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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區別范文1
【摘要】本文將結合實際,簡單闡述下民用建筑結構設計中的工程造價的特點,并提出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的相關措施,僅供大家參考。
【關鍵詞】民用建筑;結構設計;工程造價;控制措施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指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筑的總稱。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兩大類。《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所說的“民用建筑”,是指住宅、旅館、招待所、商店、大專院校教學樓和辦公、科研、醫療用房等,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戰時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這里說的“民用建筑”是區別于“軍事建筑”和生產性工業建筑而言它的建筑結構包括上部結構設計和基礎設計。它的建筑結構包括上部結構設計和基礎設計。
1 民用建筑結構設計中的工程造價的特點
1.1 工程造價具有大額性
要發揮工程項目的投資效用,其工程造價都非常昂貴,動輒數百萬、數千萬,特大的工程項目造價可達百億人民幣。
1.2 工程造價存在個別性、差異性
每一項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和規模,因此它的結構、造型、空間分割、設備配置和內外裝飾都有具體的要求,工程內容和實物形態都具有個別性、差異性。產品的差異性決定了工程造價的個別性差異。
1.3 工程造價具有動態性
工程從決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個較長的建設期間。在建設期內,會有許多影響工程造價的動態因素,如設計變更、材料、設備價格、工資標準以及取費費率的調整等,直至竣工決算后才能最終確定工程的實際造價。
1.4 工程造價具有層次性
一個建設項目包含多項能夠獨立發揮生產能力和工程效益的單項程。一個單項工程又由多個單位工程組成。與此相適應,工程造價有三個層次,即建設項目總造價、單項工程造價和單位工程造價。如果專業分工更細,分部分項工程也可以作為承發包的對象,如大型土方工程、樁基礎工程、裝飾工程等。
1.5 工程造價具有兼容性
工程造價除建筑安裝工程費用、設備及工器具購置費用外,征用土地費用、項目可行性研究費用、規劃設計費用、與一定時期政府政策相關的費用占有相當的份額。盈利的構成較為復雜,資金成本較大。
2 選擇方案,降低工程造價
地基基礎是建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占資金有的高達總投資的 1/3以上。要達到優化地基造價的目的,設計人員應對地基處理技術的優缺點有較全面的認識 并熟悉各種地基處理技術的造價。目前,民用建筑物正逐步向高層、超高層 發展。高層、超高層對地基的要求很高,而天然地基無法滿足其工程需要。一些底面積小,凈高偏高的建筑.特別是建在填海地段的高層建筑,為滿足沉降量和承載力的要求往往需要采用樁基。在樁基選型時應充分考慮場地四周的環境條件、場地的土質條件,單樁承載力的范圍值等。在高層、超高層及一些特殊結構的地基基礎設計中,適合的方案可能不止一個,結構設計人員應和造價師緊密配合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加強對各種方案的技術經濟對比,以最優的地基處理技術和施工技術,最終選擇滿足結構設計和使用要求的地基處理方案。
3 優化方案,降低工程造價
設計階段是控制民用建筑質量的重要時期,同時對建筑成本造價控制也有很大的影響,對民用建筑方案進行優化調整都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降低工程造價的有效策略。
3.1 現場勘測,收集資料
設計民用建筑方案前,設計人員要到工程現場進行勘測檢查,收集民用建筑
結構的詳細資料以指導后期的設計工作。需要勘測的資料包括:地質結構、周圍環境、建筑面積等,收集資料之后要與標準工程方案對比,對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改,優化設計方案的同時也降低了成本。
3.2 方案對比,擇優施工
一般情況下,民用建筑的設計方案必須在2~3套, 這樣才能為施工單位提
供更多的選擇。這就需要設計人員從不同的角度去設計民用建筑,如:用戶需求、結構性能、造價成本等,讓業主根據自身需要選擇最佳方案指導施工,既能保證施工按質按量完成,也避免了返工問題。
3.3 保證性能,簡化結構
從設計原則考慮,對于民用建筑結構來說,只要能夠滿足用戶居住需要即可。
因此,在設計時首先要保證建筑物的使用性能,其次要考慮建筑內部結構問題,盡可能簡化結構以達到降低成本的需要。如:在建筑外觀設計時,應采用結構簡單的構造,無需做太多的修飾。
4 選擇上部結構形式、建筑材料及構件尺寸,降低工程造價
4.1 合理選擇結構形式
建筑物地面以上的結構形式對工程造價有很大影響。目前我國民用建筑結構
形式主要有磚混結構、框架結構、裝配式大板等。不同的建筑結構形式各有優劣,應比較各種結構的布置方案、受力體系及經濟性能,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綜合考慮以上因素,盡量采用適合本地區的經濟合理的結構形式,建設出低造價、高質量、高標準的民用建筑。
混合結構的造價僅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造價的6O%-70%,其鋼筋混凝土用量少,適用于7層以下的建筑物。但混合結構是由墻體承重,對墻體布置有一定要求,不如框架結構靈活,其使用功能受到限制。7層-12層以下的建筑宜采用框架結構,在其合適的位置上設置幾道抗震剪力墻,可減小柱、梁的截面尺寸和配筋 從而達到節省材料的目的,且可以明顯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框架結構一般適用于12層- 2O層以下的建筑物,為增強建筑物的整體剛度,可其適當的位置上設置剛性筒體,也可以起到節省材料的效果。
4.2 建筑材料的選擇
合理選擇建筑材料,既要滿足使用功能、提高工程質量的要求,又要達到節
省資金,降低造價的目的。因此,需要在熟悉建筑材料的性質、性能和各項技術指標的基礎上,了解不同類型建筑材料的價格,按照靈活經濟、適用的原則選用材料。
在選擇建筑材料時要以安全適用、造價合理、施工方便為基本原則,應就地取材.減少運輸費用,降低造價。以磚混結構為例,由于其保溫性能不好,須通過增加墻體厚度以達到保溫隔熱的目的。而采用空心磚或具有更好隔熱性能的建筑材料,對減少墻體厚度、降低工程造價效果顯著。高層建筑中非承重墻對工程造價有較大的影響,目前有許多隔音、隔熱、輕質、價格合理的新型建材可供選用,采用新型建材,不僅可以減少梁、板、柱的截面和配筋,大量減低基礎的負荷,起到降低造價的作用,而且對減少非承重墻的自重及美化結構外觀等,均有現實意義。
4.3 建筑物構件尺寸的選擇
建筑物構件尺寸的選擇,包括合理地選擇柱及梁截面尺寸,混凝土墻體及板的厚度等。在進行結構設計時,構件尺寸減小,造成配筋率過大,鋼筋用量增加,工程造價增加;構件尺寸增大,可以減少該構件本身的配筋,但增加了混凝土用量 增加了建筑物荷重。因此需要結構設計者將混凝土構件的配筋率控制在一個經濟合理的范圍內,并經過計算比較,選定一個最優的方案,以滿足建筑物凈空、美觀與結構構件經濟性的高度統一,達到降低造價的目的。
5 結論:
民用建筑是社會現代化發展的重點工程,而建筑設計則是工程項目實施的初始階段,只有把握好設計方案的質量,控制工程造價,工程各個單位之間協調工作,才能保證建筑物的使用性能。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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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區別范文2
綠色建筑是指為人們提供健康、舒適、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動的空間,同時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物料生產、建筑規劃、設計、施工、運營維護及拆除、回用過程)中實現高效率地利用資源(能源、土地、水、材料)、最低限度地影響環境的建筑物。綠色建筑是以節約能源、有效利用資源的方式,建造低環境負荷情況下安全、健康、高效及舒適的居住空間,達到人及建筑與環境共生共榮、永續發展。綠色建筑最終的目標是以“綠色建筑”為基礎進而擴展至“綠色社區”、“綠色城市”層面,達到促進建筑、人、城市與環境和諧發展的目標。
