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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安全應急預案范文1
通過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掌握我市生產經營單位預案編制總體情況,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實現"各級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目標,為維護首都安全穩定,保障*年奧運會安全舉辦創造條件。
二、工作組織
市應急辦負責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該項工作的具體實施。各區縣應急委負責組織開展屬地內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和調查工作,充分調動屬地行業監管部門和街道、鄉鎮力量,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完成預案編制工作;各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相關部門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監管(管理)職責的通知》(京政發〔2004〕22號),負責配合各區縣應急委,推動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對所監管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組織相關培訓。
三、實施步驟
本次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1月中旬,市應急辦會同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召開全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會議,對工作進行總體部署。11月20日前,各區縣應急委要總結分析今年第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調查工作情況(見附表5),結合屬地實際,核準生產經營單位數量和分布;要落實專門人員和必要的設施設備,研究制定本轄區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方案;要逐級傳達,廣泛動員,督促屬地內各級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高度重視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采取具體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應急預案。
(二)指導實施階段:12月15日前,各區縣應急委和各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相關部門要認真指導、督促和檢查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深入基層掌握工作實際情況,全面進行總結分析,及時發現工作中的問題,采取切實措施予以解決,確保完成工作目標。預案編制工作基礎較好的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據《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全面完善包括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預案體系;基礎差的單位,特別是小商戶、小餐館和小網吧等"小門臉"類單位,要依據預案編制范本,按時完成本單位預案編制工作。
(三)總結改進階段:12月20日前,各區縣應急委要督促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上報預案編制情況,按要求完成匯總統計(見附表1-4),并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報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區縣統計數據的基礎上,各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相關部門要統計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預案編制總體情況,深入分析預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為做好下一步預案管理工作創造條件。
(四)全市匯總階段:今年年底前,由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全面收集匯總各區縣應急委、各相關專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各相關部門上報的預案編制情況,總結本市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總體情況,按照有關要求完成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統計的上報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目標。各區縣應急委要加強本次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和調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有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密切配合,切實完成各項工作。生產經營單位要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加強對預案編制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作為當前工作重點,按時、高質量地完成預案編制工作。
(二)突出重點,周密部署。各區縣應急委要根據年底前各級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都要編制預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年抓數量,*年抓質量"的工作思路,重點解決"企業先要有預案"的問題,確保預案編制"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要充分利用第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調查工作成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對企業督促指導不力、統計數量不全等問題,借鑒其他地區的先進經驗予以改進,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本次工作,確保完成工作目標。
辦公室安全應急預案范文2
僅供參考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通信安全,保證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滿足突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需要,確保通信網絡安全暢通。
(二)編制依據
制訂本預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電信運營企業(單位)應急預案制定框架指南》、《國家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市通訊應急保障預案》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及相關法規、條例。
(三)應急分級
ⅲ級:因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等事件引發的,有可能造成一個全縣通信故障的情況;通信網絡故障造成全縣通信故障的情況。
ⅳ級:因一般突發公共事件或不可抗力等事件引發的,有可能造成本縣50%以上通信網點通信故障的情況;通信網絡故障造成本縣50%以上通信網點通信阻斷的情況。
(四)適用范圍
主要用于通信事故、自然災害(洪水、地震、冰雪災害、臺風、泥石流等)、反恐事件、公共突發事件、重要通信保障任務、涉及國家安全等應急通信保障。同時適用于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所屬通信網絡、通信設施在自然災害及其它突發事件中遭到破壞情況下的處置和通信恢復。
(五)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同作戰。
電信分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在縣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縣經商科技局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協同指導下,根據本應急預案,認真履行各自職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整體效能。
2.實時監控,加強防范。
各分公司特別是各分公司網絡監控中心要加強對關鍵網絡設施實時監控和防范,一方面要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網絡傳播有害信息,另一方面針對一些敵對組織可能會對網絡發起的大規模攻擊和破壞活動,及早發現苗頭、動態,提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控制事態。在發生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時,各單位可以根據預案總原則,在迅速上報的同時,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應急處置措施,防止事態進一步蔓延,將損失和危害降到最小。
4.全程記錄,追查根源。
各單位在發生網絡信息安全事故時,要及時做好事故情況記錄,以便與有關部門緊密配合,追查事故的根源,并協助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5.出現ⅳ級以上(包括ⅳ級)異常狀態,及時上報縣委政府,要求各相關部門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通信搶修和迂回調度,在半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告縣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和各單位市級公司通信值班室或應急調度中心。
二、組織體系
為保證網絡通信安全,以便在通信網絡出現阻斷、遭到破壞時,能夠迅速組織力量采取有效保障、處置措施,成立縣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各通信分公司也要按此要求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
(一)通信保障應急領導機構
1.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局黨委書記、局長
成員:局黨委、班子分管領導
信息股全體人員及熟悉信息工作相關人員
電信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移動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聯通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縣辦事處總經理
2.通信保障應急小組辦公室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通信保障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局黨委、班子分管領導兼任,由以下成員組成:
