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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社區論文范文1
關鍵詞:養老基金;長壽風險;死亡率;長壽債券
一、人口老齡化及其發展趨勢
人口老齡化有靜態和動態兩個方面的含義。所謂靜態含義是指社會人口結構呈現老年狀態,進入老齡化社會;動態含義是指老年人口相對增多,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斷上升的過程。國際上通常認為,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10%,或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7%,即意味著這個國家或地區的人口處于老齡化社會[1]。
世界人口年齡分布正發生深刻的變化,即年齡分布因死亡率和出生率下降而逐步轉向人口老齡化。預期壽命在近幾十年中快速增加,并且這一趨勢還將持續。歐洲1955年出生的男嬰的預期壽命為62.9歲,而今已達到70.5歲,女嬰則由67.9歲增至78.8歲。發展中國家的預期壽命增幅更大,例如中國上海的平均預期壽命的年增幅約為3.24個月,男性預期壽命已由1978年的70.69歲增至2009年的79.42歲,女性壽命已74.78歲增至84.06歲。由此人口結構也出現老齡化,如1950年的歐洲,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為8%,預計在2050年時將達到28%,其中8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將由1950年的1%上升至2050年的10%,亞洲和北美也有同樣的趨勢①。
二、長壽風險的內涵與影響
當前人口老齡化在諸多社會領域引發了一系列嚴重的挑戰,如養老金因退休高峰而遭受巨大考驗,醫療系統不堪重負,退休人口由積累財富轉向消費時可能引致的資產價格下行等等。人口老齡化的推進也是長壽風險不斷累積的過程,本文主要關注伴隨人口老齡化而出現的長壽風險特質及其管理方法。
長壽風險對個人而言,是指壽命延長使個人面臨未來支付增加而遭受的保障不足或無力支付的風險;對養老保障型產品提供機構而言是指壽命延長使未來給付年限和給付額度增加,導致負債大于資產的風險。
個人應對獲得養老保障并化解長壽風險的渠道主要包括,政府的基本養老保險、壽險公司、企業年金、私人養老基金、住房逆抵押貸款以及風險自留等。
政府的基本養老保險系統遭受長壽風險沖擊主要表現為收支缺口擴大和財政補貼壓力持續增加,導致養老金制度的財政維持能力遭受質疑。當前國內個人賬戶資金計算使用的期限遠低于實際壽命,超過計算年限后,隨后年份的支付將再次并入統籌,政府養老統籌已面臨長壽風險和人口結構改變的雙重壓力,其財務可持續性明顯弱化。而今社會養老保險的多支柱改革推進呈現出公共養老金和私營養老金在收入替代率方面的此消彼長,即社會養老保險系統提供的退休收入比例下降,私營產品提供的比例增加,加之稅收激勵也推動了私營產品需求增加。
商業性養老保障型產品通過年金化為個人轉移長壽風險,當前年金化仍以固定的死亡率作為精算假設進行定價,并未涉及到未來死亡率改善的可能性,于是壽命延長可能會造成年金商品費率被低估,進而引發養老保障型產品提供機構的財務問題,勢必會對其經營形成不利影響。
由于長壽風險轉移市場的缺失或發展遲緩,養老保障型產品提供機構等在為個人提供長壽風險管理的同時,自身陷入了長壽風險管理困境。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壽險公司、企業年金等商業性養老保障計劃試圖通過以下方法實施長壽風險管理:一是涉獵不同的產品、不同國家或不同社會經濟群體,實施長壽風險的多元化或自然對沖;二是與再保險公司簽訂再保險協議,將部分或全部長壽風險的轉移給再保險公司;三是有可能批量轉售退休金計劃未來支付等等。但從已有的長壽風險再保險協議和退休金出售交易存量看,系統性長壽風險集中滯留于保險系統內,保險公司接受長壽風險轉入的意愿不高,且因死亡險和年金產品分由不同機構銷售,自然對沖機制難以發揮作用[2]。于是養老保障型產品設計出現了DC計劃逐步取代DB計劃、產品定價升高等趨勢。這主要是因為死亡率實際調查數據和生命表提供數據的差異顯著,而生命表是各養老保障性產品設計與定價的依據,機構面臨的長壽風險難以從定價中得到彌補。于是在長壽風險轉移可能性很低的條件下,養老保障型產品定價過高、DB計劃萎縮、DC計劃年金化率低,長壽風險由個人自留將難以避免。
人口老齡化趨勢的推進使得機構難以將長壽風險視為正常的商業風險,并予以承擔。因而隨著長壽風險的增加,研究各類養老保障型產品的長壽風險轉移與風險對沖成為學界和業界關注的焦點。
三、現有長壽風險管理方法的比較分析
當前機構管理長壽風險的方法基本包括四大類:一是機構自留長壽風險,即機構將長壽風險視為正常商業風險,并予以承擔。二是在現有的制度中尋求解決方案,如長壽風險的多元化或自然對沖,即在產品組合中涉及定期保險和年金業務組合;與再保險公司簽訂再保險協議,將部分或全部長壽風險轉移給再保險公司;機構將其未來支付批量出售給保險公司;小型的退休金計劃還可為每位退休成員購買年金等,這樣的套期保值策略將一并轉移所有系統與非系統的長壽風險,除非轉移長壽風險過程中使用的是定期遞延年金。三是改變產品設計,如年金提供商提供參與式年金,將部分長壽風險轉移給仍幸存的投保人,即年金合約中的死亡率時時調整,采用實際發生的死亡率,而非購買時的預測死亡率。四是基于創新型產品設計將長壽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如長壽風險相關資產的證券化,或使用死亡率指數和長壽指數相關的證券與衍生品管理長壽風險,具體包括長壽債券、年金期貨、年金期權、死亡率互換以及死亡率遠期等[3]。
除壽命延長因素外,導致養老基金潛在負債大于資產的風險顯著增加的因素還有投資收益率的變化。無論是從金融市場的實際投資回報率變化趨勢分析,還是從贍養比、勞動生產率等因素判斷,金融市場難以產生大規模持續回報。從資產角度分析,養老基金資產增值幅度有限;從負債角度分析,養老基金負債因未來支付年限以不確定性的方式延長,導致潛在負債快速增加。因而當前管理養老基金潛在負債大于資產的風險,需從長壽風險的對沖管理角度展開。雖然對沖長壽風險的現有方法為數不少,但由于死亡險和年金產品分別由不同機構銷售,自然對沖機制不僅難以發揮作用,而且不易操控。同時,已發生的零星交易觀察,再保險公司并不熱衷于對長壽風險進行分保。小型的退休金計劃購買年金以處置長壽風險的方法并不適用于大規模的年金,這只是轉移問題而非解決問題。改變養老產品設計,比如設置遞減支付、定期年金或采用DC計劃,本質上都是要求個人自留長壽風險,屬于長壽風險管理的低效表現,并不符合老人的養老需求。所以,各類養老保障型產品的提供機構仍在尋求更為有效的長壽風險管理方式。
在養老基金規模龐大且風險管理創新迅速的發達金融市場,從資本市場風險轉移功能角度考慮設計與開發金融衍生工具以實施長壽風險管理的探索正在持續展開。雖然適用于交易所內交易的標準化合約開發還有很多障礙有待突破,但基于長壽風險管理的場外市場合約已有交易。
四、SwissRe死亡率證券和EIB/BNP長壽債券的啟示
借助瑞士再保險公司(SwissRe)的死亡率證券和歐洲投資銀行和法國巴黎銀行(EIB/BNP)設計的長壽債券的剖析,本文將探討基于創新型產品的長壽風險對沖管理。
(一)SwissRe死亡率證券
2003年12月瑞士再保險公司發行了為期三年的死亡率債券,以便于減少瑞士再保險公司所可能面臨的死亡率嚴重惡化的風險。SwissRe死亡率債券發行總額為4億美元,每季付息一次,計息方式為三月期的美元LIBOR加上135個基點。該債券體現死亡率風險的設計為根據死亡率指數變化調整償付的本金額度,也就是未預料的死亡率增加將導致償付本金額度的減少。死亡率債券中跟蹤的死亡率指數是在采集美、英、法、意和瑞士五國數據的基礎上編制而成的。
在SwissRe死亡率債券的三年有效期內,若實際死亡率指數未超過2002年基準指數的1.3倍,投資者可獲得全額本金償付;若處于基準指數1.3與1.5倍之間,則實際死亡率每增加0.01,本金償付額減少5%;若超過基準指數的1.5倍,投資者的本金將全部損失[4]。
死亡率債券由特設機構發行,特設機構以債券發行獲取的本金,購買價值4億美元的高信用等級債券,同時借助于利率互換交易將債券利息轉變為基于LIBOR的現金流。特設機構每季支付一次利息,債券到期時根據實際死亡率指數調整本金償付額度。特設機構的存在既可使得瑞士再保險公司將該業務表外化,還可控制信用風險,增強投資者信心。
瑞士再保險公司的盈利與死亡率負相關,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生命與健康再保險公司,瑞士再保險公司正積極尋找交易對手以實現長壽風險的轉移,否則大量積存的長壽風險需要保有規模龐大的資本金以滿足監管當局的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同時通過管理長壽風險,瑞士再保險公司還可維持較高的信用評級。死亡率債券的發行為瑞士再保險公司提供了極端死亡率風險的防護措施,有助于瑞士再保險卸載其可能面臨的極端死亡率變化。
作為瑞士再保險公司的交易對手,債券投資者將在未發生極端死亡率事件的條件下,可得到更高的投資回報。死亡率債券等同于死亡率指數的范圍看漲期權,瑞士再保險公司是期權買方,債券投資者是期權賣方。
SwissRe死亡率證券是為應對突發重大災難而設計的,債券有效期與長壽風險管理要求相差太遠,而且指數編制與養老基金的受益人結構差距過大,即使該債券被用于短期長壽風險的套期保值策略,也會引發明顯的基差風險。
(二)EIB/BNP長壽債券