由此可見,發展綠色建筑必然伴隨著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創新活動。綠色建筑在中國的興起,既是形勢所迫,順應世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潮流的重要戰略轉型,又是應運而生,是我國建立創新型國家的必然組成部分。這包括了以下幾方面的創新:
(一)建筑發展觀的創新
綠色建筑是對傳統建筑價值觀和技術工藝的創新與發展,使得建筑在生產制造、規劃設計、施工建造、運營維護等理念和方法上產生質的變革,從而引起整個建筑業的技術系統的創新與發展。
綠色建筑強調辨識場地的生態特征和開發定位,以充分利用場地資源和能源,減少不合理的建筑活動對環境的影響,使建筑與環境持續和諧相處。綠色建筑采用建筑集成設計方法并遵守環境設計準則,將建筑物作為一個完整的系統,綜合考慮建筑的間距朝向、形狀、結構體系、圍護結構等因素。傳統的規劃設計理論和思想必須改變,標新立異不應是建筑師追求的目標。用適宜的技術,創造出生態的、與自然和諧統一的建筑形式是世界建筑發展的趨勢。規劃設計所涉及的范圍也不再是建筑設計本身,整個建造過程都必須納入到可持續設計元素中,盡可能地節約土地、保持緊湊型的開發模式將成為中國綠色建筑區別于他國的重要特征之一。同時,還要盡可能利用再循環原料和材料,利于施工的快捷與清潔,方便報廢時建筑物廢棄物的回收和再利用。建筑構件和材料的使用要考慮可再生性、本土化、易得性;整體設計要考慮易維護性、和當地環境的親和性、適應性和當地傳統建筑文化的傳承性等。如徽派建筑、陜北窯洞。
建筑師的定義也將發生質的變革,建筑師將會是建筑學家、環境專家和生態專家的綜合體。他們面臨的不再是單一建筑美學和功能問題,環境科學和生態科學的理論將成為建筑師知識結構的組成部分。
(二)能源利用種類和模式的創新
使用不同種類的能源對可持續發展的影響差別巨大,但這往往被傳統的建筑節能所忽視。世界著名的能源專家霍華德?T?奧德姆所定義的能源轉換率是指:產出一單位能量所需另一類型能量的量(見表一)。
*
*生產所列物質1卡所需的太陽能的卡數(這些太陽能直接和間接用于能量和物質轉換)
如將太陽能源轉換率定義為1的話,某一產品(或能源)的太陽能轉換率可以被看作是消耗該產品(能源)發出1卡的能量時,相當于消耗多少大卡的太陽能(歷史上的儲存)。這可以闡明能源的品質以及可再生程度。
如果計及某一產品(或能源)利用的經濟性
*
*能值產出被總投入能值所除,總投入能值是從經濟系統購買的能值(包括商品和勞務),但不包括環境損失的能值。凈能值的計算方法來源于《環境核算——能值與決策》(H?T?奧德姆,1996)
建筑節能不僅要著眼于減少能源的使用,也必須考慮盡量采用低品質(低能值轉換率)的能源。例如用天然氣直燃機組進行建筑空調,在同等效果的前提下,比電力空調能源使用整體效率高三倍,溫室氣體排放少三倍。
在建筑中利用再生能源,意味著溫室氣體的零排放。
如果通過建筑一體化技術或其他技術創新使某種低品質能源的實際能值產出率高于平均值,就意味著該技術具有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
利用低品質能源進行建筑整體性或基礎性調溫;高品質能源來進行局部性、精細性調溫,將成為綠色建筑設計的通則。
(三)建筑技術的創新
以節地、節能、節水、節材和生態環保為一體的綠色建筑基礎性和共性關鍵技術與設備的研究開發將極大地促進現代建筑技術自身的創新與發展。
與綠色建筑形態相適應的可持續性結構設計理論是新的研究方向,以保溫節能、減輕建筑物自重、構件模塊化、循環再生材料利用、生態性新型建筑部件使用、利于快速清潔施工、已有建筑物的加固改造等為目的的新型結構體系等等都是當今建筑技術創新的重點。
生活污水處理與再利用技術研究和設施設計、黑色水與灰色水分離處理系統和衛生設備技術與設計、可升級的智能化系統設計,以及經濟性太陽能供熱、制冷及動力系統等已經成為重點的研究領域。
構件工廠化制造工藝、裝配化施工工藝、快速施工工藝、清潔施工工藝、超大型構件吊裝工藝、保溫節能構造施工工藝、可使材料再生利用施工工藝、生態性新型結構部品施工技術等都是當今施工技術創新的重點領域。
發展綠色建筑的設計、運營管理和診斷咨詢和施工單位等新興行業,正在成為相關企業新的生存、競爭和發展的戰略舉措。一些意識領先的企業已意識到綠色建筑未來巨大的發展潛力,并積極積累綠色工程建設經驗和研制優化綠色建筑管理和系統硬件,其專業領域拓展到綠色工程估算、綠色建筑材料、廢物最小化和循環以及室內空氣質量管理等。
綠色建筑技術集成體系是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的綜合創新體系,應盡快在綠色建筑設計、自然通風、智能氣候調節系統與可再生能源利用、綠色環保建材、室內環境控制改善技術、資源回用技術、綠化配置技術等單項生態關鍵技術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盡快形成太陽能、地熱能、沼氣能、風能利用一體化建筑與園區的集成技術體系,發展適合中國各氣候區特點的綠色建筑集成技術體系(見圖2)。
我國建筑節能目標:通過全面推進建筑節能工作,到2010年,城鎮建筑達到節能50%的設計標準,其中各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率先實施節能65%的標準;開展城市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大城市完成改造面積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
在此基礎上,到2020年實現大部分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新建建筑東部地區要實現節能75%,中部和西部也要爭取實現節能65%。
節能模式上的跨越:
一般節能建筑與綠色建筑同步發展,逐步提高綠色建筑的比重,以避免將來的再改造造成資源浪費。其中大城市、特大城市和公用建筑應率先采用綠色建筑的標準規范。
強化綠色建筑評估體系的功能,降低商品房開發者與購房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性,發揮優“綠”優質優價的市場調節功能。
全面落實新建建筑執行節能設計標準工作。進一步強化建筑建設過程中各個環節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的監督管理力度,保證節能標準落到實處。每年組織開展建筑節能專項檢查工作。公開披露各省市執行建筑節能標準和推廣綠色建筑的情況與進度。
鼓勵各省依據新頒布的綠色建筑標準,制訂符合當地氣候條件、地方建筑傳統的綠色建筑實施細則和評估辦法。推進綠色建筑結構、部品與構配件的產業化進程。
(五)政府管理制度的創新
推行住宅裝修一次性到位。我國每年應二次裝修導致的浪費達300億之多。綠色建筑性能的系統優化與裝修質量和運行管理直接有關。
實行限制性政策與鼓勵性政策并舉的方式,對達不到節能設計標準的建筑,采取禁止投入使用等強制性措施進行限制;對超過節能設計標準或采用可再生能源的建筑和綠色建筑,采取減免稅收、費用、貼息貸款、財政補貼進行鼓勵。促進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低能耗、超低能耗及綠色建筑的發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
構建有綠色建筑四節效果的評價監測體系,建立建筑能耗統計、建筑能效認證、建筑節能性能測評與標識等制度,形成有效的建筑節能行政監管體系。充分調動科研院校、設計單位、開發企業、地方政府和消費者發展節能建筑、綠色建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加快建筑節能的法制建設。現已完成《建筑節能管理條例》初稿及相應的背景材料和相關制度專題論證報告。重新修訂了《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擴大適用的氣候區范圍和建筑類型。
兩年內基本完成北方地區的供熱體制改革,推行分戶計量、單室溫控,徹底解決節能不節錢的問題。
貫徹《綠色建筑技術導則》,指導綠色建筑技術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工作。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完善財政、稅收、價格等方面的經濟激勵政策。
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區別范文3
關鍵詞 套內建筑面積;共有建筑面積;套型建筑面積
Abstract: This article utilizes the architectural space formation theory and the dialectics principles, studied the residential area comprising the construction, a total construction area, construction area of dwelling size composition and calculation method, analyzed some controversial area calculation, put forward to modify an opinion and proposal.
