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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的特點范文1
關鍵詞:外部沖擊;金融創新;金融監管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2(11)-0039-04
一、金融創新與創新風險
金融創新在過去幾個世紀經濟領域一直是一個關鍵、持續的重要組成部分,特別是在20世紀60年代之后,隨著市場一體化的發展和技術的成熟,金融創新層出不窮,許多新形式的金融衍生品、另類風險轉移產品、交易所買賣基金、變種免稅股票融資等金融產品得以出現,金融創新帶來的不僅是金融領域產品規模和種類的變化,而且包含金融監管與金融制度相互博弈,這在動態改變了金融系統的結構和功能,對經濟增長產生重要的影響。然而,金融創新并沒有像所期望的那樣一直能夠促進經濟的持續增長,反而,金融創新產品在促進經濟金融快速發展的同時,也不斷積累了新的風險,一定程度上可能成為誘發金融危機和經濟危機的隱患。
特別是在美國次債危機爆發之后,引起了眾多學者對金融創新的激烈討論,甚至有些學者認為,金融創新是引發全球經濟危機的根源。這種觀點擁有眾多的支持者,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許多創新性金融產品和創新性金融機構一度擴大了金融的杠桿效應,放大了經濟的需求和供給的錯位,導致經濟危機的爆發。然而令人不解的是,曾被視為是新經濟增長源泉的創新(熊彼特,1939),應用到了金融領域,怎么沒有發揮創新應有的作用,反而抑制了阻礙了經濟的增長,導致全球經濟風險的增加。這需要重新認識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之間的關系。
對于金融創新內涵的理解,學者們的意見并不一致。沿著創新大師熊彼特的思路,金融創新是指金融當局或金融機構為更好地實現金融資產的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的目標,利用新的觀念、新的技術、新的管理方法或新的組織形式,來改變金融體系中基本要素的搭配和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機構、新的市場、新的制度,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運營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金融創新不僅包含了金融工具的創新,而且包含金融制度的創新。一些學者把金融創新看成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他們認為金融創新是指政府或金融組織為適應不斷變化的外部經濟環境和融資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新或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體系的創造性過程。
至于風險,一直被視為金融的基本特征。在經典理論看來,金融行業就是經營風險的行業,他們通過各種方式,把投資人的錢集聚起來,通過特定的風險收益策略,投向眾多資金的需求者,整個過程就是對風險和收益管理過程。對于金融創新而言,既然是金融,不僅帶有基本的金融風險特征,而且帶有創新的特點。但是往往人們只是關注到了金融的創新特征,忽視了金融創新的風險內涵。
因此,從這個角度來看,金融創新帶來的不僅是創新的產品,而且還有產品的風險,只有當對風險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管的時候,金融創新才能發揮經濟創新的作用,改善金融環境,提高金融效率,提高金融對資源配置的作用,促進經濟增長。如果不能對金融創新所帶來的風險進行很好的控制和監管,那么金融創新所帶來的風險將突破原有的監管框架,通過杠桿效應不斷擴大,將成為經濟增長的隱患。
這對金融創新帶來的負面作用進行了較好的解釋,比較而言,人們更關心金融創新的風險來源如何,在不同的情況下應該如何進行金融創新和風險管理,這既要使得金融創新能夠為金融抑制環境下的經濟提供金融支持,又能較好地控制金融風險,防止金融危機的出現。特別是在目前全球經濟收縮、資本回流、外部沖擊不斷的情況下,中國如何在金融創新和金融風險之間進行權衡,成為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重要因素。
二、外部沖擊與金融創新
與經典的熊彼特式創新相比,金融創新除了具備一般創新的特點外,還具有許多不同的特征。這主要是反映在金融創新的動因上面,Peter Tufano(2003)對金融創新的產生原因進行了歸納和分納,他把金融創新的動力來源歸因為六類,分別是:內在的市場不完全競爭機制,固有的人與信息不對稱狀況,交易、搜索、市場成本,全球化風險與技術沖擊。辛基(Sinkey,1992)提出了一個TRICK的金融創新模型,在他看來,金融創新等于TRICK加上理性的自利,而TRICK則是指技術(Technology)、監管調整(Reregulation)、利率風險(Interest-rate risk)、消費者(Customers)和資本充足狀況(Capital adequacy)。并且,辛基認為,不能孤立TRICK的各組成部分,因為它他是互相影響的。
這兩種經典的金融創新原因論從不同的角度解釋了金融創新的動因,盡管他們的出發點不同,但是他們的分析中實際上包含了兩種典型的動力,即作為私利企業的固有的創新動力和作為金融企業的外部調整創新動力。如表1所示,作為第一種創新動力,和一般的非金融企業沒有什區別,是一個企業實現盈利、滿足股東財富最大化的原始沖動,它通過熊彼特所描述的五種創新途徑實現企業規模的擴張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更重要的是第二種創新動力,它區別于一般的非金融企業的創新,是金融企業特有的創新來源,這種來源是基于金融環境變化之后,企業對外部環境進行的適應性調整,環境變化包括金融規制的變化、金融市場和金融政策的變化,這才是金融創新的特有動力來源。
除了金融機構存在金融創新的動力外,環境變化帶來的外部沖擊是影響金融創新的重要因素。所謂的外部沖擊是指影響當前金融市場均衡的外部因素,包括經濟沖擊和技術沖擊。經濟沖擊較為復雜,包括外部市場的變化、貨幣政策的變化和全球一體化下貿易制度和國際金融環境的變化;技術沖擊相對來講較為明確,主要是指技術變化對企業創新行業的影響。不論是經濟沖擊,還是技術沖擊,都將改變金融市場的均衡狀態,從而激發金融機構創新的動力。
值得關注的是,與金融企業內部的創新沖動相比,外部沖擊更能刺激金融企業進行創新。西爾伯(Silber,1975)對1850~1974年間金融產業推出的25種創新進行研究,發現有80%左右的金融創新行業是因為金融管制帶來的外部沖擊引起的。隨后西爾伯對1970~1982年間的金融創新進行了分析,得出了幾乎一致的結果。八十年代后期,隨著全球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全球各國之間的金融聯系和經濟聯系更加緊密,金融市場價格變動更具有傳染性,這進一步使得金融行業和金融市場的外部沖擊增強,加大了金融創新行業的產生。
許多金融創新工具的說明了外部沖擊對金融創新的促進作用。例如在20世紀60年代,美國短期國庫券的利率一直低于5%,但是在70至80年代上升到7%至15%。短期利率的上升造成了長期證券和不動產投資的收益率下降,而劇烈的利率波動又會導致巨額投資的溢價或資本損失,為避免通脹和利率變動對投資收益和債務負擔的影響,金融機構進行創新,開發出新的債務工具,如可變利率存單、遠期交易和套期保值等等,這對金融市場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被視為金融領域非常重要的創新行業。
三、金融創新的風險監管
風險是金融的基本特征,金融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是與風險相伴而行。對于金融企業而言,控制金融風險是保證企業獲利的前提,在保證收益的同時,使風險最小化。在經典的微觀金融理論中,無論是資本資產定價模型,還是資產組合理論,已經假設系統性風險無法避免,企業所要戰勝的只是非系統風險,在這種情況下,金融企業本身很難會捕捉系統性風向的變動,而且在集體行動的邏輯下,金融市場的風險就會逐步放大,政府主管部門有必要對金融進行風險監管。
從金融發展的歷史來看,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的發展一直伴隨著金融監管的發展,金融市場與金融監管一直在交替“斗爭”中前行。一般而言,金融市場的發展促進了金融產品的增加,金融產品的增加引發了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而監管又將改變金融企業的外部環境,引發新的金融創新,在新的金融創新情況下會帶來更加嚴厲的監管,這形成了一個“創新-監管-再創新-再監管”的怪圈。