法國巴黎銀行(BNPParibas)原計劃在2004年11月面向養老基金業推出長壽債券,這是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長壽風險證券化嘗試。EIB/BNP長壽債券發行總額為5.4億英鎊,有效期為25年,是支付浮動利息的年金債券,其創新設計在于利息支付與幸存者指數掛鉤,該指數計算基于英格蘭和威爾士2002年65歲男性的實際死亡率,最初的利息支付額設定為0.5億英鎊。EIB/BNP長壽債券被歐洲投資銀行(EIB)評定為AAA級信用等級并發售,由PartnerRe再保險公司承保長壽風險相關的超額損失。EIB/BNP長壽債券實質上包括三個部分,一是由歐洲投資銀行發行的浮動利息年金債券,以歐元為計價單位;二是歐洲投資銀行與法國巴黎銀行之間的貨幣互換,歐洲投資銀行支付浮動利率的歐元現金流,獲得固定利率的英鎊現金流;三是歐洲投資銀行與partnerRe再保險公司之間的死亡率互換[5]。
EIB/BNP長壽債券設計的可取之處包括:債券現金流的設計有助于養老基金對其長壽風險曝露實施套期保值,尤其是為特定參考人群提供長達25年的年金化支付時。幸存者指數依據國家統計部門的原始死亡率而編制,易獲取的可信數據增加了市場透明度,可提升投資者信心。
EIB/BNP長壽債券并未成功發行,總結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長壽債券的有效期還不足夠的長,該債券并不能成為養老基金的有效風險對沖方式,這妨礙了養老基金的投資意愿。二是資本要求高而風險降低的少,這使其成為占用資本金較多的一種風險管理工具。三是模型和參數的不確定性較高,使投資者和發行人缺乏充足的信心。即使長壽債券能夠提供完全風險對沖,其所隱含的不確定性將使得合理定價成為不可能。四是潛在的套期保值者認為基差風險相對于債券定價而言過高。長壽債券的特定人群與多數年金和養老基金的受益人結構差異顯著,如年齡階段或性別因素,隱含的基差風險大。又如當年金受益人經歷更快的死亡率改善(比定價的基礎—全民指數),基差風險顯著增加。基差風險增加的可能性原因還包括長壽債券特定的年金支付水平,在實現養老金計劃存在支付提高的可能性(如基于通貨膨脹率調整的年金化支付)。五是長壽風險所依賴的指數是中心死亡比率,這意味著幸存者指數將低估幸存人群的真實比例。
雖然EIB/BNP長壽債券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但其中包含的長達25年的債券有效期、在場外市場實施死亡率互換、死亡率指數或幸存指數編制等都為長壽風險的資本市場管理工具與市場發展提供了借鑒。
另從以上兩個債券的設計可看出,通過資本市場實施長壽風險管理還有很多障礙,如死亡率指數編制。有效的死亡率指數需消除具體投資組合和人群的個體差異,同時確保依然保留不能有效分散的長壽風險。就地域和社會人口統計因素而言,指數覆蓋面應盡可能廣泛,同時還需盡可能地接近參考它的投資組合,把基差風險(basisrisk)降到最低。只有這樣,該指數才能成為公平交易和風險轉移的理想市場基準,并實現長壽風險的市場最低價格確立[6]。
五、總結
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和長壽風險的日益累積,導致社會養老保險的多支柱改革和養老需要滿足對年金等商業性養老機構的倚重。與此同時,長壽風險管理方式的滯后使得年金、養老基金等機構遭遇了長壽風險自留、監管資本要求提高等系列問題,這又抑制了商業性養老保險型產品市場的拓展。故而從長壽風險管理方式上實現突破,將有助于整個社會養老保障系統的優化。從已發生的交易看,可從以下方面加快長壽風險轉移與對沖的實現。
一是鑒于政府已經由養老保障的第一支柱承擔了可觀的長壽風險,不宜再通過長壽債券發行負擔更多的長壽風險,政府統計部門可提供死亡率原始數據,還可基于公開數據編制死亡率指數或長壽指數,作為長壽風險對沖管理市場發展的基準。
二是隨著長壽風險的累積,市場需要大量的有效期超長的債券以便構造套期保值投資組合,尤其是遞延年金需要期限長達50年甚至更長的債券以滿足其年金費收取和年金化支付期間的現金流管理需要,而通過國債提供超長期債券是較為可行的。
三是長壽風險對沖管理市場需要在場內市場交易的標準化合約和在場外市場交易的非標準化合約相互匹配。場內市場可針對系統性的長壽風險設計標準化合約,由于合約的最終使用者類型多,各種信息、預期會迅速反映到市場競爭中,同時場內市場交易還具有流動性、交易機制設計等方面的優勢,如死亡率指數或長壽指數交易。而場外市場非標準化合約可為投資者度身設計以對沖其非系統性的長壽風險,降低基差風險,如長壽債券、死亡率互換等。
基于指數型長壽風險衍生品、已有的利率和通貨膨脹率衍生品和投資組合策略,養老保障型產品提供機構可有效地調整投資風險和回報率,更注重純粹風險的管理,將成本控制在一個合理水平上,還可使得產品設計更加個性化、低成本,推進市場細分,減少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使得每個風險群體都能得到更為精確的定價。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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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社區論文范文2
關鍵詞: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指標體系
中圖分類號:F299.2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20-0070-02
作為一項公共服務,居家養老在破解養老難題和構建和諧社會中所發揮的作用日益凸顯。在應對老齡化問題的過程中,居家養老社會化已成為一種潮流。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結果表明,我國已經進入了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階段,并將繼續加速。十報告提出,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并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改善民生和加強社會建設等四個方面、十次提到“基本公共服務”,這在表明新時期政府對老齡問題更加重視的同時,也為緩解養老壓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指明了發展道路,即從社會管理和服務的角度,使“老有所養”的戰略目標“持續取得新進展”。
一、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服務測評的重要價值
從2000年開始,我國各地陸續展開了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北京、上海、廣州、大連、寧波等地區紛紛進行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的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是,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政府財政實力、人口老齡化發展水平的不同,各地在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水平和服務效果方面也存在較大差異,這給統一評價全國及各地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總體水平和發展狀況帶來一定難度。
從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趨勢看,全國范圍內不僅開展居家養老試點工作的地區范圍越來越廣,在服務內容和服務隊伍的建設方面也向縱深發展。如何綜合考量和測評各地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服務水平、運行方式、管理模式及整體效果,勢必需要建立一套科學、規范、操作性強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指標體系。可喜的是,2012年6月民政部下發的《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監測指標體系》文件中充分肯定了指標體系監測在社會養老服務發展過程中的重要地位,明確指出“通過指標體系有效監測行業發展,是新時期加強政府宏觀管理、推進養老服務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舉措。”并進一步將監測體系劃分為人口數據、福利補貼、服務保障、資金保障和隊伍建設等5個一級指標、11個二級指標和43個三級指標。與此同時,學術界對構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績效評估體系進行了有益的嘗試(章曉懿等,2012;包國憲等,2012)。在實際工作中,開展居家養老服務測評的地區也日益增多,廈門市在2012年12月對居家養老服務的相關數據收集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表明針對居家養老服務的綜合測評已經成為政府部門的工作內容。
