾困難的作用十分有限,現行低保政策與實行農村低保的初衷距離存在不小差距。(2)農村居民低保標準低。2004年,該市314.3萬農業人口中,實際收入水平低于國家扶貧辦核定的年人均純收入627元特困戶標準的農戶1135戶,農村居民68136人。按目前該市農村低保標準,全市70.58%的低保戶,人口享受的低保標準低于年人均純收入627元的絕對貧困標準,僅按627元標準,已保戶數僅占應保數的83.38%,而應保數僅占該保人數的79.41%.(3)農村低保資金投入不足。農村低保尚處于地方試點階段,中央和省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很小,根據對該市的調查報告得知,該市、縣(市、區)財政安排的農村低保資金投入僅700余萬元,占財政支出的比例較低。近年來稅收體制調整后,縣市區級財政收入增長慢于支出增長,嚴重制約了對農村低保資金投入的增長,使農村低保仍然處于低標準的水平。一些丘陵縣債務沉重、工商稅收不足,農業稅免征后,財政更加困難,對低保投入就更難確保長期落實到位。(4)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確定難。雖然該市制定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暫行辦法》,但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低收入家庭的房產、儲蓄、有價證券、隱性收入等難以合理核定;二是有勞動能力的保障對象的隱性收入核算難;三是農戶外出務工收入或臨時性收入計算難;四是確定農戶具有法定贍養、撫養關系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全體人員收入難;五是因危房基本改建導致生活困難的人員是否列入保障對象不明確。
上述的個案,也是全國普遍存在的問題。從目前全國大多數實施的來看,還存在幾個突出的問題:(1)農村低保覆蓋的面太小。據統計,截至2004年我國有2610萬農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668元,生活在絕對貧困線以下,還有4977萬農村人口年人均收入不足924元,屬于相對貧困。[1]目前已有581.3萬農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約占農業人口0.6%,與全國實際特貧人口3000萬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2](2)農村基層負擔重。中央財政在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上投入少,各地實際采取的都是地方財政和鄉村集體共同負擔的辦法,具體分擔比例視當地經濟情況而定,鄉村經濟條件好則分擔比例大一些,鄉村經濟比較差的則由縣級財政負擔大頭,基層的負擔重。因此,需要在深入調查和分析的基礎上,更加系統科學地構建我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體系。
二、建立和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消除城鄉差別、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貫徹“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重要思想的根本體現,是實現農民國民待遇和社會公平的基本要求。讓人高興的是2004年農村家庭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多達228.7萬戶,比上年同期增長39.4%;[3]截止2005年10月,全國有15個省,2000多個縣市建立了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但是,還需要不斷對這一制度進行補充和完善。
1、合理界定低保對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只能是那些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國家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的人群,一般是以家庭人均年收入指標為標準來界定低保對象。具體來講:(1)家庭成員均無勞動能力或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無勞戶,如沒有依靠、沒有生活來源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等;(2)因災、因病及殘疾致貧的家庭;(3)由突發性自然災害造成生活一時困難或因農產品市場的激烈競爭生產經營不善而面臨困境的農村居民;(4)有一定的收入來源,但是生活水平低于或等于國家規定的最低生活水平標準的農村居民。農村低保對象界定標準上確有一定困難,如收入難以貨幣化、收入的不穩定性等因素,因此在界定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要以通過最大努力,仍達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線為衡量標準,在較為全面調查了解掌握貧困家庭的成員結構、收入狀況、生活費列出、致貧原因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確定,分類別、分情況制定出屬于保障對象的條件與范圍,防止“搭便車”的行為。
2、科學確定低保標準。要發揮最低保障制度應有的功能,重要的在于要科學制定最低生活標準。世界各國大都以恩格爾定律為依據制定各自的最低生活標準。在確定時要考慮以下幾方面:(1)力爭低標準、廣覆蓋,既發揮效益,實現滿足困難群眾最基本的生活需要這一低保制度功能,又體現社會公平與公正。(2)根據地域和發展的不平衡,允許存在層次性和差別性。(3)對于一些情況特殊的低保對象,如孤寡老人和孤兒以及單親家庭可以考慮適當提高標準10~20%.(4)優撫對象的生活困難不應該在低保制度中解決,而應該參照低保制度的保障方式重新設計國家補助制度,標準應該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建立較為完善的低保資金保障和籌措制度。資金的保障與籌措是建立低保制度的核心問題。鑒于此,應及時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中央財政投入力度,完善財政撥款制度,將低保資金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的預、決算,做到“年度預算、定期撥付、年終決算、結余流轉”。根據實際情況相對明確中央和省、市、縣、鄉各級財政和村集體分擔的比例,并以社會捐贈和社會互助等作補充。一般中央財政應負擔50%,特別困難的地方中央的負擔比例還可以再提高,余下的部分,鄉村經濟條件差的省與地、縣、鄉三級負擔,負擔比例可為2∶4∶4;鄉村經濟條件一般的縣、鄉、村三級負擔比例各為三分之一或3∶3∶4.并且各級政府應建立低保專門帳戶,專賬要按已定好的分攤比例做好收入賬,中央、省、市、區(縣)各多少。同時,建議將個人所得稅作為支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財源。在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約占整個財政收入的30%左右,而主要用于社會保障的公共支出約占財政支出的20~30%.另外還可適當開展社會捐贈活動,充分發揮民間慈善團體的作用。
4、完善低保管理體制。建立政府統一協調、民政部門歸口管理、相關部門聯動的管理模式。對基層管理機構和服務網絡要加強建設,要將工作重心下移,夯實基層工作基礎,現在基層單位專項負責的人很少或沒有,不利于工作的開展。在管理上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以戶口所在地作為低保救助管理的基本單元,不論貧困人員住在何地,都要納人戶口所在地的鄉鎮統一管理。同時加強檢查和督促,確保低保金及時足額發放。
5、實施相應的配套改革。建立低保制度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應有相應的改革措施與之配套。(1)完善政策法規,實現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制化、規范化管理。(2)制定與之配套的優惠政策。如對已享受低保救濟但生活仍較困難的村民,可對其子女教育費用等實行減免政策;對有勞動能力的農村經營者實行減免稅金等優惠政策。(3)積極調整和優化農業結構,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發展鄉鎮企業和組織農村勞務輸出,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從根本上消除農村居民的貧困問題。(4)營造良好的氛圍環境。政府應高度重視,管理部門要加強同財政、勞動保障、工商、稅務、教育、衛生等部門的溝通與協調,探索實行醫療救助和教育救助等辦法與措施,做好低保工作;社會各界要用理解和愛心,積極認同和參與,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真正形成部門齊抓共管、社會互助互濟的良好社會氛圍。
參考文獻:
[1]高尚全再分配要著力解決困難群體的社會保障問題[EB/OL]人民網,2005-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