在這個過程中,如果金融創新的風險得到控制,那么將不會產生較大的危機,如果不能覺察和捕捉到金融創新的風險,那么這樣的風險將會累計和放大,在當前杠桿和更度復雜的金融工具迅速發展的情況下,有可能成為泡沫,一旦泡沫破裂將會發生嚴重的金融危機。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后,學者們對以往的金融監管理論研究內容進行反思,他們認為在以往的監管理論中,存在著監管漏洞、監管不力、監管方法技術缺陷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如Baily等(2008)、Goldstein和Morris(2008)等研究認為金融監管體系不健全是引發當前美國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之一,Hoenig,Thomas(2008)也意識到混業經營機制隱藏了金融創新的風險。
這些觀點在指明監管失敗原因的同時,并沒意識到金融創新帶來的風險,或者即使意識到金融創新帶來的風險,但是缺乏針對創新實施專門的監管措施。對于這個問題,可能存在著如下幾個原因。一是金融創新的績效特征。一般認為創新是正向的,創新會給企業帶來正的收益,但是往往忽略了創新存在著成本和風險。在現代管理理論中,學者們創新的成本是阻礙創新的重要因素,而對企業創新風險的防范是對創新管理的重要途徑。這些問題在金融創新的過程中,會因為金融風險的因素更加突出。二是創新風險的時間特征。既然是創新產品,就意味著產品的形式的結構與傳統產品有較大的不同,對于金融創新產品而言,因為金融產品的形式、結構、收益率發生了變化,其風險特征難以被監管者所觀察,金融創新產品風險的暴露,需要創新產品推向市場之后才會顯現,這就意味著金融風險監管存在著滯后。三是金融創新風險的應對措施。八十年代后期,金融創新有了新的變化,金融創新產品更加復雜,其風險更加隱蔽,因此當風險爆發時,監管部門缺乏有效的政策工具應對金融風險的爆發。四是金融創新風險監管的成本。隨著金融創新及金融監管發展,監管成本的內容也在不斷變化發展,而監管收益也在監管目標實現的基礎上不斷擴大發展。但是監管成本的范圍存在較大爭議,監管成本的計量在實踐操作上也存在一定難度,而監管收益的范圍和計量在實踐中就更是一個難題。
實踐上來看,對金融創新風險的監管也成為金融危機之后金融改革的重中之中。2008年后,美國在監管改革中建立了多部門參加的聯合監管委員會,并賦予了美聯儲監管金融市場系統性風險的職責,推進金融創新產品的監管從局部性風險轉向監管金融市場系統性風險與局部性風險并重的轉變,尤其是關注系統性風險的監管。這時的監管既沒有采取簡單地禁止金融產品創新的禁止創新狀態或嚴格管制狀態,更沒有簡單地回歸到自由主義市場經濟的放任監管狀態,而是針對金融創新產品的市場發展規律與金融經濟的發展實際需求,從機制設計與完善角度推進金融創新產品風險的監管深化,目標仍然是促進金融產品的創新與發展。
四、外部沖擊下中國的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
我國目前仍是實行證券業、銀行業、保險業的分業監管模式與機制,在金融創新快速發展的趨勢下,不僅要完善建立健全金融產品創新的微觀監管機制,更要加強應對系統性風險的宏觀審慎監管。由于系統性金融風險不僅涉及到金融機構而且涉及到經濟社會的其他部門,因而需要加強對現有金融監管組織架構的改革。近年來,中國金融的改革步伐加快進行,隨著金融機構的壯大,金融市場也逐漸了發展起來,一些新的金融產品開始興起。
但是,中國在改革的過程中,對于金融的監管也存著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從各監管部門的監管職責內容來分析,行政管制的內容較多,對金融產品創新約束較多。二是我國分業監管模式與機制造成了銀行、證券、保險業監管規則的不一致,不利于統一的金融產品創新市場的形成,也不利于金融風險的防范與控制。三是金融監管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健全,法律效力較高的基本法律初步形成,但一套完善的監管法規及監管規則體系尚未形成,金融產品的創新甚至造成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漏洞。
目前來看,全球經濟仍處于復蘇當中,外部形勢還不明朗,美國與歐洲的貨幣政策對中國造成了較大的沖擊,中國在外部面臨著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在內部面臨著通貨膨脹的風險,近兩年來的信貸收縮抑制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業務發展沖動。在此情況下,一些新的金融創新逐漸興起,比如像銀行的資產業務、信托行業的房地產信托產品等等。這些業務的出現,一方面反映了銀行等金融機構為了規避中央銀行貨幣政策而進行的創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抑制投資背后的需求。
在政府進行宏觀調控、貨幣信貸收縮的背景下,有必要加強對金融產品創新的監管。對金融創新進行監管,反映了對貨幣政策執行情況的落實,也是經濟政策有效性的保證。此外,更重要的是,對金融創新進行監管,反映了主管部門對風險的防范和控制,正如前文的論述,金融創新一旦出現問題,將會放大風險的作用,對經濟產生負向作用,因此加強金融創新監管具有重要性和緊迫性。
由此,加強金融創新的盡管,必須注重以下幾點:一是監管策略從事前向事后轉換。長期以來,我們監管比較注重金融創新的事前監管,即每次進行金融產品的創新,都需經過重重審批,才能推出新的金融產品,當金融產品推向金融市場后,則放松了對金融產品的監管,容易產生風險。二是監管要從分離轉向合作。我們的金融監管具有條條和框框的特點,幾大監管部門分別對相應的金融行業進行監管,同時由于地域之間的差別,容易形成地域分割和監管真空,因此必須加強監管部門之間的合作和聯系,共同監管金融產品的風險。三是監管要從被動轉向主動。美國的次債危機已經說明了被動的監管不能處理金融創新中存在的風險,等到風險釋放時,再進行監管已經為此過晚,因此對我們對金融創新的監管必須從被動轉向主動,當一種金融創新產品存在較大的風險時,不僅主動進行風險評估和壓力測試,而且要根據創新產品的風險特點,建立相應的預警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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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的特點范文2
關鍵詞:金融危機;金融創新;風險監管
一、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邏輯關系
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互促進、相互發展的關系。近代金融創新的目的之一就是規避金融風險。金融創新,特別是以金融工程形式出現的金融創新,為管理和控制金融風險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金融創新本身在規避了某些風險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風險。特別是金融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將一種金融風險轉化為另一種金融風險,有些金融創新在初期能夠有效地規避金融風險,當其成熟以后反而會帶來更多的風險。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邏輯關系為:
1.金融風險促進了金融創新的發展。
從金融創新的起源來講,最初的金融創新就是為了規避金融風險。金融創新的發展過程證明,金融創新發展最迅速的時期也就是金融風險表現最為激烈的時期。金融創新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與金融風險的加劇有著直接的關系。
2.金融創新增強了各主體規避金融風險的能力。
在規避直接風險方面,承擔金融風險的主體可以適當地使用金融創新來減少損失。在規避間接風險方面,由于直接風險的規避,所引起的間接金融風險必然會減少,所以金融創新也能幫助規避間接金融風險。例如,在上世紀50年代誕生于美國的資產證券化,就是為規避銀行貸款風險而產生的一種金融創新工具。
3.金融創新并不能規避所有的金融風險。
不是所有的金融風險都可以用金融創新來規避,有些金融風險可以依靠金融創新來管理,有些金融風險則只能依靠其他的手段來規避。例如,銀行等金融機構內部工作人員自己作案或內外勾結共同作案的違法犯罪活動,也會給金融機構帶來很大的金融風險。然而這類金融風險是沒有辦法依靠金融創新來解決的,只有依靠制度創新以及其他的法律手段來加以解決。
4.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并不具有完全相關性。
金融創新的重要功能是轉移和分散金融風險,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的金融創新,其主旋律便是風險轉移型創新。但并不是所有的金融創新都與金融風險有直接的關系,或直接針對金融風險而產生。有的金融創新是為了提高效率,有的是為了逃避金融監管,有的是為了增加資產的流動性,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來規避金融風險的。因此,不是所有的金融創新都肩負著規避或消除金融風險的職責。