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時代背景下,建立一套科學、規范、操作性強的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指標體系有著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其一,作為一項政府公共服務,居家養老服務不僅包括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隊伍等方面,服務效果和評估也是其重要內容。因此,綜合測量和評估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是居家養老服務的應有之義。其二,通過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指標體系構建和實證分析,不僅可以度量和評價各地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整體工作水平,也為政府制定相關社會管理政策和老齡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和參考。
二、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測評的研究現狀
作為居家養老的重要支撐,居家養老服務是順利實現社會化養老的關鍵環節。陳友華(2012)認為,居家養老服務是是“養老地點”與“養老服務供給”兩個維度劃分出來的“居家養老”與“社會服務”的一種交叉組合形式。在現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測評的相關研究中,不少學者針對不同地區提出了居家養老服務指標體系構建的設想,本文試圖從指標體系研究的四大主要步驟出發,對現有文獻進行梳理。
第一,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測評的理論基礎,即解決“憑什么測”的問題。現有研究中提出理論依據的較少,部分研究根據地方特色或制定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原則或依據。章曉懿、梅強(2012)基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公共服務屬性,將公共服務績效評估理論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績效評估的依據。在《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監測指標體系》中,民政部(2012)將導向性、科學性、簡便性和突出重點作為監測指標體系的主要原則。左建一等(2009)則以“政府主導、依托社區、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及居家老年人生活的實際受益等方面作為考量寧波市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依據。
第二,構建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指標體系,即解決“測什么”的問題。根據不同的理論依據和原則,各地區制定了不同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指標體系。在對上海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體系中,章曉懿等(2012)從公平性、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四個維度,設置了4個一級指標、9個二級指標和31個三級指標,包括投入、產出、服務種類、服務對象評價等內容。包國憲等(2012)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績效內涵及其過程基礎上,構建了績效分析模型。在《社會養老服務發展監測指標體系》中,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二級指標,包括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數、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機構服務人次、城市和農村日間照料場所覆蓋率等6項三級指標。左建一等(2009)將指標體系總體框架分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體系評估指標和群眾滿意度測評指標兩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又分為政府主導、基礎設施、服務隊伍和服務成效5個一級指標和13個二級指標。
第三,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綜合評價方法,即解決“怎么評”的問題。目前鮮有學者對居家養老服務的評價方法和權重設計進行深入分析,僅有章曉懿等人對上海地區的居家養老服務進行了實證分析。他們采用專家意見法,優選了學術專家、職能部門專家及機構專家共12人作為咨詢專家,進行了三輪德爾菲專家咨詢。包國憲等(2012)則將數據包絡分析法(DEA)應用于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的效率評價。
第四,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具體指標權重的設置,即解決“各項指標的重要性如何分配”的問題。章曉懿等(2012)根據專家對各指標重要性程度的評分,依據層次分析法的原理,經過計算機程序模擬仿真處理得出各項指標權重。雖然專門針對居家養老服務各項指標的權重分析文獻較少,但是針對政府績效評估的相關研究較多(陳天祥,2008;宋美喆等,2012),為居家養老服務測評提供了技術方法的借鑒。
三、研究不足及進一步解決的問題
量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指標體系有助于我們在衡量、監控和評價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狀況的基礎上,探索影響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主要因素,逐步完善相關政策和措施,從而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整體水平。
通過相關文獻梳理發現,現有研究主要存在以下不足:(1)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測評研究理論支撐不足,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概念理解不同,產生了不同的評價體系;(2)沒有考慮到我國城鄉二元結構的差異,將居家養老服務泛化分析,對城市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缺乏針對性的指導;(3)各地區對居家養老服務測評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在指標體系的框架設計上差異較大,無法對我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開展狀況進行統一評價;(4)居家養老服務評估是一項復雜的探索性的全新工作,涉及面廣,各地尚未有成功的模式和經驗,在指標體系的設置和綜合評價方法的應用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綜上,在過去近20年中,雖然學術界取得了較多具有創新性的研究成果,對居家養老服務的各項工作起到了指導作用,尤其是近3年內對于居家養老服務指標體系構建和測評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為客觀評價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水平提供了可能;但是,目前居家養老服務評價研究僅僅局限于某一個地區或某個街道、社區,且由于缺乏統一的評價標準,使得指標體系缺乏普適性,不能滿足全國范圍內不同地區居家養老服務水平綜合衡量的實際需要。
在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指標體系構建的理論分析中,如何深入挖掘政府績效評估理論、社區照顧理論以及滿意度理論等相關理論,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過程、服務效果以及服務效益相結合,探尋適合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測評的理論基礎,將是下一步研究的重要課題。
居家養老服務測評的最終研究目的是改進居家養老服務的措施,提高居家養老服務水平。因此,總結和評估近年來中央政府和各地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并通過指標體系,識別工作開展的實際成效與預定目標之間的差距,辨析各種居家養老服務優惠政策實施過程中的成敗,找出影響居家養老服務進一步發展的關鍵因素,從而為政府相關部門提供針對性強、可操作的對策建議是居家養老服務測評工作的研究方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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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社區論文范文3