成員:縣交通局分管領導
縣公安局分管局長
縣電力公司副經理
電信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移動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聯通分公司分管副經理
縣辦事處相關負責人
3.通信應急搶險隊伍
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隊,由各通信分公司應急搶險隊伍組成,搶險隊伍具體由網絡部技術人員和維護人員組成,負責具體的搶險實施工作。一旦啟動應急預案,各公司應急搶險隊伍必須服從縣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4.通信網絡維護工作
辦公室下設應急搶險隊,由各通信分公司網絡維護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具體的搶險實施工作。一旦啟動應急預案,各公司應急搶險隊伍必須服從縣通信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二)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應對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通信恢復應急工作的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及國家信息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落實國家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相關政策及規定。
(2)貫徹落實縣通信保障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
(3)遇重大突發事件,啟動本預案,并下達通信保障應急任務。
(4)在緊急情況下,調用各通信公司各種資源,做好通信保障的組織、協調工作。
(5)結合重大突發事件的實際情況,決策實施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并向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市通信管理部門匯報情況。
(6)完成上級部門安排的其他應急保障任務。
2.辦公室職責
(1)承擔縣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通信保障的日常事務。
(2)管理、指揮、調度所轄區域內的應急資源,并跟蹤、監控管理區域內突發事件狀況,匯總信息,及時上報。
(3)開展通信保障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4)組織各專業應急搶險隊搶通、搶修損毀的通信設施。
三、運行機制
(一)預警機制
1.網絡分析評估
各通信分公司,根據通信網絡運行情況和網絡結構變化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對網絡運行狀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報告,修訂應急預案,必要時提出網絡改造方案并組織實施。
2.網絡薄弱點級別、預警
各分公司相關技術部門、人員對通信網絡進行評估,重點針對網絡的薄弱環節,并根據程度不同,提出預警。同時,當出現雷雨、冰雪、大面積停電和大型活動時,應及時提出預警。
(二)應急處置
1.故障信息報告
根據《電信通信故障上報制度》等相關規定,及時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通信管理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戶,包括防汛、地震、反恐、醫療救護、民航、銀行、鐵路、稅務、電力等通報相關信息。
2.應急啟動與響應
當ⅳ級通信突發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將情況上報縣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辦公室根據突發事件嚴重性,及時向縣通信保障領導小組上報并提出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并啟動應急預案。需要上級信息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協調的,應立即上報。啟動本預案時,相應的分公司通信保障應急管理機構應提前或同時啟動下級預案。同時,各通信分公司應急搶險隊伍在接到保障通知后5分鐘響應,盡最快速度到達指定地點,實施或者準備實施搶險。
3.業務恢復原則
業務恢復的原則是先重點、后一般。
電路調度順序為:
(1)縣委、縣政府首長專線。
(2)搶險救災指揮部通信聯絡電路。
(3)黨政專網電路。
(4)保密、機要、安全、公安、武警、等重要客戶的出租電路。
(5)地震、防火、防汛、氣象、醫療急救等部門租用的與防震、防火、防汛、氣象信息、醫療急救等有關的電路。
(6)金融、稅務、電力等與國民經濟密切相關部門租用的電路。
(7)其他通信電路。
4.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1)應急通信系統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所有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待命。
(2)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系,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3)相關電信運營企業在執行通信保障任務和通信恢復過程中,應顧全大局,積極搞好企業間的協作配合,必要時由縣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辦公室進行統一協調。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網絡復原后處理
網絡通信一旦復原后,需立即對網絡進行相關測試驗證,并由技術維護人員及時出具故障報告,分析故障原因,提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三)應急處理后評估
1.網絡維護與建設工作改進
根據故障發生的原因,結合網絡結構和應急處理的過程,總結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提出包括網絡建設、網絡維護、物資儲備和人才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的改進措施。
2.應急預案改進
通過應急預案的演練或實戰,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實際進行修訂,使之更加完善。
(四)信息
每次通信保障應急處理后,結合處理過程和總結分析,及時相關信息。信息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把握適度、內外有別的原則,統一信息口徑;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必要時可報請上級信息行業主管部門審批。
四、優化應急工作機制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后,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應做好突發事件中公眾電信網絡設施損失情況的統計、匯總,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匯報,針對事件,查找問題,研究整改措施,不斷改進優化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各通信分公司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技術支撐對網絡建設維護培訓、學習,熟悉網絡結構、熟悉應急預案,提高技術支撐的綜合素質。
(二)備件保障
加強備品備件的管理工作,定期檢查預案中相關備品備件準備管理工作,確保相關備件隨時均能及時提供。
(三)機動通信與物資保障。
加強與上級通信管理部門和物資采購中心的溝通配合工作,提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一旦發生通信保障需求,及時請求設備、物資支援。
(四)交通運輸保障
為了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應急車輛及通信物資能夠迅速抵達事發地點,縣交通部門負責為應急通信物資的調配提供必要的交通運輸工具支持,以保證應急物資迅速到達。
(五)電力保障
突發事件發生時,電力部門優先保證通信設施的供電需求。
(六)治安保障
突發事件發生后,啟動應急預案后,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人員趕赴突發事件發生區域,維護社會治安,確保社會穩定。因人為破壞引發通信突發事件時,公安部門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收集現場資料,迅速開展事故調查,并維護現場秩序。
(七)經費保障
因通信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處置費用,由各級通信保障單位承擔;處置突發事件產生的通信保障費用,按照國家信息主管部門要求并參照《國家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八)信息保障
通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應急保障通信溝通協調機制,各通信公司在執行通信保障應急任務過程中,應加強與上級通信部門和縣通信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信息溝通協調,及時反映通信應急保障搶險救過程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研究解決通信保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完成通信保障應急任務。
六、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專業搶修及維護隊伍,要按照運行維護體系的組織管理,對所負責的搶修及維護對象(專業項目)進行系統的搶通、恢復、迂回、替代方面的預案擬定,運作及流程設計,定期進行業務培訓,模擬訓練。
(二)宣傳和培訓
加強對通信網絡安全和通信保障應急的宣傳教育工作,各公司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公司通信應急指揮機構人員和應急救險隊伍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保證應急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通信保障應急的能力。
(三)建立通信應急工作制度
辦公室安全應急預案范文3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危機事件的能力,保證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工作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護國家和公眾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航空安全。
1.2編制依據
《國家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和《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1.3適用范圍
處置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發生或可能發生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適用本預案。