Key words: set inside floor area;total construction area; Taoxing construction area
中圖分類號: F287.8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住宅建筑設計、銷售、確權的三個階段中,出現了三個不同的“套型建筑面積”,即設計面積、銷售面積和產權面積,造成了開發與設計、銷售與確權、房主與開發之間的矛盾。究其原因,是現行國家標準有關住宅面積計算的規定存在不統一的問題。筆者對這些問題經過長期研究,在分析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供有關部門修訂相關標準時參考。
1 套內建筑面積的組成與計算
1.1陽臺建筑面積均應按1/2計算。1999年6月1日實施的《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2003版以下簡稱《設計規范》)國家標準第3.5.4條規定:“陽臺面積應按結構底板投影面積單獨計算,不計入每套使用面積或建筑面積內。”該條文解釋說:“本條明確規定將陽臺包括凹陽臺、封閉式陽臺單獨計算面積,這便于客觀反映住宅設計的技術經濟指標……。”不難看出,該標準規定陽臺面積單獨計算,單獨統計,均不應計入每套住宅面積。
2000年8月1日實施的《房產測量規范第一單元:房產測量規定》GB/T 17986.1-2000(以下簡稱《測量規范》)國家標準第8.2.1條規定:“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又在第8.2.2條規定:“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維護結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該條文在附錄B第B1.4條中進一步提示說:“套內陽臺建筑面積均按陽臺與房屋外墻之間的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其中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全部計算建筑面積,未封閉的陽臺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計算建筑面積。”勿容置言,該標準關于陽臺面積的計算,規定得十分嚴密,天衣無縫。
2005年7月1日實施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 50353-2005(以下簡稱《計算規范》)國家標準第3.0.18條規定:“建筑物的陽臺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該條文說明如下:“建筑物的陽臺,不論是凹陽臺、挑陽臺、封閉陽臺、不封閉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的一半計算。”顯而易見,該標準關于陽臺面積的計算,規定得言簡意賅,概念明確,不容置疑。
以上三個國家標準,關于住宅陽臺面積的計算規定是不一致的。設計單位依據《設計規范》將陽臺面積單獨計算,不計入套型建筑面積。開發單位依據《計算規范》將陽臺面積的1/2計入套型建筑面積。房管部門則依據《測量規范》將封閉陽臺的全部,未封閉陽臺的1/2計入套型建筑面積。三方理由充分,各行其道。
一般地說,規范中某些條文的修訂,是經過了多年工程實踐的檢驗,人們有了新的認識,需要對那些被實踐證明有爭議、有錯誤的條文進行必要地修訂。這不僅僅是對某一規范原有條文的修訂,同時也是對相關規范中相同條文的修訂。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統籌兼顧,同步執行。在上述三個規范中,《計算規范》是最新版本,有關陽臺面積的規定是符合實際情況的。一方面規定陽臺面積應計入套型建筑面積,防止濫設陽臺,惡意炒作;另一方面規定陽臺面積均應按1/2計算,體現了半室外空間的陽臺與室內空間,在功能與造價上的本質區別。《計算規范》的實施,是有關陽臺面積計算的最新規定,也是對其他兩個規范中該條文的否定,具有普遍的意義。如果在新規范的同時,對相關規范相同條文修改令,就不會出現目前的尷尬局面。
為此,建議住建部借鑒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經驗,對規范條文及時統一修改令或條文解釋,在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做好建筑規范的統一協調工作。
1.2套內外墻(包括山墻)是不能分攤的。《測量規范》附錄B第B1.3條規定:“各套之間的分隔墻和套與公共建筑空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等共有墻,均按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墻體面積。”第B3.1條又規定:“共有建筑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筑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下面我們來討論“外墻(包括山墻)”是不是共有墻?其“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筑面積”是不是共有建筑面積?套內“外墻(包括山墻)”能不能分攤?以及外墻的利與弊。
首先,“外墻(包括山墻)”不是“共有墻”。因為“共有墻”有三個明顯的特征:一是建筑內墻,二是雙邊共有,三是面積均分。套與套之間、套與公共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具有內墻、共有、均分的特征,屬于“共有墻”;而外墻(包括山墻)不具備這些特征,因此,不能劃在“共有墻”的范疇之內。
其次,“外墻(包括山墻)”水平面積的大部分不是“共有建筑面積”。住宅外墻是室內空間的護結構,按室內空間的性質,外墻應分為套內外墻和公共外墻兩部分。套內外墻的總長度占了外墻的大部分,公共外墻只有一小部分。外墻分成這樣兩部分,是由外墻圍合空間的性質決定的。它客觀反映了內容和形式的統一,是符合辯證法原理的。所以說,只有公共外墻水平面積的全部,屬于“共有建筑面積”;而套內外墻(包括山墻)水平面積的全部,屬于套內建筑面積。
第三,套內外墻(包括山墻)是不能一分為二的。外墻的作用是保障居住空間的安全,由此構成了結構與空間的統一體,彼此之間是不能分離的。兩套或多套住宅拼聯,相鄰外墻轉變為共有內墻(即分戶墻),其余外墻仍然是各套住宅的外墻。多層或高層住宅,由于增加了公共交通空間,又有一部分外墻轉變為共有內墻,剩余外墻仍為各套住宅所有。在外墻轉變共有內墻的過程中,只有量變,沒有質變。從量上看,此消彼長,總長不變,墻體的寬度減少了一半;從質上看,共有內墻和外墻一樣,都是各套住宅的圍護墻,其實質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由此可見,在各套住宅的圍護結構中,除了套與公共部分的共有墻外,套內外墻不存在“共有建筑面積”,是不能分攤的。
最后,說說套內外墻的利于弊。外墻長,面積大,使用面積相對減小,這是不利的方面;但外墻長,開窗的機會多,室內環境質量相對較好,這是有利的方面。獨棟住宅,四面有墻,自由開窗,采光通風良好。拼聯住宅,失去的外墻越長,朝向越多,開窗的機會越少,采光通風越差。一梯三套的單元式住宅,邊套三面外墻,均可開窗采光通風,室內環境質量良好。中套只有南墻開窗采光,無穿堂風,室內環境質量與邊套相去甚遠。相比之下,外墻長,利大于弊;外墻短,弊大于利。如果讓中套分攤邊套的部分外墻面積,這公平嗎?那么,中套因外墻少而失去的室內環境質量,又有誰來補償呢?