關鍵詞:老齡化,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進入21世紀,中國便正式步入了人口老齡化社會階段。中國農村的社會和經濟發生了巨大的變遷,農村大批勞動力進城務工、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農村傳統家庭結構、家庭功能變遷等社會現實,使得傳統家庭養老受到極大的挑戰。同時,我國農村公共福利產品供給不公、農村養老機制發育不全等問題使農村養老問題更為嚴峻。因此,建立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保證農村老年人福利供給,解決農村養老困境,便成為保證農村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重要保證。
一、老齡化背景下的農村老年人口特征
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00年60歲以上老年人口為1.3億,占總人口的10%,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為 8827.4萬人,占總人口的7.10%。而且,我國人口老齡化正處于加速發展階段,到本世紀20年代將進入高速發展階段,到2030年,我國每4個人中就有1個老年人。
從文化水平看,農村老年人的文化素質整體偏低,當前農村老人中未接受過教育的占51%,小學文化占34.7%,初中文化占8.3%,而大專以上學歷的只有0.2%。從家庭結構看,農村65歲以上老年人的家庭戶數,占農村家庭戶比重的22.02%;其中單身老人戶所占比重為2.36%;一對老年夫婦戶所占比重為2.26%,隔代老年戶所占比重為0.46%。論文參考。[1]
由于近年來城鄉經濟發展不平衡,使農村人口特別是農村老年人口的生活狀況不容樂觀。農村老人的經濟來源主要有兩種,即老人自己的勞動收入以及子女供養。從勞動就業狀況看,我國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的勞動參與率為65.85%,其中男性勞動參與率高達76.32%,60歲女性勞動參與率為54.06%。在老人的經濟來源中,勞動收入所占比重為46. 8%;子女供養所占比重為29.3%,社會保險和救助只占老人經濟來源的3.2%。[2]
在養老福利產品供給方面,政府沒有對農村老人提供其它福利供給支持,大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無法得到保障。根據2006年底參與養老保險的農村人口有5374萬人,占農村人口的7.06%,領取養老金的僅有355萬人,占農村人口的7. 06%,領取養老金的僅有355萬人,占農村老年人人口的6.6%,除居住在經濟較發達地區的農村老人外,大部分地區的農村老年人難以享受到養老金保障。
二、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面臨的問題
傳統上我國農村的養老一般以家庭養老為主,農村的家庭發揮著照顧老年人的衣食起居和進行精神撫慰這兩個最重要的養老功能。論文參考。但是現實生活中的一系列矛盾,決定必須從家庭養老走向社會養老。比如,老齡化的速度加快和落后的經濟發展水平之間的矛盾、家庭規模縮小和家庭養老負擔加重的矛盾等越來越突出。
1.家庭養老保障機制呈弱化趨勢。由于農村中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以及人口流動等社會經濟因素的變遷,導致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首先是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如今,農村土地的保障功能呈現弱化的趨勢,主要表現在農業經營的絕對收益越來越低,土地的流轉價格越來越低,在有些地方,經營土地甚至成了農民的絕對負擔。其次是家庭結構的變化,家庭養老負擔加大。如今我國的家庭出現了四、二、一的“倒金字塔型”,也就是一個小孩要撫養六個老人。象這樣的家庭結構如果單純依靠家庭養老,只能使老年人生活貧困,年輕人不堪重負。最后隨著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的進程,大量農村剩勞動力不斷涌向城市,導致農村的老年人無依無靠。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健全。第一,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脫離實際。我國農村現行的養老制度沒有充分考慮農村地區差異和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事實,在農村幾乎是一個模式、一種制度。第二,制度設計有缺陷。一是繳費方式問題,完全依靠個人繳費,缺乏財政投入和政策傾斜。論文參考。二是基金管理和運營問題,基金管理一般以縣級管理為主,管理手段落后,沒有統一的、先進的計算機軟件系統。由于二元社會結構的存在,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建設嚴重滯后。1992年12月推行《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來,到2003年末,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數僅為5427萬人[3]。并且,當前的社會福利和養老機制絕大部分只涉及老年人的經濟供養,對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方面關注很少。
3.社區養老機制薄弱。第一,從整體上講,老年服務體系不健全,仍屬空擋。最具有代表性的敬老院不僅不普及,而且現有的許多還只是供參觀用的“展品”。 適合老年人活動的場所等沒有建立,甚至許多農村還根本沒有這種意識,一切都還由家庭承擔。這種服務體系很難滿足農村老年人和“空巢老人”的生活要求。第二,缺乏法律的權威性和保護。先行農村社區建立程序不明確,既沒有專門機構,也沒有形成制度,使家庭養老的引導和監督不夠。無論是城市還是農村,由于子女的不孝導致的贍養案件日漸增多。致使農村“空巢老人”的權益得不到維護。
三、解決我國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的對策
1.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為基礎的。制約農村養老的最根本原因就是農村經濟不發達,農民收入低。只有大力發展農村經濟,調整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壯大農民經濟實力,減輕農民負擔,才能為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提供強大的物質基礎。也是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重要措施之一。
2.健全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隨著農村社區養老和家庭養功能的不斷弱化,未來農村老年人的生活將越來越困難。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運而生。筆者認為在農村建立養老社會保障的原則:一是不以贏利為目的,而以保障人民晚年的基本生活為宗旨;二是由國家制度作保證,確保資金的安全性和帶有一定的制度強制性;三是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和國家政策扶持相結合。
3.做好制度和政策的宣傳工作。農民對新出臺的政策規定一般不會主動的關心,這就有賴于政府加大宣傳力度,今后,我們應該主動的將所有的農民納入社會養老保險,而不是被動的等他們加入,這樣才體現社會保障的強制性和福利性。
4.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服務,加強農村人口教育質量,倡導關愛老年人的農村社區人文關懷氛圍。農村社區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的介入,不但可以滿足老年人基本的生活和福利需求,而且可以通過心理健康輔導、社會參與支持等服務以促進農村老人的社會適應水平。同時,通過在農村社區開展各種社會工作服務,如社區教育、社區組織動員、農村社區建設等,加大農村社會尊老、愛老、護老社會責任意識教育,促進敬老、愛老、助老的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以及農村老年人文化生活環境的改善,推動農村和諧社會建設。
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是我國的社會問題之一,因此解決這一問題對我國農村的穩定來說極為重要。可以通過發揮民間組織力量的介入,將農村老年人組織起來,形成老人間相互照顧、相互交流,相互支持的支援關系網絡,幫助并推動農村老人以群體或組織的形式參與農村社會生活,提高老年人在家庭和鄉村社會生活中的地位,監督和保護農村老人的權益;其次,借助民間組織在資源使用中的相對專業性以及相對完善的監督機制,可以避免農村老人福利服務提供中的低效率、高成本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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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社區論文范文4