5.金融創新理念在規避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風險。
盡管金融創新的轉移和分散風險的功能是有目共睹的,但我們也不能忽視金融創新在規避風險方面所產生的新的金融風險。金融創新動因之一是規避風險,但運行結果卻產生了新風險,這是金融創新本身無法逃避的結果。但如果因為金融創新創造了風險就因噎廢食,關閉金融創新之路,或是回避金融創新,那就是徹頭徹尾的錯誤之舉。因此,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不能停止金融創新的步伐,關鍵是如何利用金融創新為我們的經濟發展服務。
二、后金融危機時期金融創新的策略
雖然我國銀行業近幾年在金融創新方面取得了可喜的進步,但就我國銀行業目前的金融創新狀況與國際金融業相比,無論是金融創新的數量還是質量都存在較大的差距。比如在實踐中缺乏明確的金融創新策略和目標,銀行業的一些金融創新體現出為創新而創新的現象。
當前,中國經濟與金融運行都呈現出非均衡特征。一方面金融體系中的流動性過剩,另一方面農村、中小企業等經濟領域仍難以獲得足夠的金融支持。而在金融脫媒使銀行體系作用降低的情況下,必須通過直接金融工具的創新來解決這些問題。因此,促進金融創新,應該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戰略之一。但在發展金融創新的同時應注意處理好以下幾方面的關系。
1.金融創新應處理好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
危機重申了金融業的“萬有引力”定律:金融創新不能脫離實體經濟天馬行空。危機后我國的金融創新應把重心重新轉移到為實體經濟服務,尤其是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企業及“三農”服務。具體地說:(1)貼近生產需求創新金融產品,構建中小企業融資與金融機構雙贏的有效渠道。隨著直接融資體制的逐步健全和環境好轉,大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將逐漸成為常規手段。中小企業融資是銀行業務的弱項,未來的形勢要求金融機構必須通過創新加強此項業務,以適應金融脫媒的形勢變化。(2)針對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的特點,要推進“三農”金融服務體系的創新與完善。積極發展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等金融服務,體現多方共贏,從而構建一個多種農村金融組織功能互補、產權明晰、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此外,中國通過科技創新超越“世界工廠”角色的過程中,金融創新落后可能成為制約科技創新的瓶頸。而解決這一瓶頸問題,對于我國的科技創新和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2.金融創新應處理好市場導向與加強監管的關系
危機呼喚“加強監管”。但是,加強監管并不意味著金融創新應該放棄市場化導向的基本邏輯,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在市場化道路上走過了頭的美國人,現在開始高舉“加強監管”的旗幟;對我國來說,“市場化導向”仍然是一個沒有實現的改革目標,還得繼續推進。在理論上,存在一個監管與市場的最優邊界。但是,在實踐中劃定“最優邊界”并不容易,有證據表明雙方都有將邊界前移的理性動機或非理性沖動。因此,我們需要實現的一個目標就是監管與市場的“最優邊界”。
3.金融創新應處理好交易所市場與場外市場的關系
過去10余年,國外場外市場發展迅速,交易所傳統地位受到挑戰。海外有激進者甚至預言,交易所會發展成傳媒產業。危機后,交易所的價值將被重新認識。人們已經發現,在金融工具創新和交易環節,危機的重災區是場外市場。與場外市場的混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交易所上市的產品在信息披露、流動性、標準化、成本以及監管上都具有優勢,而這些優勢對保障市場安全十分重要。由于場外市場在我國沒有形成氣候,而交易所市場的產品線又過于狹窄,在這樣的背景下,探索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場外市場發展路徑,仍然是我國金融創新的一項重要內容。與此同時,在積極拓寬交易所產品線的基礎上,把交易所打造成一個安全高效的金融超市,應該成為金融創新最具現實意義的重頭戲。
三、加強監管并防范市場的宏觀風險
金融創新產生的風險有宏觀和微觀兩方面,因此對風險的管控也需要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著手。微觀風險主要產生于金融創新使用主體的內部,需要通過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內部風險管控體系,有效地防范微觀風險。但是像衍生產品這樣的金融創新工具因其本身所帶有的虛擬性和契約型以及證券化技術和對沖基金的高杠桿性的相互作用,使得微觀風險迅速向宏觀風險擴散。因此僅僅依靠市場制度是不能解決市場的宏觀風險的,這就需要政府和相應的監管層發揮應有的經濟功能,通過實施有效的監管安排來防范和化解市場的宏觀風險。
1.政府有義務通過宏觀調控和改善監管來防范風險
在現代經濟與金融體系中,政府作為監管者和宏觀調控者,需要界定自身在宏觀經濟、金融市場和房地產市場中的地位和作用,重點在于推動市場制度建設,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促進經濟金融穩健運行。由于市場運行存在天然缺陷和系統性風險,因此政府有義務和責任通過法律手段等宏觀調控來完善風險提示機制,市場運行也需要“看得見的手”來補充,系統性風險也需要政府通過調控來防控和治理。
首先,包括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所具有的道德風險需要政府通過調控和監管來進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研究表明,評級機構產生利益沖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兩點:一是發行方付費的業務模式,這使得評級機構有動力為大型證券發行機構提供評級咨詢或給予更高的評級。二是業務多元化發展,評級機構除評級之外還從事咨詢、風險管理等其他金融服務,這些評級機構對購買咨詢及其他服務的客戶評級可能會受到相關利益的影響。
其次,過度樂觀的預期所支撐的資產價格快速上漲是引誘人們負債購置房產和其他金融資產的重要因素,而這也正是系統性風險最大的隱患。一旦外部條件發生變化,一系列違約所造成的價格下跌就不可避免,而這種系統性風險是單個金融機構很難防控的。因此金融管理當局有義務和責任防止負債率上升和金融資產泡沫擴張的自我循環。
2.審慎推動金融創新,改善信息披露,防范金融衍生工具風險
從根本上講,金融創新并未消除風險,而只是將風險在不同風險偏好者的投資者之間進行分散和轉移,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并沒有因金融創新而降低或增加。此外,由于現代金融創新往往與衍生工具極為密切,并且體現為透明度不足、信息不對稱的負面性,所以很容易將風險轉嫁給廣大投資者。
因此,政府在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金融創新時應更加注重防范基礎資產本身蘊涵的風險,嚴格把握基礎資產的標準,穩步推進金融創新。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關于信息披露的有關要求,對金融創新的監管重點應為改善金融機構和金融創新產品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一是必須對衍生產品等金融工具可能給市場帶來的風險和收益有更清晰的認識,對金融衍生產品及其交易進行全方位的監管。二是對金融創新產品,特別是結構型信貸工具和混合型資本工具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建立嚴格的透明度監管標準。三是需要加強對市場中介機構的獨立性監管。維護市場健康運行是市場中介機構的社會責任,但是作為商業機構,追逐利益最大化也是市場中介機構的重要目標。如何在兩者之間實現平衡,不僅是中介機構內部行業自律的問題,更是政府監管的內容。
3.加強金融監管的全球協調,建立促進全球金融穩定的協調機制
金融自由化、一體化趨勢使各國金融體系之間的關系日益緊密,它們的連鎖效應也使加強金融監管國際協作的要求越來越迫切。由于國際金融市場一體化特別是證券市場的一體化,使各國體系的聯動性日益增加。一旦某國的金融體系出現問題,就可能通過多米諾骨牌效應擴散到全世界。金融創新與金融衍生工具的增加一并產生了許多問題,金融創新也大大增強了國際游資的沖擊力與破壞力。跨國銀行、對沖基金等機構在金融市場的全球化活動,以及向全球蔓延的特點再次將監管的重要性提升了無法估量的高度。全球各經濟體必須加強金融監管的全球協調,建立促進全球金融穩定的協調機制,才能避免區域性動蕩轉化為全球性的金融危機。