綜上所述,套內外墻(包括山墻)既不是“共有墻”,也不存在“共有建筑面積”;套內外墻是套內建筑面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將其一半分攤各戶是沒有道理的。
1.3外保溫隔熱層不應計入建筑面積。《設計規范》第3.5.2條第4款規定:“……當外墻設外保溫層時,按保溫層外表面計算。”《計算規范》第3.0.22條規定:“建筑物外墻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測量規范》沒有保溫隔熱層的計算規定,但在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時,強調“勒腳以上各層的水平投影面積”和“永久性建筑”。其實質是按結構外墻計算。因此,建議保溫隔熱層不計入建筑面積。其理由如下:
1、非永久性。《民用建筑通則》第3.2.1條規定,普通建筑的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外保溫隔熱層是由強度低、構造松散的材料組成,使用年限短,易受潮、易破損、易脫落,不能按永久性建筑界定。
2、非結構性。房屋建筑是維護結構與使用空間的統一體,二者相互依存,共同消亡。房屋建筑的保溫隔熱層是外裝修層,就像人穿的衣服一樣,其安裝或拆除對房屋建筑的安全使用,沒有任何影響。
3.非同一性。我國地域遼闊,南北氣候差異較大,房屋建筑的保溫隔熱層存在有無之分,厚薄之別,同一套型的建筑面積就會出現不同的計算結果,影響評價標準。比如90m2經濟適用房,同一套型在南方不超標,在北方就有可能超標。
4、非合理性。保溫隔熱材料價格低廉,造價便宜。以70毫米厚模塑聚苯板為例,建筑層高2.8米時,材料價和人工安裝費,每延米造價不過200元左右;如果計入建筑面積,則身價倍增,以房價每平方米1萬元計算,每延米售價達700元,住戶購買這部分面積,顯然是不合理的。
綜上所述,外保溫隔熱層不具有永久性、結構性、同一性和合理性,在計入建筑成本后,不再計算建筑面積。
1.4變形縫應按自然層計入總建筑面積。變形縫是否計算建筑面積,《測量規范》和《計算規范》的規定是不一致的。《測量規范》第8.2.3條規定:“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不計算建筑面積,住宅建筑適用這條規定。然而,《計算規范》第3.0.23條規定:“建筑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并在建筑物面積內計算。”住宅建筑也不例外。從理論上講,變形縫的功能是在內力或外力作用下,保證建筑結構的安全,是建筑物的重要組成部分;從實踐上講,變形縫是四周封閉的空氣層,如同室內的煙道風井一樣,按自然層計算建筑面積的理由是同一的。但是,變形縫兩側的墻體,本質上仍屬于外墻,在計算套內建筑面積時,應以結構外墻線計算。另外,變形縫周邊封閉空氣層的建筑成本極低,如果按自然層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買房人將以高價購買空氣層,豈不冤枉!因此,變形縫按自然層計算的建筑面積,既不屬于套內建筑面積,也不應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只能合并計入總建筑面積內。
1.5套內建筑面積的組成與計算方法。前邊討論了有爭議的四個問題。其結論是:①陽臺建筑面積均按1/2計算;②套內外墻面積不能作為共有建筑面積進行分攤;③外保溫隔熱層不應計入建筑面積;④變形縫按自然層計算的建筑面積,既不屬于套內建筑面積,也不應計入共有建筑面積。當這四個問題得到統一后,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就得到了統一。
套內建筑面積是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包括外墻、內墻和共有墻的一半)建筑面積和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套內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是:套內結構外墻線與共有墻中心線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加上套內陽臺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2共有建筑面積的組成與計算
2.1住宅地下部分不應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內進行公攤。《測量規范》附錄B第B3.1條規定“共有建筑面積”的內容包括地下室(不含獨立使用的地下室),這與《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以下簡稱《通則》)的有關規定相矛盾。《通則》第2.0.11條規定:容積率是指“在一定范圍內,建筑面積總和與用地面積的比值。”該條文解釋說:建筑面積總和是“指地上部分建筑面積總和”。換句話說,居住區容積率所統計的建筑面積,只含地上部分,不含地下部分。事實上,住宅容積率是在滿足日照條件(或其他衛生條件)的前提下,僅與地上建筑密度和建筑層數相關,與地下建筑的面積及其層數無關。如果把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積統計到地上建筑面積內,與容積率的定義相違背,勢必突破容積率限值。因此,盡管住宅地下部分(包括人防地下室,地下自行車庫,設在地下室的強電間、弱電間、報警閥室、熱計量室、風機房等設備用房及地下室公共交通空間)為全體業主共有,但只能計入地下建筑面積內,不應計入地上共有建筑面積進行公攤。
2.2住宅室外地面上的設備用房不應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內進行公攤。《測量規范》附錄B第B3.1條規定:公攤面積包括“變電室、設備間”。此項規定沒有說明是地上還是地下,室內還是室外。實際工作中多從嚴掌握,無意中增加了公攤面積。對于無地下室住宅,或有地下室但未設置設備用房的住宅,建在室外地面上為單幢或多幢共有的設備用房(包括變電室、配電室、熱交換站、供水加壓站、燃氣調壓站、消防泵房等)雖然為全體業主共有,但有專人管理,所有業主一概不能擅自使用。因此,設在住宅室外地面上的所有設備用房,具有專用性,不具有公共性,只能計入總建筑面積內計算成本,不應計入室內共有建筑面積進行公攤。
2.3住宅屋頂為多幢服務的設備用房不應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內進行公攤。《測量規范》附錄B第B3.1條規定:“……為多幢服務的警衛室、管理用房……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住宅建設實踐證明,還有一些為多幢或整個小區服務的屋頂設備用房,如消防水箱間,采暖系統膨脹水箱間,太陽能集中供熱水箱間等,雖然建筑面積已計入該幢住宅總建筑面積內,但是此類設備用房除電梯機房外,均不應計入共有建筑面積內進行公攤。
2.4住宅共有建筑面積不應以幢為單元進行公攤。《測量規范》附錄B第B3.3條規定“住宅樓以幢為單元”進行共有建筑面積分攤。實踐證明,這樣做是不公平的。以單元式住宅為例,如果樓幢由不同建筑面積、不同層數的單元組合,那么每個單元的共有建筑面積是不相同的。很顯然,讓共有建筑面積少的單元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多的單元一部分面積,是不公平的。《住宅建筑規范》GB50368-2005第9.5.1條明確提出了“住宅單元”的概念,準確地揭示了若干套住房圍繞交通核組成生活單元的基本規律,是建筑空間理論的正確應用。“住宅單元”即包括了塔式住宅樓及其多塔組合樓,也包括了單元式住宅組合樓。廣義地講,通廊式住宅也是一個擴大的住宅單元。住宅單元是一個獨立的居住空間,組合單元之間除了共有分戶墻或變形縫外,各層平面(除了防火疏散連通的屋面)沒有任何聯系,也不存在共有建筑面積。因此,可以說不顧住宅樓的具體組合形式,簡單地“以幢為單元”分攤共有建筑面積,是不合理的;只有以“住宅單元”分攤共有建筑面積,才是公平合理的。
2.5住宅單元共有建筑面積的組成與計算方法。前面討論了四個問題。其中三個問題是不應計入公攤的共有建筑面積:①住宅地下部分;②住宅地上室外部分;③住宅屋頂設備用房。第四個問題是計算單元應以住宅單元為計算單元,不應以幢為計算單元。由此得出結論,能夠計入住宅單元公攤的共有建筑面積,應具有地上、室內、單元三個特征,也就是單元公共部分共有建筑面積。
住宅單元公共部分共有建筑面積是由交通(包括樓梯、電梯、前室、合用前室、走廊、安全通道、門廳等)建筑面積、墻體(包括外墻、內墻和共有墻的一半)建筑面積、僅為單元共有的其他(包括門衛、值班室、電梯機房、管道豎井、送風井等)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住宅單元公共部分共有建筑面積的計算方法是:單元公共部分結構外墻線與套房共有墻中心線圍合的各層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加上單元屋頂共有建筑面積。一句話,住宅單元共有建筑面積等于該單元地上公共部分總建筑面積。
3 套型建筑面積的組成與計算方法
3.1建筑成本與單方造價。在討論套內建筑面積和共有建筑面積的組成與計算時,有的不計算建筑面積,有的只計算1/2的建筑面積,有的只計入總建筑面積,但不計入共有建筑面積。表面上看減少了銷售面積,好像建設單位吃了虧,實際上這些問題只涉及建筑面積計算規則,并不影響建筑成本。一幢住宅樓或一個住宅小區,從征地到竣工驗收,整個建設過程發生的所有費用的總和,叫做建筑成本。為了評價建筑的經濟性,需要把建筑成本平均到建筑面積上去,這樣的結果就是單方造價。當建筑成本一定時,建筑面積越大,單方造價越低;反之,建筑面積越小,單方造價越高。用總建筑面積做分母所得的單方造價,就是綜合平均成本價;用銷售面積做分母所得的單方造價,就是商品房面積的成本價。總之,建筑成本是一個絕對數,單方造價是一個相對數,面積計算規則的變化,只影響單方造價,不影響建筑成本。因此,不存在吃虧的問題。
3.2套型建筑面積的組成與計算:
1套型建筑面積等于套內建筑面積加上公攤建筑面積;
2公攤建筑面積等于套內建筑面積乘以公攤面積系數;
3公攤面積系數等于住宅單元共有總建筑面積與該單元套內總建筑面積的比值,用小數表示。
3.3套型建筑面積計算公式:
Sx=(1+α)?Sn…………………………………………(1)
式中:
α= ……………………………………………………(2)
注: Sx ――――套型建筑面積;
Sn ――――套內建筑面積;
α ――――公攤面積系數;
民用建筑和公共建筑區別范文4