[論文摘要] 老齡化社會背景下,養老問題日趨嚴重。但中國現有的社區為老服務體系尚未完善,這為外展工作在社區為老服務中的運用提供了廣闊的介入空間。外展工作的突出特點就是“向外擴展”,即社會工作者主動走出機構,識別并為那些需要接受輔導的服務對象提供適當服務。因此,將外展工作運用于社區為老服務,既能擴大社區為老服務的服務范圍,照顧到老年人的多種需要,又能緩解老年社會福利資源有限性所帶來的局限,因而具有重要意義。
據2005年底全國百分之一人口抽樣顯示,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到10.5%。根據聯合國的統計標準,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日趨嚴峻。然而,社區為老服務卻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社會化服務體制。這為外展工作的運用提供了介入空間。
一、外展工作的內涵
所謂外展工作,其突出特點就是“向外擴展”,即社會工作者主動走出機構,識別那些需要接受輔導的服務對象,通過主動與他們建立關系,使他們明白自己的處境與問題所在,從而提供適當服務,加強他們面對及解決困難的能力。外展工作和其他機構的工作相比,其提供服務的不同之處就在于接觸服務對象的具體方法上,采取工作者主動出擊的方式,依靠工作者個人的專業知識及經驗,尋找并識別工作對象,通過提供相關的服務,避免當事人問題的嚴重化。這種工作方式使外展工作具備了很多常規服務所不具備的特點,例如:
1.自然的工作環境:外展工作通常由外展社工主動到服務對象經常聚集的場所提供服務。因此,和機構的環境相比,外展服務的工作環境比較自然。
2.自然的工作手法:外展社工常會采用一些外表看來自然的工作手法,如搭訕閑談等。
3.自然的社群:外展的服務對象常是一些自然組合的群體或在自然場所的個人。
因此,外展工作手法的運用有助于發現有潛在需要的服務人群,能擴大受益群體的范圍,應該和其他機構的常規服務相結合。
二、社區為老服務應用外展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外展工作介入社區為老服務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社區為老服務資源的相對匱乏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有數據表明,全國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居家養老服務的意愿。為此,我國城市社區多實行以居家養老為依托、以社區養老為補充的養老模式。從現有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狀況來看,城市社區中只有很少的老年日間服務機構。然而,調查顯示,我國城市中48.5%的老年人有各種各樣現實的養老服務需求。目前,我國城市居家養老服務需求總的滿足率只有15.9%。因此,社區中的為老服務資源較少,無法滿足大多數老年人的養老需求,社區為老服務資源的相對缺乏需要外展社工的介入。外展社工介入社區為老服務后,可以通過運用專業知識及有計劃的服務,靈活上門,主動服務,以協助老年人實現居家照顧,緩解為老服務機構的缺乏與老年人需要間的矛盾。
2.老年人的相對貧困狀態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盡管我國已建立了退休保障制度,但由于老年人的退休保障金相對有限,且又失去了勞動能力,因此,許多老年人都處于相對貧困的狀態。社區中的服務機構基本上都是贏利性的,提供的服務越好,收費也相對越高。老年人單一的經濟來源制約著其接受機構收費服務的程度。外展社工的介入,可以提供無償或低償的服務,以此滿足部分有一定有償能力的老年人的需求。同時,更可以通過主動出擊,尋找到那些長年在家不到社區中的沒有償還能力的貧困老人;可以通過有計劃的到他們家里來為這部分人開展持續照顧服務;并且可以通過呼吁,讓外界了解這部分老年人的生活狀況,為他們申請援助,改善他們的生活。
3.老年人多種需要的滿足需要外展工作的介入。老年人對養老的需求千差萬別,在提供養老服務時不能搞“一刀切”。但我國社區養老服務尚未建立起較為健全的養老服務社會化機制。例如,根據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的不同,分為精神慰藉型養老機構、休閑康復型養老機構、臨終關懷型養老機構等。外展工作介入社區后,可通過外展社工的主動聯絡辨識不同老年人的不同需求,進而有針對性的提供服務。
總之,外展工作在社區為老服務中的應用不僅可以讓那些有機會到機構當中的人得到服務,也能讓那些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去機構的老人在其家中就能夠得到養老服務。
三、外展工作在社區為老服務中的應用步驟及策略
外展工作在社區為老服務中的應用主要是指社工走出服務機構,通過到社區中和老人家中去主動發現需要服務的長者,與之建立聯系,使其了解將面臨的問題,并為之提供專業的服務。工作的開展通常要遵循以下步驟:
首先,了解服務對象階段。社工在開始時的主要任務包括:與區內有關團體如居委會,有關人士如社區中的積極分子等建立工作關系,了解所在社區的基本情況。以此掌握本社區中老年人的基本情況;知曉老年人經常聚集的地方。工作關系在此階段并非以老年人為主要對象。外展社工需要此等團體或人士的協助,支持及轉介工作對象。其次,辨識服務對象階段。在外展社工通過初步了解,以及經有關團體或有關人士的轉介,對工作對象及其聚集情況有所掌握的基礎上,外展社工接下來要做的就是服務對象的辯識。外展社工會選擇一些外表看來較需要外展服務的社群或個人,開展系統性的觀察和接觸。再次,輔導階段。經過上一階段的介入,服務對象對外展社工的信任及接受程度已有了一定的基礎,外展社工與服務對象的關系已建立起來,此階段的工作就是訂立并實施適當的服務計劃,協助服務對象滿足其需要以預防問題的出現。最后,結束階段。外展社工要協助服務對象鞏固其在服務過程中所得到的效果,減少此類問題的再現。
在外展工作應用過程中應重點采取的工作策略包括:
1.由于外展社工在社區中是外來者,社區居民對外展社工的角色及目標都不清楚,對工作的理解與寬容度不同,所以在建立工作關系的初期,外展社工要有面對服務對象的試探行為的意識。此種意識的缺乏,將不利于工作關系的建立。
2.由于相當數量的服務對象沒有覺知自己的處境,主動性低,且外展社工與服務對象的關系不是來自必然性,外展社工要充分建立起和服務對象的信任關系。這是工作關系建立的基礎。
3.由于外展社工通常會以自然的方式去結識服務對象,不以公文手續等突出契約的關系,因此,外展社工需要額外設法令服務對象建立起專業工作關系的意識。
4.考慮到老年服務對象特殊的心理需要,外展工作的終結要格外強調技巧,即有計劃地幫助服務對象由受助的狀態過渡到脫離外展社工的獨立狀態,漸進的將已建立的工作關系終結。
總之,外展工作的特殊性可以有效彌補現有社區為老服務的不足,擴大社區為老服務的服務對象范圍,對于更好的應對老齡化社會帶來的挑戰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養老社區論文范文5
關鍵詞:老齡化;養老地產;老年公寓;盈利模式
Abstract: the 21st century China is aging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the elderly pension problem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focus of social attention, facing huge pension market, real estate developers have been aggressive in the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In this paper, we discussed some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first is the background to do the analysis of the current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because China's aging process with elderly population base is large, growing faster, makes the elderly housing market is both an opportunity and challenge. Then the paper discusses the elderly apartment development of three kinds of profit model, analyzes the operation characteristics of three kinds of profit model and the main case, hope we can through the current research situation of more and more aroused the concern of the society for old age pension problem and thinking.
