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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社會治理方法范文1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的新要求從社會管理轉向社會治理是我國社會管理從理念到體制的創新,是適應新形勢下我國社會結構和社會組織形式發生深刻變動、社會管理環境發生深刻變化的需要,說明我們黨對社會發展和社會建設規律的認識和把握有了一個新飛躍。
一、創新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意義
1.創新社會治理體系,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本途徑。我國正處于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期,經濟體制的深刻變革,社會結構的深刻變動,利益格局的深刻調整,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這些既給經濟社會發展進步帶來了巨大活力,也使社會管理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在新形勢、新特點面前,我們原有的社會管理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深入研究現階段社會建設的客觀規律,創新社會治理的思路和方法,提高社會治理的效能和水平,并且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及時發現和解決現實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從而有力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2.創新社會治理體系,是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必然選擇。社會建設水平的高低、社會管理能力的強弱,是衡量和檢驗執政能力、執政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應當看到,隨著經濟社會加快發展和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結構、社會結構、組織結構、人員結構都在發生深刻變化,原有的社會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有些已不適應、不符合時展的需要,人民群眾以及不同的社會群體對社會管理和服務的需求越來越多元化,而現階段社會管理又面臨著許多新矛盾和新問題,從源頭上如何解決好一些地區和部門出現的管理分散、多頭管而又不管、管不好、社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缺位、不到位以及社會管理現有的資源和力量整合等問題。這些都需要在加強社會建設、推進社會治理創新的實踐中認真改進和完善。
創新社會治理體系,是滿足人民群眾期待的重要舉措。創新社會治理,是回應和滿足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的一項重要舉措。社會治理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直接關乎服務民眾、改善民生、促進民和、維護民利、保障民安的重大責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人民群眾越來越期待社會和諧、社區平安、民生改善。社會治理創新,就是要使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讓人民群眾通過高效、有序的社會管理,感受到社會的和諧穩定和文明進步。
二、創新社會治理面臨的問題
1.人民內部矛盾易發多發。一方面,矛盾主要集中在農村土地征收征用、城鎮房屋拆遷、國有企業改制、涉法涉訴等領域,因勞資糾紛、醫患糾紛、環境污染、非法集資、股市房市投資受損等引發的矛盾明顯增多。另一方面,矛盾涉及各行業各階層,既有農民、城鎮居民、職工、離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業者、學生,也有軍隊退役人員、原民辦教師、老村干部、老知青等特定人群。
2.從社會層面看,改革開放以來的最大變化是,計劃經濟時期,我國實行以“單位制”和城市街居、農村社隊相結合的基層社會管理模式,黨和政府主要通過單位、街居、社隊聯系群眾、整合社會利益、調節社會矛盾。現在,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承擔的社會管理職能大部分已經剝離出去,越來越多的人由“單位人”變成“社會人”。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快速發展,城鄉流動人口大量增加,新的社會階層不斷出現,導致城鄉結構、就業結構、人口結構、居住結構等發生重大變化。
3.從思想文化層面看,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差異性明顯增加。一方面,人們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法治意識、監督意識不斷增強。另一方面,部分社會成員思想道德失范,有些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
4.從工作層面看,一些部門和地方經濟建設一手硬、社會管理一手軟問題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面對新情況,過去行之有效的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管理方法已經難以完全適應。
三、如何深化改革創新社會治理
首先,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要基于對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的科學認識,對傳統社會管理方式實行重大變革,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的轉變。按照《決定》要求,要堅持系統治理,使治理主體從政府包攬向政府主導、社會共同治理轉變;要堅持依法治理,使治理方式從管控規制向法制保障轉變;要堅持綜合治理,使治理手段從單一手段向多種手段綜合運用轉變;要堅持源頭治理,使治理重心從事后處置向源頭治理轉變。
創新社會治理方法范文2
一、秦皇島市社會管理創新的路徑