根據省政府《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粵府〔*〕83號)精神,為做好我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增強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建設節約型社會,就是要在社會生產、建設、流通、消費的各個領域,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切實保護和合理利用各種資源,提高資源利用率,以盡可能少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發展循環經濟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內容和途徑。高度重視并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戰略舉措。我市資源相對貧乏,尤其是能源貧乏,長期以來所需能源90%左右要靠外地調入。加上傳統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長方式仍未得到根本改變,長此以往經濟發展將難以為繼。隨著近年經濟的快速發展,能源、土地等主要資源供需矛盾越來越突出,已成為我市經濟發展的瓶頸。從現在的狀況和未來發展的趨勢來看,能源、資源、環境等問題已成為我市需要迫切解決的重要課題。建設節約型社會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從全局和戰略高度來認識節約資源問題,增強憂患意識和危機意識,增強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的工作擺到重要的戰略位置,把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各項工作提上重要的議事日程,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配套政策和工作規劃,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積極推進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開展。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能源、資源的節約和合理高效利用,緩解我市能源約束矛盾和環境壓力,把我市建設成為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生態環境優美,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花園式、生態型、現代化城市。
二、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指導思想、原則和具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以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核心,以節能、節水、節材、節地、資源綜合利用和發展循環經濟為重點,加快結構調整,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政策措施,強化節約意識,建立起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調節、企業自覺行動、公眾積極參與的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運行機制,逐步形成節約型的增長方式和消費模式,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為根本目的,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堅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形成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和生活方式;堅持推進結構調整,依靠科技進步和強化監管,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堅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與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依法管理與政策激勵相結合,分類指導,穩步推進。
(三)具體目標
初步建立節約型社會的政策配套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有效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和制定節約型社會的評價指標體系、中長期戰略目標及分階段推進計劃;大幅度提升全市資源和能源利用水平,創建一批節約型企業、節約型社區、節約型機關;以現有工業園區和開發區為基礎,建設生態工業園區;全面整合、構建廢物再生回收利用體系,提高廢物資源回收利用率,基本形成全市循環經濟的主體框架,各縣(市、區)和*高新區基本建立起再生資源回收與產業利用體系。到2010年,我市資源生產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減,每萬元GDP能源消耗下降13%;每萬元GDP水耗下降到260立方米,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65%;城市環境保護投資指數達到3%;耕地面積保持不少于20.07萬公頃。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農村沼氣普及率達到適宜推廣農村沼氣農戶的30%。每萬元GDP的SO2排放量控制在3.10千克以下;每萬元GDP的COD排放總量控制在3.58千克以下;各縣(市、區)大氣環境質量達到二級標準要求;全市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98%;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達的計劃指標內;清潔生產企業達到30家;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60%以上;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
三、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工作重點
(一)積極推進能源節約工作
1、突出抓好工業節能。抓緊編制《*市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切實抓好食品、紡織印染、生化制藥、五金、建材水泥、陶瓷、機械裝備等主要產業的節能降耗,大力挖掘管理節能,重點加強年耗能萬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骨干企業用能跟蹤管理,定期公布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及能源利用狀況、與國內外同類企業先進水平的比較情況,并落實節能降耗目標。制定主要能耗產品能效指南,引導企業抓好節能降耗工作,推廣應用一批實用性、針對性強的節能技術,優化生產工藝,挖掘設備潛力、提高設備的生產效率。力爭用3年時間,使亞洲鋁業、風華高科、星湖科技、藍帶啤酒、駿馬水泥、永盛紡織、鼎豐紙業等20家重點骨干企業能耗指標達到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此項工作由市發改局、市經貿局、市科技局、市統計局、*供電局負責。
2、扎實推動建筑節能。積極推動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節能,以公共建筑的節能降耗為重點,加強建筑工程節能監督,在設計、監理、施工等環節把關。定期組織開展全市建筑節能專項大檢查,對不符合要求或達不到標準的工程項目限期進行整改,新建民用建筑嚴格實施節能50%的設計標準,開展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試點,制定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規劃。積極發展太陽能等新能源,加快推進太陽能與建筑一體化進程。在節能建筑中大力推廣塑鋼、玻璃鋼中空玻璃窗,低輻射鍍膜玻璃窗等節能門窗,提高建筑物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認真執行《廣東省發展應用新型墻體材料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95號)、《關于限期禁止城區建設工程項目在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實施意見》(肇府〔*〕39號),在*年底前全面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啟動限用粘土墻材制品工作,大力推廣新型墻材,提高水泥散裝率和發展商品混凝土,發展資源節約型建筑業。此項工作由市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負責。
3、積極開展交通運輸節能。優化道路網絡,提高和改善道路路面質量。加快淘汰油耗高、污染重的老舊汽車。優先發展便捷、快速的公共交通系統,鼓勵以公共交通方式作為出行的主要方式。鼓勵購買高質量、低污染、低油耗的小排量汽車和低油耗汽車。充分利用西江、綏江黃金水道潛能,建立西江快速干線。大力推動內河航運等節能運輸方式。加快老舊船舶的淘汰速度,加強對報廢船舶的監管,禁止低質量船舶的投入營運,推薦高效、節能的船型,加快更新舊船型的步伐。加強公路、鐵路、水路聯運的有效組織,實現各種運輸方式的有效銜接。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運輸企業開展現代物流的資源整合,建立運輸信息平臺,發展集裝箱運輸,降低車輛空駛率。此項工作由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海事局、西江航道局負責。