1.4工作原則
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則:
——以人為本,避免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運轉高效。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體系框架
2·1·1應急組織體系
福建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領導協調指揮機構、執行辦事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及力量組成。應急救援領導協調指揮機構為省直相關部門組成的省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執行辦事機構為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隊伍及力量包括民用航空器搜尋救援隊伍和地方人民政府、民用航空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消防、醫療救護、環境保護隊伍及社會力量等。
2.1.2應急預案體系
福建省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本預案、省直有關部門應急預案、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應急預案、民航福建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民航福建監管辦)、民航廈門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民航廈門監管辦)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省內民用運輸機場應急救援預案、民用航空相關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等組成。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在我省發生時,有關各級政府和部門、單位、組織應各司其職,按照各自預案及職責分工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設區市人民政府處置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預案和省內民航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應報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2組織機構及職責
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本預案適用范圍內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下設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作為我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的執行和辦事機構。
3應急響應
3.1應急響應分級
按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
3.1.1I級應急響應
在我省行政區域內的民用航空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Ⅰ級應急響應:
——民用航空器特別重大飛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執行專機任務發生飛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死亡人員中有國際、國內重要旅客。
——軍用航空器與民用航空器發生空中相撞。
——外國民用航空器發生飛行事故,并造成人員死亡。
——民用航空器發生爆炸、空中解體、墜機等,造成重要地面設施(重要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交通設施、居民區、油庫、電廠/站、化工廠、核設施、水利設施等)巨大損失,并對設施使用、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造成巨大影響。
3.1.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應急響應:
——民用航空器發生重大飛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嚴重的不正常緊急事件,可能導致重大以上飛行事故發生,或可能對重要地面設施、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
3.1.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Ⅲ級應急響應:
——民用航空器發生較大飛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嚴重的不正常緊急事件,可能導致較大以上飛行事故發生,或可能對地面設施、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造成較大影響或損失。
3.1.4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Ⅳ級應急響應:
——民用航空器發生一般飛行事故。
——民用航空器在運行過程中發生嚴重的不正常緊急事件,可能導致一般以上飛行事故發生,或可能對地面設施、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
3.2應急分級響應
——發生I級或Ⅱ級應急響應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發生Ⅲ級或Ⅳ級應急響應事件時,啟動相關設區市人民政府的應急預案、民航福建監管辦、民航廈門監管辦及轄區內相關民航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
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時,本級指揮部應向上一級指揮部報告,必要時申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
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時,相應的下級應急預案應提前或同時啟動。
3.3應急響應內容
3.3.1應急響應程序
(1)啟動本預案后,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開通與國家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和我省相關部門、事故發生地設區市應急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指揮部等的通信聯系,收集相關信息,實時掌握事故處置情況。
——及時向國家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省委、省政府、省安監局報告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向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通報情況。
——視情況通知有關成員到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
——通知相關應急機構趕赴事故現場,為設區市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協調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提出的支援請求。
——組織有關人員、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2)省相關部門接到飛行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啟動并實施本部門應急預案,并向省政府和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需要其他部門支援時,向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提出建議。
(3)各相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接到飛行事故信息后,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
——啟動并實施相關設區市應急預案,及時向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現場先期應急救援工作。
——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向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提出請求。
3.3.2信息報告和通報
(1)信息報告
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相關信息后,應在1小時內上報省政府、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和省安監局。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和當地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并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有關事故情況與先期處理情況。
發生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相關單位要及時、主動向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信息,提供事故航空器相關資料;民用航空相關管理部門要提供事故前的監督檢查有關資料,為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研究救援方案提供依據。
(2)信息通報
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相關信息后,進行確認匯總,通報省直相關部門、事故發生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民用航空有關單位,按預案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3.3通信
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建立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與應急救援各相關部門的通信聯系。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落實事故現場信息通信保障工作。
3·3.4現場指揮和協調
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揮命令后,立即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協同配合,共同實施搜救和緊急處置行動。
處置I級、Ⅱ級應急響應事件的飛行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由省政府、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民航福建監管辦和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處置Ⅲ級、Ⅳ級應急響應事件的飛行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人及其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由省指揮部負責協調省直有關部門和應急資源。必要時,由省指揮部直接指揮。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民用航空地區管理機構或其派出機構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發生。