針對當前社會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秦皇島市應創新社會管理的方式、方法,增強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1.完善公共安全管理機制(1)加強自然災害防護,完善自然災害預警機制。2011年的4·12森林火災造成較大損失,一個重要原因是撫寧縣長時間無有效降水,空氣濕度低,而相關部門卻未及時實施人工降雨等預防措施;2012年夏季的洪澇災害,除自然原因外,也與下游河道阻水嚴重,水庫不能及時泄洪、調控水位有重要的關系。秦皇島市森林覆蓋面廣、氣候濕潤多雨,遭受森林火災和洪澇災害幾率高、影響大。政府相關部門需完善自然災害預警機制,做好自然災害防治工作。(2)完善景區安全標識,增強游客安全意識。秦皇島市每年都接待大量國內外游客,確保游客生命財產安全是景區管理的重中之重。首先,景區應在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設置實用并人性化的安全提示標識,并安排專門的監管人員;其次,應加強導游的專業培訓,在導游服務中把安全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內容。(3)加強社會治安服務,創造協同治理模式。為加強社會治安管理,2002年廈門市創建了“110”調度指揮大廳,并于2004年實現了“110”“119”“122”三臺合一,由“110”對外統一接警,統一處警。該系統采用先進科學技術,實現了快速反應、高效處置的目標。秦皇島可在借鑒廈門市先進管理方法的基礎上,結合秦皇島市特點,創新社會治安管理方法。另外,還可建設和完善社區自治模式。2008年奧運會期間,奧運會志愿者擔負起社區治安服務,一些社區成立了治安志愿者巡防協會,社區的治安狀況明顯好轉。秦皇島市可延續這種治理方法,繼續鼓勵社會公眾參與社會治安管理。2.改善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建設大氣污染和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首先,應加大資金和技術設備投入,加強本市污染物排放監管工作,力圖從根源上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其次,大氣污染和海洋水污染具有特殊的“連帶效應”,即城市周圍的大氣和海洋水質狀況也會對本市大氣和海洋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大氣和海洋環境污染的治理,應加強區域間的協作,建立區域聯防聯控機制。3.完善公共服務的供給與分配機制(1)公共服務的供給堅持社會的需求導向。在公共服務領域,傳統行政指導的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忽視了社會公眾的需求,以政府本位代替社會本位、公民本位。在當代,公共服務的供給應堅持社會需求導向,鼓勵公民參與政府決策,建立公共服務供給的社會評價機制。(2)秦皇島市的優質公共資源主要集中在北戴河區,而另外兩個區域山海關區和海港區公共服務供給相對落后,造成城市公共服務供給的區域分布不均衡。城市公共資源分布不均,易引發市民不滿導致社會矛盾加劇。因此,應提高對秦皇島市海港區和山海關區公共服務供給的重視,力求公共服務和公共資源區域分配的均衡。
二、加強和創新秦皇島市社會管理的保障
加強和創新城市社會管理,需要有制度和法律為保障及經濟基礎為支撐。1.制度保障城市社會管理的創新需要有制度基礎作為保障,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績效評估制度的革新。十報告中提出了“政治建設、經濟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的發展格局,科學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也應涵蓋各方面的綜合指標,為城市社會管理創新創造寬松的制度和政策環境。2.法律支撐我國關于城市社會管理的現有法律、法規過于陳舊,無法適應時代需求。因此,應加快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形成有利于社會管理創新的法制環境。秦皇島市可根據發展的具體需求,制定相關法規文件,使社會管理主體多元化等機制納入法制化軌道,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提供相應的法律支撐。3.經濟基礎對城市社會的發展進行前瞻性、系統性、全局性、創新性的統籌規劃,需依靠充足的資金投入來確保有效實施。秦皇島市創新社會管理方式,政府應增加社會管理創新的財政預算,健全社會管理工作的財政投入機制,設立專項經費,對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加強監管,保證資金投入的穩定性和資金利用的有效性。
作者:蓋宏偉魏秋霞單位:燕山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創新社會治理方法范文3
志愿者組織的“金名片”
G20產生的杭州新名片中,“武林大媽”是一張珍貴的社會名片。
今年3月,杭州下城區武林街道借鑒北京“西城大媽”“朝陽群眾”的做法,推出了“武林大媽”,負責平安宣傳、文明勸導、情報信息上報、隱患排查、矛盾調解、治安維護工作。在志愿者蔚然成風的杭州,“武林大媽”一下子吸引了不少粉絲,全市50萬大媽服務了G20,參與了社會的治理。
據悉,G20期間,“武林大媽”們為路人提供旅游咨詢、免費續水等便民服務,這些細小而隨處可見的服務,讓杭州變得更加暖人。
其實,早在G20前,“武林大媽”們就溫暖了周圍的人,為促進基層社會善治貢獻力量。杭州武林街道有一位老奶奶,喜歡撿垃圾,在家里和公共區域推滿了各種廢品,鄰居多次投訴未果,“武林大媽”羅睿綺知道后,與她反復溝通,老人最終同意搬走垃圾。“武林大媽”們的工作,讓街道社區日常的糾紛消于無形。
記者在實地訪談中發現,杭州鮑大媽聊天室作為志愿者組織的典型,截至2016年10月,已經服務社區居民33562人次,而這僅僅是室內服務的人次。
成立于2005年的鮑大媽聊天室,是社區志愿者服務的項目,剛開始的功能是與社區居民聊天,說心事,解決問題。隨著志愿者的不斷加入,鮑大媽聊天室的功能也不斷擴大,最終發展成為具有專項咨詢服務、特色服務、和諧幸福大講堂、聊天小分隊、入樓道主題座談會、社區文化屋、美化社區小衛士等多項功能的志愿者組織。
成立于2008年的杭州下城區文暉街道的和事佬協會,同樣是民間志愿者組織,處理社區樓道里的各種麻煩糾紛,管理社區街道大大小小的“閑事”,其成員是扎根于社區的調解員。
在浙江,這樣服務于居民的志愿者組織,不勝枚舉。志愿者組織其實已經成為提供公共產品、化解基層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力量。
“志愿服務是因為人際關系稠密化而引發的自主行為。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務已經構成了社會治理的一項內容。因而,我們需要在社會治理變革的意義上來認識志愿者及其志愿服務。”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張康之這樣說道。
集約式發揮社群功能
“盡管現代社會分化為公共領域、私人領域和日常生活領域,但是,在它們之間,存在著寬闊的中間地帶,有大量的社會構成要素以及行動方式。”張康之談道,“在社會分化中,各個領域又有融合的需要,而志愿者的出現,為我們提供了消除所有這些沖突的路徑。”