4、引導商業和民用節能。實施能效標準和標識,規范節能產品市場,逐步建立規范的產品信息制度。推廣高效節能電冰箱、空調器、電視機、洗衣機、電腦等家用、辦公電器,降低待機能耗。在民用建筑中廣泛推薦使用高效節能照明產品,特別要大力推進LED(發光二極管)應用于燈飾工程,減少普通白熾燈使用比例,逐步淘汰高壓汞燈。在公共場所、道路、景觀燈光工程等推廣綠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開展路燈與景觀燈光聯運試點,在住宅樓道全面普及聲控節能燈。嚴格執行公共場所夏季空調溫度的設置標準(不低于26℃)。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建設局、*供電局負責。
5、大力開發可再生能源。在農村大力開發生物能源,加大沼氣池推廣建設的力度,推廣節柴灶。在城市對既有建筑,在不影響質量、安全和建筑立面外形的前提下,加快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局、市建設局負責。
6、強化電力需求側管理。落實電力需求側管理及迎峰度夏、迎冬度枯工作,加強以節電和提高用電效率為核心的需求側管理,到2010年節電5億千瓦時(年平均節電1億千瓦時)。建立與健全需求側管理組織體系和長效運作機制,落實管理制度和經濟激勵措施,加快負控裝置建設,強化重點企業用電管理,推廣典型經驗,協調好社會、電力企業和用戶的利益。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局牽頭,市供電局協同負責。
7、加快節能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在*年上半年,市直及有條件的縣(市、區)和*高新區要建立節能技術服務中心,促進高效節能產品的研發和推廣,以及能源利用監測工作。組織建立市級節能信息傳播體系,建立公益性的節能節電咨詢網絡,為全社會提供節能政策、技術的咨詢服務。全市重點用能單位要定期向市經貿局等節能主管部門上報能源消耗數據。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科技局協同負責。
(二)全面開展節約用水
1、*年底前,制定節約用水規劃和全社會節水目標。開展建設節水型社會試點,以點帶面,推動全市節水型社會的建設。抓好端州區作為節水型社會試點的建設,各縣(市、區)要選取一批鎮、村開展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此項工作由市水利局牽頭,市發改局、市經貿局、市建設局、市物價局協同負責。
2、提高工業用水效率。*年底前,按照國家標準,制定紡織染整、生物化學、造紙、啤酒等高耗水行業取水定額標準,對超定額實行累進加價,促進企業不斷降低單位產品取水量,重點抓好紡織印染、生物化學、造紙等行業的節水工作。大力推廣工業節水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技術改造,推動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的提升。嚴格限制高耗水建設項目。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局牽頭,市水利局、市發改局、市物價局協同負責。
3、加強城市生活節水管理。提高用水裝表計量率,繼續推行居民用水總表分裝到戶,市政、環衛、綠化、學生公寓推行計量用水。結合河道整治,在有條件的河岸設置輸水泵站,方便綠化、景觀用水。要加強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改造,推廣經過合法認定的管材,進一步降低管網漏失率,到2010年,自來水管輸漏失率要減少到10%以下。加強消防、市政、環衛等公共用水管理,嚴禁偷采、濫采、無證取水等非法取水活動,嚴格執行取水許可制度、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制度。市政、環衛、綠化用水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河水,逐步減少將自來水用作綠化和環衛用水。積極發展大型綜合性設施屋頂雨水集蓄利用。此項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牽頭,市建設局、市發改局、市水利局、市物價局協同負責。
4、發展節水高效農業。因地制宜地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集蓄節灌等高效農業灌溉技術;抓好旱作基本農田和集雨補灌等農業節水工程建設,在缺水地區培育和推廣抗耐旱高效作物品種、免耕技術、節水精播技術等旱作農業節水綜合配套技術。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局負責。
5、創新市場機制。發揮水價杠桿作用,促進節約用水。研究適當提高水利工程、工業及自來水廠取水價格、居民生活用水價格以及污水處理費標準等計劃草案。通過法定的程序調整各類用水比價關系,提高用水效率,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此項工作由市物價局牽頭,會同市水利局、市發改局、市建設局負責。
(三)積極推進原材料節約
1、加強重點行業原材料消耗管理。在工業節材方面,加強金屬材料加工與制品,陶瓷及其他建材、林產、化工、紡織等重點行業的原材料消耗管理,指導企業按照規范設計項目,盡可能優化并采取資源消耗水平較低的工藝技術;各重點行業分別確定一批高耗材企業,定期公布企業名單,監控材料消耗狀況,并指導加強材料消耗核算;更多地利用邊角余料、再生材料,提高材料利用率;在建筑節材方面,積極推廣新型墻材和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環利用的建筑材料,推廣應用高性能混凝土、預拌混凝土;探討用建筑垃圾替代混凝土等公路建設節材技術。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局、市發改局、市建設局、市林業局、市公路局負責。
2、節約木材,開發木材代用品。積極調整原料結構,逐步降低木材在建筑裝飾材料、家具、包裝材料等領域的應用比重,積極推廣竹材并尋找其他代用材料。加大對廢舊木材的回收和循環利用,減少對新鮮木材的需求。此項工作由市質監局、市林業局、市經貿局負責。
3、改進產品包裝,節約包裝材料。引導包裝行業轉變觀念,大力壓縮無實用性材料消耗,減少包裝資源的浪費;引導消費者轉變觀念,倡導簡潔實用型、易回收利用、易降解、易處置的包裝;加強監督檢查,凡生產、銷售列入國家或省、市強制回收目錄的產品和包裝物的企業,必須在產品報廢或包裝物使用后進行回收;改進大宗原材料產品包裝方式,在化工、冶金、建材等原材料工業中推廣運用大噸位包裝袋,在輕工行業積極推行輕質包裝材料;發展散裝商品,限制袋裝水泥,大力推廣散裝水泥,逐步建立散裝水泥推廣體系。此項工作由市質監局、市經貿局、市建設局負責。
4、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鼓勵星級賓館推廣能夠多次使用、大包裝的洗發液、沐浴液容器,代替一次性的小容器,并逐步減少或取消免費提供的一次性洗漱用品。在具備條件的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減少使用一次性筷子、毛巾等。大型商場、超市逐步實行塑料袋收費制度。此項工作由市質監局、市經貿局負責。
(四)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與礦產
1、加強規劃管理。實施嚴格的土地保護制度,在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時,搞好土地利用的綜合平衡。嚴格按照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實施最嚴格的用途管制。按照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原則,確保國家和本地重點項目、配套商品房和中低價普通商品房建設用地,支持符合產業發展導向的產業項目用地。規劃部門要在建設用地批準文件中,嚴格約定建筑密度、建筑容積率、綠地率、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等土地使用條件,并加強跟蹤管理,嚴格追究違約責任。此項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發改局負責。
2、加快工業向集聚基地集中。積極引導工業項目進入開發區或工業區,有計劃地進行布局調整在治理整頓中撤銷和核減的開發區以及需要淘汰的零星工業項目和企業,或置換土地。對已拆除廠房并實施土地復墾的,可將相應土地指標平移至工業園區。要加強分期實施的大型工業項目預留規劃用地的管理,對規劃預留用地,必須根據實際到位資金情況和生產建設進度,分期分批確定供地數量。適當提高工業區建筑容積率。新設立的企業,除少數具有特殊要求的行業和工藝外,提倡建設多層廠房。鼓勵企業優化工廠布局,提高廠房利用率,嚴格控制企業建設大廣場、大草坪等非生產用地,工業企業的建筑凈容積率要提高到0.8以上。此項工作由市發改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建設局、市環保局負責。
3、嚴格保護耕地。逐步建立起各級政府負責的耕地保護責任考核體系,結合實際大力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指導村鎮按集約利用土地原則做好規劃和建設,促進農村建設用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啟動“沃土工程”,推進土地復墾,加強耕地質量建設,提高土地質量,增加優質耕地面積或新增建設用地,適當提高征收農民集體土地成本,通過提高用地門檻,盡可能少占用農用地。進一步限制毀田燒磚,大力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工作。此項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建設局、市城鄉規劃局負責。
4、盤活存量用地。積極采取多種途徑盤活存量土地,加大土地置換工作力度。按照《關于加快金融機構抵債土地處置的若干意見》(粵國土資發〔*〕73號)提出的轉讓、收購、托管、置換產權等4種方式處置,盡快消化盤活抵債土地。加快老村舊鎮改造,積極穩妥推進農民宅基地置換試點,協調推進置換和復墾,集約開發利用置換節余的土地。對廢棄的土地要整理成耕地或農用地,努力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此項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發改局負責。