3.3.5航空器搜救
民用航空器搜救包括陸上搜救和海上搜救。
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負責統一指導全省范圍的失事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
(1)陸上搜救
有關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失事民用航空器的搜救工作。
(2)海上搜救
福建海事局(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辦公室)負責按照《福建省海上搜救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負責民用航空器的海上遇險搜救工作。
民用航空器搜救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搜尋援救民用航空器規定》執行。
3.3.6現場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人民政府、各級公安消防部門和民用運輸機場應急處置力量進行。
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及民用航空其他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增援。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時,應優先將旅客、機組人員及其他機上人員撤離、疏散到安全區域,及時救助機上及地面受傷人員和幸存人員。及時掌握機上運載的貨物及危險品、航空器危險品及周邊地面設施和危險品的情況,根據現場情況迅速探明危險品狀態,并立即采取防護措施,必要時調集專業救援隊伍進行處理。
當飛行事故發生在民用運輸機場區域內時,機場應急指揮中心應按有關規定及機場應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在不影響應急救援工作及事故調查的前提下,盡快搬移、清理停留在機場道面上的事故航空器或其殘骸,盡早恢復機場的正常運行。相關空中交通管制部門應根據情況,及時調配與本機場運行有關的航班。機場及相關航空運輸企業負責組織、疏導、安置因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滯留機場的旅客,維護機場運行秩序。
3.3.7醫療衛生
事發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上級衛生部門根據需要,及時派出專家和專業防治隊伍進行支援。特殊情況下,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需求,及時協調衛生部門組織有關專業醫療救護中心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調用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現場防疫工作由事故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開展現場防疫工作。
3.3.8應急人員的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采取各種現場安全防護措施,制定并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管理程序。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人員、事故調查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
3.3.9群眾的安全防護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區域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具體情況,明確群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的范圍、方式、程序并組織實施,協調衛生部門組織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負責現場治安管理。
3.3.10社會力量動員和參與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根據需要,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協調、組織有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3.3.11信息
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信息統一由國家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負責對外。
3.3.12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條件
——事故航空器的搜救工作已經完成。
——機上幸存人員已撤離、疏散。
——傷亡人員已得到妥善救治和處理,重要財產已進行必要保護。
——對事故現場、應急人員和群眾已采取有效防護措施。
——事故所造成的各種危害已被消除,并無繼發可能。
——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受影響的民用運輸機場已恢復正常運行。
——事故現場及其周邊得到了有效控制,對重要地面設施、環境保護、公眾安全、社會穩定等的影響已降至最小程度。
(2)應急終止程序
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符合應急終止條件,并選擇適當終止時機,由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上報國家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批準后應急終止。
應急工作終止后,及時分析評估本單位(部門)應急救援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并向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后期處置
4.1善后處置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維護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協調有關工作。
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民航運輸企業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對受害旅客、貨主進行賠償,對地面受損害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賠償;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按有關航空保險規定辦理事故理賠工作。
4.2事故調查
省處置飛行事故應急指揮部協調配合國務院、民航主管等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并提供相關的支持。
4.3應急救援調查報告及評估
在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向省政府和國家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應急救援總結報告。省處置飛行事故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5應急保障
5.1裝備保障
省內各機場要按照規定標準配齊應急救援裝備,民航福建、廈門監管辦要加強監督檢查。
省直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利用現有檢驗、鑒定、監測救援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檢驗、鑒定、監測和救援的能力,保障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工作的順利實施。
5.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指揮的通信保障和信息管理系統,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無線通信技術、衛星技術等現代化手段,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和計算機網絡軟、硬件設備,確保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聯絡暢通、迅速、高效且形式多樣。
5.3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5.4技術保障
加強技術支持部門的應急基礎建設工作,增加技術投入,吸收國際先進經驗,隨時為處置可能發生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救援提供技術支持與保障。
6宣傳、培訓和演練
6.1宣傳
省內民航行政管理機構以及民航各企事業單位應加強對人員防范事故的安全教育和應急處置工作教育,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眾宣傳航空器出現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的處置措施,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2培訓
省內民航各有關單位應組織民用航空應急預案的學習和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事故救援和調查等有關人員的業務知識能力水平。
6.3演練
機場所在地人民政府每2年至少協調組織一次針對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應急綜合演練,加強和完善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省內民航各有關單位應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各方面的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和應急管理能力。
7附則
7.1名詞解釋
航空器:凡能從空氣的反作用而不是從空氣對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氣中獲得支承的機器。
機場及其鄰近區域:指機場圍界以內及距機場基準位置點8公里范圍內的區域。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和完善,部門職責的變化,以及應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省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組織修訂完善本預案,報省政府批準。
7.3獎勵與責任追究
7.3.1獎勵
在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省政府有關部門、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和民航相關單位等應給予獎勵:
