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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文化論文范文1
1.明確分工負責,有效管理課題
民族學校校本課程的開發是一項較為復雜而又十分嚴肅的工作,需要課題組成員認識明確,思想重視,真正挖掘出優秀的本地區民族傳統文化資源內涵,編纂開發高質量的校本教材。課題負責人召集課題組成員,廣泛交流討論,組織教師深入學習校本課程理論和教材編寫方法及原則。課題組成員有的負責學習交流裕固族歷史文化、裕固族發展等方面的材料,匯總整理課題組成員各自的初步研究收獲,有的負責研究相關裕固族歷史、民俗文化,撰寫調研報告。課題組成員分工明確,各負其責。
2.重視理論學習,深入科研培訓
課題負責人組織教師認真學習民族學校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管理、課程模式、課程編制、課程結構等理論。深入進行調查研究法、文獻資料研究法、比較研究法、個案研究法等科研方法培訓。制定具體的民族文化校本課程開發計劃,并進行系統研究,以獲得解決問題的辦法。
3.挖掘本地民族文化資源,引領校本課程的開發
學校以教師為中心,動員學生、家長、社區群眾共同參與,調研、搜集整理了裕固族文化、歷史、禮儀、風俗等方面的大量資料。教師邊學習邊研究,在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無論是課程目標的設定,還是課程內容的選擇上,都發揮教師的主動性,拓展民族文化知識,增強課程開發能力,培養教學科研精神,加強教師對課程的整合能力,使教師真正成為了校本課程開發的引領者。結合當地裕固族文化的特點,把裕固族優秀文化編入校本課程的內容,編寫了《裕固族文化選粹》,校本教材在該校試用后,受到了廣大師生的歡迎和好評。通過學習教材,學生們了解了裕固族的風土人情和民族文化知識,為傳承民族優秀文化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強化民族文化自豪感和認同感,推動民族文化傳承
強烈的民族文化的認同感和自豪感,是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要生生不息傳承下去的原動力。教師和學生是學校教育中的基本要素,師生對民族文化的認同和理解直接影響到學校民族文化教育的效果。酒泉市肅州區黃泥堡裕固族鄉有1300多人,其中裕固族占55%。根據對本地開展的調查分析,我們發現由于強勢文化的影響和社會生活的迅速發展,裕固族優秀文化日漸萎縮,人們對傳統文化的親和力降低。因此,強化民族文化認同感和自豪感十分必要。裕固族是一個有著歷史悠久歷史文化的民族,裕固族文化基本上屬于北方游牧文化的范疇。由于裕固族在其形成過程中吸收了許多其他民族的文化,因此裕固族形成了較為獨特的民族文化。裕固族的文字雖然已經失傳,但在民間仍保留了包括神話、傳說、寓言、民歌、敘事詩、格言、諺語等的優秀傳統文化。通過弘揚裕固族優秀傳統文化,能逐漸培養師生對民族文化的認同感和自豪感,并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到所在社區和家庭的其他成員,從而推動民族文化的傳承。
三、開展民族特色主題活動,促進民族文化傳承
古城文化論文范文2
【關鍵詞】雞骨香提取分離化學成分
雞骨香Crotoncrassifolius為大戟科巴豆屬植物,別名千人打、土沉香、黃牛香、雞角香、透地龍等,主要分布于海南、廣東、廣西、福建等我國南部地區,越南、老撾、泰國也有分布。其根可作藥用,性苦、辛、溫;具有行氣止痛、祛風消腫、燥濕等功效[1],國內主要用于治療胃痛和風濕骨痛。泰國學者LaddawanBoonyarathanakornkit等[2]報道,該植物有抗癌活性。關于雞骨香的化學成分,在20世紀80年代,LaddawanBoonyarathanakornkit等進行了初步的研究,從該植物種分離得到4個化合物,即cyperenoicacid,acetylaleuritolicacid,β-amyrin和chettaphanin-Ⅰ,在國內尚未有其化學成分的研究報道。為了補充和豐富該植物的研究內容,為該植物的藥用提供理論基礎,本實驗進一步對雞骨香根的化學成分進行研究,分離鑒定了7個化合物,其中有6個化合物首次從該植物中分離得到。
1儀器與材料
柱層析材料為青島海洋化工廠生產的100-200,200-300目硅膠;薄層層析材料為青島海洋化工廠生產的硅膠G,60H,GF254型硅;凝膠SephadexLH-20為瑞典AmershamBiosciences生產。所用試劑均為工業純,經過重蒸后使用。
質譜由VGAutoSpec-3000質譜儀測定,電離條件為70ev;核磁共振譜由BrukerAM-400.0型核磁共振儀測定(TMS為內標),核磁共振氫譜(1HNMR)在400.13MHz下測定,核磁共振碳譜(13CNMR)在100.6MHz下測定。
雞骨香C.crassifolius干燥根0.9kg,2005²12由海口市中藥材公司提供,經海南大學海洋學院鄧世明博士鑒定為大戟科巴豆屬植物雞骨香CrotoncrassifoliusGeisel。憑證標本存放于海南大學海洋學院。
2方法與結果
2.1提取和分離雞骨香干燥根(0.9kg)粉碎后用70%的乙醇浸提3次,48h/次,乙醇提取液減壓濃縮后加水使成懸浮液,依次用石油醚、醋酸乙酯萃取。
石油醚部分提取物(10.5g)經硅膠柱層析(100~200目),石油醚-醋酸乙酯(10∶1)洗脫,每份收集200ml,經TLC檢測合并相同的流份,得到J1~J88個組分。其中J2(1.4g)組分經硅膠柱層析,石油醚-氯仿(1∶2)洗脫,每份收集50ml,合并11~15流份,析出晶體,得化合物Ⅱ(84mg)。J3(1.2g)濃縮液有方晶析出,溶解后過柱,分別用石油醚-氯仿(1∶15)、氯仿-醋酸乙酯(10∶1)洗脫,每份收集約20ml,3~8流份再過柱,經氯仿-石油醚(10∶1)洗脫,得化合物Ⅳ(18mg)。J5經柱層析,用氯仿洗脫,每份收集15ml,收集6~8流份,得化合物Ⅲ(45mg),該化合物硫酸顯紅色;11~16流份過柱,用氯仿-石油醚(10∶1)洗脫,每份收集20ml,5~8流分經石油醚-丙酮(15∶1)洗脫,得化合物Ⅵ和Ⅶ;17~22流份過柱,用石油醚-丙酮(20∶1)洗脫,得2~6流份,過凝膠SephadexLH-20,甲醇洗脫得化合物Ⅴ(0.36mg);
醋酸乙酯部分提取物用氯仿-醋酸乙酯(20∶1~4∶1)梯度洗脫,每份收集50ml,經TLC檢測,合并成分相同部分。其中第二部分經過氯仿-丙酮(30∶1)洗脫,每份收集約30ml,4~18流份經石油醚-丙酮(2∶1)洗脫,得化合物Ⅰ。
2.2結構鑒定
2.2.1化合物Ⅰ無色晶體,易溶于醋酸乙酯,mp:131.5~132.5℃;分子式C24H28O9;質譜EI-MS:470,417,324,292,264,94,81;核磁共振13C-NMR(100.6MHz,CDCl3)δ:40.7(C-1),26.5C-2),32.1(C-3),57.0(C-4),136.3(C-5),70.0(C-6),32.6(C-7),35.7(C-8),53.9(C-9),130.2(C-10),18.9(C-11),72.3(C-12),125.2(C-13),107.8(C-14),144.3(C-15),139.4(C-16),16.6(C-17),170.9,171.5(C-18,C-19),176.5(C-20),170.2(21),52.4,52.8(-OCH3),21.0(-CH3);核磁共振1HNMR(400.13MHz,CDCl3)δ:2.16(2H,m,H-1),2.18(1H,m,H-2a),2.02(1H,m,H-2b),2.15(2H,m,H-3),5.46(2H,t,J=8.00,H-6,H-12),1.61(1H,s,H-7a),2.05(1H,m,H-7b),1.88(1H,m,H-8),1.73(1H,s,H-11a),1.61(1H,d,J=3.4,H-11b),6.34(1H,s,H-14),7.36(1H,s,H-15),7.45(H,s,H-16),1.00(3H,d,J=6.68,-CH3),1.88(3H,s,CH3CO-),3.72(6H,s,-OCH3)。核磁共振13C-NMR和核磁共振1HNMR數據與文獻[3]中化合物MallotucinB一致,確定化合物Ⅰ為MallotucinB。其結構式見圖1。