四、總結
在當今經濟金融全球化時代,金融創新能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服務的需求,并有效提高了金融服務質量,增強金融企業競爭能力。但是,事實證明一味追求金融創新,而忽視金融創新工具與產品所隱含的風險,將引發全球性的金融危機。那么,在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是否就不需要進行金融創新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我們認為,只要金融創新處理好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處理好市場導向與加強監管的關系、處理好交易所市場與場外市場的關系,就能更好地為我國金融經濟的發展提供有效的服務。此外,針對現代金融創新風險的特點,我們認為從微觀和宏觀兩方面進行防控從而降低金融創新的風險是可行的。一方面需要通過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內部風險管控體系,以防范微觀風險;另一方面應通過政府和相應的監管層發揮應有的調控功能,通過實施有效的監管安排來防范和化解市場的宏觀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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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的特點范文3
摘 要 2008年的金融危機過后,帶給全世界人們不同程度的思考,是什么引發了這次的金融海嘯,它的根源歸于何處,是在這次危機下留給人們的問題。本文基于美國次貸危機,從金融創新的角度出發,探討了金融創新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因而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經濟情況和環境,進一步深刻的研究了西方發達國家與我國相比,金融創新的差異。鑒于我國的基本國情,可以從產品類型、技術水平等角度進行金融創新,進而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繁榮發展,帶動我國經濟的發展。
關鍵詞 金融創新 次貸危機 金融衍生品
2008年,美國的次貸問題引發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機,成為世界矚目的焦點。這次華爾街的金融危機,不僅重創了美國的經濟,而且也給世界許多國家帶來危害,引起股市嚴重震蕩,帶來一輪經濟的蕭條。現在時局好轉,但影響一直都存在,這不禁引起人們的疑問,危機的實質是什么,為什么影響如此巨大?各國在進行救市的情形下,對研究這次危機暴露的問題也是刻不容緩。因而,我們從金融創新的角度來探討這個問題。
一、美國金融危機與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是創新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它是指為了適應實體經濟的發展,滿足宏觀效益和微觀效益的最優化,采用新觀念,新方法和新技術等,對金融領域內的各種要素進行重新組合配置,在金融工具上進行的一種創新活動。根本目的是滿足社會主體利益的最優化,進而實現多贏多得。
美國自從遭受9.11事件后,經濟增長逐漸放緩,美聯儲當時為了促進經濟復蘇,將聯邦基金利率逐漸調低,讓那些原來買不起房子的人在這時紛紛買房,相關機構將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和抵押擔保證券投放市場,從而進行利益的獲取。
正是在對基礎資產的衍生過程中,將流動性不足的資產進行剝離和重組,形成了一級,二級等不同的衍生品。美國在利率下調的基礎上,引發人們對房地產的投資熱情,發放次級貸款給買不起房子的人們。而當美聯儲不斷加息,放貸機構為了進行融資,機構發行資產抵押債券給投資銀行來獲得資金流;而投資銀行將資產抵押債券進行產品的創新,衍生出債務抵押債券,將其出售給保險公司來獲得資金支持,進而對沖證券帶來的風險。但是由于房子的貸款人信用等級不高,無力按時支付貸款,使資金流不能按時回流,逐漸形成嚴重的現金流空缺,放貸機構陷入危機,由于基礎資產衍生的資產抵押債券和債務抵押債券的高杠桿性,引發了投資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虧損,一步步擴大了虧損的程度,進而引起股市波動,將危機蔓延到金融體系的各個角落。主要的危機傳導圖如下所示:
注:圖中ABS代表(出售)資產抵押債券;CDO代表(出售)債務抵押債券。
可見,在美國金融危機中,以一級級的金融衍生產品將基礎資產所帶來的風險逐級的擴大,如果不存在金融創新,那么僅僅是次級貸款危機;但是,金融創新產品的應用,由于高杠桿性,使得產品的風險在無形中擴大了,最終影響了美國脆弱的經濟,而且還波及了世界的其它國家。因而,美國的金融創新在一定程度來看是過度的,多極衍生使得收益增加的同時,也帶來了高風險性,最終產生不良的影響。
二、我國金融創新與西方創新的差異
在《貨幣戰爭》一書中,曾有過這樣的話:“金融衍生品的本質是債務。它們是債務的打包、債務的集合、債務的集裝箱……這些債務被作為資產充斥著對沖基金的投資組合,被保險公司和退休基金當作資產放在賬戶上。” 可見它是多樣復雜的,同時帶有一定的鏈式反應性,正是由于這些特點,使金融衍生品具有不同的特點,而針對我國金融創新與國際金融創新相比,存在著明顯不同,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 創新動機不同
西方的金融創新是80年代出現的,它進行創新的動機是追求相應的利潤和規避一定的管制,進而爭奪市場的份額、提高本國的市場競爭力,推動國家經濟結構調整。因而,西方發達國家在每次推出一項新的金融衍生品時,都會經過系統的研究與策劃,充分考慮其所帶來的成本,收益和市場需求等因素,來進行產品的推廣。
我國的金融創新對于西方的創新有一定的偏差,政府金融創新常常注重于社會的穩定和安定,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視了創新的市場特征。而對參與創新主體的角度,則是注重在市場中占有份額,忽視了成本進而可能帶來負效益的金融創新。
(二)創新技術不同
技術的因素是進行金融創新的主要動因,自從60年代以來,西方的科學技術快速發展,嚴重的促進了金融創新形成,進而產生了許多新的工具和技術,技術革命的來臨使得通訊技術廣泛應用于金融行業中,引起了金融創新的形成。技術的支撐使的交易成本大幅度的下降,進而擴張了業務的領域范圍,形成了以技術為基礎的技術性創新。而我國技術水平相對西方國家偏低,進行技術性的金融創新力量比較薄弱。
正是由于我國與西方國家技術創新存在著差異,就決定了我國在金融創新上不能走與西方國家相同的道路,鑒于我國特有的情況,應從實際出發,發展我國的金融創新,充分了解我國的經濟情況,才能更好的進行金融創新,提高我國金融市場的競爭力。
三、我國的經濟與金融創新
30多年的對外開放使中國融于全球經濟中,中國與歐美等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金融市場還是處于初級階段,規模小,缺少內在動力。美國次貸危機對我國的金融創新起到了借鑒作用,不會因為危機所造成的陰影就停止前進的步伐,應該吸收過度創新帶來的經驗,來推動我國金融市場的創新,給整個社會的進步帶來不懈動力。
從銀行的角度來看,改革30年來,“中央銀行從純粹的計劃金融管制轉變為金融宏觀調控,調控手段上逐步啟用存款準備金、公開市場業務等貨幣政策工具。對金融機構業務管制有所放松,各專業銀行可以開辦城鄉人民幣、外匯等多種業務,公平競爭,從負債業務上,出現了三、六、九個月的定期存款、保值儲蓄存款、住房儲蓄存款、委托存款、信托存款等新品種;從資產業務看,出現了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按揭貸款等品種;在中間業務上出現了多功能的信用卡”。 這些業務使銀行業在我國逐步發展,但隨證券市場的興起與繁榮,直接融資成為個人獲取資金的主要來源,資本市場的利率也不斷增加,使銀行在存貸款方面都不占優勢,盈利能力也不斷減弱。因而,銀行必須尋找新的盈利增長點,這就需要衍生工具來幫助中間業務的開展。
企業的角度來看,實體經濟的發展依賴于金融市場的活躍程度,在市場中,中國企業在籌資上常常具有一定的困難,中小企業今后在發展中將會成為中國經濟的增長點和主力軍,金融市場上的金融創新將會給企業融資帶來一定的便利,增加企業融資的渠道,進而降低融資成本,使企業資金流可以更快的流動,資金流周轉更快。同時,企業在進行交易時,常常面臨著匯率與利率等方面的風險,利用衍生產品可以幫助企業規避一定的風險,最終實現套期保值的目的。
從參與市場交易的投資者個人來看,種類繁多的衍生工具,提供了一個多種選擇的平臺給投資者,他們可以依據自己的偏好,選擇適合自己的金融衍生品來進行套期保值。中國的人均GDP相對較低,導致人們消費水平也比較低。利用衍生品增加居民的消費水平,帶動我國經濟發展。因而,真正的經濟增長是要依賴投資和消費帶動的,金融市場的創新為不同的投資者帶來了不同的選擇,促進了人們消費,進而影響本國的經濟。