——由于報告及時,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發生或減輕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由于處置措施適當,避免了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發生或減輕了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其他在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7.3.2責任追究
——對未及時報告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導致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對在民用航空器飛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導致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辦公室安全應急預案范文4
1.1目的和依據
1.1.1為了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電網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生活安定和地方經濟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1.2本預案用于指導、規范公司電網事故應急預案,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級負責的電網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體系。
1.1.3本預案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電力行業有關規程、標準,以及《國家電網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國網暫行規定》)、《國家電網公司大面積停電應急處理暫行規定(試行)(以下簡稱《國網預案》)、《華東電網突發重、特大電網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華東電網規定》)和《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預案管理規定》)、結合安溪縣電網實際而制定。
1.2適用范圍和要求
1.2.1本預案適用于安溪縣電網應對和處理因電力生產發生事故、電力設施(包括工作場所、通信、自動化、信息網絡、調度指揮場所等)大范圍破壞、火燒山、嚴重自然災害、電力供應持續危機等各類突發事件引起的對安溪縣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大面積停電事故。
1.3基本原則
1.3.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檢查,有效防止電網事故發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機關,加強電力設施保護宣傳工作和行政執法力度,提高公眾保護電力設施的意識;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提高安溪縣電網各發、供電企業事故處理、應急搶險以及恢復電力正常生產能力。
1.3.2統一指揮。在縣電力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電網恢復、應急處理、維護穩定、恢復電力生產等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公司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事故搶險、應急處理、維護穩定、恢復電力生產工作,縣電力調度所(以下簡稱縣調)指揮電網事故處理和電網恢復。
1.3.3分級負責。按照“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安溪縣電網各發電企業和電力用戶都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電網事故應急處理體系,制定相應的電網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電力調度所應按照電網結構和調度管轄范圍,制定電網“黑啟動”預案,保證電網在事故后盡快恢復供電。發電廠應完善“保廠用電措施”,確保機組的啟動能力和電廠自身安全,并在電網調度機構的指揮和協調下恢復機組并網運行和調整發電、出力。電力用戶應根據重要性程度,自備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電情況下發生次生災害。
1.3.4保證重點。遵循“統一調度、保主網、保重點”的原則,在電網事故處理和控制中,將保證縣電網主網架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必要時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有效限制事故范圍的進一步擴大,防止發生主網系統性崩潰和瓦解,在電網恢復中,優先保證重要電廠廠用電源和主干網架、重要輸變電設備恢復,提高整個系統恢復速度和效率。
在供電恢復中,優先考慮對政府部門、一類、二類負荷等重要用戶和有重要活動場所恢復供電,盡快恢復社會正常供電秩序。
第2章應急組織和職責
2.1公司應急處理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處理組織機構由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稱“公司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電力調度所、電廠應急指揮部、生產技術保障組、物質保障組、后勤保障組、安監-保衛組等組成(如下圖)
公司應急指揮部
公司應急辦公室
安監、保衛組
電力調度室
電廠應急指揮部
生產技術保障組
后勤保障組
物質保障組
應急組織機構圖
2.2公司應急指揮部
2.2.1公司應急指揮部是縣電網應急處理電網事故的最高組織機構、下設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下稱“公司應急辦公室”)。
2.2.2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其他安委會成員和發電單位分管生產的廠長及總工程師擔任。名單見附件一。
2.2.3公司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國網公司、華東電網公司及福建電網有關重、特大電網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2)接受上級應急處理組織機構的領導,請求應急援助;
(3)統一指揮、督察、協調全縣電網事故應急處理、事故搶險和生產恢復等工作;
(4)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
(5)宣布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或緊急狀態;
(6)宣布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7)根據應急處理需要,下達對現場人員進行疏散,對現場設備進行保護或隔離,緊急調集人員、備品備件、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的指令;
(8)根據應急處理需要對有關發電企業指令,對其突發電網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9)及時向泉州市電業局等上級部門報告事故及處理情況;
(10)及時掌握、了解各發、供電單位的事故信息和應急處理、事故搶險、生產恢復等情況,負責信息。
2.3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3.1公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公司應急辦公室設在調度室,主任由公司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調度室主任擔任,成員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名單見附件二。
2.3.2公司應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及時了解和匯總電網事故情況,提請總指揮決定進入和解除預警狀態或緊急狀態,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2)落實公司應急指揮部下達的應急指令,協助總指揮組織預案的實施;
(3)督促和檢查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
(4)檢查各電廠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習、培訓和修訂情況;
(5)掌握應急處理和供電恢復情況,組織善后處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6)負責組織或參加信息會,指定信息發言人。
2.4電力調度室
2.4.1電力調度室是縣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中心,當值調度員是縣電網事故處理的指揮員,統一指揮縣電網事故處理。縣電網中各發電廠事故應急處理組織機構成員名單及通信聯系方式應報縣電力調度所備案。
2.4.2電力調度室主要職責
(1)隨時掌握電力系統運行狀態,密切注視系統異常情況,根據故障現象準確判斷事故發生性質及其影響范圍,并就事故過程、停電范圍、初步原因、發展趨勢等信息及時向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匯報;
(2)正確下達調度指令,指揮電網事故處理,控制事故范圍的擴大,恢復電網正常運行;
(3)按照應急預案、電網調度規程、電網黑啟動方案等,采取必要手段,控制事故發展,保障主網安全和重要用戶的電力供應;
(4)提供電力系統及其保護裝置等的事故工況,預測電網事故的發展趨勢,及時向總指揮提出應急方案的建議。
2.5電廠應急指揮部
2.5.1各電廠應急指揮部應接受公司應急指揮部領導。各電廠的有關電網事故應急預案作為本預案的附件,也是本預案的一部分,應報公司應急指揮部備案。
2.5.2指揮由各廠長擔任,副指揮由分管生產廠長或總工擔任。成員由各廠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2.5.3電廠應急指揮部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與處理的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負責制定、修改、維護本單位電網應急處理預案,使之與地方政府和公司應急預案相匹配;
(2)接受公司應急指揮部的領導,請求應急救助;
(3)組織和指揮現場設備故障的事故搶險、應急處理、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4)保證應急預案的執行,以及應急行動中的人身安全;
(5)組織診斷現場狀況,評估事故的嚴重程度,及時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和電力調度室提供有關事故及處理情況。
2.6技術保障組
2.6.1接受公司應急指揮部的領導,配合電力調度室處理電網事故,協調處理設備事故,協調各電廠生產技術部門工作,有效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6.2組長由公司生計科科長擔任,副組長由公司輸變電部主任擔任。成員由公司生計科、基建科、輸變電部、計算機中心、客戶中心、供電所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擔任。
2.6.3生產技術保障組的主要職責:
(1)及時、準確將重大電網事故中涉及設備安全的情況向公司應急指揮部匯報,并提出應急處理意見;
(2)負責應急處理技術與搶修力量的保障,組織或指導現場安全狀況的分析、診斷和搶修方案的制定,組織外援力量的調配;
(3)開展相關故障設備的檢查、恢復和事故評估、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反事故對策。
2.7物資保障組