Key words: ageing; Endowment real estate; Elderly apartment; Profit model
中圖分類號:F29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一、中國的老齡化及養老方式現狀
(一)我國當前老齡化社會的現狀
我國老齡人口于1999年即以超過國際老齡化社會10%的標準,整體進入老齡化社會。根據聯合國的規定,一個國家65 歲以上的老年人在總人口中所占比例超過7% 或60 歲以上人口占10% 之上的國家稱為“老齡型”國家。目前中國60 歲以上老人已達1.78 億,占總人口的13.3%,而且正以每年3.2% 的速度遞增,進入老齡化。另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數字表明,到2025年,我國老年人將占全國總人口的19.34%;到2040年,老年人將占全國人口的27.8%,屆時三個半中國人中就有一個老年人。(見表1-1,表1-2)如此高的老年人口率預示著中國的老齡化問題將格外嚴峻,如何安排好日益增多的老年人,切實解決好急速增長的老年人口與社會生活保障之間的矛盾,將成為和諧社會建設中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表1-1我國老年人口發展統計數據單位:萬人,%
注:數據來源 中國統計局,中國人口年鑒 2011[M].《中國人口年鑒》雜志出版社,北京,2011年12月.
表1-2我國老年人口比重增長趨勢單位:%
注:數據來源 中國統計局,中國人口年鑒 2011[M].《中國人口年鑒》雜志出版社,北京,2011年12月.
(二)我國當前老年人的養老方式
世界上公認的養老方式一般有三種形式:1、傳統的居家養老;2、社會養老;3、個人、家庭和社會結合的養老方式。我國老年人當前選擇養老和住宅的方式, 由于歷史和傳統觀念等原因主要以居家養老為主。主要形式有與子女共居、與子女鄰居、獨居。除此以外還有托老所、福利院以及老年公寓等。
由于社會經濟發展使家庭結構急劇改變,三代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已經漸漸遠去, 目前老年人大多孤身或同子女分住。按照自然規律,人進入老年后無論精神感官或肢體都會不同程度的出現衰退或殘疾,身心疾病成為影響他們自主行動的內在因素;年事越高受此影響越大,越需要更多的照顧。當代老人還是多子女的居多,兒女可以輪流照顧,而一旦進入“四二一”模式,那時子女便會顯得力不從心。同時社會安全福利和個人養老金的增多,也使得更多的老人需要獨自生活, 據全國老齡委抽樣調查,有16.7%的老年人表示愿意到養老機構安度晚年,且年紀較小的老年人表示愿意的比例大于年紀較大的老年人,顯示出中國人養老的觀念正在發生著變化,養老需求日益社會化,將形成一個體量驚人的現代養老產業。
(三)我國養老市場的供給概況
1、養老機構供給種類
我國的養老機構主要包括社會福利院、敬老院和養老社區等。
社會福利院。社會福利院主要面向城鎮“三無”老人,即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其法定贍養人、扶養人確無贍養、扶養能力的城市老年人,為他們提供養老的場所和各類生活、醫療服務。社會福利院的主要資金來源為政府補助。
敬老院。敬老院主要針對城鎮的各類有一定經濟能力的老年人。敬老院分為公立與私立兩種。公立敬老院通常建設費用由政府補助,運營費用向入住老人收取。私立敬老院無補助,自負盈虧。
養老社區。養老社區一般規模較大,除住宅用房外,還包括各類配套商業設施及醫療設施等,通常擁有社區醫院。養老社區通常包括家庭養老、公寓養老和看護養老三種類型的養老用房。
家庭養老的養老社區通常子女與老人同住一養老社區,主要的養老服務由子女提供,但社區也提供一定的補充服務,如日間看護等。以養老公寓為主要形式的養老社區,主要針對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此類社區一般老年人單獨居住,主要服務均由社區提供,包括日常的家政服務、生活服務、出行服務等。以看護養老為主要形式的養老社區,主要針對半自理或無自理能力的老年人。除提供養老公寓提供的各類服務以外還提供各類醫療服務,如急救服務、攙扶服務、喂飯服務等。
2、養老機構供給總量
當前我國城鄉公辦的各類敬老院、福利院、養老院等老年社會福利機構共有39500多個,養老床位149.7萬多張,但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僅有8.6張,與發達國家平均每千名老人占有養老床位數50-70張的水平相差甚遠,供需嚴重不平衡,差額巨大,絕大部分的需求都無法得到滿足,養老產業的發展空間十分廣闊。
二、老年公寓開發的盈利模式分析
“養兒防老”的觀念已經過時,更別說是在具有中國特色的“四二一”模式下,愈發顯得艱難。在9成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的政策前提下,絕大多數要靠市場化來解決養老居住問題。與國外眾多資本競相進入養老產業不同的是,在目前中國,地產商是承擔市場化養老的主力軍。老年公寓開發的全鏈條由地產商獨立完成,地產商成為了中國式養老的絕對主角。
養老激起了房地產企業一波又一波的熱情,以“招保萬金”為首的大型房企紛紛試水老年公寓,財大氣粗的保險公司也高調插足,養老地產可謂風起云涌。大腕云集,但以盈利模式論老年公寓的開發無非三條路可走:租售結合、會員制、保險產品。
(一)風險最小的租售結合模式
就整個產業的實質來說,養老產業中的地產并不是盈利的載體,而后期的運營管理及服務才是企業持續追求的利潤點。但由于前期投入成本巨大,加之資金回收期長,就當前的實際情況來說,養老是不掙錢的,或是回報很慢的,地產才是掙錢的大頭。由于國內的養老地產起步晚,發展不成熟,要靠收取養老服務費來填補前期的巨大投入基本是天方夜譚,而將大部分房源賣掉,以此來緩解資金壓力成為了絕大部分地產商的選擇,因為這樣的風險最小,而持有剩下的一部分物業用于運營,又能實踐開發商當初拿地時的承諾,可謂是既下了河,又不至于鞋全濕的折中之策。
萬科在北京的項目幸福匯社區中,養老地產就有兩種形態,一種為2.4萬平方米的“活躍長者之家”,利用萬科幸福匯的商業配套用地建設,做萬科全持有的老年公寓,還未開始銷售或運行;另一種為12萬平米“活躍長者住宅”,是加入人性化設計的散售住宅,目前正在銷售。對于初嘗養老地產的萬科,也是選擇了這種租售結合的開發模式,使得自己的投資風險處于可控的范圍內。
綠城早在2006年就涉足老年公寓的開發,其在浙江臨平開發的綠城藍庭項目中配備了老年大學、健康中心、文體活動中心、社區門診、護理院等公共配套,以滿足老年人的需求。項目中的老年公寓共十層,一二層為社區醫院、活動中心、園區食堂及洗護中心。三四層為護理院,共計三四十個房源,可容納60名老人入住,目前已入住的老人共計四五十人。五層以上規劃了86套老年公寓,面積包括60-70及120平方米。這批86套公寓銷售定價在1.4-1.5萬元/平方米,較普通住宅售價略高。
由于房地產開發前期沉淀的資金成本過高,而銷售物業是開發商最快也是最直接的回籠資金的方式,至于租售比的確定,每個開發商對于不同的項目又都有不同的考慮,賣多持少可能是迫于資金的壓力,而對于實力雄厚的大開發商,持有越多的老年公寓,卻是看中項目后續穩定的提供服務所產生的現金流。
(二)會員制模式
對于許多志向遠大的開發商來說,光靠銷售賺錢,多少有些英雄氣短,養老地產的本質應該是養老服務業,以老年人的實際需求出發,人性化的提供各種服務,從后期多年的持續經營和運營來獲得收益才是一條長期的賺錢之道。
持有型的養老地產,一般以押金制和會員制實現前期部分資金的回籠。而會員制相比傳統的押金制,在財務、盈利性和經營靈活性方面都更加有優勢。比如,押金不能算作利潤,但是會員費可以比較靈活的計入公司的財務報表。從經營的角度看,押金對應的房間或是床位是固定的,但會員制可以非常靈活的安排床位或房間,其在經營上的操作也更加的便捷。會員制的設計方法也是靈活多樣的。比如捆綁價值屬性的設計通常會將會員卡分為記名卡和不記名卡,通過會員卡價值屬性以及會籍是否轉讓劃分會員。再比如捆綁物業屬性的設計會按照使用物業面積的不同,劃分不同的會員等級。