正因為社會發展的復雜性和廣闊性,使得政府、市場和社會之間的功能和作用都在不斷調整和深化。政府作為單一的治理主體無法處理社會細微的事件,社會力量的參與就顯得尤為重要。事實上,志愿者組織在一定程度上補充了政府處理社會的公共事務的力量,化解社會矛盾,維護了基層穩定。
專家指出,民間志愿者組織往往規模小、力量相對分散,而這恰成為其優勢,因為這意味著民間志愿者組織能夠深入社會的最底層,以潤物細無聲的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增加地方公共產品的供給,創新社會治理的形式。
“鮑大媽聊天室剛成立的時候,有好幾位居民向聊天室反映,社區一部分地方沒安路燈,大家出入很不方便;還有幾幢樓的居民給主持人鮑倩打來電話反映:晚上,社區幾扇鐵門老是被來往的自行車撞得‘咣咣’響,住在鐵門邊的居民被刺耳的噪音騷擾。”鮑大媽聊天室的負責人鮑倩向記者講述作為志愿者在社區服務的經歷。據她介紹,這些事情反映到聊天室后,聊天室的負責人就會把情況反饋給社區負責人,社區負責人根據事情的輕重緩急會采取相應的措施。
如今,鮑大媽聊天室成為了社區和居民之間的紐帶,社區居民的很多想法和意見,都能通過聊天室得到傳達。
在鮑大媽聊天室參與志愿者服務的小陳看來,聊天室這類的志愿者組織發揮了服務居民、化解矛盾、傳遞信息、團結社區、凈化風氣的功能。
據悉,鮑大媽聊天室創立初期是一人“作戰”,后來吸引了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加入,目前專職志愿者有19人,還在臨安和城西成立了分部。這些志愿者來自社會各個領域,有醫生、律師、教師、公務員、居委會退休人員等等,在志愿者組織里分工合作,群策群力。
“將志愿者群體組織起來,組織化管理和運作,能將分散的社會資源集中化,集約式發揮社會群體的力量。”南京農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師、行政管理博士后范虹玨認為,志愿者組織作為公民社會中的重要部分,它們的存在和活動體現著一定量的社會資本,對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多方面的積極作用。
“志愿者組織的活動既可促進經濟發展,又可以發展民間交流和自主管理的方法和技能,培養社會成員之間的平等互惠精神,促進相互信任和理解。”范虹玨說道。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名認為:“作為積極影響社會的重要的組織制度創新形式,志愿者組織具有動員社會資源、提供公益服務、政策倡導與影響的主要社會功能。正因如此,志愿者組織是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發展的“瓶頸”
“其實,我一直在找接班人。我已經到這個年紀了,雖然身體還好,但仍然逃不過自然規律,想找個同樣熱心的人,全身心投入到志愿者服務當中。”鮑大媽聊天室83歲的鮑大媽為找接班人,已經苦惱了好多年。
鮑大媽式的“煩惱”其實是民間志愿者組織所面臨的共同問題。在我國,志愿者組織分為兩類:一類是官方的志愿者組織,例如志愿者協會、紅十字協會等;另一類是自發的,沒有官方背景的志愿者組織。
然而,與官方的志愿者組織相比,民間的志愿者組織面臨更大的困難和挑戰,集中表現在資源獲取上。
范虹玨認為,志愿者組織最關心的是生存。為了生存,組織需要資源,而志愿者組織自身通常不能生產這些資源,那么就必須從它所依賴的環境中尋找。其中,最為典型的是組織合法性問題。
記者了解到,當前,民間志愿者組織的成立和運行,要符合《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而該條例要求,申請登記民辦非企業單位,需要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才能到同級的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登記。
由此可見,民間志愿者組織在取得合法性之前必須找到相應的掛靠單位,即“婆家”。“這樣的雙重管理不僅在程序上增加了審查的重復性,影響了行政效率,而且增加了民間組織設立的難度,特別是限制了自下而上民間組織的發展。”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副所長鄧國勝說道。
據悉,在2014年之前,杭州滴水公益是具有近千名義工的民間組織,作為志愿者組織,企業無法通過正規渠道對他們進行贊助,因為其無法為企業提供相關的發票。由于沒有發票,民間組織也難以與官方合作。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滴水公益的負責人曾經想找掛靠單位,但面臨兩個問題:第一是這樣的主管單位很難找,第二是這些單位也害怕出了問題需要擔責任。由此,掛靠事項無疾而終。
民間組織發展的另一塊短板是資金問題。如今聞名全國的小小鳥打工互助熱線組織,其發展初期的辦公場所是一間郊區的平房,用的是舊貨市場淘來的二手辦公桌椅,盡管如此,這樣的辦公場所也只維持了79天,因為第二個月組織者就沒錢付房租了。
此外,記者也了解到,曾經在地方或全國小有影響的許多志愿者組織、公益組織,因組織合法性、資源或人才問題,要么解散,要么暫停服務。
“在多重管理的體制安排下,民間的志愿者組織發展面臨著資金短缺、社會人才匱乏、社會合作與認同少的窘境。”浙江工商大學副教授張丙宣說道,除了官方的志愿者組織參加社會治理外,來自民間的志愿者組織,也應納入到社會治理的體系中,推進社會的善治。
打開制度閥門,釋放社會能量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精細化,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中,志愿者組織是重要的組成部分。
專家指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需要完善志愿者組織培育的制度建設,為志愿者組織提供發展的資源,以志愿者組織為依托,釋放社會能量。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伍治良認為,“建構科學完備的志愿者組織法律體系,是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的本質要求。我國志愿者組織立法應遵循組織培育與規制并重、立法傳統繼承與適度創新及法律制度體系和諧等原則。”
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政治研究所的李慶智進一步指出:“改進社會治理方式更重要的是將體制外的社會組織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以此為基礎將其納入到體制中來,在法治約束和保障公民權利的基礎上建立起公共權力與公民之間制度化、 規范化與法治化的良性互動關系。”
改變,已經在一步步發生。