2.2.2化合物Ⅱ晶體,易溶于氯仿和石油醚,分子式C15H22O2;質譜EI-MS:234,191,178,163,133,91;核磁共振13C-NMR(100.6MHz,CDCl3)δ:68.2(C-1),25.7(C-2),36.3(C-3),123.1(C-4),173.2(C-5),31.3(C-6),48.0(C-7),26.9(C-8),27.9(C-9),36.0(C-10),41.7(C-11),26.2(C-12),19.3(C-13),18.0(C-14),171.3(C-15);核磁共振1HNMR(400.13MHz,CDCl3)δ:1.56(1H,m,H-2a),1.77(1H,ddd,H-2b),2.67-2.79(2H,m,H-3a,H-3b,H-6b),2.25(1H,m,,H-6a),1.98(1H,m,H-7),1.38(1H,ddd,H-8a),1.89(1H,dddd,H-8b),1.27(1H,dddd,H-9a),1.54(1H,m,H-9b),2.08(1H,m,H-10),0.83(3H,s,H-12),1.00(3H,s,H-13),0.87(3H,d,H-14)。核磁共振13C-NMR和核磁共振1HNMR數據與文獻[2]化合物Cyperenoicacid基本一致,確定化合物Ⅱ為Cyperenoicacid。其結構式見圖1。
2.2.3化合物Ⅲ無色油狀物,分子式為C15H24O;EI-MS(m/z):220(M+),217,189,147,124,109,81,55;核磁共振13C-NMR(100.6MHz,CDCl3),δ:53.4(C-1),26.7(C-2),41.7(C-3),81.1(C-4),54.1(C-5),30.0(C-6),27.5(C-7),24.7(C-8),38.9(C-9),153.6(C-10),20.2(C-11),16.3(C-12),28.7(C-13),26.1(C-14),106.6(C-15);核磁共振1HNMR(400.13MHz,CDCl3)δ:0.44(1H,d,J=10.4Hz,H-6),0.66(1H,m,H-7),1.01(3H,s,H-13),1.02(3H,s,H-12),1.26(3H,s,H-14),4.62,4.65(each1H,brs,H-15)。核磁共振13C-NMR和核磁共振1HNMR數據與文獻[4]中化合物Ent-spathulenol一致,確定化合物Ⅲ為Ent-spathulenol。其結構式見圖1。
2.2.4化合物Ⅳ晶體,mp:94℃,分子式C15H24O,質譜EI-MS(m/z):219[M-1]+,203,189,175,133;核磁共振13C-NMR(100MHz,CDCl3),δ:65.8(C-1),26.1(C-2),37.8(C-3),131.1(C-4),146.2(C-5),28.1(C-6),48.5(C-7),27.5(C-8,C-9),35.2(C-10),41.1(C-11),26.1(C-12),19.3(C-13),17.9(C-14),60.6(C-15);核磁共振1HNMR(400.13MHz,CDCl3)δ:1.44(1H,m,H-2a),1.63(1H,d,J=13.0Hz,H-2b),2.62(1H,m,H-3a),2.40(1H,d,J=15.0Hz,H-3b),2.62(1H,m,H-6a),2.28(1H,m,H-6b),1.86(1H,m,H-7),1.25(1H,m,H-8a),1.72(1H,m,H-8b),1.07(1H,m,H-9a),1.43(1H,m,H-9b),1.96(1H,m,H-10),0.80(3H,s,H-12),0.92(3H,s,H-13),0.89(3H,s,H-14),4.15(2H,q,H-15)。核磁共振13C-NMR和核磁共振1HNMR數據與文獻[2]化合物Cyperenol一致,確定化合物Ⅳ為Cyperenol。其結構式見圖1。
2.2.5化合物Ⅴ無色晶體mp:223~224℃,分子式C30H50O;核磁共振13C-NMR(100.6MHz,CDCl3)δ:38.7(C-1),27.4(C-2),79.0(C-3),38.9(C-4),55.3(C-5),18.3(C-6),34.3(C-7),40.9(C-8),50.4(C-9),37.1(C-10),20.9(C-11),25.1(C-12),38.0(C-13),42.8(C-14),27.4(C-15),35.5(C-16),42.7(C-17),48.2(C-18),47.9(C-19),150.4(C-20),29.8(C-21),39.9(C-22),27.9(C-23),15.3(C-24),16.2(C-25),16.1(C-26),14.5(q,C-27),18.0(C-28),19.2(C-29),109.6(C-30);核磁共振1HNMR(400.13MHz,CDCl3)δ:3.20(1H,dd,H-3),2.29(1H,ddd,H-19),4.60(1H,bs,H-29a),5.52(1H,bs,H-29b),1.21,0.96,0.92,0.91,0.90,0.87,0.85(s,-CH3);碳譜和氫譜數據與文獻[5]中化合物Lupeol基本一致,確定化合物Ⅴ為Lupeol。其結構式見圖1。
圖1化合物Ⅰ~Ⅴ結構(略)
2.2.6化合物Ⅵ白色針狀晶體mp:135~136℃,10%硫酸顯紅色,分子式為C29H50O;質譜EI-MS(m/z):414(M+),396,381,329,303,255,213,145,107,85。碳譜數據(13C-NMR,CDCl3,100.6Hz)δ:37.3(C-1),31.9(C-2),71.8(C-3),42.2(C-4),140.7(C-5),121.7(C-6),31.9(C-7),31.6(C-8),50.2(C-9),36.5(C-10),21.1(C-11),39.8(C-12),42.3(C-13),56.8(C-14),24.3(C-15),28.3(C-16),56.1(C-17),11.9(C-18),19.5(C-19),36.2(C-20),18.9(C-21),33.9(C-22),26.1(C-23),45.8(C-24),29.1(C-25),19.4(C-26),19.1(C-27),23.1(C-28),12.0(C-29);核磁共振1HNMR(400.13MHz,CDCl3)δ:5.54(t,1H,J=5.3Hz,6-H),3.56(m,1H,3-H),2.31-1.04為甾核骨架和側鏈氫,1.03(s,3H,19-CH3),0.95(d,3H,J=6.6Hz,21-CH3),0.88(d,3H,J=6.7Hz,28-CH3),0.85(t,3H,J=7.0Hz),0.82(d,3H,J=6.6Hz,29-CH3)。碳譜和氫譜數據與文獻[6]中化合物β-谷甾醇一致,確定化合物Ⅵ為β-谷甾醇。
2.2.7化合物Ⅶ白色針狀晶體mp:168~169℃,10%硫酸顯紅色,碳譜數據(13C-NMR,CDCl3,100.6Hz)δ:37.3(C-1),31.9(C-2),71.8(C-3),42.2(C-4),140.7(C-5),121.7(C-6),31.9(C-7),31.6(C-8),50.2(C-9),36.5(C-10),21.1(C-11),39.8(C-12),42.3(C-13),56.1(C-14),24.3(C-15),29.0(C-16),56.7(C-17),12.1(C-18),19.5(C-19),40.2(C-20),21.1(C-21),138.3(C-22),129.3(C-23),51.3(C-24),31.9(C-25),21.1(C-26),19.0(C-27),25.5(C-28),12.3(C-29);核磁共振1HNMR(400.13MHz,CDCl3)δ:5.37(t,1H,J=2.6Hz,6-H),5.17、5.02(dd,JI=8.7Hz,J2=15.2Hz,22-H,23-H),3.56(m,1H,3-H),2.31-1.04為甾核骨架和側鏈氫,1.03(s,3H,19-CH3),1.04(d,3H,J=6.9Hz,26-CH3),0.82(t,3H,J=7.5Hz,28-CH3),0.87(d,3H,J=6.4Hz,22-CH3),0.82(d,3H,J=7.6Hz,29-CH3)。碳譜和氫譜數據與文獻[7]中化合物豆甾醇一致,確定化合物Ⅶ為豆甾醇。