四、中國金融創新的發展策略
在金融危機后時代里,我國金融創新系統應該從被動創新為主,向獨立創新邁進。基于我國金融創新從基礎產品發展的模式角度,主要的發展策略從以下幾個方面:
(一)金融產品的創新
為了推進業務創新高層化,應該將基礎的產品的業務立體組合、復合推進,充分重視基礎性業務的改革和創新,將組合和衍生的業務作為利潤來源和防范風險的增長點,將基礎產品進行剝離和重新組合,產生創新品,來規避風險和獲得收益。我國已在去年成功推出了股指期貨,之后在金融市場日趨發展中,不斷積累經驗,應適時的在期貨基礎上,推出股權類的金融衍生品,使金融衍生品逐步深化。
由于我國股權改革已經基本的完成,股權改革的穩步推進使得制約股指的障礙逐漸消除,并且在股指期貨的基礎上,指數本身的抗操縱性和流動性很強,推出股指期權衍生品的可能性應是最大。
(二)金融業務創新的層次化
金融業務按照技術層面的創新分為仿創型業務創新、改創型業務創新和首創型業務創新三種類型。當前我國金融市場的規模比較小,創新發展還不成熟,因而現階段我們最先需進行仿創型的業務創新,充分吸收發達國家的經驗,之后在進行改創型業務,最后是首創型業務創新,低層次的業務創新在交易過程中所承擔的風險較小,仿創的創新有利于吸收精華,推動市場業務擴散,進而為后續的創新打下堅實基礎。
(三)金融技術的創新
國際創新發展是在20世紀80年代計算機技術在金融業運用中建立起來的,計算機技術的應用,使金融市場實現了高科技化,極大促進了各種金融業務的創新,發展了衍生品的市場,讓交易更加的便捷,進而形成了全球交易時代。
我國的金融業務創新中,技術水平相對較低,使金融產品的技術含量比較低,運用效果也不是很理想。在現代經濟下,應當實行金融創新策略,廣泛的應用科學技術,提高技術質量,帶動我國技術在金融創新中的發展。通過利用先進的技術,使金融機構的運作效率更高,將各個方面有機的聯系起來,形成全國的金融交易的網絡,同時將金融工程賦予更高的技術水平,創新出新的金融衍生品,帶動金融市場水平的發展。
五、結論
美國的金融危機是衍生品過度創新引起的,它給我們的啟示既有經驗也有教訓,我們可以從中學到許多東西。金融創新是隨著經濟的變化引起的,代表了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段的特征。在對金融市場中金融創新的了解中,明白了金融創新在經濟中的影響,通過分析我國金融創新與西方發達國家的金融創新的差異,進一步探索了我國金融創新的發展策略和方向。在經濟的逐漸發展中,我國金融創新應該從更新的角度研究和探索,更加重視金融創新,使我國成為金融衍生品的種類多樣化,業務層次不斷創新,技術水平的提高以及金融機構的創新合作。
適度的金融創新帶動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在金融市場中提高我國綜合經濟競爭力,因而,我國要抓住機遇,提高自身技術水平,加強金融監管,創新金融產品,形成金融機構之間的緊密合作,最終促進我國金融市場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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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創新的特點范文4
關鍵詞:金融危機:金融創新:金融風險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428(2010)02-0044-04
本文基于國內外相關金融創新問題的前沿研究成果,主要探討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金融創新的策略和金融創新風險的監管。
一、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邏輯關系
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兩者之間是一種相互促進、相互發展的關系。近代金融創新的目的之一就是規避金融風險。金融創新,特別是以金融工程形式出現的金融創新,為管理和控制金融風險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金融創新本身在規避了某些風險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風險。特別是金融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將一種金融風險轉化為另一種金融風險,有些金融創新在初期能夠有效地規避金融風險,當其成熟以后反而會帶來更多的風險。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的邏輯關系為:
(一)金融風險促進了金融創新的發展
從金融創新的起源來講,最初的金融創新就是為了規避金融風險。金融創新的發展過程證明,金融創新發展最迅速的時期也就是金融風險表現最為激烈的時期。金融創新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它與金融風險的加劇有著直接的關系。
(二)金融創新增強了各主體規避金融風險的各種能力
在規避直接風險方面,承擔金融風險的主體可以適當地使用金融創新來減少損失。在規避間接風險方面,由于直接風險的規避,所引起的間接金融風險必然會減少,所以金融創新也能幫助規避間接金融風險。例如,在上世紀50年代誕生于美國的資產證券化,就是為規避銀行貸款風險而產生的一種金融創新工具。
(三)金融創新并不能規避所有的金融風險
不是所有的金融風險都可以用金融創新來規避,有些金融風險可以依靠金融創新來管理,有些金融風險則只能依靠其他的手段來規避。例如,銀行等金融機構內部工作人員自己作案或內外勾結共同作案的違法犯罪活動,也會給金融機構帶來很大的金融風險。然而這類金融風險是沒有辦法依靠金融創新來解決的,只有依靠制度創新以及其他的法律手段來加以解決。
(四)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并不具有完全相關性
金融創新的重要功能是轉移和分散金融風險,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的金融創新,其主旋律便是風險轉移型創新。但并不是所有的金融創新都與金融風險有直接的關系,或直接針對金融風險而產生。有的金融創新是為了提高效率,有的是為了逃避金融監管,有的是為了增加資產的流動性,當然也有相當一部分是用來規避金融風險的。因此,不是所有的金融創新都肩負著規避或消除金融風險的職責。
(五)在規避金融風險的同時,金融創新也帶來了新的風險
盡管金融創新的轉移和分散風險的功能是有目共睹的,但我們也不能不看到金融創新在規避風險的同時,也產生了新的金融風險,主要表現為:
1、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增加。
金融創新使金融機構同質化,使競爭更加激烈。為了獲得底限利潤,金融機構轉而從事高風險、高收益業務,從而使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增加,信用等級下降。
2、金融創新使表外風險增加。
金融創新業務大多反映在表外,這種表外業務既可以維持虛假的資本資產比率,回避金融當局的監管,又可以增加金融機構的利潤,但同時也造成金融企業的潛在風險增加。一旦表外業務的或有負債轉變為真實負債,金融企業的潛在風險也就轉變成為真實風險。
3、金融創新增加了體系風險。
金融創新推動了金融業的同質化、自由化、現代化和國際化,國內金融機構之間、國內金融機構與國外金融機構之間、國內金融市場和國際金融市場之間的相互依賴性增加。這樣一來,金融體系中某個環節的差錯都能波及到整個金融體系。
4、金融創新增加了投機風險。
對創新市場而言,投機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它是維持創新市場流動性不可缺少的劑,同時也是套期保值轉嫁風險賴以存在的承接體;另一方面非穩定性投機又可能加劇金融市場的波動,并且由于創新交易的高杠桿性,其投機性對金融市場的影響比傳統交易大得多。
總之,金融創新動因之一是規避風險,但運行結果卻產生了新風險,這是金融創新本身無法逃避的結果。但如果因為金融創新創造了風險就因噎廢食,關閉金融創新之路,或是回避金融創新,這是完全的錯誤之舉。因此,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不能停止金融創新的步伐,關鍵是如何利用金融創新為我們的經濟發展服務。
二、后金融危機時期金融創新的策略
近年來。雖然我國銀行業在金融創新方面取得了可喜的進步,但就我國銀行業目前的金融創新狀況與國際金融業相比,無論是金融創新的數量還是質量都存在較大的差距。比如在實踐中缺乏明確的金融創新策略和目標,銀行業的一些金融創新體現出“趕時髦”、“拍腦袋”、為創新而創新的現象。又如我國銀行業的創新水平還徘徊在較低層次,具體表現為:原發性創新少,舶來品較多;創新產品技術含量低,產品簡單化;產品趨于大眾化,專業化、個性化產品不多。等等。