2013年9月,杭州市民政局下屬的民間組織管理局正式開放沒有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注冊。在地方試點后,2016年,民政部公布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對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體制采取了分類處理的辦法,對原有雙重管理體制進行了完善。對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服務機構實行直接登記,但對于設立其他類型的社會服務機構,仍采取原有的雙重管理體制。”鄧國勝教授指出,“這種分類管理的策略,既順應了歷史潮流與發展趨勢,又符合實事求是的原則。”
同樣,民政部在公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中,也降低了服務類的社會團體的準入門檻,在社區內活動的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團體,可以直接進行登記,由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的登記管理機關負責登記管理。
創新社會治理方法范文4
Abstract: Social governance is not only limited to the government's governance function, but also includes other subjects and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is an inexhaustible motive force for national prosperity, and is the soul of a nation's progress. In all aspects of national innovation, the innov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and urgent, especially China is in the social transition period, which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period of strategic opportunities, the golden period of development, but also is a period of prominent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social risks. Social governance is the common behavior of the whole society, which requires the government to play the leading role, encourages and supports the participation of all parties in society, in order to go from the traditional social management to the social governance which the times development requires. Therefore, 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is imperative, and the research is imminent. This article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social justice, social relations and social risk, analyzes the essence of social governance, whose purpose is to find and resolve various social contradictions and unrest, maintain social stability, and achieve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social governance construction.
P鍵詞: 社會治理;社會公正;社會關系;社會治理創新
Key words: social governance;social justice;social relations;social governance innovation
中圖分類號:D6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7)04-0234-04
0 引言
隨著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面臨的公共問題越來越多,且有愈演愈烈之勢,因此政府的治理壓力也越來越大。當前我國正處于轉型時期,過去社會治理的重點和難點在經濟領域,現在開始逐漸地向社會領域轉移。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經濟一直保持高速增長,市場經濟秩序也在不斷完善,但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復雜社會問題開始顯現出來,比如發展不平衡問題、環境污染問題、社會公正問題等,國家的維穩態勢日趨嚴峻。
社會治理創新,就是要形成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的共同治理的局面,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我國作為具有特色的社會主義國家,有自己的國情,雖然是社會治理,但是政府仍然起著主導的作用。
社會是系統性的人類生活共同體。構成社會系統的要素十分復雜,大體上包括物質基礎、活動主體和精神生活三個方面,即物,人和思想三大類別。社會系統中的三個基本要素間的相互關系和彼此作用,構成了種種社會活動。社會有機體通過系列社會活動實現著自身的運行和發展。社會治理承載著協調社會關系、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應對社會風險、促進社會公正、保持社會穩定等重要使命。而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社會結構正發生著深層次轉變,這種變革帶來的轉型效應深入影響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社會治理創新顯現出社會關系的復雜性以及社會轉型期的特點,加強社會治理的創新將有助于推動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1 社會治理的理論基礎
1.1 社會治理的內涵
社會治理主要是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系統協調運轉,對社會系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制的過程,因此,社會治理的內容涵蓋社會組織、社會事業、社會工作、社會保障、社會秩序和社會問題六大領域,對這些領域的社會治理本質上是促進公民社會的形成。