3討論
大戟科Euphorbiaceae巴豆屬CrotonL.植物多為喬木或灌木,稀亞灌木。全世界有八百余種,廣布于熱帶、亞熱帶地區。我國有21種,4變種,主要分布在我國南部地區。該屬多數品種能入藥,少數品種有毒。該屬植物主要含有萜類、生物堿、肌醇類、多酚等化合物。其中,萜類化合物最常見,二萜類化合物為該屬植物的主要活性成分[8]。
本實驗從大戟科巴豆屬植物雞骨香的干燥根中分離得到7個化合物,5個萜類化合物,2個甾體。從化合物的類型看,與報道的該屬其他植物的化合物類型是相似的,主要是萜類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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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文化論文范文3
關鍵詞:文化景觀;古城;旅游開發
中圖分類號:f59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723x(2012)07-0114-03
一、 文化景觀的方法論意義
首先,文化景觀所涉及的“整體環境”,不僅僅是指實體的環境,更包括社會、經濟、文化等非物質的環境。這就要求我們在一個更為廣大的經濟和社會背景下研究問題。第二,世界遺產文化景觀的核心是“人和自然的共同作品”,其強調的價值在于文化和自然之間、在于人和環境之間深刻的長期的相互作用。在文化景觀的視野下,人們創造場所的意識形態、日常的生活方式、傳統,以及豐富的生活文化場景都是十分重要的。第三,世界遺產文化景觀的第二個子類——有機進化的景觀,表明文化景觀是動態的、演變的、有文脈地脈的;第三個子類——關聯性文化景觀,則重點關注非物質性的,與自然因素相關,具有強烈的宗教、文化或藝術性質的價值。動態的、持續演進的概念為遺產地的保護與發展開辟了廣闊的天地,優秀的歷史遺產不應凝固,而應在發展中成為一部持續的活的生活史。非物質性價值的引入,則要求我們不能忽視人和自然之間獨特的精神聯系。
概括而言,文化景觀方法論包括整體觀、動態觀、強調獨特的人地關系等內容。在中國如火如荼的古城旅游開發中,文化景觀方法論有著顯著的啟示意義。
二、 文化景觀視野下我國古城旅游開發的再審視
(一)文化景觀方法論于古城旅游開發
在性質上,古城與文化景觀兩者之間存在顯然的可比性,古城是一種文化遺產,從某種意義上講,更是一種文化景觀,因為它正是受制于自然環境的物質性,由人類在持續的社會、經濟和文化等條件下創造而成的,是“人和自然的共同作品”;在內容上,文化景觀所關注的要素與古城旅游開發所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大程度的重合,都涉及街市的肌理、建筑的形制、植栽的樹種與方法、水系的形態與功能、生活方式、傳統作業、活動的場景和意義等方面。可以說,在遺產保護與利用的領域中,文化景觀的所有方法論要點在古城旅游的開發上都是適用的。
(二) 我國古城旅游開發存在的主要問題
1.整體觀的失控——對古城價值的認識存在偏差
對于古城價值認識上的偏差是我國古城旅游開發存在的首要問題,對于實物遺存的片面關注導致了古城旅游開發在整體觀上的失控。我國古城旅游開發實踐中的“整體保護”,往往是指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不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古城的全部價值都被放在了具體的“實物遺存”上,相應地,這樣的認知導致了在旅游開發中僅將建筑或格局一類的實體性要素作為旅游的吸引物,游客看到的古城變成了一種博物館式的景觀。文化景觀方法論強調對非物質環境的關注,對應于古城的價值,非物質環境體現在居民的日常生活形態、風俗、信仰之中。對于非物質性價值的忽視,正是我國古城旅游開發對于古城價值認知的偏差所在。
2.“特色”的誤讀——旅游開發的著力點偏離了古城文化的核心
我國古城旅游開發已經開始自覺地尋求自身的特色,而在實際操作中,“特色”往往被等同于“新鮮”。新鮮的建筑細節、新鮮的風味小吃、新鮮的“原住民”服裝,人們感受到的僅僅是沒有內容的視覺特色罷了。
文化景觀方法論強調獨特的人地關系,同樣的,不是環境,也不是人,而是人與環境之間的關系創造了古城深厚的文化價值。這種“關系”是古城文化的核心,是古城自身的特色所在。旅游開發拋開內在的文化核心而向外在的表現形式尋求“特色”,無疑是竹籃打水。
3.動態觀的缺失——忽視了古城自身演進、變化的需求
文化景觀強調遺產地的持續演進,認為古城的文化價值不應凝固不前,而應在不斷演進的人地關系中傳承下去。但在我國古城旅游開發的實踐中,古城的價值似乎停止了累積,人們看到的永遠是古城的“曾經”。這些“曾經”包含著的是古人聚落隨時間演化而形成的場景,沒有后繼生活形態的疊加,古城在后世只會以木乃伊的姿態出現,沒有靈魂和活力。古城不是化石,而是一部持續演進的生活
史,無視古城自身發展的旅游活動將成為斷送古城未來的元兇。
三、 古城旅游開發的新思路
(一) 整體觀
1.古城價值認知上的修正
在文化景觀的視野下,古城不僅僅只是一座“城池”,更是特定文化族群在具體的社會、經濟、文化環境下所創建的生活樣式。古城的整體環境不僅僅涉及簡單的物質維度,還涉及文化和社會的維度。對于物質維度上的古城價值已無需多加強調,因為對于“實物遺存”的保護觀念早已深入人心;需要修正的是對文化和社會維度上古城價值的認知,非物質性價值必須被納入到古城價值的范疇里。這些非物質性價值包括古城居民的生活方式、驅動人們創造場所的意識形態以及體現人類與環境之間關系的場所精神。
2.旅游開發中的整體觀
其一,在規劃的層面上應當重視原住民的話語權,讓原住民參與到規劃的決策中來。在旅游開發中,原住民的加入能使本土形態最大程度地呈現,同時也讓古城的非物質性價值更容易識別,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開發的完整性。其二,在旅游產品的設計上,要盡可能地挖掘與古城文化相關聯的價值,使完整的古城價值在旅游活動中被發揮或解說得更好。此外,旅游產品應當覆蓋觀光、休閑、娛樂等不同門類的活動,并貫穿于“食”、“住”、“行”、“游”、“購”、“娛”六大旅游基本環節中。
(二) 強調人地關系
強調人地關系是文化景觀方法論最為重要的主張之一,在古城旅游開發上,需要被重點關注。特定的人地關系是古城區別于其他地域的關鍵因素,亦是古城的“特色”所在,這種“特色”可以借由場所精神和地方認同感在旅游開發中凸顯出來。 神的準確展現
人地關系形成于具體文化族群與環境之間長期的相互塑造過程中,包含了許多的價值,這些價值最終凝結成了場所精神。場所精神只有被主體所感知,其意義才會被放大。在古城旅游開發中,要使游客能感知到特定的場所精神,其前提是場所精神能被準確地展現出來。一方面,場所精神的準確展現有賴于對古城價值的承載要素作出準確的判斷,明確旅游開發需要突出的價值應該放在哪些要素上。明晰相關要素的重要程度,對于我們理性地決定哪些要素需給予重點關注,哪些要素需要給予一般關注,以及哪些要素在某些特殊情況下會被犧牲掉,是關鍵的。另一方面,為了使需要展現的場所精神更能打動人心,旅游開發應突出大眾的、日常的整體關聯場景。
2.建立地方認同感
地方的認同感由物質形態、可見的活動和功能、符號和象征意義三個相關因素構成,缺一不可[注:relph e. place and placelessness[m].london: pion,1976.]。首先,物質形態方面,原真性將被不可避免地被提及。原真性應當是多維的,包括區位和環境、形式、材料和設計、使用和功能以及“無形的”或本質的特性。第二,可見的活動和功能與高品質的游憩體驗息息相關。費勒認為文化景觀必須讓人們說得出“體驗”、“回憶”和“觀點”(如“科學之集大成”,“充滿回憶”,“令人向往的目的地”等)[注:fowler p. cultural landscape: great concept, pity about the phrase[m]//the cultural landscapes: planning for sustainable partnership between people and place. london:icomos-uk,2001.]。同樣的,沒有體驗,古城的文化意義就無法建立,游客對古城的認同感也就無從談起。“體驗”體現的是一種互動的關系,古城旅游開發應著力打造體驗性旅游產品,使游客在互動的過程中,逐步建立對于古城的認同感。最后,符號和象征意義則涉及到了文化層面的可讀性,即文化體驗的有效性。為了讓普通游客更直觀地感受到古城的文化,在景觀和旅游產品的設計上,一些顯性的處理是必要的。