國內養老公寓會員制的創始者就是上海親和源老年社區。由于土地性質是協議出讓,親和源無法通過銷售的渠道來回籠資金。而會員制是其解決經營壓力、回籠資金的一條捷徑。目前親和源的老年公寓會員卡分為A卡和B卡。其中,A卡無論選擇何種套型一律售價89萬元,但根據套型的不同需交付2.98萬、3.98萬和6.98萬不等的年費;B卡無論選擇何種套型年費一律為2.38萬元,但根據套型的不同售價分別為45萬、55萬和88萬。這種收費上的不同取決于A、B卡的不同性質,A卡在親和源老年公寓的使用期限與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相同;而B卡的有效期至老人生命終結,但有一個15年的界限,未住滿15年的多余費用可以退還,超過15年部分免費。親和源的會員卡A卡最初的售價是50萬,而現在已經漲到89萬。
一般來說,會員卡的銷售收入可以收回房屋的建設成本,而會員每年交的服務費才是企業主要的利潤來源,而且隨著規模效應的產生,服務成本的遞減將會增加企業的利潤。目前親和源的會員制模式已經基本成熟,不僅與萬科進行了合作,也開始了全國的擴張之路,以輸出管理的模式向全國的老年公寓市場進軍。
(三)與保險捆綁的模式
保險資金,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最適合做養老地產的,相比房地產開發商的資金拮據,保險公司最大的優勢就是充盈的資金,他們手握巨額的保費,據統計,保險資金中約有80%以上為壽險資金,壽險資金中約有48%是20年以上的長期資金,25%為5-20年的中期資金,這恰恰與養老地產的投資回報周期非常匹配。由于保險產品的銷售時間、給付周期等因素影響,保險資金傾向于長期的、安全的投資方式,對于回報率的要求不高,而這與養老地產的投資模式是完全匹配的。
泰康人壽2010年在北京昌平斥資40億元購買了一塊30萬平方米的土地,籌建泰康之家旗艦社區。泰康人壽也專門成立了一家叫泰康之家的管理公司,為旗艦社區提供后續的管理服務。建成后的養老社區約有1.5萬張養老床位。建成后不予出售,而是用于長期經營。泰康之家旗艦社區將按照社區居民的年齡和身體狀況分為獨立生活、協助生活和專業護理等不同功能的居住單元。為此,泰康將自行開發一系列的公建配套項目,提供不同層次的個性化服務,并以收取養老服務費用作為項目的主要利潤來源。而想進保險公司打造的養老社區養老,手段只有一個——買保險。如泰康人壽推出的“幸福有約終身養老計劃”,由泰康人壽的“樂享新生活養老年金保險”和泰康之家的“入住養老社區確認函”共同組成,保險合同產生的利益可用來支付社區每月的房屋租金和居家費用。此外,客戶也可以到了保單約定的時間,不選擇入住,可以拿到分紅。每份保單的保費200萬至300萬,可選擇一次繳清或者分10年期繳。由此獲得養老社區的居住資格,鎖定了入住成本,售價不菲。
保險資金與老年公寓的結合其實在國外早已普遍,美國保險業在養老地產中買斷居住權,采取酒店式的管理,收取會員管理費用,并開發養老保險客戶。目前美國的養老社區的現金回報率是8%-11%,甚至高于商業地產。保險資金通過客戶購買保險的保障,保證了老年公寓項目開發過程中的財務安全,降低了投資運營的風險,從而提高了養老社區運營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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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社區論文范文6
關鍵詞:農村;新型;養老保險
一、我國老齡化問題概述
作為人口大國,老齡人口在我國人口比重占有相當比重。統計報告指出,我國在1999年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截止2000年,我國60歲以上的人口已經達到1.3億,占全國總人口10%。預計21世紀中期,我國老年人口將達到4.37億,占屆時全國總人口的20%。作為農業大國,我國在人口老齡化問題上,呈現出與發達國家城市老齡化水平高于農村相反的特點,我國農村老齡問題尤為突出。根據人口普查數據,截止2009年,我國農村老年人口為8557萬人,占全國老年總人口的65.82%。因此,設立合理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解決我國農村老齡人口養老保障問題成為解決我國人口老齡化的核心問題。
二、我國傳統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分析
根據養老經濟支持的不同來源,我國傳統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可以分為自我供養,家庭供養和社區供養三種模式。作為我國傳統的養老模式,家庭供養仍是農村養老的主要模式;社區供養及自我供養,因經濟來源的不穩定性,在農村養老模式中占較小比重。
(一)自我供養
即老年人依靠自己的勞動獲得收入(主要是以土地為保障)以供養自己。以這種供養模式養老的老年人,除了物質上的需求得以滿足之外,同時從自己創造的價值中獲取一定的精神需求。另外,也為社會創造了新的資源,由消費人口轉化為了生產力,具有不可比擬的優越性。
這種供養模式普遍存在于低齡、健康的老人群體,且具備謀生所需的必要物質條件,如土地、生產技能、積蓄等。所以,這種養老模式不具普遍性。
(二)家庭供養
家庭供養是我國傳統觀念中普遍認可的養老模式,即以血緣、婚姻或撫養關系為紐帶,以家庭為單位,由家庭中可從事生產的人口(通常情況下,即子女)贍養老人,這也是我國最常見的一種供養模式。老人除了在物質層面得以保障外,在精神層面也得到傳統觀念所看重的“老有所養”和“天倫之樂”的滿足。
受計劃生育政策的影響,“4-2-1”逐漸成為農村家庭的主要結構,子女面臨著雙方家庭四位老人和一個孩子的供養壓力,家庭供養模式開始面對越來越多的挑戰。尤其在農村,子女對老人的撫養能力的缺失,逐漸成為越來越突出的社會問題。同時,由于傳統的以土地為依仗的生活模式開始變化,越來越多的農村勞力離開土地,外出務工,家中老人的照顧和供養逐漸失去保障。因此,家庭供養模式在當今中國社會形態下,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和挑戰。
(三)社區供養
社區供養即集體供養,其供養主體是地方性社區或集體,在實施中主要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農村社區(集體)養老輔助保障制度:該制度主要運用于1949年到1955年,基于我國農村互助合作社的集體生產模式,將以家庭為單位的供養責任部分轉移到了以合作集體為單位的供養方式,對家庭養老模式起了輔助作用。隨著我國社會發展,農村經濟改革導致了集體經濟模式的瓦解,該制度也失去了立足的基礎而逐漸消逝;二是“五保”老人供養制度:即由國家和集體保障農村的“三無”老人/殘疾人(無人贍養,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衣、食、住、醫、葬這五項基本需求的制度。2006年由國務院頒布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指出:農村五保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預算撥出;地方有集體經營收益的,可從中安排資金用以補助和改善農村五保對象的生活。
值得關注的是,社區供養制度存在兩個主要問題;一是社區供養制度很大程度上受地方財政制約。地方性經濟差異導致了不同地區社區供養能力的強弱;二是五保供養制度的供養對象主要集中在“五保”人群,而不能覆蓋其他有需求的農村老年人群。另外,我國現行的社區供養制度,更多是經濟層面的供養,而忽略了對老年人生活照料和精神滿足的保障。
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隨著農村經濟的飛速發展、經濟形態的巨變,探索和發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與傳統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相比,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作為社會保障的責任主體,政府將給予大力的支持。不同于傳統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中“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支持”的籌資模式,新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結構,可以有效提高農民的參與積極性。