社會治理,說到底是對人的治理和服務,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尤其需要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以社會公平、公正為前提,協調社會關系,加強社會矛盾源頭治理,規避社會風險,加強以秩序為核心的制度創新,實現社會治理的高效與善治。
對社會治理的理解,應該包含這樣幾層含義:
第一,制度層面的社會治理,即在某種形式下所形成的統一性的規則,該規則一定程度上約束和保障具體的實施和操作過程;通過相關的程序與行為所制定出來的道德規范,能全面保障個體的自身利益。
第二,宏觀的社會治理,即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以維系社會秩序為核心,通過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協調社會關系、促進社會認同、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治安、應對社會風險,為人類社會生存和發展創造有秩序、有活力的基礎性條件和社會環境,促進社會和諧。
第三,技術層面的社會治理,即對社會影響進行評估、控制,甚至包括公眾參與活動和參與決策的過程。
社會治理強調社會各方以合作協商、共建共享的方式處理復雜的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正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對“創新社會治理”做出了部署,指出:“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建議》提出:“構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因此,隨著經濟的發展而不斷發展,社會治理其目的就是要促進社會公平與公正,防止社會問題擴大,避免社會震蕩的政策行為。
1.2 社會治理的主體
社會治理理論作為一種新型政治分析框架,是在傳統理論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從新公共管理角度出發,公共治理模式是服務型政府的理想模式,公共性是治理的靈魂和宗旨,其本質特征在于政府與社會對公共生活的共同治理,是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持續互動過程。從治理主體角度看,強調“三部門”合作治理,即主體應具有多元化,政府作為第一部門、市場作為第二部門、社會組織作為第三部門,共同構成治理的主體。三者彼此分離又相互依賴。
①政府。
無論是傳統的社會管理還是創新社會治理,政府作為依法享有行政權力的組織體系,必然是主體,是提供公共物品的公權力機構。社會治理過程中,從政府單一主體制逐步轉化為多元主體制,同時社會的變遷和發展對政府提出了新的要求,部分傳統職能被削弱,而新的職能不斷出現。
②市場。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是提供私人物品的私權力組織。著重加強市場的社會治理能力,完善市場的社會治理責任。此時,政府必須自覺簡約放權,減少對資源配置的干預,配合市場發揮應有的作用。
③社會組織。
傳統社會管理中,社會組織是被動的被管理者,而在社會治理中,社會組織是治理主體之一,是提供公共物品的私營機構,在眾多社會治理領域發揮作用。社會組織成為了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和企業之外對資源進行配置的第三種力量。
1.3 社會治理主要的內容
社會治理主要涵蓋社會組織、社會事業、社會工作、社會保障、社會秩序和社會問題六大領域,在這些領域的社會治理,其本質就是要促進公民社會的形成,說到底社會治理就是對人的治理和服務。首先,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尤其需要加強和完善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其次,要以社會公平、公正為前提,協調社會關系,加強社會矛盾源頭治理;最后,要規避社會風險,加強以秩序為核心的制度創新,實現社會治理的高效與善治。
1.4 社會治理的功能
社會治理的目的是使社會有效率地運行,就是通過制定社會規則,通過一定的手段執行,促使穩定和諧的社會秩序,從而達到社會治理的有效性。對社會治理功能的理論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幾點:第一,再分配功能。政府通過制定規則,通過制定政策、制度來彌補市場的不足,使社會能夠良性循環,以達到目標得以完成。此時的社會治理實際上是一個提供社會公共服務的過程,是對社會財富起到一個再分配過程的功能。第二,促使社會良性運行功能。社會有機體如同生物有機體,在其運行過程中,或多或少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不可能永遠一帆風順,當社會中的不和諧元素積累得足夠多、足夠大,就會產生社會問題,引發社會動蕩。因此,社會治理必須從源頭上避免社會動亂,保持社會穩定和良性運作,此時的社會治理起到保持社會良性運行的作用。第三,維護人類共同體的功能。人是社會的共同體,有著共同的精神生活和社會交往,這種精神生活和社會交往通常發生在自己的共同體――工作社區和生活社區中。
2 社會治理創新的本質和意義
社會治理創新,其宗旨是建設和諧社會,通過社會治理,保障社會公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推進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社會治理。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以維系社會秩序為核心,以社會發展變遷為背景,以如何m應時代變革需要來改善社會治理,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進而擴大公眾參與社會治理,以利于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公正、和諧、充滿活力的社會。
2.1 促進社會公正是社會治理創新的前提基礎
公正反映的是人們從道義上、法理上追求利益關系特別是分配關系合理性的價值理念和價值標準,其中蘊涵著人們對合理的社會秩序、社會規范和利益格局的訴求。
社會公正不僅僅是社會發展進步的一種價值取向,更是在社會不同領域有實際內容要求的具體范疇。社會公正不僅只是合理分配財富,還包括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權利、社會地位、公共服務和社會福利等。
2.2 協調社會關系是社會治理創新的本質要求