(三) 動態觀
古城旅游開發中的動態觀,就是要隨著社會的發展引導旅游活動融入古城生活形態,賦予古城以與其場所精神一脈相承的活力,實現古城的持續演進,而不是將其原封不動地存放以供展覽。
1.破除游客與原住民之間的二元對立
風景游憩地規劃與管理的lac理論(limits of acceptable change)認為只要有游憩使用,就有游憩沖擊的存在,就會產生環境的改變和社會的改變,關鍵是這種改變達到什么樣的程度是可以被接受的。lac理論的觀點于我國古城旅游開發的實踐中已經有所體現,一般認為,旅游的介入必然使古城的資源發生改變,而旅游開發要做的便是將這些
改變控制在“可以被接受”的范圍內。這種觀點有一個潛在的認定,那就是認定旅游活動與古城的“常態”之間在本質上是不相容的。于是在古城旅游開發的問題上,游客和原住民被放到了對立面上。
然而以文化景觀方法論來看,“改變”是古城自身發展固有的性質,作為一種文化遺產它是在動態演進之中的,來自于歷史的和現時的具體文化族群將共同完成古城的動態演進。隨著社會的發展,古城原有的生活方式、生活形態可能已經不再適應現代人的需求,一方面古城的原住民有權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古城自身也需要不斷演進、變化。旅游開發和古城自身的發展之間不存在天然的排斥,游客與原住民之間也沒有天然的對立。在如今的時代背景下,游客可以成為演繹古城生活形態的主角。原住民和游客是古城演進過程中現時的具體文化族群,在特定自然環境、經濟、社會、文化條件的制約下,二者將共同創建屬于這一時代的古城聚落生活樣式,旅游開發的職責就是引導這種生活樣式不偏離古城自身的場所精神。
2.提供富于生活性的旅游體驗
游客到古城旅游,無非是想體驗一種有別于慣常生活的生活形態,因而旅游活動的生活性是至關重要的。旅游活動生活性的發揮需要“浸入”式的深度體驗,麗江古城的旅游活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在麗江古城,許多游客住在民宿四合院之內,游走于各式公共空間之中;他們向原住民打探麗江的性格,與素不相識的“游友”相談甚歡;他們忘記了自己原來的生活節奏,仿佛自己就是這座古城的主人。泡吧、參加火塘音樂會、覓友結伴同游等行為并不是麗江古城固有的生活形態,但這些活動有一些共同的特點,即慢節奏、近人的尺度、生動的人際交流。這些特點與麗江的場所精神是一脈相承的,傳承精神的同時,新的人地關系悄然出現,古城的文脈獲得了連續感和時間感。
在麗江的例子中,游客已經成為古城演進過程中現時的具體文化族群之一,這正是筆者所提倡的。為了使游客能夠加入到創建古城生活樣式的共同體中來,旅游開發中必須要大力發展度假體驗游,引導旅游活動從走馬觀花式的“過把癮”觀光向細水長流式的休閑度假轉變。在度假體驗游的設計上,要有意識地加重生活性旅游產品的比重,將游客的注意力吸引到情景度假上來,進而引導游客的活動融入古城的生活形態中去。鼓勵家庭旅館、私房菜餐廳的發展,增加公共交流場所的配置,培植創意民俗節慶活動等都不失為很好的舉措。
古城旅游的開發必須實現“保護”和“發展”的雙贏,并傳承古城的文脈地脈,文化景觀方法論是實現上述目的的一座燈塔。整體觀、強調獨特的人地關系、動態觀的觀念應當貫穿于古城旅游開發的各個層面之中。當然,我們借助的只是文化景觀這個概念的視野和方法,在古城旅游開發的實踐中,具體工具的使用還需要不斷地探索和推敲。
tourism development of historic town in terms of cultural landscape methodology
zhuang lu
(college of architecture and urban planning,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200092, china)
古城文化論文范文4
關鍵詞:泉州街巷空間歷史街區城市文化古城保護居住環境
中圖分類號: G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 巷與城市的起源
城市是人類文化的長期積淀,并以一定的物質空間形式表達其文化特征。我國古代城市是從傳統的市坊制度開始的。坊(居民區)與‘防’同義,最初是和市(商業區)嚴格分開的,并用圍墻各自封閉起來,白天開放、黃昏關閉。孔穎達疏據《毛詩正意》曰:“文公乃徙居楚丘之邑,始建城,使民得安好處,始建市,使民得交易。”
史學專家認為街巷與市坊有一種傳承延續的關系,市坊應可視為街巷的前身。坊中民房之間必然留有走道,此即最初的街巷,隨著人口增加,經濟發展,市坊已不能適應城市發展的需要。宋元以來,市坊已發生裂變,坊中出現了市場、店鋪,街巷的作用不再是單純的居民走道,而有了促進商品流通,方便商品交易功能。街多為商業性街道,巷則純粹為居住性是半私密性空間。說文解字:“街,四通道也,巷,里中道路”。
2. 古城泉州的街巷空間
任何一個城市都有自身的文脈和傳統。我國的城市在千百年的發展演變過程中,形成了獨特的城市結構形態――中心結構和大量的街道組成的城市網格。泉州于唐久視元年(公元700年)左右在今市區建城,城區為南北朝向。城市建筑群多為南北朝向,常常按照南北軸線布置,城市住宅區的道路則大多東西向設置。古城儒、釋、道三教并盛,互為融合,又是中國古代對外貿易的四大港口之一,世界各大宗教隨著經濟、文化的交流都在泉州留有豐富的遺跡,并對泉州街巷格局產生了重大影響。
2.1 城南(泉南蕃坊)
泉州城南歷史街區的興盛依托于港口的發達。這里為外國人集中僑居地區,中西建筑文化在這里交融,留下了豐富的民居建筑遺產。內有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天后宮,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來遠驛遺址、富美宮等,另外涂門街的清凈寺,車站的蕃佛坊(即婆羅門的回教寺等),都是外國人常聚之處。這就是《蒲壽庚考》書中所稱的“泉南蕃坊”。
城南歷史街區內有保存較為完整的聚寶街、萬壽路、青龍巷等歷史街巷。街區內的主要建筑功能是居住,萬壽路與聚寶街在住宅基礎上沿街開店,是居住街區內的地方服務商業街。而青龍巷、橫街等街道依然保存著傳統居住街坊的職能。
街區現有道路空間格局較為良好。商業性街道寬都在6―10米之間,相當于現代住宅小區級道路標準。居住性街巷寬度略窄,為3-5米不等,雖略顯局促,但卻為居民的居住提供了親切的氣氛。
在街區豐富的民居建筑遺產中,典型的傳統名居類型有:傳統院落式民居官式大厝、手巾寮(手巾寮內部含中西合璧式樣)和從南洋傳入的中西合璧式洋樓建筑。洋樓俗稱‘番仔樓’,其平面布局為傳統四合院,但建筑夠造及裝飾卻吸引了不少西洋建筑的處理方式。首先洋樓為外廊樣式,外廊指在建筑周圍圍上廊子,即指建筑物外墻前附加的自由空間,是一種生活空間。另如西式山頭的做法和文樣、窗楣等一些裝飾性構件都明顯來源于西方建筑。除受西方建筑影響外,伊斯蘭建筑也在這里留下了重要的一筆,位于涂門街的清凈寺(圖1)始建于1009年(北宋大中祥符二年,回歷400年)。創建和重修者皆為阿拉伯伊斯蘭教徙。建筑采用西亞形式,是中國現存最古老、具有阿拉伯伊斯蘭建筑風格的清真寺。在涂門街上,它與閩南傳統建筑關帝廟已經和諧相處了數百年,這正是古城泉州街巷融中外文化的魅力。
2.2 城西(傳統風格)
西街地區是泉州最早繁榮地帶,在城市長期的發展過程中,西街地區一直保持著傳統城市‘魚骨狀’的街道坊巷布局。西街是泉州唐子城十字街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以來都是傳統商業街和交通道路。從西街進入兩側的支巷,人們立刻可以感受道環境氣氛的突變,瞬間擺脫了街道的喧鬧進入了平和安靜的天地中。巷中兩側的民居建筑及巷道豐富的空間散發著濃厚的歷史人文信息,正如傳統城市街巷的功能劃分,“街是商業性街道,巷純粹為居住性,是聯絡各住居的入口”。