二是新制度參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實施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待遇方式。以本地區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設立繳費基數,在此基礎上設置不同的繳費比例,由參保人員根據自身承受能力自行選擇。此外,對基金賬戶的管理進行規范,納入財政統一管理。
三是新制度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持了基本一致,通過調整繳費基數,可以基本實現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
綜上所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立足于“惠民”,以國家、政府為責任主體,針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問題提供可行性對策。該制度的推廣必將有利于農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其生活水平,刺激消費,擴大內需;同時,有助于縮減城鄉差異,減低社會矛盾,體現社會公平性,有助于構建和諧社會。
四、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實踐中的挑戰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投入實踐的過程中,也面臨著不少的挑戰。2009年9月1日,國務院頒發《國務院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前,我國所推行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依據是基于1992年《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修訂而成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遠遠落后于現實中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導致個地方在實施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過程中無法可依,無據可行。
由于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支持的滯緩,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面臨了一系列的問題。
(一)農村保險水平偏低
根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農民繳費標準為2-20元/月,共設10檔。執行過程中,農民多選擇按最低檔2元/月繳納。則10年后每月領取養老保險金額為4.7元,15年后為每月領取9.9元。所獲金額難以解決養老問題。
(二)政府補貼實施情況差
根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所規定的籌資原則,農村養老保險應當由個人,集體,政府三方共同承擔。然而在實施過程中,集體補助和國家補貼并沒有真正得以保障和實施。
(三)保值增值實現難
為控制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風險,根據現行政策規定,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機構在專業銀行設立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專賬專管,專款專用。養老保險費只能用于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不得進行其他的直接投資。如此單一的投資渠道很難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組織機構建設滯后
第一,現有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業務能力不夠滿足逐漸發展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管理工作的需求;第二,基礎辦公設施不齊全,包括自動化辦公設備的缺失及各類表、單、賬、卡、冊的文件管理系統不完善。
五、發展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幾點建議
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是一項應對我國農村地區日益嚴峻的老齡化話題的主要社會保障體系,是一項利國利民的社會工程,對于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主義經濟和繁榮和諧的人文社會具有巨大的推動作用。發展和完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主要取決于以下幾點主要因素:
(一)加強政府的主體作用
養老保障是一種政府行為和社會保障政策,必定離不開國家和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導。作為責任主體,開展和推動養老保障,以確保國民生活和利益的基本保障,是政府不可替代的責任和義務,政府在養老保障制度的實現和發展過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導作用:
1.政策引導:政府需制定相應的政策用以保障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和實施;
2.制度建設:政府需結合我國經濟發展狀況,合理的安排中央/地方等不同層面的經濟職責作用,結合現有的養老保障措施,推動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3.法律保障:政府需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提供完善合理的法律依據,明確責任主體的責任和義務,幫助規范該制度的實施和管理;
4.經濟支持:在我國農村經濟發展普遍薄弱的前提下,政府的財政支持是確保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開展實施的重要經濟來源;
5.輿論宣傳:通過政府的輿論影響,從精神建設層面宣揚養老意識,引導人民的敬老、養老的正確價值觀。
(二)完善養老保險資金籌集管理措施
除前述政府財政支持,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需在政府的政策輔助下,結合多種渠道籌措養老保險資金。同時,健全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組織機構,引入第三方先進管理模式,加強監管機制,切實保障籌措來的農村養老資金的管理運營并提高其保值增值作用。
(三)提高養老保障意識
通過各層面的傳媒宣傳,提高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意識,從而提高其參加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同時,通過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宣傳,使農民明確認識到該制度的必要性和保障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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