社會治理是對人的治理和服務,在治理過程中締結起來的個人與個人、群體與群體、個人與群體之間的聯動效應就是社會關系,社會關系的變動牽引著社會結構的改變。在所有構成社會治理的要素中,利益關系是社會關系的本質。所以,社會治理不僅僅是政府治理,其突出的特點是人民群眾的廣泛參與。僅僅依靠某一種社會力量將難以治理我國這樣一個巨型社會,難以處理我國現代化轉型面臨的諸多社會問題,難以克服高密度人口社會潛藏的巨大風險。
2.3 社會風險的規避是社會治理創新的控制手段
社會風險具有延展性,可以超越地理邊界和文化的限制,后果嚴重。從根源上講,風險是內生的,是社會運行過程中各種社會制度,尤其是工業制度、法律制度、技術和應用科學等正常運行的共同結果。因此,在如何規避社會風險的方法上,需要通過提高現代性的反思能力來構建應對風險的新機制,既包括自然風險,也包括經濟風險,政治風險和文化風險。
2.4 社會治理創新的主體在于民眾參與
社會治理從根本上來說,就是要處理好國家與人民的關系,就是要解決人民真正當家作主的問題,充分發揮人民的主人翁作用,成為社會治理的關鍵主體。社會治理的過程就是公眾全程參與的過程。公眾參與已經成為推動社會治理高效完成的不可忽視的力量。公眾公民意識逐步提高,隨著改革開放的逐步深入,個體的私人空間與公共空間區分越來越清楚,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越來越陷于公共空間、角色行為的來往。信息化時代加速了公民參與,各種現代化傳播工具,能夠滿足不同階層和喜好,可以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信息傳播媒介,尤其互聯網的發展,為公民參與提供了有利條件和更廣闊的場域。
所以,社會治理創新意義所在,就是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正確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具有重要的基礎性作用。“社會變化很大,如果我們不加強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許多舉措就無法真正落實。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創新在于一切從基層實際出發,一切從群眾需求出發,一切順應社會發展的趨勢。”
3 社會治理創新的包容性治理
3.1 制度創新將以穩定秩序為核心
社會秩序是指社會生活相對穩定和協調的存在狀態。在錯綜復雜的社會制度體系中,無論是成文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章、條例等正式制度,或是作為文化傳統存在的風俗、習慣、道德等非正式制度,再或者是不同生活層面的社會行動方式,都通過文化傳承而不斷延續,其核心是對社會秩序的理解和建立。促進社會公正、協調社會關系、規避社會風險的根本目的在于建立穩定和諧的社會秩序,這種合理有序的社會秩序會在實踐中得到證實和反作用,具體表現為經濟快速發展、文化欣欣向榮、社會人際關系其樂融融等。
3.2 社會失序的社會重建在于制度的規范
社會是一個具有特定行動準則和規范秩序的體系。社會階層結構的急劇分化而引發的利益多元化與沖突,社會階層由改革開放前的“兩個階級一個階層”向多元化、復雜化的階層結構轉變,利益格局也發生巨大變化。急劇的大規模的社會流動,增加了政府治理的難度。傳統的中國社會是熟人社會,在鄉土場景中,非市場化社會的傳統制度仍然是社會行動的重要調節機制。在城市化社會的陌生人世界中,這類非正式制度的調節功能則明顯式微。同時,許多正式制度如法律、法規、章程、契約、合同等的運行也常常面對現實困境。當這種社會規則體系中的柔性與剛性無法兼容并濟,就會產生社會失序。而社會價值觀對社會實踐具有強烈的建構功能,要遏制社會失序,就要進行社會重建,建立一個與政府、市場并列的社會。
3.3 社會治理創新需要秩序機制的整合
創新社會治理,需要建立分權的政府,這離不開秩序機制的協調和整合。一方面,完善社會治理縱向秩序機制整合。即以政府為中心的、政府內部的自上而下的秩序機制整合,當然社會治理的轉型升級不是對政府作用的否定,而是在一種合理治理結構框架下,加強調政府的權威和主導作用。另一方面,完善社會治理橫向秩序機制整合。即以政府為中心,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治理開放式秩序機制整合,其基礎則是建立在多中心治理結構上,依賴于社會組織的培育和公眾的覺醒,表現為一種開放式的協調整合。
4 提升社會治理創新的有效途徑
4.1 社會治理創新主體多元化的體現
政府是實施社會治理的主要主體,但并不意味著是社會治理的唯一主體,需要鼓勵和大力支持社會各方面力量的參與,進而更好地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實現社會治理主體多元化。因此,必須依靠市場機制、非政府組織和廣大民眾來共同治理社會公共事務,建立以政府牽頭、社會協同、公共參與的社會治理格局。政府應當由全面治理的“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職能轉變,開展多元主體協同治理的格局,通過社會各方面的治理,發揮政府部門難以替代的作用,這些組織和個人構成社會治理的精英,把他們納入到社會治理的主體中來,將會彌補政府單一領導的不足,促進社會治理的高效運轉。
4.2 加強社會治理創新,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整合
社會整合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內聚力,不僅僅是直接交往的個體、群體存在著這種關聯,素不相識的人也存在于這種無形的社會力量之中,所有成員無一例外的受到這種力量的牽引和控制。提升社會治理的有效性,勢必需要對社會經濟資源、政治資源、文化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有效結合。
4.3 培育多元化的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是非政府組織的一部分,是政府和公眾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也是公眾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渠道之一,因而社會組織的參與不僅拓寬公眾參與的渠道,提升公眾自治的能力,同時還能對政府社會治理的行為進行評估和監督,從而實現三者的良性互動。在社會治理中不能過分依賴某一單一主體,應有能力應對其中任一主體失靈而帶來的影響,比如當政府失靈時,其它非政府組織能夠有應對措施,保證其正常運行;當社會失靈時,政府能夠擔負起促進社會良性發展的責任等。
總之,培育多元化的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關鍵環節,必不可少。
4.4 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體制改革