西街地區與城南略有不同,在留存下來的民居建筑遺產中,中國傳統建筑所占比重較大,其中有些內容至今仍對城市生活中的宗教民俗有很深的影響。
開元寺位于泉州西街,是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始建于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年),是古代大型公共性建筑群,其大型院落空間是城市整體空間形態中的重點。高大雄偉的東西雙塔(圖2)(東塔高48米,西塔高45米,是全國最高的石塔)與平鋪式的城市布局形成強烈的對比,極大豐富了城市的天際輪廓線 ,是泉州的標志。
開元寺在歷代修建、擴建中也不斷融合和吸收外來文化,其中包括印度教寺廟構件的使用和其他宗教建筑的作法。這使其具有極高的文化價值、歷史價值和藝術價值。在中國傳統城市中,大的廟宇道觀周圍往往容易形成商業集中的繁華地段。近寺地區擁有豐富的社會層次,是多文化交流融合的場所。
2.3 中山路(僑鄉特色)
中山路自唐建城以來就一直作為泉州的主要商業街存在。騎樓是中山路的重要特征,作為一種商業建筑形式,它是當時華僑回鄉投資建設時由東南亞殖民地帶回來的,其特點在于中西合璧的建筑風格與華麗的裝飾及色彩。
中山路沿街均為騎樓,騎樓英文名為‘Arcade’,是指被覆蓋的通道,特指一側或兩側有商店帶拱廊的建筑,可擋日照,避風雨。由于沿街手巾寮進深都很大,不易通風,設騎樓可適當減少進深,改善通風。當人們行走于騎樓之下時,其視線必然聚于店鋪內。同時從騎樓向外看,一個個連續的列柱將街道立面劃分為一個個框景,就有如觀看一幕幕長長的卷軸畫。這有利于緩解購物者的疲勞,延長其購物時間,從而刺激消費。
中山路平面上的一些細小曲折,讓人們在運動中可捕捉一串串連續的畫面,它使得空間不容易被望穿,轉折處的空間有承與轉的作用,是前一段空間的收束,也是下一段空間的序幕。中山路直線型道路易形成空間視廊。鐘樓位于中山路、西街與東街的交匯處,當我們考慮一條以上的道路時,道路交叉點就變得十分突出。因此鐘樓自然成為中山路的空間視廊中心,是標志性建筑。不僅強化空間印象也是打破中山路總體輪廓的焦點。
古城泉州不同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街巷往往曲折,形成連續畫面。常運用空間的收放來變化場景 ,運用空間的藏與露求得細微的趣味,運用點、線、面等空間形態的對比,在若干處形成。最后運用標志性的建筑作為整個連續畫面的收尾。
3. 古城泉州的城市文化
泉州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其城市文化呈獻多元化形式,包括中原文化、海洋文化、僑鄉文化。從整體上看,其核心是中原文化,中華民族傳統文化的精髓奠定了泉州文化的思想基礎。泉州長期遠離政治中心,建筑、方言、民俗、戲曲等都具有古樸的特征。又由于長期與海外的交往,泉州擁有強烈的海洋文化。與泉州通商的國家多達70個以上。泉州作為僑鄉,具有顯著的僑鄉文化,特別是在近現代,華僑帶來了洋樓、騎樓等豐富的建筑行式,對泉州的城市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
泉州城市文化具有廣泛的包容性,中外各種宗教、文化都在這里得到融洽發展。帶有各種宗教特色建筑成為城市的主要空間節點,也使泉州的街巷空間變得饒有趣味。
4 結語
步行是人類最基本的空間易地方式,城市街巷最初的服務對象主要是徒步行走的人。街巷空間自古就是“步行者的天堂”,可惜現在街巷大多已被機動車輛占有,街巷文化也正變得淡薄,人們除了購物,正在遠離街巷,我們需要把建筑傳統繼承,也需要把街巷的文化氛圍繼承下來,創作出符合當代居民生活居住環境,讓孩子們玩耍的身影依然留在街巷。
參考書目:
1. 吳正旺《泉州小商業步行街的地域性研究》 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2. 林翔《城市化進程中居住性歷史街區保護與更新研究》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3. 謝鴻權《泉州近代洋樓民居初探》 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4. 鄭妙豐《泉州西街地區小規模動態更新與保護設計模式初探》華僑大學碩士論文
5. 凱文?林奇[美]著項秉仁譯《城市意象》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
古城文化論文范文5
所謂歷史文化城鎮,就是許許多多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群體構成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鎮街道景觀。例如,帶門樓的宅第,樹木繁茂的廟宇,高聳的城郭、寶塔,以及文明開化以后所產生的西洋建筑、橋梁、濠河……等的姿態。[1]每個建筑物和構筑物,都有其深遠的由來和歷史,如果能夠為來訪者提供詳細了解的資料,則必然會給人們很大教育;如果能將它們組成一定形體,創造出我們四周的“環境景觀”,那么就可以使平常完全生活在異地的人,擴大生活范圍,彌補生活體驗的不足。我們親生感受到,在我們生活的國土上,可以創造出多么豐富多彩的生活空間來。
但是文化城鎮并不只是給外來者賞心悅目。文化城鎮猶如地方文化的面孔,在這里反映著人們的實際體驗,這是無法代替和置換的,他們將視它為自己的故土故鄉。
所以,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就是在保存歷史文化城鎮物質遺產的同時,如民居、街道、橋梁,保護城鎮建筑群背后深厚的文化底蘊,歷史性環境。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的意義
早在1972年,聯合國科教文組織第17次全會制定的“文化遺產及自然遺產保護的國際建議”的前言中說:“在生活條件迅速變化的社會中,能保持自然和祖輩留下來的歷史遺跡密切接觸,才是適合于人類生活的環境,對這種環境的保護,是人類生活均衡發展不可缺少的因素,因此,在各個地區的社會中,充分發揮文化及自然遺產的積極作用,同時把具有歷史價值和自然景觀的現代東西都包括在統一的綜合政策之中,才是最合適的。”
科教文組織的第19次全會,提出了“歷史性地區的保全及其在現代的作用”的國際建議,其中有:“所謂歷史性地區,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人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它反映了歷史的客觀存在。為適應多樣性的社會生活必須有相應的多樣性生活背景,據此,提高歷史性地區的價值,將對人們的新生活產生重要意義”。[2]
可見,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對我們了解歷史,傳承傳統文化,豐富現代生活,促進社會多樣性發展都有著重要意義。保護歷史文化城鎮是人類生活均衡發展的一種需要,更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
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現狀
目前,我國對古城鎮的保護處于一個越來越重視的階段。《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就有關于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規定,歷史文化城鎮自然也在保護之列。而在2007年7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該條例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通過單獨制定法規對歷史文化城鎮保護進行規范,國家的重視程度可見一斑。各級地方政府也有相應歷史文化城鎮保護法規的出臺。例如,2004年制定的《四川省閬中古城保護條例》、2006年開始施行的《云南省麗江古城保護條例》。中國社會正將更多關注的目光投放到這個我們過去不曾注意的焦點上。