接受公司應急指揮部的領導,聯系公司生產技術保障組,負責提供應急所需的物資,組長由公司物資公司經理擔任。
2.8后勤保障組
接受公司應急指揮部的領導,聯系公司生產技術保障組和電廠應急指揮部,協調各電廠后勤保障部門,負責應急處理預案啟動期間的生活、醫療、交通等后勤保障。組長由公司行政科負責人擔任。
2.9安監、保衛組
接受公司應急指揮部的領導,協調各電廠安監、保衛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和現場保護工作。組長由安監科負責人擔任,副組長由保衛科負責人擔任。
2.10應急處理系統電話表
應急處理系統電話表包括公司應急處理組織機構各成員電話及值班電話、應急處理專線電話、公共部門電話等,詳見附件三。
第3章應急分級
3.1應急分級
參照《電業事故調查規程》電網停電范圍,以及事故嚴重程度和對社會的影響,根據《國網預案》、《華東網規定》的應急分級原則,將電網事故分為預警狀態和緊急狀態兩個等級。
3.2預警狀態
(1)縣電網大面積停電,非計劃減供負荷達到或超過事故前總負荷的60%及以上;
(2)調度二次系統(包括自動化、通信設備、外部電源及廠部端設備)大范圍失控、故障中斷時間較長,嚴重影響調度一次系統正常工作;
(3)因嚴重自然災害引起電力設施大范圍破壞,或與泉州局聯網的110KV設備遭受打擊或破壞,對縣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威脅的情況;
(4)應政府要求配合處置社會緊急情況、或泉州局要求配合省電網應急救援而啟動縣電網應急保障預案時。
3.3緊急狀態
(1)縣電網全網失壓;
(2)因發電燃料供應短缺、水電來水不足等各類原因引起電力供應嚴重危機,縣電網拉限負荷達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并且對縣電網正常電力供應構成嚴重影響;
(3)因重要變電站、重要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縣電網大面積停電或瓦解,導致電網無法正常運行;
(4)縣電網主干通信網絡或調度自動化體系統癱瘓,引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大面積中斷,調度失去控制命令的傳輸媒體,導致電網無法正常發供電時;
(5)應政府要求配合處置社會緊急情況、或泉州市電業局要求配合省電網應急救援而啟動縣電網應急保障預案時。
第4章應急響應
4.1應急啟動程序
4.1.1事故報警程序
4.1.1.1當安溪縣電網發生符合第3.2條預警狀態或第3.3條緊急狀態的情況之一時,縣調立即啟動電網調度事故處理預案,同時將故障狀態,停電范圍、停電負荷、發展趨勢等有關情況匯總后,填寫《事故關鍵信息記錄表》(見附錄七),并立即報告公司應急辦公室。
4.1.1.2公司應急辦公室接到電網事故報告之后,根據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可能后果等和應急處理的需要,判斷是否進入預警狀態或緊急狀態沒,并將有關情況填寫《事故關鍵信息記錄表》,并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通知各應急處理保障小組組長。
4.1.2應急程序啟動
4.1.2.1公司總指揮在接到電網事故報告之后,根據嚴重程度,召開緊急會議,研究決定是否進入預警狀態或緊急狀態,并就有關重大應急問題做出決策和部署,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4.1.2.2當公司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預警狀態或緊急狀態后,由公司應急辦公室負責立即將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可能后果等情況,報告縣經貿委,安監局等政府部門及泉州市電業局應急指揮機構。
應急處理工作應自覺接受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并視情況請求給予必要的支持與援助。
4.1.2.3當公司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預警狀態后,由公司應急辦公室負責立即通告各有關領導和部門。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全體成員應立即中斷日常工作,在調度值班室開始預警狀態的值班與處理工作。
4.1.2.4由公司應急指揮部決定進入緊急狀態后,指揮部全體成員應立即中斷日常工作,在公司開始緊急狀態的值班,按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4.2預警控制
4.2.1在預警狀態下,公司應急辦公室、生產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物資保障組、安監保衛組及各電廠立即啟動應急準備工作,按照公司應急指揮部的要求,落實各項控制措施。
4.2.2當公司應急指揮部就電網突發事件發出預警后,各級應急處理機構應組織有關人員針對預警的突發事件性質,評估對電網的影響。
4.2.3在預警情況下,為保證主網安全穩定,為保證對重要用戶和有重要活動場所恢復供電,電網當值調度員有權決定采取拉限負荷、解列電網、解列發電機組等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和擴大。
4.3緊急控制
4.3.1當發生電網事故的緊急情況下,出現頻率、電壓、潮流等運行參數嚴重超運行限額,并有可能導致電網系統性崩潰、造成更為嚴重的電網事故時,縣調應果斷采取拉限負荷、解列電網、解列發電機組等必要措施,隔離故障區,控制事故范圍進一步擴大,盡可能保持主網安全和非故障區電網正常供電。
4.3.2當電力供應持續出現嚴重危機、縣調缺乏更進一步的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導致系統性供需破壞和更大范圍停電時,縣調應即使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向地方政府應急處理指揮機構提請批準實施緊急限電方案。各部門應嚴格按照緊急限電方案,落實限電措施。
4.3.3為保證主網安全穩定運行,保持對重點城市、重要用戶供電,縣調值班調度員有權決定采取一切必要手段,控制事態近一步發展和擴大。各級運行值班員必須嚴格執行電網調度命令,正確執行調度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調度值班人員、運行值班人員進行事故處理。
4.3.4在應急情況下,應急指揮部應做好事故現場協調和決策,并注意派人保護好事故現場,未經調查和記錄的事故現場不得任意變動。因緊急搶修、防止事故擴大等需要變動現場的,需對事故現場和損壞的設備進行照相、錄像和信息保存,并做出標志、繪制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保存必要的痕跡、物證。
4.4事故搶險
4.4.1發生電網事故時,應急指揮部應迅速調配事故搶險隊伍和物資儲備,并迅速召集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查找故障點,組織搶險,排除險情,修復事故設備。
4.4.2在事故搶險過程中,公司應急辦公室、生產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物資保障組、安監保衛組及各電廠要給予電力搶險提供交通、通訊、醫療、物資、人員及技術等各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4.4.3在搶修過程中,必要時可請求地方政府給予支持。
4.5社會應急
4.5.1在應急狀態下,公司應急辦公室向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影響范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可能后果等,由縣政府確定啟動社會相應的應急機制,組織開展社會停電應急處理與處置工作。
4.5.2發生電網事故時,各單位應根據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要求,參與應急處理,做好事故搶險和應急處理的電力供應工作。礦井、醫院、人員聚集場所等重要用戶,應迅速啟用事故應急保安電源及相應的應急預案,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4.6電網恢復
4.6.1縣調應按照有關運行規程、規定、盡快恢復電網供電,必要時啟用“電網黑啟動”預案。
4.6.2在電網恢復過程中,要正確掌握和評估發電機組的啟動能力和特性,制定合理的機組啟動方案。一般應按優先次序恢復較大電廠和仍能保持熱態啟動能力機組的廠用電源。對于有自啟動能力的發電廠,應根據情況自行啟動發電機組。
4.6.3在電網恢復過程中,要協調好電網、電廠、用戶之間的恢復速度,保證發電機組運行穩定,輸變電設備運行參數在允許范圍之內,電網安全穩定留有一定裕度,并應采取措施防止各類過電壓的發生,避免造成新的設備損壞和擴大停電范圍。
4.6.4在對停電發電廠和變電站恢復送電之后,隨著各類機組相繼啟動并投入并網運行,要按照負荷優先級有計劃有步驟的恢復對重要負荷直至廣大用戶的電力供應。對于分區進行的恢復,在條件具備時應盡快恢復聯網運行。
4.6.5在電網恢復過程中,各發電廠應嚴格按照縣調命令恢復機組并網運行,調整發電出力。各電力用戶要嚴格按照調度計劃分時分步地恢復用電。
4.7信息
4.7.1縣電網內發生電網事故后,由公司應急辦公室統一對外信息,其它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信息。
4.7.2的信息應及時、準確、完整。要通過主要媒體引導輿論導向,使公眾對停電情況有客觀的認識和了解。
4.7.3公司應急辦公室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信息會,就事故影響范圍、發展過程、搶險進度、預計恢復時間等內容及時向公眾通報。
4.8應急結束
4.8.1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公司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宣布解除預警狀態:
(1)電網接線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
(2)因事故停電負荷及事故拉限電停電負荷恢復90%及以上;
(3)主要發電廠、輸變電設備故障已隔離,不影響電網的運行;
(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4.8.2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下,應急總指揮研究決定宣布解除緊急狀態:
(1)電網主干網架基本恢復正常接線方式,頻率、電壓、潮流等運行狀態參數保持在允許限額之內,主要發電廠機組運行穩定;
(2)停電負荷恢復80%及以上;
(3)重要輸變電設備故障已被排除,并且恢復運行;
(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各類事件。
4.9應急處理系統流程圖(見附件四)
第五章應急保障
5.1技術保障
5.1.1公司應設立應急期間24小時受理專用電話,只用作事故報告、事故應急處理指令等有關工作的聯絡。各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責人員的手機在應急期間應24小時開機。
5.1.2公司應結合電力生產特點和事故規律,制定并落實防止電網事故的預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響范圍及防止發生連鎖反應的緊急控制措施,以及快速有效恢復電網供電的恢復措施。
5.1.3電力調度室應制定電網事故處理方案,并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聯合反事故演習,并網發電廠應積極參加聯合反事故演習。
5.1.4電力調度室每年應定期制定、修改電網黑啟動方案,黑啟動方案考慮的因素必須周全,且與地調黑啟動方案應協調一致。
5.1.5公司每年應定期組織開展防止110KV樞紐變電站全停事故的檢查工作。輸變電部每年應定期提出安全整改措施,制定預防變電站全停的事故處理預案,并進行落實。
5.1.6縣調應制定電網低頻、低壓減載方案,配制足夠的減負荷容量,并定期開展實測工作,每年要根據實際根據實際情況編制緊急情況下保證電網安全的拉閘限電序位表,事故狀態下的拉限容量不低于負荷的30%。
5.1.7縣調應制定“預防和應對電廠缺煤停機事故預案”。按照地方政府安排的限電指標,保障對重要用戶的供電。