5、推進資源整合。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加強對現有農用地、災毀土地和各類工礦廢棄土地的綜合整理;搞好城市存量建設用地挖潛和閑置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整合礦產資源,從保有儲量和生產規模等方面入手,加快現有礦山整合重組步伐,采取股份制和聯合辦礦等多種形式,推動有限礦產資源向大型骨干企業集中,實現規模開發,集約發展。此項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發改局、市安監局、市經貿局負責。
6、科學合理開發礦產資源。在*年6月底前,制定完善我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嚴格按規劃限定的準入條件和礦山開發規模與礦山儲量規模相適應的原則,合理設置采礦權,防止“大礦小開、一礦多開”。此項工作由市國土資源局牽頭,市城鄉規劃局、市發改局協同負責。
(五)積極推進資源綜合利用
1、加快資源再生回收利用示范基地建設。四會市金屬資源再生加工基地、高要市塑料回收再生加工基地以及市廢舊設備拆解回收企業要按國家級產業化示范區要求,高標準、高起點建設好有關資源再生利用產業化基地,按照政府組織協調、企業實施、市場化運作的原則,采取標準化、無害化處理,避免污染環境,建立健全再生資源的回收、加工、利用體系,建成全國金屬和塑料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化示范園區。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市經貿局負責。
2、擴大工業“三廢”利用規模。加強廢棄物產生量大、污染重的重點企業管理,重點抓好化工、輕紡、建筑行業、機械行業“三廢”綜合利用,提高廢渣、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率,降低廢棄物最終處置量,實現廢棄物的循環利用。到2010年,全市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此項工作由市環保局、市科技局、市經貿局負責。
3、搞好生活廢棄物收集利用。要開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回收資源的試點并逐步推廣。有規劃地開辦各類廢棄物資交易市場,建立以社區回收為基礎的回收廢棄物資網絡。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和垃圾資源化利用,改變生活垃圾終端處理單一方式。規劃建設中心城區生活垃圾發電廠,使生活垃圾終端處理逐步形成衛生填埋、焚燒發電、高溫堆肥等多形式、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發展的格局。此項工作由市市政管理局牽頭,市環保局、市建設局協同負責。
4、發展生態型循環農業。推進生態示范村的建設。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實現農產品的優質、無害和農業生產廢物的資源化。綜合利用秸稈、畜禽糞便等農業廢棄物,積極發展生物能源和沼氣工程,實施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示范工程。推進秸稈青貯、氨化和微貯等處理利用,發展秸稈養畜。推廣節肥、節藥技術,提高化肥、農藥利用率。鼓勵農用塑料回收利用。此項工作由市農業局負責。
5、推進企業清潔生產。貫徹落實《廣東省清潔生產聯合行動實施意見》,組織實施《關于加快推進我市工商企業清潔生產工作方案》,充分發揮我市6家廣東省清潔生產企業的示范效應,促進提高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積極實施清潔生產審核方案,完成全市80%以上的重點骨干企業推行清潔生產。“*”期間,培植30家高標準、規范化的清潔生產示范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強制審核工作。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局、市環保局、市科技局負責。
四、加強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規劃指導和監管
(一)加強宏觀指導和規劃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中去,并且要加快制定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整體規劃和節能、節水、節材、節地、資源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循環經濟發展重點領域的專項規劃。在制定規劃時,要貫徹落實科學的發展觀,從源頭上對建設節約型社會進行有效的管理,從根本上避免或減少因規劃不當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費和損失。同時要建立節約型社會的指標體系,把主要指標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中。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工作方案和分解目標,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圍繞各自職能制定可操作的具體措施。
(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
用資源節約、循環利用的理念來指導和調整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資源消費結構。要加強宏觀調控和政策引導,結合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點發展電子信息產業、生物醫藥、汽車配件、林漿紙一體化等支柱產業,推動環保產業和第三產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的發展,遏制部分行業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特別是嚴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費資源的產業、工藝、技術和設備。要積極采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發展低耗能、低排放的產業。大力推動資源節約、循環利用關鍵技術和工藝設備的開發、示范和推廣應用。由市發改局、市經貿局、市科技局、市環保局負責。
(三)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管理監督
加大資源節約執法力度,要堅決執行和貫徹《節約能源法》、《節約用電管理辦法》、《清潔生產促進法》、《水法》以及《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廣東省資源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廣東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條例》,將資源節約工作納入法制管理軌道。加強節能、節水情況的執法檢查,依法保護礦產資源和土地資源,規范市場秩序,查處不符合規定的用能、用水產品和器具的生產和銷售,查處嚴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企業和單位,依法推動創建節約型社會工作。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政治思想、業務技能的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建立起一支高效、公正、廉潔的行政執法隊伍。
五、加大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激勵和扶持力度
(一)加大財政扶持力度
在每年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資金專門用于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的政策研究、技術推廣、示范試點項目、宣傳培訓和節能服務能力建設等工作。該項資金由市經貿局(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制訂安排計劃,會有關部門審核后報市政府審批實施,并由市財政局負責監督和管理。現有的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資源與環境保護、林業生態效益等專項資金,都要按一定比例優先安排重點資源節約項目,支持循環經濟的發展。對重點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的建設項目可優先考慮納入市政府性貸款項目范圍。抓緊研究制訂促進節能、節水產品推廣的鼓勵政策;對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的項目用地、用電等方面給予支持。重點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項目的新增用地,優先安排供地計劃,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及城市、鎮村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按規定給予優惠。
(二)充分發揮價格杠桿的作用
逐步推行農業水價改革,整頓農業供水末級渠系水價秩序。貫徹落實全國水價改革與節水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適當適時調整工農業和居民用水價格。進一步完善推進階梯式水價制度和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收費方式。盡快建立合理的電價體系,如分時電價、可中斷負荷電價、季節性電價等,形成合理的電價體系,通過科學引導電力消費,改變電力用戶的用電方式,以達到更有效地合理使用電力。供電部門要認真落實和執行峰谷電價政策。對高耗能行業中淘汰類、限制類項目,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由市物價局、*供電局負責。