但是,我國的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現狀令人堪憂。最主要是對歷史文化城鎮開發與保護的關系沒有處理好,對于文化保存造成很大阻礙。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面臨的問題
當前,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所面臨的問題,主要是追逐經濟利益與保護當地傳統文化之間的沖突。隨著物質生活的逐漸豐富,現代人對傳統生活環境、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捧,使得越來越多的地方認識到歷史文化城鎮鎮潛在的巨大利益,利用古老的資源,發展旅游業,推動地方經濟、提高當地人民的生活質量。這本無可厚非,但是一味地旅游開發,使得歷史文化城鎮不斷商業化。許多地方只是關注眼前的經濟利益,忽視了古城鎮本身深厚的文化、藝術底蘊,更忽略了對歷史文化城鎮的持久保護。歷史文化城鎮保護與旅游開發的矛盾已經日趨嚴重,并直接影響著古城鎮的“生存”。因為,于歷史文化城鎮而言,其巨大的價值不僅體現在城鎮建筑,布局結構的合理和藝術,更在于生活在那些土地上的人所形成的歷史,文化氛圍,民族風俗習慣,。商業化的開發使得歷史文化城鎮離它的價值越來越遠。
以云南麗江為例:十多年前,1997年12月4日,麗江古城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與雅典、羅馬、威尼斯等偉大城市比肩;十多年后,2008年1月中旬,古城被指責過度商業化、原住民流失,聯合國派出檢查組,麗江面臨亮“黃牌”之憂。十年僅是歷史的一瞬,然而這十年麗江的變化幾乎超過了過去800年的總和。如今,涌入麗江的不是蒙古戰車和鐵騎,而是源源不斷的游客和老板,他們帶來麗江的不是馬刀與盔甲,而是快速增長的旅游收入和巨額資本。
雕梁畫棟、小橋流水的古城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下搖搖欲墜,詩人、專家、學者們感嘆:在酒吧街的燈紅酒綠中,在小販的叫賣聲中,古樸一點點褪去,麗江古城正變成一具沒有內容的空殼。
07年6月,在新西蘭舉行的第31屆世界遺產大會上,麗江古城、故宮、長城、圓明園、布達拉宮和云南三江并流6項中國世界遺產被要求在大會上就管理上出現的問題作解釋。
麗江古城能申遺成功,既靠有形的建筑群落,更是靠存在于街頭巷尾間的納西市井生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是看中它是“保存濃郁的地方民族特色與自然美妙結合的典型”,才授予其桂冠。
但目前古城核心區域都商鋪客棧林立,原住民紛紛將房院騰出給外來商人獲取一年十幾萬的租金,并用這筆錢在新城購置洋房,他們搬走家當的同時還搬走了在城中存活了近千年的民俗文化。
更令人擔憂的是,有些官員認為古城本就是為商業而建,過去是,現在是,將來也是。甚至有人認為即使聯合國真亮“黃牌”也無妨,因為麗江已經具備了足夠的知名度。這樣出自官方的想法給古鎮的保護,尤其是非物質文化的保護造成了很大阻礙和不利影響。[3]
當地居民是保護事業的動力
由麗江古鎮一例,我們不難看出,目前,我國歷史文化城鎮的物質遺產,基本得到了較好的保護。但是,非物質性的歷史性環境,仍在遭受著肆意破壞。可以說,這是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核心問題和難點。一旦人們意識到歷史性環境保護的重要,并著手進行保護,實際上也就解決了古城鎮物質遺產保護的問題。因為歷史性環境保護較之物質遺產保護,程度更深,也是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本質。
日本作為我們的鄰國,地理位置和文化傳統都與我們相似。早在上世紀60、70年代,日本就開始致力于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尤其是歷史性環境的保護,并且獲得了較好的成效,對我們極具借鑒價值。比照日本的做法和成功經驗,我認為激發當地居民保護的意識和積極性,才是解決此問題的關鍵。
在日本,歷史環境的保護也如同公害處理,自然環境保護一樣,首先是由當地居民中產生。各地方政府著手采取相應對策,公布具體條例,等到這種條例在全國許多地方都制定之后,國家才作為最高行政管理,著手進行法律制度的完善工作。文化城鎮文物保護法的修訂也經過了這樣一個順序而進行。以“日本全國歷史文化風土保護聯盟”為中心,由各地居民發動的保護運動,其偉大功績就在于促進各自治體頒布有關條例,并將其吸收到文物保護法內作為修訂的內容之一。
可見,民眾的支持和擁護是歷史環境保護的基礎和動力。而日本民眾對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關注,歸根結底源于他們“環境觀”的變化。日本曾經爆發過嚴重的公害問題,世無旁例的水俁病和四日市氣喘病,使得公害成為社會矚目的焦點。深受公害之苦的居民們敏銳地感到了生活環境中的種種問題,發現了自然環境破壞劇烈。要求保護自然的群眾運動在全國各地興起,群眾環境觀不斷發展擴大。
最終,人們把歷史環境的破壞看作為現代環境問題的主要課題。認識到歷史環境是當地居民精神團結的象征,其消滅將會給人們的生活帶來嚴重的后果。換言之,公害是直接危及人們生命、健康的犯罪行為,而歷史環境的破壞,恰是對居民精神生活的挑戰。一旦失去歷史環境給居民所造成的失落感,對于曾經以此為自豪的當地人來說,簡直不可容忍。這樣一來,人們在重視環境的物質方面的因素之外,也開始注意到了文化方面的精神價值。[4]
日本的這種“居民——地方政府——國家”的保護模式被事實證明是可行且有效的。那么如何調動我們國人的保護意識,樹立“環境觀”,這是緊接著擺在我們面前的問題。參照日本的做法,朝日新聞社于1972年2月14日出版的早報上,動員了該社所有通訊員,以“必須保存,復原的歷史性文化城鎮”為題,列舉了全日本169處城鎮加以介紹。接著又以“充滿歷史氣息的文化城鎮”為題,公布了全日本200多處城鎮的所在地圖及概況一覽表。而財團法人環境研究所在它編輯的雜志中,出版了“環境文化”特輯,將與歷史文化城鎮的有關資料全部收集在一起,以前兩次的朝日新聞報載為基礎,加上和全國各地方政府討論的結果,收錄和確認了400余處歷史文化城鎮。這些城鎮都是當地居民認為應該保護,由他們進行申報,并最終由國家登記注冊的。
日本的歷史文化城鎮保護始于上世紀60、70年代,主要的宣傳工具就是報刊雜志。在大眾傳媒如此發達的今天,網絡、書籍、電視等各種媒介都可以成為我們宣傳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的手段。并且我們可以把主動權交給居民,以自下而上的方式發現、確定、保護歷史文化城鎮。這樣更能調動居民的保護意識和積極性、主動性。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與居住環境的改善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固然非常重要,但決不能限制地方居民生活的發展和提高。居民生活環境的改善和文化城鎮的保護,猛一看起來似乎是矛盾的,其實并非如此。新的東西,是真正新的東西,而不是為新而新、虛有其表的拙劣設計的冒牌貨,就真正意義上的創新而言,它必然是和舊有的優秀傳統相調和的。文化城鎮的保護,必須與熱愛保護地區文物的人們生活和環境的改善、提高結合在一起,這是文化城鎮保護的基本理論。
在西歐社會中,保存、創造“理所當然的東西,存在于理所當然的場所中”的思想,使得歷史文化城鎮保存的相當完美,當地居民以此為豪的現象,隨處可見。這正是以居住環境的適宜性思想為指導,由當地人用雙手親自創造出來的。[5]
在我國,也有比較成功了例子。江南古鎮紹興,在舊城改造中將改建和保護相結合,讓居民繼續居住在歷史建筑中,作為延伸歷史文脈的手段,這就是紹興保護古城的高明之處。