5.1.8為保證二次系統的安全,防止和處置由于二次系統遭受病毒、黑客攻擊、人為破壞等原因,造成電網不能正常運行,信息部應做好二次系統安全防護的安全、組織和技術措施,編制應對的處理預案,并報公司應急處理指揮部和縣調備案。
5.1.9縣調應設置防災備用調度系統,以防止因調度機構環境破壞,導致不能進行調度的正常指揮。備用調度系統不能建設在同一個建筑區域內。備用調度室的技術裝備應能保證日常基本調度業務的開展,至少應裝備建議電網調度自動化系統一套、專用調度業務電話通信系統、電網一次電氣主接線圖。
5.1.10為有效地防范由于電力通信的原因造成電網調度失靈,應制定電力通信系統應急預案。
5.1.11并網發電廠應制定保廠用電措施,并報調度所備案。
5.1.12公司應定期組織應急搶險、停電搶修等反事故演習,提高搶修能力。
5.1.13縣調應備有不間斷電源,保證在失電情況下,能連續8小時提供調度支持系統和事故照明足夠的電源。
5.1.14針對近年來山火多發,危及輸電線路安全的情況,輸變電部應制定“火燒山危及電網安全應急預案”。
5.1.15客戶服務中心應會同調度室制定重要用戶的保電措施。各類重要用戶要根據突然停電可能帶來的影響、損失或危害,制定外部電源突然中斷情況下的應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預案。礦井、醫院、金融、通訊中心、新聞媒體、高層建筑等重要用戶,必須自備保安電源。
5.1.16為保證調度室、變電站等重點場所、重要部位的安全,安監科應會同保衛科根據實際情況,建立重點場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點場所事故搶險、消防、防災、防盜、人員疏散等應急預案。
5.2.17為有效防止和處置臺風、洪水、雷擊等自然災害對電網的傷害,安監科應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臺風、防汛、雷擊等自然災害危及電網安全應急預案”。
5.2資金和物資保障
5.2.1公司每年應投入必要的資金,用于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設施、設備、器械、人員培訓等專項費用,保證搶修工作正常進行。
5.2.2公司應急指揮部必須依據已制定的應急處理預案,配備應對電網事故所需的通訊設備、交通設備、流動發電設備、保安裝置、電力搶險物資等。
5.2.3變電檢修部及各中心供電所應根據本單位設備,負責提出事故備品備件清單,確定事故備品備件的型號和數量;物資公司負責事故備品備件和電力搶修物資的儲備和保管工作。生計科負責制定事故備品備件的配置原則,確定物資公司應儲備事故備品備件和電力搶險物資名稱、型號和數量,并每年不少于二次檢查事故備品備件和電力搶險物資的儲備情況,及時補充修改清單。物資公司應建立健全事故備品備件和電力搶險物資的檔案資料。
公司儲備的事故備品備件和電力搶險物資臺帳(應包括備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健康狀況),見附件五。
5.2.4公司要加大安全經費的投入,積極采用新設備、新技術,不斷完善防止電網事故的技術措施。應重視研究電網安全的重大問題,從電網規劃、建設和改造項目的立項、設計、建設、試驗、運行等各個環節,考慮應對突發事件處理措施,為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提供保障。
5.3管理保障
5.3.1公司應根據應急保障體系的要求,確定各類應急人員名單,特別應加強電網調度、運行值班、生產管理、事故搶修的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并結合突發事件的類別,定期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處置電網事故的演習。
5.3.2公司應每年定期聘請由電力生產、運行管理、科研單位等各方面專家組成的應急專家組,調研和檢查應急預案制定、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
5.3.3安監科應加強電力生產、電網運行和電力安全知識的科普宣傳和教育,采用通俗易懂方式教導停電后的正確處理方法和應對辦法,提高公眾應對停電的能力。
第6章后期處置
6.1事故調查
依據《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國家有關事故調查處理規定進行。
6.2改進措施
6.2.1電網事故之后,公司應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6.2.2公司應及時總結社會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處理、事故搶險與緊急處置體系。
6.2.3根據設備投保情況,財務科應與保險公司聯系現場勘察及理賠事宜。
第7章培訓與演習
7.1培訓
7.1.1勞工科負責本應急預案的培訓組織工作。
7.1.2參加培訓的人員:所有在應急預案中承擔某項職責的人員都必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培訓,包括直接和間接參與應急工作的協調或責任人員。
7.1.3目標:所有參與培訓的人員熟知所在崗位在應急處理職責,熟練掌握所在崗位的應急處理任務,能按預案進行事故報警、調度、搶修、物資運送、通訊聯絡、指揮等,提高應急處理反應能力。
7.1.4培訓的周期:每2年一次。
7.2演習
7.2.1公司應急辦公室負責本預案的演習工作。負責成立預案演習導演和演習監護小組、演習評審小組,按周期有針對性地制定演習計劃,監督實施。
7.2.2本預案演習指揮部:
總指揮:公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
副總指揮:公司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
成員:公司應急指揮部成員
7.2.3模擬演習的類型
根據情況有選擇性地、不定期地進行全面演習,或功能演習,或桌面演習。
7.2.4演習評價
建立評價檔案,按不合格、合格、良、優四個級別評價。評價結果下發給各相關部門,并存檔。
7.2.5本預案演習的周期每2~3年1次。
第8章應急預案的維護
8.1本預案的更新、維護
8.1.1本預案更新、維護負責人:公司應急辦公室主任。
8.1.2更新、維護修改應填寫更新、維護修改記錄表(如下表)
更新、維護修改記錄表
修改日期
修改人簽名
修改頁的頁碼
修改內容
修改原因
8.1.3應急指揮部應對每一子預案確定更新、維護負責人。
每一更新修改一次預案,修改者都必須向公司應急辦公室說明修改的內容及其原因,并填報更新、維護修改記錄表。
8.2預案的評審人員和單位:由公司應急辦公室成立評審組。
8.3更新和修訂應急預案的方法:書面
8.4評審應急預案的周期:每年一次
辦公室安全應急預案范文5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導和規范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確保全縣人民生命安全,按照“統一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特制定本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各鄉、鎮人民政府是本行政轄區內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反應及時措施果斷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縣級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四)科學管理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二、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品及其原料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存、運輸、經營、消費等活動中發生的造成重大傷亡、眾多人數患病或者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重大危害的情況,即《西充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辦法》所界定的范圍。
三、組織領導及工作任務
縣政府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指揮部由縣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的副縣長領導并任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食品藥品、衛生、工商、質監、畜牧、農業、經濟、商務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主要任務是:
(一)負責組織建立和管理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二)履行值守應急,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能。
(三)組織編制、修訂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和監督檢查鄉、鎮政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實施。
(四)組織西充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
(五)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六)適時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七)負責組織完成應急指揮部的其它日常工作。
四、應急機構設置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警戒保衛、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事故調查五個工作小組。
(一)警戒保衛組:由縣公安局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公安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二)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衛生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建立穩定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救援隊伍;制定急救處置預案;落實工作責任,確保搶救及時處置恰當;人員傷亡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人員搶救工作的進展情況。
(三)后勤保障組:由縣經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經濟局分管副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事故性質,組織協調事故發生地有關部門安排應急藥品和物資的統籌調度與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四)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主要職責是: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保險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五)事故調查組: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任組長。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部門查清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并及時向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各工作組的參與部門,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和各成員單位職責確定。其它部門在各自職責的范圍內,按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配合、支持。