我國已進人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改革幾乎在各個方面都得到了體現,包括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等。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在獲得更多發展機遇的同時,也面臨著一些前所未有的挑戰和困難。因此,為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應將社會體制改革的重點放在改善民生,只有這樣才能加快社會事業建設。
5 結論
總之,社會治理創新是一個系統工程,滲透于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有自身豐富的內涵和獨特的運行規律。社會治理在當前轉型時期更具有復雜性和特殊性,認清社會治理創新的本質、促進社會公正、協調社會關系、規避其社會風險是當前供給側改革對社會治理創新的本|要求,以秩序穩定為核心的制度創新是實現社會治理有效性的根本保障和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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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社會治理方法范文5
黨和國家提出了要改革和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并明確了在社會管理創新中“法治保障”要求。那么,社會管理創新需要從以下兩個方面推進,首要方面是理念的更新,另一個是方式方法上的轉變。當前社會管理的方式存在一個顯著的矛盾性發展,即管理設備與技術越來越先進,然而管理手段卻依然像過去那樣粗放與粗暴,暴力執法經常被人們所詬病。究其原因是,雖然社會管理設備的性能是提高了,但我們在社會管理理念上卻沒有與時俱進,作相應的調整與轉變。如,我們早就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但是有些管理者和執法者缺乏嚴格依法辦事的精神,把法律當作管理老百姓的工具,某法律對自己的管理工作有利則要依法執行,如果對己不利則放置一邊。他們仍然沒有從最為根本的觀念上進行轉變,對社會管理法治理念存在諸多誤區。中央已提出要用法治思維武裝領導干部和管理者的頭腦,要用法治方法化解社會矛盾,但由于法治理念未及時更新,尚未來得及對社會管理法治的支撐要素做出相應的調整。而社會管理法治理念的及時更新,則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動力與引導,促成社會管理創新內外部動力的一種及時回應,這種回應反過來又會促進社會管理創新穩步推進。
二、法治理念更新是社會管理創新的先導
前已述及,我國現階段社會管理創新需要理念的更新及社會管理方法與方式的轉變。理念的更新是首要的,這是因為理念更新是行動創新的先導,人們的思想和眼光決定人們的行為選擇。一個沒有法治思維的領導干部,很難想象他在解決所遭遇的社會管理問題時會想到用法律解決問題;人們具有不同的法治理念,就會對社會管理中的問題與做法有不同的認識,就會形成不同的法治實踐效果。在目前社會管理創新不斷推進的進程中,我們必須樹立與之相適應的現代法治理念,以全新的思維與眼光來體察社會,認識自己,以避免在社會管理創新過程中發生重大偏差,把社會管理創新引向歧途。實現民主和善治是社會管理創新的目標,為此,我們必須要嚴格依法辦事,依照法律和制度管理社會;而這需要一種全新的社會管理法治理念的指引。哈耶克指出,“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動中都受到事前規定并宣布的規則的約束”。①換句話說,政府必須要法律的框架內活動,其社會管理的權限和職責必須由法律授予,在社會管理過程既不能越權、也不能濫用權力、更不能怠行職責;要形成“權為民所授”、“權為民所用”,以及權力的行使由人民進行監督的意識與氛圍。如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還固守原來的理念,如“權大于法”、“把法律作為管理和控制社會的國家”、“不嚴格依法辦事”等,將會把社會管理創新引向歧途,無法達到社會管理創新的目的。
三、法治理念更新是規范和保障社會管理權力的需要
社會管理政策的決定者和執行者均具有一定的權力,因而存在著社會管理權力侵害相對人權利的可能性,這已被現實中大量實例所證明。因此需要對社會管理權力進行必要的規制,其實規制也是一種保障。為達到規范和保障社會管理權力的目的,需要進行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對社會管理人員進行法治理念教育,用正確的法治理念能夠武裝其頭腦,使社會管理者樹立依法行使權力和注重保障相對人權利等正確的社會管理的法治觀,遠離與排斥超越職責范圍行使權力、濫用權力、侵害相對人權益的行為。二是將正確的法治理念具化于具體的社會管理制度和機制中,使社會管理的各項制度與決策能夠體現現代法治觀的要求,能真正保障公民權利。對社會管理相對人而言,具備正確的法治理念也非常重要。社會管理創新必須要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這當然要求管理人員在進行管理活動時依法而為和自我克制,也需要相對人對法治理念的接受與理解,才能在權益被侵害時具有依法維權的意識,能采用合法方式維權,這樣才有利于社會和諧與穩定。
四、市民社會的良性成長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
在我國改革開放以前,政府是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包括人們的衣食住行等在內的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均由政府統一安排和管理。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我國的經濟與社會均發生了深刻變化,經濟發展是日新月異,社會結構日益多元,人們的訴求更加多樣,利益格局日趨復雜。傳統的“全能型政府”、由政府大包大攬的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顯,已越來越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社會管理模式進行變革和創新是呼之欲出。于是,國家權力逐漸從一些領域退出,逐步構建起職能范圍適度、組織規模適中的政府,在管理中是提供引導、指導與服務。
五、政府職能轉變及法治政府的建立需要更新法治理念
我國傳統的治理模式是以行政機關為主體,采用強制命令等行政手段進行社會管理。一方面政府大包大攬,包打天下,另一方面政府應負責的公共職能卻長期履行不到位;一方面政府承擔一些不該管也管不好的社會事務,另一方面應該由政府履行的一些社會管理職能卻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這說明倚重行政手段的傳統社會管理模式是弊端叢生。經濟市場化、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市民社會的生成與發展等社會結構的變化促使政府要轉變職能,要求變革傳統的“一元化”的自上而下的管理模式,打破政府發號施令、群眾被動接受的單向管理方式;我們要順應社會結構發生的新變化重新為政府定位,形成多元多維、社會協同的社會管理新格局;形成公民人人參與管理,服從管理,并從中受益的格局。這需要全新的法治理念,建立法治政府,政府需依法治理,不能越權、不能濫權、更不能怠行職責。公民需要依法參與管理活動,依法享有權利履行義務,最終,在社會管理中充分體現民主,使社會管理成為政府與公民之間雙向的互動的活動,政府與公民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合作。