老城區以保護、旅游、居住為主,陸續遷出工廠、企業,保證原始街區的完整性;對生活在老街老巷的居民,在不改變外部立面的前提下,允許他們改造內部結構,以更適宜居住;新建房屋采用江南特色的外部裝飾,與城市風貌相協調;新建居民樓多用灰墻黑瓦,體現江南民居風格。對這些歷史街區,紹興的做法是除了外觀的修繕,直接目的就是改善居民的生活,包括電網整治、排污管道全面接通、管道煤氣入戶等。修繕后的街區,既讓居民生活便利,也使游客接踵而至。
由于歷史文化城鎮的老建筑大多年代久遠,房內的設施老舊,與現代化的城市生活相比,古城鎮的居民生活條件差。居民為了改善條件,移居城市的情況也就不可避免。而如同古城麗江,沒有了原住民的古城鎮,不過是喪失了靈魂的空殼城鎮。所以,只有切實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紹興模式”[6]確實值得其他地區借鑒。
保護事業費用的負擔和經費的籌措
歷史文化城鎮的保護事業的特色在于其多樣性。從地區的歷史、現在的功能、經濟的基礎等不同角度來看,有各種各樣的保護形態,在同一個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中,各種事業的保護也是不一樣的。例如,居住房屋的保護、自然景觀的保護、公共事業便民設施的整頓等。這種事業的多樣性就決定了不應該采取統一的經費負擔。經費負擔、籌措的方式,應該根據各地區不同保護事業的實際情況,決定合理的方式。
例如,作為居民住房的老宅的保護與修繕,如果完全由政府支付費用,那么國家財政的負擔就可能過重。因此,可以由居民承擔自家的保護、修繕費用,地方政府給予一定的補助金。但在一些極度貧困的古城鎮,就可以由國家承擔民居保護的全部費用。
對于公共設施的保護,則可以政府出資為主,鼓勵民間組織、企業、個人出資為輔。而地方博物館、名人故居等管理整頓費用,可以通過征收入場費的方式負擔一部分或全部,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足。
關于經費的籌措,在日本,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的經費來源,是以補助費、貸款和公共事業為中心的。公共事業不是直接的財源,但是在編制預算措施時,從補充完善保護事業的觀點加以考慮是有益的。貸款是有償的資金,但在資金數量和使用對象上可有靈活性。
另外,曾有學者提出發行“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獎券”[7],利用發行獎券的方法所得的收益費,作為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的經費。“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獎券”或“文物保護獎券”均是以充當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的費用為目的的,每年可發行二次(如春、秋適宜旅游的季節),向全國發行,其收益由地方政府、文化廳、歷史文化城鎮保護團體的協議下,作為歷史文化城鎮保護事業的財源而靈活運用,這將是非常有效的經費籌措辦法。
對于我國,除了大力發展旅游業以獲取收益,作為古城鎮保護的經費外,發行“歷史文化城鎮保護獎券”是一條值得我們考慮的新思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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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山卯三.歷史文化城鎮保護.路秉杰.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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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西山卯三.歷史文化城鎮保護.路秉杰.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91.251論文關鍵詞:歷史文化城鎮保護意義現狀問題保護的動力保護的基本原則經費的負擔和籌措
古城文化論文范文6
[論文關鍵詞]古城 消防安全管理 問題 立法建議
中國四大古城分別為云南麗江古城、安徽歙縣古城、山西平遙古城和四川閬中古城,同時各地不同程度地保留著古鎮或遺址。四大古城和這些古鎮、遺址都是中國千年文化的傳承。在現代商業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古城以其悠久的歷史文化底蘊、特有的建筑風貌和人文風情,成為了熱門的旅游地。然而,眾多的游客,各種商家集聚,以及古城特有的木式建筑使得古城消防安全管理也成了現代消防的一大難題。通過分析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問題以及現行古城保護條例對消防安全的忽視,建議出臺專門的古城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來實現古城消防安全正是本文著力研究的內容。
一、古城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我國眾多古城在消防安全管理上都存在著一些共性問題,主要表現為以下七個方面:
(一)消防設施設備的配置和安裝問題
古城內因旅游業的興起,大多數家庭院落被改造成賓館、餐館,但與其配套的消防設施沒有進行相應的改造,部分室內消防栓使用的是居民生活用水,未接入市政管網,導致消防用水流量不夠、水壓不足。城市建設中也未加強市政消防設施的配套工作,最大的問題是消防用水,市政消防供水和消火栓的配置安裝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就無法有效保護木質建筑;部分城市對市政消防設施不能及時維護,設施蝕銹、損壞等現象嚴重,造成消防設施無法使用。
(二)建筑自身耐火等級和耐火性能問題
古城區內建筑多數為木質結構,室內采用木質材料搭建木閣樓及上下樓梯。隨著歷史的推移木質材料陳舊風干,有些腐蝕、腐爛。根據科學統計現代建筑的火災荷載是20kg/m2,而木質建筑的火災荷載是500kg/m2以上。按照現行消防規范,此類建筑耐火等級為四級,加之古建筑群體是相連建造,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處置不及時很容易引發火燒連營,后果不堪設想。
(三)監管主體和責任單位(人)自身管理問題
對于古城鎮管理單位普遍存在責權不明確的問題,在古城居住的居民、經營商家、文物保護單位和景區景點的管理主體是不同的,但因管理單位較多,比如工商、文化旅游、公安、安監、街道辦事處、城管等諸多部門在參與管理,這就造成對存在的消防隱患找不到具體負責的單位主體,單位之間相互推卸責任,使消防安全問題無法得到有效整改。
(四)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問題
古城的不少居民和商家大都抱著經濟至上的思想,普遍存在消防法制意識不強的問題。近年來,雖然各地消防機構加大了社區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但沒有做到入腦、入心,大部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仍很淡薄,嚴重缺乏消防基本常識和火災預防與自防自救能力。
(五)疏散條件和疏散能力問題
古城內因歷史原因,街道普遍過長,而進入居民的巷道狹窄,一旦發生火災,稍大型的消防裝備無法攜帶進入,大大降低滅火效率,同時,也為疏散居民和物資帶來極大的困難;隨著旅游資源的開發和利用,一些古城居民為依靠旅游資源增加收入,在古城城區內私搭亂建房屋,開設飯店、商鋪,盲目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造成防火間距嚴重不足,消防通道不暢,給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帶來了新的火災隱患和問題。