五、食品安全事故的報告和評估
(一)監督管理
縣政府辦公室、經濟、商務、財政、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糧食、畜牧、交通、公安、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堅持日常監管與突擊檢查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嚴格執法與科學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方針,按照國務院分工規定,加強對重點食品、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建立并不斷完善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誠信體系,大力促進企業誠信建設。
(二)事故報告
建立健全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經濟、商務、財政、農業、質監、工商、衛生、糧食、畜牧、交通、公安、食品藥品監督部門的食品重大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對本轄區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建立本系統信息網絡體系和監控點。重大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部門應于2小時內以文字形式向縣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向縣縣人民政府和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報告。
(三)事故評估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機構赴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與確認。
(四)事故通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發生的報性質與范圍等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通報事故發生情況。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港、澳、臺人員或者外國人,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
(五)應急預案的啟動
經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評估確認,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縣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向縣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建議,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六、事故應急措施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在向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上報事故情況的同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二)應急預案啟動后,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各工作組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職責,緊急調集應急處理隊伍、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的設施、設備,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并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發生地的鄉、鎮人民政府及縣級相關部門在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未發生事故的鄉、鎮人民政府,要按照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調度,積極按要求協助事故發生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四)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統一指揮,各負其責,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對拒不執行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安排調度,影響應急處置的單位和有關人員,要視其情節輕重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
七、信息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由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向社會。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部門。
八、應急保障
(一)人員保障
1、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負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參加事故處理,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參與對有關部門、單位的食品安全重點環節、重點領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與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建立縣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為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參與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綜合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3、縣衛生局負責組織建立應急醫療衛生隊伍和醫療救治網絡,加強應急處理相關知識與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演練。
(二)物資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的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三)信息保障
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建立健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信息24小時暢通。
九、其它事項
辦公室安全應急預案范文6
冰雪冰雹天氣應急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重大冰雹,包括其次生、衍生災害的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的災害。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3、《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
三、目的
為了有效預防和減輕冰雪、冰雹天氣對xx生產和生活造成的影響,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者避免重大冰雹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四、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冰雪、冰雹天氣發生時,梁場各部門應動員和組織各方面力量,緊急行動起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地做好防御和減輕冰雪、冰雹災害工作。
五、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應急指揮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各科室職責
綜合辦公室:采集天氣預報情況,作為發生災害性天氣突發時指揮部的指揮平臺,發生災害時,負責各部門聯系工作。
安質環保科:組織本部門人員監督現場搶險人員安全并提供安全技術指導及保障工作。
財務科:負責提供搶險資金支持。
物資設備科:保證搶險救援所需物資、設備的供給、配備、維護和提供服務。
工程技術科:負責對現場員工進行思想教育,穩定隊伍。
試驗室: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和對出入車輛的指揮,配合其他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計劃科:負責現場受災物資及人員的調查統計工程。
六、預警級別
⑴雪災預警信號
雪災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①雪災黃色預警信號
含義:1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影響的降雪。
②雪災橙色預警信號
含義:6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降雪,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有較大影響的降雪并可能持續。
③雪災紅色預警信號
含義:2小時內可能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降雪,或者已經出現對交通有很大影響的降雪并可能持續。
⑵冰雹預警信號
冰雹預警信號分二級,分別以橙色、紅色表示。
①冰雹橙色預警信號
含義:6小時內可能出現伴隨雷電天氣的冰雹,并可能造成雹災。
②冰雹紅色預警信號
含義:2小時內出現伴隨雷電天氣冰雹的可能性極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災。
七、應急救援計劃的實施
⑴接警與通知
①接警:接警部門為現場值班辦公室。營區值班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弄清和掌握事故發生性質、事故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及被困情況、現場
事態控制及發展情況等,并做好記錄。接警電話:綜合辦公室值班電話
②通知:現場值班員立即向梁場場長詳細報告,梁場場長馬上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及是否向有關應急機構、政府及業主發出應急救援請求。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由綜合管理科通知應急組織機構中各部門負責人。
⑵應急通訊聯絡與報告
應急救援聯絡工作由梁場綜合辦公室負責。應急救援聯絡途徑如下: ①應急聯絡電話
②向上級報告:梁場場長應根據傷害等級,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⑶對外應急求救
公安警力求救電話:110;
醫療急救求救電話:120;
xx縣醫院急救中心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