特別在當前,中國經濟與金融運行都呈現出非均衡特征,一方面金融體系中的流動性過剩,另一方面農村、中小企業等經濟領域仍難以獲得足夠的金融支持。而在金融脫媒使銀行體系作用降低的情況下,必須通過直接金融工具的創新來解決這些問題。因此,促進金融創新,應該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戰略之一。但在發展金融創新的同時應注意處理好以下幾方面的關系。
(一)金融創新應處理好虛擬經濟與實體經濟的關系,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
危機重申了金融業的“萬有引力”定律:金融創新不能脫離實體經濟天馬行空。危機后我國的金融創新應把重心重新轉移到為實體經濟服務,尤其是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企業及“二三農”服務。具體地說:(1)貼近生產需求創新金融產品,構建中小企業融資與金融機構雙贏的有效渠道。隨著直接融資體制的逐步健全和環境好轉,大型企業通過資本市場融資將逐漸成為常規手段。中小企業融資是銀行業務的弱項,未來的形勢要求金融機構必須通過創新加強此項業務,以適應金融脫媒的形勢變化。(2)針對農村多層次金融需求的特點,要推進“三農”金融服務體系的創新與完善。積極發展農業保險、大宗農產品期貨等金融服務,體現多方共贏,從而構建一個多種農村金融組織功能互補、產權明晰、可持續發展的多層次農村金融機構體系。此外,中同通過科技創新超越“世界工廠”角色的過程中,金融創新落后可能成為制約科技創新的瓶頸。而解決這一
瓶頸問題,對于我國的科技創新和經濟增長具有重要意義。
(二)金融創新應處理好市場導向與加強監管的關系,堅持“市場化導向”,尋求監管與市場的“最優邊界”
危機呼喚“加強監管”。但是,加強監管并不意味著金融創新應該放棄市場化導向的基本邏輯,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問題。在市場化道路上走過了頭的美國人,現在開始高舉“加強監管”的旗幟;對我國來說,“市場化導向”仍然是一個沒有實現的改革目標,還得繼續推進。在理論上,存在一個監管與市場的最優邊界。但是,在實踐中劃定“最優邊界”并不容易,有證據表明雙方都有將邊界前移的理性動機或非理性沖動。因此,我們應盡量實現這樣一個目標:監管與市場的“最優邊界”。
(三)金融創新應處理好交易所市場與場外市場的關系,重點將交易所打造成安全高效的“金融超市”
過去10余年,國外場外市場發展迅速,交易所傳統地位受到挑戰。海外有激進者甚至預言,交易所會發展成傳媒產業。危機后,交易所的價值將被重新認識。人們已經發現,在金融工具創新和交易環節,危機的重災區是場外市場。與場外市場的混亂形成鮮明對比的足,交易所上市的產品在信息披露、流動性、標準化、成本以及監管上都具有優勢,而這些優勢對保障市場安全十分重要。由于場外市場在我國沒有形成氣候,而交易所市場的產品線又過于狹窄,在這樣的背景下,探索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場外市場發展路徑,仍然是我國金融創新的一項重要內容。與此同時,在積極拓寬交易所產品線的基礎上,把交易所打造成一個安全高效的“金融超市”,應該成為金融創新最有現實意義的重頭戲。
三、加強監管,防范和化解市場的宏觀風險
金融創新產生的風險有宏觀和微觀兩方而,因此對風險的管控也需要從宏觀和微觀兩方面著手。微觀風險主要產生于金融創新使用主體的內部,需要通過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內部風險管控體系,有效地防范微觀風險。但是像衍生產品這樣的金融創新工具因其本身所帶有的虛擬性和契約型以及證券化技術和對沖基金的高杠桿性的相互作用,使得微觀風險迅速向宏觀風險擴散。因此僅僅依靠市場制度是不能解決市場的宏觀風險的,這就需要政府和相應的監管層發揮應有的經濟功能,通過實施有效的監管安排來防范和化解市場的宏觀風險。
(一)政府有義務通過宏觀調控和改善監管來防范風險
在現代經濟與金融體系中,政府作為監管者和宏觀調控者,需要界定自身在宏觀經濟、金融市場和房地產市場中的地位和作用,重點在于推動市場制度建設,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熨平”經濟周期,促進經濟金融穩健運行。由于市場運行存在天然缺陷和系統性風險,因此政府有義務和責任通過法律手段等宏觀調控來完善風險提示機制,市場運行也需要“看得見的手”來補充,系統性風險也需要政府通過調控來防控和治理。
首先,包括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所具有的道德風險需要政府通過調控和監管來進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研究表明,評級機構產生利益沖突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兩點:一是發行方付費的業務模式,這使得評級機構有動力為大型證券發行機構提供評級咨詢或給予更高的評級。二是業務多元化發展,評級機構除評級之外還從事咨詢、風險管理等其他金融服務,這些評級機構對購買咨詢及其他服務的客戶評級可能會受到相關利益的影響。
其次,過度樂觀的預期所支撐的資產價格快速上漲是引誘人們負債購置房產和其他金融資產的重要因素,而這也正是系統性風險最大的隱患。一旦外部條件發生變化,一系列違約所造成的價格下跌就不可避免,而這種系統性風險是單個金融機構很難防控的。因此金融管理當局有義務和責任防止負債率上升和金融資產泡沫擴張的自我循環。
(二)審慎推動金融創新,改善信息披露,防范金融衍生工具風險
從根本上講,金融創新并未消除風險,而只是將風險在不同風險偏好者的投資者之間進行分散和轉移,金融市場的系統性風險并沒有因金融創新而降低或增加。此外,由于現代金融創新往往與衍生工具極為密切,并且體現為透明度不足、信息不對稱的負面性,所以很容易將風險轉嫁給廣大投資者。
因此,政府在鼓勵金融機構開展金融創新時應更加注重防范基礎資產本身蘊涵的風險,嚴格把握基礎資產的標準,有序、穩步地推進金融創新。根據《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關于信息披露的有關要求,對金融創新的監管重點應為改善金融機構和金融創新產品的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一是必須對衍生產品等金融工具可能給市場帶來的風險和收益有更清晰的認識,對金融衍生產品及其交易進行全方位的監管。二是對金融創新產品,特別是結構型信貸工具和混合型資本工具以及私募投資基金等機構建立嚴格的透明度監管標準。三是需要加強對市場中介機構的獨立性監管。維護市場健康運行是市場中介機構的社會責任,但是作為商業機構,追逐利益最大化也是市場中介機構的重要目標。如何在兩者之間實現平衡,不僅是中介機構內部行業自律的問題,更是政府監管的內容。
(三)加強金融監管的全球協調,建立促進全球金融穩定的協調機制
金融自由化、一體化趨勢使各國金融體系之間的關系日益緊密,它們的連鎖效應也使加強金融監管國際協作的要求越來越迫切。由于國際金融市場一體化特別是證券市場的一體化,使各國體系的聯動性日益增加。一旦一國的金融體系出現問題,就可能通過多米諾骨牌效應擴散到世界范圍。金融創新和金融衍生工具的增加產生了許多諸如投機過度、誘發金融危機等問題,金融創新也大大增強了國際游資的沖擊力與破壞力。跨國銀行、對沖基金等機構在金融市場的全球化活動,以及風波向全球蔓延的特點再次將監管的全球協調提到了重要位置。全球各經濟體必須加強金融監管的全球協調,建立促進全球金融穩定的協調機制,才能避免區域性動蕩轉化為全球性的金融危機。
從建立金融監管全球協調機制的措施具體來看,本文認為一是要加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國際金融機構在金融監管協調方面的作用。例如,應加強對發達經濟體的監管,增加發展中經濟體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投票權,在評估金融系統脆弱性的問題方面給予發達經濟體更多的重視。二是要通過信息披露和及時溝通,防止重復監管,并加強國際問監管標準的統一性。如果監管標準不同,會導致市場中出現監管套利的行為。三是應該加強各經濟體宏觀調控政策的協調。
金融創新的特點范文5
關鍵詞:農村金融; 小額貸款; 金融創新
Abstract: analysis of China's rural financial innovation of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role, then respectively from the government position gradually open microfinance market was propose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small credit proposal. Including the microfinance organization mechanism itself to the improvement of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capital opinion, the structure is suitable for small credit environment for.