(六)應急備用供電系統問題
古城鎮建筑面積相對較寬廣,城市街道狹窄,數量多,人員居住相對密集,商業經營較多,小商品相對存放量大,發生火災后,城市供電斷電,造成大面積停電,沒有獨立的應急備用供電系統造成火災撲救、人員和物資疏散困難,容易造成火勢蔓延,群死群傷的概率大大增加。
(七)新改擴建(修復)工程項目與國家技術規范沖突的問題
現代建筑和古建筑在設計理念和施工方式上都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古建筑往往相連建造,街道和間距相對狹小,與現代建筑設計規范有著很多矛盾沖突,古城鎮在新改擴建或修復工程中往往采取仿古建筑的要求,使用相同材料,建設仿古格局,這就與現有建筑設計規范要求不相符,不能滿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二、我國現行古城保護條例存在的問題
目前,國內很多古城專門制定了保護條例,如:山西的平遙、大同、晉陽、云南的麗江都制定了保護管理條例。四川的閬中也制定有古城保護條例,2004年7月30日四川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以第18號公告頒布了《四川省閬中古城保護條例》,2007年11月,閬中市又出臺《<四川省閬中古城保護條例>實施細則》。這些條例對古城的消防安全建設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結合實務工作詳細分析后,發現這些條例普遍存在如下問題:
一是古城保護范圍的責任單位概括而籠統,看似有責任單位,但是又未明確具體的管理職責和權限。條例中往往只是簡單地概述一下涉及的部門,至于哪個部門具體負責的事務則沒有明確,甚至執法主體都存在混淆。部分保護條例中明確在保護范圍設置獨立的執法單位,行使執法機構權利,但未明確怎樣依法行使,造成執法主體不合法的情況出現。
二是保護條例變成商業管理規范。條例重點內容顯示的是對建設和經營的統一要求,如要求怎么建設、應該采用哪種建筑風格、只能采用哪些顏色等等。如,《<四川省閬中古城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共五章36條,它重點是再次明確了古城保護范圍,并對古城保護區分成了重點保護區和建設控制區,對古城內建筑的建設、修繕、審批等程序作了明確規定,對古城內匾牌旗幌、店牌店招和禁止機動車輛等也作了詳細規定,把在古城內15種禁止行為作了詳細的界定,對古城保護、資源開發、古民居院落打造、文化挖掘、破壞古城保護的違法行為處罰等。保護條例應該主要是保護而不是修建,這是所有條例規范內容上出現的嚴重偏離。
三是消防管理內容普遍含糊其辭,缺乏防火管理和防火檢查的主體。從保護條例目的本身來看,應該規定采取怎樣的有效方式將消防管理工作滲透到每個居民院落和商家,應該如何堅決預防和及時處置火災事故的發生,這才能達到保護古城建筑的目的。然而,對此條例沒有涉及。以《四川省閬中古城保護條例》為例,該條例中涉及消防安全管理的只有兩條:第7條:“古城保護區內水、電、氣、交通、通信、環衛、消防等市政公用設施應逐步完善。”第12條:“古城保護區禁止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四是缺乏古城保護范圍的消防整體規劃規定。消防安全是一個整體安全,對古城消防尤為明顯。首先,由于古城區內建筑多數為木質結構,室內采用木質材料搭建木閣樓及上下樓梯。由于木質結構耐火等級低、火災荷載重,所以火災風險高,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處置不及時很容易引發火燒連營,后果不堪設想。其次,古城建設較早、電線線路往往設置不合理,負荷不足,容易短路起火;再次、古城消防設施設備、網管建設等較為落后,不能滿足現代多商家營運和防火滅火的需要。可見,古城消防整體規劃是古城安全的重要環節,應該在保護條例中予以明確。
五是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所有具體項目都未涉及。在條例中,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專職消防隊伍建立,建設消防站(點)、消防裝備建設、消防通訊保障設施和消防經費等實質性問題全部未予以明確。
綜上所述,我國各地制定的古城保護條例內容大多是指導性規范,偏離保護實質,尤其缺乏消防安全管理的實質和可操作性規定。
三、完善古城消防保護的立法建議
目前,我國還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專門適用于古城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為解決古城保護問題,各地人大往往根據自己的需要制定了相應的保護條例。從上文總結可以看出,這些條例雖冠以“保護”一詞,但更多的是商業規范,離消防安全保護更差之千里。且以行政指導、建議為主,缺乏具體規定,缺乏操作性。而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有別于現代建筑的特殊性,我國更應針對古城出臺有針對性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在管理規定中,應明確以下幾點內容:
(一)明確政府相關部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
應當要求當地政府明確居民院落、經營商戶、物業管理單位的消防職責和落實具體的管理部門,便于各地消防機構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執行。
(二)古城所在城市在城鎮規劃中應制作消防專項規劃
目前各地古城在城鎮規劃中尚未對消防進行專項規劃,往往只在整體規劃中城市給水項目中簡單概述一下消防給水,這就造成城市建設中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沒有執行依據和具體參數,導致城鎮消防基礎設施建設與城市功能未配套,古建筑體得不到有效保護
(三)將先進的管理經驗注入到古城鎮消防安全管理中
從2009年伊始全國陸續開展了防火墻工程,提出政府四項制度、消防監督隊伍四個、農村四個基礎和企事業單位四個能力建設;2012年提出鄉鎮街道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這些先進管理經驗得到了全國范圍的廣泛認可,取得了不可替代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效,但是城市的發展和古建筑體間的時代矛盾導致這些先進的管理經驗未能有效注入。
(四)對古城鎮的商家住戶進行戶籍化管理建檔造冊
古城鎮幅員面積不同,但是消防管理的內容幾近相同,對營業的商家和居住在居民院落的居民建立專門的消防檔案時非常必要的措施之一,有了消防戶籍化檔案的建立和登記,我們可以掌握整個古城的基本情況,有利于消防的集中培訓和宣傳教育,更好地宣貫消防法律法規和逃生自救知識。
(五)明確建立專門的消防組織開展消防工作
目前,消防法只針對距離公安消防對教員、被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要求應當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承擔單位的火災撲救工作,這極大地限制了古城消防保護的發展,應當明確古城鎮建立專門的義務消防組織或者專職消防隊伍,明確消防職責范圍,開展日常防火巡查、消防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開展滅火演練和實施滅火救援等消防工作,并由當地消防機構指導業務工作或者歸屬當地消防機構管理,消防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六)根據古城鎮特點明確新改擴建建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