六、結語
創新社會治理方法范文6
一、牢牢把握科學發展主題,大力做好服務保障
(一)大力服務重點項目。圍繞街道突出項目推進這一重點,突破安全穩定這一難點,按照創建綠色休閑城市的標志區、打造生態商住區的標準和要求,將穩定工作的重心向“大項目”建設領域轉移,一個重點項目跟進一套治安管理措施、一套矛盾化解措施,及時處理房屋拆遷、項目建設中出現的矛盾糾紛和治安問題,確保重點工程順利施工。
(二)大力服務基層群眾。扎實開展法治創建活動,深入推進“六五”普法,加強平安建設宣傳教育。暢通群眾訴求通道,健全群眾利益保障機制,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完善人性司法機制,落實各項救助幫扶政策、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特殊人群保護政策,最大限度地減少司法活動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負面影響。加大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和撫恤救助力度。研究出臺利民便民的新思路新舉措,積極為基層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切實維護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使政法穩定工作成效更多地體現在改善民生、維護民生和保障民生上。
二、實施社會矛盾源頭治理,構建社會矛盾化解新格局,最大限度地促進社會和諧
(三)著力抓好輿論信息穩定風險評估。切實加強輿情收集、輿情研判、輿論引導和信息公關,防止引發實質危害。特別要注意及時發現拆遷改造、社會保障、社區換屆選舉、涉法涉訴等方面的不穩定苗頭,為迅速妥善處置贏得先機,防患于未然。
(四)著力健全“三位一體”網絡系統。
一是擴張“末梢神經”,健全社會矛盾感知系統。按照實有人口7‰的比例發展100人左右的信息員隊伍,構建覆蓋街道、社區以及工廠和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的全方位、多層次信息排查網絡。
二是堅持大調解機制,及時調處進入人民調解領域的社會矛盾。以人民調解法頒布實施為契機,不斷完善“大調解”工作體系,推進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化、調解主體專業化、調解方式多元化,構建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社會調解聯調聯動工作機制,綜合運用各種調解手段,最大限度地把排查發現的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
三是堅持維穩先維權理念,妥善處置進入渠道的社會矛盾。堅持以群眾工作統攬工作這一主線,突出源頭預防、積案化解兩個重點,深入推進強化責任、事要解決、督導落實、完善制度、基層基礎和隊伍建設六項工作,切實維護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健全完善應急快速反應機制,提高對各類突發性、的快速反應、現場指揮、依法處置和輿論引導能力。
三、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方針,構建社會安全管理新格局,最大限度地提升群眾安全感
(五)創新社會管理新模式。
一是轉變以“管控”為主要目的的社會管理傳統模式,推動形成政府行政管理與社會自我調節相結合、單位管理與居民自治相結合,管理與服務相結合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新模式。
二是充分發揮各類社會組織、各類經濟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廣泛開展各具特色的平安創建活動,探索建立社會各界參與社會管理的機制和途徑。
三是突出抓好以社會特殊群體、犯罪高危群體和城市邊緣群體為主體的“三大群體”源頭管理,創新抓好以新經濟組織領域、新社會組織領域和新興媒體領域為主體的“三新領域”服務管理,持續抓好以矛盾糾紛隱患、安全事故隱患、社會治安隱患為重點的“三大隱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地提升駕馭和管理能力,減少治安隱患和不和諧因素。年內,刑釋解教人員幫教率和安置率達到95%以上,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閑散青少年參加培訓率達到85%以上;社區矯正人員重新違法犯罪率控制在0.05%以下;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管控率達到98%以上;暫住人口信息采集率95%以上。
(六)探索嚴打整治新機制。
一是順應世界警務革命趨勢,積極推行社區警務和信息情報主導警務戰略,抓好警務綜合應用信息平臺及大情報網絡建設,建立健全“警情主導警力、警心呼應民心”工作機制,準確把握違法犯罪的時空變化和發案特點,嚴厲打擊各類嚴重影響群眾安全感的黑惡痞霸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兩搶一盜”等多發財犯罪以及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二是針對廣大群眾反映強烈的治安復雜區域和治安突出問題,堅持“五個一”工作方法,即:“一個亂點、一名領導、一個專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整頓無證無照經營、掃黃打非、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整治確保實現整治一點、帶動一片、穩定一方。
三是牢固樹立政治安全、政權安全意識,堅持“人民戰爭戰略”,持續強化國家安全人民防線建設,持續健全情報信息網絡和敵情研判機制,持續鞏固網上網下兩個戰場,堅決防范打擊“”組織和“”(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的顛覆、滲透、搗亂、破壞、恐怖活動。
(七)開創治安防范新路子。
一是立足于封閉式社區、半封閉社區、開放式社區和商業繁華社區共有共存的治安防范現狀,積極推進社區治安防范分類分級管理。
二是按照違法犯罪的區域性、季節性、時段性規律,適時合理調整巡邏密度和巡邏強度,確保案件高發時段、高發路段和重點區域、重要部位得到有效控制,進一步提高街面見警率和群眾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