Keywords: rural finance; Small loans; Financial innovation
中圖分類號: [F830.3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農村經濟的滯后性問題日益突出,農村金融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因此要解決農村金融中的種種問題,迫切需要金融改革與創新。
1.我國農村金融創新的背景
(一)農村金融供給總量有限,且資金外流現象有增無減
我國雖經歷了多年的農村金融改革,已具備了較完備的農村金融組織體,即形成了商業金融、政策金融和合作金融三位一體、分工合作的組織框架。但由于以下原因的存在,農村金融供給仍然嚴重不足。
首先是國有化商業銀行開始實施市場化改革以來,中國農業銀行大量撤并其在農村地區的分支機構。其次,成立于1994年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制度設計的初衷在于實現政策性金融功能、彌補市場“失靈”。然而,在實際的運行中,從1998年以來在專營農副產品收購資金的供應和管理,蛻變為“糧食銀行”,根本不直接對農戶和農村微型企業發放貸款,所以在改善農戶和農村微型企業的資金供給方面意義不大。最后,在大部分中西部地區,農村信用社實際上已經成為農戶和微型企業的唯一提供服務的金融機構。但依靠農村信用社的力量很難支撐農村經濟發展的巨大資金需求。
(二)農村金融的供給方式不能適應農村金融需求特點
農村金融的供給方式不能適應農村金融需求,深層次的原因是現有的農村金融供給方式難以適應農村金融需求的發展。長期以來,受既有的制度安排的制約,向農戶提供資金的經濟主體是以國有為主的正規金融機構,民間金融的發展長期受到擠壓,這種以國有正規金融為主的制度安排很難適應農戶經濟的小規模融資需求。數量巨大,同時單個農戶金融需求具有額度小多層次多元化的特征,正式的金融制度安排很難適應這些需求的特點。
鑒于農村金融理論的發展與中國農村金融實踐中面臨的困境,決定了農村金融改革的必要性與緊迫性,小額信貸這一金融成果就是在這一背景下被引入我國農村金融領域的。
1.小額信貸在我國農村金融創新中的意義和作用
目前,關于農村金融改革與創新的理論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正規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組織問題等方面。在農村金融體系的建立這一問題上,理論界一致主張建立一個包括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和民間金融在內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
深化我國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加快我國農村金融創新的重點是:大力培育農村金融市場競爭主體,建立包括正規金融機構、民間金融組織、私人借貸在內的多元化金融市場競爭主體,促成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提高農村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對農村經濟的強力支撐作用。這些方面,小額信貸對我國農村金融創新是具有重要意義的。
一方面,對于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突出問題是金融機構單一,農信社處于壟斷地位,市場運營效率低下。在農村金融組織多樣化這一點上,理論界一致認為對民間金融組織采取引導而非簡單地取締。小額信貸首先由非政府組織引入我國,盡管這些非政府組織被注冊為社團法人,并未取得金融組織的合法地位,但實際上卻是從事放貸業務的準金融組織。小額信貸機構雖數目比較少,規模比較小,但對我國農村金融組織的多樣性和農村金融市場的競爭性所起的作用在實踐中已顯現出來。
另一方面,小額信貸機制被引入政府扶貧貼息項目以后,貸款直接發放到戶,盡管回收率并不高,但該小額信貸業務對提高扶貧資金的使用效率和貧困人口所起的作用是很明顯的。而農信社由于長期以來體制與政策問題而長期經營不力,許多信用社或無力放貸或“惜貸”。自人民銀行政策指導下引入小額信貸機制以來,推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業務,不僅貸款的償還率有所提高,而且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
2.金融創新的基本理論
金融創新就是在一定的背景和影響因素的作用下發生的。根據金融創新的影響因素對其發生作用的方向不同,我們把金融創新分為規避型創新,拉動型創新,推動型創新三種類型。
規避風險是金融創新的重要動因。農村金融機構向農民貸款積極性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使得交易成本過高。加上目前通過利率的市場化調整來甄別農戶的風險至今難以有效實現,所以金融機構向貧困者貸款的風險很高。而聯保小組對農戶的個人資信狀況進行組織化供給,這種制度安排實際上也就是把樸素的、不太規范的民間信用規范化、制度化。在這種制度框架下,通過長期交易對象的相互監督,農戶和金融機構之間的信息結構得以優化,使金融機構成本外部化,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風險。其次,金融競爭將是未來小額信貸金融創新的關鍵。競爭包括價格(利率)競爭和非價格競爭(服務等)。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性的前提之一就是突破利率管制的限制,同時社會服務及培訓等也會為其開拓市場份額增加競爭籌碼。最后,技術進步也會在金融創新中日益突出它的作用。尤其計算機技術的應用,不僅成為金融創新的手段,而且會成為推動金融創新的巨大動力。
總之,微觀層次的金融創新實際上是金融機構為實現利潤最大化目標,在金融需求拉動和技術供給推動兩種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在規避政府管制、滿足消費需求和應付不利環境(如激烈的行業競爭、不利的宏觀經濟環境等)過程中創造和引入的新的金融工具、金融業務和金融管理方法。
我國的小額信貸是面向窮人的小規模金融服務,其出現有深層次的制度原因,它是同國家扶貧戰略轉變相伴而生的金融制度安排非均衡的結果,是使被排斥在正規金融安排之外的弱勢群體獲得信貸的金融創新。
3.小額信貸的政策建議
針對上述分析,為促進小額信貸在我國的發展,充分發揮小額信貸對我國農村金融創新的促進作用,提出以下政策建議:
金融創新的特點范文6
關鍵詞:金融創新;必要性;新思路
伴隨知識經濟時代的飛速發展和經濟全球化下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獲得競爭優勢的一個重要途徑就是創新,它已成為引領這個時代的主題。金融創新具有研發過程較短、投入資金少、不確定性大、迅速擴散的特點,在銀行創新中形成重要組成部分。金融創新是銀行提高服務質量的強大動力、是滿足客戶需求度的積極措施,它可以有效的提升利潤增值空間,從而形成一個重要的競爭優勢。金融創新是以提高銀行競爭力、提供高質量和低成本個性化的服務作為目標。開展金融創新必須遵循人性化措施、差異化方式、信息化技術、整體化規劃方案等原則。與西方發達國家對比在服務經濟發展上我國還有很大差距,金融創新明顯呈現效仿西方發達國家的特點,我國商業銀行需要不斷適應深化改革金融體制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我作為金融體系中的一員,通過對金融創新在商業銀行中的必要性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把自身工作的小環境與金融大環境進行結合,探討出一些金融創新的新思路,希望對提高個人能力有所幫助。
1 金融創新在商業銀行發展中的必要性
金融創新在商業銀行發展中的必要性主要體現在下幾個方面:
1.1 經濟全球化提出的發展要求