(三)加快科技創新
建設節約型社會要不斷提升科技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使傳統工業盡快走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現代工業。在每年的科技經費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資源節約技術創新的研發。要增加科研的投入,增加科技成果轉化的投入,增加重點科研成果產業化的投入,加快人才培養和人力資源的開發。對重點領域制定節約和環境友好指標,設置一些新的技術標準,發揮科學技術在節能降耗方面的積極作用。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人事局負責。
六、切實加強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由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統籌解決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中遇到的重要問題。該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經貿局)負責日常工作。各縣(市、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要對轄區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發展循環經濟工作負總責,建立相應的領導和工作協調機制,做到層層有責任,逐級抓落實。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要定期檢查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落實情況,要把資源節約等工作任務作為重要考核目標內容。
(二)發揮職能部門的作用
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要認真落實有關資源綜合利用、環保設備(產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抓緊研究制定支持資源節約的地方財稅政策,加大公共財政對政府節約資源管理和公共設施節能改造的支持力度。市統計局要加強能源、水等資源消耗方面的數據收集及統計分析工作,建立我市資源信息管理系統,定期公布我市資源節約相關數據,并協助市經貿局做好重點企業節能監督工作,要按照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于*年初步建立起相適應的統計指標體系。教育部門要將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內容納入中小學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體系。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節能節水管理人員和重點用能設備操作人員進行不同層次的培訓,加強對節能節水執法監督人員和檢測機構人員的培訓工作。各級共青團組織要在青少年中開展“節約每一度電、每一滴水、每一粒糧、每一分錢”的資源節約宣傳和實踐活動。各級工會要積極開展群眾性的資源節約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等活動。市國資委、市法制局、市總工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本單位相關工作的組織實施,配合推進全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
(三)大力開展宣傳活動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宣傳教育,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宣傳媒體的作用,通過電視、電臺、報刊、網絡等形式,開展各種資源節約、循環經濟專題宣傳教育活動,開辟公益宣傳欄目,大力宣傳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行為;宣傳建設節約型社會的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宣傳普及清潔生產、綠色經濟知識,形成全民參與、互促共進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機關帶頭做好表率
各級領導干部和所有公務員要認真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建設節約型黨政機關的意見》。政府機關有關部門要加強公共財政對政府機構節能、節水改造和節約資源的支持和管理,對納入政府采購的節能、節水產品要優先采購,帶頭綠色消費。要抓緊研究制訂市直機構電耗、水耗、油耗的定額標準。各級黨政機關要加強對本部門、本單位節電、節水、節油、節約用紙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爭取3年內在建設節約型政府方面取得明顯成效。*年,市級黨政機關要帶頭做到用水、用電量要分別比*年節約10%。加快推進電子政務和無紙化辦公。積極調整、推行有利于節約資源的工作、學習和作息時間。
(五)實行工作考核和獎罰制度
建立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統計、考核和獎罰制度,把考核成績納入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和*高新區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內容,對資源節約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因瀆職、失職造成資源嚴重浪費和污染環境的,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開展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試點工作
按照省經貿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經貿電力資源〔*〕198號)要求,開展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試點期限為*年至2010年。結合實際,我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步驟如下:
(一)宣傳發動、制定計劃階段(*年1-6月)
*年1-6月,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結合自身實際,按照本實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的具體工作方案。并采取各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目的、意義、目標和措施。各新聞單位要積極開展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的宣傳報道,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于*年6月底前將本階段推進節約型社會建設的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啟動試點階段(*年7月至*年12月)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本實施方案和本地區、本部門的具體工作方案,以及有關職責分工和任務分解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試點工作。同時,按照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的原則,確定一批重點試點單位,重點突破,帶動整體。市一級確定端州區和*高新區作為重點區域,并在全市選定一批企業和產業園區列入市發展循環經濟試點計劃,并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或產業園區申報列入國家和省的試點計劃,推進建設、環保、能源、水資源和土地等領域的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在縣(市、區)一級,要確定1個鎮(街道)和1個社區作為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重點單位,推動一批企業成為清潔生產試點企業,其中端州、高要、四會各2個,鼎湖、廣寧、懷集、德慶、封開、高新區各1個。*高新區要按照循環經濟的要求積極推進生態型工業園區試點。
(三)深化試點階段(*年1月至2009年12月)
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包括各縣(市、區)和*高新區、有關單位]每半年向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試點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成效。
*年起,每年底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市、區)和*高新區要對本年度的試點工作進行總結,由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考核評價,提出評價意見和獎懲建議。各鎮(街道)的考核評價由各縣(市、區)和*高新區負責組織實施。
市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工作領導小組每年要做好試點工作總結,確定工作計劃和重點,明確目標和任務,深化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