伴隨不斷深入發展的全球化經濟,全球經濟在貿易自由化與社會大生產的刺激下快速發展,不斷膨脹的國際資本在市場上的流動規模越來越大和流動速度越來越快,商業銀行落后的服務水平和固有的金融業務模式難以滿足全球經濟發展對資金鏈的依賴,無法提供給全球經濟發展所需要的金融服務。為了迎接經濟全球化給我們帶來的挑戰和機遇,使資本流動的規模和速度滿足全球資本市場的需要,改革和創新金融業務在我國商業銀行勢在必行;與此同時,從當前商業銀行已有的業務傳輸路徑來看,為了滿足全球金融市場快速發展的要求,在銀行內部不斷推動創新與發展金融衍生工具是一個必要途徑。
1.2 改革金融體制提出的基本要求
毋庸置疑,在不斷提高的全球化經濟發展水平與我國不斷發展的市場經濟的影響下,在競爭上擁有絕對優勢地位的外資銀行迅速涌入,與國內銀行直接進行全面競爭,致使在金融市場中我國商業銀行所處的整個大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盡管當前在國內只有三百余家外資銀行,其中在我國首批成功改制為法人銀行的四家外資銀行在國內只分布了一百多家網點,并且在貸款業務上這些外資銀行與我國商業銀行一樣受到存貸比上限的限制,但是在外資銀行普遍超過100%的存貸比的現實情況下,對我國金融機構在短期內雖形成不了實質的威脅,然而伴隨越來越多的外資金融機構改制和入駐,我國商業銀行的競爭力將面臨著巨大挑戰;同時,伴隨買方市場在我國金融市場中逐漸定型,固有的壟斷地位在商業銀行中必然受到動搖,其他金融機構與股份制商業銀行必然會竭盡全力爭奪市場份額。競爭越演越烈的我國金融市場,就要求商業銀行不斷通過金融創新提高市場競爭力。
1.3 多樣化投資需求提出的必然要求
在我國當前的金融市場中銀行在不斷拓展多樣化服務渠道,日新月異的金融產品為社會投資提供了越來越多的選擇機會,在逐漸擴大的自主選擇空間中,社會投資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以滿足自身的投資需求。受到有限的客戶資源的限制,商業銀行之間為了爭奪客戶資源,適應不斷增加的社會投資的需要,這就要求不斷進行金融創新,盡可能的創造與研發出能夠滿足社會需求的金融新產品。
2 金融創新在我國商業銀行中面臨的問題
伴隨快速發展的現代信息技術,金融業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商業銀行原有的金融中介功能在逐漸被取而代之,商業銀行傳統的存貸融資業務逐漸被各種創新融資業務取代,這就使整個金融業的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對商業銀行原有的借貸業務與分業經營產生挑戰,這就給予商業銀行重要提示,金融創新在商業銀行發展中至關重要,然而我國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方面還面臨著一些問題。
2.1 金融創新缺少整體性規劃
當前各大銀行已經開始注重金融創新的統一性,同時以團隊營銷、研發等方式將人員與部門間的分割狀況打破。但在金融創新的具體工作中依然缺少必須的整體性規劃,盲目隨從市場的變化,逐漸形成被動的創新。與此同時,許多金融創新由市場直接轉嫁而來,前期缺少對其發展前景、收益、成本及風險等進行嚴格論證,進而造成創新低效、重復創新等情況,有的創新產品無法創造實際效益,只是僅僅形成宣傳效應。例如在銀行按揭中曾經風靡一時的不指定樓盤按揭、轉按、加按、減按等業務,因其手續復雜、門檻較高,造成辦理業務少。這都表明銀行在進行金融創新中缺少必要的有效的整體性規劃,難以使自身的業務形成具有特色的競爭力,從整體來看尚處于簡單、初級的效仿創新階段。
2.2 金融創新中質量偏低
我國商業銀行在金融創新上收效甚微,研發的新產品相對落后,創新產品數量比較少,從規模上看也很難形成競爭力。與此同時,我國商業銀行因受到創新主體的局限,其創造更多的是初級創新產品,創新產品內在的科技含量偏低,而各家銀行在業務創新中缺乏必要的溝通,創新產品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同質性問題。如在金融創新中產生了功能雷同、種類繁多的各種銀行卡,各家銀行將金融創新的方向都放在了門類眾多的銀行卡上,然而此業務的低科技含量難以形成特色的競爭優勢。我國商業銀行尚難適應金融市場發展對創新力度的需求。
2.3 金融創新存在制度缺失與立法滯后
自從市場經濟體制在我國建立以來,在我國銀行業行政管理體制逐漸被市場化取而代之。毋庸置疑,在我國銀行業初步實現市場化的過程中相關法律制度對防范金融風險與規范市場發展確實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但伴隨市場環境逐漸發生重大變化及市場經濟高速發展,這些法律制度漸漸顯示出其不足的地方,例如有的地方規范化嚴重缺乏,有的地方過度監管。所以我國在金融創新方面急需加強立法,在金融創新中存在的制度缺失與立法滯后,將給金融創新造成諸多不便。
3 金融創新在我國商業銀行發展中的新思路
與歷經百年發展史的西方發達國家外資銀行相比,它們經過了完善的變革與發展過程,在競爭力上占有絕對優勢,而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才幾十年,其發展模式主要是依賴于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在短期內難以使我國的銀行業實現實質突破,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吸取先進的經驗,使自身的經營管理得到優化,從借鑒中加以發揮創新,善于運用國外現有的經驗使自身獲得更好的發展,并非走他人的老路,進行簡單的效仿。
3.1 提高金融創新意識
在商業銀行中的從業人員具備創新服務意識是金融創新的重要前提。銀行服務質量的高低是由員工的服務水平表現出來的,服務態度需要保證熱情文明,用差異化的服務方式來滿足差異化的顧客需要,就能夠得到顧客相應的信任;要隨時掌握顧客伴隨經濟環境的變化而產生的金融需求,逐漸由主動型服務方式來代替需求推動下形成的被動型服務方式;為顧客制定出合理的理財計劃,挖掘潛在的價值內容,解決資金問題,創造共贏的理念等實現銀行的最優化利潤;塑造服務先行的理念,使服務內容不斷拓展,金融服務渠道得到及時調整,金融服務范圍不斷拓寬;打造金融創新理念,使金融服務的空間不斷拓寬。
3.2 塑造以客戶為主、市場為導向的創新理念
銀行進行金融創新的源動力就是客戶與市場的需求,它始終為銀行業的發展指明方向。各家商業銀行在展開金融創新中需要準確掌握客戶與市場的需求,更要對行業變化具備高度敏感性,為創新指引方向,這樣創造出的新業務與產品才能被市場認可接受。認真調查研究市場是商業銀行進行更好的金融創新的前提,這樣才能了解市場真正的需求狀況,同時在進行調查研究時要挖掘更深層次的實質,不能僅局限于表面現象,這樣就能發現市場缺口,抓住發展機遇。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要想實現金融創新的重大突破,就必須要追蹤預測市場中不斷浮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對經濟命脈進行準確把握,熟悉經濟發展動向,進行有的放矢。
3.3 金融法規的制定與不斷完善
為了讓金融創新具有良好的法律空間,就需要制定與不斷完善相關金融法規。在英美法系中,法律沒有明文禁止的即為允許,在金融行業中廣為運用該原則;然而大陸法系中,需要法律明文規定當事人的契約自由,因此當推出一項創新業務時,大家更多關注的是其與現行法律是否沖突。在經濟轉型的整體環境中,金融形勢復雜多變,銀行的金融創新實踐各式各樣,金融法規往往落后于創新實踐,這就需要就在不斷創新的實踐基礎上進行總結歸納。現有的金融法規是用以界定已有的金融業務,新生的金融業務可能難以用現有的金融法規來界定,但這并不能說明它們是市場發展所不需要的金融創新。因此必須修訂現有的相關金融法規,對于那些銀行不被允許經營的業務在金融法規中作出明文禁止,而金融法規中沒明文禁止的應鼓勵銀行加大拓展創新業務。
4 結論
綜上所述,我國需要不斷完善和深化改革金融體制,經過深化改革后的金融業必將踏入新的階段,與此同時挑戰也是越來越大。不斷進行推陳出新是任何行業保持穩定發展的基礎,也是適應市場主體的需求,滿足時展的需要。要想實現我國商業銀行的健康發展,就必須要飽受外資銀行的猛烈沖擊,更要不斷推進金融創新,在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歷程中金融創新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1] 楊高林 《現代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創新》[M] 中國金融出版社 2004(1)